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与灵魂及其与“德治”的关系_以德治国论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与灵魂及其与“德治”的关系_以德治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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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47(2015)09-0020-07

      《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出台,意味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以最终确立。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文化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积极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如何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以德治国”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已然成为当前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最为重大的理论问题,亟须进行深入思考。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实质不是以个人为本位的个人主义价值观,而是以群体为本位的集体主义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了集体主义价值观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首先,群体本位。集体主义价值观是一种典型的以群体为本位的价值观,它突出强调个人对群体、对社会的依存和依赖,并以群体和社会的团结、稳定及整体和谐为最高目的和最高价值,个人的价值、利益和目标需要通过群体和社会的途径与方式来实现,一旦离开群体和社会的途径与方式,个人的价值、利益和目标就很难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集体主义价值观反对个人对集体的离心倾向,在处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方面强调对社会成员、社会角色、社会行为负责。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无论是国家层面的价值观,还是社会层面的价值观,都坚持了群体本位,即使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观也是以群体为本位的价值观,因为个人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就是为了处理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促使个人融入以及奉献国家、社会的基本价值规范。

      其次,集体利益至上。人类在原始社会就产生了集体主义思想和观念的萌芽。原始人调节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的核心是如何维护氏族、部落的整体利益,因为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条件下,仅仅依靠个人的力量是无法生存的,只有依靠氏族所形成的部落集体才能生存。当原始社会瓦解并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私有制成为社会的经济基础,个人主义、利己主义被推崇为整个社会的价值观。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个人主义价值观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导地位,集体主义价值观重新获得了坚实的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并成为全国人民遵循的行为准则或价值观念。集体主义价值观坚持集体利益至上,个人的一切言行必须以合乎工人阶级及其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这一点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进行了经典的表述。他们认为,个人都是生活在集体之中的,是很难离开集体而存在的,并首先提出了集体优先的原则: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自由必须服从集体利益,必要时甚至要求牺牲个人自由和个人利益来保护集体的利益。也就是说,个人要热爱、服从集体,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冲突的时候,个人要毫无保留地牺牲个人利益、服从和服务于集体利益,以求得集体的发展壮大①。集体主义价值观反映着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整体利益,是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集体主义价值观的最高原则是集体利益至上、祖国利益高于一切,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利益无私奉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始至终体现的都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至上原则。

      再次,重视个人价值和利益。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强调集体主义价值观时往往存在一个重大的误区,这就是讲集体主义价值观就不能讲个人价值与利益,以为集体主义就是对个人价值与利益的否定,实践证明这是非常错误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不否定个人的价值与利益的。一是允许个人在不违反集体主义原则下做出不同的具体的价值选择。由于社会生活丰富多彩,人的思想境界往往也不是一致的,而是呈现为多层次、多样性的状态,例如每一人的学业、职业选择,都不是单一的,应该具有多样性、多层次,只要不违反集体主义原则,就允许做出不同的具体的价值选择。例如,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国家需要在学业上和职业上做出选择,不必强求一致,只有这样,社会和个人才能和谐发展。二是有效保护正当的个人利益。什么是正当的个人利益,什么是不正当的个人利益呢?一般来说,在维护国家、社会整体利益的同时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所获取的个人利益,就是个人的正当利益,正当的个人利益会得到法律保护。而把个人的特殊利益凌驾于集体利益之上,甚至为获取和扩展个人的特殊利益不惜以违反法律、违背伦理道德来损害和牺牲公共利益,这样获得的利益就是不正当的个人利益,就要坚决反对。需要指出的是,个人利益的正当与否,其尺度是社会的,而不是个体的;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合理节制的,而不是无限膨胀的。任何个人不分场合、不分时间的利益要求都要无条件地得到满足,是对维护正当个人利益的曲解。三是集体要通过不断完善和发展为个人利益的实现创造良好的条件。集体要在未来社会对个人有凝聚力和吸引力,必须不断实现自身的完善和发展,从而为个人发展和个人利益的实现创造条件。例如,由于知识更新的周期加快,一个人要想发展必须接受终身教育,这就要求教育制度不断完善,办学模式不断调整,以适合未来社会对人的发展的要求。

      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期,经济体制发生深刻变革,社会结构发生深刻改变,利益结构发生深刻调整,与之相应,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发生深刻变化,开始出现多种价值观并存的情况,也就是说,除集体主义价值观外,拜金主义价值观、享乐主义价值观、个人主义价值观等都有一定的市场。学界有人公然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主义价值观已经过时,主张抛弃集体主义价值观,倡导个人主义价值观。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在新的历史时期倡导以集体主义为实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合适呢?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于正确处理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因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冲突的,而是相容的。

