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罗文王朝的“土地分割”问题--对“法兰克人史”政治取向的解读_法兰克论文

墨洛温王朝的“国土瓜分”问题——《法兰克人史》政治取向释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法兰克论文,王朝论文,取向论文,国土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古史研究领域,比较突出的难题有两类。一类是史料断层:对于某些时段,往往没有任何文字材料可资利用,从而形成史学领域中的所谓“黑暗时代”。另一类是史料单一:对于某些问题,常常仅有一则材料与之相关,结果便出现单文孤证之类的问题。对于西欧中世纪早期法兰克国家的历史而言,上述两类问题交互存在。与此相应,与这一时期相关的诸多问题也就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其中,引发颇多争议的问题便是墨洛温王朝(481—751)的王位继承原则及国土分割。按照传统说法,在王位继承制度上,墨洛温王朝有一个传统做法,即,当在任国王去世之后,其领土便由诸子“平分”,国土的四分五裂也就成为既合理又合法的常规现象。①这一说法流传甚广,其最为重要的文献依据便是图尔主教格雷戈里(Grégoire de Tours,538-594)在《法兰克人史》一书中所提供的某些说辞。

       然而,在对《法兰克人史》重新梳理之后可以看出,格雷戈里一再强调的所谓“平分传统”并不一定十分可靠。实际上,就王位继承而言,即使王权本身被分割为几份,但分割后的各王权之间不一定是完全的对等关系,而且这种分割也并不一定涉及领土的分裂。另外,从《法兰克人史》的行文中还可看出,格雷戈里在法兰克王权继承传统方面所作的论断具有明显的政治倾向性,其本人既是正统天主教会的主教又是位高权重的政客,既是政治分裂的既得利益者又是分离势力的代言人。那么,格雷戈里在《法兰克人史》一书中究竟是如何阐述法兰克王权继承传统的?他所宣称的这一传统与历史事实之间究竟存在哪些龃龉之处?他对这一传统的坚持与其自身的利益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对于这些问题,西方学术界已经有所认知,②但传统观点仍颇为盛行。至于我国学术界,对之还没有具体的研究成果面世。③本文将以《法兰克人史》的文本材料作为研读核心,并结合其他相关材料,对上述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

       一、《法兰克人史》的核心命题及叙史逻辑

       如果从现代历史编纂学的视角来审视《法兰克人史》,其“紊乱”的叙史方式的确很难让读者获得愉悦的阅读体验。④在对这部著作的认知上,学术界存在诸多意见,甚至连此书的性质及核心内容究竟为何也都成了争论不休的难题。不过,从基本叙事结构来看,这部著作是以《圣经》的篇章格局作为叙述范式的,从上帝创世写起,历经洪水、以色列人渡红海、耶稣复活、圣马丁去世等标志性事件,一直写到罗马教皇格雷戈里一世(Gregory Ⅰ,590—604年在位)在位第五年为止,其间穿插着诸多与天主教正统教义有关的说教、辩论和神迹等内容。因此,从原则上来说,这部著作应当属于教会史范畴。⑤作为天主教正统信仰的信奉者和正统天主教会的主教,格雷戈里当然负有宣教的使命,其写作主旨自然是为了宣扬基督教的正统信仰。

       然而,以上帝为指向的教会并非生活在与世隔绝的真空之中,究其实质,它终究还是芸芸众生的凡人之教会,与世俗政治以及世俗社会存在着密不可分甚至是水乳交融般的关系,在俗人世界中依然有着割舍不断的政治经济利益。正因如此,与其他众多教会史著作一样,《法兰克人史》也不可能是置身于俗界之外的“天国教会史”。透过作者对僧俗两界以及两者关系的描述,读者不难看出他对世俗政治的基本态度,也不难看出他在世俗政治中的切身利益之所在。⑥

       《法兰克人史》共10卷,除去涉及“天外”或域外的开篇部分之外,从第2卷第9节起到全书结束的第10卷,法兰克人的发展源流及政治变迁一直是其叙述主线,虽然其间穿插着芜杂的、各式各样的细节描写,但读者依然可以窥见格雷戈里在法兰克政治格局问题上从一而终的坚定立场,可大致概括为:法兰克高卢的政治统治权以及整个国土应由墨洛温王朝诸位男性继承人分割承袭,这不仅符合公元6世纪后期的法兰克政治现实,而且合乎法兰克人的历史传统。如果将神学色彩撇除在外而从世俗的角度看,或者,如果从格雷戈里对世俗政治的关切程度来看,可以认为,上述具有明确指向性的政治立场便是《法兰克人史》的核心命题。为了论证“分裂有理”这一命题,格雷戈里采用通史写作手法,通过由远及近的方式,构建出一个看似合乎逻辑的法兰克国家的“瓜分传统”。具体来说,这一瓜分逻辑由三个环节组成。

       首先是511年的国土瓜分。511年,墨洛温王朝的第一位君主克洛维(Clovis,481—511年在位)去世。随后,他的四个儿子“继承他的王国,把国土平分了”。⑦长子提乌德里克(Theuderic,驻地梅斯)是克洛维与其侍妾所生,克洛维去世时,提乌德里克已经成家立业,并已有一子。⑧参与瓜分国土的另外三个儿子分别是克洛多梅尔(Chlodomer,驻地奥尔良)、希尔德贝尔特一世(Childebert Ⅰ,驻地巴黎)和洛塔尔一世(Lothar Ⅰ,驻地苏瓦松),他们是克洛维与王后克洛提尔德(Clotild)所生,克洛维去世时,这三个儿子都还没有成年。

       其次是561年的国土瓜分。在511年之后的40余年里,瓜分后的法兰克政治格局出现很大变化。当初参与瓜分国土的四人当中,前三位分别于534年、524年和558年去世;其中,提乌德里克死后,他这一支的王位又传了两代,后于555年无嗣而绝;另外两人均无男嗣,因此,他们的王位占有都是仅及己身。及至558年,墨洛温家族诸王中,仅有洛塔尔一世尚在人世,法兰克国家随之统一在他的名下。⑨561年,洛塔尔一世去世,他的四个儿子卡里贝尔特(Charibert)、贡特拉姆(Guntram)、希尔佩里克(Chilperic)和西吉贝尔特(Sigibert)因循传统,再一次“合法地瓜分了领土”。⑩按照格雷戈里的说法,561年领土瓜分与511年领土瓜分存在一一对应关系,即,卡里贝尔特获得希尔德贝尔特的国土,贡特拉姆获得克洛多梅尔的国土,希尔佩里克获得洛塔尔的国土,西吉贝尔特获得提乌德里克的国土。

