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几个问题_小康社会论文

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几个问题_小康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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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笔者就如何全面加快农村小康建设进行了一些初步的研究,现就其中的几个有关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本世纪头20年农村小康建设目标的初步设想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奋斗目标。农村小康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我们认为,全面提高农村小康水平,既要抓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又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还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其目标应当包括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做到“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相互促进。

(一)农村经济更加发展

农业发展注重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优化,综合效益提高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全面增强,基本适应全面小康社会消费需求的变化。

1.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高。在保持农产品数量增长略快于全国人口总量增长的基础上,重点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人均粮食产量大体保持390~400公斤的水平上,国内粮食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额大幅度上升,在世界农产品贸易中的地位明显提高。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花卉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明显增强。农业基础设施大幅度增强,生产工具现代化程度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基本适应。

2.农业增加值稳步增长。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3%左右(近些年年均增长2.8%左右),力争达到4%。按2000年价格计算,2020年农业增加值总量达到2.5万亿元至3.1万亿元,比2000年增长0.8倍至1.1倍。农业增加值的增长,主要是通过产品质量和效益的提高来获得。农村人均农业增加值由2000年的1758元上升到3600元左右。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0年的15.9%下降到7%至9%,平均每年下降速度在0.4个百分点左右。加上农村非农产业增加值,预计2020年农村社会生产总值达到14.5万亿元左右,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35万亿元的40%左右。

3.农村非农产业持续发展。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农村中小企业的增长速度,平均每年达到8%左右,仍将明显快于农业。个体、私营经济和股份、股份合作制经济,作为乡镇企业发展主要推动力量的地位继续增强。按2000年价格计算,预计2020年农村中小企业增加值达到12万亿元左右,比2000年增加3.6倍,其中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将由目前不足23%上升到40%左右。非农产业增加值在农村社会增加值中所占比重达到83%左右,比2000年的65%大体增加18个百分点。50%以上的农村中小企业,集中布局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县城的工业小区和商贸小区,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积聚效应和拉动作用明显增强。

4.人口城镇化率大幅度上升。2020年全国人口总量可能由2000年的12.67亿上升到14.5亿左右,其中7.3亿以上居住在城镇,人口城镇化率由2000年的36.1%上升到50%以上,平均每年上升幅度超过0.7个百分点(2001年、2002年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6个百分点、1.4个百分点)。城镇人口将比2000年的4.59亿增加2.4亿以上,除城镇人口自身自然增长5000多万外,约有1.9亿~2.2亿人口则由农村中迁入城镇居住,平均每年转移人口1000万左右(2001年和2002年分别有1800多万农村人口转入城镇)。

5.劳动力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考虑到老龄化趋势和人口自然增长率等因素,2020年劳动力在人口总量的比重将由目前58%左右下降到55%左右,全国劳动力总量将比目前有一定增加,达到7.7亿~8亿。农业劳动力将出现由持续增加转为逐步减少的趋势,2020年农业劳动力总量将由2000年的3.65亿下降到2.7亿左右,大体减少9500万。农业劳动力在全国劳动力总量中所占比重,由目前的50%左右下降到35%左右,平均每年大约下降0.75个百分点。非农产业劳动力将达到5亿~5.3亿,在全国劳动力总量中所占提升到65%左右。农村中的兼业农户将大量增加。

(二)农村民主更加健全

农村法制建设明显加强,各项重要法律比较健全,农村民主不仅空前发展,且更加规范有序。

1.农村居民法制观念显著增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干部和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普遍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和司法机构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增强,各类民事纠纷能够得到妥善排解和公正处理,干部与群众之间关系明显好转。

2.农民各项经济权力得到尊重。农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自主权得到充分保护,农民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意识普遍增强,行为符合法律规范要求。农民具有建立和参与各种合作经济组织的自抉权,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民主原则产生,真正代表农民的利益和意志。农民通过合作经济组织取得与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及各有关方面进行谈判和对话的平等地位,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

3.农民在社区事务中各项权力得到保障。农民的村民自治权更加受到尊重,农民依法在社区经济社会事务中当家作主。农民对社区重大事务拥有充分的发言权、表决权和否决权,凡是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将经过农民民主讨论决定。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得到不断完善。

