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相关思考论文_梁晓玲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相关思考论文_梁晓玲

贵港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摘要:随着建设工程规模与要求的不断上升,招标与投标工作已经成为了实现市场经济调节的重要手段,有利于资源配置的优化发展,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机制。但当前针对工程招标与投标的监管工作方面依旧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文简要就当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这基础上就相关问题的原因探究以及对应的工作策略进行分析。以期为实现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监管工作;问题;策略

引言

招标与投标工作是建设工程中的重要工作环节,加强对该环节的监管工作水平的上升是十分重要的。为实现监管工作质量的提升,我国相关部门依旧就招投标工作进行了监督机制的制定,建立较为完善的运行机制,并不断强化了相关代理机构的监管,督促实现了依法监管。保证了招投标工作的开展规范,这对于实现市场秩序优化也有着重要作用。但是就当前的监管工作本身来说,其依旧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当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陪标现象的存在

就当前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展来说,其依旧遵从与传统的以计划为中心的模式。这就导致了建设工程的招标与投标过程中容易出现权力滥用的现象,提前把工程项目内定给某一特定的投标单位,而正式的招标投标环节仅仅是过场,而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仅作为陪衬。另外,也存在投标人中展开的串标行为,共同约定对投标报价的共同抬高或下压,导致招投标环节沦为形式。

1.2单位转包问题的存在

单位转包问题主要是指在某一投标单位投标成功后,却将该项目转包给其他建设单位,或者将该项目进行违法分包,此次来赚取管理费用,对实际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等要素直接忽视。在这样的情况下,缺乏直至的施工单位参与建设施工,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建设施工的质量与安全问题难以得到保障。

1.3评标水平依旧有待提升

评标工作也是实现对招标与投标环节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内容。但是就当前的评标工作的展开来说,水平依旧有待提升。这是由于当前的评标方式还没有进行科学的建立,甚至还出现了部分评标仅仅注重报价的高低的情况。同时造成评标水平低下的另一重要原因还包括当前参与到实际评标工作中的相关专家不具备足够的职业素质。

2造成监管问题出现的原因探析

2.1监管主体的不明确或多方参与

就当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多种问题的实质上分析,其主要是由于监管主题不明确或多方参与监管的现象导致的。根据监管要求,国家已经就针对建设工程的招标与投标行为的监督体系进行了明确的职务与责任的划分。但是在实际监管工作中,相关部门大多为维护各自的利益而进行相应的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以致于多头监管的现象发生,各个部门都会根据相关法律进行扯皮,各自为政。在这样的情况下,往往会造成监督缺失以及实际监管工作的缺位。

2.2监督体系的完善程度有待提高

在当前,针对建设工程投标与招标工作的监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相关的纪检、监察组织与监管部门往往都将监管工作的重心投放在招投标的实际工作程序以及结果等方面,导致其后续的监督工作存在缺失,导致后期可能存在的工程转包、随意合同修改等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另外,相关工作人员的审计监督工作在实际开展中存在严重的滞后现象,实施范围过于狭窄,整改工作难以推进。此外,相关部门在实施监管工作时,针对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所制定的惩处措施仅仅包括警告、罚款以及短时间内的招投标参与资格等。就连串标罪的处罚也量刑不够,以致于威慑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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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主要监管部门的工作展开存在一定的难点

从相关法律使用方面进行分析可以得知,只要参与监管工作的部门可以依靠的主要法律包括国家颁布的招投标法、建筑法以及地方法规等条例。但以上法规都没有就其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的实施明细进行严格规定,以致于相关部门在实际案件处理过程中难以进行明确的条款把握,造成自由裁量权范围较大。在这种情况下,越位与缺位情况难以避免。

3监管工作中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探析

3.1加强工作宣传与培训力度

当前招标与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大多是由于相关参与招投标工作的单位与操作人员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程度不够而导致的。所以,监管部门加强招投标工作知识宣传以及工作培训力度是十分重要的。其应当积极利用媒体媒介进行知识宣传,开办相关工作培训机构以及向相关企业领导进行提醒函发送等方式,不断就相关规范性法律以及操作要求进行传递与明确,切实提高相关部门与企业的依法执行招标与投标工作的意识。

3.2加强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

在当前,招投标制度在快速形成与不断推广的条件下,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十分明显。加强相关制度的结构完善、流程设置以及有效性提高是当前重要的工作内容。所以,相关监管部门应当积极就当前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根据相关漏洞的显现进行修改与完善。尤其是当前存在的相关监管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还应当进行明确的惩处措施的制定。

3.3加强统一监管工作的实现

我国的相关法规以明确将针对招标与投标工作的监管责任进行了分部门划分,导致监管主体的多元化格局构成,这直接导致了在进行监管工作时的政令差异以及管理划分不明以及职责交叉等现象的存在,导致相关制度的实际监管功能难以得到切实实现。为实现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的监管工作的权威统一性实现,相关部门还应当建立超越部分划分界限的能够独立进行监管权力发挥的单独机构或组织,避免以上问题的存在。

3.4规范工作程序,实行市场禁入

要实现这一工作目标,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切实实现监管工作在招投标的前期介入、合同签订以及实际实施等多个环节中进行贯穿式参与。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当重视评标环节的监督工作的展开,切实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并进行项目规模划分。制定统一的划分界限,将一定规模的项目评标纳入市开标评标中心中进行操作,并严格要求改操作在监控室中进行,最大程度的保证项目公正性的体现。

3.5加强对相关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中是十分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环节,仅仅依靠制度完善这一方式来实现监管水平提升是远远不够的。为避免腐败行为的出现,还应当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实现强有力的源头治理。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当就已发生的相关案件进行剖析与宣传,以违法事件的警示作用来为广大企业敲响警钟,在实现违法严惩的同时积极开展相应的教育活动。

结语

招投标制度的设立是在当前建设工程实施环境下的必要举措,同时也是实现正确市场经济调节工作的重要手段,加强对该工作的监管是十分重要的。所以,相关监管部门与监管人员应当积极就当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掌握,并就该问题出现的实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实现监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苏普. 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运行机制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8.

[2]许冬梅. 论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体制[J].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1,04:24-26.

[3]许冬筠. 论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体制[J].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2,04:32-35.

[4]杨小缘. 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策略分析[J].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2013,22:135.

[5]赵玉琴. 如何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方法探究[J].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2013,22:136.

论文作者:梁晓玲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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