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治理与第三世界的变化_全球治理论文

全球治理与第三世界的变化_全球治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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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治理与全球治理的理论

“没有政府的治理”

自从世界银行1989年在讨论非洲的发展时首次提出“治理危机”(crisis in governance)(注:The World Bank,Subsaharan Africa:from Crisis to Sustainable Growth.Washington.DC:The World Bank.1989.)以来,“治理”这个术语便被人们广泛使用。“治理”概念最初出现于市政学中,用以指更好地解决城市和地方上的各种问题。后来,它被应用于(国家)中央政府这个层次,在最近的十几年中,又被应用于解决国际间的重大问题,“全球治理”的概念因此而被明确地提了出来。从该理论的产生和应用看,它是一个属于发展经济学和政治学的术语,是与发展的政治尤其是后殖民时代的发展相联系的。世界银行发明这个术语,可能“是为寻求某种新的办法来界定国际关系而作出的努力的一部分”(注:Anthony Pagden,The Genesis of "Governance"and Enlightenment Conceptions of the Cosmopolitan World Order,International Social Science Journal,Vol.155,March 1998,pp.7-17.)。但是,由于现实的国际政治往往被认为是摩根索式的“强权政治”,因此很多批评者认为,像世界银行这样的国际金融机构所倡导的“治理”,目的是以经济刺激为手段,把现代西方的民主模式强加于人。

世界银行经常用“治理”这个概念来为自己的行为——在向不发达国家提供贷款援助时附加苛刻的政治条件——进行辩护。世界银行及其理论家或许会辩解,当今时代是一个全球化的时代,整个人类社会生活在一个“地球村”里,世界银行倡导的所有价值观都不具有国家属性,在文化上都是中性的,与西方的价值体系是无关的。然而,世界银行把自己的主要作用定位在主持“公道、正义、自由、司法独立、尊重人权、政府不腐败而有效率”等方面,而这些因素恰恰被认为是“现代国家的基本条件”(注:L.Shihata,The World Bank in a Changing World.Selected Articles.Dordrecht:Martinus Nijhoff.p.85.)。这样,“治理”概念所隐含的假设实际上很难进行“价值祛除”:不发达国家没法对自己进行“有效的”治理,而世界银行可以弥补它的这个缺陷。这只是一个假设,反映了不发达国家中的某些现实,但它只是西方发展经济学所谓的“稀缺资源”理论的翻版(注:西方的发展经济学把政府的管理人才的匮乏和由此带来的政府能力不足,看作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中“最稀缺的资源”,参见M.P.托达罗:《第三世界与经济发展》,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年版;马尔科姆·吉利斯等:《发展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54页。)。

那么,“治理”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所谓的“全球治理”是否意味着一种全新的国际社会的来临呢?

许多治理理论指出,在过去的20年,尤其是最近的10年里,合法政府以及国家机器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方式经历着重大的变化,从而出现了“统治/政府”(government)向“治理”(governance)的过渡。切姆皮尔(E.-O.Czempiel)把治理看作是一种即使在无人有权指挥的情况下也能把事情办成的能力(注:E.-O.Czempiel,Governance and Democratization,in J.N.Rosenau and E-O.Czempiel(eds),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Orde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2,p.250.)。按罗斯诺(J.N.Rosenau)的概括,这就是“没有政府的治理”(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它指的是任何社会系统都应承担而政府却没有管起来的那些职能(注:J.N.Rosenau,Governance,Order,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in J.N.Rosenau and E.-O.Czempiel,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pp.3-4.)。治理理论者发现,在政府或国家不能发挥主导作用而需要联合行动的领域和问题上,“治理”概念是很有用的;而国际社会是“没有政府的治理”的典型,在考虑国际社会在全球化背景下建立必要的制度、规则、秩序和公正方面,“全球治理”具有日益重要的意义。

