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居民消费行为的实证分析_农民论文

改革以来我国农村居民消费行为的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消费行为论文,实证论文,农村居民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西方现代消费函数理论假设,在我国经济运行中都有一定表现,对于研究我国农村居民消费函数很有借鉴意义。但值得指出的是,这些研究,主要是以工薪收入者(家庭)的消费行为为研究对象,即以城镇消费者单位或家庭为研究对象。而城镇消费者单位或家庭除少数个体业主的家庭外,绝大多数仅仅是消费活动的基本单位,而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这和我国农户融生产活动与消费活动于一身的双重功能有很大差异。农户的这种双重经济功能使其积累行为和消费行为掺杂在一起,从而其收入不象工薪消费单位那样,主要在储蓄和消费之间进行选择,而是在消费与积累之间选择。这种选择表面上看来区别不大,都是在处理现时消费和未来消费的问题,但事实上,农户积累比工薪阶层的储蓄有更大的强制性,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农户经营的能否扩大和收入水平的能否提高。对于以工薪收入为主的城市家庭,储蓄除了可以取得一部分利息等收入外,主要起稳定生活水平,以丰补歉的作用;而农户作为生产单位,积累是其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收入水平,进而提高生活水平的前提,如果说前者可以在储蓄与不储蓄,多储蓄和不储蓄上有较大选择余地而又不影响其来年主要收入的话,那么后者的选择余地则较小。要保证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必须不断追加积累。而农户积累能否转变成收入,要经历经营风险的约束,即使考虑农户积累中有相当部分属于流动性较强的资金如银行存款等,但这部分储蓄也并非全部用于今后消费,其中有相当部分会用于今后生产经营,也要经历生产经营风险的约束,而对生产经营风险预期的准确把握是困难的,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因此,在选择西方消费函数理论对我国农村居民消费行为进行研究时必须充分考虑我国农民消费行为的自身特点。

一、我国农村居民消费行为的特征分析

(一)收入增长前景不明,预期消费困难

我国农村居民的收入,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家庭经营收入、劳动者报酬收入及其它收入。其中家庭经营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一直占农民收入的70%以上。但小规模的家庭经营却限定了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是自给自足,而且在一定的技术水平条件下,连续多年的精耕细作,已使农地的边际报酬递减,从而加剧了因工农产品比价不合理造成的农业比较利益低,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高的状况,经营土地远远低于从事非农产业收入,导致部分农村精壮劳力弃农务工经商以获取兼业收入,但兼业经营对农民来说也并非易事(杨学成,1998)。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农户兼业经营是一种普遍现象,但越往兼业的纵深发展,越需要农民有较高的素质,而恰恰在这一方面,我国农民先天不足,文化知识水平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加之二元社会结构的惯性作用,使农村居民希望在这方面的收入较快增长也是困难重重。因此,农民在收入的主要来源方面前景不明。其次是劳务报酬收入。这部分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不大,但增长较快,由1985年占总收入18.03%增长到1997年的24.62%。从长远看,这无疑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但其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了强烈的地区差异,而且构成其主要来源的乡镇企业现在也面临诸多问题,看来要在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劳务报酬收入,前景也不光明。除了以上两方面外,构成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来源的其它收入,目前只占很小比重(1997年为4.92%),估计今后占的比重也不会有较大提高。从国外看,美国农民收入的30%,日本农民收入的60%分别来自各自政府的农业保护政策等,其它发达国家也都有类似的情况,农民收入的相当部分来自政府的各种补贴。但我国农户在这些方面的收入,在农民基数没有大量减少之前,是很难有较大增加的。以上三个方面,正是中国学者们所称的农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农民增收后劲乏力。因此在这种农民实际收入时常波动的情况下,要其预期持久收入进行合理消费是困难的。

