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炮船研究中的几个问题_浙江嘉兴论文

火炮船研究中的几个问题_浙江嘉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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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苏南、浙北的枪船,至太平天国时期为鼎盛,史学界论述颇多。本文就枪船研究中的若干问题谈些管见:一是史学界有人认为枪船起始可上溯至清初,产生于嘉兴桐乡。本文用翔实史料论证枪船起始于嘉庆年间,产生于苏州吴江北舍及震泽严墓等地。二是对1862年夏太平军镇压枪匪的评估。不少专家,学者把此次镇压枪匪的范围、效果、策略等夸大了。笔者用丰富的史料,实事求是地对此作了评估,提出自己的看法。三是论述苏南、浙北枪船最终消灭的过程。

关键词 枪船 枪匪 太平天国

苏南浙北,少山多水,河道纵横交错,湖泊星罗棋布,汊港纷歧,利于舟楫,自古称为水乡。明清时期是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之一。沿河环湖分布着不少繁荣城镇,苏州、松江、嘉兴、湖州等是其名城。四府交界处的乌镇、青镇、濮院、新塍、黎里、平望、盛泽、震泽、周庄等均是著名市镇。交通以水运为主,“千艘万舸,远近毕集”。有的以米粮贸易著称;有的以产丝绸闻名,誉为丝绸之乡;有的则两者兼而有之。

在封建经济母胎里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但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封建压迫剥削严重。清袭明制,征收重赋,尤其是苏南,地主以赋由租出,征收重租,多的亩租竟达一石八斗〔1〕。农民终岁勤劳,所余几何。且道光年间,连年水灾,江苏屡歉,邻省亦连被偏灾。使“权子母者即无可牟之利,任筋力者遂无可趁之工”〔2〕。鸦片战争烽火的扰及,战后上海等地开埠,农业、手工业深受外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冲击。咸丰初,改漕运为海运,又“使运河废,运丁失业散处城乡”〔3〕。因而苏南存在着数量众多的破产农民、失业手工业工人及运丁水手等,构成一幅游民图。

在晚清苏南社会里,最早出现的枪船,演变为由游民驾驶枪船作恶的水上武装,船以帮分,势力渐盛,至太平天国东征苏常时期为鼎盛。关于太平天国时期的枪船,论者颇多,本文拟就史学界对枪船研讨中的几个问题,谈一点管见。

一、枪船起始于何时何地

枪船,据史料记载“与渔船、农船迥异”〔4〕,其船“长不盈丈,阔仅三尺,二橹一桨,体轻而行捷”〔5〕。或说:“首尾尖锐,形如蚱蜢,四桨双橹,旋转灵便,行水面若飞,不畏风浪,名蚱蜢船,又名枪船,因舵后有木枪作标帜也”〔6〕。也有的说:“枪船平底狭头,不甚阔大,船头架抬枪一座,艄上插大旗一面,或大书某姓,或另编一字为号不等”〔7〕。可见,枪船形制,头艄俱尖,不甚阔大,受水最浅,行驶便捷,又“有所改进”。船上配置武器有“抬枪、鸟枪”、“苗刀”、“火药”,“间有架小炮者”。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武器的输入,也有“备西洋诸多火器的”。“另有大枪船一种,名曰踏白,双橹加桨,炮械较备”〔8〕。枪船人数有“前一人持枪,后一人摇橹”,或“人三五,枪三四”,也有“容四五人者”。大枪船则“每船五六人,或七八人”〔9〕。他们的穿戴,一般“穿著花青绵绸短衫裤以及黄黑柿漆绸短衫裤。”有诗形容说:“枪船健儿好身手,白布束腰毡盖首,蓝呢背甲绣两裆,白眼横斜满街走”〔10〕。这般装束大概是为的便于水上活动。约于道光中期(或早些),枪船为游民用来组成水上土匪武装,船以帮分。各帮枪船“选勇健善泅者操船,号曰老大。行止进退,悉听指挥”。“小伙计之上有大伙计,而大伙计又各隶于头家。头家者,豪滑之最大,能得其伙计之死力而用之者也”〔11〕。