治理理论为我们描绘的是这样一幅“全新”的政治画卷。由统治向治理的过渡过程带来了这样一个“治理社会”:世界各国的政府并不完全垄断一切合法的权力,承担维持秩序、调节经济和协调社会发展职能的,既有政府组织,也有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私人企业、利益集团和社会运动等其他的主体。它们一起构成了国家的和国际的某种政治、经济和社会调节形式;这些主体相互依存,以共同的价值观为指导,以达成共同立场为目标进行协商和谈判,通过合作的形式来解决各个层次上的冲突问题。在这里,“参与”,“谈判”和“协商”是治理的3个关键词。通过这3个关键,即将到来的“治理社会”被披上了“民主”的外衣。

错误的自由主义

今天,每一个人都在谈论全球化,但是,其概念和含义却不是很清晰。全球主义者认为,全球化的最终结果是民族国家(主权国家)日益失去权力或能力。根据这一观点,随着国际资本的不断流动、市场全球化的不断加速和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国家和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逐渐失去了原有的作用。但批评者认为,全球主义者的“国家无能论”并没有看到国家适应内外挑战的发展历史,实际上,在全球化进程中,民族国家的作用不是更小而是更大了,不是在阻滞发展而是在推动进步。

治理理论的理论基础是新自由主义和公共选择理论,它的基本标准是效益——处理争端、解决问题和协调利益的效益。从这个标准看,全球治理当然对各方都是有利的。但可惜的是,全球治理理论设计的国际社会太过理想化,一是忽视了强权政治对他人进行统治的残酷现实,二是在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下排斥了国家作为主要调节者的作用。

治理理论的一个中心假设是“国家无能论”——全球化过程必然消蚀国家和政府的作用。的确,“由于地方性的和国际的谈判越来越多,各国为了和外部强加的模式相一致,都面临着转变国内规则和制度的需求”(注:苏珊·伯特:《国家在全球化中的作用》,载《人文科学》,1996年第9-10月号。转引自王列等编译:《全球化与世界》,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0页。)。但是,从最近30年国家内部发生的变化来看,很多变化(发达国家的和不发达国家的)都具有“国内的”性质和国内的根源,它们与相互依存和一体化的状况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各国政府尤其是经合组织国家政府的政策在向保守主义方向转变,主要不是全球化的结果,而是国家内部政治压力和政治家竞选策略的产物。从最近30年的发展来看,“市场万能”的神话也像“国家万能论”一样导致了很严重的后果。正如一些评论者所指出的,全球化是一种言过其实的思想,它对民族国家的侵蚀并没有全球主义者描述的那么严重。因而,解决国内问题的办法,主要应到国内范围去寻找,不能留给国际市场去决定(注:参见格雷厄姆·汤普森:《全球化与国内经济政策的可能性》,载王列等编译:《全球化与世界》,第51-75页。)。市场并不是我们这个国际社会的唯一的,甚至主要的调节者。

自由主义认为,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相互依存关系往往有利于后者。这个假设也是错误的。尽管最不发达状态的存在主要是于其内部原因造成,但发达国家也要负相当的责任。与全球化有关的导致第三世界贫困落后的原因有两个,一是80年代期间,大量资金从穷国流入富国,用于支付70年代石油价格上涨带来的银行债务利息;二是富国对全球化作出了民族主义的反应,它们在市场上排斥穷国的产品。西方经济学家经常劝说穷国放弃其经济保护和限制措施,使经济转变成自由市场经济。“全球化的共识宣告,保护主义是错误的,自由主义是正确的。各国的经验表明,保护主义常常保护的是无效率、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因而是不利于生产的”(注:苏珊·斯特兰奇:《全球化与国家的消蚀》,载王列等编译:《全球化与世界》,第121页。)。但穷国遵照他们的建议后立即发现,由富国经营控制的全球市场根本没有自由可言,经济民族主义更加严重(注:一个活生生的事实是,1991年在由24个工业国组成的经合组织中,有20个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比10年前更为严重。参见乔治·洛奇:《全球化的管理——相互依存时代的全球化趋势》,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33页。)。自由主义政策给第三世界国家带来的损失远远大于其所得(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1992年发表的人文发展年度报告中指出,富国设立的国际贸易壁垒“使发展中国家每年损失5000亿美元,相当于发展中国家所获外援的70倍”。转引自俞新天:《世界南方潮——发展中国家对国际关系的影响》,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173页。)。

全球治理如何取得成效?

