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市场模式选择与电网企业战略重组研究

中国电力市场模式选择与电网企业战略重组研究

刘夏清[1]2003年在《中国电力市场模式选择与电网企业战略重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改善电力市场运行绩效,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性电力改革浪潮,电力市场模式的构建是政府与理论界、企业界共同关注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厂网分开后在产业放松规制背景下进行电网企业战略重组显得非常重要且迫切。正是基于这一点,本文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基本理论为指导,结合中国实际,运用综合分析与重点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系统分析方法,对中国电力市场模式及其电网企业战略重组方面的问题进行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 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阐述了选题背景及意义,分别对企业战略管理理论、电力市场模式、电力市场规制研究文献进行了综述,并对国外电力市场改革的实践进行了总结,提出了本文研究的思路、内容与方法。第二章运用规模经济、范围经济、成本沉淀性、网络拥挤性等理论方法系统地分析了电力产业的技术经济特征,尤其是直接影响电力市场结构的自然垄断性和公共物品性。指出了在发输配售电各领域中,发电和售电只存在较弱的自然垄断性或几乎不存在自然垄断性,同时指出电力产品只是一种准公共物品,由市场提供更佳。从而认为电力市场可以且应引入有效竞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划分电力市场结构的分类方法,并对四种典型类型的特征及(预期)成效进行了分析。这些研究为电力市场目标模式选择提供了理论依据。第叁章运用有效竞争、纵向经济等理论方法,提出了分析电力企业纵向经济的方法。认为目前中国电力企业不存在纵向经济,发输配售可以分开,进而确定中国电力市场目标结构为输配电开放型。指出实现目标模式要经历厂网分开、输配分开、配售分开叁个过程。第四章运用战略管理与项目管理的理论与方法,系统地分析了重组战略、重组模式与方式选择等7个阶段的重组战略体系,对电网企业的经营战略、风险投资决策、组织结构等进行了理论分析与现实选择,首次提出了用项目管理的方法对待电力企业战略重组的观点,并创造性地设计了分层网络技术进度控制模型、绩效测度方法、竞争力评估模型。第五章围绕着电力市场目标模式的实现,提出了电网企业重组的输配分开、配售分开具体方案,此外还对当前的电力营销改革战略进行了研究。第六章运用放松规制的理论原理,在分析电力市场失灵及现行行业管理与规制体系存在的问题后,重构了中国电力产业自律与政府规制创新的思路与设想。最后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和展望。 综上所述,本文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尝试和创新:中国电力市场模式选择与电网企业战略重组研究摘要 1.在分析电力自然垄断性和公共物品性的基础上,提出了发输配售各个环节可以分开,并在发、售电环节可以且应当引入有效竞争的观点; 2.提出了一套电力市场改革的模式及输配分开与配售分开的实施步骤,并创新了电力产业自律与政府规制体系,为下一步改革提供指导; 3.把战略管理理论与中国电网企业战略重组相结合,以指导电力改革的实施,提出了用项目管理的观点来看待电网企业战略重组,用项目管理和战略管理的技术方法来管理企业的改革。并设计了一些技术方法与模型。