那么,枪船起始于何时、何地呢?史家论者极少。笔者考查史实结合今人论述,主要有二种意见。一是“向有”说。冯桂芬在《公启曾协揆》说:“枪船江浙向有之”。《丁中丞政书》抚吴奏稿说:“江浙地方向有枪船匪徒”。《马端敏公奏议》卷六说:“向有匪徒驾驶枪船”。冯是苏州士绅,丁、马曾任江浙巡抚,他们都没有说枪船起始何时、何地,而说“向有”,即由来已久。近年史学界有的学者把“向有”引伸为“枪船肇端可上溯至清初”,还说:“据《桐乡县志》记载,早在顺治三年(1646),江浙地区即有大股土寇横行,以陈其德率‘百余艘船掠濮镇’发其端,此后‘船以百计,人以千计’的水匪,‘遍地纵横而起’”〔12〕。对“枪船肇端可上溯至清初”说,笔者认为值得商榷,其由是:第一,不能把土寇利用船只打家劫舍,就认为是枪船的“肇端”。前面我已绍介,枪船“与渔船、农船迥异”,有其特定的形制、武器配置和人数。单就作者所引资料“船以百计,人以千计”来看,每条船上的土寇至少在10人以上。然而我们所见有关枪船的记载,未见有如此之多的。可见所记并非指形制“迥异”轻快利捷的的枪船。第二,作者引用时把某些史实也搞错了。《桐乡县志》,卷二十,兵事是这样写的,“顺治三年,丙戌,大盗杨耀宇等焚劫濮镇,昼夜横行。”下录陈其德著《土寇横行纪略》一文。作者却把“大盗杨耀宇”错写成《土寇横行纪略》的著者“陈其德率百余艘船掠濮镇”,把史实搞错了。第三,枪船产生时,并非就是游民用来劫掠的工具。是滨湖地区“猎人所有”,主要用来打野鸭等水禽,并不为非作歹。《盛湖志补》说:“枪船者,始…以枪击鸟为生。”冯桂芬《公启曾协揆》也说:“枪船,其始弋凫鹜为业”。苏南的吴江、震泽,境内湖泊星罗棋布,除产稻芡菱藕蚕桑,鱼甲贝螺虾蟹外,还有大量野鸭等水禽。每年重阳以后,野鸭从极边陆续南来,入冬后,南来的野鸭群最多,大群中个体的数目常可致数千,到第二年春天才返回,前后在湖泊中留居约四、五个月。〔13〕1856年(清咸丰六年),吴江黎里塾师黄熙龄在《日记》中记:“今年夏间甚旱,田禾已经打折,八月间又有蝗灾,十月间,又有野鸭飞过时,声若雷霆,稻为之食去者十股之三,于是米大贵”〔14〕。同年,吴江殷谱经侍郎在《自订年谱》里也记:“家乡始患旱、蝗,秋冬间,野鸭啄禾,收成仅半”〔15〕,可见野鸭之多。野鸭,其肉可供食用,是很美的野味;其羽毛,也有经济价值,可缝制羽绒衣被。所以滨湖猎人,造枪船捕猎水禽。也有的说“枪船…初为商贾运载货物”〔16〕,当是第二位的。但无论是“始弋凫鹜为业”,还是“初为商贾运载货物”,都是正当职业。故我们不能把起始的枪船与后来以枪船为巢穴的枪匪等同起来。如是把枪船的起始“上溯至清初”即顺治三年,那么枪船一产生就是枪匪劫掠的工具了,这与历史事实不符。第四,与枪船最早产生的地点也不符。《盛湖志补》说:“枪船者,始祗太湖滨(吴江)北舍港一带有之”。《枪船始末》说:“枪船之起,始于苏属之吴江、震泽两县,蔓延于嘉属之桐乡、石门”。《野烟录》说:“枪匪者,大抵吴江人居多”。以上史实说明枪船始产生于江苏苏州府吴江、震泽县。后蔓延于嘉兴府桐乡等县。如果把“大盗杨耀宇”说成是枪匪头目,把他“率百余艘船掠濮镇”说成是“枪船的肇端”。那么,枪船产生的时间与地点就都与史实不相吻合了。

二是枪船“起(始)于嘉庆”说。王步青在《见闻录》里说:“枪船起于嘉庆时,初为商贾运载货物,取其便捷轻利也”〔17〕。这是关于枪船起始有比较明确时间概念的一条记载,但还未为史家所关注。笔者认为此说是可信的,因为它基本上与《盛湖志补》、《寇难琐记》、《枪船始末》等记载是相符合的。由此我们可得出下列几点结论:⑴枪船起始于清嘉庆年间。⑵枪船最早产生地是苏南太湖滨吴江北舍港一带和震泽等地。⑶枪船在清嘉庆至道光初,从事正当作业,并不为非作歹。对此,不妨再举一件史实作为反衬。清嘉庆十一年,青浦县知县颁布《禁演花鼓戏告示》:“照得青邑地方滨海,商贾如云,…本县莅任以来,访有各路流娼,四方游手,借雍门之名色,作曲巷之生涯。缠头献媚,争为半面之妆,执板临风,惯击细腰之鼓。甚且按户敛钱,登台演曲,招妓船以共泊,轰赌局以争开。观者如狂,趋之若鹜,岂特倾家之路,实为酿祸之阶。…”〔18〕。《告示》发于清嘉庆十一年,与《见闻录》说“枪船起于嘉庆时”是同时,后“松属之青浦等县,向为枪船盘踞”,而《告示》历诉演花鼓戏,开赌局,招妓船为“倾家之路”与“酿祸之阶”,却没有诉及枪船。我们知道枪船被游民利用演变为枪匪后,“枪匪以枪船为巢穴,聚泊村镇演唱花鼓戏,招集游手开赌场”,“招妓船以共泊”,四者几成一体。所以笔者认为由于嘉庆时枪船从事正当作业,并不为恶,因而不必禁。所以《禁演花鼓戏告示》枪船也就不在禁之例了。以后枪船蔓延的过程,也就是由滨湖猎人等演变为游民用枪船为巢穴进行劫掠的过程,约于道光中期(或早些)开始的。

