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制企业审计要点的探讨_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论文

对改制企业审计要点的探讨_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论文

改制企业审计重点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重点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根据笔者对企业改制情况的了解,发现普遍存在一些问题,诸如程序不规范,资产处置不合理,产权划分不清晰,责权不明确等,由此造成国有资产隐性流失和显性流失问题严重。本文对改制企业的审计重点和需注意的的问题进行阐述。

一、改制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国审计工作近几年发展取得一定成绩,已经从查错纠弊为主的单纯审计逐步转变到以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企业审计;已经做到以企业的会计报表为总揽,以资本运动的轨迹为主线,以企业集团总部为龙头,重点审计评价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重大经济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危害、资产质量状况,同时对企业领导人员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的情况作出评价。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企业普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会计信息失真、资产质量不高的问题。二是决策失误等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严重。如某公司因对外提供担保、借款和投资,导致国有资产损失9.84亿元。某研究院违规对外出借巨额资金、提供贷款担保等,使2.8亿元国有资产难以收回。三是企业内部控制薄弱,财务管理混乱。违规挪用资产、处置回收资金为职工谋利或公款私存,造成回收资金损失;对抵债资产管理不严,大量资金账外存放或违规自用。如某集团公司下属一研究院财务人员,1994年以来累计挪用公款1.6亿元,其中1840万元难以收回。四是违规低价处置不良资产。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的现象,致使部分资产被低价处置,造成国有资产不同程度的流失。一些企业在剥离资产过程中,审查把关不严,致使一些不符合剥离条件资产被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

二、改制企业审计需注意的几个重点

(一)改制前企业审计的重点

改制企业审计的重点之一是对改制前的资产处置情况、程序进行审计。主要表现在低估或“漏估”资产,突击报支费用,虚构债务,核销资产,买通中介机构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等,归根结底是千方百计减少企业净资产。因此要重点注意以下几方面:

1.审查改制方案是否按程序审批。国企改制方案需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实施。审计时,对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事项的,应审查其是否预先报经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是否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审批;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应审查其是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2.账外经营的结余资金是否并入大账,注意有无违规处理账外资金的情况。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一些单位通过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等手段,将资金套出,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进行体外循环。体外循环资金的隐蔽性,必然有利于改制企业隐瞒资金。审计时应将近两年的财务收支作为重点,彻查体外循环的资金和小金库。

3.改制前债务是否虚列,或将不需要支付的债务转作收入问题。主要检查应付款的发生时间及发生原因,在与对方核对的基础上,确认债务的性质,对于无需支付的债务应增加企业净资产。

4.费用列支、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处理的原则:一贯性和权责发生制。企业在准备改制前往往为了部分利益主体的利益,突击处理费用,核销部分债务。因此审计时要重点关注此问题,看费用列支金额、项目是否异常,对大额的费用要追踪审计。形成固定资产的要按照规定作为固定资产处理,未作评估的应视同隐匿公有资产;对符合核销的债务,应按照账销案存的原则,将收回的资金上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核销或未核销到户的债权,应调增净资产。

5.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否如实入账,账表、账证、账实是否一致。看有无隐藏收入,或将应入账的收入变换成经营者的股金入账问题。可通过与往年同期收入、企业购销合同的对比分析,或核对银行存款、企业销货发票的入账的情况,或到主要购货单位核对销货和结算情况。

6.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是否真实,诸如所列事项、固定资产计价方法是否符合审计法规和会计原则,有无多列或少列审计事项,改变审计原则,擅自套用已经变化或未经批准的计价方法评估资产等问题。以前年度在费用中报支或已提足折旧,账面未反映的固定资产,如以成本价入账的房产,应该重新委托中介机构以市场价进行评估。

(二)企业改制过程中审计的关键点

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最大问题是资产问题,企业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改变原来的会计处理、违规处理一些事项,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获取非法的利益,为了以貌似合规的形式获得不应得的资产,满足部分利益集团的需要。所以应从以下方面入手,做好审计工作。

1.审查改制企业资产评估是否完备、充分,评估过程是否合法、有效。检查资产占有单位是否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委托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审查立项报告是否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立项。查看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是否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2.审查改制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是否真实、公平、科学。国有资产的转让、转换或出售应该符合真实、公平、科学的原则,坚决反对坐收坐支、挪用国有资产收益的现象。国有资产收益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抽逃资金,虚列债权债务,编制假账或私设账外账,有无假借各种名义私分、挪用公款以及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补贴、实物。有无忽视无形资产价值,导致国有资产隐性流失等问题。

3.审查改制企业被剥离的资产有无产权主体不明和关系不清。被剥离资产应明确产权管理主体和产权管理体制,明确其与改制企业的经济关系。对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要查明是否组成独立核算单位,自负盈亏;若交给改制后的企业使用,要查明是否采取了租赁等有偿方式;对于剥离的经营性资产,要查明是否存在无偿占用原企业资金作为改制后企业的流动资金,是否存在将原企业的存货作为改制后企业的商品进行销售,占用回笼商品款;对于剥离的职工住房,审查是否严格按房改政策进行了处理。

4.审查改制企业有无不合理分配现象。一是审查改制企业有无人为低估国有资产或无偿量化分配给个人;二是审查改制企业是否存在较大的账外资产;三是审查改制企业有无逃废银行债务、抽逃资金、制造假账、私分和挪用公款以及突击花钱或滥发奖金、补贴实物等。

5.审查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是否自卖自买国有产权。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审计时,重点审查向本企业经济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方案的制定,是否由直接持有该企业国有产权的单位负责或由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查经营管理者是否参与了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

三、审计业务自身需注意的问题

(一)要贯彻系统化和信息化的思想,提高审计效果和效率。审计人员根据被审计企业的特点,制订详细的审计计划,借助计算机审计的效率优势,将降低审计风险水平,提高效益和效率。

(二)建立监督复核制度,注重实质性复核。对审计过程实施中各阶段工作进度进行“倒计时”控制,并提醒和督办。着重复核问题的事实是否清楚,审计证据是否具有客观性、合法性、相关性和充分性,并对查出问题定性的准确性和处理的适当性进行把关。要更加注重对审计质量的实质性复核,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事实及定性处理的控制,力求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从而也实现对审计人员的监督,为审计质量提供保证。

(三)开展强化审计和自查制度。对审计项目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对问题成因进行认真分析,对相关问题的责任人进行通报,要求积极整改、举一反三。及时开展自查,对正在实施业务的取证材料、工作底稿和其他审计证据中的不规范问题进行纠正,对有的要素不完整的审计取证材料重新补充取证,把基础复核工作做得扎实有效,把审计质量的基础性问题解决在审计过程中,从而规避审计风险。

(四)健全完善制度,建立质量控制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审计署6号令实施以来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经验和教训,结合审计法修订以后审计机关审计职责的变化,按照审计署法制司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中对做好质量控制工作的具体要求,建立起规范实用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长效机制。

(五)审计业务的领导或主任审计师应加大对重点环节、重大问题的控制。从审前调查开始,就应关注项目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出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进驻改制企业后,更要抓住方案中的重大问题不放,必要时到审计组指导,召开点评会并现场解决审计实施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在现场实施进入关键阶段后,要对质量把关。

标签:;  ;  ;  ;  ;  ;  ;  ;  ;  ;  

对改制企业审计要点的探讨_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