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考察_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考察_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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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同志1992年初南方之行著名讲话的发表和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所作报告的通过,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过全世界马克思主义者半个多世纪的艰难探索,终于以理论形态展现在世人面前。这个理论,凝结着几代马克思主义者的智慧和心血,是高耸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思想史上的丰碑。

列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早探索者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根据市场经济制度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双重表现,即一方面有力地推动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另一方面又产生着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周期性经济危机、贫富两极分化、道德沦丧等严重后果,设想在生产力充分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将实行统一的全社会所有制,因而,商品货币关系将不再存在。列宁以开始从事革命活动到苏维埃共和国建立后的头几年,也一直坚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上述基本观点。只是在实践中遭到严重挫折之后,才开始探索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以市场、商业为基础”来进行经济建设的①新路子的。纵观列宁晚期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探索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计划地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机制来建设社会主义。列宁在总结苏维埃俄国初期经济建设遭到严重挫折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落后俄国并不存在立即消灭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机制的物质基础,从而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机制的本质和作用的认识发生了重大转变,即从认为社会主义与商品货币市场机制水火不容,转变为有计划地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机制来建设社会主义;从排斥商品生产转变为积极发展商品生产;从抑制商品流通转变为大力疏通商品流通渠道。他坚决批评了认为共产主义与商业无关的观点。反复强调要“把商品交换提到特别重要的地位”,要发展“由国家调节的自由贸易”②

2.强调社会主义企业要具有独立性。列宁强调指出,在经济建设中应当“发挥每个大企业在支配资金和物质方面的独立性和主动性”,“既然我们已经转而采取了市场的经济形式,就一定要给各个企业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由”,一定要使“企业自己对自己负责”,“而且是完全负责”③

3.采取以社会主义经济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经济结构,不搞清一色的“纯公有经济形式”。列宁从苏维埃俄国生产力落后且不平衡的实际出发,一再主张在社会主义经济占主体地位的前提下,“不摧毁旧的社会经济结构——商业、小企业、资本主义,而且活跃商业、小企业、资本主义,审慎地逐步掌握它们,或者说,只是随着它们的活跃程度能够使它们受到国家的调节。④列宁在晚期制订并坚决实行了社会主义经济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发展的政策。因而,在这一时期,苏维埃俄国的个体、私营经济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并有私人银行的出现。

4.实行开放政策,积极利用外国资金和技术设备。在谈到租让制这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时,列宁多次指出:“当我们国家在经济上还极其薄弱的时候,怎样才能加速经济的发展呢?那就是利用资本”,“如果我们不把资本吸收到租让企业中来,那就表明我们在经济上没有一点求实精神。⑤他甚至认为:“苏维埃政权+普鲁士的铁路管理制度+美国的技术和托拉斯组织+美国的国民教育等等等等+……=总和=社会主义”,⑥并在实践中创造了租让制、合营公司、国际信贷、签订援助协定、引进机器设备、聘请外国专家等多种对外开放的具体形式。

5.发展和商品货币关系、市场机制密不可分的合作制,引导千百万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列宁认为,要发展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必须处理好同农民的关系,而合作制则是吸引农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好途径。这是因为合作制找到了私人买卖利益与国家对这种利益的监督相结合的尺度,找到了使私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的尺度。⑦

总之,列宁晚期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的一系列探索,为苏维埃俄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初步开辟了一条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设计的道路有着根本区别的另一条道路。正如列宁自己说的:“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我们“根本改变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方法和形式”。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着曲折的道路

列宁逝世以后,斯大林中断了列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探索,并在随后的国家工业化进程中,逐步建立起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长期以来,这种僵化的计划经济模式被奉为区分马克思主义与修正主义的分水岭和试金石。但是,即便如此,世界各国的马克思主义者仍然在艰难地探索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的道路。

