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直隶新政中的督学机构与兴学措施

清末直隶新政中的督学机构与兴学措施

张艳丽[1]2002年在《清末直隶新政中的督学机构与兴学措施》文中指出教育改革是清末新政的要项之一。直隶是当时实施教育改革较有成效和特色的省份。目前能够见到的关于新政时期教育改革研究成果,多着眼于全国范围,而对直隶教育改革进行细致考察者尚不多见。本文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广泛搜集报刊杂志、地方史志等资料,拟对其有关情况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本文共分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考察了直隶的各级督学机构。清朝旧体制下的教育行政设施无法满足新时期兴学的要求,设立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是发展新式教育的需要。直隶先后设立学校司、学务处、提学使司作为专门负责办理全省学务的机构;并于各府、州、县创设劝学所负责办理地方学务;各地的教育会对于各地新式教育的普及也起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部分,具体论述直隶兴办近代学堂的主要措施。第一、派遣官绅游历。为学习借鉴近代日本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直隶先后多次派遣主管教育的官员、主持地方政务的实缺官员及州县夙孚众望的绅士多人赴日本游历,进行实地参观考察。第二、筹集办学经费。教育经费的数量直接关系兴学所能取得的成效,新政时期直隶通过截取书院旧款、征收教育捐税、倡导个人捐资等多种途径筹措办学经费。第叁、培养师资力量。师资是学务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直隶兴学过程中始终重视师资问题,在国内创办师范学堂的同时,还派遣留日师范生及聘请日本教习等。第四、也注意采取措施加强教科书的规范。 总之,清末新政时期,在各级督学机构的有力督导下,在各种得力措施的保障下,直隶教育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初步形成一个包含各级各类学堂的教育体系。尽管其中存在着某些不尽人意之处,但它为直隶近代教育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这正是清末新政中直隶教育改革的积极意义所在。

关晓红[2]1999年在《晚清学部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政体变革和教育更新是清末以新政为标志的社会改革的两大要项。刚好处于枢纽位置的学部,其建制、决策、调整、管理等实际运作,既反映政体变动的幅度与曲折,又影响教育更新的成果与局限。 晚清的政体改革,使中国传统的六部行政架构根本转变。学部的酝酿产生,成为清末中央行政体制变革突破瓶颈的标志,典型地反映了新旧体制转换的艰难曲折。改制后学部的内外运作展示了与朝廷、各部院及地方行政之间的关系,各部的职能较过去有所扩展和加强,但相关部门之间权限划分不清,在摩擦与调适的过程中,利益冲突不断,互相推诿严重。而中央行政部门为统一所管事务,与权力膨胀的地方政权发生矛盾。这种内耗,不仅降低了统治机器的运作效能,更使清王朝离心离德,在辛亥革命狂飚的冲击下迅速分崩离析。此外,在新政、宪政期间,清政府内部分为不同派系,张之洞、袁世凯与学部官员的人脉派系渊源深厚,由此将兴学的直隶模式与湖北模式影响于学部的大政方针,导致学部在创新与复古、激进和缓行之间左右摇摆,出现阶段性变化。 在“教育救国”成为社会热点和朝野共识的背景下,教育改革与发展是影响社会变革的规模、速度和模式的基础性制约因素。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正式统一管理全国教育的专职中央行政部门,学部的成立对于普及新式教育,融合中西文化,加速新旧知识群体的此消彼长,推进政体的转型乃至社会整体的变迁,都有重要作用。在其主导下,建立了与癸卯学制系统配套的各级教育行政体系,奠定了此后中国教育行政体制的基本格局;学部从各地奏调兴学干才、国内外学堂毕业生以及开复启用戊戌贬官,使一批革新势力汇聚于学务中枢,与社会进步势力沟通联系,加上不惟学历出身,破格用人的人事机制,提高了行政效率。在短短六年中,通过确定教育宗旨,修订完善各项章程法令,统一规划和调整各级各类教育的结构布局,重视建立与健全信息系统与调节机制,追踪世界各国教育发展的新趋势,加强对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的政策引导和管理监督,以及提倡和鼓励兴建图书馆、发明科技学理、保护古籍文物等一系列步骤措施,发挥了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在新式教育和文化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由此推动学务的高速扩展,使这一时期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公认的显着成就。 然而,学部毕竟是清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当新旧、官民、中外矛盾冲突激化,危及统治秩序之际,必然会牺牲科学规律以顺从朝廷旨意。教科书审定标准的取舍,保留奖励出身和授予实官,倡建存古学堂,严格控制学生的思想行为以及阻挠干涉学生参与历次政治斗争,都充分表明了学部从属与维护清廷的立场和态度。穿新鞋走老路的时代与阶级局限,使得学部的所作所为虽然对晚清民国时期的教育乃至社会变动产生深刻影响,最终却落得个末代王朝殉葬品的可悲结局。