       最后是587年的《昂德洛条约》。在洛塔尔一世去世之后的20余年里,法兰克的政治格局依旧处于不断变动之中,不过,按照《法兰克人史》的说法,这种变动依旧是法兰克政治“传统”的产物。561年后的四分格局存在时间不长,567年,卡里贝尔特无后而终,其余三人于是将其领土分而食之。在此基础上,法兰克王国境内逐渐分化出三个既相对独立又同属墨洛温家族的小王国,分别是贡特拉姆治下的勃艮第(Burgundy,位于东部)、希尔佩里克治下的纽斯特里亚(Neustria,位于西北部)以及西吉贝尔特治下的奥斯特拉西亚(Austrasia,位于东北部);至于高卢西南部和南部地区,则由上述三个小王国分割兼领。(11)575年,西吉贝尔特去世,其年幼的儿子希尔德贝尔特二世(Childebert Ⅱ)继之统治奥斯特拉西亚。584年,希尔佩里克亡故,继之统治纽斯特里亚的则是其年幼的儿子洛塔尔二世(Lothar Ⅱ)。至此,在参加561年领土瓜分的老一代国王中,仅剩贡特拉姆一人在世,而这位贡特拉姆恰恰又没有男性继承人。

       在这个由一位伯父和两个侄子分别行使各自统治权的法兰克舞台上,三个小王国之间的争执与权斗依旧持续不断。正是在此背景下,587年,以贡特拉姆的勃艮第为一方,以希尔德贝尔特二世的奥斯特拉西亚为另一方,两个小王国在昂德洛(Andelot)展开谈判并签订联盟条约,史称《昂德洛条约》。该条约规定:贡特拉姆将其侄子希尔德贝尔特二世纳为继子,两人治下的领土最终将由后者继承;希尔德贝尔特二世将其治下的高卢南部部分地区划归贡特拉姆,由贡特拉姆在有生之年行使管辖权;图尔(格雷戈里当时正担任该城的主教)以及普瓦提埃等地重新转归希尔德贝尔特二世。(12)关于《昂德洛条约》,有几点值得关注。其一,关于签约方:当时高卢境内有三个相对独立的小王国,然而,签订这份攻守条约的只是其中的两家(勃艮第和奥斯特拉西亚),而纽斯特里亚(希尔佩里克支系的控制区域)则被排除在外。其二,关于条约签订过程中的核心人物:从形式上看,该条约似乎是贡特拉姆和希尔德贝尔特二世这两位君主之间的家族协议,但是,从《法兰克人史》一书的细节描述中可以明显看出,代表希尔德贝尔特二世这一方与贡特拉姆进行谈判并签约的,既不是希尔德贝尔特二世本人,也不是他的母亲,而是《法兰克人史》的作者格雷戈里。其三,关于签约依据:虽然说《昂德洛条约》是“现实政治”的产物,但是,该条约却明确将其签订背景溯至567年卡里贝尔特去世后的领土瓜分之事,将该条约置于“511年—561年—567年—587年”这一“合乎传统”的瓜分链条之中。

       《法兰克人史》虽然在叙史结构方面比较混乱且充满教会史色彩,但是,如果把诸如此类的题外因素排除在外,则可发现,该书对法兰克政治沿革史的叙述路径不仅清晰可见,而且具有颇为严密的逻辑递进关系,作者的政治理念也就因此得以充分展示。简而言之,描述511年克洛维死后的“领土瓜分”是为了给561年“领土瓜分”提供依据,而对561年“领土瓜分”的描述则是给567年再次“瓜分”提供传统,依此类推,587年的领土重新组合协议也是过去数十年法兰克政治传统的延续和发展。对于格雷戈里来说,587年签订条约之事不仅属于“当代史”范畴,而且也是他本人亲自参与并在其中发挥特殊作用的一件大事,甚至是事关其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或许正因如此,他给予此事以浓墨渲染,不仅把《昂德洛条约》全文一字不漏地抄录在《法兰克人史》之中,而且还借贡特拉姆之口来强化该条约的权威性,他写道:“国王(指贡特拉姆)命令当着全体在场的人之面再读一遍条文”。(13)

       对于以上所述历次“领土瓜分”以及《法兰克人史》中其他一切内容,格雷戈里一并将之视为不容置疑、不容篡改的“信史”。为了让后人将其著作奉为圭臬,在全书结尾处,格雷戈里不惜以诅咒的方式对潜在的篡改者进行恫吓:“凭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降临,凭一切犯罪者感到可怕的审判日,若是你们不愿意狼狈不堪地从审判席前离开,去和魔鬼一同定罪,那我就请求你们大家千万不要从这几卷书里挑选某些部分,略去其他部分,因而使它们遭到损害或被改写,而应该使它们……保持完整无缺,就象我亲自留下的一模一样。”他还写道:即便后来人认为他的“文体并不优美”,但他仍要“恳求”后来人“一点也别去掉”他“所写的东西”。(14)在对511年以及561年的“瓜分”事件进行细致剖析之后,可以发现,《法兰克人史》一书中所言诸多现象存在许多模糊不清之处;如果辅以同一历史时期的其他材料来考察这些事件,格雷戈里的言论则会更加显得矛盾重重。

       二、第一次领土瓜分存疑

       虽然说《法兰克人史》是一部通史著作,但其叙史重心显然是在“当代史”部分,在这部10卷本著作中,以作者本人生活年代(538—594)为叙史对象的篇幅达7卷有余。而且,从全书的结构和旨趣可以看出,作者对过往史事的追溯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关怀”他所面对的现实。这种既要“厚今薄古”又要“借古喻今”的写作风格也就决定了《法兰克人史》一书前两卷多内容的角色定位,即,既简略又重要。不过,也正是这种写作风格给后人在探究法兰克人早期历史时留下了诸多的障碍和难题,511年的“领土瓜分”问题便是其中之一。

       在格雷戈里的“领土瓜分”逻辑当中,“历史传统”是其最为核心的支撑要素,而对这一传统起到统领作用的,便是开创分邦裂土先例的511年“领土瓜分”。然而,对于如此关键的政治事件,《法兰克人史》的记述却只有克洛维四个儿子“把国土平分了”这么孤零零的一句话。至于本应交代的一些基本问题,如“瓜分”动议是如何产生的、“瓜分协议”是口头的还是文字的、“瓜分协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瓜分协议”是如何执行的等等问题,格雷戈里一概没有提及。在目前所知的和这一历史时期直接相关的各种文献材料(包括编年史、宗教会议文献以及圣徒传记等)中,尚未发现任何材料曾述及511年“领土瓜分”之事。因此,至少目前来说,格雷戈里就511年“瓜分”之事所作的论断是一个尚未得到任何其他材料支撑的“孤证”。尽管不能因为它是“孤证”而轻言其虚妄,但是,从格雷戈里在本书其他篇章中的有关叙述,却可以发现一系列与这一“孤证”不尽吻合的现象或有待破解的悬疑。例如,关于克洛维儿子数目问题,在《法兰克人史》中,格雷戈里并没有对克洛维的妻室和子女作出全面而精确的交代,因此,克洛维究竟有多少个妻妾、多少个子女,后人无从知晓。在描述511年克洛维死后领土“瓜分”之事时,格雷戈里只是列出了克洛维四个儿子的名字,其中,一个成年(侍妾所生),三个未成年(王后所生)。我们姑且可以认定这四个人都是克洛维的儿子,但是,除了这几人之外,当时是否还存在与他们地位相同或相近的王室宗亲?实际上,在《法兰克人史》一书的其他章节里,格雷戈里的确曾以曲笔手法提到过两位“特殊”的王室宗亲。