以铁托为首的南斯拉夫共产党人,最早向苏联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发起冲击,并在实践中逐步开创出自治社会主义道路。自治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它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一是自治原则,二是发展市场经济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取消指令性计划,放手让市场机制、价值规律、供求规律通过价格法则自发地调节生产、流通与分配等等。经过30多年的实践,南斯拉夫初步探索到了具有本国特色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模式:在所有制上,强调社会所有制占统治地位的同时,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发展;在管理体制上,认为应当使计划与市场同时发生作用,并且强调市场的调节作用是主要的,具有决定性的;在企业权力上,实行权力下放、分散管理、企业自治。企业是完全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拥有独立掌管人、财、物等方面的全面权力和决定自身扩大再生产方面的权力;在计划制度上,完全废除国家的指令性计划,代之以指导性的社会计划;在分配制度上,国家不再规定死板划一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而是由自治企业(联合劳动组织)根据自身的经营成果,自行决定分配方法和个人收入标准;在农业政策上,则是坚决解散或者改组强制组成的不成熟的不适应甚至破坏生产力发展的合作社,保留多种经济成分。应当说,南斯拉夫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探索所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1947-1985年,南斯拉夫社会产值(国民收入加折旧)年均增长5.4%。但是,由于南斯拉夫自治社会主义理论存在着严重的片面性,即严重地忽视了必要的社会计划的调节作用,因而导致了市场经济实践的扭曲,以致80年代中期以后经济宏观失控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70年代初期,南斯拉夫也曾批判过“盲目崇拜市场的思想”,但并没有真正总结出经验教训,反而更加放弃了宏观调控的必要手段,结果整个经济无法有效运行,最后无可挽回地陷入了经济的和政治的总危机。

匈牙利共产党人以“1956年匈牙利事件”为契机,也开始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性探索。在所有制上,保持多层次的经济结构。一方面积极发展占主导地位的现代化的国有大企业,另一方面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和“小规模经济”;在管理体制上,实行计划管理与市场管理的有机结合,并强调计划调节的主导地位;在计划制度上,一方面取消国家向企业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另一方面则力求提高国家计划管理的效能;在企业权力上,企业拥有较大的自主权,比如,企业有参照国家计划和市场情况,制订本企业生产计划的权力,有在国家规定的工资增长幅度内,决定具体工资水平、年终分红和奖金的权利,有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规定和调整自己产品的价格,增减职工人数、招工、解雇工人的权利等等;在农业政策上,则注重农业合作化与现代化的协调发展,集体经济与个体经济的有机结合。匈牙利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探索也是极富成效的。1968-1978年的10年间,国民收入增长80%,年均增长率为6%;农业增长36%,年均增长率为3.1%。60年代初,匈牙利的粮食消费40%靠进口,到70年代便开始出口。1980年,粮食人均达1350公斤,居世界第5位。但是,由于内外众多的复杂原因,特别是由于匈牙利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还缺乏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以致未能把改革继续有效地推向前进。新旧体制并存,磨擦日益加剧,经济调节制度日益变成了变相的行政干预手段,终于使匈牙利的经济陷入了“国家补贴→增税→涨价→更多的补贴”恶性循环之中,改革最后不可避免地走进了死胡同。

继南斯拉夫、匈牙利之后,世界上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开始了对市场经济的历史性探索。1968年,捷共中央通过的《关于改革的行动纲领》明确规定:在经济方面实行权力下放;扩大企业自主权,运用市场机制,鼓励竞争;实行民主管理,工人自治。1981年以后,捷共中央在扩大企业权限,运用价值规律、利润留成和奖金分配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更加灵活的措施;1981年,保加利亚共产党中央书记日夫科夫提出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思想,认为国家作为所有者不能对社会主义财产直接经营,只能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劳动集体作为经营者,有权自己经营。波兰从1982年起则开始取消“指令加统配”的计划管理制度,实行中央计划加市场调节的体制,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职工自治和自负盈亏。值得指出的是,这些国家在实践中都形成了具有各自特色的理论,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兰格模拟市场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布鲁斯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模式理论和锡克民主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理论。但是,这些理论都是不成熟的,是不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产物。因而,它们都没有能够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众所周知,这些国家包括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在内的市场经济的实践,最终都无一例外地走上了邪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毛泽东同志也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十分艰难的探索,提出了许多很有特色很有价值的思想和主张。例如,毛泽东同志关于“十大关系”的思想,关于“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新经济政策”;陈云同志关于“国营和集体经营是主体,个体经营是补充;计划生产是主体,自由生产是补充;国家市场是主体,自由市场是补充”的思想;刘少奇同志关于“试办托拉斯”的思想和“三自一包”的主张以及60年代初期的“工业70年”和“农业60条”等等,实质上都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探索。遗憾的是,在探索过程几经周折之后,毛泽东同志晚年的经济建设思想又回到了要限制商品货币关系上去了。十年“文革”中的“割尾巴”、“穷过渡”,更是把我国的经济建设推到了崩溃的边缘。实践证明:自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提出未来社会主义社会将实行计划经济、商品货币关系将不再存在的设想后,100多年来,全世界众多的马克思主义者,包括列宁、铁托、毛泽东同志这样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都来不及或者没有能够对这一经济假设进行足够的理论反思,因而,都未能从根本上冲破传统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束缚。显然,顺应时代要求,全面系统深刻地总结半个多世纪以来社会主义国家探索市场经济的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创建“马克思主义的新的政治经济学”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马克思主义中的重要地位,从根本上终结传统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艰巨任务,已经历史地落到了邓小平同志的肩上。

