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WTO的经济金融决策分析_wto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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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 的政策决择对中国经济金融制度的改革开放具有深远的影响,我们只有协调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才能在改革进程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关于中国加入WTO的政策选择弹性

我认为在关于中国加入WTO的问题上有两点值得加以思考。

1.正确把握加入WTO的新闻导向。我在比较分析中发现, 在中国加入WTO的报道中约有80%是关于加入WTO之后,国内的经济发展可能会受到严重冲击的分析。这类分析涉及到了中国的医药、农业、化工、汽车、电讯、信息、银行、保险以及贸易与投资等领域。这些文章还列举了相关行业关税减让和非关税减让的具体指标与时间表,还对加入WTO 可能形成的冲击作了比较全面深入的分析。 但是, 这些报道对中国加入WTO后造成的东西部冲击的差异分析做的比较少。大约有20 %的文章或是在谈论冲击的文章中用了较少的篇幅分析了中国加入WTO 可能带来的好处。一些分析文章担忧的是,企业在没有了政府关税和行政保护的条件下被推向了市场,谁来对企业的破产倒闭与职工的大量失业承担责任呢?还有一些文章甚至直言加入WTO 后形成的冲击会对许多行业造成生存危机。我认为这种对加入WTO 会有好处的抽象肯定可能使公众产生一定的疑虑。既然加入WTO所形成的冲击如此之大, 国家为什么还要花费13年时间去进行如此艰苦的谈判呢?这种分析在逻辑上能够成立吗?我认为用机遇与挑战这样的字眼来谈加入WTO的好处是不能令人信服的。难道在农业生产灾害频频,出口行业景气下降,国有企业的三年转轨处在关键时刻和国家经济基础还比较脆弱的条件下,我们能够看着外国公司来分享国内信息产业高成长的收益和看着外来冲击把整个国民经济冲垮吗?我认为公众对此不够理解或有一些过激的言辞应当说是正常的。我们不仅要让公众了解加入WTO 之后可以购买到更多便宜的商品这类枝节性好处,但还要他们懂得中国加入WTO 的目的是要引入一种新的规范的市场运行机制。如果我国在外贸额已经占到GNP50 %的情况下还不能加入这个占到世界贸易额90%以上的WTO, 这本身就说明我们的经济金融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缺陷,而这种制度缺陷往往又是诱发较大金融危机的根源。我们要加入WTO就要实施先改革后开放的策略,否则, 这种冲击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的消极影响将是巨大和深远的。

2.正确把握加入WTO 的发展机遇与时机。 从总体上看, 中国加入WTO的时机已基本成熟,因为政府的机构改革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 大多数国有企业抵御外来风险的能力也不断加强。但我们还应当看到目前国家的金融监管与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还是比较薄弱的,相当的国有企业对WTO的运作还知之甚少。1999年5月,香港政研所对近百名香港公司经理人员做了访问调查。 结果只有不到40 %的公司认为已就中国加入WTO作出了步署。在这种条件下, 我们在政策选择上不仅要考虑能否在1999年底加入WTO千年回合谈判,而且还要全面评估加入WTO的经济成本,这样我们才能作好加入WTO的风险转化工作。例如, 最近中国与美国的七个州签订了中国向美国进口柑桔和从美国扩大小麦进口的协议,大家都知道柑桔是我国市场中一种比较典型的、季节性供大于求的水果。每临柑桔的成熟季节,在柑桔产地有时卖到几毛钱甚至几分钱一斤都没人要,有些地方去年还发生过将整车柑桔倒掉的情况。按照传统思维,似乎现在我们的果农就只剩下拿着斧头去砍果树这一选择了。其实在国外,柑桔的供大于求是指柑桔原汁被当作最一般的饮料来消费还多余的概念。而在我国则主要表现为流通渠道不畅与加工果汁的售价偏高的现象。如果我们能扩大柑桔原汁的生产加工规模,市场消费需求与服务业的就业需求就会得到连带发展。所以,这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

