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30年旅游发展的表现、经验与趋势_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论文

民族地区30年旅游发展的表现、经验与趋势_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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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30年回顾

纵观民族地区旅游业30年发展历史,民族地区的旅游业发展里程碑式的事件是1978年的改革开放、1992年的邓小平南巡讲话、2000年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依据这些重大事件及其时间周期特征,可以把民族地区的旅游业发展分为以下三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1991年)起步培育发展期;第二阶段(1992年-1999年)转轨规范发展期;第三阶段(2000年-2008年)全面提升发展期。

民族地区旅游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国家的重视、旅游先发优势和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使得民族地区在中国的第一轮旅游开发潮(1978-2003年)中处于领先地位。1978年中国的改革开放拉开了民族地区旅游业真正意义上发展的帷幕,内蒙古(1978年)、新疆(1979年)、甘肃(1978)等民族自治区和民族大省纷纷建立游览事业局或旅游局①。邓小平同志(1978年10月)高瞻远瞩地指出要开辟到拉萨的旅游线路。1980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地区旅游业开始快速发展,西藏(1980)、青海(1982年)、云南(1986)等地也先后成立旅游局或游览事业局。在国家的关怀、指导和支持下,各地旅游局积极制定旅游发展规划和计划②,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扶持和推动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确立了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产业地位。但1989年的政治风波使刚刚起步的民族地区旅游业遭到了沉重的打击,市场份额下滑20%以上。[2]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对民族地区的旅游业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虽然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对民族地区旅游业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与其他行业相比,旅游业的出色表现反应了其一定的抗风险能力。为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998年)提出把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提到前所未有的地步。随后,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的与民族地区相关的旅游战略和政策,并召开了一系列与民族地区旅游相关的工作会议③。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1999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国家要通过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财政转移支付等措施,支持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1999年)上强调“民族地区要充分发挥优势,扬长避短,要大力发展旅游业和第三产业,特别要培育和发展能够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的支柱产业”。民族地区党委和政府也都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纷纷把旅游业作为先导产业或支柱产业来培育和扶持发展。新疆(1996年)、贵州省(1996年)、内蒙古(1999年)、宁夏(1999年)等民族自治区和民族大省,都纷纷把旅游业作为新兴产业、先导产业、支柱产业或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发展④。[2]

2000年,国家西部⑤大开发战略为民族地区的旅游业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机遇。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西北五省区党建工作和西部开发座谈会上指出:西部地区旅游资源得天独厚,要加快发展步伐。西部大开发中国家加大了民族地区旅游业国债投资总额和实施力度,安排了13亿元的无偿中央国债资金,用以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共包括114个建设项目,其中85个项目分布在中西部的民族地区,占资金总量的70%。在国家批准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有12个省区将“旅游景区(点)及其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和经营”列为优势产业。2003年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国务院西部开发办联合编制《西部旅游投资规划》,为少数民族地区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西部大开发政策和资金支持对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作用,极大地改善了民族地区旅游的可进入性,一些旅游品牌和精品旅游区得以建设,旅游业产能和规模不断扩大,旅游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和优化。[3]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把民族地区旅游业带入了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发展时代。为巩固中国旅游业发展成果,应对中国旅游入世风险,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第一次召开专门研究旅游发展工作的会议。随后颁布的[2001]国发9号文件,继续争取和落实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尽快取消限制当地旅游业发展的政策障碍,破除限制旅游企业进入的政策壁垒,为旅游企业、旅游业发展创造公平宽松的环境。2002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培育和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住房,汽车,电信,旅游等行业发展很快,与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密切相关”。在此背景下,民族地区自治区先后制定一系列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并以旅游工作会议和旅游现场办公会的形式不断推动旅游业往前发展。但2003年,由于受到“非典”的影响,民族地区旅游业遭受重创。通过国家扶持政策和旅游行业的努力,到2004年底走出“非典”的阴影,2005年获得恢复发展。2008年和2009年的西藏、四川、甘肃和新疆的“打砸抢烧”事件再一次给民族地区旅游带来了致命的冲击,事件发生地的游客规模几乎降至为零⑥。虽然,民族地区旅游业饱经“天灾和人祸”的干扰,但历经30年的发展和积累,旅游产业在民族地区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部分地区诸如云南、广西等已经成为旅游大省,并进一步实施建设旅游强省发展战略。[2][3]