无论是“有效的治理”(如世界银行)还是“全球治理”(如全球治理委员会),在第三世界国家似乎都缺乏基本的条件。一方面,相当多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基础、基本设施、政府管理和行政手段、政治结构和稳定等条件很差,甚至根本不存在,这种状况在战后的重建中(如科索沃)尤其严重。另一方面,区域性和全球性的治理机制、调节机制先天不足、后天乏力。全球化侵蚀了国家的边界,削弱了国家的一些传统能力,但是在国家主权被弱化的同时,并没有及时地建立有效的国际制度和规则,而那些现有的国际制度如联合国、区域性合作机构等在集体安全、维护和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不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迄今为止,治理与政治问题的处理还沾不上边,对贫困和边缘化等紧迫问题的解决亦无能为力,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这样的国际组织,自70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以来一直未能阻止一系列的金融财政危机。以这些组织自己规定的目标来衡量,迄今为止的全球治理基本上是失败的。

第三世界是已经过时的概念?

罗伯特·吉尔平(R.Gilpin)在其著作《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中指出,在战后的几十年内,由于确立了稳定的政治、社会纪律和有效的市场,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快速发展。但是这种发展是不平衡的,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也在毫不迟疑地推行损害第三世界国家经济的政策,使得冷战时期产生的“第三世界团结”局面自80年代中期后便不复存在。因此他断言:“第三世界不再作为一个有意义的实体而存在”。“第三世界作为不发达国家的一个同质和统一的集团的思想迅速蜕化(注:罗伯特·吉尔平:《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40页。)”。

冷战的结束带来了世界秩序的结构性变化,一些评论家由此认为第三世界作为一个政治和经济概念已经消亡。80年代和90年代发生的某些事件使“与冷战同生”的第三世界概念“成为一个历史名词”,其中影响特别大的是苏联集团的崩溃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拉开了明显的距离(注:梅尔文·韦斯特莱克:《第三世界》,载《今日马克思主义》(英),1991年8月号。转引自畅征等:《第三世界的变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页。)。

不发达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由第三世界国家发展不平衡而引起的内部“分裂”是否导致了“第三世界”作为一个政治术语的消失?这是值得怀疑的。但从全球治理的角度看,第三世界的“不复存在”为全球治理创造了条件,因为全球治理需要的是在世界范围内形成某种共识,而不是在第三世界国家与西方国家之间保持原有的成见和对抗。

现在断言“第三世界”的消失还为时过早。正像瑞典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家冈纳·缪尔达尔(Gunnar Myrdal)指出的,尽管程度不同,但几乎“所有的不发达国家都属于‘软政权’”,这是发展中国家的一个普遍特征(注:冈纳·缪尔达尔:《世界贫困的挑战:世界反贫困大纲》,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84页。)。“软政权”的特征刚好是与“强大而有力的政府”相反的,这些政府缺乏立法和法律的遵守与实施,各级公务人员普遍不遵从规章和指令,并且常常与有权势的人和集团串通一气,由此腐败盛行。这就是上文提到的“最稀缺的资源”,它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得不到改善的主要原因。的确,在全球化过程中,第三世界国家尤其是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与发展国家之间的差距从总体上说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在这种不利的形势下,南方国家必须作为一个整体采取行动,以提高自己在全球化冲击中的生存能力。南方委员会在1987年的成立以及其后的一系列努力表明,作为一个概念和事实的“第三世界”,在很长的时期内不会消失。但这是否必然意味着全球治理就因此缺少了相应的条件呢?