(二)消费的生命周期阶段受传统文化影响

不论处于什么经济制度和收入条件下,人总是存在生命周期,总是需要在支出时思前想后,弗里得曼的生命周期理论所讲的问题总是会出现(注:李晓西:《转轨经济中的消费行为及理论假说》,《经济科学》1998年第4期。)。但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的生命周期阶段却有其特殊性。在西方国家,青年人的独立性较强,宗法家庭观念比较淡薄。和其他的生活开支相比,一般人的结婚费用并不特别高,而且较少靠父母来建立新家庭的基础,消费支出基本上是和个人的收入水平和个人在生命周期中所处的阶段有关。而我国,尤其是农村,家族观念、传宗接代的思想浓厚。对于大多数的农民家庭,除了一般性地改善生活以外,其最大的追求就是让祖宗的香火红红火火的传下去。因而,在农民的生活消费中,对于下一辈的婚事,特别是儿子娶媳妇,看得特别重,要盖新房,要置办各种基本生活用品,尽可能地为一个新的家庭打好生活基础,这种对婚姻的偏重,必然会影响到我国农村居民的消费行为。平时家庭逐渐储蓄,以便在某些家庭成员进入婚嫁年龄时,集中支付相对家庭收入来说是“巨大”的婚嫁费用。这种情况反映在农村居民的消费周期阶段上,如果按在家庭中对各项收支活动起支配作用的户主年龄的不同把农村住户分组后发现,户主年龄在40-50岁的家庭,收入最高,其平均消费倾向也是最高的。这种现象,凯恩斯的收入决定论或弗里得曼的生命周期论都没有能力解释清楚。因为前者认为,收入越高,平均消费倾向越低;后者认为处在中年时期,平均消费倾向也应该最低。

(三)信用消费制度约束

生命周期和持久收入假说都认为有了储蓄可供超当期收入的消费支出,有了未来收入的良好预期,可以预支未来进行消费支出。但是,如果没有储蓄又想透支未来,在现实中行得通吗?这个问题,在美国有1/5的人口会遇到。在我国,相当多的贫困青年上大学的困境,集中突出地反映出这个现实问题。于是在最新的西方经济学教材“消费”一章中,增加了美国经济学家新的研究成果,被称为“流动性约束”。萨克斯说:“不能借入而又缺乏金融财富存量的家庭就是流动性受约束的家庭,因为他们所能作的最大消费就是当期所挣得的收入。流动性约束可以一般地定义为某些个人没有能力用未来收入作担保而获得贷款,或许,这是因为贷款人认为他们不能够偿还他们的贷款”(注:杰弗里·萨克斯:《全球视角的宏观经济学》,上海三联出版社1997年版第147页。)。尤其在我国农村,这个问题特别突出,之所以预支未来的贷款会受阻,更多的原因还在于制度的不健全上,这与西方银行制度太健全引出的流动性约束还不一样。即使是在我国的城市,现在不论是购房还是购小轿车,银行贷款支持还正在开始尝试,银行还在尝试消费信贷的品种和条件,且其条件近于苛刻,还不能为大众所真正的充分利用,借款方也须树立信誉,而这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因此,对于没有大量储蓄又想借支未来的农村消费者来说透支未来的愿望难以实现,存在着信用制度的约束。假设消费信用以后普及了,有朝一日达到现在发达国家的水平,那时也意味着流动性约束将会出现,取代现在的信用制度约束而已。

(四)平均消费倾向偏低

一般说来,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当人们的劳动收入仅能维持社会必要的最低生活需要时,即使有储蓄,其数量也是极少的。改革以前我国农村居民生活贫穷,平均消费倾向大约在98%左右,也验证了这一点。从表1中我们发现,改革以后,农村居民的平均消费倾向较低(平均在83%左右),笔者认为首先是由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使承包后农民作为独立生产者的地位与作用加强了,以前由集体进行的扩大再生产投资现在由农民从其纯收入中支出,农民收入由过去基本上是必要劳动报酬构成改变为必要劳动报酬加相当数量的剩余劳动报酬构成。其次,由于流动性约束与边际消费倾向成反比,与边际储蓄倾向成正比,流动性约束越强,边际消费倾向越低,边际储蓄倾向越高。所以由农业的市场风险和气候等不确定因素所引致的农村居民收入的不稳定,以及较强的信用制度约束,也使我国农村居民不可能有较高的平均消费倾向。

二、我国农村居民消费函数的构建、估计与检验

根据前文分析,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后劲乏力,农村金融市场发育迟缓,加上社会经济文化背景的原因,所以在古典消费函数理论内发展起来的如持久收入和生命周期理论等跨时预算的前瞻性消费理论假设在我国农村居民中较难成立。而凯恩斯理论把消费的解释力全部归于现期收入也明显单一。在以上分析我国农村居民消费行为的基本特点,并联系当代消费函数理论的基础上,本文的结论是:我国农村居民消费函数的基本理论应该是相对收入假设理论。下面通过建立相对收入模型检验此结论。

