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服务贸易竞争与合作的可能性分析_国际竞争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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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首次非正式会议于1997年12月在吉隆坡举行,此时“10+3”合作启动,其宗旨是要在东亚建立自由贸易区,这就要求逐步实现商品和服务的自由流通。但东盟在1999年才有十个国家,故严格意义上的“10+3”会议应是1999年11月举行的第三次非正式会议。服务贸易是“10+3”合作的重要方向,研究东盟与中、日、韩的服务贸易的竞争力以及出口相似情况,能为实现该区域的竞争与合作提供建设性思考。

研究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文献较多,国内学者主要从国际市场占有率(丁平、徐松,2007)、贸易竞争力指数(殷凤,2006)、显性比较优势(程大中,2003)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国外学者也采取多种方法考察了服务贸易竞争力(Bobirca、Miclaus,2007)。但其中对东盟服务贸易的相关研究较少,大多是理论探讨了加强东盟及其他三国服务贸易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很少将东盟作为一个整体来综合考虑其与其他三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关联性,目前仅有王健(2004)分析了东南亚主要国家的服务贸易发展趋势,闫森(2006)考察了东盟五国的服务贸易壁垒,马承文(2007)剖析了东盟五国的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并指出了主要影响因素,蔡宏波(2007)从横向、纵向和静态等方面测算了中国与东盟主要五国服务业的产业内贸易。没有对“10+3”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关联性进行定量分析,就难以有效判断东盟与中、日、韩进行服务合作会产生何种影响及应从哪些方面协调发展。为分析服务贸易竞争与合作的可能性,笔者拟采取如下分析思路:首先考察“10+3”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其次对测度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方法进行说明,再次采取相应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最后在上述分析基础上得出相应结论。

二、现状分析

分析的时间段为1980-2006年。在联合国贸发委员会的统计数据库①中,将中国分为大陆②、澳门、香港和台湾四个区域,因而中国与东盟③的合作就可视为上述四个区域与东盟的商贸往来。其中,澳门的相关数据由于与研究的时间段存在明显差异且经济总量相对较少,在分析中国时不予考虑,并且将香港在1997年前的相关指标(包括服务贸易、货物贸易、经济总量)都视为零。而对于台湾地区而言,在分析中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时,则从包括与不包括台湾地区两个层面进行考察。

1.“10+3”在亚洲服务贸易中的地位

从表1可知,“10+3”服务贸易在1980年约占亚洲总量的50%,1989年超过了60%,1998年后则达到了70%以上,表明“10+3”服务贸易对于亚洲服务贸易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分析“10+3”就可认为总体上分析了亚洲的服务贸易。此外,对比(1)和(2)可以看出,台湾地区占亚洲服务贸易的比重自1986年以来约为5%-6%。

更进一步地,1980-2006年间各区域在亚洲服务贸易中的地位变化较大。日本1980年占亚洲服务贸易的份额为30%左右,在1989年达到了最大后就一直下降;与日本相对应的是,东盟的份额在1989年后呈现出显著的上升势头,然而亚洲金融危机对东盟的影响极大,致使其在2006年还大约是1998年的水平:韩国和中国的比重总体上都是上升的,但亚洲金融危机在削弱东盟和日本服务贸易地位的同时,极大提升了中国服务贸易的地位。1997年前,亚洲服务贸易的格局没有发生变化,份额由大到小依次为日本、东盟、中国(包括台湾地区时)、韩国,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的优势地位逐渐下降,以至于东盟在1997年就几乎逼近了日本的份额;1997年后各区域的地位发生了明显变化,中国(包括台湾地区时)在1998年超过了东盟并在2001年后成为亚洲服务贸易份额最大的区域,东盟也在2005年首次超过了日本,即“10+3”在亚洲服务贸易格局中的地位依次变为中国(包括台湾地区时)、东盟、日本、韩国,尤其是前三者,它们的份额在亚洲金融危机后相差约为5个百分点,详见图1。尽管各区域自1980年以来的服务贸易份额变化较大,但近年来中国、东盟、日本基本形成了三足鼎立格局,尤以中国和东盟的发展势头迅猛。

