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新道德标准的内容与实践_集体主义论文

新时期新道德标准的内容与实践_集体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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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等单位,于1996年3 月举办“新时期道德建设理论研讨会”。本文是这次研讨会的重点论文之一,主要就新时期道德的新标准这一关键问题,提出了富有创造性的见解,并就实践这一新标准所要解决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切中时弊的论述,读来颇受启发,对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建设,有一定的指导性意义。本刊从今期起,将陆续发表新时期道德建设方面的文章。希望作者们投稿参与讨论。

我国新时期的道德体系,一要适应社会主义深化改革开放的需要,二要适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需要,三要适应世界经济社会日趋共同发展的需要,首先必须确立这种道德体系的新标准。然而,什么是新时期道德标准的主要内容?新时期道德新标准应怎样加以实践?这两大方面是最关键性的。对此进行初步探讨,有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紧迫的现实意义。

新时期道德新标准的内容

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的总和,由一定的经济关系所决定,随着一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这种情况,自然也决定了道德标准的变化,因而产生着适应一定经济关系的道德标准及其主要的内容。纵观中西方道德标准自身历史的变迁及比较其同异,便可看到新时期道德新标准的提出与它们的联系和区别。

一、新时期道德新标准的提出

要弄清新时期道德新标准的相关内容,应对标准和道德标准的问题,中西方道德标准的根本分野,以及新时期道德新标准的正确取向等,进行简要的阐述。

(一)标准和道德标准的界说

所谓标准,是衡量事物的准则。一般地说,传统伦理学把道德标准界定为是进行道德评价的准则。但这一定义范围太窄,未能显示道德标准在道德理论和道德实践中的全部功能。我们认为,道德标准是衡量道德理论是否正确与道德行为是否向善的准则;而且,道德标准与道德原则从根本上说是相一致的。道德标准既包含道德原则,又比道德原则更为宽泛。可以说,道德标准是道德选择的依据,是道德行为的原则,是道德评价的标尺,是道德修养的砝码。

从理论与实践上看,衡量道德变化进退得失的标准有两重性:一是道德的自身伦理标准,二是道德的社会历史标准。

1、道德的自身伦理标准。它以一定的道德体系为坐标, 去衡量人们的行为及社会风气。凡是符合这些标准的人和事,就应肯定;反之则加以否定。由于道德的自身标准是具体的、历史的、可变的,它的变化就是道德进化的轨迹。这种变化,大体有四种表现方式:一是必然的道德标准,即以神之所示或君之所许为标准;二是习俗的道德标准,即以人们的约定俗成为标准;三是自觉的道德标准,即以个人理智和良心的判断为标准;四是上述三者综合为用的标准,因而使道德的自身标准显得具体而多样化。

2、道德的社会历史标准。这是以其对社会发展的意义及功能, 作为衡量道德本身的标准。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时期,都存在着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这些道德有何意义与作用,其标准就是看它对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是否具有指导性,与社会历史的发展趋势是否相统一,同人类文明的进步是否相联系。所以,道德的社会历史标准也决不是空洞的东西,它有着要其真实的历史性、客观性,而且有着自身的表现形式。当人们考察一定的社会道德时,不仅要了解道德的自身伦理标准,而且要把握道德的社会历史标准。只有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对一定的社会道德做出较为合理的评价。持此观点,我们研究一下中西方道德的标准,对于认识新时期道德新标准的提出,会有进一步的结论。

(二)中西方道德标准的分野

植根于不同的经济、政治、文化、宗教和心理习惯等综合的社会基础,派生出中西方整体本位和个体本位的道德标准分野,呈现着中西方道德相异的脉络。

1、以整体为本位的中国道德标准。 中国的道德标准非常强调国家的整体利益。这是由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两个基本条件决定的:其一,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制的存在,构成中国古代社会人际关系的天然形式,维系宗法关系的是稳定的人际关系;其二,在下高度分散的自然经济与在上高度集中的国家政体的互补结合,构成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结构。它始终规定着社会整体与个体之间的特殊关系,使分散的个体无条件地服从以君主为代表的整体,借此维护有序的宗法——家庭的稳定——国家的稳定。统治者最高利益之间的同构性。整体主义的道德标准要求个体绝对服从整体,压抑了人的个性和创造性。但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它可以形成为国家、为民族利益奉献一切的崇高品德,沉积为一种民族大义或利国利民的各种高风亮节。在今天看来,中国传统道德标准的取向,一重整体与全局,二重和谐与协调,三重责任与义务,有利于培养国民的献身精神和维护国家统一、团结和安定的局面。