龙生平[2]2011年在《基于整体性治理的我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研究》文中提出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对电力的监管,不仅事关电力自身发展,也关系到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对电力监管体制进行改革是我国政府加强电力治理、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国资委等多个政府部门,都具有电力监管职能。由于政府各相关部门、机构之间缺少沟通,且整体上权责脱节,造成我国电力监管的“碎片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并引发了电力短缺、发电煤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对于此类问题,需要以“跨部门”的方式加以解决。整体性治理作为一种政府治理理论,擅长于解决转嫁问题、互相冲突的项目、重复、缺乏沟通、各自为战等“碎片化”问题,通过功能整合及使用信息系统,增加组织成员之间的互信和责任感,通过协调和协作,消除政府部门之间的隔阂,实现“跨部门”管理,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本文借鉴英国佩里·希克斯、帕却克·登力维等学者所倡导的整体性治理理论思想,对我国电力监管体制及其变革进行了“回眸”,并对我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进行了探索,明确了改革电力监管体制的目标定位,提出了改革电力监管体制的功能性举措,并从整合监管职能及监管机构、协调内外部关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现路径。全文共分叁大部分,即绪论部分、主体部分和结尾部分。绪论部分阐明了选题的缘起、研究的意义,并对本文的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通过对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及整体性治理的有关文献进行梳理、介绍、比较,为论文主体部分论述二者之间的联系,做好了铺垫。论文主体部分由四个分部分构成。第一个分部分,探讨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工具,并对其适用性进行了探析。整体性治理起源于英国二战后增加国家福利的需要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协同工作模式,要求以整合的思路、加强沟通和协作的方式来消除政府组织机构职能化而造成的“碎片化”问题。我国电力监管体制受传统行政管理思想的深刻影响,客观上存在许多“部门边界”问题及“碎片化”问题,需要整体性治理这种宏大而具有系统性特点的理论来整体性地分析和解决。通过深入研究和深刻总结,提出了整体性治理的问题指向、判定标准、功能要素和制度化条件,并将我国电力监管体制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与之对应,进一步明确了以整体性治理为理论工具研究我国电力监管体制问题的适用性。第二个分部分,对我国电力监管体制的历史进行了“回眸”,并对其不同历史阶段的机构设置、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及采取的措施进行了分析和评述。通过对我国“政企合一”时期(1949-1985年)的电力管理体制的分析,探索了在“电力行业的国有化”、“中央计划下的电力行业政府管理”两个不同时间段政府颁布的有关政策的目的、措施及意义;通过对发电市场逐步放开及监管职能萌芽时期(1985-2002年)有关政策、方针的分析,探索了我国政府在“集资办电阶段”(1985-1996年),“省为实体阶段”(1997-2002年)两个不同时间段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情况,并对其政策目标、政策效果进行了评述。第叁个分部分,通过对我国现行电力监管组织框架、国家及地方层面电力监管机构的职能配置进行比较、分析,提出在我国电力监管职能配置方面尚存在叁类问题;通过对我国现行电力监管法规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指出在我国电力监管法律制度方面尚存在四类问题。在此基础上,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对我国电力监管体制中的问题进行了审视,探索性地提出需要从建立信任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统、建立责任感叁个方面予以完善。第四个分部分,探讨了整体性治理取向下的我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策略。在界定、确认整体性电力监管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整体性电力监管的目标,之后探讨了在这一目标之下电力监管机构应作出的转变。探讨了改革电力监管体制的功能性举措,并详细探讨了信息整合的框架、整合的原则、信息汇集的路径、需要的关键设备及必要的技术支持体系,在此基础之上,探讨了信息整合的实现方法及工作程序。探讨了改革电力监管体制的操作性路径:第一条路径是通过对电力监管职能的横向、纵向整合,进一步明确相关机构的职责,将“部门边界”问题、“碎片化”问题尽可能地划入某一确定机构的职责范围:第二条路径是通过协调内部及外部关系,搭起沟通的桥梁,以充分发挥电监会、发改委等中间力量的协调作用;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实现协调监管的方法并对“协调”这一实现整体性电力监管的“助力器”进行了评述。探讨了改革电力监管体制的制度化安排。通过分析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电力监管的法律体系及其形成过程,探索了完善我国电力监管法律体系的路径及所需要的政策支持。论文结尾部分的主要内容为:我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需要借鉴英国、美国等电力市场化改革较为成功的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充分考虑我国的国家体制特点,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思想基础,以现实国情为根据,以立法先行为主导,边“立”边“改”;改革的目标定位是“整体性监管”,改革的功能性举措是“整合监管信息资源”,改革的操作性路径是“整合监管职能及机构、协调监管内部及外部关系”,改革实践的制度化安排是“建立健全电力监管法律体系”。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在于:(1)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深入分析我国电力监管体制中的问题,明确了问题指向、解决的要素、实施策略及制度化要求;(2)通过研究我国电力监管的历史,提出了改革电力监管体制的根本目标:(3)通过审视我国电力监管体制的现状,提出了建设“一体化”信息平台的举措;(4)提出了电力监管职能整合的要求及协调工作的基本思路;(5)提出了依据我国体制特点和现实情况逐步实现制度化的建议。