2.服务贸易占总贸易的比重

1981-2006年期间,全球经济总量增长了3.851倍,贸易总量增长了5.988倍,其中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分别增长了6.471倍和5.891倍,显示出贸易的增长速度快于经济增长速度并且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快于货物贸易。就总体而言,全球服务贸易占总贸易的比重先升后降,即在20世纪90年代前,服务贸易总体上快于货物贸易的发展,之后尤其是2002年后服务贸易滞后于货物贸易的发展,亚洲也基本呈现出这一发展规律,但总体上要低3-4个百分点。相对于韩国、日本和东盟而言,中国的服务贸易占总贸易的比重为历年最低,并且在2006年回到了20世纪80年代初的水平。台湾地区的该比值一直比中国(不包括台湾地区时)要大,而中国(不包括台湾地区时)在1992后上升很快,但2000年后下降明显。韩国、日本和东盟在1980年差别较大且在亚洲金融危机后服务贸易的比重出现了明显滑坡,但在2006年则基本相同,而亚洲金融危机对中国服务贸易比重的影响不大。总体而言,日本、东盟、韩国和中国的服务贸易占总贸易的比重依次降低,即使是日本在金融危机后也不能维持世界平均水平,显示出“10+3”乃至亚洲的服务贸易结构转变滞后于世界发展(详见图2)。东盟、韩国、日本的服务贸易占总贸易的份额近年来相差不大,而中国与上述三个区域的差别比较明显,并且无论是“10+3”还是亚洲的平均水平,与世界平均水平都存在一定差距,这就要求“10+3”进行充分合作以改善区域服务贸易结构。

3.服务贸易开放度

令区域i的服务贸易总量为ST[,Ti],国内生产总值为GDP[,i],则服务贸易开放度可表示为ST[,Ti]/GDP[,i]×100%,采取相应数据可得到1980-2006年间“10+3”和亚洲的服务贸易开放度(详见图3)。日本的开放度在1980-2006年间基本没变化,大约为5%;中国(不包括台湾地区时)的开放度上升势头显著,并且在1997年后与台湾地区的开放度基本相同;韩国的开放度波动比较明显,但总体上仍由1980年的不到10%上升到了2006年的大约15%,而在2000年后则与中国的开放度相似;东盟的开放度相对较高,在1980年时就已接近了15%,而在1985年后更是稳步上升到了1995年的近25%,尤其是当柬埔寨正式加入时开放度更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如1999年接近30%且近年稳定在该值以上;从整个亚洲来看,2003年以前为5%-10%,而2003年后约为12%。可以看出,中国与韩国在2004年以来略高于亚洲平均水平,日本比亚洲平均水平低大约6个百分点,而东盟则比亚洲平均水平高大约20个百分点。

三、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多维度测度

为较为全面地分析中、日、韩与东盟服务贸易竞争力之间的关联性,笔者采取CAI(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贸易竞争力指数)、RCA(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显性比较优势指数)、TOC(Trade Overlap Coefficient,贸易重叠指数)、ES(Export Similarity,出口相似指数)进行考察。以下对上述指标进行说明。

1.CAI

贸易竞争力指数指的是某一产业净出口与该产业进出口总值的比值。如某年区域i的j产业的出口和进口分别用表示,则该产业的贸易竞争力指数可表示为:

可知,该指数介于±1之间:如该值为-1,则说明只有进口而无出口,此时认为该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最弱;如该值为+1,则认为该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最强;如该值大于零,则认为该产业有国际竞争力;如该值小于零,则认为该产业不具有国际竞争力。

2.RCA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是由巴拉萨(Balassa,1965)首先提出的测度国际竞争力的工具,又称为CEP(Comparative Export Performance,出口比较绩效),可定义为一经济体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出口占该经济体总出口的比率与世界该种商品或服务出口占世界总出口的比率之比。该指数最初用于分析货物贸易的出口竞争力,Sazanami和Urata(1990)首先采取RCA对服务贸易的相对比较优势进行了分析。如果在某年j区域的i产业的出口用表示,则该区域该部门的RCA可表示为:

一般认为,对于服务贸易而言,如该指数大于2.5,则说明该国该产业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指数介于2.5-1.25,则说明该国该产业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指数介于1.25-0.8,则说明该国该产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倘若指数小于0.8,则认为该国该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较弱。

3.TOC

贸易重叠指数衡量了一服务产业相对于经济体内的不同服务部门国际贸易的专业化水平。如果在某年区域j的服务产业i的出口和进口分别用表示,则该区域产业i的贸易重叠指数可表示为:

该指数介于0和1之间。如果该指数越接近1,则说明产业内的专业化程度越高,而越小则说明产业内的专业化程度越低。

4.ES

出口相似指数由Finger和Kreinin(1979)提出,可用相同种类服务的某区域出口与竞争对手的比重表示。具体而言,首先分析每一区域每种服务出口在总服务出口中的比重,随后对不同区域相同类型的服务进行比较,最后将各个较小值加总即可得到出口相似指数。