2、以个体为本位的西方道德标准。 它主张在处理人际关系上突出个性自由和个人权利,保持个人对社会的高度独立性。个体本位道德的理论落脚点,一是人们一切行为是个人的自由意志,人们必须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二是个体大于整体,个体“为自己的目的而不是为别人的目的而生存”。可见,以个体为本位的西方道德标准,强调个体的“自由”进取意识和竞争开拓意识,目的是为追求个体的利益,社会和他人只是“自我价值”实现的条件和手段。正如西方学者尖锐地指出的那样,个人利己主义“是西方社会的癌症”。今天看来,西方的道德标准中,重视个体利益的许多方面可以借鉴,但以个体为本位的根本原则,最终会导致极端的个人利己主义,这是应当坚决抛弃的。

中西方道德标准的粗略比较提醒我们,对新时期道德标准的选择,“西化”和“复古”都需要接受现实的批判和改造。尤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固然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整体主义原则,但要充分肯定个人利益的合理性,努力把社会整体利益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与此同时,还要对新时期道德新标准作一个综合性的界说,才能促进个人和集体、社会和自然,以及它们之间全面地、和谐地发展。

二、新时期道德新标准的要义

对新时期道德新标准作一个综合性的界说,即我们所提出的新时期的道德新标准:一是有利于社会生产力进步发展的尺度;二是有利于自然、社会与人之间和谐发展的尺度;三是有利于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健康发展的尺度;四是有利于主体道德完善发展的尺度;五是有利于道德真善美综合发展的尺度。

(一)有利于社会生产力进步发展的尺度

任何社会的发展,最终都是生产力的发展。一定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总是对一定社会道德的发展与进步起着决定性。一定社会条件下的道德,只有适应由一定社会生产力决定的经济关系的要求,并以自己的善恶标准去论证其经济基础的合理性和正义性,又促进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的发展前进,才有自己存在的理由。这本来是极其明显的道理。但人们在考察一定社会的道德时,并没有把决定该社会道德的生产力标准问题,作为该社会道德的极其重要的标准之一。因此,新时期道德新标准的确定,应当把有利于社会生产力进步发展的尺度,引入道德标准的范围内。这是新标准中最“新”的一条。

把有利于社会生产力进步发展的尺度,引入道德新标准的积极意义在于:

1、恢复了道德标准的根本性。一定社会的生产力, 不仅决定一定社会道德的根本状态,也是决定一定道德标准的根本尺度。离开这个根本尺度,既不可能从根本上判断道德自身的进步与否、道德对一定社会生产力的促进与否,更不可能衡量一种道德理论正确与否、个体或群体的道德行为向善与否。历史上与现实中,关于诸多道德命题和道德行为的不同论争,如果回复到这一根本问题上来加以考察,就能够逐步达成共识。

2、突出了道德标准的科学性。一定社会的道德和道德标准, 不是任人摆布的少女,也不是完全绑在政治战车上的俘虏,它的客观性和由客观性决定的科学性,只有愈来愈靠近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尺度,才能恰当地、充分地释放出来。新时期道德建设中出现的“道德无用论”,以及“道德万能论”的倾向,归根结蒂,是无视道德和道德标准的客观实在性与科学性的表现。唯有遵循生产力标准与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这一客观性和科学性,以新的道德标准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摇旗呐喊,才会强化新时期伦理道德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才会摆正道德在社会生活中应有的位置,显示道德标准的科学性。

3、实现了道德标准的操作性。一定的道德理论或道德行为, 恢复了以一定社会生产力为根本的尺度,意味着以最终的事实判断为依据,以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甚至于可以通过现代科学的手段,逐步进行调控、转换或量化的操作程式来展示,而主要不是以所谓的舆论、习俗、公众的一般看法为准则。这就使道德标准从隐性到显性,从难于操作到可以操作,有利于把道德建设落到实处。因为一定社会、群体或个体道德水平的高低,不应只看其动机,更重要是观其效果。尤其在社会生活中,运用生产力的尺度来衡量主体在国家和人民利益上的善恶功过时,道德标准的操作性就更加明显,更加需要。