       其一是西吉瓦尔德(Sigivald)。在《法兰克人史》第3卷,格雷戈里有这样的描述:克洛维之子提乌德里克率兵进入法兰克中部的奥弗涅地区(Auvergne)并占领该地区的重要城市克莱蒙(Clermont)。后来,提乌德里克准备离开此地,于是把西吉瓦尔德留下来,让他负责“守护”这个地方。对于西吉瓦尔德的身份,格雷戈里只是使用了一个宽泛的说法,即,此人是提乌德里克的“亲属”(或“亲戚”)。(15)至于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亲属”,从《法兰克人史》中无法获得任何有效信息。然而,在中世纪早期史书《伦巴德人的起源》(Origin of the Lombards)中却可以发现,伦巴德人是将西吉瓦尔德当作“王”(rex)来看待的。(16)

       其二是蒙德里克(Munderic)。对于蒙德里克其人,格雷戈里的描述相对较为详细。在《法兰克人史》第3卷中,作者以不屑乃至鄙夷的口吻记述了蒙德里克的一些言论,比如,蒙德里克有言:“我和提乌德里克国王有什么相干呢?我继承王位的权利与他相等。我要……让提乌德里克知道我是个同他一样的国王”;“我是一个君主,跟从我,你们就会一切如意”;“我也是一个不亚于他的国王”。(17)不过,对于蒙德里克的真实身份,格雷戈里却用了“蒙德里克自称系出王族血统”这样一句模棱两可的表述。至于蒙德里克是否真的是国王或真的不是国王,就只能留给读者去揣测或意会了。(18)

       由此大致可以看出,不论是西吉瓦尔德,还是蒙德里克,二者在史书中都多多少少留下了“王者”的身影。而且,有如当年克洛维以残酷手段处置他那些与之争夺领土的亲属一样,其子提乌德里克对上述这两个人也采取了全面剿杀、斩草除根、免留后患之策。对于西吉瓦尔德,提乌德里克是亲手“用剑”将之“刺死”的,随后他又“秘密捎信给”自己的儿子,让其把西吉瓦尔德的儿子也处死。(19)对于到处宣称自己是国王的蒙德里克,提乌德里克则不仅设计将之杀掉,而且决心要“把对他的记忆从我的国土上铲除”。(20)因此,如果说在511年克洛维死后法兰克王国确曾出现领土瓜分行动的话,那么,参与这类瓜分的王族成员则不止四人。至于《法兰克人史》为何将参与瓜分者限定为四人,有人认为是格雷戈里刻意设计出来的,为的是与后文所要描述的561年瓜分形成一一对应关系;亦有人认为其原因在于格雷戈里对6世纪早期的历史了解过于贫乏,结果出现诸多舛谬。(21)

       又如,关于“瓜分”之后的政治格局问题,且不论克洛维究竟有几个直系亲属参与其死后的“国土瓜分”行动,在这里,暂且以格雷戈里所说的四人作为信史。按照格雷戈里的说法,克洛维一死,他的四个儿子就把国土“平分”了,其言下之意就是:克洛维死后,原先统一的法兰克王国就被分割为权力对等的四个二级小王国。然而,在《法兰克人史》其他篇章里,这种“权力对等说”似乎并不成立。关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阐明一下这四个人在《法兰克人史》中的出场顺序。如前所述,克洛维在世期间,在其几个儿子当中,唯有提乌德里克已经成年。作为其父的得力助手,他曾以军事将领的身份领兵出征并取得辉煌战绩,“把从哥特人的边界起到勃艮第人的边界止的整个地区都收置到他父亲的管辖之下”。(22)在克洛维去世之后,提乌德里克便开始以国王的身份履行自己的职责,515年左右,他任命了一位主教;516年,他又委派自己的儿子带兵反击丹麦人的入侵。(23)至于其他三位年龄比他小很多的同父异母弟弟,他们首次以政治或军事角色出现在《法兰克人史》中的时间都非常晚。克洛多梅尔首次出现于524年前后,在这一年,他带兵进攻勃艮第,结果战死沙场。洛塔尔首次出现于530年左右,在这一年,他发兵攻打图林根人(Thuringians)。希尔德贝尔特首次出现于531年,在这一年,他出面将其姊妹克洛提尔德从西班牙救出来(但她却死于归国途中)。(24)从以上所述大致可以看出,在克洛维死后的十余年中,法兰克政治舞台上的主导者应该是提乌德里克。

       当然,对于提乌德里克的这几位同父异母弟弟的早年状况,或许可以有下述解释,即,这几个弟弟当时均未成年,因此,只能由其兄长提乌德里克代行监国之责。不过,从他们在成年之后与其兄长提乌德里克的关系来看,这种推测似乎并不成立。从《法兰克人史》中的一些零散描述中,人们可以发现,即便在几个弟弟成年之后,提乌德里克的统帅地位仍然相当牢固,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操控着几位同父异母弟弟。比较典型的例证便是法兰克人对图林根人的战争。由于图林根人对法兰克人“干了许多坏事”而且“完全不肯兑现”其诺言,提乌德里克决定对之发动征服性的讨伐。“他把法兰克人召集起来”并向他们发表动员讲话,然后他又“把弟弟洛塔尔和儿子提乌德贝尔特(Theudebert)作为助手一同带去,领兵上阵。”可以看出,对图林根人的这次讨伐行动是整个法兰克国家的一次集体军事行动,提乌德里克对全体法兰克人依然拥有强大的号召力和领导力。在他的鼓动之下,法兰克人“就万众一心地去进攻图林根去了”。(25)更能说明问题的是,洛塔尔是作为提乌德里克的“助手”形象而出现的,他和提乌德里克的儿子一样,都要接受提乌德里克的领导和指挥。因此,大致可以认为,在权力的掌控和行使方面,提乌德里克与他的几个弟弟之间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平分”或“对等”关系。(26)

