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联合国外交

英国的联合国外交

贾健[1]2004年在《英国的联合国外交》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系统地梳理、分析、研究了战后半个世纪以来英国的联合国外交。描述了英国联合国外交的变化、发展过程,总结了英国联合国外交的阶段性特点和总体特点。从政治哲学的角度分析了影响英国联合国外交的因素。在此基础上,展望了英国联合国外交的未来发展走向。 在宏观研究的基础上,本文选择不同历史时期最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历史事件,进行了详尽、深入的微观个案分析,不仅是对宏观研究的补充,而且反过来也印证了宏观分析所得出的结论的正确性。 本文认为,英国的联合国外交,经历了以下四个历史性阶段,每一阶段的特征都非常明显。 一、从联合国创建到四十年代后期 英国是联合国创始国,也是联合国之父们设想中的维护战后世界集体安全的“世界四警察”之一。但是,各种不利因素使英国的战车难以驶上雅尔塔体制规定的世界五强的轨道。首先,国力的衰竭不能为英国提供充当世界大国的资源和支撑;第二,经过二战的洗礼,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风起云涌的独立浪潮猛烈地冲击着大英帝国的殖民领土,建立在殖民统治基础之上的大英帝国面临着土崩瓦解的危险,从根本上动摇了战后英帝国的复兴。第叁,在美、苏全球扩张的挤压下,英国国际地位迅速下降。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英国的联合国外交难以成为支撑帝国复兴的有力支柱。在联合国创建过程中,围绕着联合国的组成框架、组织机构等问题,英国与美、苏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有些方案为美、苏所接受,而有些则遭到了拒绝,“英国式联合国”方案最终破产。为了使联合国变成对英国有利的工具,英国支持法国加入五大国俱乐部,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 经历了联合国成立初期的历史事件的巨大冲击,在殖民地独立要求不断高涨和美、苏全球扩张浪潮双重压迫下,英国在联合国中频频遭受挫折。英国的联合国外交开始执行抵制和利用的“两手”政策。 二、五十年代的联合国外交 在五十年代,战争几乎成为英国联合国外交的主题,英国参与朝鲜战争和苏外交学院博士论文:英国的联合国外交伊士运河战争的性质及其后果都不尽相同。可以说,朝鲜战争“不是一场英国的战争”,英国参战主要是为了巩固与美国的盟友关系,同时也是为了利用朝鲜战争的影响维护其东南亚殖民地的稳定。但是,英国又不愿意因为支持美国的朝鲜战争而影响与中、苏两国的关系,从而破坏英国在这两个国家的经济利益,因此在朝鲜战争问题上的“搭便车”行为注定使英国变成了一个“半心半意的参与者”。最终这种骑墙政策使艾德礼工党内阁倒台。1956年10月13到n月24日的苏伊士运河危机可以被看作是英国联合国外交第一阶段(战后初期到50年代中期)的高潮和结束。英、美关系跌落到战后以来的最低点,联合国启动了“团结一致,共策和平”程序,英国两次使用否决权,艾登内阁就此垮台,英国对联合国“两手”政策走到了尽头。 叁、在六十年代联合国反殖民行动的冲击下,英国联合国外交的战略调整 六十年代,联合国反殖民机制日臻完善,联合国加快了反殖民行动的步伐;同时,英属殖民地独立运动掀起了一个新高潮。尽管英国使用了各种手段应对来自联合国的沉重压力,但是仍然不得不调整其殖民地政策乃至全部的全球战略,英国开始了加速“非殖民化”进程的步伐。1958一1968年间,有27个英属殖民地、保护国和托管地宣布独立,遍布亚洲、非洲、南太平洋和加勒比海地区。仅在非洲大陆,从1960一1968年间,就有巧个英属殖民地获得独立,到1971年,大英帝国在全世界的殖民体系己经土崩瓦解了。 四、英国寻找角色定位的自我探索和“东西方桥梁”政策:七、八十年代 “失落一个帝国,寻找一个角色”,是整整二十年间英国联合国外交的主题。在七、八十年代总的国际、国内环境下,英国的联合国外交面临着极为困难的选择。首先是在美、苏对峙的前提下,如何确定联合国外交的角色定位;其次,随着1973年英国加入欧共体,如何协调与欧洲国家的立场也是英国联合国外交的重要方面;第叁,如何避免联合国对英国海外利益造成损害,并且尽量利用联合国保卫英国的全球利益。 总体来说,从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前期,尽管随着时代的发展出现了一些调整,但是英国在联合国外交中执行的东西方桥梁政策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总的特点始终是:一,站在美国的立场上反对苏联;二,避免东西方关系恶化到第iv页共X页外交学院博士论文:英国的联合国外交不可收拾的地步;叁,争取利用美、苏缓和,强化英国的政治、经济和战略利益。 八十年代中期以后,随着英国经济的复苏,以及福克兰群岛殖民战争的胜利,英国的联合国外交急剧右转:它一方面努力与美国站在同一立场上,坚决回击任何对英、美利益有损的联合国行动,另一方面,以大国首脑外交取代联合国外交,改善与苏东集团的关系,加紧进行“和平演变”。从此,英国的联合国外交逐步走上了追随美国单边主义政策的路线。 总结以上四个阶段的阶段性特征,本文认为,英国联合国外交是在沿着一条特征鲜明的道路逐渐蜕变的:即维护独立的大国地位、到?

