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改革史的两条道路--兼论社会主义改革史上的两条路线_斯大林论文

论社会主义改革史的两条道路--兼论社会主义改革史上的两条路线_斯大林论文

论社会主义改革历史上的两条路线——On Two Lines in the History of Socialist Reform,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两条论文,路线论文,历史上论文,Lines论文,Socialist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回顾20世纪社会主义的历史,我们会看到,对于社会主义要不要进行改革,分歧并不大。问题的关键点在于:社会主义要进行什么性质的改革。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不仅早就存在了,而且形成了社会主义改革的两条路线。这两条路线斗争了几十年,并因斗争中优势劣势变化情况而产生了不同的结果。

一、从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及其出发点谈起

在社会主义产生的途径上,历史发展出现了马克思恩格斯所预想不到的变化:社会主义并未在高度发达或比较发达的国家实现,而是在经济文化都较之欧美资本主义国家落后的俄国首先实现了,社会主义的这种实现确实给共产主义者们提出了一个难题: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如何才能建成社会主义?

为了解答这个难题,列宁曾按马克思恩格斯生前的构想进行了一个时期的社会主义实践。自1917年10月25日列宁起草《土地法令》起开始逐步实行而到1921年初结束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就是这种实践的产物。当时列宁对社会主义的基本设想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无商品货币的产品交易、半军事的纪律,而这一整套方针都围绕着一个明确的目的:“消灭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1〕, 创造出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为达此目的,列宁甚至设想用最激进的措施为消灭货币作好准备〔2〕。列宁称这是对资产阶级的“强攻”。

但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结果并不理想,最主要的是占俄罗斯人口多数的农民对余粮收集制不满,而经济效率也没有达到预想的结果,国营企业不实行经济核算也带来许多问题。于是一向重视实践结果和人民情绪的列宁从1920年下半年起认识到他原来对社会主义的构想是不符合实际的,开始考虑改变政策的问题。从1921年2月8日开始,列宁和苏维埃政府在粮食以及工业和流通领域实行了一系列新的政策,这些有着内在联系的政策总体,构成了列宁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1 )对农民实行粮食税制度,农民纳税后的全部余粮,可以用于改善自己的经济,也可以自由买卖,交换所需要的产品。这实际上承认了商品经济的存在。(2)把收归国有的中小企业出租或发还给私人。(3)准许农民从事手工业生产和组建小工业企业。(4)规定国营企业实行经济核算。 (5)国家不再统一向居民分配消费品,用商业代替产品交换。

关于社会主义的新构想,列宁在当时就指出:“新经济政策不是要改变统一的国家经济计划,不是要超出这个计划的范围,而是要改变实现这个计划的办法。”〔3〕他认为, 所谓新办法就是“改良主义的办法”,列宁曾把这种改良主义办法形象地表述为: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放弃“强攻”而改用“围攻”〔4〕。他还指出, 实行新经济政策是一种“战略退却”,而退却又是为了站住脚,“转入进攻”〔5〕。

从新经济政策的实际内容和列宁对其本质的论述中可以得出相互联系的如下结论:第一,新经济政策是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问题上的第一次重大探索,也是第一次重大改革。第二,这种被列宁称之为“改良主义”的改革并未背离马克思恩格斯指明的社会主义发展趋向,因而从本质上是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的。第三,这种坚持,主要体现在新经济政策的本质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中创新和在创新中巩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之上,我们应该而且必须利用人类(包括资本主义国家)中一切好的东西。但目的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第四,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被坚持,很关键的问题是建立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基础之上的国家经济计划(或称之为“国家调节”),利用资本主义的一切办法决不能“超出这个计划的范围”〔6〕而必须服从这一根本原则。