二、关于1862年夏太平军镇压枪船的评估

史学界在研究太平天国时期的枪船时,大多根据沈梓《避寇日记》的记载,把1862年7月太平军对枪船镇压的评估夸大了,如:

“忠王李秀成是一个专讲策略的人物。他于庚申十年夏克复苏南和浙江嘉兴,见太湖枪船匪帮地利熟、船快人多,怕帮助清军为敌,就对他们采取封官拜爵的政策,对所干害民的勾当佯作不闻不问。到壬戌十二年五月,就以闪电的行动对苏、松、嘉、湖广大地区的枪船匪帮同日消灭掉”〔19〕。

“1862年,太平军对太湖四周的反动枪船匪徒进行了一次联合大清剿,基本上消灭了这帮劫掠商铺民财的恶势力,使商贾贸易晏然往返”〔20〕。

“1862年,鉴于枪匪祸害在江浙地区的普遍泛滥,忠王李秀成会同浙江的听王陈炳文决定根除枪匪,在沿太湖的苏南、浙西一带严厉剿捕枪船,约于6月13日‘同日举事’。这是一次全面的联合行动,无锡枪匪属于重点消灭对象。金部枪匪遭此重击,元气大伤”〔21〕。以上诸位专家、学者对此次太平军联合大清剿的评估,笔者认为无论在范围与效果方面都是夸大了,至于是否是李秀成的策略行为,也值得商榷。

先说这次联合清剿的范围吧,上引诸家论述,概括起来有三种提法:一是“苏、松、嘉、湖广大地区”,二是“太湖四周”,三是“沿太湖的苏南、浙西一带”。后两种提法基本相同,可合二为一。范围果真有这么广吗?笔者以为是夸大了。

记述这次兜剿枪船的资料,主要有沈梓《避寇日记》、万流《枪船始末》、佚名《寇难琐记》、冯氏《花溪日记》、《柳兆薰日记》,还有光绪桐乡、嘉善县志等。为了说明问题,让我们引录有关资料来分析。

《避寇日记》主要有:“(六月)十三日(7月9日),遂有捉枪船之警,自陡门而吾镇、桐乡、屠甸市、庙牌卡等处无不会齐拿获,庙牌杀14人,吾镇杀3人,陡门杀20人,凡街上见著花青绵绸短衫裤以及黄黑柿漆绸短衫裤无不拿获,…至十四、十五犹有长毛至各处乡间查拿小船者”。

“六月十三日午中,双林起潮头,人皆立圹桥高处东望。…午后有探子从琏市来,言清晨至琏市,见贼入市放火掳人,掳船无数。…传是德清长毛之说。是晚有人从乌镇来,言贼以捉船为名,至乌镇四乡大掳,…传是桐乡长毛”

“十四日,有人从严墓逃来,言长毛在严墓亦声言捉枪船”。

“是夜(乌镇吴)桐村并款予,言十四日突有捉枪船之惊,…次日,复来搜拿遗剩枪船。”

“十五日,秀水武举人冯宝山以枪船过陡门,为贼所杀。冯有勇力,有胆量,累率其私属截击贼船而歼之”。“长毛到,捉小船十五,杀冯宝山”。

“闻…在南汇镇,其地向有枪船赌魁王夭光者,六月中,以禁小船为长毛所杀”。

“廿三日,双林捉枪船,系驻双林伪文军政刘姓所捉”〔22〕。

《避寇日记》告诉我们:(1)这次捉枪船涉及市镇主要有嘉兴郡秀水县陡门、濮院、新塍。桐乡县屠甸、庙牌等。嘉善县南汇镇。湖州郡归安县琏市、双林。乌程县乌镇及苏州郡震泽县严墓等镇。(2)去湖州归安县琏市捉枪船的,“传是德清”县的太平军。此话也颇重要。

