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物馆“战国楚竹书183”中“商书”文字考证及战国时期“楚竹书”183;“易易”几个字的解读_尚书论文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183;缁衣》所引《尚书》文字考——兼释《战国楚竹书#183;缁衣》有关的几个字,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战国论文,博物论文,缁衣论文,尚书论文,个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877.5 [文献标识码]A

一、《咸有一德》、《尹告》

按“尚书学”史的研究,《咸有一德》、《尹告》属于“商书”的部分。对照今本《尚书》文献系统,两篇均不在今文28篇之数;其中《尹告》篇属于所谓“古文逸16篇”。在整个先秦引《尚书》的文献结构里,两篇只是分别被引用过2次,均见于《礼记·缁衣》。从文献版本系统来看,《史记》所引今文文字有《咸有一德》。经学研究者一向认为,《尚书》文献系统散佚之后,该篇属于称孔氏本的“伪古文”。前些年出土的《郭店楚墓竹简》有关记载有这样的文字:“尹烨员(云):隹尹躬及汤,咸又(有)一惪(德)。”这段文字跟传世今本《尚书》的用字基本相同:“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日藏写本像内野本作“惟尹躬汤,咸又一惪”;天理本的用字只是“躬”字作“躳”、“又”字作“有”;足利本基本没有跑出这两个版本的用字范围;其余《书古文训》和唐石经等文献用字也在这个范围之内。现在公布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用字与《郭店楚墓竹简》大同小异:“尹烨员(云):隹尹夋及康,咸又(有)一惪(德)。”只有躬作俊(实际缺笔,少一“人”符),二字音近通用;“汤”字在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里写作“康”,二字亦音近通用:汤字从昜得声,康、唐二字声符都是庚,而《说文·口部》“唐”下所录古文亦从“昜”作。另外“咸”字内部少了一横笔。两种简文文本“告”字下部从廾符构造,为表示上告者敬矜态度的专字。这个用字特点,唐兰等古文字学研究者已经考释过,而金文、《尚书》有关唐写本和日本所藏写本等文献都是比较常见的。

对照传世文献的用字来看,两种简文文本提到的告诫主体“尹”,就是《尚书》文献系统里常见的“伊尹”。今本《礼记·缁衣》中引《尚书》篇名作《尹吉》,东汉经学家郑玄解释说是“吉当为告,古文诰字之误也。《尹告》,伊尹之诰也。《书序》以为《咸有一德》,今亡”。现在通行的各家注本都是依据郑玄注释修改。从出土的战国文献看来,汉代经学家的推论无疑是有根据的。从今本《咸有一德》的“孔氏传”来看,都说是“伊尹作《咸有一德》”;两种出土文献也只是讲“尹烨员(云):隹尹俊(缺“人”符)及康,咸又(有)一惪(德)”;所以,这里的“尹告”是否就算得是《尚书》的篇名,还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二、《君牙》

按今本《尚书》文献系统,《君牙》不属今文28篇之列,所谓“书序”百篇出现过1次,称“君雅”;传世文献引用只见于《礼记·缁衣》(引用了1次),其余不见于《史记》等文献的援引,在所谓孔氏本“伪古文”里才见到该篇文字。今本《十三经注疏·礼记·缁衣》篇引《尚书·君牙》文字作“《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资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按今本《尚书》该篇作“夏暑雨,小民惟曰怨咨;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咨”。文字小异,内容基本相同。