新时期道德新标准以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发展为尺度,所表现出来的根本性、科学性和操作性,是紧密相连的。但离开根本性来讲操作性,这种操作性再强也是没有用的;而离开根本性来讲科学性,这种科学性更不存在。同时,生产力标准是社会发展的综合尺度,它不是简单化的金钱标准;同样地,用生产力标准来看新时期的道德新标准,也绝对不是以金钱为主旨。这一点必须明确。因为任何误解都无助于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来正确认识这一个“新”字。

(二)有利于自然、社会与人之间和谐发展的尺度

按照传统的观点,伦理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整体之间道德关系的科学。很显然,这一观点排斥了人和社会与自然之间的道德关系,未能全面地展示伦理学固有的内涵,并在道德标准上留下了遗憾的环节。针对这一状况,新时期道德的新标准,引入自然、社会与人之间和谐发展这一尺度,则拓展了伦理道德关系领域,不但强调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具有伦理道德属性,而且强调人和社会对自然的关系,也具有重要的伦理道德性质。因此,新时期道德的新标准,应以有利于自然、社会与人之间的关系为尺度,才能取得和谐发展的效果。

把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引入道德新标准的重大意义在于:

1、能够改善人们对待自然生态环境的自觉性。特别是近些年来,在我国经济活动过程中,一些人极端片面地追求产值和利润,竭泽而渔式地、杀鸡取卵式地“掠夺”土地、榨取资源,严重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已经引起了自然生态环境的道德抗议和深重的报复。因此,人们不仅要处理好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道德关系,还要处理好人和社会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道德关系,从而改善了人们的自觉性。

2、能够提高人们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性。协调即和谐、合理、配合、互补、统一等状态的总和。它既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普遍现象,也是自然界物质运动形态之一。只了解前面一种协调,还不是协调的全部;忘记了、轻视了后面的一种协调,前面的一种协调便会失去自然界的依托和赖以生存的自然物质条件;只有把后面的一种协调和前面的一种协调,看成是缺一不可的、相互促进的过程,并和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协调一样,用内在的道德要求和道德标准来加以约束,人和社会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性才会得到真正的提高。

3、能够保证人们与自然生态环境的一致性。 人们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自觉性的改善,维系自然生态环境协调性的提高,一方面减少和避免自然生态环境自身的危机,另方面也减少和避免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危机,以及自然生态环境与它们之间的危机,从而保证了生态平衡的发展、生态利益的一致。这就要求人类利用自然资源的目的手段和行为结果,都必须具有合理意义和道德的取向。可以说,一个国家的自然生态环境状况,是这个民族道德完缺兴衰之镜。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升华人和社会与自然共生共长的、和谐一致的、高尚的道德境界。

当然,新时期道德新标准引入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尺度,绝对不是以此来代替人和社会的道德关系,也不意味着这种关系的丝毫削弱与淡化,只是限于篇幅的关系,着重讲这个“新”的视角罢了。

(三)有利于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健康发展的尺度

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学,一般都强调集体主义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与核心,这是对的。近些年来,党中央反复强调,要在全国人民中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这更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和深远的战略眼光。也因此,有必要理顺马克思主义伦理道德的本质核心与党中央反复强调的“三个主义”之间的关系,并从其中抽象出新时期道德新标准之一,即有利于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健康发展的尺度,以推动道德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三个方面的逐级递进。

在道德新标准中强调“三个主义”逐级递进地健康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高扬了爱国主义的全民性。 爱国主义是民族和国家在历史发展的长过程中,积累形成的一种文化传统,也是一种道德规范,即爱国的心理情感外化而形成的道德目标和行为准则。由于爱国主义存在于广泛的民众之中,能够成为团结中华全民的旗帜。高扬这面旗帜,所有爱国的炎黄子孙等,都会在同源、同种、同文的基础上,聚合成强大的传统道德力量。为此,新时期道德新标准中,突出爱国主义传统道德的全民性,并与社会主义的具体实践及共同理想紧密结合起来,这就是振兴中华、雄踞21世纪的一种伟大的精神动力。

2、坚持了集体主义的合理性。 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的道德的核心或本质,也是合乎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体系。社会主义的实质就是集体主义的实践,它要创建的,无非是一种“集体”,即“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的集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2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不应放弃这样的集 体主义原则,还应更加强化这样的集体主义原则。因为这样的原则既是集体性与个体性的有机统一,又是爱国主义情感的跃升,表明了它作为新时期道德新标准的天然合理性。