(一)相对收入模型解释

杜森贝里相对收入假说的核心内容是:人们的消费支出不仅受当期自身收入的影响,而且受周围人们的消费行为以及收入与消费相互关系的影响;不仅受自己目前收入的影响,而且也受自己过去收入的影响。前者称为消费的“示范效应”,后者称为消费的“不可逆性”。“示范效应”反映农村居民的“攀附行为”;消费的“不可逆性”也称“棘轮效应”(ratchet effect),反映消费者的实际生活水平不能低于过去的最高水平,具有明显的“刚性”特征。分别利用时序数据和截面数据,构建相对收入假设消费函数模型如下:

①式中C[,t]和Y[,t]分别表示消费者的现期消费和现期收入,Y[,0]表示消费者前期曾达到的最高收入水平。此式主要用于测试消费不可逆定理的适用性。②式中C[,i]和Y[,i]为不同消费者(单位或按收入、地域划分的群体)的消费和收入,③式中的n为消费者单位或群体的数目。②、③式主要用于测验消费示范效应和消费者的攀附行为。

(二)“棘轮效应”检验

总的来讲,收入是不断上升的,所以我们近似认为①式中的Y[,0]=Y[,t-1]。现在有部分学者总习惯把①式转化为④式,再进行回归。但笔者认为,④中的自变量Y[,t]与Y[,t-1]一般都会存在高度相关(本研究中,其相关系数为0.98),所以多重共线性不可避免,必然会对回归结果产生较大影响。

C[,t]=α+α[,1]Y[,t]+α[,2]Y[,t-1]+v[,t]④

有鉴于此,本文直接对①式回归,即以平均消费倾向(APC)为被解释变量,收入滞后比(此处我们定义为前期收入与当期收入的比,记为Y[,c])为解释变量,因为改变变量的形式,使用相对数可适当降低多重共线性的发生。

表1

1979-1998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生活消费支出(单位:元)

 年份 人均纯收入(Y[,t])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C[,t]) 滞后一期消费(C[,t]-1)   平均消费倾向

1979 160.70 134.500.84

1980 180.49 153.03134.50 0.85

1981 205.88 175.84153.03 0.85

1982 244.19 199.08175.84 0.82

1983 275.94 221.16199.08 0.80

1984 307.78 237.18221.16 0.77

1985 316.54 252.69237.18 0.80

1986 318.36 268.18252.69 0.84

1987 323.81 278.80268.18 0.86

1988 321.93 281.64278.80 0.87

1989 301.62 268.48281.64 0.89

1990 337.07 287.12268.48 0.85

1991 338.20 295.82287.12 0.87

1992 354.99 298.75295.82 0.84

1993 368.64 307.88298.75 0.84

1994 401.30 334.19307.88 0.83

1995 451.31 374.85334.19 0.83

1996 519.78 424.25374.85 0.82

1997 559.57 432.96424.25 0.77

1998 594.20 437.08432.96 0.74

注:(1)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整理;(2)表中人均纯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均按1979年不变价格计算。

APC=α+βY[,c] ⑤

此处我们使用的数据是按1979年不变价格计算的1979-1998年人均纯收入与人均消费支出(见表1)。利用表中资料对方程⑤的估计结果为:

从模型经验结果看,尽管t值、F值较显著,但调整后的R[2]太低,且D·W检验也表明随机扰动项存在一阶正自相关。究其原因,可能是遗漏了重要的解释变量。考虑到布朗于1952年从习惯坚持和消费行为的滞后性角度进一步发挥了消费“不可逆性”的观点,将过去的消费纳入其模型和框架体系,从而提出了广义相对收入假定。他指出人们只是缓慢的改变其消费行为,因此,前期消费影响现行消费及可支配收入。这意味着,无论我们认为收入的移动是向上还是向下,消费只朝着一个均衡值缓慢变化。鉴于此,布朗在方程中使用了滞后消费支出变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本研究中,为同时验证前期收入对现期消费的影响,笔者在方程④中直接引入滞后生活消费支出变量,但为避免前文所述之多重共线性,我们以现期收入与前期收入的差代替现期收入:

显然滞后一期的收入变量是极不显著的(实际上,方程⑥的回归结果也能反映出这一问题),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1978年改革以后,我国农村居民收入中的实物收入及自给性消费比重相对降低。因为人均纯收入中实物收入比重过大,必然会大大提高前期收入对当期消费的解释力(注:臧旭恒:《中国消费函数分析》,上海三联书店与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将方程④中的滞后收入变量换成滞后消费支出变量如下:

从各项检验值看,该模型拟合很好,但我们应注意到此方程含有滞后的内生变量,致使D·W检验失效,所以我们利用回归检验法依次对残差进行一阶及高阶序列相关检验,结果证实不存在自相关。所以⑩式的拟合结果是理想的,前期消费与收入,尤其是前期消费对本期消费有很强的解释力,表明改革以来我国农村居民消费行为表现出了较强的“棘轮效应”。

(三)“示范效应”检验

囿于资料所限,而且江汉平原地区农村居民的收入和消费均居全国中等水平,具有一定代表性,故对于“示范效应”的分析检验,以地处江汉平原的9个县市1998年的住户调查资料为依据(下表为以县为单位的整理表)。

表2

全部抽中县市及其相关统计指标

 (单位:户、元)

样本县市

样本户数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人均纯收入

潜江 100

1755.05

2686.12

钟祥 100

2893.15

3068.65

汉川 100

1734.81

2513.79

荆门 100

2287.02

3091.04

枝江 100

2425.96

2966.46

蒲圻 100

1718.82

2440.41

监利 100

1348.85

2003.07

仙桃 100

2043.26

3124.53

天门 100

3671.92

2506.87

如前所分析,我国农村居民消费行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农户处于一种关系非常密切的社会中,左邻右舍较为了解相互间的消费情况,所以对于我国农民而言,地理位置越是靠近,其示范消费的压力越大,使得其不得不进行竞争性质的攀比消费。鉴于此,本文对②式变形,构造以乡镇为基本单位(求平均收入)的农村居民消费“示范效应”函数:

估计中所使用的数据资料是我们从江汉平原随机抽取的潜江、钟祥、汉川、监利、荆门、蒲圻、枝江、仙桃、天门等9县市的住户调查资料,每县市抽取10个乡镇,每乡镇再抽取10户居民,共计900户,因此

式中的各角标的取值为:k=1、2……9;j=1、2……10;i=1、2……10。同时,由于所取样本容量较大,为避免估计中可能产生的因变量、自变量之间的非线性相关,我们首先对

式作双对数变换:

从回归结果看,t和F的检验值均较显著,只是调整后的R[2]较低,根据统计检验的原则,当样本容量较大时,拟合优度可适当降低,F检验通过即可。所以

式的拟合结果是理想的,能充分说明在我国具有典型意义的江汉平原的农村居民消费行为具有较显著的“示范效应”。

三、结论分析与政策启示

本文通过对消费函数的设定和对我国农村居民消费行为的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改革以来,农村居民的消费变化不象改革前完全由现期收入的变化解释,而是给其他经济变量留下了解释消费的余地,现期收入的解释力相对下降。这种变化是由于消费者外部环境变迁,从而导致其消费行为改变而造成的。1978年以后,在改革的特定环境中,随着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开和各种新的、较高档次消费品的涌现,从而使消费者的攀附行为及消费的不可逆性逐渐强化,同时由于受其自身素质及所处消费环境特点的影响,农民跨时预算的前瞻性消费受到很大限制。所以,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布朗的广义相对收入假说理论能够较好的解释我国农村居民的消费行为,实际也获得了理想的函数拟合效果。

以上关于消费函数及其微观基础——消费者行为研究的最终落脚点是有关宏观经济政策的实际效应和政策取向的判定。对此本文作如下归纳:

1.创造理性的“消费示范”是引导农村居民合理消费的起始点。非理性的攀比和示范效应对消费需求的非良性膨胀起了催化剂的作用,因此控制消费需求的非良性膨胀也应从理性的“消费示范”做起。通过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加强农民消费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消费观念,鼓励合理消费是根本。宣传媒介对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宣传不能只渲染吃、穿、用的变化,而要注意介绍科学的消费知识、规范和经验,帮助农民确定合理的消费期望,培养其把握消费的自主意识及合理进行消费决策的能力,以减少消费随意性和盲目模仿性,弱化重名不重实的消费荣誉感对消费行为的刺激。

2.改善消费硬、软件环境是合理引导农村居民消费的着力点。首先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消费提供一个良好的硬件环境;加强公共教育、公共医疗服务等农村保障体系建设,以有利于农村居民人力资本存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改善农民进入市场的初始条件,提高和稳定其收入的预期。其次,应加快土地产权制度等制度建设,给农民提供一个稳定的制度预期和市场预期,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其收入预期,对其消费行为和消费倾向产生积极影响。最后,应遵循适度发展的原则,试办、发展农村消费信用政策,逐步消除消费信用制度约束,变预期消费为即期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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