二、民族地区旅游业30年业绩

(一)发展机制与管理体制成功转型

20世纪80年代初,民族地区旅游业基本上也是在计划经济的框架中运行,政府几乎包办旅游,旅游企业按照“国家投资我生产”的计划经济体制运行,市场力量和民间力量还没有显现出来。[2]1992年以后旅游管理体制是按照“政企分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散经营,统一对外”的原则建立。民族地区各省自治区一般都成立了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或类似组织机构,比如,云南(1996年)、宁夏(1999年)、广西(1999年)成立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2]旅游局则是各地方政府旅游行政领导机构,是代表地方政府对当地旅游事业行使领导权的政府职能机构,它们一般接受国家旅游局和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中国旅游企业开始对内对外开放,出现了联合、兼并和集团化浪潮,截止1997年已有13家旅游上市公司和16家准备改制的旅游企业,旅游上市企业在上市企业中初步形成了一个旅游板块。民族地区旅游企业紧随国有企业改革浪潮,一批大中型旅游企业勇于探索体制创新,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进行了公司化和股份化改造,许多企业进行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有的组建了股份公司,有的向社会或海外发行了股票⑦。

1996年以后,旅游业法制管理促进了民族地区旅游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继国家《旅行社管理条例》发布实施之后,民族地区行业标准化成果不断涌现,旅游市场专项治理效果显著,旅游质监体系初步形成。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了针对本地区的旅游政策法规⑧,各省先后设立了旅游质监所,健全了旅游执法机构和队伍,开展旅游行政执法会议和活动⑨,并加大了与旅游相关部门的联合管理。

此外,民族地区的旅游管理还出现以下两个新特征:一是全国旅游行业形成了“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省区旅游发展大会”和“旅游现场办公会”等行业性会议机制⑩。这些例行会议极大地提高了民族地区人民对旅游业的认知水平,务实地推动了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二是旅游非政府组织管理得到重视和强化,中国旅游协会、中国饭店协会、景区协会、餐饮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在民族地区旅游业的管理和规范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沟通了民间和政府的关系,弥补了政府管理的空白。

(二)产业要素与体系不断完善壮大

1992年以后,国家加大了对民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11),尤其是对旅游公路的专项建设资金的设立,极大地改善了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可进入性。在旅游目的地建设方面,国家推出优秀旅游城市建设和评选(1997年),民族地区的昆明、桂林、北海、大理、景洪市、瑞丽市、库尔勒市、敦煌市、吐鲁番市成为中国第一批优秀旅游城市,民族地区的旅游目的地体系进一步升级,著名的旅游目的地品牌开始凸现。与此同时,国家加强了对民族地区旅游景区建设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景区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国家旅游局(1998年)确定四川九寨沟、云南迪庆、湖北神农架、丝绸之路、长江三峡、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为重点旅游开发区。随着旅游业市场化程度和开放程度的提高,旅游行业投资利润率的随之提高,民族地区宾馆饭店业和旅行社业获得了外资和民间资本的追逐,民族地区宾馆饭店以及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的质量和规模进一步发展壮大(12)。[2]

2001年以后,民族地区决定加快旅游业的发展步伐,制定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地方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特色旅游产品规划和景区(点)的规划。一些省份已经建设成旅游大省,并着手开始建设旅游强省(13)。国家加大了对民族地区旅游业基础设施、旅游景区、旅游扶贫工程(14)等方面的投入(15),民族地区的航空网络、铁路和公路网络、水路系统都得到了空前的改善,尤其以三峡工程和西藏铁路最为世人瞩目(16),形成了能满足现代旅游需求、完善的旅游接待体系和安全舒适、进出畅达的立体旅游交通综合体系。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游娱乐和购物等传统的旅游要素体系规模进一步扩大,档次也不断升级(17)。而旅游会展会议和旅游智业继续迅速发展,成为旅游产业要素体系中的一个亮点(18)。

