物流金融业务质押选择研究_物流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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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物流金融作为一项新兴的物流增值服务,为国内的许多著名物流企业和银行开创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是由于我国物流金融服务起步较晚,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经验不足,信用机制相对不健全,金融和物流企业经常面临很大的信贷风险。虽然目前国内的研究都提出物流金融风险控制的重点是对质押物的选择,但却鲜有对质押物选择的深入研究。因此,本文在对物流金融业务中质押物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探讨质押物选择来深化物流金融风险的研究。

二、物流金融业务的质押物分析

(一)质押与抵押的比较

尽管物流金融业务中的质押物与一般信贷业务中的抵押物同样都是担保物,但二者在法律上却有显著的不同。信贷业务按担保物的物权所属,一般被分为抵押型信贷业务和质押型信贷业务。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担保物的物权是否随着业务的发展而发生转变(见表1)。

物流金融的担保物主要以动产中的待销商品和相关凭证为主,即仓单、商品、货物等。这些担保物都被称作质押物,这主要是因为在物流金融业务过程中担保物的物权随着业务流程不断转换。从质押物种类方面,物流金融业务被分为基于权利的质押业务(仓单质押业务)和基于动产的质押业务(保兑仓、融通仓业务)。

(二)物流金融质押物选取原则

物流金融业务的质押物与其他其它信贷业务的抵、质押物具有相同的属性,从信贷业务角度出发,首先它们都是担保物;其次它们都是为了降低贷方的信贷风险而暂时交给贷方管理;最后它们都是信贷业务的第二还款源。因此,物流金融业务中质押物的选取与其他信贷业务的抵、质押物的选择应遵循相同的原则:质押物必须合法:质押物的变现能力要强;质押物信息准确度要高;质押物的评估价值与市场平均价格不能偏差过大;质押物的所有权要明确。

各类物流金融业务的本质都是动产质押贷款业务,质押物通常是待销的商品,金融机构必须要对质押的货物进行衡量和评估之后才能决定是否放贷。因此在物流金融业务中,必须对质押物的其它方面加以考虑。

1.质押物的稳定性要强

稳定性是指质押品的物理和化学的稳定性及市场价格的稳定性。在物流金融业务中,质押物主要以待售的商品为主,如果在质押期间,商品的物理或化学性质发生改变,影响到商品的价值,不仅会增加金融机构的业务风险,也会增加物流公司的风险,同时还会影响到质押物的销售。因此必须选择物理、化学性质相对比较稳定的质押品,以避免业务的风险。

2.外界因素对于质押物销售的影响小

在物流金融业务中,无论是贷方,还是货主,都希望货物的销售情况良好。如果外界因素对质押物销售的影响太强,那么质押物有可能出现滞销、无法变现的情况。因此要选择销售和变现能力受其它因素影响小的物品作为质押物。

3.质押物在市场中要畅销

质押物在市场中是否畅销以及获取订单的能力,直接影响到出质人的还款能力。在物流金融业务中,质押物通常是待销的商品,出质人凭质押物的订单使金融机构和物流公司放货,以获得现金偿还贷款和获取利润。若质押物畅销,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出质人还款的能力强。从另一个角度说,即使出质人不还贷款,由于畅销的质押物通常变现能力都很强,贷方也不用承担较大风险。

三、质押物选择的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在物流金融业务中,选择合适的质押物,可以有效地降低贷方承受的风险,通常贷方会从多个角度多个方面来考虑出质人所质押的物品。本文在遵循系统型、独立性、可比性、时效性和实用性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对比其它信贷业务中抵、质押物的选择,并咨询相关专家的意见,对质押物选择的所有要素加以归纳整理,得出评价指标体系。

(一)质押物选择评价指标体系

一般来说,贷方对质押物评价的核心是变现能力。对贷方来说,质押物是第二还款源,因此,质押物是否能够变现,是否容易变现对贷方来说十分重要。物流金融业务中的质押物通常是待销商品,也是一些中小企业还款的重要来源。从这方面说,贷方必须从质押物的销售能力层面加以考虑,以便衡量自身所承受的风险。因此本文所设立的指标主要从质押物的变现能力和销售能力两方面考虑,运用多指标评分法对质押物进行衡量。

1.变现能力

质押物作为担保物最基本的能力就是变现,物流金融业务作为信贷业务的一种,贷方必须对质押物的变现能力进行评估。对质押物变现能力的评估可从质押物的评估价值、质押物信息的准确度、市场价格稳定性、变质/损耗影响和质押物的功能形态等五个方面来衡量。

(1)质押物的评估价值

出质人在申请质押贷款时,贷方要对所质押的货物价值进行估算,判断其价值是否达到一定标准。在借方无力还贷时,贷方按低于质押物市场价格进行拍卖,而拍卖的定价一般与质押物的实际价值相关。质押物的评估价值与市场平均价格偏差越小,则贷方发放贷款所承受的风险也越低。

(2)质押物信息的准确度

在物流金融业务中,为了防止出现骗贷行为,贷方必须核实出质人提供的质押物信息的准确度。应尽量避免出现质押物物权不明确、虚假仓单、物品数量或者规格不准确等现象,最大程度降低由于质押物信息不准确而带来的质押物变现能力降低的风险。

(3)市场价格的稳定性

市场价格的稳定性是指质押物在业务期内,市场平均价格下降的程度。作为担保物,贷方希望凭借其不贬值或者慢贬值来增加出质人还款、赎回质押物的可能性;作为第二还款源,若拍卖时的市场平均价格很低,就会影响到质押物的拍卖定价。因此,市场价格越稳定,则质押物的变现能力越强。

