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人”与鲁迅的终极关怀_鲁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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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鲁迅置身于20世纪初所爆发的中西文化大冲突的特定历史环境中,思考着整个民族如何最终摆脱奴役和贫困,迈进世界先进和强大的民族之林,跨入“世界人”①行列这一严峻的社会现实问题时,有关怎样展开对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理想、信仰、价值取向等一系列涉及到人的存在意义、精神归宿等一类终极性问题进行探讨的工作,也开始萦绕在他的心间。鲁迅清楚地看到,自鸦片战争之后,近代中国实际上就已经置于世界性的冲击中,并且引发了整个社会、历史和文化的全面动荡与转型。在这当中,传统的价值观念开始受到挑战和批判,特别是在“五四”激烈的反叛传统的浪潮中,随着王权在政治上的解体,宗法血缘社会结构的濒临崩溃,以儒家伦理价值标准为核心内容的一系列传统观念,诸如内圣外王的人生境界,修身齐家冶国平天下的“入世”使命,忠孝礼仪等传统的价值取向,都受到了空前的攻击与反叛,使之逐渐地失去了对人的精神、人的信仰、人际关系规范的有效制约,并开始失去了其原有的价值象征意义和存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然而,也就是在这样的特定时期,鲁迅也同样看到,则于旧有的秩序实际上的解体,新的秩序,新的人际规范,新的精神信仰尚未真正的全面建立,整个社会也还处在价值体系转换的交接真空时代,人的精神往往因为无所依托而失衡,处在流浪漂泊状态。没有终极关怀的人生,使得一大批先觉的“先进的中国人”,往往笼罩在空前的孤独、寂寞和虚无的情绪之中,从而引发了近代中国思想文化史上的一次深刻的意义危机。面对着近代中国社会所出现的这种由中西文化冲突而引发新旧价值观念转换的特殊情况,鲁迅认为,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在它的起步阶段,就必须确立它的双重运行系统,即在实践的层面上,广泛地吸取近代西方文化所特有的“科学”、“民主”的理性精神,以使贫穷落后的中国尽快改变被压迫、被奴役和被侵略掠夺的局面,建立起一个高度自觉和自主的“人国”,②而在精神的层面上,又必须大力倡导“立人”,追求人的真正解放——人的精神自由与解放,以重铸民族灵魂,改造国民性,建立一整套与人的思想观念现代化相适应的新的理想,新的精神信仰、新的价值取向,防止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过度的理性膨胀与物化倾向,导致人的异化。正是清楚地认识到近代中国的这种特殊境况,鲁迅特别关注的是寻求人的解放,其中重点又是人的精神自由与解放:“是故生存两间,角逐列国是务,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③在“立人”的思想层面上,鲁迅构筑了他关于人的解放的终极关怀和相关的价值系统,力图在社会、历史和文化的转型之际,使所建构的民族新文化,能够顺应现代化的历史潮流,适应整个民族的心理需求,并支撑起现代中国人的信仰世界和价值世界。