对列宁新经济政策,当时就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是以俄国党内的无政府工团主义集团——“工人反对派”为代表的反对“战略退却”的意见。他们诸多意见的基本点在于坚持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并有许多反对列宁的活动,对此列宁批评说:“他们的活动不是在纠正我们的运动,实际上只是起了一个作用,那就是散布惊慌情绪,妨害有纪律地退却,他们的行动使我们这里发生过局部的偏差,即违反纪律不能正常地退却。”〔7〕另一种是俄共(布)党内出现的“追求一切都按新样子建立和赶浪头的倾向”,这部分人意见的实质在于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实行无限度的“退却”,改行资本主义制度,对此列宁予以高度警惕和坚决斗争。他指出,对这种政治倾向“必须加以制止”〔8〕。 他在领导“战略退却”时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原则,掌握退却的“度”。他在《论黄金在目前和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的作用》一文中表述了“退却”必须很适度的原则。到1922年3月,列宁根据对形势的分析认为, 退却已经达到限度,必须停止退却。在党的十一大报告中列宁郑重宣布:“我们已经退了一年。我们现在应当代表党来宣告:够了!退却所要达到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这个时期就要结束或者已经结束,现在提出的是另一个目标,就是重新部署力量。”〔9〕

二、为克服斯大林模式弊端从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改革

斯大林继列宁成为俄共(后为苏共)党的领袖之后,按照列宁生前所说的“结束退却”、“重新部署力量”、转入“进攻”,这并没有错。斯大林也确实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进行了重大探索并取得了很大成绩。从这个意义上说,斯大林也是社会主义改革者,是不过分的。

斯大林从没有否定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及其成就;相反,他是持充分肯定态度的。他在写于1924年4 月的《论列宁主义基础》一文中指出:“加强和发展国有化工业;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通过国家所调节的商业把工业和农民经济联系起来;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以便后来逐渐减少粮食税额,做到用工业品去交换农产品;振兴商业并发展合作社,吸引千百万农民参加合作社——这就是列宁为建立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而制定的经济建设方面的当前任务。”斯大林在此文中批驳了怀疑列宁新经济政策的人,并在理论上深入一步论述了实行新经济政策的必然性,斯大林执政后没有否定商品经济和货币交换,而是探索了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实行商品经济和货币交换的特殊性;他在划分新经济政策两个时期而指出第二个时期是重点发展工业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必须有市场的理论;斯大林创造了公有制经济的两种形式,提出了依靠社会主义经济积累发展工业的方针,并提出工业利润、国有化的对外贸易利润、国营的国内贸易、银行系统、国家政权,都是“积累的来源”;他专论了对外输入和输出等诸多问题,还极富远见地论述了苏联的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与世界资本主义经济的相互依赖问题。斯大林论述了社会主义经济核算问题,提出“需要消灭不善经营的现象”〔10〕,在脱出马克思恩格斯乃至列宁原来对社会主义所构想的思路,创造新的社会主义模式方面,斯大林表现出了一种顽强探索和革新的精神。他所写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既是他探索社会主义改革之路的一些理论成果的总结,也是他进一步探索的起点。正是在此文中他论述了经济规律的客观性和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性质问题,从理论上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问题、价值规律问题。任何不抱偏见而又仔细阅读了斯大林著作的人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斯大林是继列宁之后领导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改革问题进行了认真探索并取得了重大成就的人。 对这些成就最有说服力的证明是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在30 年代和40年代、50年代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仅把苏联40年代初的主要经济指标与1917年相比,我们就看到了苏联钢、原煤、原油、发电量、金属切削机床、水泥、植物油、粮食、纺织品增长的飞跃式速度〔11〕。这种速度大大超过资本主义国家。正是在苏联社会主义迅速增长而奠定的雄厚经济基础上,苏联才得以击败德国法西斯侵略并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重重包围中迅速崛起而为世界强国。

斯大林在肃反扩大化等许多重要问题上犯了严重错误,他晚年又将其在探索中形成的经验和模式固定化,认为这就是社会主义的样板,这也是不对的。但我们不能以此来否定斯大林敢于突破原有思维模式探索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功绩。否则,就难以理解苏联社会主义何以出现辉煌时期而表现出了生命力。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低估斯大林把自己的经验、模式固定化造成的危害。这种危害的实际表现就是进一步改革和探索精神的衰弱,后来出现并逐渐加强的产品经济模式排斥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企业缺乏活力、经济运行呆滞、发展动力不足、农轻重比例失调、商品供给短缺、产业产品技术结构难以优化、劳动生产率不高的现象,影响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后人评说“斯大林模式”的种种弊端,是有道理的。