3、导引了社会主义的先进性。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 最终都要落实于推进社会主义的发展。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崭新的、先进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形态,是更高阶段、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文明创造过程。在当代中国大陆,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就是要热爱社会主义的中国,发展社会主义的集体,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道德责任。

因此,道德及道德标准的全民性、合理性和先进性,不是绝对地孤立而存在,而是在新时期一定的条件下融为一体。这就是说,新时期道德新标准以此为主要的内容,基本上理顺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三者的关系,也就基本上理顺了马克思主义伦理道德的核心本质与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关系,从而把我国的道德建设引向新的阶段,促进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三位一体的健康发展。

(四)有利于主体道德完善发展的尺度

一定社会的道德标准,要对一定社会的道德主体具有导向的作用,要为该主体提供该社会的价值观的指引,使其确立向善的人生目标和向善的奋斗途径,促进主体的道德不断完善发展。新时期的道德新标准,在完善发展主体道德的尺度上,对传统既有所取,也有所舍,更有新的内容。这种取舍与创新,是主体道德完善发展的基本目标和基本途径。

在道德新标准中强调主体道德完善发展的重要意义是:

1、指明了主体道德逐步完善发展的继承性。 道德上的逐步完善发展,是主体逐步完善发展的重要内容。只有具备必要道德修养的人,才有扮演特定社会角色的资格,不断完善发展自己的道德素质,为社会所接纳,所服务。而主体道德的修养,应对古今中外道德传统进行批判地继承,才能有所取,有所舍。因此,在批判地继承过程中,在取舍的复杂过程中,坚持有利于主体道德逐步完善发展的尺度,是题中应有之义。

2、关照了主体道德逐步完善发展的创新性。 任何主体道德的逐步完善与发展,仅对传统道德的批判地继承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以此为基础,投身日常的生产、生活实践之中,不断探索,不断锤炼,不断创造出新的道德素质,以合乎时代的要求和自身的进步。当然,这种探索创新,必须坚持有利于主体道德逐步完善发展的尺度,而不是抛弃这种尺度,随心所欲地乱来。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的过程中,主体道德逐步完善发展的创新性必须得到高度的重视,但要加强正确的引导。

3、注重了主体道德逐步完善发展的内化性。不管是批判继承, 还是创新,都要由主体进行内化过程,才能把外在的东西变为自己的道德营养,并逐步完善发展主体的道德素质。对主体道德的宣传如果只强调社会的约束力、义务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而无视道德与个人生存、个人完善、个人发展的必然性联系,便难于内化为个人的道德素质。因此,内化性是人所特有的、健全人格的高级需要,是主体自我完善和自我价值实现的主要方式。

前述主体道德逐步完善发展的继承性、创新性和内化性,三者的有机统一是新时期道德新标准的要求,它避免了只讲继承性或创新性的片面性,强调了道德内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就是“新”之所在。

(五)有利于道德真善美综合发展的尺度

社会主义的道德建设,最终要引导人们追求真善美综合发展的境界。因此,新时期的道德新标准,必须体现真善美综合发展的实质要求。

引入这一道德新标准的重要意义是:

1、展示了道德真善美综合发展要求的理想性。 道德真善美综合发展的基础是“真”,只有达到对真理的获取和信仰,才能真正获得善的认识和追求,确定美的要求和向往;道德真善美综合发展的核心是“善”,只有以向善为前提才有美,才有真的落脚点;道德真善美综合发展的结果是“美”,美是真的,才能符合大众利益,美是善的,才能做到扬善抑恶。这些,体现了新时期道德新标准的理想性。

2、强调了道德真善美综合发展过程的破立性。 新时期道德新标准所体现的理想性,内容极其丰富多采。因其理想的丰富多采,才能令人孜孜奋斗,历久不衰。在新时期,从要“立”的角度来说,道德真善美的发展是我们追求的最终目标,自有许许多多东西要综合起来加以建设。这方面的内容丰富、多采、复杂,不断地扩展这方面的内容是大有可为的;从要“破”的角度来看,社会上假恶丑的现象也十分严重,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扫除这些现象,要做的事情实在很多。我们的原则是注意“立”与“破”的辩证统一。只强调“破”而不“立”,或“立”而不“破”,都不是正确的态度,不可能将新时期的道德建设好。

