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参与下的供应链定价与协调策略_定价策略论文

3PL服务提供商参与下的供应链定价及协调策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供应链论文,提供商论文,策略论文,PL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章编号:1001-148X(2008)11-0162-04

一、引言

第三方物流(third party logistics,简称3PL)是供应链中的关键环节,供应链上的物流服务需求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优势,将物流活动由原来的自营物流模式转化为第三方物流模式[1]。第三方物流是在3PL服务提供商与物流服务需求企业建立在相互信任、信息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基础上的一种契约式物流合作形式[2]。供应链上的物流服务需求企业为了增强核心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把物流业务委托给3PL服务提供商来完成,而3PL服务提供商依据自身在物流方面的专业和信息优势,往往会提高服务价格来增大收益。当3PL服务提供商提高服务价格时,相应的物流服务需求企业的成本就会增大,而物流服务需求企业把物流业务委托给3PL服务提供商的目的是降低成本,增大收益。由于信息的不对称,3PL服务提供商和物流服务需求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越加明显。因此,3PL服务提供商和物流服务需求企业之间协调问题的解决变得日益紧迫[1,2]。

目前对传统供应链协调的研究比较成熟,如Cachon[3] 给出了较好的综述,其中论述了许多合作模型,以获得供应链整体绩效的最佳化。Taylor、Krishnan[4]、Kapuscinski和Butz[5] 研究了销售返利与回购的组合,他们证明这种组合在零售商的努力影响需求变化的情况下能使供应链企业更好的合作;Tsay[6] 对由一个制造商和一个零售商组成的两层供应链的协调问题进行了综述;赵小芸[7] 利用博弈论的方法在线性市场需求下对制造商和零售商分散与合作时各自的利润进行讨论;晓斌[8] 建立了非对称信息下批发价与订货量的Stackelberg博弈模型;王玉燕[9,10] 应用博弈理论对供应链、逆向供应链系统的定价策略进行了分析;邱若臻[11] 研究了随机需求下两阶段供应链收入共享契约协调策略,并运用混合智能算法分别对两种形式需求函数下的收入共享契约协调的期望值模型进行了求解,探讨了不同共享系数对供应链成员利润的影响。

针对第三方物流的供应链协调研究还较少,郑艳艳[12] 分析了第三方物流企业与物流需求企业在外包中如何利用横向协调来处理双方在外包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冲突。以上文献只是在两个物流需求企业之间或物流需求企业与3PL服务提供商之间的协调问题进行了论述和分析,而对三个甚至更多个参与人的情况并没有涉及。在目前的形式下,脱离了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的供应链协调是不符合实际的,物流外包是物流服务需求企业的第三方利润源泉,因此将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引入到供应链协调中来更具有实际意义。另外,物流服务价格在供应链协调中的作用也没有量化,并且在联合决策下,通过优化的方法只能得到市场零售价的大小。由于节点企业都是决策的个体,对批发价和物流服务价格的大小的确定关系到供应链节点企业的利润,因此联合定价就是通过确定批发价、零售价和物流服务价格的大小,使得节点企业利润优于独立决策,而且还要最大化供应链系统的利润。

笔者基于传统两级供应链的协调问题,将3PL服务提供商引入到供应链协调中来,即将两个参与人的协调问题扩展到三个参与人,使问题研究更加符合实际。在物流服务价格由制造商和零售商共同分担的条件下,分别在独立决策和联合决策两种情形下进行了博弈分析,同时在联合决策下,运用相同利润总增长率的协调方式,确定了批发价和物流服务价格的大小,而且企业合作与否可通过定价的大小来反映。研究得出联合协调定价不仅使供应链节点企业都提高了收益,而且还为决策者的定价策略提供了依据。

二、模型的构建

先建立一个简单的模型,模型中供应链节点企业包括制造商、零售商和3PL服务提供商。制造商向零售商供应产品,产品的运输、包装等物流业务由3PL服务提供商来完成(如图1)。

假设制造商、3PL服务提供商和零售商相互之间具有完全信息,即彼此了解对方的成本水平。则制造商的利润为:

三、独立决策时的动态博弈及求解

这里的动态博弈是指:在博弈的第一阶段,由制造商选择产品的价格以最大化自身的利润;而在博弈的第二阶段,3PL服务提供商选择单位产品的服务价格w以最大化自身的利润;最后在博弈的第三阶段,零售商选择最优订货量Q以最大化自身的利润。采用动态博弈求解的逆向归纳法[13] 得:

结论1:在独立决策下,制造商、零售商和3PL服务提供商博弈均衡时,相应的产量、价格、利润分别为:

通过结论1发现,制造商、零售商和3PL服务提供商的利润均随着的增大而增大,当=1时各企业的利润达到最大。因此,在委托3PL服务提供商从事物流服务时,预付费越低(即越低),会进一步激励3PL服务提供商会提供更高质量的物流服务,从而使制造商和零售商减少货物的损失,增大收益。

另外,无论是节点企业的利润还是供应链的总利润,都随着三者成本之和的增加而减少;或者说只要有一个企业的成本增加,则三者的利润都会随之减少(因为a≥)。所以供应链节点企业要提高自身的利润,必须加强同供应链上其它节点企业之间的合作,通过合作来降低各自的成本。而且总成本降低了,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的利润都会随之增大,从而供应链系统的总利润增大,实现了pareto改进。因此,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应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提高整个供应链的柔性及快速响应能力,达到降低总成本的目的,使得零售价格降低,增加顾客价值。