4.农民政治权力更加健全。农民参与更大区域范围和全国性政治活动的各项法定权力进一步得到体现。在改进和完善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基础上,经过试点和总结经验,适当扩大村民直选的范围,乡镇政权组织负责人实行村民直接选举。

(三)农村科教更加进步

农村科学技术水平和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建成比较完善的科研、教育和推广服务网络体系,农村劳动力科技文化素质有较大提高。

1.农业科技贡献率继续上升。农村95%以上的乡镇建立比较完备的农业综合服务机构,95%以上的行政村与远程教育和技术指导的电脑专用网络直接连接,农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可以得到快捷、方便、优质的咨询服务。科技进步在农业发展中的贡献率,由2000年的50%左右上升到70%以上,接近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2.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在全面提高九年义务教育质量的基础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90%以上的农村青年能够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农村青少年中新的文盲现象不再发生,成年人文盲率下降到3%以下。

3.农业劳动素质普遍提高。农业劳动力70%以上达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科技文化水平,其中大专及其以上毕业生占农业劳动力总数的比重有明显。经国家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绿色证书,成为从事农业的基本资格证书。

4.农业科技在各个生产环节广泛运用。农业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储存、分装、运销等设施及其经营管理,普遍达到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各项要求,食品质量和安全得到可靠保证。

(四)农村文化更加繁荣

农村各项文化事业空前发展,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进一步形成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氛围。

1.农村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基本齐全配套。农民普遍能够比较方便地享受现代精神文明,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农村家庭生活消费支出中,教育娱乐支出比重超过15%。彩色电视机普及率达到95%以上。

2.农村卫生医疗网络比较健全。农村居民医疗保健水平明显提高,人们健康素质明显增强,人口自然增长率进一步下降。农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0岁以上。农村婴儿死亡率下降到3%以下。农村卫生保健基本合格县比重达到100%。

3.农村居民思想道德素质显著提高。讲道德、讲文明、讲卫生成为人们普遍养成的良好习惯,遵守法纪、保护环境、爱护绿化成为人们自觉的社会风尚。

(五)农村社会更加和谐

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社会分配公平程度明显提高,各种社会矛盾以及人与自然界的矛盾大大缓解。

1.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居民普遍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方面历史形成的差距显著缩小。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普遍稳定地解决温饱问题,基本生活得到保证。

2.农村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犯罪率大幅下降,人们的社会安全感大大增强。基本建立健全完备、运行有效的社会稳定机制,农村社会秩序良好,安居乐业。

3.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森林覆盖率超过20%,草原建设和湿地保护取得重大进展,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土地沙化扩大趋势初步扭转。各类防灾基础设施进一步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大幅度提高。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趋向协调,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损害显著减轻,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大大减少。

(六)农村居民生活更加殷实

农村居民生活登上新台阶,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基本达到目前城镇居民的平均水平。

1.农村居民收入有较大幅度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接近、达到或超过城镇居民,2020年农村人均纯收入达到6500元左右,略高于200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80元的水平,即在200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253.4元的基础上增加4300元左右,增长1.9倍左右,年平均增加额超过200元,年平均增幅达到5.5%。初步设想,在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尽力控制和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差距,在第十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尔后10年中实现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2020年农村居民收入中来自非农产业的比重,由目前的45%左右上升到60%以上,成为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财政对农民的各种补贴,将成为农村居民收入增加的一个重要来源。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的差距,由目前的1∶3左右缩小到1∶2.5左右。如果统一按可支配收入计算,则由目前的1∶4左右缩小到1∶3左右。

2.农村居民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发生重大变化。由目前的半自给性、半商品性经济基本上转变为商品性经济。人均现金消费支出达到4000元左右,比2000年的1284.74元增长2倍以上,在消费支出总额中所占比重由目前的77%左右提高到85%左右。生活消费支出中的恩格尔系数下降到40%以下。人均蛋白质日摄入量高于75克,其中来自动物性食品的比重明显提高。