发展与国家的作用

从日本和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经验中,人们或许可以看到经济发展的3个基本前提,即:(1)一个强大的、能确定轻重缓急和执行前后一致经济政策的、能进行必要改革的政府;(2)国家在教育和人力资源上进行大量投资;(3)形成一个有效的使政府得以成功干预的市场。在霍夫海恩兹和卡尔德(R.Hofheieinz & K.E.Calder)看来,这3个条件也是那些经济发展取得成功的国家的特点(注: Hofheieinz,Roy,Jr.,and Kent E.Calder.1982,The Eastasia Edge.New York:Basic Books.)。

从现实的经验看,国家和政府的因素在第三世界的发展中至关重要,没有积极的政府支持,便没有成功的经济增长。虽然,国家和政府同时也可能成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障碍,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结构存在着阻碍现代经济增长的因素,不完整的政治主权、政治体系的不稳定、政府相对的不得力、政治权力的不均等分配等等(注:参见西蒙·库兹涅茨:《现代经济增长》,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395-409页。)。但是,这些不利因素的存在,只能说明国家和政府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并不意味着国家和政府从此就应该结束治理的使命。治理理论主张国家和政府不应该起主导作用,显然是一种浮泛的观念,它并没有对第三世界国家的真实图景作细致的客观描述。国家和政府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固然是第三世界国家治理或发展失败的重要原因,但是撇开、削弱国家和政府的作用,则是治理失败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第三世界国家的治理要取得成效,必须重视和发挥国家的作用,通过发展和变革来完善国家的政治结构,提高国家和政府的能力。这些都是应该被包括在治理范围中的。

从赞比亚的“改革”看国际组织的治理

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以前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和今天的国际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曾一直被视为应付全球化问题的组织。全球化的一个假设是,主权国家无法解决那些跨越国界的全球性问题,而需要由全球性的国际组织来加以协调处理。但是,不论这些组织宣称的目的是什么,“其基本任务都是遏制共产主义,提倡发展产权、自由贸易、自由市场和科学分工,限制政府干预。它们以更加专业化和谨慎细微的经济思维方式,以及对科学技术的信念来对付诸如环境等难题,对上述基本任务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注:乔治·洛奇:《全球化的管理——相互依存时代的全球化趋势》,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47页。)。

全球主义者忽视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即:国际机构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正因其无效而进一步下降。例如IMF,常常戴着意识形态的眼镜对政府和市场的作用熟视无睹,而在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时,往往拒绝考虑借款国的发展模式,结果常常是徒劳无益。在80年代以来的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中,以“自由贸易、市场利益和人权、民主观念”为支柱的西方世界经济体系,通过体系结构将西方式的经济行为准则、以及经济危机和债务危机强加给第三世界国家,并利用它们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支配地位,通过国际经济组织对债务的重新安排,将扩大私营企业规模、建立自由市场经济、推行民主化和尊重改善人权等等,作为债务国和受援国获得债务减免、延期偿债或继续获得援助的先决条件和附加条件。例如,在1983年至1986年间,为缓和发展中国家的债务危机,在IMF的安排下,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债权国进行了一系列的债务重新安排。但是签订减缓债务协定的发展中国家,必须接受由IMF提出的紧缩经济的所谓“稳定”计划,其主要内容是要求债务国调整财政、汇率、价格、贸易和税收等政策。实施这些安排的结果是使债务国付出了巨大的经济和政治代价——经济恶化、劳动者利益受损、政府频繁更迭、国家和地区动荡严重化,等等。

以赞比亚的“治理”为例:90年代初,赞比亚举行了首次民主选举,弗里德里克·吉鲁巴当选为总统,他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指示”的要求进行了“改革”。改革放宽了贸易限制,这使得本来已经很脆弱的民族工业更难与进口产品竞争,西方国家大量廉价的旧衣服潮水般地涌进赞比亚,结果该国四分之三以上的纺织厂倒闭,失业率大幅度上升,通货膨胀率一年高达200%,银行利率为140%,制造商和农民都被榨干了(注:参见《经济学家》(英)1993年11月20日,第47页。)。IMF本应知道,像赞比亚这样的国家缺少相应的经济机制和政治基础,因而无法成功地参与全球化带来的国际竞争。需要再说明一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达到其强加于人的宏观经济标准所做的努力,实际上在这些国家根本不存在。