薛丹[2]2017年在《达赖集团策动“西藏问题”国际化研究(1959-2012)》文中指出1959年十四世达赖喇嘛出逃印度以来,达赖集团以印度达兰萨拉为基地,从事有目标、有组织、旨在实现“西藏独立”的“藏独”活动,并且积极策动“西藏问题”国际化。“西藏问题”国际化肇端于1913年,在英国的阴谋策划下,让当时西藏地方政府代表以“身份对等”的形式参与了中英藏叁方国际会议,即西姆拉会议。达赖集团“藏独”活动的纲领源自1913年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在西姆拉会议上提出的“藏独六条”,核心内容是:“要求‘西藏独立’”和“划定西藏与内地的‘边界’”。达赖集团“藏独”纲领的形成经历了以下演变过程:从毫不掩饰地要求“西藏独立”,到模糊地提出“五点和平计划”和“斯特拉斯堡建议”的渐进式“藏独”主张,最终形成完善的“藏独”纲领——“中间道路”,即以追求“名副其实的自治”为掩饰,实则寻求“西藏独立”,建立“大藏区”。达赖集团“藏独”纲领的内容,是对西姆拉会议上“藏独六条”的继承和发展。它们的本质都是追求“西藏独立”,但又有所不同。首先,达赖集团的“藏独”纲领以“高度自治”取代“独立”,其“藏独”主张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其次,相较于“藏独六条”,达赖集团的“藏独”纲领对所谓“独立以后的西藏”的“领土”范围做出了更加清楚明确的界定,还对所谓“独立以后的西藏”的“政治体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达赖集团的国际“藏独”活动极大地损害了中国的国家利益,污蔑了中国的国际形象。本文以档案文献资料为依据,对达赖集团国际“藏独”活动的历史轨迹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分析了达赖集团将“西藏问题”国际化的策略、手段和影响因素,揭示了达赖集团将“西藏问题”国际化的目标是实现“西藏独立”。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探讨了西藏地方分裂势力的产生和“藏独活动”的由来。近代以来,英国对中国西藏的侵略导致“西藏问题”的出现和西藏地方亲英分裂势力的形成,使“西藏问题”从中国的内政问题转变为国际问题,进而给中央政府行使对西藏的主权带来障碍。第二章主要揭露了达赖集团流亡初期的国际“藏独”活动。所谓“西藏流亡政府”、“西藏人民议会”和“西藏流亡政府驻外办事处”的成立,以及所谓“《西藏民主宪章草案》”的炮制出炉,标志着达赖集团国际“藏独”活动初步组织化和体系化。达赖集团在美国的幕后策划与推动下,使“西藏问题”进入联合国大会的议事日程。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叁次涉藏决议,说明“西藏问题”和达赖集团的“藏独”活动,至少在形式上已经登上当代国际政治舞台。第叁章探究了达赖集团积极谋求国际社会支持的活动,揭示了十四世达赖喇嘛提出渐进式“藏独”方案的内容与实质。70年代开始,随着中美关系的改善,达赖集团的“藏独”活动从主要依赖美国政府的支持,转向谋求更广泛的国际支持,积极策动“西藏问题”国际化。借助于西方大众政治的发展和国际社会对人权的关注,达赖集团分别获得美国国会和欧洲议会中热衷人权事务的议员的支持,不仅有机会在美国国会和欧洲议会公开发表“藏独”演说,而且使美国国会和欧洲议会分别通过了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从而使美国国会和欧洲议会成为达赖集团将“西藏问题”国际化的重要平台。第四章阐述了后冷战时期达赖集团将“西藏问题”国际化的策略、特点与未来走势。冷战结束以来,达赖集团进一步扩展“西藏问题”国际化的活动,一方面,十四世达赖喇嘛提出“中间道路”和“有关全体西藏民族实现名符其实自治的建议”,对“藏独”纲领作出完整阐释,并成为达赖集团的行动指南;另一方面,成立“信息与国际关系部”,负责国际“藏独”宣传以及与世界各地支持“藏独”的非政府组织和议员的联系,同时推动美国国会和欧洲议会通过涉藏决议成为常态,使“西藏问题”国际化呈现出制度化和组织化的特点。

