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设施被盗的原因分析及应对论文_钟铭新

配电设施被盗的原因分析及应对论文_钟铭新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顺德供电局大良供电所 528300)

摘要:供电企业进行的配网改造,有效地提高了电能质量,提高了电网安全运行可靠程度,降低了电费,减轻了广大居民,特别是农民的经济负担,深受其拥护。但是随着近年铜价的上升,配电电力设施被盗现象比较突出,有的地方还较为严重。配电电力设施频繁被盗不但对供电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使供电企业不得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修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而且由于电力设施的修复需要一定的时间,供电的暂时性中断,还会对企业、居民的生产、生活用电带来不便,严重地影响了地方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文在工作实践的基础上,针对近年多发的配电电力设施被盗案件的原因及特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盗措施,以求降低电力设施被盗率。

关键词:配电 设施 被盗 应对

一、情况概述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用电需求量迅速增加,供电企业电力设施,尤其是10千伏及以下线路及变压器由于电压较低、危险性相对较低,被盗案件逐渐增加,被盗案件接连发生。电力设施被盗严重地威胁着电网运行安全,严重影响着工农业生产用电及群众生活用电,破坏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势,也给电力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就以佛山顺德某镇街为例,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间该镇共计发生电力设施被盗案件890宗,设备直接经济损失389.56万元,造成停电863小时,少供电量185762千瓦时,其余街镇电力设施的被盗情况也不容乐观。

二、配电电力设施被盗的原因分析

电力设施的被盗屡禁难止,屡次被盗,给供电企业和当地用户造成极大损失,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究其根源,主要原因有:

1、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够深入人心。宣传电力法律法规的标语已不多见。群众对《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还不很清楚。现行法律、法规对偷盗破坏电力设备的案件存在证据采集、定性、量刑等操作性不强的现象,在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核实经济损失时,一般只计算直接经济损失,而对供电部门的供电和用户的用电等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不作计算,使得偷盗破坏电力设备成了一个“低成本”的犯罪行为,有些甚至缺乏强制的执行手段,使有些不法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对于遏制犯罪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2、尚未建立有效的保护电力设施的责任体系。组织机构、人员、责任尚未落实。由于人员、经费等原因,大多数村社的群众护线组织已经名存实亡,不能开展有效的防护工作。作案特点出现团伙化、复杂化、专业化:

(1)作案以团伙为主,作案手段狡猾多变。由于电力设施体积大、重量重,犯罪分子单独作案往往难以得手,因此多以团伙作案居多。同时,团伙中分工较为严密,有专门驾驶人员驾车把风,犯罪分子在作案前大多进行踩点观察,了解电力设施防护状况、防护人员及公安机关的工作规律,采取转移作案地点等方式流窜作案、连续作案,给破案带来一定难度。

(2)作案时间、地点具有选择性。犯罪分子多选择夜深人静之机作案,由于此时能见度低,人员走动少,利于作案。同时,在地点上,犯罪分子主要选择主要选择地势偏僻、道路四通八达、防范措施相对薄弱的农村、乡镇、田野山林、公路两侧及经营管理松散的企业等治安力量相对较少、不容易发现且容易逃脱的地方作案。

(3)作案手段专业化。犯罪分子掌握一定电工知识,能判断运行设备与停运设备的区别,并熟悉使用专业工器具,如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测电仪器、大剪钳等,作案时动作迅速、熟练,盗剪一段几十米的低压电线往往只需要5分钟左右时间。

3、一些地方社会治安状况不好。凡是导线、变压器经常被盗的地方,社会治安都是不大好的,据当地农民反映,一些人结成盗窃团伙,与本村个别人内外勾结,有集中作案的特点。

4、保护电力设施力量薄弱。在一些农村地区,青壮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留下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看到有人偷线也不敢喊;公安派出所距离现场较远,可谓鞭长莫及。供电企业为减轻农民负担,减少中间环节,一个村仅一个协管电工,直接抄表到户,范围宽,农村线路点多面广,地形复杂,除了日常维护和抄表收费外,在保护电力设施方面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5、多数群众观念错位。用户普遍认为电力设施产权属供电部门,电力设施损坏或被盗后供电部门会负责维修,对自身的用电没有多大的影响,所以对电力设施的保护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发现偷盗行为后不及时制止或报案,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犯罪分子盗窃时肆无忌惮。

6、对不法分子的威慑力不够。对电力设施被盗案件的侦破和处理较少。侦察取证比较困难,难以抓到现场。当地派出所离得较远,警力不足,交通通讯工具比较落后,显得力不从心。

7、有关部门对废旧金属收购或加工点的检查监管不严,致使盗贼偷到电力设施后,能够较快脱手,逃避打击。近年来废品收购监管还存在较大的漏洞,废旧金属收购摊点的不断增加,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捷的销赃渠道。一些废品收购站在收购时见利忘义,不问铜、铝、钢材的来源,只要有利可图,见货就收,成了窝赃、销赃的场所,偷盗的电力设施如此轻易出手,助长了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蔓延。