光绪《桐乡县志》、《嘉善县志》,也有此次捉拿枪船的记载,补充了《避寇日记》的不足,说太平军在县境青镇、天宁庄、油车港、陶庄、斜圹等地兜剿枪船〔23〕。

《寇难琐记》记:“六月十四日,各头目四路会齐,逢船便捉,自服紫短衫黑裤者,尽行拘絷。顷刻间,豨奔豕突,就戮者数十百人,

拿获船只以千计,或毁之,或焚之”〔24〕。《花溪日记》也说:“贼于六月十三日,各处猝拿捉,杀伤无算,降贼亦无计,余匪躲避无迹,聚赌亦始无”〔25〕。

《枪船始末》记载:“三人约会,同日剿灭,卜小二在新市一带者被杀几四五百人,市河为之不流。各地全行溃散”〔26〕。

万流记了沈梓未记的“三人约会”痛剿湖州德清县新市卜小二龙记枪船的情况。

《柳兆薰日记》记载:“(六月)十四日,晴。……闻嘉善长毛又出来,分湖以南村落又被劫掠,并有欲至金泽之信,昨夜闻炮声甚近”。“十五日,晴。为禾颖(指嘉兴太平军,下同——引者)以捉枪船为名,实则在……严墓一带大打先锋。……昨夜梨川(即黎里——引者)亦有惊吓,今日不知如何?”“十六日,晴。……舟自白毛墩还,知昨晚为禾颖欲捉卜氏枪船,(黎里)又有虚惊。”“十八日,晴朗,未热。……闻梨川为捉枪船,颇甚惊惶,恐时局从此又一变”。“廿五日,晴,不甚热。上午,闻颖氏……云自黎里来,至莘塔,专与枪船为难,居民无恙”。“廿六日,晴,大风。知北舍居民无恙,毛已回梨,来时专捉小船,然均远逃”〔27〕。

柳氏《日记》告诉我们:(1)在初夏天晴未热的日子里,太平军在嘉兴联合清剿枪船的同时,派兵到与嘉兴毗邻的苏州吴江县黎里、莘塔、北舍及震泽严墓等地拿捉卜小二枪船,即“禾颖欲捉卜氏枪船”是也。(2)它使我们明白进入严墓捉枪船的也是嘉兴太平军。(3)太平军纪律严明,“专与枪船为难,居民无恙”。(4)柳氏《日记》与其他资料可见,这次“同日举事”的联合清剿,从六月十三日(7月9日)开始,至十四、十五三天为高潮。尔后,仍在继续,延续相当时日。

据以上史实考察,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太平军这次“联合大清剿”的范围,是以嘉兴郡为中心,西至与嘉兴相邻的湖州郡乌程、归安、德清三县,北达毗邻的苏州郡吴江黎里、莘塔、北舍及震泽严墓等地。至于湖州郡西南诸县如长兴等县如长兴等县,并无太平军参加兜剿枪船的记载。严墓、黎里等地以外的广大苏州地区,也无太平军参加此次联合剿枪事。至于松江郡,更未见有捉拿枪船的记载,仅《柳兆薰日记》说:嘉善太平军“有欲至金泽之信”。金泽,松江郡青浦县西乡古镇,西接苏州郡吴江县,南连嘉兴郡嘉善县。太平军倒底去了没有?以后柳氏《日记》未见记载。很可能没有去,因若去了,柳兆薰不会漏记。但即使去了,也不能称松江太平军参与了此次联合大清剿。事实上,1862年5月,太平军与中外反动派在青浦、嘉定等地进行拉锯战,很难投入兵力参与联合行动。

笔者认为这个分析,也是符合太平军实际的。当时听王陈炳文驻嘉兴,“嘉兴一郡,咸遵……陈炳文教令”〔28〕。信天义何信义驻湖州乌程县乌镇及德清县新市。符天燕钟良相部自1861年春进驻桐乡县,“招邑之无赖者充乡官”。还在乌镇一带“把卡”,概缘乌镇与桐乡青镇隔河东西相望。所以《枪船始末》说“三人约会,同日剿灭”,就是指陈炳文、何信义、钟良相三人密议,同日发动对嘉兴及其相邻少数地区的联合清剿活动。事后十天左右,慕王在常熟张贴《禁枪船告示》称:“倘逾限不能如令”,派兵“剿洗一乡,如嘉兴近事”〔29〕。这里清楚表明:慕王用嘉兴剿枪的近例来告诫苏州的枪匪。但也说明“三人约会”的兜剿枪船是嘉兴地区最近的军事行动,没有承认是苏松嘉湖广大地区的“联合大清剿”。

所以把此次清剿范围说成是“对苏松嘉湖广大地区”,不符合史实,是夸大了。或说“对太湖四周”枪船的镇压,范围就更夸大了。因滨太湖地区除苏松嘉湖外,还有常州郡。常州也无参与联合清剿的史实。至于有人称:“这次全面的联合行动,无锡枪匪属于重点消灭对象”。这是信口而言,无史实依据,不足为信。

