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与人民内部矛盾理论_人民内部矛盾论文

刘少奇与人民内部矛盾理论_人民内部矛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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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是中国共产党著名的思想家、理论家,他善于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创造出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新思想、新理论。他阐述的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矛盾思想,不仅深化了毛泽东关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而且深刻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中两类矛盾的特点和规律,为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今天,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重温这个思想,更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开拓了两类矛盾学说的理论先河

关于人民内部矛盾这个问题,或者说是革命阶级内部的矛盾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领导无产阶级革命过程中,就已经注意到了,并曾多次强调,要妥善处理好革命阵营内部各种关系的重要性及其原则和方法。他们还预见到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仍然存在着工农、城乡和脑体劳动之间三大差别,指出要从根本上消灭这三大差别只能依靠大力发展生产力。

列宁在领导俄国无产阶级革命的斗争实践中,尤其是十月革命胜利以后,也注意到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会发生变化,他指出,“政治应该是人民的事”,要把“斗争的重心逐步转向经济方面的政治”(注:《列宁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版,第370页。)他还作出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的论断。

1936年,斯大林宣布苏联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之后,他曾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状况是“完全适合”的,全社会在政治上和道义上已达到“完全一致”,这种一致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只是到了50年代初,他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下生产关系同生产力“完全适合”,但也还有矛盾,“如果政策不对,调节得不好,是要出问题的”(注:《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第356、357页。)。虽然这是一个理论上的进步, 但是这种进步是以实践上严重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造成苏联30年代肃反扩大化,给苏共党带来巨大损失为代价的。

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曾预见新中国成立后,会面临着各种矛盾,论述了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他并没有对大量存在的矛盾作一个整体上的分析和概括。关于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两类矛盾的概括首先是刘少奇作出的。

建国初期,刘少奇主管工会工作,十分注意研究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社会矛盾问题。1951年,他读了邓子恢《在中南总工会筹委扩大会上的报告》和高岗《论公营工厂中行政与工会立场的一致性》两篇文章后,写了一篇读书笔记,对生产资料已经公有化的国营工厂内部矛盾问题作了深刻分析,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1.最早提出了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他认为:“当着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已经建立,并把工厂收归国有,又进行了民主改革以后,即在目前,我们的国营工厂内部就再没有阶级对抗和剥削关系了,工厂管理机关与工人们的关系就从根本上变为一种同志关系了。”(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2、93、98、99、304、305、 302、300、452页。)但是,他又指出:“这并不是说就没有矛盾了。而构成国营工厂的内部基本矛盾,就是国营工厂管理机关与工人群众之间的矛盾,就是国营工厂内部的公私矛盾。”(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2、93、98、99、304、305、302、300、 452页。)这里所说“基本矛盾”的含义是:“目前在国营工厂中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差不多都是从这个基本问题发生出来的,或与这个基本问题有关系的。”这种矛盾和关系的性质,不是敌我矛盾、阶级矛盾,而是“工人阶级和人民内部的矛盾和关系”(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94页。)刘少奇在分析建国后国营工厂内部存在的矛盾时,首先提出了“人民内部矛盾”这个概念。

2.第一个提出了建国后我国社会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概念。刘少奇从对国营工厂内部矛盾的分析,进一步扩展到整个社会,他认为,建国后我国社会“矛盾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根本上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另一类是在根本上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94页。)前者是敌我矛盾,后者是人民内部矛盾。他指出:“我们在观察问题的时候,必须分清这两类矛盾的不同性质,既不可以把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看作是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也不可以把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看作是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94页。)否则就会在根本上犯错误。

3.首先指出要根据两类矛盾性质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方法去正确地处理矛盾。刘少奇认为,对于人民内部的矛盾,不能用对敌人的方法解决,而“应该用同志的、和解的、团结的办法来处理这种矛盾和关系”(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94页。)。否则,人民内部这种非敌对性的矛盾,也会转化为对抗性的矛盾,发生磨擦、冲突,甚至发生工人罢工、怠工等事件。而解决矛盾的根本原则,刘少奇认为,共产党必须“保护和增进工人群众和一切劳动群众的利益,包括日常切身的与根本的,个别的、部分的、暂时的与整个的、长远的利益在内”(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2、93、98、99、304、305、302、300、452页。)。 “只有这样坚持不懈地周密地关心和保护工人群众一切正当的不容侵犯的利益,才能把最广大的工人包括政治上落后的工人都团结在工会之内和自己的周围”(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2、93、98、99、304、305、302、300、452 页。),最终使广大工人提高觉悟,解决存在于他们之间的人民内部矛盾。