3.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村镇合理布局初步形成,建设规划比较科学并在实际执行中得到较好体现。农村卫生环境显著好转,落后面貌得到重大改进。道路、水利、能源、通讯、供水、绿化、排污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基本配套。农村通公路行政村比重达到95%以上。农村居民住房由目前主要追求宽敞、结实,转变为更多地追求舒适、整洁、美观、方便。农村钢木结构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

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

因为农村小康建设存在着许多独特的情况,构成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努力解决农村小康建设这个重点和难点问题。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农村小康建设

农村小康是全面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不是在全面小康社会之外单独建设一个农村小康社会。与目前已经实现的总体小康相比,全面小康社会对农村小康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农村小康建设进展如何,直接制约着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

1.农业提供的农产品是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物质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对农产品数量增长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农产品质量提高提出了新的要求。数量充足、质量优良、供应均衡的农产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虽然我国粮食等农产品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出现了供大于求的局面,但是这种局面是在农村存在2820万没有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和6000万还没有稳定解决温饱问题的低收入人口、以及城镇存在2000万困难群体的情况下出现的,是在人们消费动物性食品普遍仍然较低、我国养殖业没有充分发展的情况下出现的,是在我国农产品出口规模较小、劳动力和自然资源优势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情况下出现的。按照全面小康社会消费需求的上升和今后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农产品在数量上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在质量上存在的差距则更大,在国际市场上仍然明显缺乏竞争力。因此,我们绝不能轻言我国农业已经“过关”,至少在2020年之前不能说这个话。今后我们既要保持农产品数量的适度增长,更要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还要致力于农产品出口的大规模增加。

2.农村市场扩大是经济发展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拉动力量。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主要表现为农村的市场潜力巨大。目前我国市场主要是由城市市场构成的,2001年全国消费品零售总额37595.2亿元,其中市级零售额23543.4亿元,所占比重高达62.6%,县及县以下(主要由农村市场构成,但包括居住在县城和建制镇的城镇人口构成的市场)零售额14051.8亿元,所占比重仅有37.4%。农村市场容量过小,是造成近些年来国内需求不足、商品供大于求的主要因素。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从2000~2020年我国国民经济要实现翻两番的目标,平均每年国内生产总值必须达到7.2%。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如果国内没有足够的市场需求来拉动,很难在长达20年的时间内实现和保持这样快的经济增长速度。由目前仍然占人口总量60%以上的农村居民为主体而构成的农村市场,是我国市场容量扩大的主要潜力所在,一旦转化为现实的市场购买力,必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一支重要拉动力量。

3.农村居民生活改善是社会长期保持稳定的基本条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要有一个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社会长期保持稳定必须要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将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以内。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村人口仍然占绝大多数的国度里,农村能否保持长期稳定,对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全局关系重大。目前农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之间的比例,2001年达到1∶2.9,2002年达到1∶3.11,已经明显高于改革开放之前1978年1∶2.57的水平。如果将农村人均纯收入中的不可比因素扣除,城乡居民收入都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将会更大。而且,根据近些年来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仍然明显低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状况,今后若干年内城乡收入差距仍将城乡继续扩大的趋势。因此,必须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出发,努力控制和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为农村保持长期社会稳定奠定牢固的物质基础。

(二)农村小康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所在

从现在到2020年的较长时期内,城镇小康建设无疑将会继续走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前列。种种情况表明,今后城镇小康建设的各项指标相对比较容易达到甚至超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应当放在农村。可以说,只要农村小康建设的各项指标能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就能够实现。农村小康建设之所以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更主要的是在于农村小康建设的任务更艰巨,工作量更大,付出努力更多。

1.实现和保持农村居民收入长期快速增长是一项伟大的历史性任务。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收入出现过快速增长的时期,1985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曾经缩小到1∶1.7,但是自那以后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总体上一直慢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尽管1996年又一次出现9%的高增幅,但是随后几年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幅度持续走低,2000年增幅最低曾下降到2.1%,这两年增幅回升到4%以上也属于恢复性的。2002年与1997年相比,农村人均纯收入由2090.1元上升到2476元,按可比价格平均每年增长3.8%,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由5160.3元上升到7703元,按可比价格平均每年增长8.3%。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实现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明显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历史性转折,才能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这意味须付出极大努力和采取突破性的重大举措。