再说清剿的效果吧,前引诸家论述也有三种提法:一是“对苏松嘉湖广大地区的枪船匪帮同日消灭掉”,二是“在沿太湖苏南浙西一带”“根除枪匪”,三是“对太湖四周的反动枪船匪徒进行了一次联合大清剿,基本上消灭了这帮劫掠商铺民财的恶势力”。一、二类同,也可合二为一。一说“同日消灭掉”。我们知道苏松嘉湖地处两省,是广阔的水网地区,枪船又发展至鼎盛时期,要太平军“同日消灭掉”,恐非易事,是夸大了。二说“基本上消灭了”,也是夸大的。首先这次剿枪的范围如前所论述的,没有那么广,湖州西南诸县没有记载,长兴县南阳墩枪头潘天顺就未受打击。苏州元和县周庄枪头费金缓、长洲县东永昌团首兼枪头徐少蘧也未受打击。就在此次剿枪后一月左右,即1862 年8月,苏州吴县古镇角直,还发生枪匪劫掠事件。据《野烟录》记载:“突有枪船数百自东来,……大肆抢掠。……合计之,不止腰缠十万也”。又说:“自冬徂春,或则枪匪打贼卡,或则发贼捉枪船,不能备记其月日,互有胜负”〔30〕。可见苏州地区的枪匪仍很猖獗。常州郡无锡金玉山、金匮荡口华瑞芳等枪匪,也未受太平军铁拳打击。1863 年6月初,还发生金玉山枪船匪帮在五里湖偷袭太平军水师事。五里湖位于无锡南效,是太湖北部的一个湖湾。湖西北有独山门,直通太湖。湖南经长广溪至吴圹门,也直通太湖。金玉山枪船匪帮就活动于吴圹门至独山门的沿太湖地区。1863年6月初,溧阳侍王李世贤部水师,从宜兴去湖州,不期于太湖中遇大风,因浪高流急,船从独山门避入五里湖停泊,金玉山率枪船竟乘雾夜袭,据《如梦录》说:“悍贼二千,无一漏网”〔31〕可见枪匪金玉山的反动气焰十分嚣张,手段也极其残忍。

其次,以嘉兴地区而论,也说不上枪匪已“同日消灭掉”或“基本上消灭了”。海盐县沈荡镇,由陈世德兄弟为首的枪船匪帮所盘踞。据《花溪日记》1862年7月记载:“闻赌首郑(陈)四(世)德等尽集枪船五六千于苏之樱墩河(疑为苏州吴江莺脰湖之误——引者),欲会同官兵帮打苏州城”〔32〕。所集枪船之多,气焰之盛,也很少见。1863年秋,《咸丰同治海盐兵事始末纪略》还称“枪船密布”〔33〕呢。此外桐乡有施尚松,即施麻子,平湖有王英美,即王四相,石门有周上林,即周三等〔34〕枪匪。再如盛泽,历史上属江苏苏州吴江县,太平天国时期划归浙江嘉兴秀水县。盘踞镇上的枪匪头目孙少襄,据《枪船始末》记:“各地(枪船)全行溃散,……惟盛泽双(四)喜官(即孙少襄——引者)得免”〔35〕。可见盛泽枪船匪帮也未受太平军打击。所以,嘉兴地区也不能一概而论,大致是小股枪匪头目被镇压,如秀水冯宝山、南汇镇王天光等;或是受到沉重打击后投降清军去了,所谓“时各处赌枪匪尽投官军”,其中包括一等枪头卜小二及王四毛等,“卜尤人众”,“皆自备资脯”,不足,则“以劫掠为事”。也有的枪伙则根本未触动,或打击不大,如盛泽孙少襄、沈荡镇陈世德等。所以经过这次联合大清剿后,嘉兴地区枪匪势力还仍然不小。所以,1863年4月中旬,嘉兴荣王廖传谕各乡官听令,责以三事,其中之一仍是捉拿枪船〔36〕。

总之,笔者认为太平军1862年夏对枪船匪帮的联合清剿,行动是坚决的,打击也是严厉的,嘉兴及其附近地区的枪匪势力受到沉重打击。但也不能评估过高,如说对“苏松嘉湖地区的枪船匪帮同日消灭掉”了,或者说把“太湖四同”的枪匪势力“基本上消灭了”,这与历史事实相去甚远。

再说是否是忠王李秀成的策略行为,即由1860年“封官拜爵的政策”,转变为1862年7 月“以闪电的行动对苏松嘉湖广大地区的枪船匪帮同日消灭掉”。对此,笔者认为也是值得商榷的,其由有三:

(1)不具备转变条件。沈梓在《避寇日记》里说:“迨至杭城破,湖城溃,贼无敌国之患,而所势不两立者独有枪船,而贼遂有图枪船之志矣。……于是发令于六月十三日分兵各路擒获,凡苏松嘉湖无不克期会同,而枪船竟为所止”〔37〕。其实太平天国并未如沈梓所说,已到了“无敌国之患”,而“势不两立者独有枪船”的局面。我们知道1861年9月,太平天国失去了天京上游最后一道屏障安庆。曾国藩坐镇于斯, 派其弟曾国荃率湘军沿江东取天京,又派左宗棠率部入浙。1862年4月,派李鸿章率淮军数千抵沪,勾结外国侵略者,以上海为基地加紧进攻太平天国苏福省。5月底,曾国荃部湘军已抵雨花台,进逼天京。6月上旬,天王洪秀全已严诏李秀成救援天京。太平天国开始天京保卫战,形势已到了相当严峻的地步了。

(2)从此次联合清剿枪船的发动来看。据《寇难琐记》与《枪船始末》所记,“壬戌五月”,桐乡枪匪周三与海盐沈荡镇陈世德因赌起衅,“会集众枪匪数千艘”欲决胜负于桐乡南门外,以及“卜小二既屡卜毛皮”等,鉴于枪船匪帮势力猖獗,所干种种不法行为,严重扰乱太平天国安民地区秩序与安定,符天燕钟良相乃“言之于信天义(指何信义—引者)。时信天义驻新市,……乃告之于嘉兴听王陈炳文。三人约会,同日剿灭”〔38〕。“遂申请于苏州忠王,许所在擒拿”〔39〕。可见这次联合清剿是由听王陈炳文等提出申请,经忠王李秀成同意,“许所在擒拿”,即在嘉兴地区为中心,三人联合清剿枪船匪帮。

(3)前已论述,1862 年夏太平军对枪船的镇压,无论在范围与效果方面,既未做到“对苏松嘉湖广大地区的枪船匪帮同日消灭掉”,也未达到“对太湖四周的反动枪船匪徒……基本上消灭了。”只是在忠王李秀成同意的“许所在擒拿”的范围内给枪匪势力以沉重的打击。

据上分析,笔者认为把这次联合清剿说成是李秀成的策略行为,所以也是值得商榷的。

三、江浙枪船的消灭

枪船是怎样消灭的呢?《劫余杂识》说:“后粤匪至,托名安民,亦恶枪匪为患,各处剿杀。承平后,江浙大吏复实力捕治,而枪船之名始灭”〔40〕。笔者认为除去文中污蔑之词,尚合乎事实。

早在太平天国苏福省建立时,忠王李秀成对枪匪助清为恶,一度取镇压态度,如对统带枪船,“朝夕督巡”于苏城东南葑门一带、后逃归周庄的费秀元,李秀成出示说:“倘敢如周庄之抗拒,天兵到日,剿洗无赦。”继又悬赏“有得周庄费某头者,赏千金”〔41〕。太平军南取嘉兴,在平望击毙助清军抗拒的枪匪头目吴沙哥等。后李秀成鉴于苏南浙北系水网地区,枪船地利熟,船快人多,采取封官拜爵政策。枪头卜小二“首受伪职”,接着费秀元、徐少蘧接受太平天国封号,孙少襄也与太平军约“两不相犯”。他们明与太平军周旋,暗与清军联络,或继续为非作歹。太平军对安民地区枪匪为患,曾各处兜剿,在无锡华庄、金匮荡口镇压了小股枪伙宋小庆、周景高等。1862年,慕王谭绍光于克复湖州后,“令乡官偏搜枪船及其军器”〔42〕。同年夏听王陈炳文等在嘉兴郡及其相邻地区,对枪船展开联合清剿,镇压了一批,严厉打击了卜小二枪匪势力。

1863年1月初,团首、枪头徐少蘧受李鸿章布置,联络常昭守将钱桂仁,又至苏城策划谋叛,被慕王谭绍光发觉逮捕。不久,骆国忠等叛变于常昭,谭绍光发兵平叛,苏州保卫战开始。未几,陈炳文率军二万多人由浙至苏,一举荡平徐少蘧在东永昌的巢穴,拔除了这个反革命据点。其弟徐佩瓀率残余“炮、枪各船数十号”,逃奔沪上,被李鸿章收编为巡湖营水师。11月,于苏州陷落前,慕王谭绍光将徐少蘧提出监狱,“亲自施放三洋枪”,惩处了这个罪大恶极的反动分子。

无锡枪匪金玉山,横行锡南太湖北岸,屡“剥毛皮”,劫税卡,残害太平军将士,血债累累。1863年6月,无锡守将黄和锦与溧阳李世贤联合发动,于端午节黎明,突然在锡南太湖之滨联合清剿,一举击溃金玉山枪船匪帮。金玉山鼠窜脱逃,后投奔清军,“充水师向导”〔43〕。