      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对社会存在起着能动的反作用。在社会主义社会,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这是社会存在,它决定了在意识形态上必须坚持集体主义价值观,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以集体主义为实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合理的,有利于维护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那么,怎样衡量价值观的正确与否呢?一般来说,价值观是否正确关键是要做到“两个符合”,即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性、符合人类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客观要求;又“符合人类的根本利益”,是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者,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种正确的价值观。

      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目的。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众所周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目的。要实现这一目的,就要求市场经济的利益主体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规范自己的行动。生产者和经营者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出发,为社会提供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不仅有利于发展生产,而且有利于获得自身的正当利益。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和发展。作为社会意识的价值观,主要是由所有制来决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公有制占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派生物,因而对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由于受利益主体多元化、分散化,以及市场经济的负面因素、市场法则不健全等的影响,市场经济领域存在的矛盾是相当复杂的。为了化解市场矛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除依靠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外,还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使其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个人利益、局部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全局利益,以促进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的协调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

      再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地处理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矛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怎样正确调整个人、社会、国家三者利益关系的价值规定。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看来,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互为前提。在社会主义社会,个人利益的不断实现,个性的不断发展,归根到底要靠集体事业的巩固和发展,靠社会主义国家的强大,因为只有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而集体利益也不能离开个人利益而存在,任何集体利益都是由个人活动创造出来的,同时又总是通过个人利益表现出来。离开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各以对方为自己存在的前提,而集体利益更具有根本性的特点,占据首要的地位。另一方面,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互促进而共同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个人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将有力地推动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和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而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又为个人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提供越来越充分的物质和精神条件,为个人利益的满足提供扎实的基础;个人利益的实现,个人得到全面发展,又反过来激发人们去巩固和发展社会、国家的利益。当然,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也存在着矛盾。因为集体利益是全局利益、长远利益的体现,而个人利益一般表现为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这种矛盾是显而易见的,当二者发生矛盾时要全力维护集体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冲突而带来的损失。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灵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填补了60多年社会主义建设期间没有提炼核心价值观的空白,形成了社会主义改革与发展的价值支柱。但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成为学术界讨论的一个热点问题。大多数人认为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完全相提并论的,其实经过仔细分析,不难发现,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不完全是等列的,其中“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由于集中体现了理论的抽象特性、市场经济的内在本质和社会主义社会应当追求的基本价值属性和理想价值追求,因而成为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价值内核,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灵魂。

      第一,从理论的特性来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更具有抽象性和普遍性。“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所关注的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价值目标:“富强”对应经济建设的目标;“民主”对应政治建设的目标;“文明”对应文化建设的目标;“和谐”对应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的目标。“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所关注的是公民个人自身行为规范层面,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必须遵循的基本价值准则。唯有“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最具有抽象性和普遍性,体现的是最基本的价值取向。这是因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特别是自由、平等、公正是人们最基本的权利与价值追求,因而成为各个时期哲学家们最感兴趣的研究话题。任何一个大哲学家都会花相当的时间与精力来探讨自由、平等、公正等问题。在哲学家们看来,“自由”在本质上是人的类本质的确认,“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②;平等是一种天赋的理念,人人生而平等;公正则是一个社会的良心,也是社会的底线;法治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是自由、平等、公正的集中体现。相对而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就显得具体而实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表面上看来是相提并论,不分伯仲,实质上却不在同一个层次,可以说,“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灵魂,换言之,没有“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就没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不过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外化或具体化。因为没有“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国家是不可能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政治目标的,个人也是不可能真正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

      第二,从市场经济的本质来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集中体现市场经济基本精神的规定性。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基础,以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为纽带的经济运行形式和制度安排。而商品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前提就是人的主体性的确立,没有人的主体性,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是没有办法正常进行的。那么,人的主体性体现在哪里呢?人的主体性恰好体现在“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上。一是体现在自由上。具有主体地位的人一定是自由的人,自由是主体性的根本属性,没有自由就没有主体性。二是体现在平等上。具有主体地位的人一定是平等的人。平等主要是权利、地位、身份、性别的平等,而权利、地位、身份、性别恰恰是人的主体性的基本构成,可以这样说,没有平等就不可能进行自由的商品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而没有自由的商品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就不会有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因此,马克思说“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三是体现在公正上。可以说,公正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需品,没有公正的制度与秩序,人的主体性是很难体现出来的。四是体现在法治上。现代法治之所以需要,是因为现代法治是自由、平等、公正的体现者和维护者。没有法治,就不可能真正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正是因为有了法治,自由、平等、公正这些最能体现人的主体性的需要才不是奢望。所以,有人把市场经济概括为自由的经济、平等的经济、公正的经济和法治的经济,应该说这是很深刻的。