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中出现了四类新情况:一是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壮大进一步带动了旅游会展、会议和学术研讨等旅游软实力和旅游智业的发展(19)。二是区域旅游开始启动,民族地区内部、民族地区与中部和沿海地区以及民族地区与邻近国家之间的区域旅游合作活动越来越频繁,规格也越来越高(20)。1997年,西南六省区市签署了《关于加强西南六省区市七方旅游经济合作协议书》。1998年,西北丝绸之路沿线省区开始联合开发区域旅游线路。三是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推出,其中首批工业旅游示范点内蒙古2个,贵州省1个,云南省2个,甘肃省3个,宁夏1个,新疆2个,广西2个;首批农业旅游示范点内蒙古7个,贵州省3个,云南省6个,甘肃省3个,宁夏2个,新疆3个,广西4个。[3]三是旅游业态和产品创新加速。民族地区旅游新业态不断涌现,比如,旅游地产业、旅游金融业、自驾车旅游等。旅游产品形态也不断被刷新,比如,旅游文化产品(21)、冬季冰雪游、工农业旅游、红色旅游可谓争奇斗艳,满足了国内外不同客源市场的需求,有力推进了民族区旅游产业的纵深发展。

(三)市场规模与效益逐步优化提高

民族地区旅游业早期主要依赖外部客源市场,即东部地区市场和国际市场。虽然旅游规模总量偏小,但从发展速度来看,还是创造了20世纪80年代民族地区旅游业高速发展的奇迹。西藏旅游业1980年接待海外旅游者1059人次,1987年接待境外旅客已达6万多人,分别是西藏和平解放到1979年20年间接待海外旅游者总数的40倍和2千多倍。而1982年至1989年期间,西藏旅游业累计接待海外旅游者94026人次,创汇2842万美元(22)。新疆1978年,古城喀什接待了第一批海外游客88人次,当年仅创汇46000美元,到2001年,接待27万人次,创汇9800万美元,吸纳了1500多名旅游从业人员,形成了新疆旅游业发展的第一个高潮。其他民族地区也经历了类似的高速发展过程。

民族地区旅游收入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比重逐年提高,其中,云南(1997年)旅游收入已相当于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5%以上;新疆(1998年)旅游直接旅游收入占全区GDP的5.6%,旅游业的整体平均利润率8%—12%。旅游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对社会就业的功能开始凸现。其中,新疆(1998年)接待国内游客615万人次,回笼货币55亿元人民币。宁夏(2000年)旅游就业人数8000人,间接就业人数4.5万人。青海(1999年)共接待海外旅游者2万人次,创汇3090万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1960万人次,旅游企业直接收入2.2亿。1999年,全国旅游接待前20名中包含了云南、广西、内蒙古三个地区,创汇前19名中包含了桂林和昆明两个城市。(23)[3][4]

经过30年的发展和国家的大力帮扶,民族地区的旅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提高(24),旅游业收入不断提高,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25),部分省份的旅游业在全国名列前茅(26)。2008年,云南旅游外汇收入100755万美元,在全国排第9;广西60166万美元,在全国排第14;新疆13578万美元,在全国排第26;贵州11697万美元,在全国排第27。[4]旅游就业和扶贫功能进一步增强,旅游业的社会功能和社会地位逐步提高(27)。

三、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30年经验

(一)政府重视、领导关怀

历届国家领导对民族地区旅游业高度关注和重视,多次视察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并作出了重要的指示和批示,形成了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方针和战略构架。

国务院总理李鹏(1996年)在云南考察指出“要加快建设旅游支柱产业,一是要尽快完成一个既体现云南特色、又符合国际惯例的旅游业支柱产业发展规划;二是要加强对旅游业的领导和管理;三是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旅游投入;四是尽快开通新的国内航线,并探索开辟新的国际航线”。[2]

江泽民(1998年,新疆;1999年,内蒙古;1999年,陕西、内蒙古、云南)先后5次深入民族地区视察旅游发展,在视察新疆时指出“要充分利用亚欧大陆桥和新疆向西开放的优势,努力开拓中亚、西亚等国际市场,发展旅游业,使新疆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前沿阵地”。在内蒙古考察工作时指出“要积极发展边境贸易,互市贸易,旅游贸易等,开发具有地区优势的出口拳头产品”。在西安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时指出“开发西部地区应该是全面的,生态环境建设、教育科学普及、实用技术推广、特色旅游开发,交通通信设施建设等方面,要统筹规划”。在出席昆明世博园开园仪式(1999年)时,充分肯定了云南旅游业的发展成绩,并阐述了旅游的教育功能。[2]