       既然双方并非“对等”关系,那么,对于提乌德里克的几个弟弟又各自拥有自己的地盘这种现象,该如何解释?实际上并不难以理解。正如前文所述对西吉瓦尔德的“封授”情形类似,作为最高统治者,提乌德里克有权将某些地区(甚至是大片地区)委托给自己的弟弟们进行监管并让他们拥有所属地区的用益权。因此,这些弟弟们大致应该相当于在法兰克王国境内各领一方的“诸侯”,不论拥有多大的权势,他们终究还是提乌德里克的“助手”。如果这些“诸侯”超越了本分而试图僭取更多的权利时,他们则有可能遭遇和西吉瓦尔德以及蒙德里克等人相似的命运。在这个问题上,格雷戈里也给后人留下了一些蛛丝马迹。例如,“图林根战争”期间,提乌德里克曾试图设计除掉其弟洛塔尔,只因谋划不周,最终未果。(27)对于提乌德里克此举出于何种原因,格雷戈里未置一词。不过,这种避重就轻的写作路数似乎也吻合格雷戈里的政治理念,因此,对与“分裂有理”这一主旨不合的事情,一律可以略而不谈。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511年及其随后几十年的法兰克政治面貌是相当复杂的,虽然其中还存在着大量的模糊不清之处,但却可以肯定地说,当时的政治局面远非格雷戈里那句一言以蔽之的论断(“把国土平分了”)那么轻松平常。甚至可以说,在511年克洛维死后,墨洛温家族内部是否真的有过明确的“瓜分协定”,也都还是一个令人疑窦丛生的未解之谜。即便真的有过某种形式的“分割方案”,那也应该是在法兰克王国这个大的框架之内、以提乌德里克掌控最高权力为前提的在用益权方面的相对分割。不过,这种用益权的过度发展自然而然地会造就尾大不掉的地方势力,从而也就给后来的法兰克社会埋下了草灰蛇线式的隐患。

       三、第二次领土瓜分存疑

       如果说511年的法兰克局势并非如格雷戈里所言那么简单,那么,经过半个世纪的政治淘洗之后,561年洛塔尔一世去世后的法兰克又是何种状况?格雷戈里在《法兰克人史》中言之凿凿的所谓“合法瓜分”是否真的那么“合法”?对于法兰克王权继承原则问题,格雷戈里并没有真正从法律角度予以明确的阐释,他只是以“合法”这么一个既毋庸置疑也无须解释的“定论”将一切可能存在的争执或争议一并排除在外。当然,从“习惯法”的角度来说,格雷戈里在叙述511年史事时似乎是给后世构建了一个“瓜分”先例,但是,如前所述,这个“先例”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历史的真实图景,目前还是悬案。另外,即便这个“先例”果真如格雷戈里所说的那么确凿无疑,仅就这个因循“先例”而出现的561年“瓜分”事件本身而言,格雷戈里所展示的瓜分细节也还存在着诸多其他可能的解释。

       虽然说格雷戈里将561年洛塔尔一世死后的诸子瓜分视为“合法”行为,但是,从当时留下的其他一些材料中却明显可以看出,这种所谓的“合法”行为在当时并没有成为墨洛温家族内部的共识。实际上,洛塔尔一世不仅希望在自己死后法兰克王国能够继续保持统一,而且他已明确指定了自己的继承人,此即他与阿蕾贡德所生之子希尔佩里克;至于他与英贡德所生的几个儿子,则被排除在王位继承权之外。对于希尔佩里克在王权继承方面所拥有的特殊地位,与格雷戈里生活在同一时代的意大利著名诗人、曾任普瓦提埃(Poitiers)主教的福图纳图斯(V.Fortunatus,约540—600)曾有这样一段颂歌式的表述:“令尊将全部希望都寄托在您的身上,在这么多的兄弟之中,唯有您一人得到他如此这般的厚爱。早在那个时候,他就意识到,您是可以担当大任之人。令尊在培育您的过程中付出了更多的心血,同样,他也给了您更大的优先权。陛下将他最钟爱的孩子置于高位,任何人都不能将这位国王的决断弃置一旁。”(28)不难看出,在洛塔尔一世在世期间所设计的王权继承方案中,希尔佩里克应当是其唯一的继承人选,洛塔尔一世也正是按照这一思路对希尔佩里克进行培养的。

       对于希尔佩里克原先拥有的王位唯一继承人之身份,福图纳图斯的“颂歌”并不是一则无从对证的一家之言。在《法兰克人史》中,格雷戈里也曾变相地提到了希尔佩里克所拥有的特殊地位,只不过他是以贬抑的口吻来描述这个问题的。格雷戈里写道:在把父亲洛塔尔一世安葬以后,希尔佩里克便“据有了……王庄里的全部财产。然后他去寻求他认为最能够为他效力的法兰克人,他用赠礼把他们收买过来为自己效忠。不久之后,他进入巴黎,把希尔德贝尔特国王的府邸攫为己有”。(29)在这里,尽管格雷戈里对于希尔佩里克的行动背景只字不提,尽管他把法兰克人对希尔佩里克的效忠归诸后者的“贿买”策略,但却并没有因此而否认希尔佩里克曾经独占王权这一事实。当然,对于这一“既定”事实,格雷戈里并不希望它永远“既定”下去。接着,格雷戈里以颇为庆幸的笔调写道:“他命不该久居其地,他的几个兄弟联合一致把他驱逐出去。这样……兄弟四人合法地瓜分了领土。”(30)不过,即便如此,格雷戈里也不得不承认,在“瓜分”之后的领土格局中,希尔佩里克获得的是其父洛塔尔一世原先拥有的那部分土地,这也就意味着,占有其父“根据地”的希尔佩里克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是有别于其他几位同父异母兄弟的。(31)而这种状况所暗含的政治内容在随后的权斗中将一再表现出来。

       与511年的情形相似(或许也正是为了呼应自己此前对511年状况的描述),在格雷戈里笔下,561年的“瓜分”也是在先王的四个儿子之间进行的。同样,对于这一时期的墨洛温王室谱系,格雷戈里也没有给出具体而明确的描述。因此,在561年洛塔尔一世去世之后,是否真的只有四个儿子参与了领土的瓜分与争夺,也就成了一个难有定论的历史问题。实际上,格雷戈里曾以鄙夷或憎恨的笔触提到另外两位声称有权参与国土瓜分的“王室成员”。其一是劳辛,此人与格雷戈里有着深刻的个人恩怨,因此,在格雷戈里的笔下,他被描绘成一个贪婪狂妄、性格轻浮的恶棍。劳辛曾经“自吹自擂说有个王国就要到手”,而且,在“临死的时候,竟把自己说成是洛塔尔国王的儿子”。(32)其二是前文注释中已有提及的贡多瓦尔德(Gundovald),虽然格雷戈里将此人描绘成“最卑鄙无耻”的王权僭取者,并声称洛塔尔一世拒绝承认此人是自己的儿子,但是,从墨洛温王室对此人反反复复的接纳与抛弃、此人在法兰克民众中的声望与号召力等方面看,此人与墨洛温王室的关系绝非“冒充与反冒充”那么简单。在回答人们的质疑之时,贡多瓦尔德曾说道:“我的确是洛塔尔国王的儿子,我打算立即领有我在他的国家当中所应有的那份,我将以全速前往巴黎,在那里建立起我的统治中心”;“有谁不知道,我的父亲洛塔尔一向讨厌我,我的头发就是首先被他,然后被我的兄弟们剪掉的”。(33)

