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商业企业经营者的管理_商业论文

浅谈商业企业经营者的管理_商业论文

商业企业经营者管理问题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企业经营者论文,商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城市经济体制和流通体制的改革,国有商业企业已从商品计划分配的一个环节转变为参与市场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有商业企业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弊端日益显露,机制不活,后劲不足,效益不佳。这些问题的产生,涉及因素很多,但与国有商业企业经营者管理机制不科学关系颇大。因为国有商业企业经营者已不再是国家计划的被动执行者,而是企业的经营决策人和经济效益的责任者。好的机制、科学管理、开拓经营都离不开企业经营者去发挥和实施。实践证明,一个优秀的经营者往往造就一个好企业,反之,据有关部门对近年来国内200 多家亏损国有企业调查,其中领导班子不得力,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占2/3。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国有商业企业经营者管理。本文从当前商业系统实际情况出发,对经营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粗浅之见,希望有助于这个问题的解决。

一、管理目标多元化问题

管理目标主要指管理服务的对象。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政经不分,导致商业企业经营者管理服务对象分散。如为党和国家在基层单位的政治目标服务,为政府各部门下达的行政目标服务,为企业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服务,为职工提供各项社会福利保障事业服务,为社会承担就业等公共事业服务等等。管理目标的分散化、多元化,不仅使企业经营者难于集中精力搞好经营管理,而且经常使经营者处于利益分配的矛盾之中。企业的国有性质当然决定经营者的任务就是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服务,但国有资本所有权的行使者是谁?是财政部门还是企业主管部门,是企业本身还是全体员工,这是不明确的。这些利益主体,从理论上讲,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实际分配上往往具有不一致性。如实现效益的上交比例,职工收入的多少,都牵涉到各方利益的此消彼长。国有资本所有权行使者不明确,导致企业经营者服务对象多元化,既考虑这,又考虑那,疲于应付,且往往会朝牵引力大的一方倾斜。如经营者任免权在主管部门,经营者就会更多考虑主管部门的利益要求;经营者个人收入与职工收入挂钩,又导致利益分配向职工倾斜,产生部门利益高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大于集体利益等不正常情况,如逃避税收、消费基金膨胀、国有资产流失等。

这种情况的改变,有赖于进一步深化改革。首先,要认识到管理目标多元化会影响国有商业企业主要任务的执行。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经济组织,而非政府部门、政治组织,必须把政企、政经分开,企业的任务就是使效益最大化,经营者的任务就是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服务。其次,尽快明确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行使者,从改革的方向看,行使者只能是一个,即国家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企业经营者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择定,并对其负责。对经营者的考核也应以效益好坏、增值快慢为标准,使经营者服务目标单一化。再次,对经营者管理服务目标实行量化,规定国有资产增值率,达到或超过增值率为优,予以奖励或同意连任,否则,属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完不成保值增值任务的,予以经济处罚或给予免职。

二、权力运用机制问题

通过“四放开”、“六自主”等改革,商业企业经营自主权不同程度地得到落实,但商业企业要求放权的呼声仍很高。相反,“婆婆”们认为权已放得多了,有些还应该收回。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产生于不同的客观基础。从当前实际情况看,有些企业已拥有比较完整的经营自主权。这些企业中有一部分充分运用经营自主权开拓经营,使企业得到空前规模的发展,所以对放权赞不绝口。但也有一部分企业没有用好经营自主权,甚至用歪了权利,致使企业发展不快或倒退,甚至国有资产也大量流失,这就成为“婆婆”们不同意放权的依据。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情况呢?问题在于经营者权力运用机制不健全。经营自主权归属企业,是符合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但同时必须看到,现在的国有商业企业还不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企业。它实行的是经理负责制,既没有股东大会、董事会之类的决策机构,又缺乏监事会等监督机构。所谓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运用。实质上是企业经营者自主权的运用。但由于经营者对企业经营所承担的经济责任极度有限,对企业投资正确与否所承担的风险也非常微小,利益与责任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对经营者的监督制约也缺乏刚性,因此,权力运用正确与否主要取决于经营者事业心、责任心的强弱和业务素质的高低。经营者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则经营自主权就会得到较好地运用,企业发展就快。反之,经营者素质差,经营自主权越大,则企业损失也越大,甚至成为以权谋私、侵占国有资产的条件。可见,不应该在放权不放权的问题上争论,而是应该把放权与建立权力运用机制结合起来。当前,应尽快地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根据权力机构、经营机构、监督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和精干效能的原则,形成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机构,保证权责明确,各司其职,有效行使决策、监督和执行权,使企业经营自主权真正落到实处。考虑到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一个过程,可以采用过渡的办法,由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企业经营者、职工代表组成董事会,行使决策职能。由企业党组织代表、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同时,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如项目评价机构、会计事务所、税务事务所等对企业的监督咨询作用,形成较完善的权力运用机制,使企业既有权,又用好权。