朱镕基(1996年,新疆,云南;1998年,内蒙古,广西,新疆;1999年,云南;2002年,西宁)先后7次到民族地区视察旅游发展工作,在新疆和云南视察工作时,特别强调了各地要把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增长点予以高度重视,要求制定2010年旅游发展规划,并指示云南“旅游业是云南一大支柱产业,要用很大力气做好这篇大文章”。在内蒙古自治区指出“要把劳动力的结构调整转移到产业方面、第三产业方面去,搞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服务业,发展旅游业”。在视察新疆时指出“新疆经济的出路在于‘一黑一白’和旅游业,而旅游业先行,并亲自设计路线,拨款500万元建立新疆旅游发展基金,希望通过发展旅游业开拓中亚、西亚等国际市场,使新疆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前沿阵地。在西宁视察时提出要在经济结构调整中重视发展旅游业。[2][3]

胡锦涛(2000年,西藏;2001年,西藏;2002年,云南;2004年新疆)先后4次到民族地区考察旅游工作。在西藏视察工作时指出“西藏雪域高原壮丽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人文景观,对国内外旅游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发展旅游业前景广阔。要立足西藏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经济,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在云南考察工作指出“要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可利用云南优美的自然风光,浓郁的民族风情和著名的历史古迹,大力发展旅游业”。在新疆视察工作时指出“要充分利用新疆自然风光、民俗风情独具特色的优势,做大做强支柱产业,把新疆建成我国西部重要的旅游胜地。这一指示极大地鼓舞了新疆旅游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2][3]

温家宝总理(2007年)视察伊犁将军府时指出“新疆特别要大力发展旅游业,重点建设好天池、喀什、喀纳斯、那拉提、吐鲁番等一批国家级乃至世界级旅游景点和景区,开发富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旅游品牌,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3]

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1999年,云南,广西;2000年,甘肃、青海、内蒙古)先后3次到民族地区视察旅游业发展,在云南时指出“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做大做强云南旅游业”。在甘肃、青海、内蒙古考察旅游业强调“西部地区要发挥优势,扩大开放,加大旅游资源开发力度,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1999年,云南;2002年,贵州)指出“要以世博会为契机,大力发展云南旅游业”。在贵州考察工作指出“要大力发展旅游业和第三产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贵州有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和优质的旅游资源,要加强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加快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业从业人员素质,增加当地群众就业渠道和经济收入”。[2][3]

此外,丁关根(2002年)在云南视察旅游工作时指出“旅游工作十分重要,不仅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而且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进行对外宣传、介绍中国形象的重要窗口”。吴邦国(2004年)在云南考察时指示“要加强统筹规划,开发特色项目,改善交通条件,大力开拓客源市场,推动云南旅游业更上一层楼”。(28)[3]

(二)民族团结和地区稳定使旅游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纵观民族地区旅游发展30年,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发生的政治风波使中国旅游业经历了第一次真正意义的市场危机,入境旅游人数和收入陡然减少20%,民族地区旅游业更是遭受重创。2008年的四川“3.14事件”、甘肃“3.18事件”(2008年)和新疆“7.5事件”(2009年)都为民族地区的快速发展的旅游业带来了不和谐的声音,使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形象受损,导致民族地区旅游业承受了灾难性的后果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2008年,因人为事件影响,西藏、甘肃、青海和宁夏疆旅游外汇收入严重负增长40%—80%,分别位居全国的28、29、30、31。[4]从横向比较来看,社会稳定的云南、广西和内蒙古等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在全国都占有一定的领先地位。历史一再证明:只有民族团结和地区稳定,旅游业才能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

(三)支持是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30年中的每一次飞跃都与国家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有关。1978年的改革开放揭开了民族地区旅游业真正意义上发展的帷幕。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是解放民族地区旅游发展思想,提高旅游业认知水平以及激发民族地区旅游业活力重要推力。2000年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最大的政策和资金支持。2001年中国入世为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环境。2007年“十七大”把旅游业被定位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

从民族地区旅游业危机的化解来看,政府担当了主要的风险承担者。亚洲金融风暴(1997年)、“非典”(2003年)和全球性金融危机(2008年),都对民族地区旅游业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国家采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适当财税优惠政策等措施,为旅游企业渡过危机尽可能地保驾护航。四川“3.14事件”、甘肃“3.18事件”(2008年)和新疆“7.5事件”(2009年)以后,中国政府秉承公开、透明和宽容的态度承担善后工作,并且积极重塑民族地区安全旅游形象。

