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主义与民国社会_民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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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5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 —2826(2000)02—0057—07

民国一代的地方主义应如何评价,换言之,地方主义对民国政治和社会发展到底起了些什么样的作用,由于过去学术界一直缺乏对此问题做总体上的专门研究,尽管近年来一些个案研究已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甚至在某些方面突破了原有的观点,但尚未形成较为全面系统的成型或成熟的观点,而过去一些约定俗成的观点往往仍是总体评价的缀语或结论。鉴于此,本文拟从民国政治和社会发展中的几个重要问题,诸如军阀政治、派系政治、民主政治、民族主义和社会现代化等方面阐释地方主义和地方集团的历史作用。

一、与军阀政治形影相伴

所谓军阀政治,是指民国一代军阀和军阀集团以武力为后盾操纵和控制国家政权,并借助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形式实行统治的政治形态。它作为民国政治的一个鲜明的特征,贯穿于民国38年的全部历史,体现在从中央到地方社会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它的本质是专制和人治政治,但这并不是说,它是完全的封建专制。因为专制、人治作为国家的一种政治制度和统治形式,并非封建社会所独有的现象,它所体现和说明的只是少数人以自己的意志统治多数人的政治事实。实际上,民国的军阀政治无论就其经济、思想基础,还是从其政权构成上说,与严格意义上的封建专制都有着明显的差异。它的经济基础已非全盘是小农的自然经济和封建剥削,已有了不断增加的资本主义经济(民族资本和官僚资本)成分;它的统治思想也不完全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封建思想,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民主主义亦被加以利用;它的政权构成中,亦非清一色的封建士绅,资本家、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也不乏参与其中。军阀政治作为民国一代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初始阶段特有的政治统治方式,其最突出的表征,就在于军权高于一切,暴力和战争不时笼罩着全社会,并成为解决国内一切政治问题的经常性和最为有效的手段。

从民国一代的整个历史过程来看,地方主义与军阀政治二者之间不失为一种相生相伴、不可分割的关系,用“形影相伴”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一方面,地方主义的政治追求产生军阀政治。无论在何种条件下,军队都是实现政治目的过程中最为有力亦最为便利的政治工具。论者普遍认为军阀和军阀政治起源的标志,是拥有私人半私人性质军队的出现,而这种军队的创建,则正是地方士绅出于对清政府统治能力的怀疑和维护他们自身政治利益的需要,亦即所谓地方利益的需要。因此,这些军队在具有私属性特征的同时,还具有地方性的特征,即他们大都是某一地区、某一省的子弟兵,他们效忠个人和效忠地方是统一的。清末曾国藩的湘军、李鸿章的淮军、袁世凯的北洋军,以及各省编练的军队,或多或少都具有地方性和私属性这样两个特征。伴随着辛亥革命的发生,在军队普遍政治化的同时,政治也变得军事化了。无论是具有强烈地方主义要求的地方士绅,还是各省的革命党人,为控制本省和抵抗来自中央及外省的武力威胁,都必须借助军队,特别是最为可靠的由本省人组成的地方军队。这样,进入民国以后,在“本省人治本省”的地方主义声浪中,地方军队的首领都先后成为各省的统治者,即便是有些省区原有的文人首领,也不得不让位或事实上由地方军人来领导。民国一代,地方当政者的政治素质因时因地而参差不齐,甚至是差别很大,但一个共同之处是他们多属军人。军队在成为地方集团利益唯一捍卫者的同时,地方政治也就成了名符其实的军阀政治。当然,在地方政治架构中,也不乏民意机构如省议会、参议会等,以及民主制如省政府委员制等,国民党统治时期还有党(团)机构,但根本上说都不过是形式,实际掌握地方最高权力的就是地方军队的首领,他们也是地方集团的核心,党权、政权统一于军权。不管是“军民分治”,还是“军政合一”,实质都是一样。在地方政治的运作乃至地方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也都体现着这种表征。诚如时人所言:“至于各省政府,则多类承转机关,主政多属军人,尤多以意为法”。(《地方自治之基本条件》,载《晨报》,1932-12-19。)在某些地方,为自立自存的需要,军事化简直被当作地方政治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资源。新桂系组建和改造“民团”,武化广西地方社会即其典型一例。《广西建设纲领》中规定:“以现行民团制度,组织民众,训练民众,养成人民自卫自治自给能力,以树立真正民主政治之基础。”白崇禧解释说:“我们民团的内容,不单是包涵军事,而且包涵着政治经济文化,我们是以民团的力量来推动一切”。(《白崇禧先生最近言论集》,188页,南宁,创进月刊社,1936。)