周庄费金绶,淮军抵沪后不久,李鸿章命黄翼升部水师游奕于淀山湖,防堵湖西暨西南太平军,也含有监视周庄枪匪之意。1862年6月上旬,黄率炮船东来,周庄“枪匪出敌,官兵上岸,焚其庐舍”〔44〕。柳兆薰在《日记》中写道:“闻周庄为官兵所冲,小贝公(指费金绶——引者)家大遭焚掠。”又记:“知小贝公家大伤元气,均被朱大卤莽败事”〔45〕。1863年4月,费金绶见太平军四出剿杀枪匪,令同伙朱大在沪“投官兵,授武职,领炮船至周庄,约费姓反正举事,民间三日尽剃发”〔46〕。费金绶公开投向清政府怀抱。李鸿章派淮扬水师右营总兵陈东友驻周庄。周庄枪匪被改编为抚标水师新后营。后助淮军攻苏州、嘉兴等城。所以嘉兴官绅吹捧费金绶有“再造之恩”。

盛泽枪头孙少襄,尽管躲过了太平军的联合清剿,仍暗与拜把兄弟费金绶勾结,效命清军的野心不死。1863年4月,当费金绶公开投向清政府后,嘉兴荣王廖发寿召孙少襄听令:一办漕粮,二拿枪船,后荣王指斥孙少襄“通妖”,要孙“以家眷入禾城(指嘉兴——引者)为质”。孙“力辩其无据”,百般抵赖。荣王乃命孙捉拿已投清军的“王四毛小船自赎”。孙却胡言“百姓劫数未尽,天数应尔”,不肯实力效命,荣王见孙无悔改之意,乃派太平军捉拿孙少襄在西圹一带的枪船,予以警告性的惩诫。8月初,时已降清的卜小二枪船匪帮在新塍劫掠太平军船只和乡官家财。荣王复移文孙少襄“殄灭卜氏”,孙与卜声气相通,纵卜使遁。荣王“以令旗火速调孙进城”〔47〕。孙见事败难容,乃散盛泽保卫局,携眷及炮船4号、枪船184号、枪勇240名逃奔周庄。后受清总兵陈东友改编,组成“魁字副营,屯同里”〔48〕。为垂死的清王朝效犬马之力。

太平天国时期苏南浙北的枪船匪帮,是游民组成极为复杂的水上武装,他们大多没有明确的政治目标。太平天国早年开疆拓土,进军苏南浙北时,枪船有的助清抗拒,受到镇压。有的归顺太平天国,助打先锋,攻城略地,但劣性不改。有的接受太平天国封号,混进天国内部。他们明与太平天国联系,暗与清政府勾结。对此,农民领袖也无法给以有效改造。为了维护安民地区秩序,稳定后方,太平天国派兵“各处剿杀”,先后捣毁了卜小二、金玉山、孙少襄、徐少蘧窠臼,给苏南浙北枪船匪帮以致命的打击。1863年12月,苏州失陷。明年3月,杭州失陷。7月,太平天国都城天京陷落,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农民运动英勇悲壮地失败了。

清政府对枪船,时而镇压,时而利用,交替使用两手政策,根本目的是要消灭之。太平军东征苏常,清政府利用枪匪妄图阻挡太平军胜利前进。失败后又利用枪匪来恢复其反动统治。清政府也并未忘记秋后算帐,1862年6月,清廷寄谕曾国藩、李鸿章,“枪船凶横反侧,亦必豫为之所。著曾国藩、李鸿章按照各条并节次寄谕,其应逮问及拿办者,即惩治一二巨憝”〔49〕。1863年5月,清总兵陈东友以“朱大凶狠反复,恐其变,正法于市及其党十余人,抄出金银数千两”〔50〕。卜小二降清后,“人众,每多不德”,被百姓呈诉躲在青浦的吴江令沈某。沈移文淮军水师黄提督,黄欲取以正法。卜等获息逸去。无锡金玉山降清后,“扰民不减于前”而被遣散。

太平天国失败后,清政府重建江浙地方政权。江浙大吏遵循清政府的旨意,定下“严禁拿办”枪船,“以期尽绝根株,而杜后患”〔51〕的方针。浙抚马新贻到任后,即饬地方文武实力查拿,并饬藩司杨昌浚督饬所部水陆将士,“先后访获著名枪匪吴朝俸、杨和尚等40余名,讯明正法”。其时一等枪伙卜小二、卜小三、卜长生及盛毛等,“装贩私盐”,“出没无定,耳目尤多,迄未就获”〔52〕。海盐陈世德兄弟则“逃匿近海方陈埭一带,濮院沈大林、新塍姚盛期、当中阿二逃匿近地乡间”〔53〕。而卜小二等仍敢纠结党伙,潜滋暗结,一隙偶疏,辄思蠢动。江苏巡抚郭柏荫公同浙抚及江南提督李朝斌,定下“两省兜剿之计”。“设线购奇,将卜小二、卜长生等获案究办”。不久,浙省将“著名党匪盛毛等悉数弋获”。卜小三“势孤力穷,窜伏海滨”,还有著名枪匪金幅等,均被清政府擒获,并“将悍党数十名并拿获惩办,其余胁从,概行解散”〔54〕。经江浙大吏“敛戢解散”,枪船“计已十去其九”了。