       且不论洛塔尔一世究竟有多少个儿子,在格雷戈里的叙述框架中,561年之后“正宗”的瓜分者仅剩四人(卡里贝尔特、贡特拉姆、希尔佩里克和西吉贝尔特)。从格雷戈里的叙史逻辑及政治倾向来看,这四个人应该说都是不得不出场的关键人物。希尔佩里克原本是洛塔尔一世的唯一继承人,这在当时已是人所共知之事,因此,不论是谁来写这段历史,都无法回避这个人物。西吉贝尔特不仅是法兰克一统王权的最大挑战者,而且是《法兰克人史》作者格雷戈里的恩人,没有此人,格雷戈里就不可能成为权倾一时的图尔主教。卡里贝尔特这个人之所以显得重要,主要原因在于,通过对此人所占地盘的描述,可以证明图尔这个地方并不属于希尔佩里克,即,在卡里贝尔特死后,其原先拥有的图尔等地被分给了西吉贝尔特,希尔佩里克后来对其占领乃属“非法”。贡特拉姆的角色亦颇为特殊,在卡里贝尔特和西吉贝尔特这两个瓜分者死后,此人便成为“分裂论”的核心人物。至于除了上述四个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不论是劳辛,还是贡多瓦尔德,抑或是洛塔尔一世的其他什么后代,只要是与格雷戈里的叙史逻辑不相合拍,便只能成为格雷戈里笔下的“旁门左道”,或者连其身影都没有显现的机会。

       即便561年之后参与领土瓜分的就是卡里贝尔特等四人,格雷戈里所描述的“前后两次瓜分在领土范围上存在一一对应之关系”这种说法也还是个问题。这里仅以贡特拉姆的领土为例。按照格雷戈里的说法,贡特拉姆得到的是其伯父克洛多梅尔的那份土地。实际上,克洛多梅尔早在524年就已兵败身亡,他的那个小王国即使真的存在过,在时隔近40年之后的561年,这个曾经的小王国也早已失去了继续存在的理由。另外,贡特拉姆的领土是以法兰克东部地区勃艮第为中心的,但是,在克洛多梅尔在世期间,勃艮第尚未成为法兰克人的土地,而克洛多梅尔恰恰是在试图征服勃艮第过程中被杀的。(34)534年,勃艮第才被并入法兰克王国。不论是出自何种原因,格雷戈里的叙史逻辑的确还有漏洞,其所述史事的可信度也因此打了折扣。

       可以看出,与511年“瓜分”问题相似,561年之后的法兰克政治格局并非如格雷戈里所言的“合法瓜分”那么简单,在这里,既有唯一继承人的选择与培育问题,也有“正统”国王的困境问题,还有参与国土瓜分的实际人数问题。561年后的政治局面可能要比511年克洛维去世后的情形更显复杂。半个世纪之前,提乌德里克不仅在年纪上大大长于其他几个同父异母弟弟,而且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积累起丰富的政治统治经验,因此,在总体上他尚能掌控政局。然而,半个世纪之后的希尔佩里克则难以和他的伯父提乌德里克相提并论,虽然他曾被其父王指定为唯一的继承人,但由于多种因素的综合,和其年龄相差不大的几个同父异母兄弟(其中有几个比他大)都已培植起颇为强大的个人势力。从《法兰克人史》后几卷的叙述中可以看出,彼此之间的角逐更加激烈,卷入其中的不仅仅是墨洛温王族内部的几大势力,而且还有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多支贵族势力。即便如此,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希尔佩里克似乎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占据着正统地位并拥有道义上的优势。(35)由此不难得出结论,格雷戈里在《法兰克人史》中所苦心经营的“合法瓜分论”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合法”的理由。

       四、“合法瓜分论”与格雷戈里的政治利益

       从对墨洛温王朝早期政治史的剖解中可以看出,早期法兰克国家在国土处置上似乎并没有将“瓜分”作为恒定的法律准则,法兰克国家的土地也没有沿着线性路径一味地“瓜分”下去。即便在“瓜分”之说甚嚣尘上的511年和561年,法兰克王权似乎也没有人们在传统上通常认定的那么散沙一盘,作为掌控整个法兰克的“一统王权”与只具区域特征的“二级王权”之间仍有较为清晰的脉络可以稽寻。(36)与此同时,二者之间也存在着或明或暗的张力,出于自身的利益需求,区域性的“二级王权”自然有着将整个法兰克国家分割为完全对等、群龙无首的多个“主权国家”的内在驱动。因此,这是一个统一观念并未消失、瓜分思维暗潮涌动的时代。然而,对于这个二维格局,在《法兰克人史》中,人们读到的却只是其中的一维,即作者格雷戈里对“瓜分”理念的执著与宣扬。显然,这部长达30余万字的《法兰克人史》并不是一部不偏不倚的历史学著作,其中既饱含着格雷戈里个人的政治倾向,更暗含着这一政治倾向背后的格雷戈里个人的政治利益。对此,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进行分析。

       首先是既得利益。从《法兰克人史》一书不时透露出来的个人信息表明,格雷戈里有着显赫的家世,其父系和母系都是罗马元老的后裔。在进入法兰克时代之后,格雷戈里家族依然位居“名门贵胄”之列,而且与当政的墨洛温王族有着密切的交往。(37)然而,在王族内部统一势力与分裂势力纵横交错的特殊年代,再显赫的家世也并不一定能够确保该家族的后裔可以继续拥有显赫的地位,其关键一环实际上要取决于该家族的在世之人是否能够为其中的某一种势力奔走效力、摇旗呐喊。格雷戈里之所以能够延续其显赫的家族史,恰恰就是因为此时此刻的该家族已经找到依靠对象并成为其代言人。

       格雷戈里之所以能够成为图尔主教,与其前任尤夫罗尼乌斯(Eufronius,555—573年在任)有着密切关系。尤夫罗尼乌斯是格雷戈里的亲戚,(38)于555年由国王洛塔尔一世授任为图尔主教。(39)561年,洛塔尔一世去世。在原定的唯一继承人希尔佩里克与其几个同父异母兄弟之间的政治角逐中,尤夫罗尼乌斯是站在后者一方的,而且曾先后支持过“二级王国”的君主卡里贝尔特和西吉贝尔特。(40)573年,尤夫罗尼乌斯去世,西吉贝尔特任命格雷戈里继任图尔主教。关于格雷戈里为何能够获得这一职位,其本人并未作出直接说明,但从他的有关叙述以及当时的现实状况来看,其基本缘由不外乎两个方面。其一是回报。在卡里贝尔特死后,西吉贝尔特成为尤夫罗尼乌斯的效忠对象。对于其效忠行为,西吉贝尔特自然会有回报举措。在《法兰克人史》中,格雷戈里曾多次提及自己在奥弗涅的克莱蒙生活多年,而且一再表明该地是国王西吉贝尔特的地盘。可以认为,在其族人先例以及生活环境的影响下,此时的格雷戈里已经形成了效忠于西吉贝尔特的政治倾向。因此,在尤夫罗尼乌斯死后,格雷戈里便成为图尔主教职位的合适继任人选。其二是结盟。从该书的叙述中可以明显看出,虽然西吉贝尔特一再声称图尔归属自己,但图尔居民对他的认可和支持却比较有限,他们更多的是倾向于支持“正统”的君主希尔佩里克。(41)在这种情况下,西吉贝尔特需要在图尔主教这个重要岗位上安排一个忠心耿耿的同盟者,格雷戈里因此也就成为他安插在图尔的“禄虫”(placeman)。对于这一特殊的职务安排,格雷戈里也曾躲躲闪闪地予以承认,认为自己在当地的确是并不怎么受欢迎的“外来客”。例如,他曾因被控陷害希尔佩里克之妻弗蕾德贡德而受审,在此期间,他的下属里库尔夫(Riculf,格雷戈里称之为不知天高地厚的“坏蛋”)曾扬言“已经清除掉图尔的奥弗涅乱民”。(42)