8、电力设施中,电力变压器和杆塔主要以铁、铝材为主,输电线路主要以铜芯电线为主,由于近年来此类金属价格不断上涨,一些不法分子把盗窃电力设施当作发财致富的捷径,大肆破坏、盗窃电力设施。

9、电力设施防盗能力不足,技防水平低下。使电力设施就好像敞开大门的“金库”,犯罪分子能快速作案,给公安机关破案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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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止配电电力设施被盗的应对

针对以上分析的配电电力设施被盗的原因及特点,笔者结合工作的实践,就如何实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谈几点对策: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群防群治是防止电力设施被盗的关键。电力部门要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取得县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适时地加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检举揭发涉电犯罪,同涉电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广泛宣传法制观念,及时地发现和制止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树立遵章守法光荣、违法犯罪可耻的社会风尚,从根本上维护电网安全和正常的供电秩序,确保电力线路和电网设备安全运行。一是要消除村民的“糊涂”认识。实行配电改造后,农村电力设施所有权都归电力部门所有。有的村民甚至村组干部错误认为,电力设施是电力部门的,与自己没关系。这便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二是堵住销赃渠道。要教育废品收购人员,切勿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发现可疑人员和物品,要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二是要要发动全社会都来监督,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营造群治群防的良好氛围,就要充分结合实际,运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宣传工作。三是利用电视、广播、网页、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电力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定期公布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战果及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过程中发生的触电伤亡事故,给犯罪分子敲响警钟。

2、成立专业打击队伍。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方针,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偷盗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供电企业本身不具备行政执法的权利,光靠电力企业的力量远不足遏制,必须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密切联系,运用国家强制力,取得惩处和制裁犯罪分子的法律保障。为此,我们应该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专业队伍,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打击,形成了齐抓共管格局,提高了对电力设施的防范程度,强化了对犯罪分子的震摄力。2011年,由公安机关牵头,供电部门配合成立专业执法队伍已在顺德试点,队员通过在多发案地点巡逻、伏击,并在涉嫌收赃的废旧回收店伏击守候,共破获盗窃电力设施案件数十起,查获涉嫌作案工具一批,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发案宗数大幅下降,成效显著。事实证明,电力中队的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抓紧,不能放松,因此,我们应该参照大沥模式,在其余各街镇全面开展电力中队的建设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以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保证社会的安定和繁荣。

3、运用高新技术开展技术防范,防止电力设施被盗。人防固然重要,但人精力毕竟有限,不可能24小时全天候对电力设施进行监控保护,此时就要引入技防,提升电力设施的自我保护能力。在易发生被盗的线路和配电变压器部位安装防盗报警装置。目前行之有效的技防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在电力线路上安装短信型防盗报警器,一旦出现有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报警器就会发出响亮的报警声,起到震慑作用,管理部门能及时发现,并能将目标锁定在一定范围内,以便管理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有利于执法部门快速组织力量展开抓捕行动,使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提高了电力设施的自身防护能力和各部门的技术管理水平。第二、在电杆上缠上带刺的铁丝网及装上防盗铁枝;第三、在电力线路上进行线路绑扎绝缘胶管;第四、在电杆油上雪油。以上技防措施,都会大大增加犯罪分子盗窃电力设施的难度。

4、建立健全电力设施联防机构,严堵销赃渠道。电力部门应与公安派出所、110及乡政府、村委组织密切联系,组成联防网络,建立24小时值班的快速处理案件的组织,公布举报电话,无论什么时候发生案情,均能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理。对废品收购点、铝铜加工冶炼点,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政府部门要加大对不法收购站点的打击力度。

5、实行风险转移。供电企业针对电力设施点多面广、被盗案件随时发生的情况,除加强企业自身安全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外,应对保险业进行投保以降低供电企业电力设施被盗风险,实行风险转移,以保护供电企业合法利益免受损失。

6、设立举报箱,建立专项奖励基金。要使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力度得到更好的加强,调动社会力量不能忽视。首先,应尽快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对偷盗电力设施行为严加惩处。一方面要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或追补,遏制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对情节严重的,要将其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三方面要对其行为进行媒体曝光,让他人引以为鉴。只有对不法分子实行严厉惩处,才能有效遏止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上升态势。同时,要充分结合实际应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对抓获、举报、侦破盗窃电力设施的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充分调动举报、查处人员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都来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氛围。对举报盗窃电力设施及销赃犯罪人员有功的进行重奖。

四、小结

电力设施是公共设施,是大家的事,涉及到每个人的利益,要从每个人做起。配电电力设施防盗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综合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参与,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进行做斗争,发现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要及时举报,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才能扼制偷盗案件的发生,真正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分子起到震慑和遏制作用,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使工农业生产用电及群众生活用电得到有效的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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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冯成华,吴杰后.电力设施被盗的原因分析及对策[J].农村电工,2006(4):21.

[4] 甘露,龙华禄.农村电网改造后电力设施被盗的原因分析及对策[J].供电企业管理,2003(5):63-64.

论文作者:钟铭新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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