从静态的角度看,中国扩大从美国的小麦进口是可能会增加国家财政支出和导致国际收支的不平衡。但实际上,如果不考虑国内小麦与进口小麦的质量差异,国内的小麦价格并不见得比进口小麦的价格便宜多少。(据说美国出口到中国的小麦报价每斤才合人民币0.4 元)我认为尽管某些省份的粮食出现严重积压,国家还要增加开支来加盖粮库。但是由于国内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自然灾害逐年增多,加上农村所有制改革后激发的生产潜能也已尽枯竭,所以我们对今后粮食生产能否持续稳定地大幅度增长也应保持谨慎乐观的态度。如果我们在扩大小麦进口的同时能加快国内农产品生产结构的调整,我们就能转化这种冲击形成的影响和实现新的经济增长。我们看到,在国内消费品物价指数持续数月下降的情况下,各主要城市蔬菜的市场价格却是持续上升的,而且许多蔬菜价格都高过了市场的水果价格。如果我们的农民在减少小麦产量的同时增加蔬菜的产量,他们就可以大大提高农田的复种指数和每亩收益。如果有条件的地区能象山东那样,在增加蔬菜生产和发展净菜加工服务业的同时,不断扩大对外国超级市场的蔬菜出口数量,中国对外贸易的比较经济效益就会提高,中国加入WTO 后形成的压力就能转化为新的经济发展机遇。

1999年底之前,新的一轮WTO成员国谈判即将开始。 如果这个被称为“千年回合”的谈判采取了欧盟与日本倡导的要么全盘接受,要么全盘否定的综合谈判方式,则这种外来冲击可能会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形成整体性的冲击。如果是采取了美国倡导的分阶段和分项目的谈判方式,这种外来冲击则可能表现为对中国经济发展形成渐进式的冲击。中国应力争在年底前加入WTO, 但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国内市场的实际承受能力和行业的竞争能力,我们不能单纯为了加入WTO 千年回合谈判而过多丧失了国家的经济利益。

二、加入WTO后政府职能与企业市场行为的重新构造

中国加入WTO后,中国将引进一种新的市场运行机制。政府、 市场与企业行为的重新构造会有利于抑制腐败和权钱交易在市场的泛滥,有利于加快生产方式的变革和实现制度与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

政府在逐步减少对市场企业的关税保护后,政府对社会和公众税收的征管,政府依照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的法律规范则要相应加强。我们在加入WTO的进程中只有协调好改革、 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才能为今后国有企业的发展留出一定空间。每当我国与美国、日本及欧盟国家就重新加入TWO进行谈判时, 他们都要中国向他们提供:政府对外承诺的关税减免,非关税改革清单与减让时间表,市场准入减让表,卫生及动植物检疫协议,外汇及外贸政策规定变动情况,差别税收变动情况,进口许可证制度协议,反倾销守则,反补贴守则,政府采购协议,民航贸易协议,知识产权协调以及服务贸易市场减让表等有关信息。我认为我国政府应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沟通,让国有企业的技术管理层了解更多国外相关行业或公司的关税减让信息,并把政府、市场与企业间信息的有效传输做为一项重要的改革内容。

在国外市场,进口许可证限制和配额管制被看做是透明度较高的刚性非关税保护,因为这类保护在操作上会受到较多限制。而严格的食品包装或卫生标准等则被看做透明度较低和较难防范的软性非关税保护。如果你的产品达不到某国订的卫生标准就不能获准进入它的市场。人家会说这不是我要搞什么市场保护,而是你自己的产品生产管理环节存在着问题。

谁来为我国的市场和企业设计这类软性的非关税保护呢?要让那些还不太了解国外市场准入要求的厂长经理去设计软性非关税保护是不切实际的。由于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国内某些行业的名义高关税保护效应正在逐步递减。如果政府与企业不能强化自己的软性非关税保护措施的话,那么当外国产品进入我国市场时,我国的产品却有可能仍然被人家挡在市场外面。