       在墨洛温王族成员之间进行的这场以领土和权力为争夺目标的厮杀中,法兰克社会各个阶层都几乎难以做到置身事外,更难以做到左右逢源。在图尔,格雷戈里的处境和角色是颇为尴尬的。如前所述,格雷戈里是于573年被西吉贝尔特(以瓜分国土为目标的法兰克诸王之一)委任为图尔主教的,因此,对于格雷戈里来说,西吉贝尔特对他有知遇之恩,为西吉贝尔特效忠已经成为他的外在形象,而且也已成为其安身立命的一个基本准则。就在格雷戈里履新后不久,“正统”君主希尔佩里克便派儿子战取图尔等地,西吉贝尔特则随之准备反击。为了避免内战和大规模屠杀,以“正义之师”形象示人的希尔佩里克下令自己的军队退出图尔,西吉贝尔特得以暂时控制这一地区。(43)然而,时隔两年之后,即575年,西吉贝尔特终被暗杀,图尔等地重新落入希尔佩里克(584年去世)的控制之下。

       在希尔佩里克掌控图尔期间,作为西吉贝尔特当年的心腹人物,格雷戈里在这里的岁月自然也就变得艰难起来。也正是从575年图尔落入敌手这一年起,他开始以“悲伤”的心绪着手《法兰克人史》的写作。(44)对图尔归属问题的论证也就成为该书的旨归之一,其基本结论就是:图尔是西吉贝尔特的“合法”领土,在西吉贝尔特死后,这个地方理应由他的儿子希尔德贝尔特二世来继承。可以说,只有摆脱希尔佩里克对图尔的控制,格雷戈里的生活才有可能重新变得舒畅起来。因此,他为何热衷于宣扬“合法瓜分论”,似乎也就不难理解。

       其次是未来利益。从575年算起,格雷戈里写作《法兰克人史》一书前后花了大约20年时间,直到其去世的594年方告结束。而且,如前所述,《法兰克人史》中的绝大部分内容均属“当代史”范畴,尤其是该书的后半部分,更可以说是一种类似于“日记”式的“历史实录”。因此,从其行文的先后顺序中,人们可以看出格雷戈里的人生际遇以及政治心态的流变历程。就总体思路来说,格雷戈里的“合法瓜分论”是一以贯之的,但是,从细节来看,格雷戈里的政治欲求在前后不同阶段有着较大差别。在希尔佩里克控制图尔时期,格雷戈里最大的愿望或许就是让图尔尽快得到“解放”。希尔佩里克去世之后,由于继位的洛塔尔二世尚处幼年,“正统派”的势力在法兰克境内开始陷入颓势;与之相反,以勃艮第王贡特拉姆及其侄子、奥斯特拉西亚王希尔德贝尔特二世为代表的“分裂派”却趋于活跃。作为奥斯特拉西亚小王国的元老级人物,格雷戈里原先那种愁苦欲绝的低落心绪逐渐变得开朗起来,其政治眼界也随之变宽,充当法兰克政治操控者的意图已经跃然纸上。关于这一点,人们可以从格雷戈里对587年《昂德洛条约》及相关事件的精心叙述中窥知其貌,其基本逻辑关系大致包括两个方面。

       其一,格雷戈里已经成为奥斯特拉西亚的政治代言人。且不论历史的真相究竟如何,在《法兰克人史》一书中,格雷戈里已将自己描述成为可以左右奥斯特拉西亚政局的特殊政治人物。在事关勃艮第和奥斯特拉西亚两个小王国未来格局的《昂德洛条约》谈判和签订过程中,格雷戈里是以奥方最高代表的身份而与贡特拉姆展开交涉的,他不仅可以代表奥方君主希尔德贝尔特二世向贡特拉姆作出各种许诺,而且可以打着这位年轻君主的旗号与贡特拉姆就召开宗教会议问题进行讨价还价;在国土的重新分割问题上,他不仅无须征求王太后布隆希尔德(Brunhild)的意见,而且,为了“国家利益”,他甚至可以暂时牺牲王太后的某些利益。(45)

       其二,贡特拉姆的领土在日后将全部转归奥斯特拉西亚。虽然说格雷戈里是“合法瓜分论”的积极倡言者,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对领土扩张不感兴趣,实际上,他的主张是,要通过各种可能的方式来让奥斯特拉西亚的利益达到最大化。按照他在《法兰克人史》中的描述,在“正统”君主希尔佩里克死后,勃艮第和奥斯特拉西亚这两个小王国就开始密切接触。没有男嗣的贡特拉姆曾明确对其侄子希尔德贝尔特二世说道:“我将我的整个国家赐给了你”,“你可以把我所有的城市置于你的统治之下,就如同它们是你自己的一样”,“我拒绝其他一切的人来继承我,就由你作为继承人来继承我的全部国土吧!”(46)在《昂德洛条约》签订之后,格雷戈里更是以见证人的口吻记录下贡特拉姆对其侄子“特别谈到”的一句诺言:“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47)

       在奥斯特拉西亚这个小王国中,格雷戈里似乎已经成为操控乾坤的显要人物,他不仅可以驾驭年轻的君主,而且可以代替君主与他方进行谈判立约。如果格雷戈里所言不虚,那么,他在奥斯特拉西亚的实际地位可以说已基本等同于“无冕之王”;而且,在贡特拉姆所言“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之中的“他”,或许就已不再是指有名无实的国王希尔德贝尔特二世,“所有的一切”实际上都将成为格雷戈里本人的囊中之物。既然格雷戈里有着这样一套深谋远虑的政治构想,人们也就不难理解他为何要以诅咒发誓的方式要求读者相信他所写的一切内容。

       从对《法兰克人史》政治线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法兰克一统王权与分裂势力的角逐过程中,格雷戈里因家世背景及个人因素等原因而获得分裂势力的垂青和重用,但随后却遭遇统一王权的挤压。正是在这一状况下,格雷戈里按照自己的政治立场开始构筑《法兰克人史》的叙史脉络。出于对现实利益的逻辑观照,他尽可能地把法兰克历史传统中的政治统一因素排除在叙史框架之外,而且把复杂多样的511年和561年法兰克政治重组问题简化为单向度的领土瓜分史,从而给后人造成“瓜分乃传统”这种似是而非的感觉。实际上,从漫长的墨洛温王朝发展史中可以看出,不论国土怎么瓜分,也不论王权怎么分割,相关的政治配置与安排都还是在墨洛温王族内部进行的,法兰克国家终究还是一个相对统一的整体。