3、抓住了道德真善美综合发展方位的时代性。 我国的社会主义已进入初级阶段,正处于世界和平发展的伟大时代。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已具备了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比新中国建立前有了今非昔比的进展。这是道德建设的基础与前提。同时,世界和平发展的机遇与可能,对于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新时期的道德建设,也提供了比冷战时代更加有利的世界氛围,提供了全球文化道德交流融合的世界环境。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放弃道德真善美综合发展的理想与追求,也没有任何理由害怕在道德真善美综合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与干扰。

道德真善美综合发展要求的理想性、过程的破立性和方位的时代性,说明我们坚持新的道德标准,建设新时期道德,是理想与现实相结合,理想与实践相结合,理想与时代相结合。这也是新标准的“新”之所系。

新时期道德新标准的实践

新时期道德新标准的提出,不仅仅是为了寻求学术上、理论上的“新”,更重要的,是为了回应新时期社会生活实践的召唤,充分发挥道德的独特功能,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综合素质,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基于此,我们在提出新时期道德新标准的基础上,还必须探讨实践和运用这一新标准的有关问题。

一、实践道德新标准的基本思路

在实践中把握新时期的道德新标准,可以有许多思路,但最为基本的思路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把握根本方向,促进“三个发展”

这是指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道德自身的发展。把握这三个发展方向是最根本的。

1、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指整个国民经济可以持续不断地稳定增长。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这是实践新时期道德新标准十分重要的问题。我国经济是否可持续地稳定增长,决定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这种社会生产力对我国的道德建设来说,是决定的因素,但由前者决定的后者,对这种生产力的促进作用却不能低估。我们运用新时期的道德新标准来思考问题时,必须尽最大努力发挥它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促进作用,从而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强固,维系国民经济可持续不断地稳定增长的势头。同时,实践新时期的道德新标准,应当努力适应经济关系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正向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粗放型增长方式正向着集约型方式转轨。这种情况,必然会给道德建设带来许多机会与挑战。只有用新时期的道德标准为尺度,才能使符合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新道德前进、成长和发扬光大,才能使阻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陈旧的、落后的道德,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而不是颠倒过来。也因此,我们在新时期的道德新标准中的第一条,便强调了要以促进社会生产力进步发展为尺度,为根本方向。

2、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是指社会在物质文明得到不断发展的同时,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法制文明、生态文明、人种文明等同样要得到平衡发展。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这是实践新时期道德新标准所十分关键的问题。生产力标准虽然是道德发展的决定性尺度,但不是唯一尺度。邓小平同志曾经尖锐地指出,社会风气如果继续坏下去,经济搞成功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因为沦为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那就不叫“社会主义”。西方发达国家在其发展初期,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现在不得不寻求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道路,但已病入膏肓,费尽心机也难以医治其顽症。所以,实践新时期的道德新标准,发挥道德对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积极作用,同时抑制其负面影响,事关大局和全局,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为此,一要坚定不移地促进精神文明建设。道德自身隶属于精神文明范畴,但它与精神文明系统的思想、文化、审美建设等均存在互动关系,应辩证地处理好这些关系。二要坚定不移地加强民主法制建设。道德新标准作为政治法律标准的前提和基础,应该为民主法制建设提供明确的导向。三要严肃认真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本身是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四是努力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人是人类社会的主体。无论是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还是自然生态发展等等,最终都是为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服务的。道德标准的确立和实践,毫无疑问必须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根本方向。

3、促进道德自身的发展。道德固然与经济可持续发展、 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等关系密切,但是,它自身具有相对独立性。无视这种相对独立性的存在,道德失去了自身的独立品质,世界上就看不到真正的道德领域。所以,我们在新时期道德新标准的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条中,已重点突出地作了论述。实践新时期的道德新标准,必须以促进道德自身的健康完善和综合发展为主攻方向。一要促进伦理道德学术理论研究的深入。中央领导同志最近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要学一点伦理学。看来,伦理学学术理论研究现在有着良好的发展机遇,特别是政治道德学、职业道德学,呼声更高。二要促进道德实践活动的深化。在运用道德新标准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把它融汇到公德、职业道德、学生品德、家庭伦理道德等等方面的建设之中,使抽象的标准具体化,并把握住这些建设的根本方向。

(二)把握根本途径,拓展“三大通道”