前几年,我国推出“用让出市场来换取技术”的开放策略在具体运作上也存在一定失误。不少行业为此陷入了引进——落后——引进——落后的循环,而且这些行业的国内市场份额比原先预期减少的还要快。现在市场流行的竞争方式是,甲省用从A 国引进的技术与乙省的同行业展开竞争,乙省依托B国的商标品牌与丙省同类产品展开竞争。 我不赞成在中国完全倡导“青岛海尔”那样的市场营销策略。如果国产家电和其它产品都普遍采取“中外组合品牌”的市场竞争策略的话,外国人不仅可以利用中国各省、区之间的重复引进与盲目竞争把他们的产品推进中国市场,而且还节省了他们在我国媒体上做广告的费用。造成中国公司到头来也难以形成独立的民族品牌,所以从长远看这并不是一种理想的市场营销策略。

最近四川长虹与深圳康佳之间爆发了彩电的销售价格战,管理层与新闻媒体没有把焦点放在产品成本订价与市场竞争的合法性上,而是把这种现象简单地描述成是加入WTO前的一种演练。 其实外国电视产品对国内的市场冲击在前几年就形成了,在国外,尺码相同与质量相当的国产电视价格已经低于人家的销售价格了,但是我们现在还在搞价格战。如果这场价格战是由某家外国电视机厂商挑起的,我们能否简单地用演练来加以解释呢?我们的管理层是否应当依据反倾销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的法规来维护国内厂商和市场的利益呢?在这方面,政府的管理职能似乎还不够明朗。

由于在非关税贸易保护中政府采购协议被允许做为一个特例,所以我们应当利用好这项协议来保护国家民族产业的发展。如今,包括印度、韩国在内的外国政府都颁布有类似的法律法规。即,政府部门的办公用品必须是采购国产的。我国政府要扶植民族产业与产品的发展,就要改革以往的采购订货制度和逐步消除在公众心目中长期形成的影响。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做好加入WTO的普及宣传工作。WTO是由关贸总协定(GATT)服务贸易总协定和知识产权协定这样三个组织共同组成的。WTO不是取代GATT的,说WTO成立后GATT就不存在了的观点是不准确的。其实WTO与GATT之间是一种从属关系,而不是一种取代关系。