周鲁霞[3]2007年在《从垄断到竞争:发电厂商经营策略选择》文中研究表明电力等具有自然垄断和基础网络性质行业的改革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大难题。在经历了放松管制运动之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已基本完成了这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并取得显着绩效。中国这些行业的改革还刚刚起步。改革的难点不在于这些行业的自然垄断性质,而在于这些行业处于严格的行政垄断之下。行政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实质上是重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是政府自己革自己的“命”。以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为标志,中国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进入了整体设计、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并取得初步成效。由于进入2003年后中国出现了连续4年的大面积电力短缺,也由于利益集团的强势干扰等原因,电力改革不仅没有顺利推进,甚至出现了方向上的偏差。直至2007年4月国务院批复实施《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和重点做了新的矫正。与此同时,中共十六届叁中全会后,国家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标志着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的重大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调整,对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提出了新的更加严格的要求,发电行业恰恰是高耗能和重污染的行业。行政垄断的消解、新型管制的建立以及科学发展观的确立,使发电厂商的外部环境已经并将继续发生巨大的变化。迎接挑战,抓住机遇,适应环境的变化,制定和实施正确的经营策略,保持企业的持续发展,是发电厂商共同面临的一个问题。企业经营策略是企业在特定环境下,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而做出的应对措施,是企业发展战略指导下的战术组合。古典战略管理理论假设环境相对稳定,或是可测和基本可测的。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中,尽管大的改革方向和目标已经明确,但具体政策和通向最终目标的路径仍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此情况下,发电厂商经营策略的选择较战略的研究制定,对企业的发展更加具有现实意义。这是论文选择发电厂商经营策略研究的重要原因。论文在以较宽的视野对行政垄断、管制理论、发电厂商的行业背景和行业特性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并论证了,在从垄断到竞争的背景下,发电厂商的总体经营战略:基于总成本控制的核心竞争能力提升战略,以及实现这一总体经营战略的具体经营策略:绿色能源策略、大客户营销策略、信息化建设策略、价值重塑策略。论文以A发电公司为具体案例进行实证性研究,验证和拓展了本论文所提出的理论和具体经营策略的正确性,提出了A公司在垄断到竞争背景下所应该采取的经营策略。1.论文首次对行政垄断作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对行政垄断、自然垄断、市场垄断和管制作了比较分析。按照公共利益理论、部门利益理论、可竞争市场理论、新管制经济学的发展脉络,对管制理论进行梳理总结。对国内外电力体制改革与发展进行了回顾概括,分析了发电厂商内部环境以及不同发电厂的经济特性。目的是为发电厂商制订科学的战略和策略提供理论和现实背景支持。2.论文提出并论证了从垄断到竞争背景下发电厂商实施基于总成本控制的核心竞争能力提升战略的必要性和途径。总体战略以总成本领先战略、技术改造与创新战略、产业价值链提升战略为主要内容。由垄断到竞争的大背景、发电厂商的行业特性决定了总成本领先战略对发电厂商的适用性,实施总成本领先战略,必须着眼于降低价值链上每一项活动的成本。竞争策略的核心是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巩固原有优势,并不断创造竞争新优势。技术改造与创新战略是降低成本、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产业价值链提升战略纵向以煤电一体化为重点,横向以产融结合做保证,核心是服务于做大作强发电主业。3.论文提出并论证了发电厂商实施绿色能源策略的必要性、总体思路及外部保障措施。鉴于发电厂商电源结构已经对外部环境呈现出极大的不适应性,实施绿色能源策略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实施绿色能源策略的重点是在国家能源战略和产业政策的指导下,以市场发展和资源分布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发展大容量、高效率、环保型火电机组为基础,优化发展火电,大力开发水电,稳步发展风电、核电、秸秆发电,形成以火电为主,水电、风电、核电等新能源互补的“一主多元”的发电结构。论文以垃圾焚烧发电为例,构建了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可行性经济模型。此模型同样适用于秸秆等可再生能源发电。4.论文提出并论证了发电厂商运用先进的营销理论,重点做好大客户营销工作的原则和途径。面对发电侧即将出现的竞争局面,发电厂商要树立市场意识、创建营销模式,以先进的市场营销理论指导开展营销活动。重点是做好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高和社会效益好的大客户业务,通过向大客户提供高差异、高附加值服务,巩固原有市场优势,并不断发展创造新的竞争优势。论文对发电厂商做好大客户营销的策略组合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到论文提交时,大客户直供电制度政策尚未出台,论文的研究具有较强的超前性。论文把电网公司也看作发电厂商的大客户,构建了发电厂商竞价模型。5.为了保证经营策略目标的实现,论文提出并研究了发电厂商的信息化建设策略和价值重塑策略。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支撑和手段,分析研究了发电厂商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与需求、总体策略与具体内容。资源总会枯竭,唯有文化生生不息,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发展的原动力;电力工业作为耗能大户和排放大户,在实现节能降耗目标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承担着极为重要的社会责任。论文把企业文化塑造和社会责任重塑,作为发电厂商提升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重要途径,目的是以价值的重塑,为实现企业经营策略提供人文支持。6.论文以A发电公司为具体案例,进行实证性研究,验证和拓展了本论文所提出的理论和具体经营策略的正确性。在对A发电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现状深入分析、总结其优劣的基础上,根据本文前面章节的研究成果,提出A发电公司在垄断到竞争背景下所应采取的经营策略。打破行政垄断,建立基于法律和规则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管制,是中国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虽然2002年以来的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历经曲折和反复。但是市场化改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未来的5到10年,应是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的时期,也是发电厂商外部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在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未雨绸缪、及早应对,研究制定适应外部环境变化、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正确地经营策略,对发电厂商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

