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年计划”经验教训总结--访中国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国光_五年计划论文

中国“五年计划”经验教训总结--访中国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国光_五年计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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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光是当代中国最有影响的经济学家之一,他的开创性贡献主要集中于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宏观经济管理、中国经济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他是我国经济学界承上启下的重要人物,他的许多经济观点既突破了前辈经济学家,又对后来者产生了重大影响。刘国光一直坚持市场经济的改革取向。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针对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他率先提出,国民经济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实现两个根本转变,即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和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在1998年外需下滑、国内消费市场持续疲软的情况下,他又率先提出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这成为上世纪末以来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进入新世纪以来,刘国光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若干重大问题提出了真知灼见。在今年“两会”期间,也就是在“十一五”规划纲要讨论通过之际,由他主编的《中国十个五年计划研究报告》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受到了广泛的关注。本刊就这个研究报告中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刘国光教授。

记者:刘教授,您好。最近,您主编的《中国十个五年计划研究报告》一书出版后,在今年“两会”期间受到很大的关注,产生了重大影响?那么,编写这部研究报告有何意义?

刘国光:为了更好落实“十一五”规划,回头看看50多年来十个“五年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是非常必要的。邓小平同志曾多次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社会主义可以用,资本主义也可以用。根据小平同志这一思想,我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要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同时也需要计划调节,需要国家宏观调控,以纠正市场的不足。宏观调控要有前瞻性、预见性,这也是一定意义上的计划性。今天,我们将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称谓“规划”,“规划”也是计划,是具有指导性、战略性、长远性的计划。在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目标下,进一步研究探索国家宏观调控的方式和力度,仍然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从上个世纪50年代初期制定与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至今,我国在半个多世纪中已经制定和实施了十个五年计划。认真回顾和总结制定五年计划以及实施国民经济宏观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对于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体制,是一件意义重大的工作。

记者:回顾过去50多年来的十个五年计划,我们不难发现,这10个五年计划中前5个制定和实施于计划经济时期,后5个制定和实施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那么,计划经济时期的5个“五年计划”有什么特点?

刘国光:从上个世纪50年代初开始,我国学习和实施了前苏联的计划经济制度。计划部门在拟订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监测和调节国民经济运行,搞好经济总量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安排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也担负和执行了大量行政审批职能和微观管理事务。计划经济发挥了集中全国力量办工业的作用;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初步建立了国民经济的工业体系,在历史上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其中的失误也层出不穷,做了不少“无用功”。正如《中国十个五年计划研究报告》中所归纳的那样,计划经济时期的五年计划,它们的制定和实施有以下几个特点:

其一,五分之四的“五年计划”未曾面世。从1953年到1980年,我国实施了五个五年计划,中间夹了1963—1965年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其中,除1953—1957年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外,其余四个五年计划均未曾正式公布。

其二,决策的科学化难度大。首先,信息制约带来了盲目性。信息的不准确、不全、不及时甚至扭曲,常常成为历次计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焦点问题。由于数据不准确,即使拍了板,也经不住推敲和各种变化的要求。加之经济生活的丰富多彩、瞬息万变,希望经济信息能够及时地包罗万象,这在20世纪的资讯条件下只能是美好的空想。这也成了计划工作的最大障碍。其次,决策的形成与修订缺乏广泛参与的民主机制。第三,经济建设计划服从于政治斗争和意识形态工作,使科学决策受到干扰。第四,需求和供给的可能割裂、投入与产出分家。第五,五年计划完成情况估价不准确。由于指标多变,计划完成评估的标准不明,致使计划的总结往往难以准确。

其三,计划实施形式趋于单一。1952年11月国家计委成立时,面对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国家计委实施了多种形式的计划管理制度。但是,1958年以后,随着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农村经济中的指令性计划管理不断加强,管理形式趋于单一,农民的自主决策和农产品的自由交换微乎其微。当经济发展受挫之后,在1961—1964年的调整阶段,市场与自由贸易的作用一度得以发挥,适应了市场松动和改进计划工作的要求,国家计委一度重新提出计划管理的多元性。这种多元性主要包括:指令性的、指导性的和参考性的计划相结合;对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计划要有所区别,对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和事业实行直接计划,对集体所有制的农业和手工业实行间接计划。国家对农村公社只下达农产品的收购计划,并对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业生产指标提出参考性的安排意见。手工业的供产销计划,中央只管少数同国计民生有关的重要产品,其他产品均归地方管理。对于手工业生产单位生产的小商品和农村人民公社、农民个人生产的土副产品,应当在商业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运用价值法则,通过供销合同和集市贸易来促进生产、活跃交流,保证全国生产和消费的需要。但是,国民经济刚刚恢复,上述改进的方式尚未实施,就进入了“文化大革命”时期。不仅农民没有了经营的自主权,“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中的生产队也失去了自主权。1966年以后,计划实施形式更单一化了:间接计划与直接计划、指导性计划与指令性计划已没有什么区别了。这种情况直到1978年以后才得到明显改变。

