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龄期Graves甲亢18例诊治体会论文_曾维,马琼麟

育龄期Graves甲亢18例诊治体会论文_曾维,马琼麟

曾维 马琼麟 (云南省个旧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 661000)

【摘要】目的 Graves甲亢是十分常见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好发于生育年龄的妇女。探讨育龄期甲亢患者妊娠前的治疗方案,尽量降低甲亢患者妊娠的风险。方法 回顾门诊18例Graves甲亢患者妊娠钱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分为ATD(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组和131I治疗组,根据孕产成功率进行比较分析。结果 ATD(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组和131I治疗组的两组育龄期Graves甲亢患者孕产成功率无明显差异。但甲状腺中重度肿大者131I治疗组可明显缩短病程,对于育龄期甲亢更具优势。结论 育龄期特别是妊娠前Graves甲亢患者要根据病程、甲状腺大小、ATD服药情况、TRAb等进行个体化选择治疗方案。

【关键词】育龄期 Graves甲亢 诊治方案

【中图分类号】R714.2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5085(2013)37-0247-02

Graves甲亢是十分常见的器官特异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好发于生育年龄的妇女。其发病机制的关键是针对TSH受体的自身免疫。妊娠前接受治疗或妊娠期间正在接受治疗的Graves甲亢怀孕妇女1%,妊娠妇女中Graves甲亢胡发生率为0.5%-2%[1]。目前,Graves甲亢的治疗方法主要有ATD药物、131I治疗和手术治疗。三种方法各有利弊,均是临床上治疗甲亢安全有效的方法。ATD是妊娠期合并Graves甲亢的主要治疗方法[2];如考虑产妇和胎儿的风险,手术治疗并不是最佳治疗手段,不得已要选择时怀孕中期是最佳时机,还有尽量避免发生甲亢危象;因放射性131I对胎儿辐射的影响因素,故放射性碘治疗不适用于妊娠期妇女,其绝对禁忌症是妊娠和哺乳期妇女。而妊娠前的Graves甲亢患者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选择治疗方案时妊娠是不可回避的因素,现将我院核医学科2006年1月至2010年1月诊治的18例妊娠前Graves甲亢患者经ATD和131I治疗后孕产情况报道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18例育龄期Graves甲亢均选自本院核医学科门诊,已婚,尚未生育。根据临床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包括甲状腺功能、131I吸碘率、甲状腺彩超等)均明确诊断为Graves甲亢,诊断标准根据《中国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3]。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年龄21-36岁,病程2月-6年,采用ATD治疗11例,131I治疗7例(包括ATD治疗后改用131I 3例),均正常生育子(或女),随访时间1.5至7年。

1.2 方法

1.2.1 18例患者均采用德国LIASON电化学发光法测定FT3、FT4、TSH、T3、T4、Tg、anti-Tg、anti-TPO试剂盒由LIASON公司提供;TRAb测定是在Roche e 4000分析仪上全自动完成,试剂盒由德国罗氏诊断公司提供。

1.2.2 ATD治疗组,首选丙基硫氧嘧啶(PTU)剂量根据病情而定,分为治疗、减量和维持三阶段,30d为一治疗周期,每周期结束后对患者进行评估(包括甲状腺功能、血常规、肝功、ANCA等测定),根据结果继续用药,通过减量至维持治疗,直至患者甲亢得到控制;131I治疗组:根据估计的甲状腺重量及最高吸碘率推算剂量,一般每克甲状腺组织给予131I 2.6-3.7MBq(70-100μci)放射量[4],治疗后3月、6月至一年定期随访,并告知患者1年后才能怀孕,怀孕前必须密切观察甲状腺功能。

1.3 统计学方法 剂量资料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卡方检验。

1.4 观察指标

1.4.1 临床疗效判定:痊愈,患者停药后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高代谢症状消失,甲状腺缩小或正常范围;好转,小剂量ATD维持,甲状腺功能恢复明显,临床症状明显改善。

1.4.2 甲状腺大小:I°(25-40g);Ⅱ°(40-60 g);III°(>60 g)

2 结果

2.1 ATD治疗组,11例均首选ATD治疗,疗程2月至6年不等,6例服用甲巯咪唑,5例服用丙基硫氧嘧啶,怀孕前半年均改服为丙基硫氧嘧啶。半年缓解率82%(9/11)甲亢病情缓解明显,小剂量PTU(25-75mg)维持或停药后正常妊娠及生产。但甲状腺中重度患者(Ⅱ°- III°)3例(占27%),TRAb阳性且滴度高,药物治疗时间长,停药易复发,ATD减量困难,缓解期达3年,其中2例35岁怀孕,甲亢病情反复错过最佳怀孕年龄,1例因病情波动服药量大一直未予怀孕,孕产成功率91%(10/11)。

2.2 131I治疗组,7例中5例为初发、甲状腺中重度肿大患者,2例为ATD治疗后病情缓解不显者缓解率,半年甲亢缓解率85.7%(6/7)与ATD组无明显差异(P<0.05)。1年后正常孕产3例,2年后孕产2例,1例流产现已孕产。甲减发生率28.5%(2/7)(1例经左甲状腺素替代已孕产,1例是131I治疗生育后4.5年发生)。本组孕产成功率86%(6/7),与ATD组无明显差异。但初发、中重度甲状腺肿大患者治疗周期短,使孕产期提前。

3 讨论

Graves甲亢是严重影响妊娠的一类自身免疫性疾病,常引起各类不良妊娠结局,如流产、早产、宫内发育不良及新生儿甲亢等。目前,针对妊娠合并甲亢的报道较多,而妊娠前的甲亢则关注较少,本研究认为育龄期甲亢妊娠前的治疗结局直接影响妊娠,如甲亢治疗痊愈,对于育龄期的妊娠则受益良多,因为所有ATD都可透过胎盘,存在类似风险如致畸性、影响胎儿甲状腺发育、甚至肝毒性等,故各类指南都推荐妊娠期间尽量使用低剂量的ATD[5]。

本研究中,ATD治疗组和131I治疗组缓解率和孕产成功率无明显区别,说明两种方法都适用于育龄期妊娠前甲亢的治疗,虽然131I治疗组中有两例来自ATD组,ATD仍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131I治疗的选择相对较少与我国医师与患者对放射性131I的态度有关[6]。但临床上对于甲状腺中重度肿大,TRAb阳性且滴度高的患者单纯通过ATD治疗是很难在短时间内缓解病情的,这对育龄期尚未生育的患者会错过最佳生育期,131I对缓解此类患者病情有明显优势。我们认为应根据病情采取个体治疗方案,发挥ATD疗效,并接受131I治疗的优势,相辅相成,有效治疗育龄期妊娠前甲亢,为争取正常孕产创造时机。

参考文献

[1]徐蕴华.甲状腺病学-基础与临床.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3.419.

[2]余月,刘倩琦.妊娠期合并Graves病甲亢治疗新进展.现代医学,2012,Feb;40(1):114-117.

[3]刘超,蒋琳.抗甲状腺药物治疗Graves病的再认识.中国实用内科杂志,2011,31(7):523-526.

[4]叶任高,陆再英.内科学.第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741.

[5]徐书杭,刘超.从不良反应谈妊娠期抗甲状腺药物的使用.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2013,29(8).

[6]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会编写组.131I治疗格雷夫斯甲亢指南.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2013,29(6):451.

论文作者:曾维,马琼麟

论文发表刊物:《中外健康文摘》2013年37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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