与此同时,为维系地方主义的政治局面,地方军队的数量也不断增加,而且越发地方化。民初控制各省的地方军队一般在几千人、一二万人或几万人,而到国民党统治时期,几万人是少的,一般在十几万人,多则达几十万人。以统治山西38年之久的阎锡山为例,他在辛亥革命后控制山西时,军队不过几千人,从1917—1927年,他先后三次扩军,由第一次的二万人左右到第三次增至十三万余人,“学会五台话,便把洋刀挎”,这一俗谚更深刻的含义是阎氏以其同乡之同乡的五台人控制其军队。1923年,陈独秀在《向导》上发表的《陈家军及北洋派支配下之粤军团结》一文指出:“军队应该属于国家,湘军、滇军、粤军、桂军、奉军等名词,已经很表现地方主义的色彩,不成其为国家军队了。……陈炯明向来把持以陈家军为中心的粤军,垄断粤政,只知有广东,不知有中国”。他还认为:“陈炯明之部落酋长思想,将由广东主义一缩为惠州主义,再缩而为海陆丰主义,三缩而为陈家军主义”。(任建树等编:《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481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由此可见,在民国一代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尤其是中央的武力威胁、打击时有可能的情况下,地方既然谋求特立独行,就必须以自己的武力来捍卫。因此,形成由文人主导的地方政治是不可能的,地方不让军人“干政”、“参政”亦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已非“干政”、“参政”问题了,而是“主政”、“控政”。一句话,地方主义必然走上军阀政治之路。

另一方面,地方军人亦可以通过武力造出一个地方主义的政治局面。“有军斯有权,军大则权大”是民国军人的信条。从一定意义上说,民国时期的地方主义政治局面,都是由地方军人以武力所造成。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必须通过战争,即使通过战争造成,亦必得中央的认可方算“合法”。所以,一般情况下,权力多为凭借手中所握有的武力从中央那里“取得”。这方面,30年代后刘文辉在西康的统治就十分典型。在30年代初期以前的十几年中,刘文辉在“群雄”并立的四川也曾风光过,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手中掌握了一支武力,于是四川省主席也,川康边防总指挥也,国民党中央委员也,一齐送上了门,俨然成为川康政治舞台上的重要角色”。(刘文辉:《走到人民阵营的历史道路》,2—3页,北京,三联书店,1979。)但好景不长,1933年他在与刘湘之战中彻底失败,退据西康,“成了一个破落户”。不过,由于他“懂得武力是扩大个人政治局面的重要资本”,(同上书,第2—3页。)所以,他仍牢牢掌握其基本队伍的第二十四军,并竭力发展、扩充,以此控制西康,以待时机。1935年,刘文辉从南京中央获得了西康建省委员会委员长的头衔,为其地方主义局面取得了半“合法”的地位。随后,他凭借这支军队,极力谋求所谓西康“建省”,即其分立之“合法”。1938年4月,刘氏到武汉晋见蒋介石, 他“即藉此机会,力陈西康建省之必要。建省问题,始急转直下”。(《刘自乾先生建设新西康十讲》,23页,西昌,建康书局,1943。)1939年初,刘文辉如愿以偿地当上了西康省主席,再一次成为西南地区举足轻重的地方实力派,与蒋介石中央政府大唱对台戏。