2.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镇是一个史无前例的浩大工程。2001年农业劳动力36513万人,在全国劳动力总量中占50%,表明我国工业化进程还远远没有充分吸纳农业富余劳动力。2001年城镇人口在全国人口总量中的比重仅占37.7%,比经济发展水平与我国相当的发展中国家大体相差10个百分点,滞后15年到20年。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过多,造成农村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空间的人均水平过低,根本不可能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要求,大规模地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势在必行。这需要几十年持续不断的努力,主要是在非农产业和城镇创造充分吸纳农村富余劳动的就业机会,在城镇创造吸纳数量庞大的农村转移人口的良好生活环境。

3.农村社会事业发展需要付出相当艰巨的努力。目前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仍然没有根本改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与城镇特别是大中城市的差距过大。农村教育落后,农民科技文化整体素质较低,农村医疗卫生网络和文化娱乐设施不健全,是农村现代化和全国现代化的重大制约因素。以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而言,2000年在全国农村劳动力中不识字或很少识字的占8.09%,小学程度的占32.22%,初中程度的占48.07%,高中程度的占9.31%,中专程度的占1.83%,大专及大专以上的占0.48%。显而易见,以初中和小学文化程度为主的农村劳动力队伍,与全面小康社会所要求达到的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之间相距太大。全面小康社会要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达到一个较高水平,这同样需要投入巨额的资金和大量的人力、物力,必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来对待。尤其是在农村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更是一项巨大的社会工程。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一个不懈奋斗的较长过程。由于全国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的重点长期定位在大中城市,加上农村经济发展严重滞后于城镇,自身积累能力极为薄弱,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状况日益突出。目前农村建设缺乏长远、科学的规划,农民住房布局过于分散凌乱,农村道路、通讯、供电、自来水、环境、生活服务等设施欠账过多,不仅远远不能适应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而且在许多地方连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也难以满足。全面小康社会要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达到较高水平,这同样需要国家和社会有关方面大幅度地增加投入,并且需要在科学规划基础上进行长期坚持不懈而又艰巨的努力。

(三)农村小康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所在

与城镇小康建设相比,农村小康建设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矛盾,主要是农村小康建设的原有起点低,实际进展慢,发展很不平衡。这些困难和矛盾决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在农村。如果对农村这个难点没有予以充分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必然会严重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1.农村小康建设的原有起点较低。不仅衡量2000年农村小康的大多数指标明显低于城镇,而且目前农村实际达到的小康水平仍然很低。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研究制定农村小康指标的时候,考虑到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所导致的农村发展滞后,就有意识地将农村小康指标订得比城镇低许多,特别是将农村人均纯收入指标按1990年不变价格确定为1200元,仅相当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400元的一半。然而实际执行的结果是,城镇提前超额达到目标,农村至今仍未达到目标。2000~2002年农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2253.4元和2476元,仅相当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8%和32.1%,差距非但没有缩小,反而在进一步拉大。这必然会给城乡小康建设的均衡推进和协调发展增加难度。

2.农村小康建设的实际进程较慢。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曾经对如何评价2000年全国小康制定了16项指标。用综合评分方法对这16项指标进行测算,1990年全国小康实现程度为48%,2000年为95.6,其中城镇为96%,农村为93%。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资料,到2000年尚有3个指标没有达到小康标准,即农村人均纯收入、人均蛋白质日摄入量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基本合格县比重,与原定小康目标仍有一段明显的距离。这3项没有实现的指标都是与农村直接相关的。最为突出的是农村人均纯收入指标完成进度过慢,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2000年农村人均纯收入1066元,达到小康指标的88.8%。2001年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4.2%,按当年价格计算达到2366.4元,而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为1111元,达到小康指标的92.3%。2002年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4.8%,按当年价格计算为2476元,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为1164元,达到小康指标的97%。如果2003年农村人均纯收入继续增长3%以上,才能达到2000年就应当达到的水平,滞后时间达3年之久。在原有农村小康进程如此之慢的基础上,建设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小康,不可能不遇到较大的困难和矛盾。

