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经济运行机制与产权制度分析_混合经济论文

混合经济运行机制与产权制度分析_混合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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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市场经济是高度社会化、市场化的商品经济,是在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作用下运行的混合经济。混合经济的产生、发展从其经济形态上丰富了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内涵及实现形式,为传统公有制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创新的思路。深入研究混合经济的运行机理及产权基础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混合经济的认知过程

对混合经济的认知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作为近代经济学鼻祖的亚当·斯密开创了有关“看不见的手”的理论,最早论述了市场体制的合理性。他认为,最能满足人类生活需求的经济体制就是让人们自由劳动、自由交换的市场体制。在市场经济中,分工能够发展,消费能够最有效地得到满足,生产效率能最快地得到提高。在他看来,在市场经济中,虽然没有人统筹安排全社会的生产、交换、消费和分配,人们却可以丰衣足食。斯密的这种理论似乎很有说服力,合乎人们的日常所知,所以在他以后的近两个世纪,经济学家们都在遵循和完善着他的理论,力图让市场体制完善无缺。

新古典经济学对国家干预和市场机制的看法与古典经济学相似。由于这种理论反对国家干预,片面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使得西方国家推迟了从古典市场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换,同时这也使得古典市场经济的弊端暴露得比较充分。

随着经济学的发展和现实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危机的不断爆发,人们意识到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凯恩斯提出:市场机制的作用在没有国家干预的情况下不会自动实现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均衡,从而在理论上证明了国家干预经济的必要性。国家干预在西方被称为“看得见的手”,它和“看不见的手”是一对矛盾概念。凯恩斯开创性地以宏观经济为研究对象,从理论上分析宏观经济失衡的原因,并对国家如何干预经济以实现宏经济总量的均衡提出了一整套政策措施,从而建立了现代意义的宏观经济学。许多学者研究了国家干预和市场机制的关系,也即通常所说的“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的关系后,试图将两者结合起来调节经济,这样就出现了混合经济理论。

混合经济论点的最初由来是凯恩斯,他在《通论》中说:挽救资本主义制度的“唯一切实办法”就是扩大政策的机能,“让国家之权威与私人之策动力相互合作”(注:[美]凯恩斯著:《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21页。)。之后,汉森在1941 年出版的《财政政策和经济周期》一书中较系统地解释了“混合经济的涵义”,从19世纪末以后,世界上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已不再是单一的纯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而是同时存在着“社会化”的公共经济,也就是“公私混合经济”(双重经济)并存。凯恩斯和汉森的这一理论观点,为新古典综合学派及共后来演变成的“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新综合”所继承和发展,并进而成为该派理论分析的制度前提。混合经济论形成于萨缪尔森,他将恩凯斯的“公私合作”一词发展为混合经济一词。萨缪尔森认为混合经济不仅是政府和私人企业的混合,而且还是垄断和竞争的混合。混合经济的作用表现为政府加强了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当代资本主义经济体制是一种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实现了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基本机制的混合。瑞典学派代表人物林德伯克认为,“混合经济”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在所有制方面实行“公”“私”混合,在经济运行机制方面实行所谓计划与市场的有机组合。产权经济学家科斯认为,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市场、政府与企业是共存的。诺斯则认为有效的市场经济模型不仅可以在短期内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而且从长期看,可以随市场经济模型的演化,不断促进技术的创新和新的生产方式的应用,从而提高社会生产力。这个模型的建立,首先需要一个交易成本较低的经济市场;其次需要一个有效的政治市场来界定和执行市场经济的产权安排;第三需要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之间的协调。由此看来混合经济的核心内容是国家干预和市场机制的混合。古典市场经济实际是比较纯粹或比较单一的市场经济,国家几乎不干预经济,整个经济都由市场进行全面的调节。当代市场经济则是混合经济,它不仅有市场的调节,而且还有国家的干预;不仅有私人企业制度即私营经济,而且还有国有经济。显然,混合经济理论产生的实践基础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即混合经济。

混合经济理论产生的基础是混合经济的实践,反过来混合经济理论对西方当代经济的发展也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经济的迅速发展其原因固然很多,但是混合经济理论的指导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战后西方经济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古典市场经济的弊端并迅速发展,与混合经济理论密切有关。

二、混合经济运行的产权基础——混合所有制

混合经济的核心是政府调节与市场机制共同作用的运行方式,这种运行方式或运行机制的产权基础是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是多元产权主体共存于一种社会经济形态或一种财产组织中的所有制形式。混合所有制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是指一个财产组织形式中由不同出资者共同建立,或两个以上原生的不同所有制在一个财产组织内联合而产生的新的所有制形式。广义的混合所有制不仅包括前者的内容,而且还包括宏观层次上社会所有制结构的混合,即指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我们在此认知的混合所有制是广义的。混合经济和混合所有制既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具有一致性和依存性。混合经济侧重的是经济运行机制,混合所有制则是与经济运行机制相适应的财产组织形态。