列宁和斯大林的继承者肯定社会主义需要在不断改革中发展,肯定了列宁和斯大林在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中的成绩,也认识到“斯大林模式”的弊端,认为必须通过进一步探索社会主义发展之路来解决存在的问题。他们也确实在这个问题上作出了努力。

应该提到勃列日涅夫和柯西金的名字。他们担任苏联党和政府领导职务时,一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着手纠正赫鲁晓夫当政时采取的一些偏离社会主义原则的东西,另方面进行旨在克服“斯大林模式”弊端的改革。自1965年9月苏共中央全会确定继续社会主义改革的方针后, 苏联国家先后推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措施。当时,他们实行了计划体制改革, 实行“新经济体制”, 把国家给企业下达的指令性指标由原来的30多项减少到9项;他们对工业品批发价格进行了改革, 增加了工业部门的赢利率;他们对农业产品批发价格进行了改革以刺激农业生产;他们对财政体制进行了改革,实行税、利两个渠道的缴纳制度,改革企业利润提成缴纳制度,改革企业内部的利润分配使用制度,强调职工收入要与企业的最终成果联系起来;他们对基本建设体制进行了改革,控制基建规模,提高投资效率;他们对农业体制进行了改革,废除国家下达的农业计划,只规定收购和采购总量计划,农庄、农场有自主安排计划和生产的权力。直到1978年、1979年,苏联政府还对国家计划体制进行了再次重大改革。这些改革也已收到了明显成效,到1967年苏联居民的人均国民收入已经超过1000美元,不仅大大高于赫鲁晓夫时期,而且整个生活水平跃居世界中等水平。虽然当时苏联居民收入还低于资本主义国家,但同西方相比,当时苏联居民的生活有保障,不受失业威胁,居民阶层之间生活水平的差距较小,普遍享受免费医疗,1970年到1983年苏联居民人均收入增长62%,其科技力量也跃居世界前列。但在勃、柯当政的后期,由于他们在触动旧体制时未能形成新的有效运作的新体制,由于对伴随一系列改革而产生的许多紊乱现象未能拿出有预见性的有效的办法加以解决,国家宏观调控力度削弱,国家计划未能真正适应并渗入市场,经济比例关系失控后,以重工业为主体的大中型国有企业虽有了自主权,但产品难以进入市场而大面积亏损,这又使个人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的部门职工的收入普遍下降,这反过来又降低工人劳动积极性,形成了恶性循环,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未能被有效抑止也影响了劳动者生产的积极性,军备竞赛的沉重负担及国家对农业总体调控力度下降带来的连续减产,使苏联经济出现停滞现象。

苏联之外的其他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在斯大林去世之前和之后,也对社会主义改革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些改革有两个共同特点:第一,这些改革都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前提下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等方面具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所进行的改革,这些改革是针对斯大林模式弊端的,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经济的活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效率,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第二,这些改革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改革的领导者没有成功的经验可借鉴,自身也缺乏经验,因此很难正确预见和把握改革局面并及时有效地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因此他们的改革有成绩,但也积累了种种问题。

三、另一条“改革”路线的形成

在如何看待斯大林模式及其弊端上,有另一种意见,即不仅全盘否定斯大林模式,而且认为这一模式及其弊端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必然产物,解决问题不在于克服社会主义体制上的弊端,而在于根本否定社会主义,改行资本主义制度。

