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探索思考论文_阿不吉力利?哈斯木

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探索思考论文_阿不吉力利?哈斯木

哈密地区社会主义学院 839000

【摘 要】民族团结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具体体现,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总结。新时期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加强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途径。对此,笔者就新时期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措施提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以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措施

1.引言

坚持民族平等团结进步,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一贯坚持的基本政治主张之一。当今中国社会不断发展进步,丰富的民族生活实践和日益密切的民族社会关系,为我们开展民族 团结进步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中华民族不断追求国家强盛、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的应有之义,也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2.新时期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要措施

2.1充分挖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历史文化内涵

创建工作比较关注活动的创新性、实践性和现实影响,稍显忽略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历史内涵。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虽然开展时间不长,但其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爱国团结进步的历史却很深厚。中国是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华民族格局是长期 以来中国历史 自然发展的结果。中国56个民族发展演变至今,每个民族都书写了光辉的奋斗史和宝贵的爱国史,都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发展和中华民族的构建做出过积贡献。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在创建活动中不能忽视对各个民族爱国团结进步历史的挖掘。应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等有效途径,把优秀传统历史文化因子镶嵌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把各民族历史与现实的爱国团结进步内涵融为一体,以历史的爱国团结进步典范激励和促进现实的爱国团结进步事业,以此从整体上增强创建工作的历史文化底蕴,创新创建工作的实践形式,提高创建工作的实际成效,促使历史团结进步文化因素在现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发挥积极作用。

2.2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思想文化条件

民族团结进步离不开鲜活的民族文化生活土壤。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运用文化引领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创建活动应更加重视包容与开放的民族文化建设,以文化更新和价值观念的转变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这是符合民族团结内在逻辑的重要实现途径。通过创建思想文化条件,逐步凝聚起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各民族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 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在民族地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建立健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通过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政策,开展文化宣传活动,推动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力促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使民族团结进步思想深入人心,为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2.3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经济社会基础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眼点不仅仅是民族团结。民族问题不是单方面的 “民族”问题,它包含了与民族有关的一系列问题,需要多方面、宽范畴地持续开展工作。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中国各民族间展开了广泛交流,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比如,国家主持下的民族地区特殊优惠政策和各种倾斜式政策的实施;东部发达地区对西部地区的援助帮扶(典型的是援藏、援疆工作);其他各种社会扶贫和志愿工作,等等。这些举措有力推动了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增强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基础。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继续不断夯实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的经济和社会基础。一方面在党和国家的领导和主导下,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用发展的成果为民族 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基础保障。另一方面应注重把全社会力量引人共同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民间社会组织、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来,增强创建活动的广泛社会基础。

2.4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民主法制保障

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建立起中国特色法律体系下的法制保障体系。西方国家强调以自由主义为基础的宪法和法治来应对民族团结问题,它是以个人主义为逻辑起点的,只适应于单一民族国家,在西方发达的自由主义国家内部出现的北爱尔兰、比利时与魁北克等分离问题就是自由主义应对民族 团结问题不足的凸显。改革开六30多年,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初步形成了以宪法的相关规定为根本,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包括其他关于民族方面的法律规定,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关于民族方面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民族法制体系。但总体来看,中国民族法制建设仍然相对滞后。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法制保障,一方面要用好《民族 区域自治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和办法,用足国家针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出台的特殊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抓紧出台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特殊性的专门法律法规,诸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等。

2.5壮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人才队伍力量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需要大批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参与其中并贡献力量。少数 民族干部根植于本民族的地理文化沃土,在血缘和感情上与群众保持了天然联系,熟悉并方便开展工作,是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骨干力量。一方面把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与开展民族 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充分结合起来,以各级学校的民族教育为传承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平台,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当作开展民族教育的重要方式,将二者的内涵和思想融会贯通,通过民族团结班级的课堂教学、民族文艺汇演以及学校班级的联谊活动等途径,培育和激发学生“爱国、团结、和谐、发展”的进步思想理念,增强他们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不断学习进步、建设美丽家园的思想意识。另一方面应充分结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制定和完善区域少数民族人才干部队伍建设意见和规划,培养、选拔和任用大批促进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带头人。

2.6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多样性实践和落实

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关键在“创建”,根本在“落实”。各民族地区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饱含民族地域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方面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汇于“兴边富民”、“ 强基惠民”、“强基富民固边”和“同心筑堡垒”等社会工程协同开展,以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促进边疆稳定、民族团结进步,以边疆稳定和民族 团结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繁荣、居民生活水平改善。另一方面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全社会同创共建为主体,形成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目标考核、经费保障、督查引导等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3.结束语

总之,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长期推进的一项重要社会工程。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根据新时期、新情况和新要求,需要在发掘民族历史文化内涵、促进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民族人才干部队伍素质等方面进一步有所作为。

参考文献:

[1]邓凯.大力推进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J].求是,2009(13)

[2]马力.立足实际 着眼长远 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向深入[J].共产党人.2010(18)

[3]谭德富.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思考与建议[J].民族大家庭,2012(03)

论文作者:阿不吉力利?哈斯木

论文发表刊物:《低碳地产》2015年第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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