“立人”的思想主张,无疑是鲁迅意识结构中最为核心的内容。它充分地显示出了鲁迅不遗余力地关心人的生存境况和存在的意义,寻找人的异化根源与整个人类出路的思想风采,洋溢着要求人从各种外在的、强制性的规范中解放出来,获得真正精神自由,建构人类的理想家园的思想激情。以“立人”的思想为起点,鲁迅设计了有关人的解放的理想蓝图。在鲁迅看来,就近代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而言,摧毁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和伦理体系,批判传统的文化观念,进而赢得以人的解放为主要标志的社会解放和民族独立及其发展,的确需要近代西方文化所特有的科学、民主、个性、自由等理性主义精神,以便能够使贫穷落后的古老中国尽快摆脱被动挨打的局面,走向繁荣和富强。但是,就近代中国的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和价值取向的确立而言,以科学、民主为中心内容的近代理性精神,却又不能真正地构成一个人的,乃至整个民族和人类的终极关怀,不能在精神的层面上,给人提供一个完整的意义世界。在广泛地接受20世纪初期兴起的西方现代主义文化思潮影响之后,鲁迅也更进一步地认识到理性主义文化思潮的种种局限和弊端。在认真地审视近代西方理性主义文化思潮当中,鲁迅对理性的实际功能,也加以思考。尤其是在结合近代中国社会变革的实际情况中来看待理性的实际功能,鲁迅对此始终都是抱有一种小心谨慎的态度。即便是在大力推崇理性对于社会变革的促进作用时,鲁迅也同时指出:“盖举民惟知识之崇,人生必大归于枯寂”,④提醒人们,理性不能破译人类的心灵奥秘。鲁迅认为,崇尚理性的负面效应,常常是对人的精神自由与解放构成了束缚,妨碍了“立人”目标的真正实现。特别是从近代西方崇尚理性(如18世纪以来西方启蒙学者对理性的推崇)的实践效果上来看,鲁迅认为它导致了西方文化推崇物质至上主义的结果,造成了西方社会“诸凡事物,无不质化,灵明日以亏蚀,旨趣流于凡庸。……林林众生,物欲来蔽,社会憔悴,进步以停”⑤的局面,从而消解了人的精神信仰的价值意义,使人陷入理想、信仰和目的迷失境地。所以,针对近代西方文化思潮的演变特点,并结合近代中国社会的现实境况,鲁迅认为,建构民族新文化,以及伴随而来的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历史进程,在精神层面上所需要的是批判理性、超越理性。确切地说,也就是要在超越科学、民主等理性的价值尺度上,重建新的价值体系,新的精神信仰,真正地实现人的解放,特别是人的精神自由与解放。鲁迅指出,对于“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铁屋子”式的中国社会现状与仍处在愚昧落后状态之中的众多不觉悟者来说,“立人”就是要倡导“人各有己”,“朕归于我”⑥式的精神独立,从而获得摆脱一切外在的、强制性规范的主体自觉。只有这样,整个中国才能够真正地形成“群之大觉”,“中国亦以立”⑦的局面。于是,在整体的反叛传统与致力于民族新文化的建构中,鲁迅不只是停留在理性的层面上和“物”的层面上。他曾断言“黄金黑铁不足兴国家”。⑧而是自始至终都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在“立人”的层面。因此,鲁迅在“立人”的思想层面上构筑他的终极关怀,也就表明了他是怀着强烈的民族危机意识和使命感,来致力于民族新文化重建工作的,旨在针对近代中国社会现状和终极关怀和失落现象,对人的存在意义、价值及其自我完善问题,其中还包括整个民族和人类的命运、前途进行认真的思索,并在终极关怀的高度,建构人的意义世界和精神家园,以回应由中西文化冲突所带来的各种挑战。

在“立人”的思想层面上构筑终极关怀,鲁迅的用意也很明确,这就是要赋予人的内心信仰以神圣的、不可侵犯的、独立于外界支配的性质,使人具有一种不受传统的“仁”、“礼”一类伦理规范限制和外在权威的自主力量,从而使人在精神的领域内获得真正的自由和解放,同时也能够真正地建立起自己的思想领地和真正属于自己的精神信仰,以获得充实的内心体验,达到“去现实物质与自然之樊,以就其本有心灵之域;知精神现象实人类生活之极巅,非发挥其辉光,于人生为无当,而张大个人之人格,又人生之第一义”⑨的理想人生境界。在鲁迅看来,精神的自由与解放,是指人对必然性束缚的反抗、对世俗性的反抗、以及由此而走向精神彼岸时所怀有的一种信仰的激情。基于这样的一种认识,鲁迅在“立人”思想的层面上构筑自己的终极关怀中,就把人的个体性、主体性等精神特征,放到了一个重要的位置上,并加以认真的审视,鲁迅指出,人的任何“思想行为,必以己为中枢,亦以己为终极;即立我性为绝对之自由者”。⑩同时,人的“主观之心灵界,当较客观之物质界为尤尊”,(11)而人的“内部之生活强,则人生之意义亦愈邃,个人尊严之旨趣亦愈明”。(12)把人的个体性、主体性当作人的解放的启明星,把人的“内曜”(13)提高到至尊的位置,鲁迅认为,这就会使人在摆脱精神束缚,走向主体自觉的过程中,获得自身的“形上之需求”,(14)即在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意识到自身存在的精神过程中,高扬自己的信仰级态,坚定执着地奔向自己理想的精神家园,而不是借助传统的“仁”、“礼”一类的价值取向,或象西方文化那样求助上帝来寻找人的精神归宿。很明显,在鲁迅的终极关怀中,对独立的个体的人及其主体性(“内曜”)的高度重视,其真正的涵义指的就是要人在获得“形上之需求”的精神过程中,必须具有一种内心自觉的主体意识和信仰。因为完整意义上的人的精神自由与解放,包括内外在两方面的内容。外在方面的内容指的是摆脱封建专制的政治、伦理的压迫与道德规范的制约,获得人的独立;而内在方面的内容则指的是在人的精神世界里,人必须怀有自己的信仰,能够真正地实现意志自律、理性自决,并且源源不断地获得精神领域内强大的“支援意识”。(15)人的解放、人的精神自由与解放,如果不是在内外在两方面的内容上获得自觉的认同,那么,独立的人,自由的人,实际上也就由于自己不能认识自己,不能意识到自身存在的价值,从而丧失自己的精神信仰,迷失人生的方向,同样也是最不自由的个体(“此我”)。所以,在鲁迅的终极关怀当中,对人的解放的内容规定,就注意到内外在两方面的因素,鲁迅渴望人从封建专制的政治、伦理的压迫和道德规范的制约中解放出来,获得自身的独立,同时也强调了在这种独立之中,又必须具有确定不移的观念、理想和信仰,并且能够认真地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由此而担负起社会解放、民族解放,以至整个人类解放的历史重任。依据这种认识思路,鲁迅认定,获得内外在两方面内容的自觉认同,也就能够真正地在超越自身的蒙昧状态、超越理性束缚当中,实现人的真正解放,特别是人的精神自由与解放,即鲁迅反复强调的那样:“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16)