3.农村小康建设的不平衡性更大。据有关部门分析,2000年不同地区农村小康生活的进展是不同的,东部地区农村小康实现程度约为97%,中部地区农村小康实现程度约为90%,西部地区农村小康实现程度约为70%。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某些大中城市附近地区的农村已经提前好几年达到小康水平,而西部地区没有一个省份宣布本省农村已经整体达到小康水平。还应看到,目前我国仍然有2820万农村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处于绝对贫困状态;还有6000万农村人口处于低水平的不巩固的温饱状态,一遇到重大的天灾人祸往往可能返回绝对贫困,这些低收入人口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之间这种严重的不平衡性,将相当程度制约着农村小康建设的进程。

总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农村小康建设的艰巨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真正解决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不断将农村小康建设推向前进。特别是要围绕最突出的农民增收难问题,研究制定突破性的重大举措,较快地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形成农村居民收入较快增长的良性循环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确保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其他各项指标如期达到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进程。

三、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基本思路

加快农村小康建设步伐,使之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需要从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农村小康建设的基本思路,具体说来,就是加快农村小康建设必须坚持“发展、改革、转移、统筹”,即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深化农村体制改革、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鉴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必须对农村小康建设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重大举措加速推进,逐步接近和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要求的预期目标。特别是要围绕农村中最突出的农民增收难问题,研究制定突破性的重大举措,较快地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形成农村居民收入长期持续较快增长的良性循环机制。

1.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根据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和各地自然经济条件,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集中连片地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无论种植业还是养殖业,都应加大农业布局调整力度,促进各种生产因素向优势区域集中,逐步使各种重要农产品全面实现区域化布局,所有具备条件的主要农业区域都应逐步建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在保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形成区域规模经营优势,以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社会化服务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2.积极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发展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同时,广泛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等途径,主要依托龙头企业建立原料生产加工基地,在原料生产加工基地建立和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的组织、带动作用,把过于分散的农户与经常变化的市场紧密地联结起来。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应主要分布在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以利于全面提高农产品尤其是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逐步形成一批享誉世界的名牌农产品及其加工品。

3.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大规模地发展订单农业,按照加工销售的要求发展优质、专用农产品的生产,满足小康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消费要求。在这个基础上,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运销业,实现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产业层次全面提升,由主要提供原料等初级产品尽早变为主要提供食品等加工品,大范围、大幅度地实现农产品的价值提升和效益提高,促进农村居民收入的长期较快增长。

4.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根据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流向,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形成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国家通过市场吞吐调节进行宏观调控,减少和平抑市场价格的过大波动,正确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经济行为,实现和保持农产品供求关系的相对平衡,促进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

(二)不断深化农村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扫除各种体制障碍,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既是深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重大举措。

1.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在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对于有条件的地区,应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成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的流转机制,逐步发展规模经营。健全和完善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改善和优化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继续推进农村所有制结构改革,提倡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支持和鼓励发展个体、私营企业,采用参股、租赁等方式搞活集体资产,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村公益事业。

2.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继续加强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各种社会化服务,切实帮助农民解决各个环节遇到的难题。逐步扩大区域化布局所要求的农业专业户比重,形成生产社会化与农户专业化相结合的新格局,并加强生产技能、市场知识和法律知识等项培训,逐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使农业发展进一步转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建立全国统一、权威的健全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体系,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发展。

3.继续深化农村其他各项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的目标是规范农村税费征收,大幅度地减轻农民负担,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和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的需要。从长远来看,还应当探索如何取消农业税,改为征收产品销售税或增值税等,与世界各国通行的税收制度接轨,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全面推进主产区粮食购销市场化,健全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增强国家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并通过各种有效的直接补贴方式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加大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力度,采用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农户的信贷支持,通过建立和完善信用等级制度加大对乡镇企业为主体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三)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解决“三农”问题必须跳出农业和农村的传统界限,通过推进城镇化逐步减少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降低农村自然资源的负载率,使农村劳动力和人口与自然资源的配比逐步趋于合理,增加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人均资源空间,并为进一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创造条件。