目前还很难肯定赫鲁晓夫是上述意见的始作俑者。因为在当时复杂历史背景下出现赫氏这样的复杂人物,确实很难捉摸,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赫氏借口斯大林晚年犯了错误而全盘否定、全面丑化斯大林,从而丢了斯大林“这把刀子”,对苏联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有很大负面作用的。但在当时,苏联共产党有效地抑制了把改革向右转的企图。同时,在东欧一些国家也出现了由否定斯大林模式进而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和行动,它也打着“改革”的旗号。1956年哥穆尔卡担任波兰党政领导人后,在批判斯大林模式的同时,采取了一些改变社会主义制度的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农业集体化下马,这是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次不大不小的冲击。此后哥氏在波兰不同程度的采取了动摇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经济“改革”,这些“改革”的举措都不算大,但却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种后果最明显地表现在经济上:食品价格猛涨,人民生活提高缓慢,进入70年代之前,“波兰陷入了经济出现无序化混乱状态”〔12〕。哥氏也于1970年12月下台。与波兰哥氏“改革”相呼应的是匈牙利1956年在纳吉领导下的“改革”,这是一次带有全面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性质的“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实行多元制民主社会主义;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实行混合经济体制;国家支持、援助农业私有;打着取缔警察恐怖统治旗号,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在国内实行广泛的经济政治自主和国家中立;政府政策要通过多党自由竞争来决定。这一“改革”不仅造成了社会经济全面混乱和人民生活水平下降,而且造成了严重的政治动乱,一些共产党人被杀害,共产党员人数急剧下降,几乎毁灭。1968年以“布拉格之春”为标志的捷克斯洛伐克“改革”的背景和内容比较复杂,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中也有一些否定社会主义的倾向。例如提出把社会主义同西方民主制结合起来,排除马克思列宁主义,歪曲事实地大量攻击所谓的社会主义“阴暗面”,采取实际措施削弱共产党的领导作用等等。

从70年代起,在前苏联和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里出现了一批声称要“重新理解”和“恢复”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兼政客,他们打着“反对教条主义”、“重新发现和评价”马克思主义、“务实”或“民主”、“注重实践”、冲破斯大林体制、推进“改革”的旗号,从理论上公开主张放弃社会主义制度,寻找一条所谓“摆脱共产主义暴政而又不回到资本主义制度”的“第三条道路”〔13〕。他们设计的第三条道路的实质内容,与资本主义制度没有多少区别。

在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三国一度出现又很快消失的打着社会主义改革旗号而实质上想用资本主义制度代替社会主义制度的“改革”路线,在意识形态上继续发展,颇受西方政治家的欢迎,并被他们总称为“新马克思主义”。“新马克思主义”的代表,前苏联以罗·麦德维杰夫兄弟为核心的“党内民主派”,以前南普勒德拉格·弗兰尼茨基为代表的“实践派”,匈牙利的“布达佩斯学派”,波兰以沙夫为首的“哲学人文学派”,前民主德国以鲁道夫·巴罗、布洛赫为代表的“希望哲学派”,还有前捷克的奥塔·希克。这些人物有四个共同的理论基点:第一,认为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是人道主义,而社会主义是不人道的,压抑人性的,因此现存社会主义不合乎马克思主义。第二,现存的在各国执政的共产党是“异化”了的党。这种“异化”是“斯大林主义”和“现实社会主义”造成的。这些共产党必须同国家机器保持距离,彻底消除党的“官僚阶层”,结束机关式统治。第三,无产阶级专政是官僚集团滥用来镇压群众的工具,是官僚阶层的专政,社会主义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实行集权主义,使社会主义民主名存实亡。第四,现实社会主义已经异化,在社会主义国家,官僚是主体,广大群众是社会客体,官僚在压迫、剥削着人民。他们在上述四个理论基点上得出了两个相互联系的结论:(1 )实现社会主义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适合社会主义产生的时机,而现实社会主义均是在不具备上述条件下产生的,这种社会主义必然使社会主义革命“蜕变”,因此现实社会主义不现实,必须对社会主义进行“改革”。而“改革”最根本的是往后退,退回到资本主义去。有的社会主义还要退回到社会主义革命前的社会状态去。(2)因此社会主义改革的核心是走向私有化。 必须打破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制度,通过市场经济,实现全面私有,变社会主义公有制为“自由经济”或私人经济模式。