四、民族地区旅游业未来发展趋势

(一)旅游业由“以建设为主”转向“以管理为主”

民族地区旅游业在发展初期由于市场规模较小,而旅游业的基本要素体系还不完备,旅游利益的流入几乎没有。因此,在第一阶段民族地区旅游业主要依赖国家的投入和建设为主。在第二阶段旅游业开始形成一定的规模,旅游行业利益开始流入,社会资本和部分外资开始介入旅游业,民族地区的旅游业也开始转向建设与管理并重发展的阶段。在第三阶段,旅游成为一个富民的支柱产业,旅游投资利润率提高,投资主体和从业主体开始多元化,市场规模急剧扩大,旅游业管理的地位被提到空前的高度,而旅游建设则交由市场处理。

(二)发展模式由“政府主导”演变为“市场主导”

在第一阶段早期民族地区旅游业的管理与发展模式基本上是计划式的政府主导型发展,政府几乎包办了旅游业的相关事务,在行业管理上实施“统一管理、分散经营”原则。到第一阶段末期,民族地区的旅游业基本上实现了由“政治接待型”到“出口创汇型”的初级产业转型。第二阶段中国处于发展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双转型”阶段,中国改革开放整体推进和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深入,旅游业的市场化程度和产业化程度大幅提高,到第二阶段末期,中国旅游业实现了由“政府主导型”旅游业发展模式向“政府主导型市场化”模式转变,在行业管理上实施“政企分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散经营,统一对外”的管理原则。第三阶段,政府在管理制度建设和行业服务上更为强势,而在旅游业的投资经营等方面实现相对退出。基本完成了由“政府主导型市场化”模式向“政府服务型市场化”模式转变。

五、结语

从旅游资源禀赋来看,民族地区旅游业是一个优势产业;从环保的角度来看,民族旅游业是一个相对绿色的产业;从国家的政策层面来看,民族地区旅游业是被历届政府和国家领导人看好的产业;从发展的基础和经验来看,民族地区旅游业已经具有良好的基础和积累了一定的产业经验。[5]因此,各民族要珍惜和把握目前民族地区旅游业的黄金机遇发展期,维护好社会的安定和民族团结,一心一意谋旅游之发展,埋头苦干做旅游之文章,则旅游业必将成为民族地区的一笔最大的财富。

注释:

①文中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为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和新疆。

②1980年初,国务院批准《关于西藏旅游事业发展的报告》。1984年,中央在北京召开西藏旅游工作会议。1985年,国务院办公厅批准了《关于西藏旅游业发展规划的报告》。1991年,世界旅游组织(WTO)和西藏旅游局共同编制《西藏自治区旅游规划》(1991-2005年),西藏旅游局制定《西藏自治区旅游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

③中共中央、国务院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1994年)把西藏旅游业确定为特色产业来发展。财政部(1996年)在乌鲁木齐召开全国财政旅游工作会议。全国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座谈会(1996年)在湖南张家界召开。

④新疆(1996年)提出“九五”期间把旅游业建设成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性产业或新的经济增长点,把旅游业和石油工业培育为两大“黄金产业”。贵州省(1996年)确定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并放在第三产业的第一位优先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98年)将旅游业作为新疆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内蒙古自治区(1999年)出台《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把旅游作为先导产业来发展。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1999年)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把旅游业作为新兴产业来培育,并逐步培育成为宁夏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⑤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规定,西部开发的政策适应范围包括渝、川、黔、滇、臧、陕、甘、宁、青、新、蒙和桂等1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可见西部是民族聚居的区域,包含了中国所有的民族自治区和民族大省。

⑥新疆乌鲁木齐“7.5”事件后短短的一周内,有3400个境外团被取消,流失游客规模约20万人,损失旅游收入10亿元,预计导致全年旅游收入的损失50个亿。

⑦1992年,新疆假日大酒店首家引进国外知名酒店连锁管理品牌。1998年全国首家中外合资旅行社“云南力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⑧1996年新疆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购物管理办法》。云南(1997年)、新疆(1998)、广西(1998年)、内蒙古(1999年)、贵州(1999年)相继出台了地方旅游管理条例。