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者

邓小平同志是全世界公认的我们党最富有创新精神的伟大革命家、思想家之一。他认为:“多年来,存在一个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理解问题”,我们“在马克思去世以后一百多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在变化的条件下,如何认识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没有搞清楚”,“不以新的思想、观点来继承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他大声疾呼要“解放思想,独立思考,不要固守一成不变的框框,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来制定政策”。正是基于这种求实的科学态度,早在1962年,在我国经历了“大跃进”的狂热及其带来的困难之后,他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国经济建设的严重挫折,根子在体制。“要从体制问题上来解决”,“改变管理体制”。他认为,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看用哪种形式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用哪种形式”,并提出“不管黄猫、黑猫,只要促住老鼠就是好猫”的著名论断。文革结束,邓小平同志更是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社会主义建设进行全面系统深刻的理论反思,以马克思主义者的巨大理论勇气和开拓创新精神,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科学论断。从而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这是邓小平同志对马克思主义最为重要、最有创造性的理论贡献。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论。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基础。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全新的事业”,“马克思的本本上找不出来”,如果“固守一成不变的框框”,中国共产党就绝对不可能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中写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极其重要的一笔。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植根的现实土地。邓小平同志反复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而不存在消灭商品货币关系的物质基础。他十分赞赏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的求实精神,认为“列宁的思路比较好”。而列宁“新经济政策”的核心,就是国家不直接组织生产和消费,而是以市场、商业为基础来建设社会主义。

3.“生产力标准”论。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赖以立身的最有力的支柱。邓小平同志指出,判断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历史证明,市场经济迄今为止仍然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最有效的形式和方法,这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最有说服力的根据。

4.“公有制主体”论。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然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相似,但也有不同,是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当然也有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也有同外国资本主义的关系,但是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

5.“计划、市场”经济手段论。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内容。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些科学论述,彻底澄清了长期以来盘踞在人们头脑中的计划经济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的错误观念,深刻地揭示了计划和市场都只是发展生产力的形式、方法和手段的实质,从而为社会主义国家充分利用计划和市场这两种手段,加快经济建设提供了广阔前景。

6.“共同富裕”论。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邓小平同志多次指出:“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7.“计划和市场结合”论。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方法。邓小平同志在谈到这一方法时多次指出:“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够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两者关系如果“解决不好,就会糟”。

8.“对外开放”论。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入国际市场体系的途径。邓小平同志对中国对外开放的必然性、对外开放的内容、形式、方法和基本的方针、政策都有一系列精辟论述,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真正科学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还只是刚刚起步。但是,它必将成为社会主义复兴的强有力的支柱,这却是不容置疑的。

注释:

①《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4卷,第417页。

②《列宁选集》第4卷第580-582页,《列宁文稿》第4卷,第38页。

③《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260页。

④⑦⑧《列宁选集》第4卷,第575页、615页、687页、582页。

⑤《列宁全集》第31卷,第392页;第32卷,第291页。

⑥《列宁文稿》第4卷,第687页、582页。

⑨参见吴敬琏著:《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年版,第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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