令人痛心的是,这种明显否定马克思主义、否定社会主义、主张搞资本主义的理论在得到了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家的喝彩和支持的同时,被前苏联主要领导人戈尔巴乔夫接受并变型为“新思维”。而“新思维”付绪实践的结果,不是社会主义的完善和发展,而是社会主义大厦的倾覆。

1985年3月担任苏共中央总书记的戈尔巴乔夫上台不到一年, 就通过苏共二十七次代表大会修订了苏共党纲,并提出了“加速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当时,戈氏在否定勃列日涅夫领导的改革的成绩的同时,明确指出:当前苏联的形势是,“不能局限于局部改进,必须进行根本的改革”〔14〕。一开始,戈氏的“改革”还只是在经济领域采取一些举措。戈氏对这些改革举措的解释是:“苏联的改革意味着深化社会主义民主和发展人民的自我管理。”〔15〕这句话虽然还标榜“社会主义”和“民主”,但其以“深化民主”和“自我管理”为核心的实际导向一眼即可看穿,即意在触动社会主义制度而引向资本主义。

这些“改革”举措出台后并未收到发展苏联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实效,反而造成了混乱。戈氏却按照这一结果是反对“改革”的人的不配合及“改革”力度不够所造成的奇怪逻辑,加强了对一些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共产党人的排斥,加强了私有化的力度。戈氏取消了勃列日涅夫时期的政策体系,带头组织力量对勃列日涅夫进行系统地批判,猛烈攻击所谓“保守派”。苏共中央全会上,戈氏的精心谋划,使他在组织上获得了巨大的胜利,全会“批准”包括葛罗米柯在内的坚持社会主义原则的5名高级官员“退休”, 政治局内主张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的利加乔夫和切布里科夫被挤出领导核心,一大批积极追随戈氏的所谓“改革”者被提拔到重要领导岗位。

为了继续把“改革”引向既定目标,戈氏在1988年7月12 日宣布了他改革后的社会主义的七大特征:(1)是一个真正的、 现实的人道主义制度;(2)是一种有效而活跃的经济制度;(3)是一种公正的社会制度;(4)是一种具有高度文化素养和道德的制度;(5)是一种真正的人民政权制度;(6)是各民族真正平等的制度;(7)是它的本质和利益必然渴望和平。在这里,他完全抛弃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和马克思主义,更明确地表明他追求的“改革”目标根本不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而是一种与资产阶级宣传的西方制度没有本质差别的社会制度。戈氏设计的政治体制是全社会“民主”,他仿照西方国家体制,成立最高立法机构取代苏维埃,最后他干脆提出并实行了西方总统制。他在鼓励和推行经济领域私有化的同时,实行意识形态多元化。由此可见,戈氏实质上已经根本抛弃了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着手在苏联实际推行资本主义制度,只不过他还打着社会主义“改革”的旗号罢了。