《郭店楚墓竹简·缁衣》文字作“日傛(溽)雨少(小)民隹(惟)曰悁晋冬旨(祈)凔少(小)民亦隹(惟)曰悁”,跟传世文献用字出入较大。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文字编者隶定作“曰(日形相近而混用)傛(该字形右部上从日,下边容符少一口形)雨小民隹(惟)曰命晋冬(冬字下部从日,见于《说文》所收录古文)耆(祈)寒少(小)民亦隹(惟)曰令”;基本用字与《郭店楚墓竹简·缁衣》接近。从两种出土文本用字来看,早在汉代今、古文学术分裂之前,《尚书》文献系统里,原本有《君牙》一篇,这是无可置疑的。至于传世文献中的“异文”,那是所有文献学史都存在的文献传播过程中的问题,跟对整个《尚书》文献系统真伪的怀疑,并不属于同一层次。两种出土文献的“牙”字皆从臼符,该字形结构见于《说文》所收录“牙”字古文。宋人薛季宣《书古文训》,该篇篇名作“雅”字,与今本《十三经注疏》用字一致。两种出土文献皆无“夏”字,傛字通溽,《说文·水部》说是“湿暑也”,就是盛夏潮湿而闷热的气候。这里与下面的“晋冬耆寒”相对照。悁,《郭店楚墓竹简·缁衣》的字形比较复杂一些,前两年一窝蜂似的研究者们对该字的解释也是莫衷一是。跟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等篇的用字比较来看,可以隶定为悁(从这里也可发现《战国楚竹书》的价值)。《说文·心部》:“悁,忿也;一曰忧也。”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十引《声类》:“悁,忧貌也。”简文“晋”字,今本《尚书·君牙》无,今本《礼记·缁衣》所引文字作“资”。首先,今本《礼记·缁衣》所引文字作“资冬祁寒”,其中的“资”很可能就是衍前面的“怨咨”而误。宋人薛季宣的《书古文训》该篇两处“怨咨”均写作“资”。两个简文版本均作“晋”,晋、臸二字音同通用。《说文·日部》:“晋,进也,从日从臸。”徐铉在按语中注释说:“臸,到也。”另外,“冬祁寒”,两个出土的文本一作“旨”,一作“耆”,都是“祁”的通假字。《尚书·君牙》日藏岩崎本等写本,皆于“祁”字旁加注“大”字。

最后,谈谈剩下的《尚书·君牙》和《礼记·缁衣》所引文字中的“怨”字。关于《郭店楚墓竹简·缁衣》的有关字形,已经释读作“悁”;但是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有关对应字位编者却隶定为“命”或“令”(古文字命、令是一个字)。其实,无论从文字形体结构还是从文句的语义联系来看,都只好说就是“怨”字。从字形上看,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所记录的该字形结构是由上部一“亼”符、中间一口符或省口符以及下部的一卩符组成的。这样的结构跟《说文·心部》“怨”字下所录存古文上从亼、左下从心、右下从卩符的形体比较接近,石刻篆文也如此构造。《玉篇·心部》收录的怨字古文就是该字形的异体,即右下方从卩,跟《书古文训》该篇作上从(实际构形中间少一横笔)、左下方从心、右下方从卩的结构基本相同(《尚书》文献诸唐写本、日藏本系统一般写作上部从死符、下部从心符的结构),这个字形结构往往被隶定为上部从亼、下部从夗的形体,《集韵·愿韵》解释说该字形是“怨”字的古文。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的该字结构不过是将左下方的“夕”符稍变作口符而已。因此,释作“怨”字,既与《郭店楚墓竹简·缁衣》作“悁”相应,又与今本《尚书·君牙》、《礼记·缁衣》经义若合符节。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编者隶定为“命”或“令”,应当是形近而误。在差不多同时代的写本里,使用字义相同或相近的不同文字单位,也是形成异文的重要类型。上古学术文本,往往口耳相传,使用意义相同或者相近的同训字,并不一定要靠语音上的联系。像上述战国时期的有关《缁衣》的两个写本出现的“寒”与“凔”、“悁”与“怨”,下面谈到的“身”与“躬”等,应当就是这种类型的用字之例。

三、《吕刑》“播刑之迪”、“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今本《吕刑》作“播刑之迪”,日藏内野本作“匊刑之迪”。传文说是“布刑之道”。《郭店楚墓竹简·缁衣》引《尚书·吕刑》作“吕刑(型字结构原本作上“井”下“土”)员型之迪”,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所引作“吕型员匊型之由”。按简文作匊,应是形的省写,《书古文训》该篇即作

今本《吕刑》作“一人有庆,兆民赖之”,日藏内野本等写本皆如此。其中“庆”字,《书古文训》结体是下部从心符,而上部所从的字符一直找不到来源;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记录该字形体,其上部的廌符与之有相近之处。关于“赖”字,于省吾先生《尚书新证》引《汉书·高帝纪》注等文献,以为“赖”训“利”。《郭店楚墓竹简·缁衣》所引作“贎”,《说文·贝部》解释为“货也”。“贎”字《集韵》标音为“力制切”,厲字亦从萬得声:从这些材料里还可以比较直接地找到“贎”与“利”的读音联系。上海博物馆《战国楚竹书·缁衣》所引该处字形从“言”从“而”,隶定为,《广雅·释诂》:“,拏也。”《集韵》标注其音值为“女加切”,古音属娘母字。《字汇·言部》认为这个字就是“誽”的异体,《正字通·言部》将其视为“誽”的俗字。誽字从儿得声,跟“贎”、“赖”音近义通。编者将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所引字形隶定为从言从大,结体作,遂致莫可究诘。“大”符和“而”符形近,构字过程中多发生混淆。像上“而”下“大”的耎字符,《篆隶万象名义》就写作从上下双“而”。这种情形,跟“而”符的来源有关,像金文“需”字就作《孟簋》)。另外,两种出土文献均作“万民”,跟传世今本“兆民”形成异文关系。