唐昭霞[4]2008年在《中国电力市场结构规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长期以来,电力产业一直实行的是发、输、配、售垂直一体化垄断的产业组织结构形式。这种组织结构尽管在一定技术条件下,适应了电力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但随着电力产业规模变化、技术发展和市场扩大,日益暴露出严重的弊端。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在于,在垂直一体化的垄断结构下,由于市场竞争的缺乏,厂商与行业缺乏尽可能降低成本、推进技术进步的动力和压力,运营效率低下。又随着自然垄断理论的新发展,人们认识到自然垄断性具有变迁性,当一定的因素发生变化时,自然垄断性将逐渐弱化甚至消失。上世纪90年代,在新理论的支持下,为了克服因垄断而带来的种种弊端,世界各国纷纷在电力产业中进行了打破传统电力产业垂直垄断一体化市场结构的措施,电力市场化改革一时风起云涌。国际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实践给中国电力改革提供了思路:中国的电力改革可以通过将竞争性环节(发电、售电)与垄断环节(电网)实行分离来打破传统的纵向一体化结构。拆分后的各水平环节中,竞争环节要防止垄断,促进竞争,垄断环节要进行激励。所以,中国电力产业改革的重要本质之一就是市场结构的改革。然而政府规制的滞后导致中国电力市场结构改革出现诸多问题,本文的研究中心就是重建电力市场结构规制。本论文的研究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唯物辩证法为指导,充分运用西方现代产业组织理论的分析框架,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本论文研究的基本思路是:以电力产业的市场结构变革为线索,以重建适应新结构的规制为研究中心,沿着“研究背景——文献综述——理论分析——实证研究——问题剖析——政策框架——具体措施”的逻辑结构来组织全文。文章首先述评了电力产业市场结构规制的相关文献和基础理论,从电力市场结构的概念入手,认为电力产业市场结构是电力产业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的总称,纵向结构是指电力产业发、输、配、售四个环节之间的关系,具体说来他们是一体化还是分离关系,是市场交易关系还是垄断的内部管理关系;横向结构是指各个水平环节的各企业之间是竞争还是垄断的关系。随后按照电力产业规制的“规制——放松规制——重建规制”的历史演进路径对电力产业规制进行了综述,由于直接针对电力市场结构的规制是散见于对电力产业的规制措施中的,因此目前没有研究从电力市场结构这个视角去系统整理和归纳政府规制,这就是本论文最大量的工作之一:按照纵向结构与横向结构的体系对政府规制进行重建。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文章立足于我国的特定国情,分析了我国目前的电力市场结构现状,根据现状选择了电力产业未来的目标结构。由于政府规制没有跟上电力市场结构改革的步伐,出现了滞后,导致了中国电力市场结构改革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纵向结构方面,厂网并没有真正分开,导致电网歧视性接入;横向结构方面,发电环节的企业集中度低,但投资者集中,容易出现市场力现象。进退壁垒偏高,产品差别化大,企业规模不经济,导致发电环节竞争不充分,再加上中国电力需求一直很大,所以各个企业没有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的激励,转向“跑马圈地”通过扩大投资来提高效益。电网环节作为具有自然垄断性的环节,没有发挥其规模经济的优势,电网投资不足,建设滞后,安全性差,“卡脖子”现象屡有发生。由以上分析,本论文基于我国电力产业纵向分离应该提防风险,提出了对纵向结构进行风险管理的规制框架,基于电力产业横向分切的应该重视激励,提出了横向结构的激励相容的规制框架。最后在风险管理和激励相容规制框架下提出了具体的规制政策和措施。本论文包括导论和正文六章,结构安排如下:导论,在介绍本论文写作的背景、基本思路、逻辑结构、创新与不足等问题的同时,重点对电力市场结构概念和电力市场规制进行了文献综述。为本论文确定了研究的理论起点。第一、二章为全论文的理论基础部分。第一章:介绍了自然垄断理论的新进展并分析了电力产业的自然垄断性。对电力产业的纵向和横向结构进行了理论分析。并对电力产业规制的风险管理和激励相容规制进行了理论梳理。第二章:以美国、英国和日本为例探讨了电力产业市场结构改革的特点和规律。为中国的电力市场结构改革提供了国际经验的借鉴。第叁、四章为本论文的现状分析部分。第叁章:通过大量数据描述了中国电力产业市场结构的现状。认为中国电力产业市场结构改革问题总体来说就是“纵向分割不成功,横向缺乏竞争和激励”。从纵向来说,厂网没有真正实现分开,虽然2007年,随着“920”“647”万千瓦资产的变现,标志着中国电力产业市场结构重组的第一步“厂网分开”正式完成。但实质上电网由于存在调峰电站,由于存在“内部人”持股发电资产,厂网并没有真正分开,从而导致各种类型发电企业的不公平竞争地位,出现歧视性接入状况。从横向来说,竞争性环节的竞争没有充分展开。通过国家行政划分的发电企业虽然集中度不高,但由于都是国家一个投资者,所以大家不愿意进行价格竞争。并且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发电环节有着较高的进退壁垒,再加上历史原因造成的电价不一致使中国发电企业的电力产品价格差别化很大。所有这些形成合力,使促进竞争的市场结构改革的效果与预期相差甚远,五大集团纷纷转向“跑马圈地”和发电量的竞争,而非通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来竞争。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电网环节本应该发挥规模经济的效益,“厂网分开”后却出现了投资乏力,安全性降低的状况,根本原因在于政府既没有建立输配电价又缺乏对电网环节的激励,当然不能促使电网环节快速、高效发展。基于中国电力产业的电网脆弱,技术水平低下以及国际经验,文章认为,中国未来的电力产业的纵向市场结构应该要求厂网分开(目前已实现)、输配分开和配售环节有限的分开,即只允许大用户选择供电公司而限制普通用户的选择权。第四章:本章通过六个指标的实证分析认为,中国电力市场结构规制在保证电力安全、配合经济发展、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电力资产利用效率和改进生产效率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电力行业总体的成长并非全部来自于规制产生的资源有效配置,企业存在资源的无效率使用和A-J效应。原因在于规制在降低成本方面出现滞后和激励不足,使要素投入组合扭曲,造成高的成本,降低了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上述政府对电力市场结构规制的绩效说明,为了适应新的电力市场结构,重建规制的需求日益突出。文章继续指出,在打破纵向一体化的过程中,由于各个环节的分离,容易出现电价、缺电和各环节协调的风险,所以纵向结构改革要求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规制框架。而横向环节的规制目的是促进竞争和激励,所以要求建立基于激励相容的规制框架。第五、六章为本论文促进电力市场结构优化的措施部分。第五章:按照纵向各环节的协调要求,本论文设计了交易协调规制,价格协调规制和联网协调规制。第六章:按照横向各水平环节促进竞争、激励的要求,本论文设计了进入规制、市场力规制、非对称规制以及激励规制措施。本论文有如下创新:1、对电力市场运营和交易模式进行规制的研究成果很多。但基于SCP框架,从产业组织结构的视角对电力产业规制进行研究的成果很少。本论文认为,中国电力改革的重要本质之一就是电力产业组织结构的再造,研究电力市场结构的规制就是抓住了电力产业改革的一个重点。2、电力产业改革可以分为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的再造,本论文进一步深化研究,认为纵向结构的重建过程中要重视风险管理,横向结构的重建过程中要重视激励。并从纵横两个方面构造了电力市场结构的风险管理规制框架和激励相容规制框架。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3、在分析中国电力产业现状、技术约束条件和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电力市场结构目标模式的战略选择,认为中国不能走配售完全分开的模式,应该限制普通用户的选择权。4、就中国电力产业的研究现状来说,专门从产业组织理论的角度研究电力产业市场结构的文章是不多的。本论文对中国电力产业市场结构各项基本因素以实证的方式,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以期在中国电力产业的市场结构现状研究方面为后来研究者提供参考和借鉴。