戈氏推行他的“改革”的结果,是苏联社会被严重扭曲。在政治思想上,戈氏带头开始了抛弃马克思主义的所谓“思维改革”。在戈氏带动下,攻击、诋毁马克思主义的文章、著作的泛滥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以至形成了这样一种风尚:谁若大骂共产党、攻击马克思主义、诋毁无产阶级领袖,便被视为思想解放、敢于创新的“英雄”;谁要是宣传马克思主义,便被视为来自隔世的僵化、保守的怪物而被嘲弄。甚至人民作家高尔基也被泼了一身脏水。在社会生活中,大批原本处于地下的由各种反人民力量构成的社会恶势力耀武扬威地走上街头。他们以对社会主义和共产党的刻骨仇恨和极大活动力,把社会搅得动荡不安,各种人为制造并渲染的谣言不胫而走,正直的坚持社会主义原则的共产党人被攻击、侮辱,以致使众多党员不敢声称自己是共产党员。奇怪的是,这股社会恶势力的行为不仅被容许,而且受到鼓励,官方的传媒也为其打气。以“信任”、“公民尊严”、“唯一选择”等名称出现、以反社会主义并与共产党唱对台戏为目的的各种社会团体纷纷从地下冒出,他们不断举行集会,发表演讲,放肆地攻击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并提出了“戈尔巴乔夫坚持下去,我们将同你一道走向街垒”的口号。戈氏不但鼓励这些社会团体的活动,而且指使他的密友雅科夫于1988年11月11日在布达佩斯向东欧各国共产党表示:可以实行多党制。在经济方面,政府以各种优惠政策大力扶持私营经济发展,新生的资产阶级悄然形成。国家生产计划被打乱,经济总体失控,国有企业的原料来源和市场被人为扶持下的私有经济挤占,生产设备陈旧,资金短缺,大批企业开工不足或停产,大批工人得不到工资,重新陷入饥寒交迫的境地,甚至许多支撑着苏联科技在世界占领先地位的大中型科学研究所也被迫关门。而反社会主义势力却反咬一口说:这是企业经营不善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弊端所造成的。

苏联和东欧的特殊关系,使戈氏“改革”政策波及到东欧六个社会主义国家,这些国家的反社会主义势力打着民族民主的旗号,攻击社会主义和共产党。他们在戈氏的默许和西方支持下,力量迅速壮大,终于以他们设计的方案而使这六个国家先后抛弃社会主义制度。东欧六国的演变反过来又冲击苏联社会,使之更加动荡。在这种情况下,1990 年7月在苏共召开的28大上,戈尔巴乔夫的所谓“主流派”完全操纵了党中央。此次代表大会通过的《苏联共产党章程》规定:苏共的目标是“在国内建立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并把它当作苏共“改革”的目标。以此为标志,苏共已彻底变质了。

“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把“人道主义和自由”确定为社会主义本质,认为“社会主义是自由结合的人的自由劳动”。这一理论虽然也提“公有化和高效率的经济”,但以戈氏“主流派”为首的苏共中央在“建立高效率经济”、“更快地发展生产力”的口号下,全盘否定社会主义所有制关系,并把它列为必须改革之列。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对此《苏联所有制法》、《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土地立法纲要》、《稳定国民经济和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基本方针》三个文件确定得十分清楚,这就是通过非国有化和民营化为形成和发展所有制的多种形式创造条件,使各种所有制形式一律平等,并为他们的自由竞争创造条件。由此,苏共当时抬私压公的意向就更清晰了。1990年8月, 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共同委托由沙塔林牵头组成了一个工作小组,起草了向市场过渡的500 天纲领。这个纲领的实施加快了苏联向私有化过渡的步伐,同时伴随着苏联全社会的进一步混乱,经济停滞和人民生活水平下降。面对这些,苏联却出现了一种反逻辑但又确实存在的现象:戈氏的旨在抛弃社会主义的所谓“改革”,使苏联社会全面混乱,经济大幅度下降——此结果引起苏联人民群众对官方的强烈不满——戈氏为首的苏共把他们的“改革”的恶果挂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树上,向人民宣传说这种恶果是社会主义制度造成的,消除这个恶果的唯一选择是继续推进他们的所谓“改革”——进一步推进戈氏改革的结果又使苏联社会更加混乱。在这种情况下,1991年出现的政局变化,给了戈氏以公开解散共产党的借口,终于使存在了七十多年的社会主义大厦一朝倾覆。