       注释:

       ①关于这一传统说法,可参阅沈炼之主编:《法国通史简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41、48页;张芝联主编:《法国通史》,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5页;陈文海:《法国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4、65—67页;Pierre Riché,L’Europe Barbare de 476 à 774,Paris:Sedes,1989,p.84;

Vallet,Les Mérovingiens:De Clovis à Dagobert,Paris:Gallimard,1995,p.38; Michel Rouche,Clovis,Paris:Fayard,1996,pp.350-351.虽然这一说法已成为很多人的“共识”,但在探究其原因层面上,学者们则有多种多样的解读。美国著名中世纪史专家帕特里克·吉尔里曾总结道:对于511年领土瓜分,有人认为是日耳曼社会习俗使然,当年许多日耳曼部落都曾同时拥有多位统治者;有人认为它源于撒利克法兰克人约定俗成的习惯法;有人将之归结于墨洛温王室血统的神秘作用;更有人认为,这种情形是由克洛维治下的墨洛温王朝特殊形势所致,分割国土或许是克洛维所能找到的避免家族斗争的最好方式。(详见Patrick Geary,Before France and Germany,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 Naissance de la France:Le monde mérovingien,trans.Jeannie Carlier and Isabelle Detienne,Paris:Flammarion,1989,p.117)不过,对于上述各种解读,学者们也有许多不同意见。德国史学家欧根·埃维希认为,墨洛温王朝时期的多次国土分割与日耳曼传统毫不相干,它们应该只是政治妥协的结果。(详见E.Ewig,“Die

Teilungen und Teilreiche(511-613),”in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und der Literatur Mainz.,Abhandlungen der Geistes-und Sozialwissenschaftlichen Klasse,Wiesbaden:Steiner,1953,pp.651-715)有的学者干脆认为,国土上的这类分割完全出于偶然。(参见Marcelo Candido Da Silva,“Les cités et l’organisation politique de l’espace en Gaule mérovingienne au VI[e] siècle,”Histoire Urbaine,no.4,2001,pp.83-104)更多学者则倾向于从法兰克人的领土意识角度来解读这一现象,即墨洛温王朝时期还是“只知有家不知有国”的懵懂时代,国王习惯于把自己的私人财产与民众公共财富混为一谈。关于这一居于主流地位的解读方式,可参阅乔治·杜比主编:《法国史》上卷,吕一民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209页;Numa Denys Fustel de Coulanges,Histoire des institutions politiques de l’ancienne France,vol.3,Paris:Hachette,1888,pp.33-62;

Salin,La civilisation mérovingienne,Paris:Picard,1987,p.57; Régine Le Jan,Les Mérovingiens,Collection Que sais-je? Paris:P.U.F,2006,pp.15-16.

       ②开启法兰克王权继承问题研究新局面的是英国史家伊恩·伍德,参见Ian Wood,“Kings,Kingdoms and Consent,” in Peter H.Sawyer and Ian N.Wood,eds.,Early Medieval Kingship,Leeds:University of Leeds,1977,pp.6-29.英国学者马克·威多森认为,伍德的研究成果“已经改变了史家们对511年法兰克领土瓜分问题的思考方式”,参见Marc Widdowson,“Merovingian partitions:A‘genealogical charter’?”Early Medieval Europe,no.1,2009,pp.1-22.

       ③在《法兰克人史》研究方面,我国学者也作出过不少努力。20世纪80年代初,寿纪瑜和戚国淦联袂将该书译为中文,为我国的西欧中世纪早期历史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寿纪瑜、戚国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最近几年,我国学术界也有一些文章在讨论格雷戈里的《法兰克人史》,如刘建军的《“蛮族习气和宗教的胜利”时代的真实记叙——都尔主教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的文学分析》(《外国文学研究》2004年第6期,第42—48页);汪丽红的《“蛮族的希罗多德”——格雷戈里的历史叙事伦理探析》(《复旦学报》2010年第4期,第114—121页),因主题所限,上述文章未涉及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④不少学者认为,《法兰克人史》对各种事件的拣选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叙述方式也很不匀称。参见Gabriel Monod,

critiques sur les sources de l’Histoire mérovingienne,Paris:Franck,1872; Jean Verdon,Grégoire de Tours:Le Père de l’Histoire de France,Le Coteau:Horvath,1989.另可参阅汪丽红:《“蛮族的希罗多德”——格雷戈里的历史叙事伦理探析》,《复旦学报》2010年第4期。该文在历史人物的名称以及历史事件的表述等方面存在不少疏漏,阅读时需注意鉴别。不过,德国历史学家马丁·海因策尔曼认为,应该修正对格雷戈里及其著作的认知。在海因策尔曼看来,该书并非像多数研究者所认为的那样混乱无序,他对各种历史事实的拣选也不是随意为之,事实上,他要写的就是一本以法兰克历史为见证的圣经释本式的著作,其自身的章法显然是有根据的。参见Martin Heinzelmann,Gregory of Tours:History and Society in the Sixth Century,trans.Christopher Carroll,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1; Martin Heinzelmann,“Structures typologique de l’Histoire d’après les histoires de Grégoire de Tours:Prophéties? Accomplissement? Renouvellement,”Recherches de Science Religieuse,vol.92,2004,pp.569-596.

       ⑤在《法兰克人史》第1卷的开篇,格雷戈里即明确写道:“……教会历史的第一卷,以基督的名义,自此开始”。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3页。

       ⑥法国历史学家让·韦尔东认为,对于格雷戈里而言,历史有着双重意义,一重显之而外,另一重隐藏其中,上帝允许某些事物的存在,自有其道理所在,正因如此,他才几乎对墨洛温王朝的所有行政事务(包括分割国土)抱以不做评论甚至是乐见其成的态度。伊夫·萨西耶也持相同观点。(参见Jean Verdon,Grégoire de Tours:Le Père de l’Histoire de France,pp.115-122; Yves Sassier,Royauté et Idéologie au Moyen

,Paris:Armand Colin,2012,p.97)不过,对于韦尔东以及萨西耶等人的上述观点,本文作者持保留态度。实际上,从《法兰克人史》一书的行文表述中可以看出,对于墨洛温王朝的行政事务,格雷戈里并不是“不做评论”的旁观者,而是见缝插针的参与者。