陈琳[3]2009年在《冷战后五大常任理事国参与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研究》文中认为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是联合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在协调、解决国际争端的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60多年来,联合国维和行动经历了比较曲折和复杂的发展历程,既在维护世界和平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冷战后五大常任理事国参与非洲地区的维和行动,对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的健康发展以及对中国更好地参与非洲维和行动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非洲是发展中国家最集中的大陆和世界发生武装冲突最多的地区,因此也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重要地区。在已经开展的63次维和行动中,非洲地区就有26次,目前正在进行的16项维和行动中,非洲地区有7项,均超过联合国同期维和行动的40%。冷战结束后,在非洲地区安全机制不健全以及自身维和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开始直接介入联合国在非洲的维和行动,多种因素、多股力量、多重利益在此汇聚和碰撞,对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的发展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主要决策机构是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对提交安理会讨论的实质性问题都拥有否决权,因此大国一致特别是五大常任理事国的一致支持就成为联合国维和行动成功开展的必要条件。五大国态度积极、保持中立,矛盾分歧少,维和行动就会比较顺利,这是纳米比亚、莫桑比克、苏丹等非洲维和行动取得较好成效的重要原因;五大国态度消极、偏离中立,矛盾分歧大,联合国维和行动就举步维艰,安哥拉、索马里、卢旺达等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的失败教训深刻说明了这一点。冷战后,由于五大常任理事国对是否介入、如何介入、多大程度上介入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等问题认识程度不尽一致,实践程度也参差不齐,导致常任理事国因素对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的影响越来越突出。国际社会在期待联合国维和行动对非洲的总体稳定及地区安全机制的形成发挥更大作用的同时,也增添了对五大常任理事国介入非洲主权国家内部事务而影响维和行动未来发展的担忧。从后冷战时期联合国非洲维和实践来看,五大常任理事国直接参与非洲维和行动并发挥突出作用已是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必须要重新思考诸如否决权、主导权、中立性、正当性等关键问题和核心环节,重新认识五大常任理事国在非洲维和行动中所应发挥的作用和所应承担的角色,从而进一步认清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的内涵和未来发展方向。为此,必须持续改进和完善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的方式和途径,以协调好五大常任理事国之间的关系为重点,以坚持维和行动的联合国性质和发挥安理会作用为关键,以坚持完善和丰富在长期维和实践中形成的“维和叁原则”为基础,以加强区域性维和机制建设为补充,确保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的健康发展,真正解决非洲地区冲突和维护非洲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对中国而言,在综合国力提升和国际地位提高后,要从大国走向强国,必须最大限度地展示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最大限度地履行国际道义、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利益。有选择地参与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并发挥积极作用,对中国进一步完善对维和行动的原则和立场,进一步找准在维和行动中的角色定位,进一步深化在维和行动中的行动作为,具有非常深远的战略意义。

赵磊[4]2006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联合国的外交政策》文中认为本文运用主流建构主义理论,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联合国的外交政策。所提出的核心理论假设是:中国与联合国的互动实践形成了文化结构,即共有观念,特定的文化结构建构了中国的身份、利益和外交政策。研究过程中,论文将建构主义与层次分析方法结合,力图从“国际体系”、“行为体间”及“行为体内部”不同层面来全面分析影响中国外交政策的文化结构因素。此外,在静态理论框架的基础上,本文创立了研究中国对联合国外交政策的动态演进模型,以期提供分析、预测外交行为的简单量化方法。通过文本分析,本文将中国对联合国的外交政策分为叁个时期:第一阶段是1949-1971年,中国将主权利益作为对联合国外交政策的出发点;第二阶段是1972-1989年,中国与联合国的互动走上正常轨道,发展利益成为中国考虑对联合国外交政策的重要指标;第叁阶段是1990-2004年,中国与联合国友好相处,以负责任的心态重视对联合国各方面行为的总体考量。在经验验证部分,文本指出,50、60年代,中国与联合国互动起点始于朝鲜战争。此后,双方互视为敌人。在“革命的社会主义国家”身份定位下,中国对联合国外交政策的突出特点是挑战;在美国间谍案、台湾问题、西藏问题、中国代表权等问题上与联合国针锋相对。70、80年代,各层次文化结构逐渐缓和,中国与联合国走上“正常化”道路。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以“工具性”视角审视对联合国的外交政策。进入90年代,中国与联合国在“规范合作”基础上,形成了助益双方的“制度性环境”;在联合国“正面激励”作用下,中国以“负责任大国”的身份主动建构与联合国的“集体认同”。在案例验证部分,本文证实,观念性因素决定了中国对维和行动的行为特色。“稳步推进”由“参与者”上升为“引导者”是未来中国参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主要行为趋向。