三、中国金融服务业的改革开放策略

对中国来说,对外开放金融服务业市场要比开放化工或机电产品市场产生更大的影响。因为对外开放一般的行业往往影响的只是某个局部地区或行业。而对外开放金融服务业市场产生的影响则是全局性的。尽管在1998年度亚洲最大的100 家银行(日本银行除外)的净资产指标排名中,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分别居第2、3、5、10位,按总资产排名,中国工商银行以4850.12亿美元居亚洲银行之首,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分别居第2、3、5位。但是如果按银行的资本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来加以排名的话, 中国银行资本增长率仅排名在第52位,利润增长率仅排在第56位,其它三大国有银行的排名均在100位以外。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不高的状况客观上降低了它们同外国金融服务业抗衡的能力。中国的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和光大银行虽然在权益报酬率、资产增长率和利润增长率上在亚洲100家银行中居领先地位, 但又因为规模较小而缺乏足够的海外业务和金融服务业市场的拓展能力。人民银行总行研究所林志远博士1997年就在她的著作中指出,美国对境外银行的资本充足性指标与业务经营的监管是很严的。当时中国的银行在美国有近200 家分支机构和代表处,为什么在中国金融监管落后,银行内部管理的混乱并没有导致美国银行监管当局的制裁呢?原因是中国在美国的银行的业务开展相当有限,银行业务经营几乎没有或很少有盈利甚至亏损。加上这些银行中只有少数几家在美国开设了分支机构,所以无法象日本在美国的银行那样对美国银行经营构成威胁。一旦美国方面对中国的银行实施制裁,美国的银行将会因此丧失以同等条件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机会。所以中国海外分行未受到监管制裁并不等于说他们的经营状况就没有问题。有迹象表明在我国1999年底对商业银行实施资产五级分类管理方法后,银行不良资产的比率也许还会有所上升。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实比率是靠财政发行特种债券然后再由银行认购的方式去实现的,而主要不是靠银行经营收益的增长的方式去实现的,所以这种比率的变动只是阿拉伯数字的帐面转移,从本质上看金融业的经营风险并没有真正消除。1998年末,我国外汇储备达到了1466亿美元,同期外债额达到了1460.4亿美元,所以静态的帐面盈余只有5亿多美元。 (这还没有包括其它形式的对外隐性借债额)。1998年全年的对外债务偿还额是457亿美元,同期新借入外债额为430多亿美元。我国在1990~1996年的7年里新国债发行占当年国债还本付息额大于50%的年份占了6个,其中在1992年、1995年和1996年新发行的国债金额被用于偿还旧国债的比率分别达到74.3%、52%和66.2%。在1997年与1998年,国债发行额的进一步扩大使这一比例还有上升的趋势。我国居民储蓄额的增长与银行的资产质量下降及部分地区支付保证比率较低的状况,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我国已进入了债务滚动时期。国内美元的年利率(从3.75%升到4.66%)和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的调低使人民币与美元的利率息口出现了呈喇叭状的分开状态,短期外国资本的流出对稳定人民币汇率和金融风险的防范会产生什么影响,则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在人民银行实施分大区管理之后,一些银行的同志说现在要通知开个会都要打几十个电话,一个统计指标的上报也要好几天,这样怎么能与国外银行业与金融服务业竞争呢?实际上,只要在各级银行安排一些懂得信息网络化传输技术的研究生或大学生,然后利用银行开发的信息传输网络就能解决上百、上千个单位的信息传输与统计工作。总之,如果我们不改变目前这种低效率运行的状况和大力倡导知识经济理念,我们的银行业和金融服务业就会在加入WTO的竞争中处于被动局面。

我认为管理观念转变的滞后还表现为相当多的分析把开放金融服务业产生的影响给大大低估了。虽然在过去几年,我们允许部分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了分行,批准了在东南沿海省区的外国银行开办了人民币存贷款业务和国际结算业务,我们还逐步放松了对银行业的业务管制,但这些都没有形成对我国银行业的全局性冲击。但由于这次金融服务业开放是与其它服务业的开放同步进行的,所以这次形成的冲击从形式上、力度上和结果上都会有所不同。

国外现代金融服务业的总体组合冲击优势在于它对整个社会经济具有极强的渗透力。它可以利用中国开放保险市场、信息市场、商业零售业与放松银行经营范围的有利条件,并且利用他们较早介入的中国旅店业、航空业等先建立起一个金融服务业的自循环业务系统,然后通过与其它服务业广泛签订互助服务协议的方式来瓦解国有银行业的传统客户服务群。例如,它们可以与外国在华保险公司达成互助服务协议,由保险公司对在这家银行开户的客户免费提供1000~2000元的意外人身保险。银行开户人数的增加和免费保险的广告效应会使外国保险公司业务量随之增加。外国银行可以依照相关服务协议为万事达卡、维萨卡及其它银行卡的客户提供在全球范围消费、购物和支付清算的便利,还可以享受旅游业、旅店业、超级市场、商业零售业,航空、铁路客运以及通讯邮电服务等方面的消费折扣优惠服务等。所以一旦国外银行业与金融服务业的自循环业务服务系统在中国建立,我国商业银行与其它行业的业务防线就会失守,因为到那时公众的储蓄、外汇存款、各类保险需求就可能出现向外国银行转移的情况,加上国内银行业在住房信贷、汽车贷款和资产证券化管理方面还不具备与国外银行竞争的整体实力,所以国有商业银行传统客户服务群和银行优秀管理人才的流失也许会进一步的加剧。