王利果[3]2011年在《清末十年河南新式小学堂研究(1901-1911)》文中认为新式小学堂创立和发展在清末教育改革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承担着普及国民教育,提高整个民族素质的首要任务。河南新式小学堂在短短十年当中,学生数量和学堂数量均排在全国前列,分析清末十年河南新式小学堂发展背景和措施,总结河南新式小学堂兴办成就及特色,找出学堂发展制约因素,为当今义务教育改革提供历史经验。清末知识分子及部分官员认识到兴办初等教育的重要性,促使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使新式小学堂在学制上占有一席之地。河南新兴小学堂在国家学制促动与指导下,新式学堂经历了两个阶段,即萌芽期和发展期。为发展新式教育,河南设立兴学机构,制定视学章程,设立地方教育机构劝学所和研究机构教育会,这些教育机构的设立推动了学堂发展。河南新式小学堂兴办具体措施有多种,首先培训办学人员,河南兴办教育官练习所以提高办学者教育指导水平;其次分区劝办学堂,划分学区,慎选总董及劝学员;再次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第四培养和检定师资,各县劝学所附设教育讲习科,并设立初级师范学堂以扩大新式小学堂师资来源;最后对简易识字学塾,半日学堂和私塾改良等进行了研究,这些学塾对新式学堂起补充作用,可以更全面掌握河南新式学堂发展状况。通过与其他省份相比,河南学堂数量居于全国前列。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值得借鉴的地方:教师一身兼多职应对师资匮乏,兴办私立学堂弥补经费不足;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制约因素:学堂规划不平衡,师资素质低下和经费缺乏。河南新式小学堂蹒跚发展起来,它的积极作用是兴办了大批新式小学堂,普及了国民基础知识,为以后兴办学堂积累了丰富经验。然而它处在传统教育向近代教育过渡历史时期,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局限性。