魏科科[5]2010年在《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研究》文中认为当今世界很多国家都在经历着电力行业规制放松或重建规制的实验,改革的动因可能源于技术、需求、经济约束或执政理念的变化。拆分垂直垄断的电力企业、发电侧和售电侧引入竞争,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输配电进行政府规制,以及引入独立的监管机构,这几乎是全球电力行业改革的标准套路;中国2002年出台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5号文)对于规制改革的设计也是如出一辙。之后,改革并没有按预想的进程推进,某些环节甚至出现倒退。为了找寻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滞后的原因,探求一条适合本国电力发展的道路,本文基于西方规制理论和经验研究,从经济学、法学、行政管理等多学科视角,对中国电力行业规制历史、规制框架和规制内容进行了分析和思考。研究发现,我国电力行业一直以来都是“先改革,后立法”,规制改革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和规范。单纯依靠行政力量不利于改革的推进,容易引发腐败和寻租问题。改革涉及利益关系的调整,没有专门法对规制机构、职能和程序等的授权,在面对既得利益集团阻扰时,监管机构束手无策,而电监会颁布的电改法规,由于没有上位法的立法授权条款,缺乏足够权威性。从电力行业规制机构来看,存在规制职能错位,规制职能配置不当,多头管制等问题。规制职能的分散并非出于权力制衡的考虑,而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生产式管理的继承物。同时,电力规制机构权力纵向配置不当,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现象突出。监管方式一般应与政治组织形式相适应。我国地方官员评价体系和分税制的财政制度安排,给予了地方干预市场的激励。目前分权型的电力监管绩效低,容易导致规制合谋。对电力行业经济性规制的研究发现,电力市场准入监管实务中存在所有制歧视,政企不分、政监不分,法律缺位等问题。未来市场准入条件或逐步转向规划、环保和资质审查,变“不确定的政府行为+确定的市场”为“确定的规则+竞争性的市场”。电价规制则一直延续政府定价模式,既充当着宏观调控的工具,又是利益集团讨价还价的产物,两者都主要依靠行政命令和法规来发挥作用。没有科学定价方式,电价不能反映能源稀缺,弥补环境成本,调节供给和需求。规制改革的目标一般是在发电和售电引入竞争,由市场力量决定价格;而在输配电价则由政府规制。目前发电部门有一定程度的竞争,但输配售尚未解耦。近几年5大发电和国家电网的过度投资行为,其风险防范机制就是政府定价,一旦国有电力企业面临经营困难或金融风险,可以通过游说政治家涨电价来弥补。综上,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取得进展需要相应的配套改革的支撑,否则,制度和政治程序的障碍会减缓改革的实际进程。电力产业规制应该考虑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中央和地方集权和分权,国家和企业的关系等深层次问题,将规制改革与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简化行政、引入竞争以及国有产权制度改革等等问题结合在一起,寻找一条符合我国发展道路的规制体系。