(4)变质/损耗影响

变质/损耗影响主要指质押物在业务期间的变质或者损耗对质押物变现的影响。质押物通常都有一定的保存期限,保存时间得越长,商品变质的可能性就越大,一旦质押物变质就会直接影响到质押物的价值,进而影响它的变现能力;在物流金融业务过程中,处于库存状态的质押物难免会有一定程度的损耗,损耗与质押物的未来价值有一定的联系。因此,贷方在发放贷款时,要对质押物可能发生的损耗所造成的价值损失进行估计。

(5)质押物的功能形态

质押物的不同形态决定着质押物的功能范围,质押物的功能范围决定着质押物的变现能力,质押物的功能形态直接影响质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源的变现能力。通常将待销商品分为三类,即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一般来说形态越原始的质押物,变现能力越强。

2.销售能力

依据我国《担保法》,如果出质人没有偿还贷款的能力,贷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拍卖来抵偿贷款的损失,通常情况下,一旦借方无力还款,贷方提起诉讼来拍卖质押物的所得会低于市场的当前价格,因此,贷方更希望出质人能将质押物作为商品售出。如果说变现能力是质押物的第二还款职能的体现,那么销售能力则是质押物作为企业第一还款源的反映。

(1)目标市场的供需情况

从销售角度来衡量质押物是否合格,需要考虑商品(质押物)即将进入的目标市场的供需情况。本指标是从市场供需的总体变化来衡量商品未来的销售能力。

(2)需求波动性

待销商品作为物流金融业务的质押物,难以避免市场需求的波动对其销售的影响。贷方在选择质押物的时候,必须考虑在业务期间质押物需求波动带来的风险,进而根据实际情况对质押物进行选择以规避相应的风险。

(3)需求泡沫

需求泡沫是指在某个刺激因素的影响下,市场对某种商品的需求可能会暂时很高,一旦刺激因素失效,则需求迅速降低。例如由于某电视剧的影响而造成在某时间段对某种服装有空前的热情,随着时间的流逝,电视剧的影响逐渐降低,对这种服装的需求会在短时间内迅速下降,这样会使得质押物的销售能力大打折扣。

(4)质量认证

质押物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质押物的销售能力。贷方可能本身并不具备对商品质量进行衡量的能力,可借助权威质量管理认证体系来辨别商品质量的优劣。商品是否有质量认证对于衡量质押物的销售能力有一定参考作用。

(5)产品生命周期阶段

商品所处的产品生命周期阶段可以较清晰地反映其销售能力。一般商品最畅销的阶段是产品的成长期与成熟期,如果作为质押物的待销商品正处在这两个阶段,则销售能力较高,贷方放贷所承受的风险则较小。反之如果商品已经处在衰退期,则销售能力较低,放贷的风险较高。

根据对质押物销售能力和变现能力及影响两方面的各指标分析,可以得出质押物评价指标体系结构,如图1所示。

(二)指标权重确定

本文应用层次分析法与专家打分法来确定指标权重。

1.建立判断矩阵

根据层次分析模型将该体系分为目标层M、准则层A、指标层P(如图1所示)。在构造判断矩阵时,依上下层之间的隶属关系,由专家打分来确定同层元素之间的相对重要性(如表2所示)。

针对图1所示的指标体系,笔者与中国建设银行信贷部的相关专家进行了多次深入的探讨,并对指标重要性进行了两两对比,按上述标度进行打分,得出结论:在物流金融业务中质押物的变现能力()比质押物的销售能力()重要。

2.权重分配结果

根据矩阵式(1)、(2)、(3)所列,由相关层次分析法决策软件(yaAHP4.1)求得各指标权重(见表3)。

3.权重分析说明

由指标权重结果看,质押物评估价值与质押物功能形态所占权重最大均为0.2214,其次市场价格稳定性为0.1426。这三个指标反映着质押物的变现能力,也是贷方最关心的核心内容。质押物评估价值代表质押物的实际价值,只有准确地评估质押物的价值,贷方才能确定合适的抵押率来控制放贷风险。质押物功能和市场价格的稳定性都是衡量质押初是否有能力担任第二还款源的重点考察项目。

在衡量销售能力的五个指标中,目标市场的供需情况和产品生命周期阶段两个指标的权重较大,这两个指标可以通过调查和数据分析,直观地衡量商品的未来销售能力。需求泡沫只是个警惕性指标,其用途是帮助贷方在衡量质押物销售能力时提高警惕,但并非所有待销商品都存在需求泡沫。

(三)质押物得分的确定及指标评分标准界定

1.质押物得分的确定

2.各指标评分标准的界定

目前我国在物流金融业务的质押物衡量方面尚无统一的标准,关于这方面的学术研究也较少。笔者根据银行目前常用的标准并结合经济学原理和营销学原理,对本文中的各指标进行初步的标准界定(如表4所示)。各指标的评分用Si表示,定义各指标的目标分值在0~10的范围内,0分为指标的最低标准;10分为指标的最高标准。

四、结束语

我国物流金融处在起步阶段,物流金融风险是当前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合理选择质押物可以有效降低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本文从变现能力和销售能力出发建立了质押物的选择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对于贷方选择质押物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文中并没有给出质押物评分等级的界定与放贷额度之间的联系,同时一些指标的评分标准尚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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