王金霞[4]2006年在《河北与中国教育早期现代化》文中研究说明所谓教育的早期现代化,指的是与几千年来自给自足的封建农业经济基础和封建专制政体相适应的传统教育,逐步向机器大工业生产和工商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教育转化、演变的这样一个历史过程。河北(直隶)是中国教育早期现代化进程中表现最为突出、成效最为显着的区域之一。本论文在充分吸收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广泛搜集晚清、民国的报刊杂志、地方史志等资料,多角度展示了河北早期现代教育体系的萌生、构建与推进的曲折进程,总结了河北教育早期现代化的特征与模式,概括了河北相对于中国教育早期现代化的地位与作用。论文以专题研究成篇,主要由以下七个部分构成:第一章导论部分陈述了题目来源及研究意义,界定了教育早期现代化的概念,构建了河北教育早期现代化起步前的经济、文化、社会背景,指明了论文研究构想与研究方法。第二章概述了中国传统教育构成,通过中国传统教育与西方教育的比较,揭示了中国教育早期现代化的整体特征,并对推动中国教育早期现代化的动力及动力集团进行了简要地分析。第叁章对河北省教育教育早期现代化分期问题进行了研究,构建了进行分期研究的现代化指标体系标准,并以先声、萌芽、起步、推进四个阶段对河北教育早期现代化进程进行了简介。第四章、第五章对河北教育早期现代化进程中的军事教育、师范教育、职业教育以及各级普通教育的发展概况逐一分析介绍,挖掘了不同类型教育产生的动因,理清了发展脉络,总结了历史成绩与局限。第六章对在河北省教育早期现代化进程中举足轻重的历史人物进行了较为深入地分析,评述历史人物的教育实践,挖掘教育思想,客观评价了他们对河北乃至整个中国教育早期现代化所起的作用。第七章总结概括了河北教育早期现代化的模式与特征,通过与其它区域的对比得出本区域所独具的比较优势与劣势。第八章结语部分客观评价了河北之于中国教育早期现代化的历史作用,并着眼于整个河北教育早期现代化的进程得出规律,阐发启示。河北省教育早期现代化是近现代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变革的必然产物。本论文分析、总结河北教育早期现代化的历程,不仅仅只是为了通晓过去,其中不少宝贵的经验教训,可直接为当前河北省教育发展所吸取、借鉴。中国教育早期现代化是中国与世界现代教育制度接轨、同封建落后的传统教育决裂的过程。历史不会重复,但往往会有惊人的相似之处,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又一次经历了从封闭到开放的过程,面对教育全球化、国际化大潮的纷至踏来,研究一下自19世纪后半叶开始的教育早期现代化进程,对当今仍在继续推进的河北教育现代化进程不无益处。

李占萍[5]2009年在《清末学校教育政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清末学校教育政策的制定和推行,标志着中国传统教育向近代教育的转型以及教育的法制化。它不仅在近代教育历史中居于重要的地位,而且因其作为从教育制度通向教育实践的中介而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就其研究现状来看,研究成果颇丰,主要体现在教育政策理论、教育政策背景、教育政策制定及推行等方面,这些研究将有裨于对近代新教育政策演变的进一步认识并加深对其思想内涵的理解。新形势下,从当代教育政策学及相关学科的多元视角出发,实现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的突破,将推动对清末学校教育政策的进一步研究。中国传统教育制度是以科举制度为核心,以儒家经典为教育内容,官学、私学、书院并存的教育模式。鸦片战争后,随着传教士的到来和西学的传入,近代新型人才培养成为教育改革的目标。洋务运动中,教育问题涉及了社会各个层面的矛盾与冲突,需要政府通过教育政策来进行制度的规范。维新运动中,由于国际环境的变化,清政府扩大政府职能,加大社会管理的力度。在此过程中,早期改良派、维新派和绅商阶层进行了教育思想与实践探索,促使公众议程得以建立,从而使学校教育问题进入政府议程。清末新政改革时期,全国掀起了书院改学堂与创办新式学堂的兴学高潮。学校体系以及学堂管理中的教育问题引起了清政府的重视,学校教育问题终于成为了教育政策的核心领域。清政府快速地建立了教育政策规划的日程,仿效日本,组织专门的力量来进行学校教育政策的制定。1902年,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学堂章程》,由于各种原因,初次规划的学校教育政策方案未得到全面推广。嗣后,清政府诏令张之洞等人厘定学堂章程。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正式获得颁行,清政府督饬各省推广新式学堂,掀开了清末学校教育政策实施的序幕。学务处作为学校教育政策实施的专门组织机构,对教育政策推行进行规划与安排。各地督抚积极向学,采取了多种措施,各地在办学数量和质量方面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直隶省和湖北省的政策实施过程就是典型的案例。但是,由于教育问题的社会关联性,以及所涉及的影响因素的多元复杂性,清末学校教育政策推行过程遇到了各种问题和困难。基于国民素质对于宪政改革的决定性意义,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制度,建立了学部,授予学部一定的决策权力和执行权力。学部在自身权力范围内,将学校教育政策推行作为当时的中心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署,并根据新教育推行中的情况,对学校教育政策及时进行修补,进行政策推行中的再决策,从而使清末学校教育政策得以增订。清末学校教育政策过程具有一定的规范性,政策制定和政策推行都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来进行,通过政策实施环节来检验政策的内容,从而使教育政策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内涵,成为中国近代教育政策史的开端。通过清末学校教育政策实施,学堂教育为社会政治、经济以及文化领域培养了大批人才,基本发挥了教育政策的社会功能。清末学校教育政策是统治阶层意愿的表达,课程设置的条文体现了浓厚的政治色彩。决策者过分依靠日本教育政策经验,缺少政策方案的可行性论证,教育政策制定步入了教育救国的误区。在教育政策推行过程中,各种程度的利益冲突使清末学校教育政策表现了自身的能力限度。由于险恶的社会政治环境,清政府缺少应有的政府能力,未能及时调整教育与社会结构层次中的各种利益关系。随着清朝的灭亡和清政府权力的丧失,清末学校教育政策终成历史资源,让位给民国及后继者不断探索的征程。清末学校教育政策这一专题的探究,仍然是当今中国近代教育史、教育政策学相关学科亟需进一步加强并深入展开的一个未尽领域。

