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工程劳务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论文_余锦棠

浅谈建设工程劳务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论文_余锦棠

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住房规划建设局 广东东莞 523000

摘要:近年来,建筑业内各种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的情况时有发生,给社会带来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欠薪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建筑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长期以来,建筑业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远远落后于其他行业。在当前各个行业的竞争尤为激烈的情况下,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担当起引导和指引的作用,通过主导建立有关信息化系统以及制定有关法律法规来引导建设建筑业信息化管理的转变。

关键词:建设工程;劳务监督;信息化

引言:信息化建设是建设工程监督的一个重要举措,有助于来解决目前建筑业劳务监督权责不清、管理不严、监管不到位的种种问题。

一、近年来建筑业欠薪问题日益严重

1、 恶意欠薪与恶意讨薪情况都时有发生

当前,我国建筑行业市场拖欠风气盛行,诸如拖欠工程材料款更是行业的潜规则。各类工资结算纠纷及“诈工”、“诈薪”等恶意敲诈事件时有发生。新闻上经常会出现施工单位或者包工头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工人集体上访的情况出现。2013年3月,安徽蚌埠一建筑公司老板在明明已经收到房地产开发商工程款的情况下,卷款潜逃,就是不愿发放工人工资,拖欠工人工资达528万元,从而引起其工人集体上访、拦截马路等事件,最终该建筑公司老板因恶意欠薪被判刑1年。

近年来,随着恶意欠薪问题的不断解决,恶意讨薪情况也不断涌现。个别无良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的包工头,利用农民工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有组织有预谋地鼓动农民工进行拦路、拉横幅等行为,以此来向政府和建设单位施加压力,从而达到为自己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2014年春节前,东莞市东城街道某个楼盘的劳务分包单位,由于其与施工单位所签合同存在纠纷,劳务分包单为了给施工单位和开发商施加压力,私自截留工人工资款并鼓吹施工单位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导致其无力支付工人工资,组织和煽动100多农民工到楼盘销售中心进行围堵。

2、 建筑业欠薪问题所带来的不良影响

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支柱行业,而且其从业人数又占有全国各行业从业总人数的一个比较大的比例,其用工情况的稳定不单单关系到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更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而欠薪问题已成为建筑业最大的一个不稳定因素,其不良影响主要有:一是严重制约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无论是恶意欠薪还是恶意讨薪,都会造成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的关系急剧恶化,在目前民工荒的情形下,这种恶化的劳资关系无疑会给建筑企业的用工短缺造成雪上加霜。这样发展下去,建筑业必将会受到严重制约。二是严重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由于建筑业农民工的群体性,再加上通常政府要解决欠薪问题都有一个时限,特别是恶意欠薪,要妥善解决更得需经过一个比较长的程序以及时间。由于等候时间过长,农民工通常在会觉得讨薪无望的情况下集体做出比较极端的行为,如在公众场所拉横幅、在政府单位静坐、堵截公路,更有甚者以跳楼自杀的方式来给各方施加压力。如此行为的不断出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会受到很大的冲击。

3、 政府对建筑劳务市场的监督手段及其弊端

我国政府对建筑劳务市场的监督管理主要是通过两种方式:1制定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目前,我国针对建筑劳务市场的法律法规有《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各省、市出台的有关建筑工程劳务管理办法。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其用工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想通过法律法规来对建筑行业人员进行约束,效果很低。2通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各个省、市都基本制定了一套适合本地区的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建设行政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对照实名制管理办法的要求,来进行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的日常检查,通过现场查看合同、工人工资表、考勤表,询问现场施工人员等方式来达到监督用工企业及工人市场行为的目的。

这种传统的监督方式有几个比较大的弊端:1、效率低。目前,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在编的执法人员普遍较少,而各种建设工程却如春笋般涌现。这种在建项目多而执法人员的少情况是普遍存在的。就本人所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而言,目前在建的各类工程有53个,而负责对项目劳资监督检查与调解的执法人员只有2名。所有项目检查一遍至少需要10天。2、成效低。比如通过现场询问施工人员这种方式,很多现场工人就碍于上级包工头当面的压力,就算是包工头上个月没有发放工资,他也不会在现场向我们的执法人员讲明,现场的真实性难以判定。

二、 信息化技术在我国建筑行业劳务监督中的发展与应用

我国建筑业经过30多年来的高速发展,以及信息化技术近20年来的日新月异,两者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的融合已经较之前得到了一个极大的提升。目前,以建筑信息模型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为代表的信息化技术已经在我国建筑企业的生产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1年印发了《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从国家层面针对建筑业信息化提出了发展目标与发展重点。并于2016年8月23日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对建筑业的信息化发展进行了重新修订。

在《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中已经明确提出,推进“互联网+”协同工作模式,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研究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诚信信息的共享模式与方法。完善行业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企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和项目信息的集成化信息服务。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劳务实名制管理中应用,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基于位置的服务(LBS)等技术建立全国建筑工人信息管理平台,并与诚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深层次的劳务人员信息共享。推进人脸识别、指纹识别、虹膜识别等技术在工程现场劳务人员管理中的应用,与工程现场劳务人员安全、职业健康、培训等信息联动。

2016年5月26日,“全国建筑工人信息管理平台”正式启动试点。该平台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发起,建筑业协会、有关建筑企业和银行共同组织建设而成,其建立有助于加快实现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同时亦为各省、市的有关建设提供了有效的价值参考。

2014年4月18日,“东莞市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 正式开始试点工作。该系统以居民二代身份证包含的信息为实名制管理的信息基础,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名族,照片等。在用工管理过程中,入职、领薪、离职等关键环节,劳务工人都出示二代身份证,同时要求劳务公司、总包和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确认,从而得到包括劳务工人在内的四方确认的有效实名制用工信息,将其与劳务工人的入职、考勤、领薪、离职等信息有效整合,形成用工档案。系统通过用工数据的收集、分析整理,将潜在的欠薪事件通过站内短信、手机短信等形式提示给相关监管部门,完善详实的用工数据可以作为处理欠薪事件的依据。

总结:通过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从而实现对建筑工程劳务资源使用的动态掌控,有效地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进而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的劳务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工人工资领域的管理服务职能同时实现建筑工人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并为建筑工人维权及拖欠纠纷调处提供有效依据。确保政府在处理有关劳资纠纷的时候能够迅速做出准确判断。

参考文献:

[1] 曹立辉,张岩俊,齐永顺.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用工建设浅析[J]. 建筑经济, 2006,S1:102-104.

[2] 孙达响. 建筑劳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D]. 华南理工大学硕士论文, 2011.

论文作者:余锦棠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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