我们认为,实践新时期道德新标准的途径,是拓展道德修养、道德教化、道德监督这三大通道。

1、拓展道德修养通道。道德修养是依据一定社会道德要求, 道德个体所进行的自我磨练和自我改造。中国古代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伦理学说,把“修身”摆在首要位置。刘少奇同志也专门撰写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的名著。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经济迅速发展,但恩格斯所说的“庸俗的贪欲、粗暴的情欲、卑下的物欲、对公共财产的自私自利的掠夺”与“偷窃、暴力、欺诈、背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94页)等道德沦丧现象, 已在不同程度上蔓延。这就表明,在当代中国,道德修养比以前更为紧迫,更为重要。拓展道德修养通道,一是要重视“学”。要引导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伦理学,掌握道德规范,理解道德标准。二是要重视“思”。要提倡“吾日三省吾身”、“闭门思过”。当然,自省、思过都必须以国家、民族、集体利益为准绳、与社会实践相联系。三是要重视“行”。“学”与“思”都是为“行”服务的。当今固然要“学”、要“思”,但重点在于“行”,关键在于“行”,一切在于“行”。

2、拓展道德教化通道。道德教化是对社会成员的道德信念、 道德行为、道德习惯的培养和塑造。道德教化不仅是中国道德建设的传统方法,而且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独特优势。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最大失误是教育。所以,在现阶段,强化道德教化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拓展道德教化通道,一是要充实教化内容。完整的道德教化,应该包括思想教育、政治教育、劳动教育、法纪教育、智育、美育、体育等方面。二是要丰富教化形式。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灌输式的伦理学课堂教学形式,而应该拓展爱国主义基地教育、文体活动教育、创建文明社区、文明路段、文明单位、文明户等有效形式。

3、拓展道德监督通道。 道德监督主要是通过道德评价对主体的行为作出善恶价值判断,并把这种价值判断反馈给行为者本人,激发主体的荣辱感和道德良心。道德监督在中国历史上也是一种有效的道德建设方法,但西方国家特别是日本,亚洲“四小龙”等国家和地区,这方面的经验更为突出。现代社会已由纯粹的伦理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型,道德法制化是世界各国道德发展的一种总趋势。所以,当代中国强化道德监督,意义尤为重大。拓展道德监督通道,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新时期的道德新标准,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化为一系列量化标准,包括各种制度在内,都要有量化的依据和具体的制度。二是要健全监督机制。要健全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设置行业监督机构,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的社会监督功能。三是形成赏罚机制。既要有物质赏罚,也要有精神赏罚;既要鼓励先进,也要引导后进。

(三)把握根本策略,实现“三个结合”

我们认为,运用新时期道德新标准的根本策略,是实现重点突破与统筹兼顾、积极热情与循序渐进、依靠群众与加强领导这三个结合。

1、重点突破与统筹兼顾相结合。坚持重点论与两点论的统一, 是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实践新时期的道德新标准,一是要抓住重点。学术理论研究的重点,应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际工作的重点,应该是“抓两头”,即抓住正反典型,引导人们明辨是非。二是要讲究系统性。道德新标准的实践不是一项孤立的工程,必须由社会系统各个方面统筹布局,统筹规划,齐心协力,共同配合,并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相一致。

2、积极热情与循序渐进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实践新时期的道德新标准,一是要解放思想,积极热情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由于新标准中有不少内容与传统观念相左,其实践过程可能会阻力重重,必须有敢试、敢闯和敢冒的开拓进取精神。二是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地稳步推行。开拓进取不等于脱离实际。我们必须认识到,当代中国公民,由于其年龄、性别、民族、文化程度、生活阅历、社会地位、政治面貌、职业分工、居住处所等各不相同,在对新标准的认识和理解上,也必然存在参差不齐的状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注意层次性、针对性、渐进性和阶段性,不能急于求成。新标准作为一种最终目标,是全体公民都应该达到的。但是,达到目标的形式和途径,不可能整齐划一,达到目标的时间要求,也不可能没有先后快慢。总之,要分别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3、依靠群众与加强领导相结合。 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观点,但群众必须由精英人物组织和领导才能达到既定目标,也同样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因此,实践新时期的道德新标准,一是要依靠群众。道德新标准的实践是全体公民都必须积极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依靠群众独立自主地去践行,而不是靠他人强力的压迫与推挤。在强调自主性原则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如此。为了充分调动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应该多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群众,建立健全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新机制。二是加强领导。当然,依靠群众不等于对实践道德新标准的工作可以置之不理,放任自流。相反,我们应该加强领导,积极引导。要这样做,最为关键的,就是领导要高度重视并以身作则,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宣传思想战线骨干队伍的导控职能。如新加坡抓道德建设的人民协会和职工总会的负责人,便分别由政府正副总理出任。我们应该借鉴这类经验。

