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及管理策略研究论文_古丽努尔?阿不力米提

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及管理策略研究论文_古丽努尔?阿不力米提

古丽努尔?阿不力米提

中共伽师县委党校 新疆喀什 844300

摘要:宗教极端主义是新时期中国和国际社会面临的巨大挑战,宗教极端主义假借宗教的名义,采取极端化的手段诸如暴力、恐怖进行目的性极强的政治性破坏行动,造成地区和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宗教极端主义对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都构成了重大的威胁。本文通过简要分析宗教极端主义的内涵与特点,总结宗教极端的危害,并给出宗教极端的管理策略,为新时期中国的国家稳定、社会繁荣以及民族大团结贡献力量。

关键词:宗教极端;危害;管理策略

一. 宗教极端主义的内涵与特点

宗教极端主义是利用宗教名义从事宗教极端思想的散布,并且通常借以恐怖和分裂活动为手段,进行有目的、有组织的、颠覆性的政治活动。目前国际上并没有一个对于宗教极端主义的准确定义,从其字面理解,与宗教有着一定联系,并且冠以“极端”的特性。

宗教极端的“宗教性”表现在其巧妙的利用宗教,作为掩盖其真实的目的而从事的政治活动,因此,从宗教极端本质上来看其并不宗教,而属于政治活动;“极端”的特性表现在其政治活动的手段或者方式不同寻常,不是通过正常的、合法的渠道进行,因为其“极端”的特性,使得其通常与恐怖主义、分裂分子互相勾结,进行恐怖和分裂活动。

具体分析,宗教极端主义具有欺骗、政治、恐怖暴力的三大特点。欺骗性主要是极端主义者利用宗教经典文献或者教义中的只言片语或者直接曲解经典宗教的内涵,进行对大众的欺骗,这种蛊惑性的欺骗往往具有煽动性。政治性则主要体现在宗教极端的目的通常与政治活动有关,通过一些极端化的手段,造成国家和地区的不稳定因素,使公众缺乏安全感,严重的甚至造成国家的分裂,民族矛盾的激化。恐怖暴力则主要是指采取的恐怖性、暴力性的极端手段,例如,利用妇女和儿童造成的人肉炸弹以及大规模的区域性爆炸都是常见的极端手段。

二. 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

(一)国家安全稳定受到严重影响

宗教极端主义势力具有强烈政治目的,对于目前而言破坏力较强的有西藏以喇嘛为代表的西藏宗教极端势力,新疆伊斯兰宗教极端势力等。这些极端势力无一不是以分裂中国为目的,挑起民族争端为目的。例如,2009年7月5日发生在乌鲁木齐的打砸抢烧事件给我国乌鲁木齐人民造成了重大灾难,无辜的群众惨遭杀戮,这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少见的恶性暴力事件,给当地的经济、社会稳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这其中就渗透着宗教极端势力的影子。更有甚者一些分裂分子勾结宗教极端人士和国外的恐怖势力妄图成立东突斯坦国家,这无疑是对我国领土主权的挑战,对我国国家安全的蔑视。因此,宗教极端对于国家安全稳定有着严重影响。

(二)正常宗教信仰受到挑战

宗教极端势力利用其伪宗教的特性,假借宗教的名义,曲解宗教教义,宣传宗教极端思想,鼓吹民众进行极端活动,因为其隐蔽性和欺骗性,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容易受到其蒙蔽,最终误入歧途,给自己的家庭和生活带来严重的后果,当然也使得正常的宗教信仰氛围被破坏。在一些特定的地区甚至达到了谈教色变,人们正常的宗教信仰受到严重挑战,社会主流意识受到冲击,宗教本应发挥的积极健康意识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因此,宗教极端主义破坏了宗教声誉,正面的宗教形象受到了极大的损坏。