刘福森[6]2008年在《劝学所探析》文中研究表明清末革新教育,在各府厅州县设立劝学所,标志着中国县级教育行政机构的建立。劝学所由严修于1905年在直隶首创,后推广全国,历经晚清政府、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直至被教育局所取代,存续18年。其间多有变化,为近代中国教育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筹款是劝学所的首要职责。劝学所面对教育财政的极端困顿,实行“就地筹款”原则,采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诸如发动社会捐助、整旧从新、增加教育捐税、征收学费等手段。劝学所的主要任务就是发展近代初等教育,包括一县范围内的小学教育和社会教育。劝学所作为基层教育行政机构,除了主动劝办新式小学堂、发展社会教育设施外,就是通过贯彻学部的法规、命令等来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劝学所的设立促进了近代初等教育的发展,为中国教育的近代化转型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劝学所作为民间私塾的主管机构,面对新式学堂与旧式私塾并存的二元教育模式,由困顿转而力主改良私塾。通过调查、劝导、培训,增设新式课程,采用新式教学方法和管理方式等,积极促使旧式私塾的近代化转型。劝学所作为地方教育行政的组成部分之一,与作为其咨询辅助机关的教育会有着极其复杂的关系。既存在劝学所对教育会的设立扶持,又有妨碍教育会成立的事实;既有教育会对劝学所的行政辅助,又有对劝学所行政权的侵占。总之,劝学所与教育会是一个既合作又斗争的矛盾统一体。

吕晶[7]2010年在《清末直隶社会教育探究》文中指出伴随着清末“新政”的推进以及预备立宪的实行,教育改革走向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教育开始关注广大下层民众的需求,社会教育逐步进入历史舞台。作为推进社会教育开展的大省之一,直隶社会教育的兴起有其自身缘由。直隶较早确立各级教育行政机关,作为推进新式教育开展的县级行政机构,劝学所由严修在直隶首创。然而新式教育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缺陷,尤其是小学教育不能得到完全普及,致使下层民众接受教育的愿望不能实现。维新运动以来,广大知识分子要求“大开民智”,教育理念实现了从学校教育人才观到国民素质整体提高的转变,促使以“开民智”为目的的社会教育出现。“开民智”引起直隶各级官绅重视,他们身体力行,自上而下悉心推行,保障了社会教育的开展。直隶社会教育各项设施地筹办形式多元化,半日学堂、简易识字学塾、图书馆、宣讲所、阅报社的兴办更为突出,满足不同年龄、不同阶层人们的需求,取得了显着的效果。清末直隶社会教育的发展相对来说比较迅速,伴随着多元化发展,成效非常明显,位居全国之首,并且创办各项设施形式灵活、功能多用。由于清末复杂多变的大背景,社会动荡不安所造成的经济落后、资金不足、经验缺乏,传统社会观念的束缚以及直隶特殊的自然环境,致使直隶社会教育在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不足。社会教育早期发展没有固定机构,各地社会教育发展不平衡,教育内容上保留了许多封建伦理思想。