四、联合决策均衡解

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越来越多的供应链节点企业意识到同其它企业合作的重要性。以供应链系统总的利润最大或总的成本最小为目标,形成制造商-3PL服务提供商-零售商战略联盟,强调结盟的企业之间信息共享,通过合作和协调相互的行为以达到共赢的目的。

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通过信息共享、风险共担等进行紧密合作,要使得供应链系统总利润最大,只要使总利润

结论2中(1)表示,非合作均衡时零售价格大于合作时的零售价格,而非合作均衡时销售量低于合作时的销售量;(2)说明非合作均衡时的系统利润低于合作时的系统利润。其含义很明显,制造商、零售商和3PL服务提供商采用联合定价策略,使得零售价格降低,产品销售量增加,系统利润增加。其实,这种情况相当于三者通过降低零售价格,提高销售量来增大系统的利润。当然价格的降低速度低于销售量的增加速度,不仅供应链节点企业达到共赢的目的,而且消费者也从中受益。因此,三者均有积极性协调各自的决策,而且系统增加的利润,三者可以设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使得各自的利润都增加。

五、协调定价策略

由结论2知,联合决策时供应链系统的总利润大于独立决策时供应链系统的总利润。要使各节点企业都进行合作,还必须满足合作时各节点企业获得的利润不小于非合作时各自的利润。又因为企业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每个企业都会在自己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考虑合作,在市场零售价格确定的条件下,如何制定批发价和物流服务价格的大小,从而达到系统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这就涉及联合决策时的定价和利润分配问题。

为了定价和分配的合理性,相比独立决策时各节点企业的利润,假设联合决策时各节点企业具有相同的利润增长率。令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的利润增长率均为r,则联合决策时各节点企业的利润分别为:

由(4)式知,利润增长率随着的增大而减小,这是因为独立决策时供应链系统的总利润随着的增大而增大,而联合决策时的总利润与无关。

在现实当中,供应链上的每个企业都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存在的,每个企业都想通过提高自己的价格来增大其利润,因此联合决策下如何协调各企业的定价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合理的定价来达到供应链协调的目的,不仅各企业利润都提高,而且供应链系统的利润也达到最优。由(1)-(4)式可得最优定价策略为:

结论3:制造商、零售商和3PL服务提供商运用如下定价策略,可以达到供应链协调的目的。

因此只要制造商、零售商和3PL物流服务提供商的定价策略满足结论3,就可以实现供应链协调的目标。而衡量供应链上的某个企业是否采取联合定价策略,只需观察此企业定价的大小即可。当然在现实中,只要定价接近结论3的结果就可以认为企业是采取合作的态度,如果某个企业的定价较大偏离了结论3的结果,则可以认为此企业没有采取合作的态度,从而其他供应链节点企业可以适当改变策略。通过定价的大小来判断供应链节点企业是否合作,此方法简单易操作,为企业决策提供了依据。

通过制造商、零售商和3PL物流服务提供商的利润表达式,可以发现,制造商和零售商的利润均随着的增大而增大,而3PL物流服务商的利润随着的增大而减小。因此在协调定价决策下,物流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对各个企业的利润均有影响,制造商和零售商为了获得高质量的服务,显然希望预支付的物流服务费用越少越好。而对于3PL物流服务提供商,预付费越低,其承担的风险就越大。在总利润不变的条件下,制造商和零售商利润的增加,意味着3PL物流服务提供商利润的减少。当然这不同于独立决策,独立决策时的增大会进一步提高供应链系统的总利润,而协调定价策略下系统利润是不变的。

比较结论1和结论3可得结论4:

(1)说明联合定价决策可以进一步降低批发价格和服务价格,由结论2可知联合决策下市场需求量增大,因此通过降低批发价,零售价和服务价格的方式来提高各节点企业的利润是可取的。(2)说明联合定价协调策略对供应链节点企业有利,使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的利润增加,虽然的增大会导致3PL物流服务提供商的利润降低,但是其利润仍然大于独立决策时的利润,即联合决策下制造商、零售商和3PL服务提供商的收益都实现了pareto改进。因此通过合理的定价方式,可使供应链系统更具有市场竞争力。

六、举例验证

可以发现,同独立决策相比,联合决策时的批发价、零售价和服务价格均降低了,但是销售量却提高了,且三者获得的利润水平都提高了。因此基于相同利润增长率的联合定价策略使得制造商、零售商和3PL服务提供商都获得了超额利润,从而达到共赢的局面。

七、结束语

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的合作对供应链绩效具有重要作用,如何协调供应链节点企业促进企业间的活动使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达到共赢,是供应链管理的重要课题。通过对独立决策和联合决策两种情形各企业利润的比较,得出联合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各自的利润。因此供应链节点企业要想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就必须选择合理的定价策略,加强相互之间的合作。然而笔者只是在完全信息下对三者的协调问题进行了相关研究,而在供应链节点企业拥有私有信息下的协调机制研究还有待于人们进一步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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