在鲁迅的终极关怀中,由于把独立的人(“此我”)和人的主体性(“内曜”),视作一种自由的存在,同时规定自由的人必须有“形上之需求”,要有自己的精神信仰,这样,为寻求这种信仰的建构,结合20世纪中国新文化发展需要,鲁迅就着重对宗教、艺术(美育)、道德等诉诸人的终极关怀和精神信仰建构的作用与意义,进行了认真的探讨:

——关于宗教,鲁迅认为,它在精神信仰上是一种超越客观“物质之生活”的“形上之需求”,是“向上之民,欲离是有限相对之现世,以趣无限绝对之至上者也”。(17)在鲁迅看来,宗教的作用在陶冶思想情操、涤荡精神方面,是有着理性功能所不能替代功效的。鲁迅曾以中世纪宗教现象为例指出:“盖中世纪宗教暴起,压抑科学,事或足以震惊,而社会精神,乃于此不无洗涤,熏染陶冶,亦胎嘉葩。二千年来,其色益显”。(18)如果说理性不能破译人的心灵奥秘,不能支撑人的精神信仰,不能解释世界的终极原因,那么,理性的这种局限,也就只能由对终极价值的关怀和信仰来予以填补了。而在这方面,宗教自然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正如法国学者托克维尔所指出的那样:“人要是没有信仰,就必然受人奴役:而要想有自由,就必须信奉宗教”。(19)鲁迅同样强调了这一点。他指出:“人心必有所冯依,非信无以立,宗教之作,不可已矣”。(20)当然,鲁迅对于宗教的强调,并非要在新文化运动中倡导宗教,其真正的用意还在于通过对宗教作用的重视,强调在人的解放,人的精神自由与解放的同时,还必须要确立自己的精神信仰,以便能够怀着探索社会解放、民族解放,以及整个人类解放途径的理想,在博大的精神世界里,保持人生的永远进取的精神,保持强大的人格力量,并超越一切世俗的,功利的追求,以求真、求善、求美为最高目的,保证思想探索的纯正性、神圣性,进而更进一步地促进人性的纯洁和“人心向上”。(21)鲁迅确信,独立的人,自由的人,一旦拥有这样的一种超越领域,一种精神信仰,也就是真正地拥有面对着无数的选择自由,同时,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精神自由与解放。所以,鲁迅在“立人”的思想层面上构筑终极关怀,对于宗教作用予以高度的重视,这是不难理解的,尽管他本人并不真正地信奉宗教。

