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中小企业改革研究_中小企业贷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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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企业是地市特别是县区经济的命根子,近几年中西部地区许多县市财政吃紧,赤字连年,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小型企业效益滑坡包袱沉重。对中小型企业实施改革,解放其生产力,使其焕发生机,相对于大中型企业来说还是比较好操作,关键是要有一个坚定不移的思路——改革。

朔州市是山西的一个新组建的城市,搞活这些中小企业对于搞活整个市县经济至关重要。在去年年初,我们确立了“以理顺产权关系为重点,以股份制为基本形式,用三年时间重塑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思路。

在近两年的实践中,全市已初步摸索出十种改制办法。

(一)存量折股,增资扩股。就是对盈利状况较好、有一定吸引力的企业,经过评估后,把净资产折为国家股,并吸收社会法人、自然人和企业内部职工入股,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这是我市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基本形式。在这种形式的改制中,还对一些整体改制条件不成熟的企业,采取把企业内部效益好、经营连带不紧密的分厂、车间从原企业中分立出来,改组为独立于原企业的股份制企业。

(二)出售存量,吸纳增量。主要是针对前种改制形式中国家股比重大、职工股比重小、利益不直接、风险不明显的问题,采取的一种较为彻底的改制形式。就是将评估后的企业净资产,在核减政策性亏损、报废、坏帐和待处理损失后,出售给本企业职工,并按一定比例吸纳了增量股份,改组为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制企业。资产存量不大的企业,采取了一次性出售的办法,由全民所有制变为企业职工集体共有制;资产规模相对较大,一次性出售有困难的企业,将部分资产出售有困难的企业,将部分资产出售给职工,未出售部分折为国家股,国家股比重一般在50%以下,但仍处于控股地位。出售资产价款,继续留给企业使用,企业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到期还本。

(三)分配存量,匹配增量。对城镇集体企业的改制主要采取的是这种形式。在追溯界定企业原始出资状况的基础上,经过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把原来由联社投入的资金,包括增殖的部分,折为联社股;剩余部分按企业集体共有资产,根据在册职工的厂龄、工龄、责任和贡献大小,量化到职工个人,并按量化资产的多少,相应匹配增量股份,一般都在50%,有的达到100%。全市先后有44家城镇集体企业通过这种形式改组为了股份合作制,改制面达到了50%。个别资债大体相当的小型国有企业,在转变国有制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也将存量资产量化给了职工,并匹配了增量股份,职工共同承担原企业债务,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四)转债入股,债权变股权。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经银行部门同意,把由银行贷款形成的一部分企业固定资产分解转给了本企业职工,职工按所承担贷款数额入股,并等额匹配了增量股份。职工股的分红,先用于偿还所承担贷款的本息,三年内还清,不足部分由职工出资补足。全部还清后,这部分资产归职工所有。

(五)租股结合,能人控股。就是通过大额抵押、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能人租赁厂房、设备后,再吸纳企业职工入股,承租人投大股,形成控股核心,在企业内部实行股份合作。这种形式,既通过收取租金保证了原有资产的收益,又通过融合个人资金,改变了企业的资产结构。

(六)抽资租赁,个体式经营。这是在我市国合商业企业中较早推行的一种形式,现已拓展到了一些小型工业企业,做法是,由国家抽回原有流动资金,将房屋、设备出租,由承租方预交租赁费,自筹流动资金,实行个体式经营。在具体操作上,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有的实行了整体出租,有的实行了部分出租。承租方有的是全员承租,也有的是合伙承租或个人承租。在承租人的选定上,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内部职工优先。在租金的确定上,按出租门店、柜组的地理位置和经营范围等,合理核定承租基数和递增比例。在库存商品处理上,实行一次性抽回,或以风险抵押形式分期抽回。滞销商品经合理估价后进行了削价处理。

(七)还本租赁,让渡产权。就是按照评估后的资产价值量确定租金,向社会公开招标出租。租赁期内,承租人分期偿还国有资本金。对未还本的资产仍缴纳资产占用费。待资本金全部还清后,产权归承租人所有。这是通过对存量资产的还本、让渡逐步向民有民营过渡的一种形式。

(八)划转兼并,组建集团。主要方法是,通过优势企业购买劣势企业、优势企业出资对劣势企业控股、劣势企业以资产折股向优势企业参股等多种形式组建集团。同一所有制企业之间,在优势企业承担劣势企业债务的前提下,实施资产无偿划转。对兼并难以一步到位的企业,采取由优势企业对劣势企业人财物、产供销的全面代管,待条件成熟后向企业兼并过渡。通过划转兼并组建的集团,有些尽管还不很完善,但已显示出了企业间优势互补的作用。

(九)公开拍卖,民有民营。一些边、小、微、亏企业,采取的是这种形式。由原企业所有者承担债务,按企业全部实物资产经过资产评估后确定标的价,推入产权市场,向社会公开拍卖。

(十)依法实施破产处理。对个别长期亏损、挽救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了破产处理。全市已有5家企业实施了破产。

以上十种改制办法是朔州市在中小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上进行的一些探索。这项改革是从寻求中小企业摆脱困境的途径出发的,是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因而得到了职工的普遍认同,为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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