李思语[5]2017年在《困难的抉择:里根政府在马岛战争中的决策研究(1982-1983)》文中研究说明在1982年的英阿马岛战争期间,美英双方的密切合作往往被人们视为里根—撒切尔时期美英特殊关系再次复兴的重要表现。的确,美国对英国的支持,是英国能够在叁个月内迅速取得胜利的重要原因。但是,随着对马岛战争期间美国政策的深入研究,我们看到了许多远比支持英国更复杂的现象。一方面,美国在马岛战争期间的政策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政策,它经历了一个由中立调解到支持英国,到最终回归中立的过程。其中,支持英国只是美国政策的一个阶段。另一方面,美国政府内部对是否支持英国始终存在较大的分歧。国务院与国防部之间、国务院内部对是否支持英国存在巨大的矛盾,而且这种分歧也体现在这些官员对政策的执行上。在上述诸多因素的作用下,美国在马岛战争中的决策过程体现的是一种复杂性与多样性的统一。为了探究美国在这场危机中的决策过程,本文拟分叁个部分来考察里根政府在马岛战争期间的决策过程。第一部分是对历史背景的梳理。笔者试图从英阿马岛争端的历史渊源,二战以来美阿、美英关系以及此次冲突的产生时美国的早期立场等叁个方面,对马岛战争爆发前美国的政策进行考察。第二部分是文章的主体部分,包括文章的第二、叁、四章,旨在分阶段厘清美国在马岛战争期间政策的形成过程。第二章介绍美国介入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美国由中立调解逐渐转向支持英国。阿根廷占领马岛后,面对两个盟友之间的战争,美国陷入两难的境地。为了同时保全美国与英阿双方的关系,缓和两个盟友间的矛盾,里根派遣国务卿黑格进行中立调解。然而,黑格的调解并不成功,由于黑格自身的情感倾向、国防部对英国的支持、英阿双方的强硬态度以及媒体舆论的影响,调解最终失败,美国遂调整政策转而支持英国。第叁章论述美国介入的第二阶段,这是美国对冲突进行进一步管控的阶段。在美国公开宣布支持英国后,美国国防部加大对英国的支持,试图帮助英国人迅速取胜。此时,国务院也在外交方面给予英国坚实的支持。尽管如此,国务院并没有停止寻求外交途径解决双方冲突的努力。一方面,黑格利用美国对英阿双方的影响力,通过秘鲁人出面调解英阿冲突。另一方面,在秘鲁调停失败后,随着联合国调解的开始,黑格开始考虑与巴西展开合作,希望能在阿根廷一败涂地之前,使之体面地退出战争,并借以缓和因支持英国而带来的美阿以及美拉间的紧张关系。但是,美巴调解未能奏效,胜利在望的英国人拒绝了美国的建议。这使得英国人事实上是在美国的支持下取得了战争的胜利。第四章是美国处理战后关系的阶段,这一阶段美国的政策逐渐回归到中立。战争结束后,面对遭到严重破坏的美拉关系,美国着手采取了一系列修复措施。在黑格离任前,修复美阿关系的进程较为缓慢。在黑格离任后,这个进程大大加快。随着美国最终取消对阿根廷的经济制裁,新上任的国务卿舒尔茨对阿根廷的态度更为灵活、温和,在他的安排下,美国很快取消了对阿根廷的军事制裁。同时,为了缓和美阿、美拉关系,舒尔茨在国际社会中再次强调以谈判来马岛争端,美国在原则范围内给予阿根廷和拉美国家适度的支持。伴随着这些努力,并随着阿根廷民选政府的成立,美阿关系在1983年年末恢复到了正常水平。第五章是文章的第叁部分。笔者尝试结合历史与理论,用叁种不同的模式解读美国在马岛战争中的政策,全面地展现影响美国外交决策的主要因素,并探讨它们给美国外交带来的遗产。

毕元辉[6]2014年在《将冷战与非殖民化相连接》文中研究说明南部非洲是非殖民化的最后阶段,经历了冷战斗争高潮、缓和、新冷战到新缓和时代,它为研究冷战与非殖民化相互关系问题提供了一个绝好案例。本文以美国对南部非洲叁个主要国家——安哥拉、纳米比亚和津巴布韦在非殖民化中的政策演变探讨冷战与非殖民化的相互关系。本文拟定在国内外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美国对外关系文件集”、“国家安全档案”、“美国政府解密文件参考系统”、国家安全委员会文件、各总统图书馆档案、相关的国务院、总统及国会文件为史料基础,通过美国对非殖民化过程中的南部非洲政策演变的梳理,展现美国的冷战政策与南部非洲非殖民化进程的相互关系,从而揭示冷战与非殖民化关系的一般规律。本文主要分为叁个大部分,引言、正文和结论。引言部分主要概括了相关的历史背景及研究的理论基础、研究现状,提出本选题研究的意义及写作思路。结论部分对美国政策演变的脉络及冷战与非殖民化的相互关系试图得出自己的研究观点。正文部分则分为四章论述。第一章为背景介绍和分析部分,重点阐述了南部非洲问题(安哥拉、纳米比亚和津巴布韦问题)的由来,美国外交非殖民原则的形成,肯尼迪政府前美国对南部非洲政策的渊源。在此过程中,美国外交由以非殖民原则为指导逐渐转变为以冷战反共遏制核心,非殖民化在撒哈拉以南非洲的开始迫使美国开始制定独立的非洲政策,艾森豪威尔政府试图在非殖民原则与冷战战略之间找到理想的契合点。第二章主要论述了肯尼迪-约翰逊政府时代对南部非洲总体政策及分别对安哥拉、纳米比亚和罗德西亚(1980年前用此称呼)叁地的政策演变脉络。肯尼迪支持民族自决的冷战国际主义在此后的南部非洲政策中留下了鲜明的特点。约翰逊时代美国集中于越南战争,在南部非洲上虽然维持肯尼迪的观念,却在政策上无所作为。第叁章主要论述了尼克松至卡特政府时期的政策演变,尼克松评估被越南战争扭曲的国家安全战略,提出了针对南部非洲的NSSM39号文件,实行以增加与白人政权交流和接触为指导的“焦油婴儿”政策。1974-1975年葡萄牙政变和葡萄牙撤出南部非洲是美国政策的转折点,结束了焦油婴儿政策。1976年基辛格试图以穿梭外交方式推动津巴布韦和纳米比亚问题解决,以防止苏联影响扩大到安哥拉以南地区。1980年津巴布韦独立。卡特政府继承基辛格外交解决南部非洲问题的政策,但1978-1979年苏联进攻的加剧促使是美苏缓和走向新冷战时代。第四章论述了里根政府到冷战结束时代的美国应对南部非洲问题的政策。里根将遏制苏联和古巴在南部非洲的扩张为政策核心,在克罗克建设性参与政策的指导下,美国放松对南非的制裁,提出将纳米比亚独立和古巴撤军一并解决的“联系战略”。虽然经历一波叁折,但1988年纽约协定的签署标志着克罗克政策的成功。1991年前后,纳米比亚独立,安哥拉内战双方签署停战协定。结论部分总结了美国在南部非洲政策发展和利益变化、政策的基本特点、美国外交中理想主义和实现主义在南部非洲政策的影响、冷战与非殖民化的相互关系。