——关于艺术(美育),鲁迅认为,它对于人的精神、性情的陶冶也是具有重要作用的。鲁迅指出,艺术(美育)的功能在于“移人性情”,使人能够向“诚善伟美强力敢为之域奋进”,并且可以“美善吾人之性情,崇大吾人之思想”,可以“涵养人之神思”,(22)甚至还“可以表现文化”,“可以辅翼道德”、“可以救援经济”。(23)当然,鲁迅对于艺术(美育)的功能与作用,在认识上表现出“超功利”的美学观,过高地估计了艺术(美育)的社会功利价值。不过,同时也还应该看到,在鲁迅的思想意识结构中,有一点则是十分明确的,即在确立人的精神信仰中,艺术(美育)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构成部分。换言之,也就是说艺术(美育)对于独立的人,自由的人而言,同样是他们获得内心自由,精神解放的重要资源之一,是避免在价值世界中陷入虚无、颓唐境地的重要方式之一。在鲁迅看来,把艺术(美育)的力量看成是一种神圣的东西,通过艺术(美育)的陶冶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样就能够在精神世界里高扬起信仰的级态,获得超越功利的力量,使人的精神获得自由与解放,所以,鲁迅在决心“弃医从文”时,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清楚地看到了艺术(美育)的这种特殊功能,鲁迅说:“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24)把艺术(美育)纳入终极关怀系统,鲁迅实际上就为人最终摆脱精神奴役,从愚味、不觉悟的人转变为“精神界之战士”、“明哲之士”,指明了方向。在这个意义上,鲁迅对于艺术(美育)的深刻见解,也可以说是标明了他的关于人的解放,特别是人的精神自由与解放的价值尺度和理想。

——关于道德,鲁迅认为,它在构筑人的精神信仰当中,起到了高扬人的主体性的重要作用。鲁迅所推崇的道德,不再是传统的“仁”、“礼”一类的外在规范,也非近代西方文化所宣扬的那种极端功利主义的道德准则,而是近乎于传统的道家所宣扬的那种“无为”、“无忧”的超然之道德境界。鲁迅曾有意识地将“农人”的道德与“士夫”的道德相比较,指出农人的道德“气禀末失”,而士夫的道德则“精神窒息,惟肤薄之功利是尚”。(25)表面上看起来,鲁迅的道德观与他所获得的现代观念与现代意识不相符合,其实,在精神的内在关联上,则又是完全统一的。因为鲁迅对“惟肤薄之功利是尚”的道德原则进行批判,其真正的涵义则是认为:唯功利是图,必将导致人在精神品质、思想作风上恶劣现象的产生,甚至会形成一个人在性格上的自私、伪诈、势利和贪婪的特征。鲁迅曾对那种“遂其私欲,不顾见诸实事,将事权言议,悉归奔走于进之徒”,那种“假力图富强之名,博志士之誉;即有不幸,宗社为墟。而广有金资,大能温饱”之士,以及那种“虽兜牟深隐其面,威武若不可陵,而千禄之色,固灼然现于外”之人,都予以了道德上的抨击。鲁迅认为:唯功利是图,或讲究“礼”一类的道德规范,有悖于“立人”的思想主张与实践,既然追求人的解放,就是使每个人都成为具有深刻自我意识能力的独立个体,那么也就必然要强调这种独立的个体对于一切外在规范和功利心的超越,并以充分发展的个性,充实的精神信仰(内心自由),来获得摆脱既定规范束缚(象功利、礼教、私欲等)的独立精神状态,达到“至高之道德”(26)的境界。因此,鲁迅把建立与“立人”思想主张相一致的新的道德准则,纳入终极关怀系统,其意图在于要求独立的人、自由的人,必须时刻保持精神上的独立品格,与种种的世俗形态拉开距离,并由此担负起批判现实、改造现实的历史重任,完成历史赋予的个人的神圣使命,充分体现人应有的社会责任感。

很显然,从鲁迅对宗教、艺术(美育)和道德的探讨中,不难发现,鲁迅在“立人”的思想层面上,构筑对人的终极关怀,是充分地注意到了完整意义上的人的解放,人的精神自由与解放的。把鲁迅的“立人”思想主张与终极关怀,置于20世纪中的文化冲突、文化的历史背景,以及他对于建构民族新文化所作的努力上来考察,应该说,其内涵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独立的精神个体存在