结构性的缺陷

即使全球主义者的治理方法得当,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第三世界国家结构性的缺陷。这种缺陷对于成功的治理来说是致命的。冷战结束后,第三世界国家的相当部分(130多个国家,约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三)更加贫困和不发达。第三世界国家经济结构仍未摆脱依整自然资源和人力的状况,科技基础薄弱,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获利能力很低。第三世界国家的政治秩序往往是不稳定的,政策缺乏连续性和一贯性。第三世界国家既追求现代化,又对现代生活所带来的压力存有恐惧心理,等等。这些方面构成了第三世界国家特定的基础性结构。

在这样的结构下,第三世界国家在发展中面临的两个最大问题——财富和人才的大量流失——将继续恶化。世界上的财富最终不是从比较富裕的国家转移到比较贫穷的国家,而是相反,每年大约有600亿美元的财富从贫穷的国家和地区流向富裕的国家和地区,用以支付债务和购买商品。全球治理无法阻挡这个趋势。同时,人才的外流继续使最贫穷国家失去其发展的希望。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F.马约尔指出的:“没有发展所需要的投资和人力资源,没有基于他们人民的文化需要和社会价值观念的发展,第三世界国家就可能继续陷入更加严重的贫困和不稳定之中(注:参见马约尔为系统哲学家E.拉各兹的著作《决定命运的选择》(中译本)所作的“序言”,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

治理所需要的基础性结构的缺乏,同样明显地表现在第三世界的政治发展中。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和鲍威尔(G.A.Almond & G.B.Powell)曾经指出,第三世界的政治发展有一个根本性的矛盾,即发展的逻辑与发展的政治之间的矛盾(注:参见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尔·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423页。)。国家建设与经济发展按理应先于政治参与和物质分配,因为再清楚不过的是,分享权力和福利首先要有权力和福利可分享,这是发展的逻辑。但是,第三世界发展的政治现实是,它们在按照发展的逻辑行事的同时,还必须面临人们对于参政和分配的要求及期望。由于政治结构的脆弱,在相当长的时期里,第三世界国家显然还无法按照发展的逻辑自如地应付发展带来的冲突。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根本缺乏政治上和制度上的保障机制,因而无法让政府之外的其他机构和人们分享民主、参与解决国内的重大发展问题,就如治理理论所要求的那样。

内源式发展:谁治理,如何治理?

一个根深蒂固的欧洲观念

从时间上看,治理可能是一个新的概念。但是,这个概念包含着一些旧观念,比如由来已久的、根深蒂固的欧洲优越感或“欧洲中心主义”。在欧洲,古希腊人最初把“我们”(希腊人)与“野蛮人”(希腊人之外的一切人)从观念上(而非种族上)区分开来,后来的罗马人则更进一步,他们要从制度上和国家建设上巩固和强化这种区分,把罗马帝国对“野蛮人”的统治看作是向野蛮社会输出先进的罗马文化的必要途径。从此以后,欧洲人形成了一个坚定的信念,直到今天依然如此,那就是:全世界非欧洲民族最终必须成为欧洲人。这种信念的一个逻辑结论必然是:欧洲人(征服者)既然把先进的文明(诸如政治制度、经济形式和行为模式等等)输送给了野蛮人(被征服者),那么作为交换,被征服者就有义务服从欧洲人的统治,交出其政治独立。

全球化这个概念引起的很多争议,实际上就源自观念上的分歧和对立。很多人将“全球化”等同于“欧化”或“西化”,遭到了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反抗。欧洲信念(观)昭示的是,只有欧洲是文明世界,想要加入文明世界就只有欧化一途。因此,第三世界国家对全球化的限制,使得它们失去了过渡到现代文明社会的机会。正因为有这样的欧洲信念,全球治理自然会被粉饰为有恩于第三世界的努力。断言第三世界国家缺乏治理的能力,与其说是一种事实,毋宁说是一种偏见。人类学的文化相对主义已经否定了西方中心主义的神话。