以上可以看出,在建国初,刘少奇不仅最早提出了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而且概括了我国社会存在的两大类社会矛盾的性质、特点及处理和解决的方法。刘少奇无疑是中国共产党人创立“社会主义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学说”的理论开拓者。

二、深化和丰富了毛泽东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

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认识,是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汲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逐步深化和丰富起来的。

1956年2月, 苏共中央召开“二十大”, 赫鲁晓夫在会议的最后一天作了秘密报告,揭露了斯大林个人迷信、滥用权力、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等严重错误,引起了国际共运内部的巨大震动。是年6月到10月, 相继发生了波匈事件。与此同时,我国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党的“八大”宣布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但在此期间,国内也发生了工人罢工、农民退社和学生罢课的事件。当国际、国内各种矛盾纷繁复杂地突出地表现出来的时候,迫使我们党必须正视和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把握住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发展规律。于是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开始探索和研究这一带有根本性质的问题。

1956年4月, 毛泽东亲自主持起草的《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在分析了斯大林为什么会犯错误的问题后,指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也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中进行的。否认矛盾的存在,就是否认辩证法。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在矛盾运动中前进的观点。同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毛泽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必须要处理好的十大矛盾。这里包括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而大量的是人民内部矛盾。

1956年9月,党中央召开“八大”, 不仅宣布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而且指出,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第一次完整的概括。

1956年12月,毛泽东又亲自主持和起草了《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观点。刘少奇两类矛盾的概念得到了党中央集体的认可。

1957年,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的讲话中,谈到少数人闹事时指出:“就我国的情况来说,现在的阶级斗争,一部分是敌我矛盾,大量表现的是人民内部矛盾。”(注:《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56、357页。)这是毛泽东在讲话中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两类矛盾及人民内部矛盾为主的思想,并提出了研究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历史任务。

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1957年2 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毛泽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对立统一的观点,全面分析和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及其发展,为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做出了贡献。毛泽东的这篇重要讲话很快传达到全党,党内掀起了学习的热潮。当时,刘少奇约请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一些同志,到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地进行调查研究,并于4月27 日在上海市委召开的党员干部大会上作了《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这篇讲话深化了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基本思想,丰富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

1.指出领导与群众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的集中表现。刘少奇说:“人民内部矛盾现在是大量地表现在人民群众同领导者之间的矛盾问题上,更确切地讲,是表现在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与人民群众的矛盾这个问题上。”(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303页。)实践证明, 刘少奇讲得是十分正确的。

首先,领导与群众的矛盾体现了社会上最主要的矛盾关系。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同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需求之间的矛盾,突出地表现为社会消费品供应满足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解决消费品短缺的现象是各级领导的首要任务。尤其在经济不很发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任务完成得好坏,直接影响到各级领导与群众的关系,而这一矛盾又处在突出的位置上。因此,领导与群众的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的直接反映。

其次,领导者处于执政的地位,是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者,一切社会问题,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问题,领导者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正如刘少奇所说:“我们是在领导国家,站在领导的地位,社会上一切不合理的现象,一切没有办好的事情,领导上都有责任。人民会来责问我们的国家、党、政府、经济机关的领导人。而我们对这些问题应该负责任。因此,人民群众跟领导机关之间的矛盾,现在是突出地表现出来。”(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303页。)所以, 人民内部矛盾大量地集中表现在领导与群众的矛盾上。

再次,领导者中的官僚主义、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使领导与群众的矛盾激化,而日益突出出来。刘少奇说,真正的矛盾产生在领导机关犯了官僚主义。人民群众对我们领导机关不满意,是生活待遇太高了,房子住得太好了,不仅多分奖金,还把亲戚朋友送进厂。恩格斯说过,要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我们党、政府、国家、经济机关的领导人,本来是人民群众的公仆、社会的公仆。现在我们有的同志已经变为老爷,把人民群众当作公仆,自己还不自觉。这是错误的。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是使领导与群众矛盾突出和激化的重要原因。刘少奇在这里已经指出了人民内部矛盾的焦点与核心。

2.指出物质利益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实质性、根源性矛盾。1957年,刘少奇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指出:“人民内部矛盾还特别表现在分配问题上面。不是讲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吗?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表现在什么地方?我看是大量地表现在分配问题上。”(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303页。)分配不公,“群众就反对, 对这个分配关系就不满”(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2、93、98、99、304、305、302、300、452页。),“人民内部之间的矛盾激化起来就可能闹事。我研究了一些地方的闹事,几乎全部是为了经济性质的切身问题”(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2、93、98、99、304、305、302、300、452页。)。 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重点谈了人民内部在思想政治上的矛盾及解决矛盾的办法,谈到了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但是对矛盾从经济根源上分析不够。刘少奇则阐明了人民内部物质利益的矛盾是产生和制约其他各类矛盾的主导性矛盾,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实质性根源。