结合近代中国社会的现实境况,鲁迅在致力于20世纪中华民族新文化的建构当中,反复强调了“人各有己”、“朕归于我”的“立人”主张,真正的用意在于强调了“立人”的“人”,首先必须是独立的精神个体存在,即这个“以己为中枢”、“以己为终极”的“此我”,也就是“立我性为绝对之自由者”,并且“以自有之主观世界为至高之标准”。(27)鲁迅认为,人作为独立的精神个体存在,不仅能够摆脱一切外在规范的束缚,获得一种独特的,不同于他人的精神状态,而且还能够做到“自省其内曜”,具有自身的“形上之需求”的精神信仰,进而为生命进入深邃的自由境界,提供强大的内驱动力。因此,鲁迅把人看作是独立的精神个体存在,也就为“立人”的思想主张,建立“人国”的理想愿望,以及改造国民性,重铸民族魂灵的宏伟抱负,在终极关怀的价值取向上,找到了内在的理论依据。

二、卓尔不群的人格意志

针对近代中国社会的大多数人还处在“昏睡”状态之中的实际情况,为进行广泛的思想文化启蒙,鲁迅的“立人”思想主张,其中还包括他关于卓越的天才和个人——“精神界之战士”、“英哲”、“明哲之士”的思想。鲁迅曾说过:“惟超人生,世乃太平。苟不能然,则在英哲”。(28)虽然鲁迅的这种思想是受到民亲哲学的影响,但是,其本质内涵并不是象尼采那样倡导“超人”(个体)与民众(社会)的尖锐对立,而是在终极关怀的价值尺度上,强调了人的一种卓尔不群的人格意志,标明了一种关于人的解放的价值理想和精神状态。在鲁迅看来,在精神上保持卓尔不群的人格意志,也就能够真正地行使自由的权利,做到敢于持异,不阿世媚俗,能够拒绝来自世俗的或现实社会各方面的种种诱惑,毕生孜孜不倦地致力于为自己所确立的目标、所选定的为人类谋利益的理想和事业而奋斗,从而在博大的精神世界里,保持住强大的精神、人格上的独立和永远进取的性格心理特征。鲁迅认为,这种卓尔不群的人格意志,能够使人成为“真的猛士”,做到“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29)以及勇于面对现实人生给予人无数的自由选择。

三、深刻的内心体验

在鲁迅的“立人”思想中,由于把人的个体性、主体性当作了人的精神自由与解放的价值准则,实际上,这也就意味着人对自身以外的一切,都必须要经过自身深刻的内心体验过程,才能够真正地达到精神自由的境界,显示出人在本质上是自由存在的特征。鲁迅要求独立的人,自由的人“思虑动作,咸离外物,独往来于自心之天地”,(30)指的也就是内心体验的重要性。当然,鲁迅强调的“内心体验”,又并不是脱离现实的“玄想”,而是从中引申出一整套积极参与现实改造和抗争的精神品格,如果说鲁迅“常觉得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所表明的是一种客观存在,那么,“却偏要向这些作绝望的抗战”(31)所表现出来的英雄气概,则显示出现实的一种积极参与、改造和抗争的精神气质,以及赋予“黑暗与虚无”的现实人生以积极意义的精神境界。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深刻的内心体验,强调了对于摆脱世俗假象的迷惑与纠缠,在形而上的层面上透过现象看本质,并找到其终极关怀的价值依托的重要性。鲁迅认为,只有经过深刻的内心体验,才有可能确保意志的自律、理性的自决,从而保持真正的精神独立。

四、执着的精神求索

鲁迅曾经指出:“精神现象实人类生活之极巅”。(32)不断地探索人类精神现象,以改变人的精神为神圣的职责和崇高的使命,这也是鲁迅在终极关怀中所规定的内容。因为既然是在“立人”的思想层面上构筑终极关怀,那么,不断地探求人的精神归宿,建构人的精神家园,维系人的安身立命的精神支柱,回答人的存在的意义等一系列精神问题,也就必须在建构民族新文化当中,予以认真的考虑。如果说当西方文化处于转型之际,新教伦理为西方人提供了世俗生活的超验意义。回答了世界是“什么”或“如何”的问题,使人们感到了精神的充实,那么,处在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传统文化解体之际的近代中国,人们的精神应该是怎样的一种情形?国民性又将是怎样的一种形态?这些问题都需要对人的精神进行持久不懈的探索,才能予以认真的回答和进行新的建构。所以,鲁迅毕生不懈地探索国民性,改造国民性,目标也是十分明确的,这就是要重铸民族魂灵,重建国人的精神信仰级态,以及在中西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中,重建整个民族的终极关怀。