庞博[6]2008年在《电力市场运营理论与模式探讨》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电力工业长期以来采用垂直一体化的垄断型市场结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市场上缺乏竞争,导致电力工业发展严重滞后。近年来,国家推行电力市场化改革,试图建立科学、规范、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然而,长久以来,我国电力供应与需求存在着区域及时间上的不平衡性,中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有鉴于此,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电力市场化问题进行了探讨。首先研究了电力市场运营的基本理论,总结了国外电力市场运营模式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本文回顾了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进程,分析中国电力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中国国情及电力市场现状讨论了电力市场结构理论和电力市场结构模式。最后,文章就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提出建议,描述了完善电力市场的构想和实施策略。

唐义德[7]2008年在《电力市场竞争、规制与结构转换》文中指出目前我国的电力产业的改革与发展正处于非常关键的时期,其成败将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与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电力改革过程实际也是电力产业组织的整合过程,是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及用户之间的纵向或者横向的整合过程,它需要政府进行全方位的规制,以保证电力市场改革的顺利进行。电力市场改革实际上是电力市场竞争与规制关系的重新梳理和定位。然而,电力市场极其复杂独特的网络技术特性,这导致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无法有效研究具有垄断网络市场的电力市场的竞争与规制问题。为此,本文借助应用经济学博弈理论、非线性互补方法、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等最新研究成果,全面系统地开展具有垄断网络的电力市场竞争与规制及其机构转换的研究。电力市场规制与竞争间的均衡是本文研究的核心。本文首先从分析电力市场的相关特性开始,分析电力市场的结构与经济绩效,研究电力市场的竞争与规制的相关理论。电力市场是在政府规制下的、以满足电力技术条件的寡头有效竞争市场(而非完全竞争),本文模拟电力市场参与者的动态决策过程,在考虑发电商动态博弈的同时,兼顾用电侧的动态博弈过程,引入供给函数均衡模型,提出了考虑输电网约束的基于供应函数均衡的电力市场动态模型,即一内嵌市场清算优化问题的差分动态模型,实现了市场参与者动态博弈行为和电力系统固有物理特性的结合;同时借助最优化理论中的非线性互补方法,实现了该动态模型向差分-代数形式的转换,为提出相关规制政策提供视角。通过这一部分,本文科学地分析了电力市场均衡的决定和均衡的过程,同时提出了相关有利于电力市场均衡的规制政策。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产业的内部经济制度(制度安排)取决于经济代理人之间的“制度安排”(合约关系)。因此,电力市场网络中的关系无非是两种,一种是电力市场网络中企业的横向结合,表现为电力市场的横向结构,一种表现为纵向结构,这两种电力市场结构哪一种更科学合理。本文从电力市场垄断与竞争程度的描述中确定电力市场中电力企业间在联结、数量、规模上的关系以及新企业进入的难易程度,进而界定电力市场结构转化的原则与依据,分析规制约束下的电力市场结构重组,得出,电力市场结构转换的多种途径(横向转换和纵向转换),转换目标决定具体转换的方法。电力市场结构转换的最终目标可以概括为通过结构转换确定合理的价格机制,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确保电力市场供求均衡并保证适当经济效益和社会福利,还要兼顾电力安全。本文从各企业利益平衡、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弹性价格及电力产业经济外部性特征等叁个方面分析电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分析得出一个核心的结论,电力资源的综合价值是电力价格形成的理论基础,将发电企业的弹性成本,电力正负外部性,电力资源的产权分解与电力价值再估算不断地引入价格形成机制之中才能逐步地协调电力市场纵向结构间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这样,就为电力市场结构转换过程中电力市场价格形成奠定了基础,而这正是电力市场改革的落脚点,也是电力市场规制与竞争改革的关键。理论研究终归要为实践服务。中国电力行业的发展经历了国有电力企业垄断经营、政府高度统一集中管理的模式,到集资办电、多家竞争、以电力政企分开和引入竞争为核心的市场化改革。面对电力行业垄断的多元化、国有制为主的所有权结构、电力市场结构不合理、电网建设落后等现状,但是中国电力市场竞争、规制与结构转换的绩效到底如何?竞争与规制的“度”的范围怎么样?文章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利用1978-2007年相关数据对中国电力市场竞争、规制与结构转换的绩效进行了全面的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明确的规制框架、独立规制机构和不断成熟的规制对象在统计意义上显着地提高了电力产业总量和效率,降低了价格水平和垄断利润,但在改善服务质量方面尚未发挥有效作用。总体看来,中国电力产业规制效果是明显的,良好的规制设计不仅在理论上有利于电力产业提高绩效,在实践中也是电力产业绩效改善的推动力。