曲延明[7]2010年在《斯大林与联合国的成立》文中提出国内外有关斯大林的研究几乎汗牛充栋,然而,关于斯大林与联合国的专题研究,却鲜有人问津。本文选定这一在我国迄今尚未见到相关专着而近乎空白的研究课题,利用历史文献资料,梳理斯大林与英美两国在成立联合国问题上较量的过程,分析和揭示斯大林在联合国问题上的战略考量和得失。本文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苏英美叁国酝酿联合国起,梳理了斯大林与英美两国关于成立联合国方案的磋商与协调,探讨了斯大林与英美两国在联合国宪章问题上的矛盾和讨价还价,分析了斯大林对业已建立的联合国的态度,最后对斯大林联合国政策作了总结性评价。斯大林在联合国成立问题上既表现出国际主义,也表现出大国利己主义,并且后者的比重大于前者。斯大林参与筹建联合国的出发点,是为了防止对苏联的侵略战争,同时也为了确保本国的利益——势力范围和“安全带”,并通过与美、英战后维持合作而“和平共处”地一起主宰世界。其最终目的乃是为了未来的世界革命而为苏联积蓄实力和等待时机。以大国利己主义为主、国际主义为辅。联合国成立后的运转并没有实现斯大林的战后维持与美、英合作的设想。面对美国咄咄逼人的要求取消“大国一致原则”的进攻,苏联处于只有招架之功的守势。在战后严峻的国际形势下,虽然苏联在联合国取得一定的政治和道义上的胜利,但斯大林在其晚年对联合国的看法是悲观的:联合国“注定要瓦解”。斯大林在联合国成立问题上体现的大国利己主义,与他在战后世界安排的其他问题上的做法是毫无二致的。对于斯大林在联合国的成立中所起的作用应该一分为二地客观评价,不应由于意识形态的缘故,一边倒的褒奖或一边倒的否定。