1.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人口城镇化水平的高低,对于加快农村小康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农村人口数量没有明显的减少,农村人均收入就不可能实现长期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就不可能有明显缩小。加快城镇化进程,是控制城乡收入差距扩大、逐步实现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最有效手段。如果2020年全国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将比2000年的36.1%增加13.9个百分点以上,平均每年增加0.7个百分点以上。应当说,这个转移速度是比较稳妥和留有余地的。根据世界其他国家城镇化的一般规律,城镇人口比重达到30%以后将会出现城市化加快推进的阶段。在我国,这样的阶段可以说已经到来,必须牢牢抓住并充分加以利用,不失时机地加快城镇化推进步伐。如果有可能,2020年全国人口城镇化率的目标还可以再适当提高,有些年份由农村转入城镇居住的人口也可以再适当增加。实现农村人口的转移目标,必须做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吸纳农村人口。借助加快人口城镇化主要是减少农村人口,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进行必要的调整,相对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之间过大的收入差距。

2.切实抓好小城镇发展规划。发展小城镇是推进城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农村社会事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与小城镇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尽量避免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培育小城镇经济,可以考虑对现有县城行政体制作必要调整,将城关镇建制改为街道建制,以利于对县城更好地进行规划和建设。通过推进乡镇企业逐步向小城镇工业小区、商贸小区集中,形成连片发展的集聚效应,促进第三产业尤其是各种农村服务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非农产业就业机会。在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农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全面繁荣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需要指出,现有的县城和中心镇在2020年前必然会有一部分发展成为人口规模超过20万的中等城市,对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集聚效益将更大。现在支持小城镇发展,实际上是支持部分新兴中等城市的发展。

3.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建立健全有利于城镇化发展的政策环境和法律制度。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引导和规范,切实帮助解决农民工遇到的各种突出问题,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素质,以适应在城镇工作和生活的要求。对于长期进城打工回乡又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民工,要创造条件鼓励他们进入小城镇居住,并在非农产业领域创业或就业。要继续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在各类城市和小城镇安家落户。城镇居民通过直系亲属关系带动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居住,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是一条更为经济、稳妥的途径之一,应当进一步放宽这方面的政策。

(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本世纪头20年农村小康建设的任务,绝不是依靠农村自身力量能够完成的,也不是依靠城市繁荣的自然带动作用能够完成的。要想按期、全面农村小康的各项目标,须对宏观经济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将农村小康建设真正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的重点和难点来对待。

1.全面建立公共财政制度。根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明确财政体制和投融资体制的改革方向,改变国家财政过多偏向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情况,真正建立公共财政制度,采用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等有效方式,大幅度增强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度,并带动社会资金进入农业和农村。建议从“十五计划”时期开始,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支出用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比重,在保持财政支出存量结构大体不变的情况下,对财政新增部分的支出结构进行调整,将财政新增部分的支出主要用于农业和农村发展,所占比例至少应当达到50%以上,各个涉农部门和行业都要这样做,并通过立法将这项重大改革措施以法律形式长期固定下来,从国家财政支出上为实现2020年农村小康建设目标提供可靠的保障条件。

2.加快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农村公路、农村通讯、农村能源、农田水利、节水灌溉、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设施、生态环境等项目,尤其要加快既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又能增加农民收入的中小型项目建设。退耕还林是增加生态脆弱地区农民收入的有效措施,应当充分利用当前粮食供给充裕的有利时机加大推进力度,并且同生态移民、农村能源建设、建造“淤泥坝”等配套措施紧密结合起来,消除今后可能引发重新砍伐林木的各种隐患,并注意利用和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以期取得更加明显的效果。

3.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明显落后城市,农村社会发展更加落后于城市。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更要加快农村社会发展,坚持做到城乡之间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之间两个协调发展。农村社会发展的重点,是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民职业培训、农村卫生医疗和文化事业发展,以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社区建设等。各级政府首先是中央政府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长期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在2020年之前我国国民经济年均增长率达到7.2%的基础上,国家财政收入有望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其中用于消费的比重应有相应增加,特别是用于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公共消费更应有明显增加,使农村各项社会事业能够得到更快发展,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不断加强和协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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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几个问题_小康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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