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自由与美学超越--论道家人生观与美学观_道家论文

生命自由与美学超越--论道家人生观与美学观_道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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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哲学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源远流长、影响深广的一种思想学说,道家哲学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其中,人生观是道家哲学的一个核心内容。道家所追求的人生是一种自由的人生,而这种自由的人生境界又突出地体现在审美的超越之中。可以说,在道家那里,自由的人生也应是审美的人生,生命的自由与审美的超越是内在地和谐统一,密不可分的。

人生问题是道家哲学的一个内在主题。只是与儒家等派不同,道家的人生哲学有着自己的一个鲜明特色,这就是它主要不从社会、伦理的角度,而是着重从更加广阔的宇宙的、自然的角度来观察人生。实际上,道家虽然建构了系统的形上学本体论,但其本体论是与人生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形而上的本体不仅是外在的自然世界的“本体”,同时也是一切社会和人生的意义与价值的最原始最终极的根据,这种本体观体现了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一个典型的致思模式,即“天人合一论”。它表明了道家哲学并不是以自然的本体论和纯粹的科学知识为追求目标,而是以对人的生命价值的开发和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为最终的形上学追求的。老子说的“为学日益,为道日损”(《老子》第四十八章),正是明确宣示了道家哲学重“为道”轻“为学”的这种思想特质。

在道家学派中,庄子比任何人都更集中、更突出地关注了人生问题。就老子和庄子而论,“老子的‘道’,重客观的意义,庄子的‘道’,却从主体透升上去成为一种宇宙精神。庄子把‘道’和人的关系,扣得紧紧的,……在庄子,‘道’成为人生所达到的最高境界。”[①]因此,人生哲学是庄子思想的核心内容,庄子的人生哲学也较典型地代表了道家的人生观,对后世的影响至为巨大。

1.批判现实人生的异化。道家的人生哲学是建立在对现实社会的真相与人的异化的揭露和批判基础上的。老子、庄子可以说是在人类思想史上最早认识到异化现象并发出了反异化呼声的杰出思想家。

道家思想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对社会现实采取激烈的批判和否定态度,把现实世界看作是违反自然、桎梏人生的污浊世界。老子指出,人类社会充满了不平等:“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老子》第七十七章)。而且,频繁的战乱和暴虐的统治使民生如草芥:“今世殊死者相枕也,桁扬者相推也,刑戮者相望也”(《庄子·在宥》)。战争和权力不仅残害了生命,而且扭曲了人性。面对着社会的文明进步和财富的积累,人性中的罪恶如自私、贪婪、狡诈等也日益膨胀了,人们终身忙忙碌碌疲于追名逐利自觉不自觉地陷入“人为物役”的状态,迷失了人生的真正归宿所在。

除了荆棘丛生的险恶社会环境违逆人的自然本性、桎梏人的自由之外,还有维护社会的等级秩序和宗法制度的仁义道德,也是钳制人性的枷锁。道家认为,仁义之道在远古的时候,是自然而然的东西,人与人相处,虽不知仁义之名,却无时不行仁义之实。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不断破坏了原有的纯真的德性。而正是在失却了浑然未分的自然道德、背离了人的自然生存状态之后,人们才又为自己制造出种种人的礼法制度和仁义道德,这就是老子说的“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第三十八章)的异化现实。这些人为的法礼制度和仁义道德不仅违背了人的自然本性,而且戕害了人的心灵和自由。对此,许许多多的道家代表人物都曾予以沉痛的揭露和坚决的否弃。

2.高扬个体生命的价值。道家对社会黑暗的揭露和现实人生的批判,其主要的目标指向是为了高扬个体生命的价值。特别是庄子的人生哲学格外地突出了个体的存在及其价值,他对社会的批判基本上是从人的个体角度出发的,目的就是要保护人的个性、寻求个人的价值,使个人在种种现实的人生困境中解脱出来,获得人格独立和精神自由。

道家的人生观与儒墨两家的人生观之间一个显著区别,就体现在如何看待个体生命的价值问题上。儒墨两家都十分强调个体对群体、社会的责任,以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或群体利益作为衡量个体价值的尺度,如儒家主张“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墨家推崇“兼爱天下”的人生追求,而道家则要求无条件地肯定个体生命的意义,反对用群体来淹没个体,反对用仁义道德、纲常名教来扼杀个体生命,主张把个体的自然存在和精神自由置于一切外在的附加物之上,走出人生的困境,挣脱“物役”的束缚,追求蓬勃超迈的个性解放和自由人生。庄子主张人应该有“独志”(《庄子·天地篇》),应成为“独有之人”《庄子·在宥篇》),就是主张人应有不同凡俗的独特之志,成为“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超越世俗的价值取向的“真人”、“至人”。老子的毅然归隐,庄子的“终身不仕”、嵇康的“越名教而任自然”,陶渊明的“不为五斗米折腰”等等,这些道家思想家们所体现的风骨凛然、清介淡泊的隐士作风和人生态度,正是对他们所孜孜以求的个体的生命价值的最高肯定。