以上分析,可以清晰地看到民国一代地方主义与军阀政治的互生性和不可分性,即以省区为主体的地方政治,从政治目标的追求上看,是地方主义的;从政治目标的实现过程看,是军阀政治的。而地方主义对民国政治和社会发展的负面作用亦通过军阀政治得到了体现。

二、派系政治的温床之一

古今中外的各国政治史表明,派系并不是特殊社会特殊国家和特殊政治文化的产物,而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政治现象。它一般存在于政党、较大的政治集团(派中之派)、军队,以及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国家政权等政治组织中。所以说,一个国家政治中存在着一定的派系和派系活动应属正常的政治现象,并不能由此断言这个国家的政治为派系政治。那么,何谓派系政治呢?我认为,界定一种政治是否为派系政治,至少应包括如下两点:其一,国家政治中充斥着派系,即派系泛滥。这方面,民国一代正是如此。一般研究者都用“派系林立”四个字来说明民国一代的派系之多,到底共有多少派系,亦无从可考,但派系之多之滥却是公认的事实。从派系在国家政治中的基本位置上看,可分为中央派系和地方派系。所谓中央派系,就是指在不同时期较稳定地掌握中央国家政权、居于全国统治地位的派系。北京政府时期的袁世凯及北洋军阀集团和南京政府时期的蒋介石集团等即是。地方派系则是指与中央派系相对立的以一定的地方为依托并控制该地方政权(以省为主)的各地方集团。南京政府时期地方集团虽都被纳入国民党内,但他们的地方派系地位并未改变。从派系的分层上看,是派中有派,无论是中央派系还是地方派系均如此。北洋派中有直系、皖系之分,直系中又有曹锟的保定派与吴佩孚的洛阳派。皖系中又包含占据国会的安福系。蒋介石集团有黄埔系、CC系、政学系等,黄埔系中又有何应钦、陈诚等派。阎锡山的晋系中有五台派与非五台派之分,四川集团中刘湘、刘文辉、邓锡侯、潘文华等都各成一派,甚至是刘湘集团内部亦分成若干派(潘文华原即是刘湘的一派),等等。从派系所拥有的物质力量上看,可分为实力派系和政客派系。拥有自己的军队和掌握中央政权的北洋派和蒋介石集团,同控制各地方政权、统帅一支地方军队的地方派系均属前者,相反由政客的利害结合而成的派系如新旧政学系、西山会议派等即属后者。

其二,派系的利益、派系的情结往往压倒政治原则乃至党义国法,成为左右人们政治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派系纷争的浊流在国家政治生活的长河中由支变主,即政治派系化。这方面,民国一代同样如此。民国统治阶级内部的政争错综复杂,不可一概而论,但一个共同之点是几乎无不夹杂着派系之争的成分。可以说,派系的活动、派系间的纷争几乎遍及民国政治生活的各个角落,并有愈演愈烈之势。无论是政治决策及其实施,还是官吏的选拔及其任用;无论是国内阶级之间的政治军事斗争,还是对外民族之间的斗争,派系之争如同幽灵一样,随时随地都可能出现。有时甚至是国家政权机构和政治制度的某些方面,也会随着人员派系的变动而改变。为了派系的利益或囿于派系成见,派系之间可以斗得你死我活,惊心动魄,直至诉诸武力。什么政治原则、党义国法,什么阶级利益、国家民族利益,有时都可以不顾。受派系私利和派系情绪的驱动,某些派系及其成员既可以做国家民族的罪人,也可以成为敌对阶级和政党的友朋。