三、探索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好思路

在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上,刘少奇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新思想。

1.要站在工人阶级和人民的立场上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刘少奇认为,有两种不同人,站在两种相反的立场上,采取两种根本相反的处理方针和政策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种是人民的敌人,站在反人民的立场上,利用人民内部的矛盾进行挑拨,来推动和促进矛盾的破裂,以达到破坏的目的。另一种人是共产党人,人民中的觉悟分子,站在工人阶级和人民的立场上,利用矛盾的统一性及双方的一切优点,来推动和促进这个矛盾的和解和妥协(经过适当的斗争),以达到双方团结一致,共同努力进行生产的目的。刘少奇提出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团结,通过斗争的手段,达到团结的目的,这不仅是方法问题,而且是一个立场问题。

2.对待人民内部矛盾要以理服人,而不是以力服人。刘少奇指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只能用说服、民主的方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压服只能用来处理敌我矛盾。”(注:《刘少奇选集》下卷, 第450页。)“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采取强力的办法、压服的办法。凡是可以采取说服、教育、团结的办法来解决问题的时候,我们都是采取说服、教育、团结的方法。”(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2、93、98、99、304、305、302、300、452页。)刘少奇针对大跃进以后出现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的现象,指出:“这几年的错误主要是用处理敌我问题的办法去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用对付敌人的专政的办法来处理自己的问题,处理劳动人民的问题,这是个根本错误。”(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450页。 )用敌对手段处理人民内部问题,甚至党内问题,这样处理的结果,不仅不会解决矛盾,相反会使矛盾更加激化,甚至造成分裂。刘少奇强调:“这不是共产党的方法,而是国民党的作风,是站在人民之上,向人民施用压力。”(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450页。)

对人民中间大量存在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抗性的意识形态,因为它大量地表现在人民内部,所以也属于非对抗性的矛盾。“要采取和风细雨的办法,小民主、小小民主的办法”(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2、93、98、99、304、305、302、300、452页。)。文化大革命中,我们采取了对待敌我矛盾的方法, 来对待党内、人民内部思想上的是非矛盾,严重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犯了全局性的历史性的错误。

3.在处理闹事事件中,要讲究领导艺术。刘少奇认为,社会主义时期两类矛盾的特点是敌我矛盾大量地存在于人民内部矛盾中,尤其是发生群众闹事的时候,这个特点表现得更为突出。因此,在处理这类问题中,要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一是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刘少奇研究了我国50年代发生的闹事,认为矛盾激化的原因有着深刻的经济根源,同时在人民群众内部也有不少政治思想问题,如果我们能够及时地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解决这些问题,是不会发生闹事的。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从根本上来说是要改善方法。二是对待闹事要先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后处理敌我矛盾。刘少奇说,在群众闹事中间,反革命分子是可能参加的,他们利用群众中的切身经济问题和政治思想问题来鼓动群众闹事。所以,群众闹起事来,即使有反革命分子参加,也要当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先把群众的问题处理好,使群众安定下来,然后才能处理反革命分子的问题,不解决群众的问题,就不可能肃清反革命分子,这个次序不能颠倒。三是对待闹事中群众提出的要求,合理的要办,综合起来集中解决,不能办到的要向群众解释。不合理的,要认真解释,向群众讲清楚道理,要缓和矛盾,不要激化矛盾,要相信群众的觉悟。当然群众觉悟不高的也有,但是经过解释是可以讲清楚的。我们一些领导干部,切不可没有闹起来时不理,闹起来以后,又惊惶失措,采取压制的办法,这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4.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也要依靠法制。刘少奇认为,公检法虽然是国家专政机关,主要解决敌我矛盾问题,但是,它仍然承担着大量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任务,也承担着帮助人民、教育人民、保护人民的任务。这个任务的完成,依靠的是法制。刘少奇说:“无产阶级法制,就是人民民主的法制,也就是社会主义的法制。法制不一定是指专政方面的,人民内部也要有法制,国家工作人员和群众也要受公共章程的约束。”(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2、93、98、99、304、305、302、300、452页。)当然, 绝不能用处理敌我问题的办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但是为了缩小打击面,只要没有危险性,倒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把一些属于敌我矛盾的问题,当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

刘少奇曾经说过,我们应该学会自己走路,应该根据中国的特点,采取适合中国情况的方法,来进行建设。刘少奇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就是他在实践中独立思考、锐意进取、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的理论成果,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宝贵的精神财富。今天,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人民内部矛盾越来越突出的情况下,把这个宝贵的精神财富继承下来,并深化和发展这一理论,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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