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_城市化水平论文

城市化: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_城市化水平论文

城市化——经济发展必由之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必由之路论文,经济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我国设市已达622个,城市化发展已进入活跃期。 同时城市化发展中还存在着分布不均匀、城市质量水平低、表面城市化等问题。对此,专家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中国城市化进入活跃期

据民政部公布的最新数字,我国目前已设市622个(不包括台湾),其中直辖市3个,地级市206个,县级市413个。从1987年到1994年, 我国地级市增长了1.8倍;县级市增长了3.5倍。大中小城市比例由1988年的1:1.5:2.4变为1:2.34:5.04。这个比例反映出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大城市为中心、大中小相结合的比较合理的城市结构体系。这些新城市的设置基本适应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据《中国城市预测与规划》总报告提出的设市规划方案,到2010年,我国市占市县总数的比重将由1994年的26.3%上升到42.6%。

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城市已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1993年我国市区非农业人口是24291.6万, 城市人口比重占20.89%,与1950年相比提高了近15个百分点。预计2000年, 中国的城市人口将达到4.8亿,占总人口的32%。 城市将在我国占更重要的地位。

据联合国统计,世界上已有45%的人口住在城市地区。预测表明:全世界城市化水平到2000年可达到51%,2025年将达到65%;亚洲目前的城市化水平是33.4%,到2000年将上升到41%。我国是亚洲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城市化发展进入活跃时期是正常的,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

新兴城市不断涌现

在我国东部、中部、西部3个地带,城市的分布情况大致是: 1993年底东部沿海地带,设市247个,占全国城市总数的43.3%,城市市区人口21997.1万人,占全国城市市区人口的51.12%; 中部地带, 设市215个,占全国城市总数的37.72%,城市市区人口14186.2万人, 占全国的32.97%;西部地区,设市108个,占全国城市数的18.95%, 城市市区人口6848.19万人,占全国的15.91%。

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兴城市不断涌现,新增设的上百个中小城市相互配合,与中心城市协作,逐步形成了我国的五大城市群。主要分布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唐、辽东半岛、胶东半岛。我国五大城市群具有以下基本特点:1、非农业比重高, 工业结构各具特点;2、城市化已达到中等水平,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化水平在50 %以上;3、城市密度大,城市规模结构各异;4、区域性基础设施水平较高。

当然,中国城市化的任务还是相当艰巨的。为了主动自觉地运用城市化机制来推动中国的经济发展,必须有一个全新的城市化发展战略。

现代文明的写照

据预测,到2000年我国将有近2亿人离开农村,流向城镇, 转为非农业人口。如果这些人全部进入大中城市,则在未来七八年内需新增建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160~200个,或50~100万人口的城市300~400个。而1992年底,我国才有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32个,50~100 万人口的大城市31个,20~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141个,20 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313个。 若按新增一个大城市人口的生产性和生活性的基本投资匡算,国家要投资9600多亿元。这无论从时间、人力、物力、财力哪个角度上看,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邓小平同志指出:我国农村劳动力过剩,要使农村人口不向城市跑,发展小城镇就解决了80%的就业问题。如果将2亿农村剩余劳动力有目的、有步骤地引导、 消化在星罗棋布的小城镇中,实行“离土又离乡”或“离土不离乡”方针,使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转向工业生产部门,转向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这样既提高了农村总体收入,又会加速小城镇的建设与发展。李鹏总理在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和地区间的合理流动,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农村城市化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标志着中国农村改革的一次新飞跃。

城市化是现代文明的写照,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据联合国报告预计,到公元2000年,世界人口的半数将生活在城市里。根据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下,到下个世纪,我国城市发展有可能将进入中期城市化的发展阶段,其发展速度将高于本世纪后半叶。城市人口增长将由过去的自然增长为主转向机械增长——乡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迁移为主。

除了沿海的五大城市群外,在现代化交通干线上,出现在京广、津浦、陇海等铁路线和港湾岸线,共8个主要城市带。 即将通车的京九铁路,也将形成一些城市带。这些城市群带,为交通干线纽带,沿江沿海岸线分布,在人才技术、产品、信息、市场等方面又相对集中,相互结合沟通,带动了我国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将对我国的社会稳定和四化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城市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县改市后,市民要求享受到更好的社会化综合服务,对都市的社会化服务和环境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城市化达到一定水平时(一般指25%~30%),城市文明的普及随着城市化的提高而加快。

城市文明普及率是指城市聚落所在区域内,享受城市文明的人口数量及其程度。这里的城市文明指的是城市现代化文明,包括先进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城市文明普及率由城市化水平决定,但并不与城市化水平同步增长,而是呈加速增长的趋势。