事实证明,推行上述“改革”路线的结果,必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毁灭。

四、两条路线的斗争

社会主义改革历史上的这两条路线,在它们形成时即开始斗争。这是必然的,因为这是本质上相互对立的两条路线。

在赫鲁晓夫攻击、丑化斯大林,把苏联社会主义历史说成是“一系列罪恶和错误”的历史时,苏共党内的莫洛托夫、马林科夫、卡冈诺维奇等苏共领导人,以西蒙诺夫为代表的广大苏共党员,以《共产党人》杂志社为代表的大部分党的基层组织,对抑制赫氏所谓的“改革”,对抵制赫氏关于党和社会主义的“离谱”的说法起了很大作用。此外,其他共产党国家领导人的抵制与质疑,在客观上也抑制了赫氏。戈氏推行“新思维”时即遭到了苏共党内以利加乔夫为代表的主张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前提下进行改革的党内力量的反对。但是与戈氏的“主流派”相比,利加乔夫等人的力量在苏共中央中太弱小了。而东欧六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演变过程几乎都经历了与戈氏领导下的前苏联极为相似的过程,只不过因有前苏联戈尔巴乔夫的支持而变本加厉罢了。因此他们的和平演变也比前苏联早了一步。

两条改革路线斗争的实质决不是要不要改革和改革的具体方式有差异。

任何尊重历史而不是抱着偏见去有意歪曲历史的人都会看到:斯大林本人就是社会主义改革的倡导者。在他的亲自领导下,苏联在列宁逝世后进行了巨大的社会主义创造,建立了一个不仅与马恩原来设想的社会主义大不相同,而且也与列宁原来预计的社会主义不同,却适合当时苏联国情的、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社会主义具体体制。苏联在极短时间内即跃入世界强国之列的事实也证明,这一体制至少在当时有它的合理之处。尽管如此,斯大林还是努力进行改革的探索。只是他犯了严重错误,并且把他的经验和模式当作不允许后人或另外的社会主义国家更动的样板强制推行,留下了历史缺憾。但这无损于他伟大改革者的形象。勃列日涅夫、契尔年科等苏共领导人同样是社会主义改革的领导者。他们在任时,也对改革社会主义具体体制以便克服社会主义弊端作出了努力,只不过因历史条件、个人条件的限制,他们改革的步子迈得不大,但不能据此否认他们也是社会主义改革者。毛泽东也是社会主义改革者。他在50年代为探索中国独特的社会主义道路付出了巨大心血,提出了许多光辉的社会主义改革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他晚年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之路时误入歧途,犯了严重错误,但这无损于他作为伟大的社会主义改革者的形象。铁托等其他社会主义国家领导人也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问题上进行了自己独特的创造,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但他们的社会主义改革者的形象是光辉的。回顾二十世纪社会主义历史,我们会发现一个事实:在各国共产党内从没有所谓反对改革的“保守派”。

两条改革路线的斗争,也不是围绕着社会主义改革的方式或急或缓进行的。当然,在社会主义改革的方式或急或缓问题上的分歧,几十年来是大量存在的,但这只是在怎样改革的具体问题上的分歧。在目标一致的基础上党内争论从来就没有发展为党内斗争,更没有带来巨大的社会动荡。围绕着提高社会主义劳动生产率这个核心问题,斯大林、勃列日涅夫、毛泽东、铁托等都进行了改革社会主义管理体制以形成良性、高效的社会主义运行机制的探索,他们提出了许多新见解,也进行了大量试验。主张抛弃社会主义而转搞资本主义的所谓“改革”派,从未针对这些新见解和试验进行系统的攻击。当然,共产党内对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前提下的改革社会主义具体体制的意见和各种实验是有不同看法的,有时甚至攻击对方为修正主义。但应当承认如下一些基本事实:第一,这些不同看法的产生出于一个共同的良好动机:维护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大家都担心社会主义制度被动摇,而决不是反对改革。第二,这些不同看法产生的根源都在于对别的国情和特殊实践的不理解,而以为只有自己的社会主义实践及其形成的模式是正确的。这在社会主义者进行初步探索时期是不可避免的现象。第三,这些分歧虽曾发展为很大的争论,但并未动摇社会主义制度。两条改革路线斗争的实质,是要不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尽管作了大量掩盖和铺垫工作,但是某些所谓“改革”者主张动摇社会主义根本制度、改行资本主义的实质还是暴露了出来。首次把这种所谓“改革”理论较为系统化的东欧“新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在他们的所谓“改革”的著作中所表述的基本观点,就是必须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改行资本主义。他们公然声称要“全面设计一个将能取代今日共产主义体制的民主和人道的社会模式”〔16〕。公然鼓吹放弃公有制,实行“自由经济”模式,走向私有化。把东欧“新马克思主义”付诸实践的戈尔巴乔夫在1988年7月12 日苏共19 次会议上宣布放弃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原则之后,在戈氏主持下苏共28大通过的“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纲领中,更是公开把社会主义本质指定为“人道的、民主的”。戈氏公开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是“专制的官僚主义制度”,提出要对社会主义采取“新的态度”,要求“根据当代世界的全部现实,赋予社会主义社会以新的品质”。而这个新品质就是在经济上实现非国家化和民营化,发展私有制;在政治上搬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引进政治多元机制。真正的社会主义改革者反对的正是上述根本动摇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当时利加乔夫就指出,抛弃社会主义公有制地位,搞私有制,无论形式如何,都会造成分化和利益差别;他认为苏共28大提出的纲领草案,必定在实行资本主义化方面“打开缝隙”。