四、《吕刑》“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

今本《吕刑》作“苗民弗用灵”,日藏内野本、足利本等写本灵字作灵,其余同。各本所记载的传文都以“三苗”释“苗民”。《礼记·缁衣》引《尚书·吕刑》灵字作“命”,郑玄注即以此为解:“命谓政令也。”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认为作灵、作命,是今、古文的区别。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所引《吕刑》作“眊民非甬霝,隹五虐(字形结构作从示从虐)之型曰”(其中是“法”字的古文,见于《说文》著录)。《郭店楚墓竹简·缁衣》所引该处残缺不全,首句只存“非甬臸”三字,其中臸字《正字通·至部》标注是“即刃切”,这里有可能是用作“霝”的借字。从出土文献的用字来看,至少有这样几点有提出来进一步讨论的必要:首先,“苗民”未必就是确指跟着蚩尤起来做乱的“三苗之民”。出土文献作“眊民”,《说文·目部》“眊”下说:“目少精也,从目毛声;《虞书》耄字从此。”所以,《玉篇·目部》就以“不明貌”来解释。《汉书·五行志》:“失在眊悖。”眊、悖连文。颜师古注:眊,不明也。眊民,也就是昏乱之民。甬字作“用”,这在金文里是常见的现象(参见曾侯乙器等,以“甬”作“用”,共有30余条用例)。霝灵灵等形体都是异体字,犹《楚辞》“灵保”之灵,也就是神。所以,照出土文献的用字来看,作霝作命(命、令古一字),未必一定是今、古文文本带来的区别。远在今、古文学术分裂之前的战略时期文献还写作霝,而且与《尚书·吕刑》该处的记载是相应相合的。不用神明,就意味着要转型为“刑制”,所以,接下的一句是“制以刑”。至于“不用灵”的具体反映,就是《吕刑》篇下面一段著名的文字记载:由于人神混杂,只好采取“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的巫祀独占措施。这段文字,一般学者喜欢援引《国语·楚语下》的材料来作说明。,见于《说文》著录,是法的古文。另外,两种出土文献这里都记作“曰法”字,所以,各家解经将“曰”破字作越(与)等说法恐怕也值得重新考虑。

五、《君奭》“在昔上帝割申劝宁王之德,其集大命于厥躬”

今本《君奭》篇该处文字存在若干出入,我们在《尚书文字校诂》该篇下,根据当时所能参观的文献结构,曾作过如下的疏证:

敦煌本伯2748作“君在昔上帝割甲劝宁王德”,该写本讹误殊多。《魏石经》“宁王”古文形体与铭文字形比较接近,宁王即文王,已习见。段氏《撰异》:《礼记·缁衣》篇引作“昔在上帝周田观文王之德”,郑注:古文周田观文王之德为割申劝宁王之德。是“宁王”正是“文王”,“割申劝宁王之德”者,为古文。王国维《古史新证》:惟“劝”字《缁衣》作观较长。割申,《礼记》引作周田,金履祥《书经注》谓:周田……或作割申……周字似害,必害字也。于省吾《尚书新证》解释其联系:格伯簋、师害簋周字,形似易混。《尧典》“洪水方割”;郑《诗谱疏》引作害。割、害古通,前举《礼记·缁衣》郑玄注:割之言盖也。田字或为申之误,于省吾《尚书新证》则以为系“由”字之讹:“害读曷,由、以也;言在昔上帝,曷以观文王之德?”