3.追求自然超越的人生境界。道家批判现实人生的异化、高扬个体生命的价值,最终是为了展示和实现一种理想的人生境界。所谓人生境界,是中国古代哲学家追求的理想人格之极至的一种精神状态、精神天地。它不仅指人的创造所包含的可能世界,更侧重指理想化的精神意境。关注人生境界问题是中国传统人生哲学的一大特色,然而各家各派所追求的精神意境又各不相同,儒家追求道德“至圣”的境界,佛家追求宗教“涅盘”的意境,道家则追求自然超越的境界。

道家的自然超越的境界,就是一种“道”的境界。在老子看来,实现理想的人生也就是回归于自然之“道”,它意味着人生回复到自然无为、无知无欲、浑沌如婴儿的本然状态中去,可见老子的理想人生是“小国寡民”社会中的原始质朴之人,理想的人生境界是绝圣弃知、贵柔处弱、顺应自然的自然境界。相比而言,庄子的理想人生更富于超越的意蕴。庄子的理想人格是“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子·逍遥游》),所谓理想的“至人”“真人”不仅是纯自然的、抛弃了任何私欲俗识、虚假道德的,而且是自由的、浪漫的、逍遥飘逸的。可见,庄子更注重以是否实现无任何负累的自由(“逍遥”)来划分人生的境界。只有“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庄子·逍遥游》)的“恶乎待”(无待)者是真正自由的,因而也是最高的人生境界。庄子所追求的“死生无变乎己”、“哀乐荣辱不入于胸次”、“游乎尘垢之外”的那种超迈洒脱、逍遥自适的人生态度和精神意境,千百年来一直成为道家独特的风骨神韵,溢养着中国人形成平和宽广的精神境界和抗拒逆境的精神力量。同时,道家所追求的自然、自由的人生境界也未尝不是富有浪漫气息的艺术境界,它实际上要求人们不计功利、忘乎物我,对整体人生采取审美观照的态度,使自我在与整个宇宙合为一体、与万物融洽无间的过程中获得无限的提升和欢悦。对于道家这种将审美与自由相统一的人生境界,我们将在下节作进一步探讨。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道家哲学与中国古典美学有着最为深厚的关系,这不仅表现为道家的思想家们往往是最善于以诗一样的语言、浪漫主义的手法和审美的人生态度来写作他们的作品、表达他们的独特思想,如《老子》被许多人认为是最早的哲理诗,而庄子更是一位艺术大师,“最真实的诗人”[②];而且还由于道家思想本身是最富于美学意味的,中国美学史是从老子开始的,中国古典美学的一系列独特的理论和范畴,很大一部分就发源于老子和庄子的美学,道家哲学和美学对中国古典美学形成自己的体系和特点,影响极为巨大。

1.“道法自然”:自然主义的审美理想。道家以“道”为本体,坚持从自然存在的本体直接开出一切意义和价值的终极根据,因此,“道”也是一切艺术和审美的本体,是异于各种雕虫小技和一切世俗之类的真正“大美”、“至美”之所在。由于道的本性是“无”,自然之道是自然无为、朴素淡然,所以自然无为、朴素淡然也应是艺术的最高生命、审美的最高标准:“夫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万物之本也”(《庄子·天道篇》)。老子说:“大音希声,大象无形”(《老子》第四十一章);庄子说:“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淡然无极而众美从之”(《庄子·天道篇及刻意篇》),表达的都是以自然朴素为“大美”、“至美”的自然主义的审美观。老庄主张“莫之为而常自然”(《庄子·缮性篇》),反对各种人为的雕饰,特别憎恶那些破坏了自然朴素本性的一切声色礼乐,提出了“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的美学基本命题。“道法自然”这一命题传达了道家美学的一个最基本思想,即关于真与美的统一观。在道家看来,最美的即是最自然的,最高的审美标准和审美境界就是合乎自然之道,体现朴素自然、恬淡无为。老子说的“朴”,“拙”、“自然”,庄子说的“法天贵真”(《庄子·渔父》)、《淮南子》说的“白玉不琢、美珠不文”(《淮南子·说林训》)、王弼说的“以恬淡为味”(王弼《老子注》第六十三章)等等,使道家美学在中国美学史和艺术史上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审美趣味和审美风格——“平淡”,自然平淡成为后代许许多多艺术家所竭力追求的一种审美理想。