1868年1月,丁日昌继任江苏巡抚,鉴于吴江、震泽、长洲、吴县等,多有以枪船充盐捕、盐巡,平望驿雇枪船代马,“托名官船,张立旗号,每借缉私名目滋事,窝私贩私,无所不为”,“而依附者,又不知若干船”。且民间枪船器械,“未交之处尚多,或沉水中,或藏僻处,亦有公然放在家者”。盛泽乡间,“尚有持械争斗之事”〔55〕。为了“永除枪船之患”,丁日昌复订《严禁枪船章程六条》,规定严禁枪船必先收器械,收交器械立限给值,每收一村完峻,即取切结。旧有枪船,立限改造,逾限不改,船只锯截,如有再造,按私造军器论处。官用枪船,宜先禁绝,否则知法犯法,即照枪匪治罪,今后无论官、民不得雇用。船械改、收之后,水陆编查保甲,十家为一甲,渔民则十船为一甲,“一家为匪,九家连坐”。在查禁枪船、收交器械时,江浙两省同时进行等〔56〕。

经太平天国给枪船以致命打击后,又经江浙两省地方官吏联合严拿枪船首要,解散余党,严禁枪船,收交器械,编查保甲等措施后,“枪船之名始灭”。

注释:

〔1〕拙文介绍《塞山周氏重买祭田碑记》,见《中学历史教学》(江苏),1979年创利号。

〔2〕《林则徐集》,奏稿,第151页。

〔3〕光绪《石门县志》,卷十一。

〔4〕〔8〕〔51〕〔53〕〔56〕《严禁枪船章程》,《江苏省例》,同治七年下,第20—24页。

〔5〕《湘城小志》,卷五。

〔6〕〔9〕《见闻录》,《太平天国史料专辑》,第557页。

〔7〕《海角续编》,《漏网喁鱼集》第130页。

〔10〕《南浔志》,卷四十五。

〔11〕、〔36〕、〔37〕《避寇日记》,《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四),第130、244、176页。

〔12〕中国太平天国史研究会成立暨学术讨论会论文:《江浙太湖地区的“枪船”集团与太平天国》,第3页。

〔13〕参见《太湖地区的野鸭》,《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1956年4期。

〔14〕《黄熙龄日记》,稿本,存苏州大学图书馆。

〔15〕、〔49〕《殷谱经侍郎自订年谱》,第29、43页。

〔16〕、〔17〕王步青《见闻录》,上海、苏州市文管会合编, 1962年。

〔18〕上海史料丛编:《盘龙镇志》,第138页。

〔19〕《再论天朝田亩制度》,《历史研究》,1984年1期。

〔20〕《太平天国经济制度》,中国科学出版社,1984年7月版。

〔21〕《太平天国时期的无锡枪匪》,《无锡史志》,总17期,第278页。

〔22〕《避寇日记》,《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四),第174、168、170、173、176、203、170页。

〔23〕光绪《桐乡县志》,卷二十,兵事和光绪《嘉善县志》,卷十三,兵防。

〔24〕、〔28〕、〔39〕《寇难琐记》,《江浙豫皖太平天国史料选编》,第197、154、197页。

〔25〕、〔32〕《花溪日记》,卷下,丛刊《太平天国》,(六),第706页。

〔26〕、〔35〕、〔38〕《枪船始末》,《江浙豫皖太平天国史料选编》,第125、128页。

〔27〕、〔45〕《柳兆薰日记》,《太平天国史料专辑》,第264—266页。

〔29〕《自怡日记》,《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四),第451页。

〔30〕《野烟录》,《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二),第 178页。

〔31〕《如梦录》,《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四),第 618页。

〔33〕光绪《海盐县志》,卷末,杂记。

〔34〕《难中记》,丛刊《太平天国》,(六),第642页。

〔40〕《劫余杂识》,丛刊《太平天国》,(五),第311页。

〔41〕陶熙《贞丰里庚申见闻录》,卷上,第4页。

〔42〕《湖防纪略》,光绪《乌程县志》,卷三十六。

〔43〕《平贼纪略》,《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一),第265页。

〔44〕、〔46〕、〔50〕《庚癸纪略》,《太平天国资料》,第105、107页。

〔47〕《避寇日记》,《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四),第244、261、262页。

〔48〕民国《吴县志》,卷六十八下,列传七。

〔52〕《马端敏公(新贻)奏稿》,卷六。

〔54〕、〔55〕《丁中丞(日昌)政书》,抚吴奏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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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炮船研究中的几个问题_浙江嘉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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