按有关出土文献,首先,《尚书》该篇语序上存在差异。传世今本包括唐写本此处的“在昔”,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所引残缺,《郭店楚墓竹简·缁衣》所引作“昔在”。根据《尚书》文献用字的文例,作“昔在”是其通例。如“昔在殷王中宗”(《无逸》)、“昔在文武聪明齐圣”(《冋命》),“昔在帝尧”(《书序》)等等,皆其例。我们当时受所见文献系统的局限,未能指出这种语序上的误例问题。其次,是千古聚讼的“割申”问题。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该处残缺,《郭店楚墓竹简·缁衣》所引作“绅”,这是现在整理者隶定的结果。其中从戈符,与割从刀符,可以认为是能够互换的字符,没有什么差异;编者关于“绅字”字的隶定,我们看不出有多少根据:从计算机显示器放大有字形构造来看,该字形右边的字符是“由”和下面的“田”符重叠而成的。从两种出土文献的有关“申”符构成来看,这种写法与“申”符相去甚远(参见同篇所引《尚书·君迧》的“迧”字所从申符写法)。据此,我们这里将该字形释为“紬”读“由”。“割紬”用作“害由”,害由就是曷由。按照古书中疑问代词作宾语的固定语序,这里应该看作是“由曷”的倒置结构。如此,始与字形结构、经文语义和语法习惯等犁然有当,帖然无间。考释出土古文字,既要真正弄清楚字形结构,也要熟悉古文献的用例,二者互相依待,未许偏至。还有,“劝”字的问题上。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所引残缺,《郭店楚墓竹简·缁衣》所引作“观”。观、劝形近,适证王国维等经学文史研究者关于作“观”为长的推论之初、识见之精。最后,是“躬”字的异文问题。敦煌本伯2748写作“其集大命于厥身”,跟今本《十三经注疏》作“躬”有异。出土文献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和《郭店楚墓竹简·缁衣》所引皆作“身”,证明我们现在看到的敦煌写本(伯2748)是传承了战国时期的文献用字。

六、《君陈》的两处引文

按“尚书学”史的研究,先秦文献援引《君陈》者,仅见于《礼记》中的《缁衣》和《坊记》篇,凡3次。文献的来源,是属于所谓“书序百篇余篇”者。今本《君陈》,则是见于称为“孔氏本”的伪古文。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和《郭店楚简·缁衣》两种出土文献有两种都引到了《尚书·君陈》的文字。从篇名用字上看,两种出土文献都作《君迧》。这个迧字的结构见于石鼓文、古鈢等文字材料,《正字通·辵部》将其作为“陈”的异体字而加以著录。两种出土文献所援引有关文字材料和今本该篇用字互相比较,会有助于弄清楚这两处文字的本来面貌,因为这两处文字从用字到句读都一直让研究者感到费解。“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则绎。”这是今本一般句读和用字的情况。日藏内野本传文解释是:“出入之事,当用汝众言度之,众言同则陈而布之,禁其专之也。”上述两种出土文献用字基本相同:“出内自尔帀于庶言同。”只是一本作“于”,一本作“雩”。内字从入,师字从帀,这些地方的用字出入不能算大。从出土文献的用字来看,不但是传文落实的“虞”字很可能是在这里仅仅是发挥着虚词的功能,“则绎”即使不算是衍文,也不会连接到该处的句读单位上来。

“凡人未见圣,若不克见;既见圣,亦不可由圣。”日藏内野本传文:“此言凡人有初无终也。未见圣道,如不能得见;已见圣道,亦不能用之:所以无成也(标点符号系作者所加)。”增字弥缝,几至莫可究诘。两种出土文本之间文字出入不大,但与传世文献比较存在明显的差别:“《君迧》员未见圣如其弗克见我既见我弗由圣。”其中,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编者将“由”字的字位隶定为“贵”,与原拓字形有出入。按该字形下部所从如果是“贝”符,不会缺少贝下的两笔:这一区别,参观该简接下来的“贵”字即知。对照《盂鼎二》《豦簋》《胄簋》《中山王墓宫堂图》等器“胄”字铭文、对照《侯马盟书》所用到的“胄”字形体等等,即可了解其下半部分都是从“目”符构造的。由此,我们将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所记录的结构隶定为“胄”,读作“由”。这里尝试为之标点句读作:《君迧》员:“未见圣,如其弗克见。我既见,我弗由圣。”按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这里的“由圣”,也就是《郭店楚墓竹简·缁衣》的“迪圣”,迪字也是从“由”得声的(如同涤字从条得声、条又从攸读)。作为用字的通例,上面提到的今本《吕刑》作“播刑之迪”,《郭店楚墓竹简·缁衣》引《尚书》作“膰刑之迪”,上海博物馆藏《战国墓竹书·缁衣》所引作“匊型之由”:迪、由对待,且见于同篇之内,亦可参观。

所以,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接下的断语是:“子曰:大臣之不睪也。”《郭店楚墓竹简·缁衣》是:“子曰:大臣之不新(亲)也。”用字、语义乃至经义,传世今本只是得其仿佛、梗概仅存而已。

[收稿日期]200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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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物馆“战国楚竹书183”中“商书”文字考证及战国时期“楚竹书”183;“易易”几个字的解读_尚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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