南方委员会的行动已对欧洲优越论作出了否定。它在1990年的报告中反复强调了一个共识:南方发展的责任在于南方本身,并在南方人民的掌握之中。该报告对南方的发展作了自己的定义:“我们认为,发展是这样一个过程,它使人类能够意识到自己的潜力,建立起自信心,并且能够过上自尊的和充分发挥才能的生活。发展又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它使人民从贫困到剥削的恐惧中解放出来。它又是一个摆脱政治、经济或社会压迫的运动。通过发展,政治独立获得了真实意义。而且,发展还是一个增长的过程,是主要从正在发展的社会内部产生的一种运动(注:南方委员会报告:《对南方的挑战》,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公司1991年版,第10页。)。”

这个观点对讨论全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南方委员会表述的发展概念,不仅仅起到鼓舞和提高第三世界国家致力于自身发展的自信心的作用,而且揭示了一种与传统现代化理论不同的发展理论:第三世界国家的现代化和发展,是其内部各种关系演变的自然而然的结果,而不可能纯粹是外部强加的。

民主化的治理

在治理的方式上,全球治理委员会与南方委员会既存在着分歧又存在着共同点。全球治理委员会对全球治理的解释,多少反映出治理的“民主”成分。它认为,治理主体是多元化的,不仅是政府和政府间机构,而且也涉及非政府组织、民众运动、跨国公司、学术界和大众媒体。国家仍然起主要作用,但必须和其他机构合作。联合国必须扮演主要角色,但不能包办一切。全球治理不是要建立世界政府或者世界联邦(注:英瓦尔·卡尔松等主编:《天涯成比邻:全球治理委员会的报告》,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5年版。)。在南方委员会看来,发展应该是民有民治民享的一种努力,真正的发展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因此,民主的体制和民众参与决策,对真正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人民必须能够决定政府的体制。这就是说,政府的民主结构是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但是,南方委员会认为,民主的形式(其机制)“必须同国家的历史、国土面积的大小和文化的多样性相适应”(注:南方委员会报告:《对南方的挑战》,第11页。)。

在如今这个民主化的社会里,主张社区的、地方的、国家的甚至全球性的治理要体现出民主的原则,本是题中应有之义。但是,西方国家却利用全球治理的借口,对第三世界的民主化运动进行多方面的干涉。这种干涉的主要目的在于3个方面:一是维护现存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二是不顾第三世界国家的国情,试图控制这些国家民主运动的方向;三是维护和扩张国家利益。在这样的目的下,西方社会和国际组织对索马里、格林纳达、海地、巴拿马、卢旺达等国的干涉,名义上可以说是全球治理的一部分、是为了推进那里的民主化,但其努力确实都失败了,即使我们不去追究这些干涉是否就是真正的治理和民主化。

治理,的确意味着权力在某种程度上由政府向其他主体转移,的确意味着人民参与的极端重要性。但是,这并不能得出治理理论所坚持的观点,即:扩大民主是实现治理目标的先决条件。如果说不改变现有的政治体制,不实行西方式的民主政治就意味着缺乏治理的条件,即使不说是对第三世界国家的一种政治上的阴谋,也是一种文化上的偏见。

有益的幻想

各种各样的治理理论都宣称,在如今全球化不断加速的时代里,一个可以被称作“治理社会”的时代已经来临。然而迄今为止,所有的有关治理的理论,都没有给它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以至于使“治理”变成了“一个脆弱的概念”(注:Pierre de Senarclens,Governance and the Crisis in the International Mechanisms of Regulation.International Social Science Journal,Vol.155,March 1998,pp.91-103.)。从治理理论的内在逻辑和国际社会的治理实践来看,我认为,我们如今所处的和今后可能将处的社会,并不是治理理论所勾画的那种“治理社会”。严格地说,这样的一个社会根本不会到来,在国际层次上尤其如此。“治理”概念的提出和全球治理的实践,并没有改变国际政治中的一些本质性的东西,赋予它“革命性变革”的评价,未免失之天真。当然,我们并不会因此而忽视国际社会正在发生着的变化,也不会放弃种种可行的治理努力,同时这也并不意味着,治理理论所提出的“治理”概念没有任何使用和分析价值(注:See:Marie-Claude Smouts,The Proper Use of Governance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International Social Science Journal,Vol.155,March 1998,pp.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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