三、行为短期化问题

企业行为短期化,是当前困扰企业的重要问题之一。企业行为短期化的实质是经营者行为短期化。有些商业企业的经营者在任期内抱临时经营的观点,片面满足企业职工的眼前利益,亏损还大发资金,却不愿下力气改善经营设施和占领市场;有的躲在国家“政策性”亏损的保护伞下,对亏损抱无所谓的态度,思想上既无压力也无动力;有的甚至把企业的资金,拿出搞投机,造成亏损,无法弥补。经营者产生短期行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缺乏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畏难退缩,不敢承担风险,缺乏竞争、闯关和进取的勇气。但政府部门对经营者的管理办法无疑从制度上促使经营者行为短期化。国有商业企业经营者一般都采取任命制,无明确的服务期限,也就是说,你一旦被任命为某企业经营者,可能会在这个企业干一辈子,但也有可能明天就会离职。对经营者的考核也是短期指标,要求“年年向上”,即使采取承包经营责任制,期限一般在三年左右,往往是熟悉了情况,摸着了门道,承包期限就到了,促使经营者为当年指标而奋斗,不敢考虑企业中长期投资,使企业发展缺乏后劲,久而久之,企业就会被挤出市场,陷入困境。

要解决经营者行为短期化,首先应该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促使其形成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以企业兴旺为己任,淡泊金钱、名誉和地位,为企业发展作无私奉献。其次,要把任命制改为聘任合同制,合同期视企业情况而定,尽量与中长期计划相适应,在聘用时应明确规定延长聘用或中止聘用的条件,避免任意更换经营者,放宽任职年龄限制,把经营者的淘汰与市场竞争失败联系起来,以使他们从长计议,献身企业,自觉为企业的长远发展着想。

四、激励与约束问题

长期以来,国有商业企业经营者是作为国家干部一部分来管理的,既无强劲的激励,约束机制也不健全。在激励方面,提倡官本位,把政治上的升迁作为对经营者激励的基点。一个企业搞好了,不是鼓励他在经营者的位置上干下去,图更大发展,而是将其提拔为党政干部,把他往仕途上拉,提高其行政级别,规定享受什么待遇,诱使经营者离开本行而在一级级官位上寻求升迁(这也是产生短期行为的一个因素)。相反,对经营者从事复杂劳动应该得到的经济利益却注意不够。经营者收入明显偏低,一般为企业职工平均收入的1.5倍左右, 与他们付出的贡献极不相称。同样,约束方面也无力度,一个经营者由于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损失,甚至使企业亏损或破产,只要他不是经济犯罪,触及刑法,他可以不必为此承担任何责任,至多换一个企业当经营者或调到行政部门做官,干好干坏一个样。这种机制如果说与计划经济体制还相适应的话(企业无自主权,只是计划执行者,当然功过都由上面承担),那么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大相径庭了。在企业自主经营的情况下,经营者的发展思路、决策能力、创新精神已成为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只有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才能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克服惰性,服务企业。

激励机制的建立应从精神与物质两方面考虑。在精神方面,要通过舆论宣传和各种实际步骤,在全社会范围内造成尊重和崇尚企业家的风气,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在政府决策中倾听他们的呼声,从社会荣誉、政治地位、事业成就等各个方面激发他们经营好企业的使命感。物质方面,要尊重经营者相对独立的利益追求,使他们的利益与企业长远发展利益内在联系起来,改变目前以职工平均收入定经营者收入的做法,更不能允许经营者自定收入,而代之以年薪制,把他们收入与企业规模、经营目标、利润总额、资本增值率、企业发展后劲、本企业经营的难易程度和风险程度结合起来,重奖重罚,旱涝不保收,使他们的收入市场化、公开化,避免隐形化、随意化,真正让有贡献的企业家合法地取得高收入。要增加对经营者的约束力度,增强其对经营收入,企业衰退、个人声誉、利益受损乃至失业的危机感,要树立无功便是过的观念,对经营无起色或因决策失误致使企业蒙受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分别给予降薪、扣罚风险金、辞退等处分,因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素质问题

要使企业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取决于企业的整体素质,尤其取决于企业领导者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几年的努力,商业系统已涌现出一批具备驾驭现代企业本领、有事业心和开拓精神的经理(厂长),但为数还不多,更多的经营者素质存在缺陷。主要是知识结构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缺乏系统的经济管理知识训练,法律知识、金融知识、财务知识、国际知识、社会学心理学知识都很欠缺,管理凭经验,经营思路狭窄,市场竞争本领差,缺乏应变能力、创新能力,严重影响国有商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要振兴国有商业,使国有商业企业成为市场第一主体,并能够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再现雄风,当务之急就是培育造就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政治品质好具备现代经营管理知识的新型经营者队伍。

商业企业经营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自觉接受党和国家的政治领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文明经商,坚持企业经营的社会主义方向,能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职工三者关系。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参与市场竞争,不断创新。3.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实践经验,其知识结构适应企业管理和市场经济的要求。4.具有较强的决策指挥能力,善于动员职工发挥聪明才智。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从新旧体制过渡时期的现实出发,创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小气候”。要根据上述条件对现有经营者进行系统培训和考核,建立凭证上岗制度,促使经营者学好干,避免出现“经理干中学,企业付‘学费’”的现象,提高商业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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