派系政治对民国一代政治及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它既是民国政治不上轨道、无法无序的反映,又反过来加重了国家政治生活的混乱和政治腐败的滋生蔓延,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何健在《爱家是人生德行学问的试验》一文中说:“自民国成立以来,社会上与逊清不同的现象,就是因派系的关系,到处图谋作官的人,比从前多上几倍”。(《何芸樵先生讲演集》,(3),55页, 现存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他又说:“现在社会上最可惋惜的事情,莫如评论当局,不以公平的态度,考核事实,而以派系的观念,为赞否的基础”。(同上书,第74页。)而在对外战争中的派系内耗,对国家民族危害更大。另一方面,派系政治也不乏正面作用。即统治阶级内部的派系倾轧,客观上为中共及所领导的人民革命力量的发展壮大,直至取而代之创造了有利条件。败退台湾的蒋介石对其失败进行了全面的反省和检讨,认为“失败并不是被共匪所打倒的,实在是我们自己打倒了自己”,并把派系之争视为其中的首要因素。他说:“在大陆的时候,各人派系门户之争,是闹到如何不可收拾的地步,本来大家在最初,也许并没有什么显著的痕迹,自经奸匪渲染离间之后……大家就莫名其妙,居然自以为是某一派某一系,某某是属于那一派那一系,这样一来,无论其在议会方面或党政方面,就是有人善意的建议,也以为是恶意作用,纵然是建设性的批评,他也以为是有意攻击了。由此积不相能,必欲排除异己而后快。还有些不顾大局、不识大体的政客小人,只要是对其有利可图,他就从中播弄。于是推波助澜,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就是这样,尔诈我虞,自相水火,才弄到整个大陆要遭受这样空前败亡的惨剧了”。(《蒋总统集》,3版,第2册,1808页,台北,国防研究院,1963。)这里,蒋氏虽将国民党派系纷争的起因强加在中共身上,但对其派系政治及其作用的表述还是淋漓尽致的。

民国一代派系政治愈加猖獗,成因极其复杂,地方主义乃其中一要因,可以说是派系政治的一个温床。何以言之呢?

第一,地方主义为派系政治提供了足够的派系和长久广阔的派系政治时空。如前所述,派系政治作为派系和派系活动的极端化,其首要条件就是国家政治中存在着大量的派系。在民国一代的派系中,地方派系无疑是多数,在一定时期内,任何一个地方集团或一支地方军队的首领们都可以构成一个地方派系,并且是派中有派。因而,民国的派系政治亦多表现为地方派系与中央派系之争,已成为派系政治中的基本部分。这种派系之争不仅展现于中央政治之上,而且各地方政治中也比比皆是。同时,地方派系大都以自己的地盘为根据地,以自己的军队为支柱,一般短期内中央难以根除,从而使他们同中央派系之争又具有长期性的特点,从总体上说是与民国相始终的。如此一来,地方与中央的派系之争也就必然会影响到中央内部的派系之争。1948年召开的“行宪国大”和副总统选举,可谓国民党派系之争的总爆发,它参与的派系之多,斗争之白热化和短兵相接是前所未有的,几乎国民党内的所有派系,中央的、地方的都不同程度地卷入进来,因为各派系都有一个表态问题。其核心和主体是中央当权派蒋介石集团和地方派系最强者的新桂系之间的角逐,他们之争的影响所及,达于派系之间的各个方面:中央与地方之间,中央内部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地方内部之间。

第二,地方主义亦为地方派系以外的某些派系参与派系纷争提供了一定的庇护和依托。民国时期的派系除以实力为基础的地方派系和中央当权派外,还存在一些与中央当权派有矛盾,游离于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政客派系,北京政府时期的旧政学系、南京政府时期的西山会议派、胡汉民派、汪精卫派等即是。这些派系在相当的期间内能够与中央当权派一争高低,地方主义的政治局面客观上成为他们的一种掩护,主观上则是他们的一种凭藉。他们在同中央当权派争斗的过程中,常常同地方派系进行这样那样的联合,或者干脆到地方派系控制的区域内同中央当权派抗争。从而使他们得到较为可靠的庇护,自然生命得以保全,政治生命得以延续。这方面,胡汉民派是一个典型。胡汉民自1931年底到1935年5月病逝,在近五年的时间里,依托两广地方派系, 同蒋介石集团进行着不断的争斗,蒋介石对他亦奈何不得。这时的胡汉民亦因之成为两广地方派系的政治代言人。