⑨1999年云南省开展了全省旅游市场整治专项活动。

⑩1996年广西、内蒙古、青海分别召开全区旅游工作会议。1997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在云南西双版纳州召开。1999年全国旅游工作会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会议在桂林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召开全区旅游工作会议。全国旅游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

(11)1978年-1998年,国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旅游基本建设投资共有49个项目,总投资16542.64万元。加上新疆各地县的投资及外资、个人投资共计44.27亿元人民币。1992年,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之后,国家加强了对西藏基础设施的投入。

(12)1992年,新疆首家四星级酒店—新疆假日大酒店在乌鲁木齐开业。1998年,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星级饭店已达到38家,旅行社41家。西藏自治区旅游行业拥有固定资产8亿元,饭店宾馆57家。新疆共有涉外定点饭店161家,星级饭店73家,各类带空调的旅游运输车700余辆,形成了网络化的接待体系。1999年,乌鲁木齐银都大酒店和海德大酒店首批五星级酒店正式挂牌。2001年,宁夏旅游企事业单位78个,旅行社47家,星级饭店27家。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星级饭店已达到111家,旅行社127家。新疆国际旅行社38家,国内旅行社170家,星级饭店176家,五星3家,四星9家,三星43家。2002年,西藏自治区旅游业固定资产10多亿元,旅游企业236家,星级饭店49家,涉外饭店宾馆67家,旅游直接就业人员6000多人,间接就业4万多人。

(13)2000年,云南省政府召开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编制云南跨世纪旅游发展规划,加大对全省旅游产业的领导,把云南旅游建设成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广西旅游工作会议将旅游业作为重要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来培育发展。甘肃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甘肃旅游业的意见》。2001年,广西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特色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04年,云南省发布《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夏完成了《宁夏旅游产业五年行动计划》和《宁夏旅游产业营销规划》。全国旅游工作座谈会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云南省有史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深远的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在昆明召开,各地设分会场108个,参会人员8600人。2005年宁夏共编制了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11部,包括《宁夏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和《宁夏旅游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西藏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7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并召开了首届西藏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提出了“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的要求,确定了要把旅游业培育成西藏主导产业的发展目标。2007年,国家完成《丝绸之路旅游区总体规划》。

(14)2000年,由国务院扶贫办、国家旅游局批准的六盘山旅游扶贫试验区正式启动。

(15)2000年,国家对宁夏投入旅游建设资金4660万元,其中包括沙湖、沙坡头、六盘山三个旅游区和西夏陵。内蒙古2000年-2002年期间累计投入3000万。新疆2001年-2005年期间协议投资额累计为323.43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20%。

(16)从2001年以来,在国家西部旅游投资转向贷款的支持和带动下,旅游专用公路建设速度加快。西部地区以成都为中心,乌鲁木齐、昆明为枢纽的改扩建机场20余个,改建扩建了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新建那拉提机场与喀纳斯机场,引进了多家航空公司进驻新疆,开辟了16条国际航线,71条国内航线和11条疆内航线。2002年以后未来十年,中国在西部地区规划建设公路15万公里。三峡工程完工。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铁路青藏铁路全长1956公里。新疆开通国内直达旅客列车15次,国际旅客直达列车1次。

(17)2005年,内蒙古旅游企业达到300多家,旅游景区100多处,形成了包头、乌兰察布草原、鄂尔多斯成吉思汗陵园、响沙湾、海拉尔、呼伦贝尔草原、满洲里口岸等一批星级品牌口岸。旅游星级饭店168家,旅行社293家,旅行社资产1.93亿元。新疆旅行社324家,旅游星级饭店277家,优秀旅游城市6座,A级以上景区63个。宁夏的旅游企事业单位达到235个,旅游景区达到98个,一批星级品牌景区开始形成,沙湖、西夏王陵、西部影视城、沙坡头、贺兰山、六盘山、青铜峡市等。旅行社100多家,星级饭店50家。青海国际旅行社达到17家,国内旅行社有158家,建成旅游星级宾馆103.家。2006年,西藏西藏已拥有以布达拉宫为代表的8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2A级旅游景区3个,1A级旅游景区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国家地质公园2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1座。截至2007年,各类旅游企业1212家。其中国际国内旅行社56家,星级饭店(宾馆)88家。旅游汽车公司11家,拥有各种旅游定点车辆2777辆。旅游商贸服务公司4家。