经过各方面的资料分析推算,在城市人口占总人口10%以前,城市的辐射力很弱,城市文明基本上只限于住在城市里的人享受。当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20%~30%时,辐射力开始增强,城市文明普及率大约在25%~35%之间。当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50%以上时,城市文明普及率将达70%左右。城市文明普及率加速的同时也大大促进了城市化的过程,因为正是由于城市文明的传播、普及才吸引了更多的企业家到城里去投资、创业,从而吸引更多的人口到城里去就业、谋生。城市化是由量变到质变的社会历史进步过程,进入城市化的行列,就应该有都市的现代文明气息和环境质量。

向何处去?

目前我国城市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城市化的质量水平还很低。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赶不上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供水紧张,交通拥挤,燃气不足,住房水平低下,文化设施的环境质量差的情况在许多城市存在。城市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还缺乏协调发展。

城市分布不均匀。东部沿海地区的城市化水平远远高于西部地区,这种局面对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的长期发展极为不利。

认识上有偏差。有些地方单纯把设市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条件还不成熟就盲目要求设市,甚至希望通过走后门托关系来实现设市的目的。设市首先应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设市过早或过晚,标准过高或过低,都会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县改市与市管县体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表面城市化现象。表现之一是我国的城市化数据超过实际进程。1990年在城市行政辖区内(不含市辖县)农业人口的比重高达57%,城市化水平的水分很大,失去了纵向与横向比较的基准。表现之二是,我国的设市数量虽有很大增长,但城市化规律所决定的加速期待特征并未出现,许多新兴城镇的人口聚集规模并未增大。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包括乡镇企业在内的县城经济发展是城市增多的主要动力,以及现有的城市户口政策对城市化的排斥性之外,现有的设市模式和标准也是一个重要的外部推动因素。

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城市行政区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经济发达地区市市之间、市县之间、市郊之间和市区内部区区之间各种利益的冲突。当前,我国行政区之间的利益冲突在沿海城市密集区表现得十分突出,现有的城市行政区模式与行政管理体制已不适应沿海地区经济与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在珠江三角洲、苏锡常等地区已成为区域生产力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怀管理的障碍。改革势在必行。

著名行政区划和社会经济学家刘君德教授认为,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改革市管县体制。市管县体制不应是我国“地区”体制改革的方向,在一些经济落后,中心城市实力薄弱的地区仍可保持“地区”体制;而在市县经济较发达,市县(市)矛盾尖锐,市管县体制已严重制约区域经济发展与阻滞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地区,如江苏省的苏锡常地区、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等,则可取消市管县(市)体制,建立新的城市联合组织,以协调区域性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严格控制县改市,向多样化设市模式发展。1、 对城市化水平较高,中心城镇规模较大,城乡经济差距较小,非农业人口比较高(如达到50%以上)的县,可继续实行县改市。2、城市化水平较高,城乡经济差距小,非农人口比例高的多中心的县,可试行县管市模式,即达到设市标准,一个县内可以设立两个以上的市。3、城市化水平不高, 城乡差距较明显,全县非农人口比重不高,但中心城镇规模大,达到设市标准的,也可将县城设市,实行县管市体制。四、城市化水平较低,总体经济不发达,达不到设市标准的,坚决不设市;对一些特殊类型的、规模较大的城镇,如边贸、旅游、交通中心、港口等,达到一定标准,可切块设市。切块设市模式应注意留有一定比例的郊区范围。

实行城市分等。这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前提之一,对解决发达区域地区派出机构的出路问题也是一个较好的选择,对促进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科学化、规范化亦有重要意义。不同等级的城市享有不同的公共行政管理责任和业务行政管理权限,但各等级城市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在法律上是平等地位。可将城市分为5个等级,即直辖市、一等市、二等市、三等市和县辖市。 直辖市由中央政府直辖,县辖市由县政府管辖,一、二、三等市由省直辖。现有的地级市和县级市可分别归入一、二、三等市。

完善设市标准。1、在从严掌握实施现有设市指标的同时, 增补切块设市标准。2、以聚居地的人口规模作为设置市镇的基本依据。 在空间上其人口统计应严格限定在中心城镇及其周围若干已经城市化的次一级行政区域内(一般为乡)。3、大大消化现有经济指标, 只保留国民生产总值的总量、人均量和经济密度三项指标即可,随经济的发展,可不断修订标准。

标签:;  ;  ;  ;  ;  ;  ;  

城市化: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_城市化水平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