第一,宏观层次上多种经济成份共存相容的社会所有制结构的混合。市场经济本身要求“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同时并用的运行机制,对所有制结构的选择决不是非此即彼的单项选择。社会经济的发展实践表明:社会经济运行中需要私有产权主体与公有产权主体活动其间的所有制结构,事实上也正是如此。

法国国家干预经济活动有着较早的历史。在19世纪产生了烟草和火柴的“国家所有制”,并形成了国家铁路网。在1936—1937年人民阵线政府时期,法国出现第一次国有化运动,建立了国营铁路公司。1944—1946年,法国出现第二次大规模的国有化运动,法兰西银行和四大商业银行以及34家保险公司先后被国有化。1981年密特朗任法国总统后,开始新一轮国有化运动。这一轮国有化运动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远远超过前两次,它不仅涉及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基础部门,而且还将国有化运动扩大到某些竞争部门,如尖端工业部门。法国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达4000家左右,就金融系统而言,国家控制90%的银行存款和85%的信贷业务。1986年,在全球性私有化运动推动下,法国政府主张经济自由化,减少国家干预,对国有企业实行逐步私有化。这次私有化浪潮主要是通过“雇员股东制”、“民众股东制”、“核心股东”或“企业相互参股制”等资本主义社会化形式,希望建立一种企业的职工既是雇员又是股东的新型财产组织形式。

英国的经济改革表现为“国有化”和“私有化”交替登台,有人形象地表述为国有化和私有化“拉锯战”。两次规模庞大的国有化高潮穿插了3次私有化浪潮,但共同的一点是, 历届英国政府都是奉行凯恩斯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竭力维护私人经济和国有经济结合的“混合经济”体制,只不过在量化的比例方面不同罢了。英国政府在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提出以下目标: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变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以促进其经济效益的提高;宣传推广股份制,最大限度地吸引投资人,使股权分散,避免股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防止少数人操纵和控制企业;鼓励国有企业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购买和持有国有企业的股份、增加他们对企业经营的关注和参与,同时还有利于获得国有企业职工对股份改造的支持;通过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与政府分离,消除政府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干预和控制,让国有企业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经过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政府财政状况有较大程度的改善,企业职工收入有较大提高。同时由于90%以上职工购买了本企业股份,增强了参与感,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前联邦德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进行过3次私有化。经过3次私有化浪潮后的国有企业的比重已相对降低,1985年,国有企业在联邦德国各类企业的投资总额中只占16.8%,在总产值中只占11.1%,在职工人数中占10.1%。

现代社会经济结构的日趋复杂化,使得当私有化成为世界性潮流的时候,它并不意味着公有制的消亡,反之亦然。从市场经济的特性来讲,并不能完全抛弃和否定公有企业抑或是私有企业。从经济组织方式来看,国有制意识形态的色彩已越来越少,而私有化也不意味着非此即彼。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私有化及国有化的历史,实际上是企业财产组织和经营方式的一次又一次的多样性选择,而且每一次都不是单项选择。西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虽然经历了几次私有化浪潮,同时也经历了几次国有化浪潮,但没有一次将产权完全私有或国有。当然,国有化的程度、私有化的范围以及混合经济的比例到底如何界定最为科学,既要考虑市场经济本身的要求,又和本国政治、人文历史传统不无相关。

第二,从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角度看,现代市场经济的财产组织结构应当是多元产权主体共存的所有制结构。我们知道,依据产权主体及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要求,在那可替代或不再生性的资源领域和在那些具有市场竞争性的行业或领域,非国有经济开展经营活动,既不会构成垄断性经营,从而也不会影响该领域内资源的充分利用和资源利用的社会效果,又可以在不增加经济摩擦和交易成本的基础上,通过私有产权主体追逐利润极大化实行经济运行的高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如果在可替代或可再生性的市场竞争性领域,主要是公有产权主体活动其间,那么其结果一方面在经济摩擦、交易成本方面与私有产权主体相比不全具有明显的优势。另一方面必然增大社会管理成本,同时,还会因产权关系与人们利益的不协调而降低经济运行效率,从而影响社会整体效果的提高。可见,在可替代或可再生性资源领域内,私有产权主体的活动于资源配置最为有效。