其四,微观管死与宏观多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与宏观多变并行的是企业被管得很死,没有自我更新改造的能力。20世纪50年代,我国经济的所有制成分逐渐形成单一公有制,计划成为资源配置的惟一因素。为了集中财力、物力完成重点项目建设,企业的投资权限受到严格的限制,特别是国营企业的自主权微乎其微。

其五,以“条”、“块”为特征的整体与局部分割。中央各部门(简称为“条”)与地方(简称为“块”)之间的条块分割,既是当时经济体制的重要特征,也是制定和实施五年计划过程中各类矛盾的一个焦点,反映在诸多方面。

其六,重基建轻技改。为了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和工业体系,分配基本建设投资是计划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然而,技术改造问题也是资源配置中不可忽视的方面,不仅原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工作不应忽视,而且随着新建企业的大批投产,技术进步和设备更新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但是,由于投资软约束、甚至无风险,地方与部门追加基建投资对计委压力很大,使计委不得不将有限资金不断向基本建设追加;同时,企业缺乏市场竞争的压力和追逐利润的激励,技术进步、更新改造的动力不足,从而加重了“一头重、一头轻”的跛足趋势。这就导致企业“复制古董”,整体技术水平原地踏步,拉大了我国企业的技术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

从另一方面来看,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计划工作就具有计划服从实施的特点。1955年夏天,第一个五年计划已经执行了3年,计划实施得比较顺利。7月,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第一个五年计划方正式颁布。这一过程就体现了这种特点。此后,计划一再变更的情况,存在于每个五年计划和大多数年度计划之中。这种情况既反映了在政治经济形势骤变的背景下,中长期计划的管理与实效有限,具体数字很难有理想的预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计划工作比较务实的特点。

记者:与计划时期相比,制定和实施于市场经济时期的5 个“五年计划”又有哪些突出的特点?

刘国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大转变时期。这种转变过程可以概括为双重模式的转换:一是经济体制模式的转变,即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二是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即由过去强调优先发展重工业、实行高积累和外延型发展模式转变为经济和社会协调、效益型和可持续发展模式。在经济运行方面,中国经济也实现了由供给约束型的短缺经济形态转向为需求约束型的买方市场形态。

上述这种经济体制、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运行常态的根本性转变,必然导致五年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也发生了相应的巨大变化。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是五年计划的基础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上,计划管理的基础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1978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在农村,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解体,农民及乡镇企业摆脱了政府的直接计划管理,获得了经营自主权;在城市,随着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的迅速发展,以及国有企业的“简政放权”,特别是政府放松了对市场的控制,主动缩小了指令性计划范围,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经营活动脱离了政府的直接干预,市场调节的范围越来越大。到1992年,中共十四大正式提出市场经济改革目标和强调市场调节的基础性作用以后,不仅非国有经济依靠市场调节,政府不再直接干预其经营,而且国有经济也进入适应市场经济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阶段。可以说,1992年以后,中国就不再是计划经济,不仅确立了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而且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当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熟,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还需要一个较长的完善阶段。

二是计划管理逐渐由指令性计划为主转变为指导性计划为主,计划管理逐渐由脱离实际的指令性计划指标为主转变为接近实际的指导性计划指标为主。改革开放以来,政府逐渐从微观经济管理领域退出,让位于市场调节,验证了邓小平关于计划只是管理经济的手段而不是基本制度的论断。计划经济消亡了,但是五年计划却依然存在并发展着,政府的计划管理和行政干预,在维护市场调节为基础的前提下,正发挥着弥补“市场失灵”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是计划的制定日益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1978年以后至今,我国已经制定了五个五年计划。与前五个五年计划相比,后五个五年计划的制定显示出明显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特征。上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在总结计划管理经验时就提出,我们不仅要总结过去指标过高、急于求成的教训,还要研究指标低于实际的情况。他说,根据最近的统计,1982年工农业总产值增长8%左右, 大大地超过了原定的增长4%的计划。前两年还没有发生这种情况,1982年是头一次出现。 这里就提出一个问题,如果我们的年度计划定低了,而实际增长速度高出很多,会产生什么影响?对这个问题,要抓紧调查研究,做出符合实际的分析。……总结历史经验,计划定得过高,冒了,教训是很深刻的,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已经注意到了,今后还要注意。