      第三,从社会主义的性质来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体现社会主义内在本质的要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体现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内核、实践运动的指针、制度安排的灵魂、价值体系的逻辑起点。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平等、公正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前提和首要价值,是社会主义最重要的价值特征;而自由——“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则是社会主义的理想价值追求和共产主义的价值本质。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一套关于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完整学说,它不仅鲜明地宣称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这一学说的价值主旨和根本价值追求,同时还科学地阐明了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基本途径:一是生产力高度发达;二是消灭私有制和旧式分工;三是注重教育;四是加强精神产品的生产。总之,马克思主义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根本价值宗旨和价值追求,以对人的解放与自由的诉求为坐标,建构起了自己的理论大厦,是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关于人的自由与解放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理想和一种现实的社会运动,是对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存在的奴役、剥削和压迫等不自由现象的反抗,是追求自由的伟大事业。因此,社会主义必须高扬“自由”价值理想的旗帜。正如恩格斯所深刻指出的,“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③可以这样说,“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的价值旨归和价值追求,是人的本质的最高价值体现,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规范所要体现的最高价值。

      第四,从社会主义的历史来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曾经最为欠缺的东西。在社会主义发展历史上,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我们不敢或不能正确地谈自由、谈平等、谈公正、谈法治,因为在我们的思想深处一直错误地认为,自由是资本主义的产物,谈自由就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所以,当我们开始注意到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思想时,往往是去掉了“自由”二字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一般都表述为“人的全面发展”。而丢掉了“自由”恰好丢掉了马克思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思想的精髓。至于平等,我们虽然也时常谈一谈,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男女平等等等,但并没有真正做好平等观念的启蒙,平等往往停留在口头上,而实际上却没有真正实现平等,即使到了21世纪,人们的等级观念仍然根深蒂固,特权思想仍然挥之不去,有些地方甚至越发严重,到了阶层固化、等级森严的地步。公正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主要旗帜,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立足之本和首要价值,没有公正哪有社会主义?然而在相当长时期内,公正被曲解了,以为平均主义就是公正,结果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生产力。法治是现代社会的根本保障,没有法治的国家是不可能进入现代社会的,然而在十年浩劫期间首先被破坏的就是法治,最先砸烂的就是公检法。目前中国最欠缺的就是法治理念,中国要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任务是相当艰巨的。

      第五,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内在联系来看,四者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一般来说,自由是人的内在本质,是人所追求的最高价值;平等要求自由是每个人的自由,不能只是个别人或少数人的自由,不平等的自由是特权;公正是自由和平等的平衡和统一,是将自由和平等结合起来的社会形式;法治则是公正的政治和法权形式。自由和平等是公正和法治所要成全和保障的根本价值,也是人类所追求的共同价值。高度文明的社会不只是富裕社会,更是自由社会、平等社会、公正社会、法治社会。有了自由才会有人格尊严,才会有创造活力;有了平等才会打破阶层固化,机会才会向每个人开放,每个人也才会“共同享有”各种权利和“人生出彩”的机会,才会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有了公正才会有和谐,才会有心情舒畅;有了法治,每个人的权利、自由、利益、安全才会得到保障。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就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如果没有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就不能保证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也不能保障公民个人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因此,一定要弄明白一个道理: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重要的就是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理念。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以德治国方略的关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以德治国”方略是什么关系?这是一个必须正确认识的重大问题。

      首先,“以德治国”方略呼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治国”方略是在2001年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提出来的。中央之所以在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提出“以德治国”,并一再强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根本原因在于当今的思想道德状况不太令人满意。由于西方各种思潮的影响不断加剧,市场经济的逐利本性所带来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负面效应不断凸显,致使原有的道德价值观受到巨大挑战。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新的道德价值观却一直未能总结提炼出来,以致相当长一段时间出现了道德价值观的真空,而这种新的道德价值观特别是新的核心价值观的缺失,使得“德治”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极大地削弱了“以德治国”方略的实施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在北大发表的讲话中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④的确,历史上国家的治理、政权的巩固、社会的稳定与人民的幸福都离不开核心价值观的支撑,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是国家政治特别是德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德治则是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一个典型的德治社会,这种德治社会之所以能够延续几千年,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简便易记又能体现其实质的核心价值观的支撑。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三纲五常”等就成为中国人的核心价值观,先人们从娃娃抓起,自小就进行背诵、考试,可谓耳熟能详,烂熟于心,开始或许不理解,但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不断地加深理解,逐渐形成心中的“道德律”,而后自觉地践行,以致成就了世界上的“礼仪之邦”和德治典范。由此可见,要更好地发挥以德治国方略的作用,必须提炼出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的核心价值观。因为没有核心价值观,一种文化就立不起来、强不起来,一个国家就不会有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一支军队就缺少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一个人就没有力量源泉和政治灵魂,核心价值观决定着人们精神家园的源流丰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来之不易。自从“以德治国”方略提出以后,2001年9月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了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这就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党的十六大报告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概括为十条基本经验之一,并将其作为新观点首次写进党章,充分显示了“以德治国”的极端重要性。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新理论,全面系统地阐释了当代中国公民所需要掌握的指导思想、共同理想、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也是当代中国人的共有精神家园。但客观地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非常丰富,对一个普通公民而言,要全面把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炼概括出更加突出核心要素、更加注重凝练表达、更加强化实践导向、更加精辟便于记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成为广大人民的强烈愿望和理论工作者的神圣使命。然而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讨持续进行了很长时间依然没有达成共识,直到党的十八大才正式提出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必将加快推进“以德治国”方略的实施,促进当代中国人道德状况的整体提升。