赵万里[8]2008年在《马岛战争与英美阿关系》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今世界,历史遗留的岛屿主权争端还继续存在着,和平解决这些争端符合当事国人民的愿望和利益。1982年英阿马岛战争在这个领域为世人提供了一个值得借鉴的案例。有关马岛战争的研究一直没有间断,但多数集中在与军事有关的方面。实际上,从历史上看解决国际争端须靠外交而不是单纯的武力。马岛战争相关的外交远比军事斗争复杂、激烈,对国与国间解决领土争端更有借鉴意义。所以,与战争相关的外交之背景、过程、影响值得我们去进行详尽的探讨。而从目前的论着来看,战争期间外交方面的系统研究相对其它专题还比较少。本文试图在吸收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英美阿叁方在战争前前后后的外交活动结合在一起考察军事斗争背后的外交过程,以从整体上揭示外交对这场战争进程的影响。文章正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战争的起因,英美阿之间相互“鼓励”错觉,进而这种错觉造成了战争。首先英国在马岛问题上的政策过失,导致阿根廷产生武力解决问题的念头,进而导致阿根廷误读了英国的一些举动,坚定了武力夺回马岛的决心。1976年上台的军政府认为英国随着国力的衰退,不会做出激烈反应;况且美阿关系密切,美国即使不支持自己也会保持中立。一系列的错觉促使加尔铁里在1982年3月底作出武力占领马岛的决定。第二部分梳理战争的导火线-南乔治亚事件。南乔治亚事件是一个偶然的事件,但在处理这一事件中,英美阿之间的错觉继续升级。英国尽量保持低调的姿态,以免刺激阿根廷,而阿根廷却误读为英国继续拖延;阿根廷的威胁在英国看来仅仅是口头上的发泄,所以没能辨清即将爆发的战争的信号;美国因为专注于反共战略,没有重视两个盟友之间的争端,而且认为英阿过于为一件小事别扭。第叁部分突出美国的调停这条线索,并通过对英阿外交的分析侧面论证美国的调停是公正的。战争尽管在英阿之间进行,但此时英国正在军事准备阶段,阿根廷的战略计划是谈判,所以这是外交为第一战线、军事为第二战线阶段。因此黑格的调停便成为了解战争的主线。事实上,美国是严格的居中调停,双方都是重要的盟友,失去任何一个,对美国的全球战略都不利。英阿外交的主要目标则是争取美国的支持。不过两国的方式不同。英国从侧面影响美国;阿根廷则僵硬地认为美国应该帮助自己或严守中立,这种错觉影响了在黑格调停过程中军政府的决策。最终英国的外交姿态给黑格以良好的印象。而阿根廷的思维错觉却将黑格对自己施加的压力看作美国的偏心,因此越来越对黑格的调停不合作,黑格不得不将谈判破裂的责任推给阿根廷,宣布支持英国。第四部分论述5月1日后,撒切尔夫人选择了战争。撒切尔首相选择战争的主要原因是:4月底,特遣舰队已到达马岛水域,完成军事准备工作;黑格调停失败,美国宣布支持英国。英国一面谈判,一面继续舞动飞机和大炮,对马岛进行不断的轰击,为和谈设置障碍。随着伤亡的增加,国际社会对英国的动机表示出怀疑,呼吁停火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这样的氛围下,阿根廷开始积极配合联合国的调停,做出重大的让步。但时间不允许英国再谈判下去,5月20日是英国定下的谈判的最后期限。之后,“无论用什么办法都不可能制止军事行动了”。第五部分重点分析在5月20后阿根廷的外交战。在军事形势越来越有利于英国的局势下,阿根廷利用英国不愿再谈判的态势主动展开外交,企图利用国际舆论,在外交上打败英国。这个阶段的外交给英国、美国都造成了相当大的压力,使英美之间出现分歧,阿根廷赢得联合国停火决议的投票。不过,这时英国已经孤注一掷,尽管阿根廷的外交已见起色,却无法扭转撒切尔夫人将战争进行到底的态势。英国对决议动用了否决权,迅速地推进战争。6月15日,阿根廷军队投降。第六部分是战争对英美阿关系的影响。虽然英国和阿根廷为福克兰群岛的主权问题而进行了一场战争,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战争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主权归属依然在争论中。马岛战争在美英特殊关系发展中是一次重要的事件,使70年代貌合神离的英美关系得到巩固和加强。胜利巩固了撒切尔夫人与里根的个人关系以及英国与美国的大西洋伙伴关系。至于战争对美阿关系的影响,学者都认为美国在战争中支持英国大大损害了美阿关系,但从历史上看,冲突与合作一直是美阿关系的主线,从这种视角分析,美阿关系不是受到损害,而是回到了美阿关系的历史主线上。并且战后阿根廷走上了民主化道路,阿根廷主人变化了,外交路线也会相应调整,所以战争对两国关系影响不能夸大。最后是结论,马岛战争是大西洋主义对泛美主义的胜利。马岛战争首先是大西洋主义的恰当的诠释。在两个盟友的关系无法兼顾的情况下,美国最终全力支持英国。马岛战争是英美特殊关系发展中的一个给养站,战争后两国关系异常密切起来。英美在全球战略中相互提供支持。马岛战争同时又使泛美主义受挫。马岛战争加深了美国与拉美国家之间意识上的鸿沟。马岛战争中阿根廷的失败又是泛美主义的受挫,使泛美主义貌合神离的趋向更加明显。