       ⑦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06页。

       ⑧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83、106页。

       ⑨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墨洛温王朝世系表”,第560页。

       ⑩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63—164页。另,洛塔尔一世的儿子远不止四个,按照格雷戈里的说法,洛塔尔一世“跟好几个妇人生下七个儿子”,其中三个死在洛塔尔一世去世之前。在剩下的这四个儿子当中,卡里贝尔特、贡特拉姆和西吉贝尔特是洛塔尔一世与英贡德(Ingund)所生,希尔佩里克则是洛塔尔一世与阿蕾贡德(Aregund,英贡德的同胞姊妹)所生。(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42—143页)实际上,从格雷戈里在《法兰克人史》其他章节的叙述中可以看出,洛塔尔一世的儿子不止七个。甚至可以说,对于自己究竟有多少个儿子,洛塔尔一世本人心中都没有数。关于这一点,从以下一件事中便可窥知其貌:有位女子声称,自己的儿子贡多瓦尔德(Gundovald)是她和洛塔尔一世所生。洛塔尔一世起初未置可否,他只是命人把这个孩子带到他面前,在对这个孩子审视了一番之后,他便认定“这不是我的儿子”。(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304—305页)

       (11)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560页。

       (12)《昂德洛条约》内容较为繁杂,全文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454—458页。

       (13)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454页。

       (14)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558—559页。

       (15)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18页。

       (16)伦巴德人与法兰克人有着较为密切的交往,因此,在有关伦巴德人的史书中,经常会涉及法兰克人的历史。学术界一般认为,《伦巴德人的起源》在记事的准确性方面要高于《法兰克人史》。(参见Marc Widdowson,“Merovingian partitions:A‘genealogical charter’?”pp.1-22)

       (17)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18—119页。

       (18)在《法兰克人史》一书中,对于某些明确属于王族成员者,格雷戈里如果觉得不满意,也会使用同样的词语对之进行评述,以示轻蔑或贬抑之意。例如,卡里贝尔特的女儿克洛提尔德(Clotild)在圣十字女修院(Holy Cross)带领一帮修女“造反”,她“仗着自己同王室的亲属关系”,而且“她声称(claimed,汉文译本译为“夸耀”)自己是卡里贝尔特国王的女儿”。(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478页)格雷戈里使用“声称”一词,显然并不是否认克洛提尔德的王族成员身份,而只是想表明,她的这种行为与其地位很不相称。似乎同样可以认为,格雷戈里在说蒙德里克“声称”自己系出王族血统时,其着眼点在于表明蒙德里克“骄傲自大,趾高气扬”,而不是要否认他的王族血统。(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18—119页)关于对格雷戈里使用“声称”一词的分析,可参见I.Wood,“Deconstructing the Merovingian Family,”in R.Corradini,M.Diessenberger and H.Reimitz,eds.,The Construction of Communities in the Early Middle Ages,Leiden:Brill Press,2003,p.158.

       (19)不过,提乌德里克之子不仅没有执行其父的命令,而且还让西吉瓦尔德的儿子外逃他乡,后来还把他接了回来并发还其被没收的家产。(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29—131页)

       (20)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19—120页。

       (21)参见I.Wood,“Clermont and Burgundy,511-534,”Nottingham Medieval Studies,vol.32,1988,pp.119-125.

       (22)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97页。

       (23)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07—108页。

       (24)关于这三人的上述情况,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10—115页。

       (25)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12页。

       (26)不仅如此,在一些学者看来,提乌德里克在511年国土瓜分中获得的领土有着特殊意义。例如,法国历史学家雷吉娜·勒让推测,克洛维本来准备将所有领土留给长子提乌德里克,事实也证明,在这次领土分配上(不论是由克洛维主导,还是由其四个儿子协商而来),提乌德里克占据极大优势,他所拥有的东部领土在整个6世纪都是法兰克王国的势力中心。(参见Régine Le Jan,Histoire de la France:Origines et premier essor,480-1180,Paris:Hachette,1996,p.47; Philipp Contamine Olivier Guyotjeannin and Régine Le Jan,Histoire de la France politique,vol.1,Le Moyen

:Le roi,

,les grands,le people,481-1514,Paris:

du Seuil,2002,p.125)不过,也有一些学者持相反观点。法国历史学家费迪南·洛特曾以不经意的口吻指出,在511年国土分割中,提乌德里克的领土是最危险的,最容易受到其他日耳曼部落的攻击。然而,对于这样的安排究竟用意何在,洛特并没有给出解释。(参见Ferdinand Lot,Naissance de la France,Paris:Fayard,1948,pp.47-64)

       (27)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13—114页。

       (28)Marc Widdowson,“Merovingian partitions:A‘genealogical charter’?”p.9.另外,去世之前的洛塔尔一世已是风烛残年、体弱多病的老人,权力的有序转移已成当务之急。在当政第50年,他曾带着大量礼品前往圣马丁教堂进行忏悔。马克·威多森认为,此行很可能是他为转移权力而设计的,在这次忏悔活动中,可能伴随有一次简单的权力转移仪式。对于洛塔尔一世前往圣马丁教堂之事,格雷戈里有记述,但没有提及王权继承问题。(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63页)

       (29)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63页。

       (30)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63—164页。

       (31)在其他著作中,格雷戈里曾提及墨洛温家族这几个兄弟的“王座”,但用词却有明显差别,在提到希尔佩里克的“王座”时用的是“扶手椅”(cathedra)一词,而在提及其他几个人的“王座”时,用的则是“座椅”(sedes)一词。这也似乎表明,格雷戈里并没有否认希尔佩里克在法兰克政治舞台上拥有更为优越的政治地位。参见M.Reydellet,La Royauté dans la littérature latine de Sidoine Apollinaire à Isidore de Séville,Rome:

de Rome,1981,p.319.

       (32)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441—442页。

       (33)贡多瓦尔德僭取王位及失败是6世纪晚期法兰克政治生活中影响颇广的大事,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304—305、347、350、360—362、372—377页。

       (34)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10—111页。

       (35)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95—198页。

       (36)德国历史学家卡尔·费尔南德·维尔纳曾多次强调,墨洛温王朝时期,法兰克人有着强烈的统一的法兰克王国观念。他指出,墨洛温王朝虽然自511年开始不断出现国土分割,却并没有妨碍法兰克王国的整体扩张;只要国王的继承权一直掌握在王室家族,统一的法兰克王国的观念就不会断绝。参见Karl F.Werner,“Les origins:Avant l’an mil,” in Karl F.Werner and Jean Favier,Histoire de France,Paris:Fayard,1984,pp.318-320.

       (37)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56、210—211、274页。

       (38)尤夫罗尼乌斯是朗格勒(Langres)主教格雷戈里(509—539年在任)的侄子,而这位格雷戈里则是《法兰克人史》一书作者格雷戈里的外曾祖父。

       (39)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56页。

       (40)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66—167、483页。

       (41)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95—198页。

       (42)格雷戈里是奥弗涅人,因此,这里的“奥弗涅乱民”即指格雷戈里。尽管受尽磨难,格雷戈里最后还是平安脱险。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268—275页。

       (43)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195页。

       (44)关于格雷戈里此时的心情以及他对政局惨况的描述,详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202—203页。

       (45)参见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454—460页。

       (46)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369页。

       (47)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第4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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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罗文王朝的“土地分割”问题--对“法兰克人史”政治取向的解读_法兰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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