该指数介于0和1之间。如果该指数越接近1,则说明A和B的服务贸易的相似程度越高,即产业间出口模式就越相同,由此就可能会产生较为明显的竞争效应。反之,如果该指数越小,就说明A和B之间的竞争性越小,越有利于双方进行服务合作。

四、实证分析

为分析不同部门的服务贸易,将之分为运输、旅游和其他三类。由于在1999年东盟才有十个成员国,故此为考察中、日、韩与东盟服务贸易的关联性,也就从1999年开始统计,由此将统计时间设定为1999-2005年④。但是,考虑到在数据库中,文莱和越南只有年度服务贸易总数据而没有各大类的相应数据,并且这两国的服务贸易额相对较小,剔除这两国不会对东盟的服务贸易竞争力产生显著的影响,因此在实证分析时只考察东盟八个国家。此外,为较为全面地考察“10+3”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在采取CAI、RCA和TOC进行分析时,既考虑所有服务的相应效应,也考察三大类服务的绩效差异。东盟八国的相关数据由各国数据汇总而成。

鉴于统计数据库中只有全球各年服务贸易出口数据和各国三大类服务的出口数据,而无全球三大类服务贸易出口的总数据。此时计算方法为:通过观察可以看出,1999-2005年三大类服务出口数据相对完整的国家有156个⑤,将这些数据汇总得到服务出口总额、运输出口总额、旅游出口总额和其它服务出口总额,再将全球服务出口总额除以156个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以得到一个系数,用各国汇总得到的三大类出口总额乘以该系数,由此得到的全球三大类服务出口总额与实际数值的差别应该比较小。如,2005年上述156个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为24529.7亿美元,而全球当年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为24945.2亿美元,再将156个国家的各大类的汇总数据乘以1.017即得到2005年全球三大类的服务贸易总额。

1.CAI

从所有服务贸易来看,东盟、日本和韩国都不具有国际竞争力,尤其是日本在1999-2002年间的该指数均在-0.25左右及以上,而中国在历年都具有国际竞争力(1999年在包括了台湾地区后例外),但在加上台湾地区后的竞争力会相对下降。从运输贸易来看,东盟的国际竞争力最弱,日本在近年得到了一定改善但目前仍不具备国际竞争力,中国的运输贸易进出口基本持平,韩国的运输出口大于进口。从旅游来看,东盟的出口相对于进口的优势明显,中国的进出口基本相抵,日本和韩国的服务进口远大于出口。从其他服务看,东盟和韩国的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弱,中国的出口能力较强,日本在近年的进口和出口基本相同。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台湾地区的总体服务贸易和其它三类服务贸易的出口都大于进口,显示出台湾地区的服务贸易不具有国际竞争力。总体而言,通过采取CAI来考察东盟和中、日、韩的服务贸易竞争力可知,东盟的旅游贸易有着比较强的竞争优势,中国的其他服务贸易的竞争力较强,而韩国的运输贸易具有一定的竞争力,日本无论在哪方面都存在相对劣势(2005年的其他服务贸易除外),故此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在上述几个区域进行服务贸易合作时能够实现优势互补,进而有利于提升该区域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详见表2)。

2.RCA

从所有服务贸易看,东盟有着较弱的显性比较优势,中国的服务贸易近年来劣势比较明显,韩国的劣势最为明显且基本上没有变化,而日本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并且近年变化不大(详见表3)。从运输贸易来看,东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中国不具有显性比较优势但近年有所提升,日本的竞争力极强,韩国在2003-2005年间有较强的竞争力。从旅游来看,东盟该类服务与运输相似,中国与日本都不具有显性比较优势且在2003-2005年间相差不大,而韩国不仅没有显性比较优势,而且劣势日益明显。从其他服务来看,东盟、中国和韩国都没有显性比较优势,而日本则有很强的比较优势。采取RCA分析后可知,东盟的运输和旅游有着较强的显性比较优势,中国在任何部门都不具有显性比较优势,日本的运输和其他服务有着很(极)强的显性比较优势,韩国的运输部门近年有着一定的显性比较优势。除中国外,各区域近年来在运输出口上都有显性比较优势,而如果“10+3”在区域间形成了较好的服务合作,那么在运输出口上将会出现较为激烈的竞争,尤其是东盟和韩国,必须面临日本的强有力的竞争。因此,竞争与合作的可能性都存在,但中国与其他区域的合作可能会相对较为容易。