陈虹[9]2013年在《国际协议在特别行政区的实施路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为了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澳门的繁荣稳定,中国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设立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国际协议,中央人民政府可根据特别行政区的情况和需要,在征询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决定是否适用于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尚未参加但已适用于香港、澳门的国际协议仍可继续适用。经过授权,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国际协议在特别行政区的实施是国际法上的崭新实践,它丰富和发展了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创新了主权国家下的地方行政区域缔结适用国际协议的方式。本文除导论和余论以外共有五章正文。导论及各章内容如下:导论对题目的内涵、范围进行了释义,对论文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论文拟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及创新点作出了说明,并强调了两个重要问题。首先,文章强调港澳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域,香港、澳门从来都不是独立的政治实体,不是国际法的主体,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主权和治权。其次,特区适用国际协议必须坚持“一国两制”,既要“一国”统领“两制”,也要发挥“两制”的特殊性。第一章重点研究了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协议在特别行政区的适用。首先,文章指出国际协议在特区适用是中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所采取的特殊方式,是对条约继承理论的创新。国际协议在特区适用的依据是国际法基本理论、国际协议本身的适用范围条款和基本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中国在缔结或参加国际协议时作出的适用范围声明是特定国际协议在特区适用的直接依据。在适用方式上,国际协议在香港是以转化适用为主,兼采纳入适用,而在澳门是以纳入适用为主,以转化适用为辅。在国际协议与特区法律的关系上,中国缔结或参加而延伸适用于特区的国际协议效力应低于基本法,优先于特区本地的法律、法规。特区政府单独或经授权缔结的国际协议效力应低于基本法、等同于特区本地立法。其次,文章认为已对中国生效,港澳已经适用的国际协议,国际协议的当事方转换为中国,中国作出的保留与原管治国作出的保留需要衔接,国际协议的适用范围因保留条款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并以《承认及执行仲裁裁决公约》为例,对该类国际协议的适用进行了具体分析。最后,文章阐述了中国缔结或参加、港澳未适用的国际协议的适用问题,指出凡属外交国防类或根据协议的性质和规定必须适用于国家全部领土的国际协议,中央政府无须征询特区政府意见就可以直接将该协议适用于特区;凡涉及特区自治范围内事项,且不属于外交、国防事务,或国际协议涉及的内容包括中央管理事项和特区自治范围内事项,中央政府须征询特区政府意见,决定是否将国际协议适用于特区;特区还可以发挥自身能动性,主动提出希望缔结或加入的国际协议,对于某些有执行机制的国际协议需要中央与特区共同完成履约情况报告。第二章专门研究了中国尚未批准的国际协议在特区的适用。首先,文章认为签署产生两种不同效果,一是以签署表示同意受国际协议拘束;二是签署仅为批准前的一个环节时,签署不产生受国际协议约束的效果,但以批准表示同意受国际协议拘束时,签署将产生“先协议义务”。其次,全面分析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特区适用的情况,认为原英国、葡萄牙对公约进行的保留仍然有效,公约仍须经转化后在特区适用。文章对《香港基本法》第39条的内容与作用进行了分析,指出“适用于香港的规定”是解释39条的关键字。文章论述了《香港基本法》、公约、人权法案条例之间的关系,认为基本法是特区的最高法律,人权法案条例是实施公约的国内普通立法。最后,文章分析了中国尚未批准的《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在特区的效力问题,指出本身尚未生效的公约对缔约国没有拘束力,限制豁免理论尚未形成国际习惯法规则,不能在特区适用,中国一贯主张国家及其财产绝对豁免,特区应当跟随主权国实行绝对豁免。第叁章全面阐述了中国未参加、港澳已经适用的国际协议在特区继续适用的理论依据,以及特区适用国际协议的责任承担方式。文章认为此类协议在特区适用是一种过渡性安排,产生的法律关系具有特殊性,中国发出外交照会声明该类国际协议在特区继续适用,此照会使中国与接受此声明的当事方之间形成特殊的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符合国际法的规定,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文章以《国际诱拐儿童之民事事项公约》为范例具体阐述了此类国际协议在特区的适用。第四章深入研究了特别行政区的缔约权。首先,文章论述了特别行政区缔约权的性质和特点,认为特别行政区的缔约权是国家缔约权的组成部分,是依授权享有而非本身固有的权力,特别行政区在行使缔约权时须符合基本法的规定,与中央的授权相协调。其次,文章论述了特区缔结国际协议的程序问题,就特区缔结国际协议是否需要经授权,是否需要经批准进行了探讨。文章梳理了特区参加国际组织的实践,提出特区参加国际组织须遵守国家主权原则,须与特区非主权地区的身份相符,并以特区利益的需要为出发点。最后,文章论述了中央政府缔结的双边协议与特区自身缔结的双边协议的冲突与协调问题,并以双边投资协定为范本进行比较分析,探讨了中国缔结的双边投资协定适用于香港的可行性与具体安排,并指出其他类型双边协定的冲突可以依照此方法加以解决。第五章拓展研究了国际协议框架下内地与特区之间的关系。首先,文章认为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协议延伸适用于特区,此时特区与内地是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国际协议,内地与特区之间的法律冲突不能用公约来解决,特别是具有公法性质的国际协议,以及国际统一冲突法公约。但是,在国际统一实体法公约具有一定任意性的情况下,如果公约规定当事人可以排除或减损公约条款的适用,则此类公约可以有条件地选择适用于内地与特区之间。其次,文章认为在许可特别行政区单独成为当事方的国际协议下,中国与特区之间既是特殊的成员方关系,又是一个主权国家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应以“一国两制”为指导,发挥特区自治权的能动性,在涉及国家利益的事项上统一行动,发挥合力,在仅涉及特区自身利益,不与国家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发挥特区的自主性。