归根到底,地方派系之所以成为派系并与中央当权派频发争端,以及支持其他派系同中央当权派争斗,绝不仅仅是由于地域自然因袭而成,而主要是他们与中央集团有着不同甚至是相对立的政治追求,亦即地方主义的政治观使然。因此,没有地方主义的存在,民国政治很难说是派系政治。

三、对民主政治亦害亦利

谁都不可否认,“民主政治”是民国一代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最为响亮、最具光彩和最富魅力的词汇之一;谁都知道,辛亥革命虽把中国由“帝国”变成了“民国”,但中国并未由此进入民主政治的时代。而“亦害亦利”无疑是要说明民国一代地方主义对民主政治的两面作用。

从总体上说,地方主义对民主政治的负面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从统治方式上说,它使地方政治表现为军阀政治和官僚政治,实际上是专制政治、人治政治,与民主政治背道而驰。

首先,地方政治的运行完全操之于地方集团的一个或几个首脑,而这些首脑又几乎都是地方军队的首领,他们的意志决定一切,根本谈不到权力的制衡。以一向以开明和逐新著称的阎锡山和新桂系集团为例,在38年的民国史上,无论阎锡山身居何职,是都督、将军、督军,还是集团军司令、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战区司令长官,甚至在兵败下野时,他都是山西省政的唯一决策者。所以,时人亦称山西政治为“家长政治”。抗战后期到过山西的《新民晚报》特派员赵超构撰文指出:“整个山西军政两界,好像一个大家族,各种干部,都是子弟,而阎先生则居于家长地位……三十年的时间,造成了他深植在民间的地位……要在山西抹去‘阎锡山’三个字的权威,几乎是不可能的”。并谓:“山西现在正试验一套新政策,这些政策对于现社会的变动颇大。假如没有阎先生的地位,假如没有他在山西一贯领导的历史,这些办法在任何地方都将归于泡影。但在山西居然顺利施行了,这不是制度的问题,老实说,还是‘阎锡山’三个字的力量居多”。(赵超构:《阎伯川先生与山西政治的客观记述》,207—208页,太原,现代化编译社,1946。)1947年底,《中央日报》社记者朱沛人亦在其《阎伯川先生与山西》一文中写道:“整个中国政治,还没有走上法治与民主的道路,山西自然不能例外,还是在以一个领袖为中心的人治政治之下……三十六年来,山西属于阎伯川,阎伯川属于山西,山西和阎氏已经交凝血肉混合,不可分离”。(沙沱,郭嘉编:《山西进步的方向》,1页,南京, 正中通讯社,1948。)李宗仁之于广西亦是如此。

其次,地方民众不仅完全被排除于政治生活之外,而且连最基本的民主权利也难以得到保障。同时,地方上的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也被置于无权的地位。阎锡山从一二十年代的“用民政治”到三四十年代的“强民政治”,只是口号和手法上更适乎时代的变化,实质都一样,即通过“用民”、“强民”来维系其“存在”。因为他深知,“只要有人民就有存在,这是必存在,无条件的存在,永久的存在”,(方闻编:《阎伯川先生救国言论选集》,第2辑,149页,现代化编译社,1940。)根本不是他所标榜的“为民”、“爱民”。相反,“山西省民众被阎锡山控制得极严。人民没有言论自由,批评政府的人如果被发现,一律枪杀。山西省的警察很多,管理严酷,有所谓的‘早起会’,每天早上六点钟到太原街上家家户户敲门,还没有起床的会受到处罚”。(朱传誊主编:《阎锡山传记资料》,9页,台北,天一出版社,1979。 )地方上的资产阶级及其代表人物虽然亦参与地方政治和地方政权,如四川的张澜、卢作孚,广西的李任仁、陈劭先等,但从根本上说,他们并未真正掌握过地方政权,主导过地方政治。20年代盛极一时的省自治和联省自治运动,自始至终由各地方军人控制,资产阶级仅仅是参与者。1923年,孙中山在《发扬民治说帖》中说:“联省自治,夷考其实,则联督自固耳。省之为省如故也,民之无权又如故也。”(陈旭麓,郝盛潮主编:《孙中山集外集》,37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三四十年代,李任仁在广西政治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曾先后担任过广西省政府委员、教育厅长、省党部委员、广西建设研究会常委、省参议会议长,还参加了新桂系的秘密组织,成为桂系的重要成员。李、白对其也极为尊重,以师生相称。但这一切也不能表明资产阶级掌握过广西地方政权,至多是参加政权。事实上,李任仁只是为其出谋划策,处于“军师”的地位,政治决策权始终操之于李、白之手。李、白等“重用”李任仁、陈劭先等民主人士,根本上还是利用他们壮大自己的声势和力量,同蒋介石中央政权抗衡。