经过长期斗争考验并积累了胜利和挫折两方面丰富经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革中,一开始就坚持了正确的政治方向。50年代毛泽东在领导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独特的社会主义之路时,在大胆进行了多方面改革时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动摇。正因为如此,尽管毛泽东因陷入误区而犯了错误,甚至导致“文化大革命”那样长期性、全局性动乱,但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始终没有被动摇,社会主义中国始终没有垮台。这是我们党后来得以自己纠正错误的最根本条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党在领导社会主义改革时,始终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同试图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主张全盘西化的所谓“改革”派进行了坚决斗争。小平同志早在1979年3月30 日就代表党中央指出:“我们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17〕他严肃批判了社会上极少数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潮,反复强调,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作为中国改革的总设计师,小平同志在这个问题上始终是清醒的。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也清醒地认识到了社会主义改革中的两条路线。江泽民同志在1989年的“七一”讲话中明确指出,有两种改革观:一种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改革,通过改革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另一种是否定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和方向,试图实现资本主义化的所谓改革。他告诫人们要分清两种改革观,在实行社会主义改革中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在中共中央第二代和第三代领导集体的领导下,我国的改革始终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前提下进行,不但没有出现社会主义自我毁灭的结果,而且实现了社会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从而巩固和发展了社会主义,与苏联东欧剧变恰成鲜明对照。

中国和苏联改革的不同结果说明了一个道理: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不是历史的终结,社会主义社会也决不是凝固的一成不变的东西,社会主义必须实行自我调整、自我完善,必须进行包括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改革,这是马克思主义生机和活力及创造性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具体体现。但在社会主义改革实践中,最重要的是首先要分清两种改革观和两条改革路线。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真正的社会主义改革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前提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而试图动摇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所谓“改革”,只不过是虚假地打着“改革”的旗号,为西方资产阶级和平演变社会主义提供最基本条件的行为;我们同样必须清醒认识到的是:社会主义不改革就不能前进,就不能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但如果改革偏离了社会主义方向,动摇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但会严重损害社会主义的成果,而且必定导致社会主义失败。

注释:

〔1〕〔2〕《列宁全集》第2版,第33卷,第139、201页。

〔3〕〔6〕《列宁全集》第2版,第52卷,第40页。

〔4〕〔5〕《列宁全集》第2版,第42卷,第219、239页。

〔7〕〔8〕〔9〕《列宁全集》第2版,第43卷,第87、89、85页。

〔10〕《斯大林选集》下,第293页。

〔11〕见金挥等编《论苏联经济》第586页。

〔12〕《东欧共产主义》第45页。

〔13〕〔16〕奥塔·希克《第三条道路》。

〔14〕《苏联概览》第265页。

〔15〕1987年戈尔巴乔夫答意大利《团结报》记者问。

〔17〕《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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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改革史的两条道路--兼论社会主义改革史上的两条路线_斯大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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