四是五年计划的实施效果有了很大提高。后五个五年计划与前五个五年计划相比,有很大的差异。简单地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前五个五年计划都是以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为目标模式,结果越搞问题越多;后五个计划,则是以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和市场经济为目标模式,结果渐入佳境。第二,前五个五年计划都是贯彻优先发展重工业和进口替代战略,实行高积累,结果导致农轻重结构失衡,人民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明显改善。第三,前面五个计划都是高指标,导致经济紧运行;后面五个计划则指标普遍不高,而实际执行结果一般都超过。第四,前五个五年计划,除第一个五年计划在前苏联的帮助下正式形成外,其余四个都没有正式形成和经人大讨论通过;后五个五年计划都经人大讨论通过颁布,尤其是第十个五年计划,人民参与程度更高。第五,前五个五年计划的特点都是不断强化政府的经济职能,政府管得越来越多,计划管理越来越依靠行政手段;而后五个五年计划,则是相反,政府的经济职能和权限逐渐收缩,让位于市场,政府由“全能型”向“效能型”转变。第六,前五个五年计划的经济效益,除第一个五年计划经济效益很好,但社会主义改造的后遗症也不小外,其余四个五年计划经济效益都不理想,经济增长波动很大。而后五个五年计划,则表现出政府调控和管理经济的办法逐渐走上正轨,水平越来越高,成本也越来越小,促进和保证了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

在这56年经济体制的急剧变动中,我们既有成功的喜悦,也有失误的挫折。但是,令人欣慰的是,我们终于找到了符合中国国情和世界发展趋势的政府管理经济的目标和模式,并以此不断地完善我们的经济体制、丰富管理经验。

记者:自“十一五”规划这个提法提出后,不少人千方百计地解释“规划”与“计划”之间的根本不同。那么,“规划”与“计划”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计划”一词是不是已被淘汰?

刘国光:当前,社会上有一种错误的认识在广为流传,那就是把“计划”一词完全贬义化。有些人主张什么都应该市场化,根本不需要计划,不需要宏观调控,政府只要充当“守夜人”就可以了。这种过度摒弃计划的泛市场化观念,很不正常,也是错误的。今天,我们将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称谓“规划”,“规划”也是计划,是具有指导性、战略性、长远性的计划。关于计划和市场,其实在邓小平那里就早已经有定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资本主义也可以用。强调“计划”,并不是要回到计划经济。我所指的“计划”,是在坚持市场取向改革的同时,必须有政府的有效调控干预,对市场的缺陷加以纠正,有必要的计划协调予以指导。

记者: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计划”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划”究竟有何根本不同?

刘国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把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方式和主要手段,那就是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制度来看待。那么,“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计划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方式和主要手段,是否就不能再起作用了。至少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能起决定作用,那是再也明显不过的道理。但作为经济制度的“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制度前提下的“计划调节”,却是不能混为一谈的。这里说的计划调节包括:战略性指导性计划,必要的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和调控等等。

计划经济不能完全解决微观效率和企业激励问题。在感受了计划经济的种种问题之后,我们开始逐渐尝试搞市场经济,那时主张的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以后经过对中外经验的反复思考和研究,逐渐看到了市场经济的作用,形成市场取向改革的信念,这差不多是上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初期的事情了。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是历史的必由之路。

记者:有人评论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中国一批经济学家“皈依”了市场经济。您对此怎么看?

刘国光:在“皈依”市场取向改革信念的同时,不能迷信市场。应当重视价值规律,但不要认为价值规律本身就能把一切事情管好,并把一切事情交给市场去管。事实上,有几类事情是市场所不能解决的:

一是经济总量的平衡——总需求、总供给的调控。如果这完全让价值规律自发去调节,其结果只能是来回的周期震荡和频繁的经济危机。

二是大的结构调整问题,包括第一、二、三产业,消费与积累,加工工业与基础工业等大的结构调整方面。我们希望在短时期内如10年、20年、30年内,以比较小的代价来实现中国产业结构的合理化、现代化、高度化。通过市场自发配置的人力、物力、财力不是不能实现结构调整,但这将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要经过多次大的反复、危机,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才能实现。我们是经不起这么长时间折腾的,也花不起这沉重的代价。比如一些影响比例关系的重大工程规划必须由政府来做,反周期的重大投资活动要由政府规划,等等。

三是公平竞争问题。认为市场能够保证公平竞争,这是一个神话。即使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也不可能保证公平竞争,因为市场的规律是大鱼吃小鱼,必然走向垄断,即不公平竞争。所以,现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也在制定反垄断法、保护公平竞争法等。

四是有关生态平衡、环境保护以及“外部不经济”问题。所谓“外部不经济”,就是从企业内看是有利的,但是从企业外看却破坏了生态平衡、资源等,造成水、空气污染等“外部不经济”。这种短期行为危害社会利益甚至人类的生存。对这些问题,市场机制是无能力解决的。

五是社会公平问题。市场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市场只能实现等价交换,只能是等价交换意义上的平等精神。这有利于促进效率、促进进步。但市场作用必然带来两极分化、贫富悬殊。

在我们引进市场机制的过程中,这些苗头已经越来越明显,有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引起了社会不安,影响了一些群体的积极性。对此,政府应该采取一些措施,防止这种现象的恶性发展。现在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府对市场缺陷的弥补作用,更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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