(三)民族团结安定

宗教极端主义为了达到其分裂国家或者进行恐怖要挟的目的,时常利用不同民族的隔阂,挑起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影响各民族的团结稳定。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例如,伊斯兰极端主义,以“异教徒”、穆斯林来划分不同人群,通过鼓动穆斯林,宣传“异教徒”的敌对性,介以“圣战的”手段残杀非穆斯林的大众,致使大量手无寸铁的人们惨遭屠杀,此类事件时常发生在中东国家。目前我国新疆宗教极端势力勾结境外势力,挑拨教唆汉族与其他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放大民族之间的矛盾,破坏民族大团结的现状,因此宗教极端势力对于民族之间的团结稳定也有重要的影响。

(四)国外敌对势力进行干涉

国外敌对势力对我国早已蓄势已久,通过资助或者对国内宗教极端势力人员进行培训,或者通过一些别的物质资助的方式,对我国内政进行粗暴干预,无端指责我国对藏、对疆政策,造成国内政治的不稳定,同时不明真相的国外媒体借此对我国政府进行大书特书的批判,严重影响我国长期积累的负责任、有担当的国际大国形象。因此,要严防宗教极端势力与国外敌对势力的勾结,壮大,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国内外大环境不懈努力。

三.应对宗教极端主义的措施

(一)法制惩治措施和相关制度建设

宗教极端势力的管理限制首先应当加大相关法制建设,加大对于宗教极端的惩治力度,通过法律的权威性威慑宗教极端主义势力,使得一些宗教极端势力被扼杀于摇篮之中,对于任何敢于危害社会、危害国家、危害人民的行为严惩不贷。积极鼓励引导正确的宗教信仰自由,以法的形式规范宗教可为与不可为。总之,通过制度建设和法律建设从政策层次规范宗教行为,为营造和谐宗教氛围打下坚实法律基础。

(二)正确的鼓励引导,加强国际之间的合作

除了法律方面的建设,政府还应进行积极的引导,使得公共能够树立正确的宗教观,培养健康向上的宗教信仰。借助于新媒体,广播,电视,网络揭示宗教极端主义势力的种种恶行,宣传健康向上的宗教行为,通过有效宣传,使得公众对于宗教极端主义能够有清醒认识进而做到自觉抵制。同时,除了正确的引导,还应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尤其是一些长期受宗教极端主义势力影响的伊斯兰国家,借鉴他们打击管理宗教极端主义势力先进的经验教训,另外由于当前的宗教极端主义势力的跨国跨区域性趋势越来越明显,加大国际间合作势在必行。

(三)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加大主流意识教育

群众的力量是无限的,对于宗教极端势力的监督管理工作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想要做到面面俱到必须依靠群众,相信群众,齐心协力共同抵制。通过主流意识教育,使得大众树立牢固正确的宗教观、民族观。在政治问题上,培养锻造牢固的国家意识 民族意识。紧紧抓住当前国际社会的和平主题,积极营造团结向上的氛围,为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做好坚实的意识基础。

(四)适时的请宗教进行正面的宣传

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不仅仅与政府有关,宗教人士也有着重大义务与责任。通过适时的请一些有影响力的宗教进行正面的宣传,讲解其教义,划清与宗教极端主义势力的界限,积极的为有争议的被曲解的教义进行辨析,使得公共能够从宗教方面得到宗教观的洗礼。

四.小结

宗教极端主义势力带给了国际社会巨大的灾难,被视为毒瘤一样的在国际社会疯狂生长,宗教极端主义通常都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通过伪教义制造不同宗教信仰,不同种族,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矛盾,并以恐怖的暴力的手段付诸于行动,使得不同信教的人们发生斗争,严重危害了国家的稳定安全,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更是致命一击。本文通过揭示极端宗教主义的内涵,分析极端宗教主义的特点以及危害性,并且给出了未来我国在宗教极端主义治理方面的思路,为进一步规范我国宗教信仰,抵制极端宗教思想对于主流意识的冲击渗透,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民族团结,国家安全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马品彦. 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与危害[J]. 新疆社会科学,2008,06:63-69+131-132.

[2]田忠福. 抵御宗教极端势力渗透破坏的对策[J]. 新疆社科论坛,2014,01:51-53.

[3]陈杰军,徐晓天. 析宗教极端主义及其对国家安全的危害[J].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6,03:5-10.

论文作者:古丽努尔?阿不力米提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3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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