地方主义对民主政治之“害”,归根到底,取决于这种政治意识的主体不是民主政治思想,其“自治”、“自主”意识基本上不能算是一种政治思想,而应看作是政治实用主义,其载体的地方集团基本上也不能视为民主力量,而是政治保守势力。

同时,地方主义对民国时期的民主政治(主要是指人们在民主政治的“形”下求“实”的实践活动,即民主政治的斗争)也有有利的一面。

其一,地方主义的长期存在,是民国时期对中央专制独裁政治在政权体系内的一种强力制约。从国家政治体制上说,民主政治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确立权力的制衡机制,以利于政治决策及其实施的民主化、法制化。民国一代的中央政权架构的制衡体系有形无实,没有形成内在的机制。中央政治的实际运行是赤裸裸的专制独裁政治,主要体现在中央政府为某一集团(派系)所垄断,“国家”领袖的权力事实上不受任何限制,俨然如同封建帝王。这不仅造成中央政治的专制、腐败、黑暗,亦是地方主义的最大威胁。反对中央因之成为地方主义存在的前提,而它对中央的抨击亦主要是在专制独裁这一点上,所使用的武器即是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理论,诸如联邦论、地方分权论和孙中山的地方均权论等,所打出的口号即“民主”、“自治”等,并贯穿民国政治始终,从而形成一种事实上对中央权力的制衡。北京政府时期,地方集团主要以联邦论来抗拒中央,维系地方主义。1922年5月, 唐继尧通电指出:“集权主义既不适于国情,民治潮流复遍输于宇内,此时仍惟有实行联省自治为救国不二法门”。随后,他还向控制中央政权的直系吴佩孚提出:“地方制度应于国宪中规定大纲,使权限分明,免生争议”。(《周钟岳文牍存稿》,载《近代史资料》,1982(1)。)30年代, 不要说与南京中央政府尖锐对立且较为开明的西南各地方集团,就是向来政治上保守的宋哲元,也在国民党“五大”开幕的前一天,不顾蒋介石“不要自作主张”的“忠告”,公开向大会发出挑战性的通电,谓:“一得之愚,以为目前切要之图,殆莫急于政权之开放,应肯大会当机立断,毅然主持,剋即结束训政,开始准备实施宪政,将立法院所创之宪草,依据总理遗教,斟酌国情,详加审定,使之尽善尽美,成为不刊之典,于最近召集国民大会,议决颁行。同时即由本党将政权奉还于国民,集中全国人才,共同努力于复兴之大业。”(荣孟源主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册,341页,北京, 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40年代以后,地方集团的这种鼓吹愈发激烈。川康地方集团的舆论工具《新蜀报》、《华西日报》在1940年先后发表社论,倡导迅速实施宪政,建设民主政治,以推进中国的政治民主化。龙云更是直接向蒋介石建议,废除集权政治的“五五宪草”,重新制定人民宪法。这种言论,无疑具有进步性。同时,应该看到,地方集团民主要求的真诚性是要大打折扣的,其政治实用主义也是显而易见的。但不管怎样说,它在客观上为当时争取民主政治的斗争创造了一个较为有利的环境,为民主政治思想的传播和一切进步的阶级、政党的政治参与提供了一种可能。

