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会计制度的实施_固定资产核算论文

浅谈新会计制度的实施_固定资产核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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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规范科学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增强会计资料的通用性、可比性等方面作了较大改进,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就制度本身而言,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方面的缺陷,不符合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一般原则,在实际操作上也有困难,需进一步改进。

一、资产负债表(一)设计不合理

资产负债表(一)分左右两部分,左边部分称为“资产部类”,内容包括“资产类”和“支出及成本费用类”;右边部分称为“负债部类”,内容包括“负债类”、“净资产类”和“收入类”。首先,从名称来讲,左边称作资产部类,但实际内容还包括了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右边称作负债部类,但实际内容还包括净资产、收入等,显然名实不符。其次,从内容上讲,资产负债表是静态报表,通常的做法是根据科学事业单位资产类、负债类和净资产类科目的年初数和年末数分别填列,有关项目指标均是时点指标。而资产负债表(一)将收入项目和支出项目等反映一段时期内实际收支累计数的时期指标也同时列入,显然是不科学的,而且表内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的简单相加,致使合计数没有任何经济意义,同时会引起报表使用人的误解。再次,收入、支出类科目在年末必须进行账务结转,结转后科目无余额,也就是讲,收入、支出项目年初数一定是为零,各期结账后,期末数大多也为零,用如此大的篇幅来单列这些项目实在是没有必要。最后,新制度没有规定各单位会计年度内会计核算期间的划分,没有规定各单位是按季还是按月结账,造成各单位处理时限不统一,各单位数据没有横向可比性,行业系统的汇总数据也没有任何意义。同时对一个单位来说,本期若结账,则各收支项目期末数为零;若不结账,就不为零,造成各期数据没有可比性。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应对科学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进行进一步改革,规定各单位必须按月结账,结转已经发生并按会计制度确认的各项收入、支出,收入、支出类科目月末不留余额;取消资产负债表(一),将资产负债表(二)改为资产负债表。这样做可以避免上述一系列问题的出现,理论依据充分,实践操作可行,也符合国际惯例,便于与其他各行业会计报表的比较。

二、购置固定资产账务处理违背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划分原则

随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科学事业费的减拨到位,要求各科研单位不断拓宽融资渠道,逐步走产业化道路,客观上也要求会计核算能满足时代不断发展的需要,会计核算方法也应逐渐向企业会计制度靠拢。而新科学事业单位财会制度允许购置固定资产可直接在事业支出中列支,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单位可直接在有关成本项目中列支,将应资本化的支出按收益性支出处理,这样做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不便于项目成本的归集与分配,破坏了项目成本的可比性,越来越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另外,按现行办法,购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借:事业支出等,贷:银行存款;同时,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由于固定资产在购买时已在成本中直接列支,不必再计提折旧,除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外,单位的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在金额上是相等的,这样虚增了净资产,扩大了单位资产规模,造成报表数据失真。缘于以上原因,本人建议改革购置固定资产有关账务处理办法,严格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划分,将购置固定资产支出资本化,增加“累计折旧”科目,取消“固定基金”科目;将“修购基金”改为“修缮基金”,专门用于仪器设备的修理支出,可从成本、支出中直接提取。增加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累计折旧”,可以准确反映各单位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真实体现各单位资产规模,只有这样才能满足真实性原则的要求。

三、科研项目的收入、支出的确认原则不同

收入费用的确认办法一般有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即实收实付制,会计期间实际收到的款项全部确认为当期收入,会计期间实际付出的款项全部确认为当期费用;权责发生制即应收应付制,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计量的标准,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确认,反之,凡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收入可采取合同进度法确认,各会计期间收入的确认以合同的完成比例来确定,即按照项目的完成进度来计算从合同预收款转入科研收入的金额,属权责发生制;而制度同时又规定各科研单位“科研成本”科目于各年年末不允许留有余额,也就是当期发生多少支出就确认多少,没有规定支出按合同的完成比例确认,属于收付实现制。可见,针对同一事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原则不同,势必影响单位收入、支出、结余核算的合理性、科学性。笔者认为应该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统一规定收入、支出的结转办法,按照相关性原则和配比性原则处理日常事务,使收入、支出、结余的核算做到真实、准确、合理。

四、会计科目“事业结余”和会计报表——收入支出表中“事业结余”含义不同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净资产类包括“财政补助结存”、“拨入专款结存”、“事业结余”等,分别对应于财政补助结存核算单位应拨未拨的财政补助收入结存额和应结转下期继续使用的具有专门用途的结存额、拨入专款结存核算单位由于项目未完成而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结存额、事业结余核算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性收支以及以上两项结存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而会计报表——收入支出表中“事业结余”则为除经营收支结余以外的全部收支相抵后的结余总额,金额等于当期“财政补助结存”、“拨入专款结存”、“事业结余”科目的合计。可见同一会计制度中同一概念所包含的内容不等,容易误解,笔者建议在会计报表——收入支出表的结余部分增设“财政补助结存”、“拨入专款结存”,与会计科目所规定的核算口径相同。这样可以增强报表和会计科目之间的联系,使会计报表更加直观、明了,便于报表使用人的准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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