翟砚辉[8]2011年在《《北洋官报》与直隶新政》文中研究表明《北洋官报》是袁世凯主政直隶时刊发的一份新式官报。它既是直隶省推行新政中的一项,也是清末官报之林中的一秀。作为直隶新政中的一项,该报刊行较早、成效较显,得到了清廷的肯定与推广;作为官报之林中的一秀,该报的报龄最长、影响较大,多被各地官报奉为样板而效仿。学界对该报的研究,多从官报本身着眼,本文试对它与直隶新政的关系问题进行探讨。文中第一部分,从《北洋官报》的创设属新政范畴着眼,对该报的问世缘由及此项新政的办理状况进行探讨。官方自身条件、近代化报纸的传播、外力的打压及袁世凯本人的推动,是这种近代化了的媒介能够问世并首先落户直隶的缘由。这项新政的办理比较完善,有专门的出报机构——北洋官报局,内部分工明确,具有现代经营理念,同时建立了一套“行政销报模式”,并与邮局合作寄递报纸。文中第二部分,侧重在“《北洋官报》与直隶其它新政要项的关系”问题。因其所属媒介性质,分析其对直隶“学务新政、创办巡警、兴工振商、宪政改革”等政务的报道状况、报道特点、报道方式等。文中第叁部分,整体考察《北洋官报》与直隶新政的关系。两者不仅有因果联系,也有互动关系,而根本目的都在于维护统治者的地位。《北洋官报》在直隶新政中,曾扮演着“新闻报纸、官方公报、学术刊物”的多重角色,推动了直隶新政的发展。直隶新政的发展变化也影响着《北洋官报》的命运,它经历了一个由初期“力着先鞭”到后随清王朝灭亡“戛然而止”的过程。

韩艳明[9]2009年在《清末直隶教育行政体制研究》文中认为地方教育行政机构的变革是清末教育变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中国教育行政体制向近代化发展的过渡阶段。在废科举、兴新学的背景下,地方教育事务日益繁杂,旧有教育管理体制难以适应需要,随着新式教育的发展,教育行政机构改革就提上了议事日程。在清末各省中,直隶是率先进行地方教育行政变革的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严修等人的主持下,直隶借鉴日本的管学经验,对省级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设学校司管理全省学务,管理新式教育,对各地学堂进行必要的行政管理和监督。《学务纲要》颁布后,直隶把学校司改为学务处,专管全省学校事务,归总督统辖,设督办、参议以及专门教育处、普通教育处、编译处等,进一步规范对教育的管理。裁撤学政后,直隶改设提学司,掌全省教育行政,设总务、普通、专门、实业、会计、图书六课辅助提学使管理全省学校教育,建立视学制度,对各地教育进行督察,督促教育发展。在府州县,直隶设立劝学所作为教育行政管理机关,管理教育,设劝学总董总管州县学务;仿警察分区办法进行管理,于划分区域设劝学员,对学区内一切学务事宜进行劝导和督促;于各村设村董,协同或帮助劝学员在本村劝学、兴学,并设立宣讲所宣讲教育等。地方自治实行后,劝学所地位下降,从原来专管州县教育的独立行政机关变为府州县教育行政辅助机关。为促进直隶教育行政管理的专门化,直隶设立教育官练习所,提高教育行政官员素质;为支持教育,推进教育普及,成立教育咨询机关——教育会,以补助教育行政管理。在直隶教育行政变革过程中,士绅作为社会的精英阶层,通过被任命为官、接受再教育、充当教习和创办新学参与到教育行政管理中,在教育行政官府与地方村镇之间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士绅通过参与教育管理、创办新学堂融入教育,推动了直隶教育向前发展。直隶地方教育行政权力的扩大、管理的专门化及教育行政机构的完善,促进了直隶教育的发展,使直隶教育摆脱了旧教育的羁绊,步入了近代化的发展轨道。