其二,地方主义对民主政治之“利”还体现在它对民主政治运动不同程度的支持和保护。首先,它为民主政治运动提供了一个较为广阔的活动空间。民国一代,进步的、革命的阶级和政党争取民主政治、反对独裁专制的斗争,诸如一二十年代孙中山争真民主反假共和的多次奋斗,三四十年中共和民主党派主导的民主宪政运动等,矛头所指都是当时的中央统治集团。从而使得这些斗争大都在具有强烈地方主义色彩的省区特别是西南各省区内展开,或以此为依托。这亦是地方主义的政治需要。李宗仁认为,广西要“维持半独立的局面”,不受蒋介石集团的“宰割压制”,必须罗致各方面人才,和各个政治派系联络。刘文辉亦说:“蒋介石窃据中枢,居高临下,我们和他作斗争总是处于被动地位,如果参加民主运动,就可以由防御转为进攻,变被动为主动。”蒋介石“受到民主运动的冲击,穷于应付,那么,他加于我们地方实力派的压力就可以大为减轻”。(刘文辉:《走到人民阵营的历史道路》,第18—19页。)

其次,它给予民主政治运动以一定的实力上的支持和保护。三四十年代,由中共和民主党派主导的西南大后方的民主运动,是对蒋介石专制独裁的直接打击,蒋必去之而后快。西南桂、滇、川康地方集团的物质支持和实力保护,就成为其如火如荼、蓬勃发展的重要外因。在广西,新桂系不仅“资助”夏衍主编的《救亡日报》在桂林“比较顺利”地复刊,而且通过广西建设研究会延揽了大批民主人士。当时著名的文化人胡愈之、千家驹、张志让、欧阳予倩、范长江、金仲华、邵荃麟等均被聘为该会研究员,胡愈之、千家驹并分任该会文化部和经济部副主任。新桂系直接参与和支持的广西民主宪政运动亦颇具声势,令蒋介石大为光火的广西宪政促进会的宣言,就是由胡愈之起草并经白崇禧修改和许可后发表的。“桂林一时成了西南大后方的一块抗日文化的绿洲”,被誉为“文化城”。在云南,龙云对于民主力量和民主运动的支持、保护更为有力。龙云还聘请民盟云南支部的几个领导人罗隆基、潘光旦、潘大逵等为云南省政府顾问。正是得到了龙云的支持和保护,民主运动在云南才轰轰烈烈地发展起来,昆明亦因之被称为“民主堡垒”。而1945年蒋介石以武力迫龙云下台后,“民主运动也随之遭到了空前的厄运”,前后形成鲜明对照。

民国一代地方主义与民主主义的一定合作是一个值得深思的政治现象。从根本上说,是民国一代社会剧变的一种反映,即时代使然。民国社会最为突出的特征就在于一个“变”字,新与旧的冲突、交融、分化、组合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在一种思想、一种社会力量,甚至是一个人的身上都能得到体现。我们说地方主义是一种保守的政治意识是说它的基本的一面,并不说它不包含丝毫的民主成分或带有一定的民主色彩。就如同坚定的民主主义者、伟大的革命家的思想中亦有传统的落后于时代的和非民主的成分一样,对于“一只脚踏着过去,一只脚踩着未来”(《史沫特莱文集》,第1卷,331页,北京,新华出版社,1985。)的地方集团及其首脑人物来说,他们思想之中包含着某种民主成分或带着某些民主色彩亦是自然的。事实上,他们希冀通过法律把地方的自主权固定下来,不受侵犯;他们期望中央开放政权,对国家大政方针表达他们的意见等,都具有某种民主与合理的成分。况且,他们的内部、周围亦都有民主力量存在着,如新桂系内部就有以李任仁、陈劭先为代表的民主派。他们本身亦在不断的变化,有的已成为民主力量的一部分,如抗战后期秘密加入民盟的龙云、刘文辉、潘文华等即是代表。特别是强烈的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使他们对于时代发展的脉搏和气息感受更为敏感,为了自身的生存,他们有什么理由不可以吸纳进步的思想,同适乎时代潮流的民主力量合作呢?正是地方主义的这种两面性才使得它对民主政治发生了两面作用。

(未完待续)

[收稿日期]199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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