在“立人”的思想层面上,构筑终极关怀,鲁迅对于走向现代化历史进程的近代中国社会和文化境况,特别是对于处在转型之际所出现的中国思想文化史上的意义危机,作出了自己的回答。从这个方面来说,鲁迅是怀着同时代人所无法比拟的忧患意识和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来致力于民族新文化的建构工作的。面对着传统文化价值观念的解体,以及现代化历史进程中所出现的理性膨胀、物质至上,导致人文价值的失落,道德迷惘、人际关系的疏离,以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之间关系紧张对立的现象,鲁迅的终极关怀,表现出对人的自身、人的存在的意义以及整个民族和人类命运、前景等问题的探索精神。基于这种特点,鲁迅的终极关怀,在形态特征上就既不同于同时代人的终极关怀,譬如以陈独秀为代表的“五四”知识分子,往往把终极关怀建构在“科学”、“民主”等意识形态领域,也不象稍后出现的新儒家的终极关怀,譬如熊十力、年宗三等人,试图在回归儒学传统当中,寻求道德本体意义的终极关怀的建构。鲁迅的终极关怀,其独特价值在于:与同时代人相比,鲁迅在激烈的反叛传统当中,虽然也认定“科学”和“民主”可以拯救和医治落后的中国,但却不象同时代人那样,把“科学”和“民主”当作了具有终极价值意义的新偶像。在鲁迅看来,科学的终极价值只是实现权利的一种工具,二者都同属于知识层面上的工具理性范畴。把终极关怀建构在这个层面上,那么,将“科学”和“民主”既当作方法、工具,又当作宇宙观、人生观、精神信仰,也就无法阐释人的存在意义。同时,这种新偶像一旦受挫而幻灭,又必然会重新引发整个社会深刻的存在性失望,并由社会动荡而引起新的意义危机。与新儒家们相比,鲁迅以“寻根”的反顾方式来反叛传统,其中又发现了许多传统的文化因子的现代价值和意义,并孜孜不倦地致力于创造性的转化工作。然而,鲁迅的“寻根”却不象新儒家们那样,只仅仅是在回归儒学的传统中,寻求道德本体意义上的终极关怀的建构,从而开拓不出具有现代意义的新的人生境界。鲁迅在“立人”的思想层面上构筑终极关怀,强调人的精神自由与解放,是摆脱一切外在性的强制规范的束缚,获得人的存在意义的一种标志,这实际上也就是在回应现代化的挑战当中,实现了价值观念的现代转换,使人感到精神的充实和价值的实现。

总之,鲁迅的终极关怀,是在近代中国处于被动挨打的落后状态和整个民族遇到生存的严峻挑战这个特定历史环境中确立的。它的意义在于表现出了具有悠久历史和文化传统与深睿智慧的中华民族,决心摆脱奴役和贫困,迈进世界先进和强大的民族之林,以及实现精神超越的渴望和信念。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鲁迅的终极关怀又是指向未来的。它为20世纪中华民族新文化的建构与发展,以及为整个民族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去迎接下一个世纪的到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注释:

①参见鲁迅:《热风·三十六》。

②③⑤⑨⑩(11)(12)(16)(27)(28)(30)(32)鲁迅:《坟·文化偏至论》。

④(18)鲁迅:《坟·科学史教篇》。

⑥⑦(13)(14)(17)(20)(21)(25)鲁迅:《集外集拾遗补编·破恶声论》。

⑧(22)(26)鲁迅:《坟·摩罗诗力说》。

(15)参见波拉尼的《个人知识》(《Personal Knowledge》。此处借用波拉尼(M·Polanyi)的哲学术语,意思是指人们在日常的生活方式中会潜移默化的接受积淀下来的思想意识和文化传统中“朱可明言的知识”(Tacit Knowledge),这便是“支援意识”(Subsiairyawareness)。

(19)〔法〕托克维尔:《美国的民主》,中译本第539页。

(23)鲁迅:《集外集拾遗补编·拟播布美术意见书》。

(24)鲁迅:《呐喊·自序》。

(29)鲁迅:《华盖集续编·纪念刘和珍君)。

(31)鲁迅:《两地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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