张凤兵[8]2010年在《自然垄断产业市场结构多元化演进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传统经济理论认为自然垄断产业不宜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但现实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使得传统自然垄断产业面临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变化,传统一家独占的自然垄断市场结构逐步被侵蚀,自然垄断产业存在引入竞争的可能性与需求。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发达国家纷纷对传统自然垄断产业进行改革,积极引进和不断强化市场竞争的力量,市场结构多元化重构成为目前各国自然垄断产业改革的一种趋势。以电力产业的市场化改革为例,既有英国电力改革的典型成功经验,也有美国加州电力市场改革失败的惨痛教训。在各国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改革以及国内经济体制转轨的大背景下,中国电力、电信、铁路等传统自然垄断产业引入竞争的市场化改革也纷纷展开。市场结构多元化重组是当今各国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改革的首选方式,其目的是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来提高产业效率、配置效率与社会福利,而有效竞争的形成需要结构完善且有组织的市场。本文认为,仅具有多元厂商的市场结构外衣但不能或难以形成有效市场竞争的自然垄断产业市场结构变革不是真正的市场结构多元化,外在的结构需要内在的制度做保障。自然垄断产业的市场化改革追求的是外在结构上的多元主体与内在合意制度保证下的竞争相融合的多元化市场结构。文章以自然垄断产业的市场结构调整作为研究主线,在分析自然垄断市场结构的终结以及多元化重构可能性与合理性的基础上,从理论角度分析自然垄断产业市场结构演进,提出了“楔形市场进入”的自然演进模式与路径,提出并论证了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改革的“有效”市场结构多元化,指出了市场结构调整与制度变革配合的重要性。最后,将理论发展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以电力产业改革作为典型案例,在借鉴发达国家电力市场改革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分析中国电力产业引入竞争的市场结构多元化演进轨迹,考察市场化改革后电力的产业发展状况、市场绩效及其存在制度错位的问题,对当前中国电力产业的市场结构多元化重塑改革作出评价。根据以上研究思路,本文主要包含以下几部分内容:第一章首先根据现实自然垄断产业发展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命题;接下来,为避免可能的误解,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然后对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内容、技术路线以及主要创新点进行了简要说明。第二章梳理了产业组织理论对自然垄断及自然垄断产业变革与市场结构演进问题的认识与发展,简要总结了自然垄断产业发展中政府规制、产权结构变革与竞争叁者之间的关系及其重要性等问题的相关文献,通过对理论与文献的简要评述,引出本文所研究的问题。第叁章从理论上分析了传统自然垄断市场结构存在的理由,指出自然垄断产业的一元市场结构存在的弊端,自然垄断市场结构在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同时,可能会引起社会福利的巨大损失,即存在“一元化悖论”,传统的自然垄断市场结构不稳定。接下来,从理论发展和现实支撑两方面分析了多元化市场结构出现的可能性,指出自然垄断市场结构的终结和多元市场经营主体重构是自然垄断产业发展的必然,论证了自然垄断产业市场结构多元化重构的合理性,描述了市场结构调整的可能途径以及OECD对自然垄断产业市场结构重组的五种模式。第四章从经济条件变化引起的厂商市场进入出发,抽象出理想条件下自然垄断产业市场结构调整与多元化自然演进的经济机制——“楔形市场进入”;逐步放松前提假设,指出制度变革与市场结构相匹配对多元化调整的重要性,提出了自然垄断产业“有效”市场结构多元化的概念及其四个基本判别准则;然后,基于博弈视角,分析了厂商的市场竞争策略对非自然垄断领域厂商数目调整的影响机理,指出为防止市场失灵带来的过度进入,政府仍不能放弃对自然垄断产业的市场进入规制。第五章以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作为典型案例,对自然垄断产业的市场结构演进与变革进行分析。首先通过对比分析英国电力市场结构多元化改革成功的正面典型与美国加州电力市场结构重组失败的反面教训,研究了发达国家电力产业市场结构多元化的有效性与重组中的问题:其次,考察了中国电力产业的市场结构演进进程与市场结构多元化重塑改革,以经验数据为基础,对改革后的市场结构状况作出评判。第六章对中国电力产业的市场结构多元化重塑改革作出评价。本章实证考察市场化改革后中国电力的产业发展状况、市场绩效,指出目前市场结构调整中的结构偏差与诸多制度错位。经过市场结构多元化塑造的中国电力产业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但其市场绩效的提高主要由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进步导致,而非由我们所期望的市场竞争程度提高所引致;中国电力产业市场结构调整过程中,存在“利益集团博弈陷阱”现象,导致社会公众的社会福利增进有限,大部分改革收益被电力产业集团所获得;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存在政府对市场的过分领导。在结合前文理论发展的基础上,本文认为,目前中国电力产业的市场结构重构只是在发电侧初步具备多元化的外部市场结构而尚未形成实质性有效竞争的“低效”市场结构多元化;最后,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今后中国电力实现“有效”市场结构多元化的相应政策建议。第七章对文章进行了简要总结,并根据本文的研究不足,提出对该命题的未来研究展望。