李守良[10]2013年在《袁世凯与直隶新政中的财政运作(1901-1907)》文中提出庚子之后,袁世凯成为新任的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上任伊始,袁世凯就积极响应清廷号召,着手准备直隶新政事宜。袁深知推行新政,必须要有源源不断的财源接济才行。面对一贫如洗的直隶财政,袁世凯积极应对,采用腾挪、改拨等方式,暂解燃眉之急。可以说,直隶新政财政运作的实质即袁世凯与各种政治力量对清季财源归属进行博弈的结果。一般而言,开源、节流是筹款最基本的方法。如何开源?如何节流?便成为袁世凯在直隶站稳脚跟后的首要问题。直隶各项新政都要有专门的资金挹注,比如说,金融、新军、学堂、官业、地方自治、司法革新等方面,但按正常渠道专拨专款远不能满足实际所需。为此,袁世凯寄希望于户部、各省资金的支持。众所周知,当时户部、各省、直隶财政状况同样困窘,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获取户部、各省的款项?这又是袁世凯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因此,户部、直隶、各省之间的财政运作无疑是袁世凯集中财源的关键之举。首先,就直隶官业而言,袁世凯从盛宣怀手中取得了轮、电两局的控制权,从张翼手中收回了直隶一带的开矿权,继而又取得了北方铁路、新式企业的收益权。其次,袁世凯结党营私,以奕劻、徐世昌等人为奥援,取得户部的拨款及各省摊派的练兵经费;又借铁良之手得到了南方各省土药税收的使用权。与此同时,袁为直隶新政筹款所提出的一系列举措,大都得到清廷赞许,并以此推广全国,使袁声望大增。最后,上述这些行为无形中损害了一部分官僚的切身利益,包括瞿鸿禨、铁良、盛宣怀、岑春煊等,遭到他们激烈反对,从而引发了朝廷言官们的纷纷弹劾,袁、铁交恶,邮传部之争,丁未政潮等事件。再有,袁世凯在直隶筹饷的举措,也极大地损害了民众的切实利益,导致地方民变层出不穷。事实表明,袁世凯为直隶新政筹集款项,将清季的大宗财源据为己有。从短期来看,直隶新政加剧了袁势力的膨胀,奠定了北洋集团问鼎中央的基础;但从长远来看,“新政之累”成为袁世凯挥之不去的“梦魇”。

参考文献:

[1]. 清末直隶新政中的督学机构与兴学措施[D]. 张艳丽. 河北师范大学. 2002

[2]. 晚清学部研究[D]. 关晓红. 中山大学. 1999

[3]. 清末十年河南新式小学堂研究(1901-1911)[D]. 王利果. 河北师范大学. 2011

[4]. 河北与中国教育早期现代化[D]. 王金霞. 河北大学. 2006

[5]. 清末学校教育政策研究[D]. 李占萍. 河北大学. 2009

[6]. 劝学所探析[D]. 刘福森. 河北师范大学. 2008

[7]. 清末直隶社会教育探究[D]. 吕晶. 河北师范大学. 2010

[8]. 《北洋官报》与直隶新政[D]. 翟砚辉. 河北师范大学. 2011

[9]. 清末直隶教育行政体制研究[D]. 韩艳明. 天津师范大学. 2009

[10]. 袁世凯与直隶新政中的财政运作(1901-1907)[D]. 李守良. 华中师范大学.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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