      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以德治国”方略的内核。众所周知,道德是调整人与国家、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不仅包括一般意义上所讲的道德和具体的道德规范,还要包括国家和公民的理想信念、社会的价值目标等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如果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莫衷一是,行无依归,那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就无法前进。”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于以精炼的话语涵盖了“德”的本质内容,因而成为以德治国方略的内核。

      作为“以德治国”方略的内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严密的规范体系,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规范:一是国家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对应的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的战略目标;二是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对应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属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本质;三是公民个人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对应的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必须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这三个层面的规范分工明确,但又不宜加以固化,如果看不到其内在联系,则不能完整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具体而言,就人与国家的关系而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理念,离不开“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理念的支撑,更离不开每一个公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道德规范的亲身践行;就人与社会的关系而言,“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理念,离不开国家发展目标价值理念的指引,也离不开公民个人道德规范的约束;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和谐是人与自然相处所要达到的理想境界,这本来就是第一个层面价值观中所包含的,是第二个层面价值观中所内蕴的,还是第三个层面价值观中关于友善(友善不仅仅是人与人的友善,还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友善)的必然要求;就人与自身的关系而言,第三个层面中关于公民个人的道德规范,离不开第一个层面中国家发展目标价值理念的设定,比如“爱国”就是具体的,必须围绕国家发展目标去努力,也离不开第二个层面中关于人与社会关系的指引。因此,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兼顾了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价值导向和理想追求,做到了国家理想、社会导向和个人行为规范有机的统一,又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共性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个性的统一;既涵盖了党的理想和国家社会发展目标,又规范了公民的价值追求和认知共识;既有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精华又有对西方文明的科学借鉴,可以这样说,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我国社会主义文化软实力建设推向新阶段,达到新高度,为实现“中国梦”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价值支撑。

      “以德治国”表面看来只是一种“治”术,但从“以德治国”中“德”的要求来看,则是一种对道德信仰的追求与塑造。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最基本的道德行为规范,也是当代中国人最基本的道德信仰。

      再次,“以德治国”的关键是积极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果说“依法治国”彰显的是一种工具理性和刚性的治国方式,那么“以德治国”体现的则是一种价值理性和柔性的治国方式,只有两者相结合,刚柔相济,才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更好实现国家的治理目标。怎样才能真正落实“以德治国”这种柔性治国方略呢?关键是积极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是要着力于培育。实践证明,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入亿万中国人的心灵,任何强制方式显然是不会长久管用的,因为人们的价值理想、思想道德领域的问题,是很难用一蹴而就的简单方式来解决的,必须采取“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柔性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成为人们的自觉信仰。“倡导”,应该说是一种比较好的柔性方式,因为既然是“倡导”,就意味着不是用强迫命令的方式加以灌输,而是通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通过核心价值观的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以便于人们在学校、家庭、企业、机关等各种场所进行学习研读,时刻牢记心中;通过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章杂志等各种媒体进行长期的积极的有效的宣传,以形成良好的道德舆论氛围。只有经过精心培育才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从而引导不同阶层所构成的人群形成价值共识。二是要专注于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养成绝非一日之功,要坚持由易到难、由近及远,努力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做到落细、落小、落实。只有使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外化于行,成为每个公民的自主选择与自觉践行,才能发挥其积极的作用。三是要注重于示范。列宁说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作为领导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和先进模范要率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这些人的率先践行,使之成为大家学习的模范与榜样。唯其如此,“以德治国”方略才有实施的坚实基点。四是要贯彻于制度。邓小平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⑦只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统摄制度设计、政策法规制定和司法行政行为,才能扩大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和促进核心价值观的最终落实。据悉,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上报国务院,近期将发布。根据规划,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实现了社会信用的全面覆盖,2017年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这种以公民身份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对于落实诚信价值观将是一个巨大的促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终确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元价值理念树立了主流价值理念,为多种价值思潮提供了正确的价值导向,为多样的价值追求寻找到基本价值共识,因而成为“以德治国”方略的内核,必将对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①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61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6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70页。

      ④⑤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5月5日。

      ⑥《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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