许洁[9]2006年在《转轨期中国电力产业规制研究》文中提出电力产业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对国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电力产业的经济技术特征决定了它是政府规制的重要对象。转规期我国电力产业放松规制与规制重建的初始条件与西方国家不同。所以仅仅按照西方经济学家研究电力规制的思路来解决我国电力产业规制问题,会将大量中国应该研究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置于脑后,而且会混淆西方国家电力产业规制问题与我国当前面临的电力产业规制问题的性质。 本论文紧紧抓住“转轨期”和“电力产业”两个关键词,基于我国电力产业的产业特征,从系统角度出发,运用制度经济学、规制经济学和政治学理论,分析研究我国在电力产业放松规制和规制重建的特殊时期,电力产业规制什么、如何规制问题。 论文首次运用制度理论对改革开放以来电力产业规制变迁进行了系统梳理,分析了电力产业规制变迁的动力,指出当前电力产业规制在规制权力、规制能力、规制对象和规制目标上的阻碍。在此基础上,论文提出了电力产业规制重建要完成的四大任务:面向竞争的产权改革与结构调整、根据电力产业特性对产业进行分类规制、渐进地推进激励性电价规制方式和建立规制治理制度。为使政府规制能达到最理想状态,论文第一次建立了电力产业政府规制运行评估体系,对政府规制运行状况进行动态评估。 对于如何完成规制重建的四大任务,论文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 在结构重组上,现阶段在经济比较发达、技术比较先进和电网比较完善的区域电力市场可采用批发竞争模式,而在其他区域电力市场采用单一购买者市场模式。在产权改革方面,要通过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民营资本、外商资本以及战略性机构投资者进入,实现产权多元化,推进电力产业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 在规制内容方面,转轨期电力产业规制的内容要与电力产业的特征与转轨期的特征相适应,对非自然垄断环节和垄断环节进行分类规制,并加强社会性规制。 在渐进式推进激励性规制方面,提出建立煤电联动机制,逐步解决“一厂一价”和分叁步走实现竞价上网,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激励性规制方式,并渐进式地推进的政策建议。 在解决规制失灵问题方面,提出把治理理念引入政府规制过程中来,建立电力产业的内部规制治理机制和外部规制治理机制。建立内部规制治理机制要明确界定电力规制机构的属性,建立健全规制机构的组织体系,合理配置规制权力。外部规制治理机制就是要在电力产业规制过程中建立一种制度化的外部约束力,包括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和完善电力规制法律体系。 电力产业政府规制运行评估体系通过规制过程与规制效果两个维度来考察。规制过程主要是考察自主度、参与度、强硬度、救济度、透明度和界定度,规制效果主要是结构度、潜力度、效益度和可持续度。论文采用层次分析方法(AHP)进行目标评价、建立相应评价模型,通过专家调研法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首次提出“政府规制运行指数”及其计算模型,作为衡量我国电力产业政府规制运行状况的综合评价指标。

胡红伟[10]2005年在《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1990年以来,电力市场化改革在世界范围内兴起,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成为改革的主要目标。在这场全球性的变革中,我国的电力产业也逐步从垄断结构向竞争结构转化。截止到目前,我国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仍在进行之中。如今“厂网分开”的工作已经完成,“竞价上网”还没有推行。在这一背景下,如何在充分考虑电力产业特性和我国具体实际情况下,实现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预期目标,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面临的重大课题。 有鉴于此,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电力市场化问题进行了探讨。首先,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理论依据,继而讨论了电力行业引入竞争的几种模式;其次,通过对英、美等典型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方案的比较分析,论证了在电力行业放松规制、引入竞争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由此得出了这些案例对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启示;最后,本文详尽阐述了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方案,包括从市场结构、电价机制、交易机制等方面对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方案进行了分析。在这些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市场化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给出了叁个方面的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1]. 中国电力市场模式选择与电网企业战略重组研究[D]. 刘夏清. 湖南大学. 2003

[2]. 基于整体性治理的我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研究[D]. 龙生平. 华中师范大学. 2011

[3]. 从垄断到竞争:发电厂商经营策略选择[D]. 周鲁霞. 北京交通大学. 2007

[4]. 中国电力市场结构规制改革研究[D]. 唐昭霞. 西南财经大学. 2008

[5].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研究[D]. 魏科科. 华中科技大学. 2010

[6]. 电力市场运营理论与模式探讨[D]. 庞博.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08

[7]. 电力市场竞争、规制与结构转换[D]. 唐义德. 湖南大学. 2008

[8]. 自然垄断产业市场结构多元化演进研究[D]. 张凤兵. 山东大学. 2010

[9]. 转轨期中国电力产业规制研究[D]. 许洁. 同济大学. 2006

[10]. 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研究[D]. 胡红伟. 武汉大学.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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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市场模式选择与电网企业战略重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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