二、实践道德新标准的注意事项

在实践中运用新时期的道德新标准,要注意分析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认为,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认真引起注意:

(一)运用新标准进行道德认识,必须反对“决定论”、“无用论”、“代价论”

所谓道德认识,广义地说,是指对道德问题的观点和看法;狭义地说,仅指根据道德标准,对道德本身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我们在此取其狭义。运用新标准进行道德认识,现阶段要破除认识上的三种错误。

1、“决定论”。这种观点认为,古往今来, 道德从来就处于高于一切、支配一切的地位。道德决定社会历史的发展,并不因是否搞市场经济而有所变异。道德“决定论”的根本错误,在于颠倒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之间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否定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作用。事实上,无论是在古代社会,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都不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因素。如古希腊柏拉图脱离现实物质生活营建的,以道德为核心的“理想国”,不过是一枕黄梁;近代社会的圣西门、傅立叶、欧文及费尔巴哈等人,都曾力图通过“人类之爱”的道德说教来消化对立,克服不平等,但都未曾如愿以偿;现代社会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它具有比封建社会更发达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新教伦理或新儒家学说,并非决定的因素。

2、“无用论”。这种观点与“决定论”截然相反, 表现为通过强调非道德因素的作用来否认道德的作用,或通过强调道德的消极因素来否认道德的积极作用。道德“无用论”的根本错误,在于忽视了道德作为一种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不仅被其经济基础所决定,而且对其经济基础乃至生产力都有一定的反作用:当它与经济基础和生产力相适应时,起积极作用;不相适应时,则起消极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讲究道德,公平地竞争,会促进生产力发展与经济增长;不讲道德,不择手段地竞争,只会破坏经济运行秩序,把社会推上畸形发展的轨道。可见,道德不仅有用,而且有双向作用。片面强调其消极面,而且不积极地改造它,使之转化为积极面,或从根本上忽视其积极面的存在,必然不利于道德功能的发挥,必然会得出非科学的结论。

3、“代价论”。这种观点既不认为道德是决定因素, 也不认为道德无用,而是把道德建设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视为向市场经济转轨、发展生产力的不可避免的代价。“代价论”的根本错误,在于把经济发展与道德发展截然对立起来,忽视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经济发展与道德发展辨证统一的可能性。事实上,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实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基本方针,完全可以实现经济发展和道德进步的比翼齐飞。如新加坡,在这方面就卓有成效。我们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国家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应该比新加坡搞得更好。所以,发展经济绝不能以牺牲道德为代价。

(二)运用新标准进行道德评价,必须矫正“滑坡论”、“唯新论”、“无关论”

所谓道德评价,是指人们根据一定的道德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等形式,对他人和自己的行为进行善恶判断,以表明褒贬态度的道德活动。我们认为,运用新标准进行道德评价,现阶段要矫正三种片面认识:

1、“滑坡论”。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认为, 实行市场取向的改革以来,经济确实是发展了,但道德状况却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正在走下坡路。这种观点无疑是片面的。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趋势来看,经济在不断发展,道德也在不断进步,二者从根本上讲是统一的。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作为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和观念上层建筑,必然是其经济基础的反映。即使是资本主义社会,道德除了有滑坡的一面外,总体上还是比封建社会有历史的进步。更何况,我们是处于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笼统地说道德滑坡,实际上是在用传统的道德标准评判发展变化了的现实,否定了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新道德的必然性、进步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当然,就局部而言,现实生活中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腐败现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非道德现象。这些现象是在新旧体制交替、道德新机制等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出现的。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道德新机制等的确立和运作,这些现象当可逐步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

2、“唯新论”。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认为, 一切新生事物都具有道德进步的意义,而一切旧事物都应该让位于新事物。这种观点无疑是片面的。对道德现象以新旧论短长,其出发点或许是善良的,但却有意或无意地陷入了形而上学的误区。因为它割断了道德发展的继承性。新道德不会在一刹那间从天而降,而是在对旧道德的继承、发展和修正中逐步成长起来的。同时,它也违背了事物评价的全面性。根据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无论是旧事物还是新事物,都有利有弊。旧事物中有腐朽的东西,也有仍然适应时代要求、极具生命力、需要发扬光大的东西;新事物中有神奇的东西,但也有些东西,是由“腐朽”转世投胎或改头换面而来的,这些东西就可能不具有道德的进步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同志看不透善者恶者均可利用的“观念更新”及其二重性,把一些本来不是新事物,并在中国早已灭绝的东西,又当作新事物捡起来,给予大张旗鼓的宣传;或者在某些新事物发展态势尚不明朗的情况下,就匆匆忙忙地给予肯定的评价,都有可能失之偏颇。