潘玉[10]2017年在《美国航行自由政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对航行自由权利的追求一直是美国外交政策中重要的一面,1979年美国出台了“航行自由计划”(Freedom of Navigation Program),标志着美国航行自由政策的确立。从冷战到21世纪,航行自由政策是美国成就其海上霸权的一把利剑。随着世界格局多极化的深入发展,航行自由政策再次成为美国外交政策中的焦点之一,是美国巩固其全球霸权的有力工具。这一政策是如何出台的?是如何助力美国攫取海上霸权的?在发展过程中,这一政策又呈现出怎样的变化和特点?我国该如何应对美国航行自由政策?为了回答上述问题,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法、文献分析法和跨学科研究法,主体上分六个章节对美国航行自由政策进行深度剖析,以厘清这一政策的发展脉络和影响意义,并探讨中国的因应之策。第一章探讨美国航行自由政策的渊源。美国建国伊始,海洋自由原则就成为美国外交思想的一部分,在经历了对这一原则的妥协、捍卫和背弃后,美国的海洋自由原则逐渐演变为航行自由原则。一战后,美国总统威尔逊试图将航行自由原则纳入战后国际秩序,却遭到英国的反对。二战后,美国国家实力和海军力量都有显着提升,出于国家安全利益和军事需要的考虑,美国的航行自由原则更倾向于对海军海上机动性的保障,对中立贸易权利的诉求逐渐淡化。第二章介绍了美国航行自由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20世纪后,领海扩张趋势逐渐蔓延,美国认为公海的航行自由受到威胁,因而努力推动各国缔结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保护航行自由权利。但由于对其中海底资源开采条款的不满,美国最终没有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79年,尚在第叁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协商之时,美国就出台了“航行自由计划”,以此对抗美国所认定的“过度海洋主张”,保护美国的航行自由和权利。这一计划也成为美国航行自由政策的标志和核心。第叁章分析美国航行自由政策的实施和发展情况。航行自由政策的实施主要有外交途径和军事宣示两种方式。在这一章中,笔者结合外交文本与美国在锡德拉湾以及黑海的“航行自由行动”进行案例分析,详细阐释了“航行自由计划”的实施过程,并对历年来美国国防部发布的“航行自由报告”(Freedom of Navigation Report)中美国挑战他国“过度海洋主张”的情况进行整理归纳,进一步揭示了航行自由政策在实施上的变化特点。历届美国政府都对“航行自由计划”表示支持,并不断加以完善,也让美国航行自由政策得以延续和发展,在美国的整体外交战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第四章着重论述美国在南海实施航行自由政策的具体情况。21世纪以来,南海逐渐成为美国实施航行自由政策的重心。这其中固然有中国和美国对“航行自由”原则存有认知分歧的缘故,但美国在南海具有重大的战略利益,并视其为能否维护自身霸权的试验场,才是美国重点在南海实施航行自由政策的根本原因。在实施过程中,除了“航行自由行动”(Freedom of Navigation Operations)外,美国还采取派遣舰机抵近侦查的方式频频在南海进行军事活动。此外,美国充分运用巧实力,借助南海仲裁案和媒体宣传为航行自由政策制造声势。美国还大力借助盟友对其南海航行自由军事宣示的舆论支持,试图使中国陷入孤立,并通过在南海地区共同巡航、联合军演等方式拉拢诱压盟友介入,这些都是美国在南海实施航行自由政策的特别之处。第五章讨论美国航行自由政策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间的关系。在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的航行自由权利做以简要回顾后,笔者从航行自由视角对美国各界就美国是否应该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展开的激辩做了深度剖析。站在保护自身航行自由的立场上,美国国内赞成派与反对派对美国是否应该加入这一公约各执一词。反对派认为,在不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情况下,美国的航行自由权利依然可以得到充分的保护。首先,习惯国际法可以守护美国的航行自由权。其次,美国强大的海军力量是保障美国航行自由权利的核心和关键。最后,美国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反而有可能导致美国的航行自由受到限制。因此,美国完全没有必要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赞成派认为,美国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既有必要性,又有紧迫性。首先,习惯国际法有发生变化的潜在可能性,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将为美国航行自由军事宣示提供更有力的法理支撑。其次,入约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航行自由政策实施所面临的压力和挑战。最后,入约能够使美国更好地在国际海洋争端的解决中发挥影响力,有利于维护美国国家利益。尽管目前美国是否会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仍然是未知数,但从保护美国在北极和南海“航行自由权利”的立场来看,入约的可能性在增大。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赞成派认为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美国维护航行自由权利的重要一步,但并不认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可以取代“航行自由计划”,美国认为“航行自由计划”的保留是极其必要的。此外,通过发表声明宣示美国的海上“军事活动”不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支配,也是赞成派和反对派都支持的立场。第六章阐述美国航行自由政策对中国的影响和启示。美国以维护“航行自由”为借口,大举在南海实施航行自由政策,对中国的核心利益和整体发展有非常不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叁个方面:对中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尤其体现在经济安全和军事安全两方面;对中国国家形象构成损害,将“破坏南海和平与航行自由”的罪名扣在中国头上;对中国整体发展战略的推进构成障碍,特别是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实施带来负面因素。鉴于上述不利影响,本文提出了加强国内立法和国际层面对话交流,构建以海洋合作为主的海洋命运共同体和提供海洋安全公共产品叁个应对之道。同时,美国的航行自由政策也在客观上推动了我国海洋整体战略的向前推进和海军的加快发展,在拓展中美海洋合作和提升中国海洋软实力方面也带给我们一些启示。

参考文献:

[1]. 英国的联合国外交[D]. 贾健. 外交学院. 2004

[2]. 达赖集团策动“西藏问题”国际化研究(1959-2012)[D]. 薛丹. 东北师范大学. 2017

[3]. 冷战后五大常任理事国参与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研究[D]. 陈琳. 复旦大学. 2009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联合国的外交政策[D]. 赵磊. 外交学院. 2006

[5]. 困难的抉择:里根政府在马岛战争中的决策研究(1982-1983)[D]. 李思语. 华中师范大学. 2017

[6]. 将冷战与非殖民化相连接[D]. 毕元辉. 东北师范大学. 2014

[7]. 斯大林与联合国的成立[D]. 曲延明. 外交学院. 2010

[8]. 马岛战争与英美阿关系[D]. 赵万里. 山东师范大学. 2008

[9]. 国际协议在特别行政区的实施路径[D]. 陈虹. 华东政法大学. 2013

[10]. 美国航行自由政策研究[D]. 潘玉. 吉林大学.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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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联合国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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