与之不同的是,在不可替代或不可再生性资源范围内,无论由何种产权主体活动其间,这部分产权客体的垄断性经济都无可避免。问题的关键仅在于由谁来垄断能使资源的社会利用程度提高,所获得的利用效果最佳。在产权滥用的前提下,必然不合理地增大消费者所支付的成本,降低资源利用的社会效果,最终影响社会福利水准的提高。与私有产权主体的行为功利目标有所不同,公有产权主体更看重社会的公平和满足公众福利要求的程度,因而由公有产权主体垄断不可替代或不可再生性产权客体一般不会造成公众进入受益范围的障碍,也不会给受益者带来过高的成本代价,尤其是当受益者为数众多时更是如此。公有产权主体所无法逃避的那些负效应比起资源利用的广泛性和限制的支付代价带来的社会正效应来又算不了什么。因此,权衡私有产权主体在不可替代或不可再生性产权客体领域活动的利弊得失,我们不难得出这一领域内公有产权主体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理论。

第三,从产权收益的角度观察,经济运行中大致存在两种产权领域:一是等价交换原则能够贯彻,产权收益可以合理确定的产权领域。如产品和服务受益人容易确定,费用支付有明显界限的产权领域(一般加工制造业中的产权多属于这种类型的产权)。二是等价交换原则难以贯彻,产品和服务受益人很难确定,产权收益具有不确定性的产权领域,如河流、湖海、道路、桥梁等产权领域,很难要求它们的受益人公平合理地支付受益代价。对于前一种产权领域,以盈利为目标的私有产权主体是乐于进入的;而对于后一种产权领域,除个别情况,很难设想私有产权主体主动进入,当然,从提高整个社会福利和生活水平出发有必要生产那些因要求使用者支付费用困难而私有产权主体又不愿生产的产品和服务时,公共产权主体存在的必要性便显得十分突出。

以上分析表明,在不同的领域,资源配置有效性要求的产权主体是不同的。我们既不能以某一领域内私有产权主体对于资源配置最为有效否定另一领域公有产权主体存在的合理性,也不能把公有或私有产权主体的作用夸大到至善尽美的地步。就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而言,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有效配置,既需要私有产权主体,又需要公有产权主体。合理的产权主体结构应当是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产权收益的确定性等标准制定的私有产权主体与公有产权主体的共存和互补的产权主体结构。

三、混合经济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

改革开放改变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运用行政命令、统收统支的方式来配置利用社会资源的运行机制和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得以运行的产权基础——大一统的公有制和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产生了市场与市场体系,形成了市场机制,出现了多元所有制并存的状况。无论是计划与市场两种运行方式还是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两种所有制形式的并存,都要经历一个从运行紊乱和低效率到健康运行、效率实现的过程。

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表明,传统的国有产权制度安排缺乏产权效率增进的推动力,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它正在面临着产权运行前的劳动与资源等要素对产权亲和偏离作用下的边际效率递减和产权运行中的价值功能弱化之制约。效率的提高,产权收益的增加唯有依赖于产权制度结构的调整和产权制度的创新。因此,改革则成了国有产权效率提高的直接动力。反观现实,非国有经济产权效率,也正面临着产权运行前的资源环境、资金规模的约束。因此,从总体上看两大产权系统在其效率实现过程中,有着诸多产权约束因素功能的互补性,而从产权运行效率提高或实行产权运行效率的最大化目标出发,两者在产权的功能上是可以兼容的,从而实现产权效率目标。因此,从由产权制动的经济成份上讲,两者应该实现混合,即经济成份与产权关系的相互渗透以形成混合经济(注:宋智一:《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97年第3期第1—11页。)。

与宏观上的多元所有制经济的并存相对应,在微观经济形态上出现了多元产权主体共溶于同一企业组织形态的混合所有制形式,如股份制等。这是一种能够适应生产社会化和市场经济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经济形式。这种经济形式具备了现代财产组织形式特点,实行的是资产经营,而不是单纯的实物经营,是一种开放的财产组织形式。它能容纳不同的经济成份或产权主体共存于同一经济实体之中,相互承认对方,承认其所有权关系为前提,不同主体之间要保持其产权独立性又要实现有机的联合,产权关系明确。并且它已突破了原来财产组织形态的封闭性,从资本筹集到整个生产经营活动,都打破了地域上的界限,并能够连接宏观上并存的多种经济成份,为多元产权主体的耦合提供了一个组织结构框架,并真正实现了“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性质,形成了对资产社会化的、间接的占有关系,既承认投资主体的利益,又能使资本经营社会化,使资源在合理的流动中实现优化配置等。这一切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是与市场机制相衔接的。它的出现并不是人们出于道义上的一种选择,而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它的合理性和现实必要性并不能用它的存在来证明,而在于它的历史必然性和对现代生产力的高度适应。

总之,基于现实经济关系和资源配置有效性和社会化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混合所有制作为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财产基础与其运行层次是相对应的,是市场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必将使所有制结构的发展在不断变动的环境中受到社会经济适应性的公正检验,唯一现实的选择可能是不同形式的所有制形式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竞争,不同的经济成份根据需要进行融合,社会经济的运行是在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作用下运行的混合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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