3、TOC

从所有服务贸易来看,东盟、中国和韩国的贸易重叠指数都在0.9左右,显示出这三个区域服务的产业内贸易的比重很大,而日本在1999-2005年间产业内贸易提升明显,在2005年达到了0.902。从运输来看,中、日、韩的产业内贸易远大于东盟内部,如东盟在2005年仅为0.733,同期中、日、韩都在0.9以上,并且东盟和中国的运输产业内贸易指数变化相对不大,而日本和韩国波动较为明显。从旅游来看,中国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很高,东盟近年也在0.8以上,而日本和韩国即使在2005年也都只有0.5左右,但日本和韩国的趋势相反,即日本的旅游产业内贸易指数逐步上升,而韩国则是逐步下降。从其他服务来看,东盟在2001-2005年间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增加明显,中国在2005年与东盟的该指数相差不大,日本的贸易重叠指数在2004-2005年间几乎达到了1,韩国总体上保持在0.8左右。关于东盟与中、日、韩的各服务部门在1999-2005年间的贸易重叠指数,详见表4。由上述分析可知,不同区域的不同类型的服务部门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差别明显,但就总体而言,产业内贸易指数都有增加的趋势(韩国的旅游除外),表明产业内部的分工日益深化,这有利于东盟和中、日、韩之间进行服务合作。

4.ES

总体而言,中、日、韩与东盟的服务贸易出口相似指数都比较大,在服务出口上可能会出现激烈的竞争,详见表5。中国和韩国在1999年与东盟的出口相似指数都在0.85左右,而日本与东盟的出口相似指数仅为0.674,但近年变化比较大,如1985年的日本与东盟的相似指数升至0.820,韩国与东盟的相似指数降为0.752,而中国(不包括台湾地区时)与东盟的相似指数则升为0.974。由此可知,由于中国与东盟的发展水平相似,致使服务贸易的出口结构与东盟相似,总体上形成了激烈的竞争,而日本和韩国由于发展水平远高于东盟,在服务贸易的出口上就有着比较大的差别,由此形成的互补性就相对较为明显。

五、结论

笔者首先从在亚洲的地位、占总贸易的比重和开放度三个方面分析了“10+3”的服务贸易发展现状,随后采取多种测度方法考察了中、日、韩与东盟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及其出口相关性,以期探讨“10+3”服务贸易竞争与合作的可能性。通过对现状的分析发现,亚洲服务贸易的发展已经滞后于全球的发展,而“10+3”是亚洲服务贸易的主体,占据了市场份额的绝大部分,并且中、日、韩和东盟在服务贸易的开放度上也存在显著差别。因此,为提升亚洲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强化“10+3”服务贸易的竞争与合作就是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这就要求对“10+3”服务贸易的竞争力进行测度,并考察进行服务合作的可能性。然而,采取不同方法来测度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会得到不同的结论。从总的服务贸易看,采取CAI指标时得出东盟、日本和韩国都没有国际竞争力而中国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采取RCA指标时表明日本有很强的竞争力而东盟、中国和韩国则不具有显性比较优势。从各大类来看,采取CAI指标时只有东盟的旅游、中国(包括台湾地区时)的其他服务和韩国的运输具有国际竞争力,而采取RCA指标时东盟的旅游和运输、日本的运输和其他服务以及韩国的运输具有显性比较优势。在“10+3”进行合作时,各个区域会充分利用自身的比较优势发展服务贸易,由此就必然会在某类都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行业形成竞争,当然也会在不同区域的优势和劣势之间形成互补,如东盟、日本和韩国的运输就可能会产生较为明显的竞争。由TOC指数可知,除了东盟的运输、日本和韩国的旅游,该指数都在0.8以上,并且绝大部分在0.9以上、表明各类服务贸易的分工逐渐细化,这在加大产业(种类)内贸易的同时也会派生出很多其他服务,为“10+3”的服务贸易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制约“10+3”服务贸易合作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服务出口的相似指数过高,如东盟与中国的出口几乎完全相似,东盟与日本和韩国的出口相关指数也比较大。因此,在“10+3”之间发展服务贸易,既会在诸多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竞争,也会在很多层面有着合作的可能,即竞争与合作会在比较长的时间内存在。

注释:

①研究采用的原始数据来自于www.unctad.org,文中的详细数据由作者计算得出。下述相同。

②在数据库中,用的是“China”,但实际上指的是“中国大陆地区”。

③为叙述方便,即使是在1980-1998年间没有加入东盟的国家,在分析时也将相应数据纳入考虑范围。但在随后分析服务贸易竞争力时,则采取1998年后的年度数据。

④在www.unctad.org的统计数据库中,目前只能得到2005年服务贸易的分类数据。

⑤如果某一国家的数据存在个别缺失,则用插值法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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