3、“无关论”。持这种观点的同志, 既不认为市场经济的出现使道德滑坡,也不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切新事物都是道德进步行为,而是认为,道德发展在根本上与经济改革无关,“市场经济创造不出新道德”,道德也不可能促进或妨碍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观点的要害,仍然是把经济发展与道德发展相互割裂,无视它们之间的辩证统一性。事实上,经济体制转变是一种伟大的社会变革。在社会巨变中,“生产者也改变着,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94页); 而新的观念包括新的道德观念等一旦形成,如沉睡的主体意识的觉醒,压抑的人性个性的解放,开拓进取雄风的锻造等等,又必然反过来,使道德主体如火山般地喷发出进行经济社会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割裂经济发展与道德发展的联系,更难以对道德现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运用新标准进行道德选择,必须防止“回归论”、“西化论”、“自然论”

所谓道德选择,是指同时存在几种行为方案时,人们根据一定的道德标准,确定采取何种行为方案以实现自身的道德目的过程,或是指人们选择自身的道德行为的活动。我们认为,运用新标准进行道德选择,现阶段应防止三种模糊认识:

1、“回归论”。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认为, 传统的儒家学说既是中国长治久安的国宝,也是亚洲“四小龙”腾飞的关键,所以,现阶段的道德选择除了回归儒教,别无他途。“回归论”与“滑坡论”相似,是以后馈思维见长,背离了道德选择的时代性。在中国历史上,儒家学说确曾发挥过非常的德治功能,但它并非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时代在变化,其功能也会变化。如蒋介石统治时期,也曾搬出儒家学说,但最终未能逃脱失败的命运。“四小龙”的成功确有儒学的功劳,但这种功劳,是在西方科学技术等诸多重要因素的紧密配合下取得的,并非儒家学说孤军奋战的结果;何况,立功的新儒家学说既融合了时代精神,也融合了所在国的民族精神,与历史上的儒家学说有很多的区别。所以,我们虽然可以吸取传统儒家学说的精华内容进行道德选择,但不能把传统儒家学说推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而排斥西方新教伦理中的合理因素,特别是绝对不能否定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在道德选择中的指导地位。

2、“西化论”。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认为,传统的儒家学说, 早在“五四”时期就开始受批判,是封建主义的东西,不灵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被“四人帮”扭曲过,社会主义、集体主义、雷锋精神、大公无私品格等,也成了过时的东西。所以,现阶段的道德选择,除了全盘西化,没有别的出路。“西化论”的错误是非常明显的。我们知道,传统的儒家学说中,仍有不少合理因素是值得今人继承并发扬光大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虽被极左的东西扭曲过,但经改革开放十多年的拨乱反正,它不仅逐步恢复了本来面目,而且获得了许多新的发展,仍具有极其强大的生命力。讲到西方新教伦理,其中固然有诸多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因素,值得我们认真地吸收借鉴,但是,搞全盘西化,必然导致资本主义伦理精神的自由泛滥。这不仅脱离我们的国情,也会改变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属性。所以,这条路过去行不通,现在乃至将来都是行不通的。

3、“自然论”。持这种观点的同志主张任其自然, 以不选择为自己的选择。这种观点存在的思想根源是,既然经济发展是起决定作用的,那么,经济上去了,道德也会自然而然地上去。这种观点的偏颇之处,在于陷入了机械决定论的泥坑,忽视了道德发展的相对独立性。在我国沿海地区,经济确实十分发达,但“贪”、“假”、“偷”、“黑”、“毒”、“赌”、“黄”等社会问题,还相当严重,并不因经济上去了,这些东西就自然而然地消失了。实践证明,如果不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基本方针,很容易导致社会畸形发展,并形成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

总而言之,新时期道德新标准的内容与实践,涉及的理论问题与实际问题,还有许多一时不易于弄清楚的盲点。我们的前述看法也难免有误。这些,都有待学术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的紧密结合,在今后的长期探索中不断研究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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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新道德标准的内容与实践_集体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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