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探讨论文_贺敬华

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探讨论文_贺敬华

摘要:随着我国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也随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壮大,在当前的农村经济组成中,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从当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直接影响着我国农业经济的正常发展。本文主要针对这些典型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业经济

一、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运行机制不完善,发展过程不规范。我国很多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都是在一些“能人”的带动下成立发展起来的,这些经济组织并没有完善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经济组织主要是靠“能人”的个人权威以及彼此间的经济利益连接和凝聚在一起,组织内部的机构以及管理制度相对欠缺,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随意行为普遍存在,一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领导者权利和行为根本没有受到广大程远的监督和约束。

2、相关政策的支持力度不够。当前很多地方政府对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而且相关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政策以及执行存在不完善的现象,有的地区则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采取过于严格的约束和干预,这些都是政策支持力度不带为的体现。很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后,并没有专门的部门对其进行管理,相应的技术支持以及资金支持等政策并没有切实的帮助农业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

3、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自身经济实力薄弱。当前很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自身的经济实力非常小,这也直接导致了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未来发展的动力不足,很多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并没有属于自己的办公场所和经费,而且它们所从事的大多是一些与农业相关,但是自身风险较大,收益却不高的工作,这也使得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自身的生产经营资金无法的到补充和积累。

二、促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有效对策

1、不断加大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对于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而言,政府在其建立和发展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政府应该从多个角度对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进行大力支持,这种支持通常分为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两种,其中政策支持是最重要的前提保证,而资金支持则是更为现实的支持手段。当前,大多数地区普遍采用的是资金支持的方式,只要建立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那么政府就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这种方法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成立的初期比较可行,但是这种方法很难对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产生深远的作用。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可以学习国外成熟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经验,通过项目申请制度,每年利用招投标的方式来对重点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项目进行筛选。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具体的方式为:首先让具备一定条件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向相关的部门提出项目申请,然后组织相关的专家对这一项目的可行性及未来发展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相关的政府部门通过评估的结果对这一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以及给予多少资金支持进行审定,并对审定的项目进行相应的技术及管理支持。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充分体现出政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平等及自由竞争的原则,这也可以更好的促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顺利长久的发展进步。

2、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对经济组织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在制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时,应该遵循两个原则:首先是组织运行的竞争机制,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个独立的竞争主体,必须用于面对各种各样的竞争,并在竞争中不断取得发展和进步。其次,组织运行的利益分配机制,这也是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最重要的核心内容。因此,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应该遵循价如何退出自由的原则,最大限度的为组织成员服务,并采取民主管理的方式进行,根据成员的惠顾额来进行利益的分配。对组织的构成、决策、运行、利益分配等方面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从而保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管理和服务能力。通过这种规范化的运行,使得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质量得到稳步提升,更好的为组织成员的利益服务,提升整个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行的整体质量。

3、加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应该坚持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的方向,从市场的发展和需求出发,加大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的开发,鼓励组织成员合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并逐步创建属于自己的优势品牌,以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来提升产品的市场,从而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帮助组织成员提高自己的经济利益,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4、加大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宣传工作。相关的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农村地区农民的教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农民的意识和文化水平,使农民摆脱传统小农思想的约束,并配合相应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宣传工作,从而帮助农民更好的认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优势,使其真正参与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中来,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正常顺利的发展。

5、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保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顺利正常的发展,相关政府部门还应该加紧各种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步伐,从而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建优秀的外部环境。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法律法规。比方说,可以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定性为法人,并赋予其法人相应的权利和地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需要在工商部门进行相应的登记注册,从而保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并享受相应的法人权利,从而更好的实现自身的顺利健康发展。

总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想不断壮大,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只有遥过多方共同努力,不断创新。克服重重困难,才能使农民合作经济走上农业合作化.实现农业现代化,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得以保障。

参考文献

1、张爱莲,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农民致富之友,2011(16)

2、卢皎,关于影响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因素分析,中国集体经济,2012(30)

3、陈成伟,加快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动劳动力转移,农民致富之友,2011(8)

论文作者:贺敬华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中国》2018年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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