(18)2000年,国家旅游局与云南省政府共同主办的昆明国家旅游节开幕。中国首家中日合资旅行社新纪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宁夏举办了“大漠黄河国际摩托旅游节”、“银川国际摩托旅游节”和一些地方节庆六盘山赏花文化旅游节、石嘴山九九重阳文化旅游节等。国家旅游局与光明日报社联合举办“加快西部旅游开发座谈会”。国家旅游局与新疆联合主办的国内旅游交易会在乌鲁木齐开幕。2001年,昆明国际旅游交易会在云南召开。第八届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在乌鲁木齐举办。第二届中国昆明国际旅游节在昆明召开。云南、甘肃旅游局参加国家旅游局召开的中外合资旅行社座谈会。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办的“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研讨会”。宁夏(沙湖)大漠.黄河国际旅游节召开。2002年宁夏举办了“冰雕艺术节”。中国举办了亚太旅游信息技术会议。第三届昆明国际旅游节在昆明举办。国家旅游局与西藏共同主办“中国民间艺术游—西藏圣地游暨珠峰文化节”。2004年,由国家旅游局和新疆主办“新疆风情万里行—新疆国际旅游节”。2007年,举办了第四届新疆国际旅游节。2009年首次举办“西博会”。

(19)1996年,中国国际酒店设备用品博览会暨第17届全国旅游产品订货会在云南昆明举行。国家旅游局和世界旅游组织先后在西安和新疆召开“丝绸之路”研讨会。第五届桂林山水旅游节。1997年,召开第六节桂林上水旅游节暨桂林广西经贸洽谈展销会。

(20)1999年,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在云南昆明召开。全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在昆明举行。国家旅游局和世界旅游组织林和在昆明举办中国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及市场促销研讨会。1999年生态环境年开幕式在桂林举行,全国旅游工作会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会议在桂林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建局20周年及新疆旅游业发展20年座谈会在乌鲁木齐召开。

1997年,西南六省七方(经济)协调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成都市召开。国家旅游在甘肃兰州召开西北五省(自治区)旅游业“十五”规划思路座谈会。1998年,西南六省区市七方经济协调会第十四次会议在贵阳召开,并共同举办了1998中国西南旅游推介会。国家旅游局和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在昆明共同举办大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工作组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湄公河旅游论坛”。1999年国家旅游局召开中俄边境旅游座谈会,民族地区的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新疆等省区参加了会议。西南八省区(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业“十五”规划思路座谈会在成都举行。北方十省区旅游交易会在太原举办。

(21)以广西的《印象·刘三姐》、云南的《云南映象》等为代表的民族文化旅游产品。

(22)根据西藏自治区旅游局统计资料整理而来。

(23)根据国家旅游局统计公报和个地方旅游局的相关统计资料整理而成。

(24)2002年,胡锦涛批示:国家旅游局要对西藏导游队伍建设给予支持和帮助,可采取援藏的方式进行。2003年开始实施导游援藏。2004年胡锦涛在《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开展导游援藏级旅游人才援藏工作情况的报告》批示:此项工作富有成效。感谢同志们做出的努力。望办好西藏班,为西藏旅游事业发展培养合格人才。

(25)2001年以来,内蒙古旅游业收入占第三产业的增加值的比重已超过11%,云南占到了12%以上,云南的丽江、版纳和香格里拉地区占到了50%以上。2004年新疆旅游收入突破100亿元大关,达到116.56亿元。

(26)云南省旅游业在全国的排名一直位列前7名。2005年,新疆旅游业在全国旅游的综合排名从1997年的第29位跃升为2006年的第19位。

(27)到2000年,依托旅游资源而开展的旅游扶贫工程,已使400多万老少边穷地区的人民脱贫致富。2005年,宁夏接待旅游者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7.74亿元。其中,入境游客8162人次,创汇230万美元。宁夏2005年旅游就业人数2.5万人,间接就业11.25万人。内蒙古旅游直接从业人员3万多人。西藏旅游直接从业人员2.84万人。全区有8717户农牧民参与旅游经营,创造非农就业岗位34870多个,年收入达2.2亿元,人均增加收入6383元。青海全省现有旅游直接从业人员3.1万人,间接从业人员15.5万人。

(28)以上领导视察和讲话属于不完全统计,限于文献掌握程度,不能一一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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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30年旅游发展的表现、经验与趋势_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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