2.审美与自由。道家美学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把审美和自由统一了起来,把审美看作是一条超越社会苦难和自我局限的自由之路。可以说,道家美学特别是庄子美学的一项基本内容,就是对自由问题的探讨,以及对自由和审美的关系的讨论。

在庄子等道家那里,审美与自由的关系就表现为人的自由特别是主体的心灵自由是美和美的创造的理想境界。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在美学史上最先明确地认识到了美的实质就是自由。老子在认识论上提出了“涤除玄览”的理论,要求人们排除各种主观的欲念、成见以及外在的规范、束缚,保持内心的自然虚静,实现对“道”的观照。把这个原理应用到审美活动中,就意味着为了实现审美观照,观照者必须有一个虚静空明的心境。这种虚静空明的心境也就是心灵自由的状态。庄子进一步把老子的“涤除玄览”理论发展成为“心斋”、“坐忘”的理论,认为一个人只要达到了“心斋”、“坐忘”的精神状态,也就达到了“无己”、“丧我”、“外生”、“外物”、“外天下”的境界。这种境界,不但能实现对“道”的观照,而且是超越了各种欲念和束缚之后的高度自由的境界,因而也是“至美至乐”的境界。可见,自由不仅是审美观照和审美创造的基本条件,也是美本身。《庄子》中“疱丁解牛”、“宋元君的画师”等众多故事,以及文学史、艺术史上众多大师的创作实践,都表明了高度自由的境界正是审美的境界。

审美与自由关系的另一方面,是人力图借最富于自由创造性的审美活动,实现对人自身的有限性、分裂性,以及对外在的功利价值、社会压力、等级秩序等等的消解和超越,成为通达人的高度自由境界的重要桥梁。道家思想家们对社会现实持最为清醒、理性的批判态度,坚决反对人的异化,执着追寻个体存在的意义和根本归宿,肯定感性生命的自由与快乐的绝对价值。这种世界观使他们在现实生活中能蔑视传统、笑傲王候、重自然、轻人事,以“两看相不厌,唯有敬亭山”的审美态度去对待生活中的进退荣辱,以清淡典雅、浪漫洒脱的审美情趣去发现自然之美。总之,他们以审美的超越开拓着人生自由之路,通过创造美和欣赏美,使人的生命得到全面解放和高度充实,使人的创造力得到充分的迸发,人的价值得到最高的肯定。正是在审美活动中,人仿佛真的融入了那种与自然万物浑然一体的和谐境界,感到忘乎物我,超凡脱俗、无所负累的真正自由,进入无限和永恒。著名的庄周梦蝶的寓言和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意趣,正是道家这种审美的人生境界和自由的人生境界相统一的生动写照。

3.辩证的审美意蕴。道家哲学中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对中国古典美学和艺术创作有着重要的影响。例如,老庄的美丑相对甚至以丑为美的思想,特别是有无、虚实的辩证思想影响十分巨大。

老子认为:“有无相生”(《老子》第二章),天地万物都是“无”和“有”的统一、“虚”和“实”的统一。有了这种统一,天地万物才能化育、流动,才能生生不息。庄子进一步以“象罔”之论来发挥老子的这个思想。“象罔”象征着有形与无形、虚与实的结合,“‘象’是境相,‘罔’是虚幻,艺术家创造虚幻的境相以象征宇宙人生的真际”[③]。魏晋玄学的有无之辩、言意之辩,既继承了老庄的上述思想,又在形上学层次上更推进了一步。

道家的这种思想,对中国古典艺术中的意境的创造,影响十分巨大。“虚实结合”是中国古典美学中一条重要的原则,其思想源头就来自老庄。魏晋南北朝美学家提出的“气韵生动”的重要命题,就是对这一思想的进一步概括。唐代美学家在“象”的范畴外又提出了“境”的范畴,认为“境生于象外”,这些思想实际上都强调了艺术品的生命和意蕴,不仅表现于具体的言辞物象中,而且表现于言辞和物象之外的虚空,审美观照的实质并不是把握具体物象的形式美,而且要“澄怀观道味象”、在“言外之意”、“象外之境”中把握事物的本体的精神生命。中国古代诗画的意境结构中,无言无形的虚空、空白恰恰能传达丰沛的“言外之意”、“象外之境”,表现出中国人心灵里葱茏絪缊、蓬勃生发的生命情调和艺术意境。如果不了解道家关于有无、虚实、言意等等的辩证思想,就不可能真正懂得中国古代这种意境说的秘密。

注释:

①陈鼓应:《老庄新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99页。

②闻一多:《古典新义·庄子》,《闻一多全集》第2册。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281页。

③宗白华:《中国艺术意境之诞生》,《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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