我认为对外开放金融服务业市场后产生的行业竞争热点会先从北京、上海、广州等消费群体密集与服务业相对发达的沿海省份全面展开。而从中西部地区来看,这种冲击可能会先从某些局部领域展开。但是,建立在清算信息电子化、网络化基础上的金融服务业冲击很快就会从东部辐射到中西部地区。前些时候,一家外国公司收购了赢海威90%的股权,我认为外国公司为加大其整体冲击优势和在信息网络服务通道的竞争举措值得关注。如果国有商业银行间的银行卡电子化清算还不能尽快实现行际间与地区间的联网,我国商业银行就难以在与万事达卡、维萨卡、大莱卡或美洲银行卡的业务清算竞争中获得优势。

为了提高国有银行的业务扩张与竞争能力,我们应当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化进程和通过银行收购兼并的法律规范来逐步建立银行风险的转移机制。为了真正消除银行业的合并风险,我们还应尽量减少按国家行政旨意进行的收购兼并活动。由于国有企业和居民个人购买国有商业银行股权的能力还相当有限,应当允许外国银行依照国家法律购入一定比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权。

我国金融当局还应当依据巴塞尔委员会的监管要求对外国银行的开业注册、资本管制、经营范围、地区间的适度分布等进行规划与监管。对外国银行业和金融服务业的业务开放,应当把握先开放国内业务,先开放外币业务再开放本币业务和先开放批发业务再开放零售业务的策略。对外国银行的监管不能局限在看它的业务经营是否符合现行法规,而应当对外国银行的经营风险实施程序化和定量化的监管。我认为我国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是不适应加快金融服务业与其它服务业的整体改革要求的。如果,人民银行总行能尽快组成一个金融服务业创新促进委员会则有助于改善国家的宏观政策协调能力和提高国内金融服务业的竞争能力。

为了协调中国金融服务业的现代化和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改革,我们不仅要认真研究在国内外主版和二版交易市场上市的交易管理规范,还要认真总结为什么中国公司在海外市场表现不佳的原因。我在1995年和1998年间对中国公司在澳大利亚、新加坡和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表现不佳的原因做了调查。我在研究中发现:

a :中国在海外上市的公司普遍缺乏识别境外中介机构“承销陷阱”的能力,结果导致上市前后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率高于正常水平,或由于中介服务质量差,导致公司上市后的补充性披露或外部诉讼增加,使公司的利益与信誉受到一定影响。

b :中国在海外上市的公司招股成本与上市成本远高于在国内上市时的成本。它们在海外市场的发行市盈率一般只有6~7倍也低于在沪深交易所的15倍平均发行市盈率。这说明国有资产在海外低价发售导致了6~7倍的资产流失额,公司原本可以降低的资产负债率无法调低,结果造成企业股本扩张能力的相对下降或企业投资成本的相对增大。

c :由于部分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缺乏信息披露经验或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或不主动或存在豁免披露信息被过度披露的现象,公司失去了市场的拓展机会,投资人的投资信心受到损害,公司受到证券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公司股票被投资基金剔除出投资组合和导致了股票交易流动性的降低。这些后果导致有些中国公司的股票在上市后不久就跌破了发行价和每股净资产,还有些公司股票甚至连续出现几周乃至几个月都无成交的被动局面。

d :公司缺乏股票上市前后的巡回推广经验或由于公司的信息发布方式欠缺,因而被涉嫌对投资人实施了投资诱导和受到监管部门的警告。

e :由于中国公司在海外上市后信息披露管理不太规范和经营业绩不太理想,所以香港证券业内对担当中国公司上市保荐人一事表现得比较平淡或谨慎。因此,我们对中国公司到国外二版市场上市的宣传应当理智客观,不能把它搞得过于理想化。

尽管,中国公司到海外的上市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增强中国金融服务业抵御外来冲击的能力,但如果我们到境外融资缺乏完善的法律规范,这些改革举措也说不定会转化为新的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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