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湾前途决议案文”的几个问题_陈水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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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陈水扁多次声称,“1999年民进党的‘台湾前途决议文’已清楚宣示台湾已是 ‘主权独立国家’,公投绝对不是独立公投,只有赞不赞成‘被统一的公投’”(注: 《无独立公投 只有被统一公投》,参见2003年7月16日台《中国时报》。);民进党“ 对前途决议文及公投法的立场没有变,短时间内无法通过,但并没有放弃理想,党员应 全力推动,不应对党中央的立场有所怀疑”(注:《张荣恭:扁推动公投将成麻烦制造 者》,参见2003年4月14日台《中央日报》。)。到7月初“立法院”临时会前夕,民进 党又抛出以“台湾前途决议文”提出的“公投拒统”为基点的“党版公投法草案”。显 然,1999年5月8日在民进党“八届二次会议”上通过的“台湾前途决议文”(注:“台 湾前途决议文”载1999年5月9日台《中央日报》,下面凡属“决议文”的引文不再加注 。),已被陈水扁和民进党当局视为“政治法宝”。“台湾前途决议文”为何如此走“ 红”,确实值得关注。

一、对“台湾前途决议文”走“红”因素分析

“台湾前途决议文”成为陈水扁当局的“定海神针”,被陈水扁作为应付祖国大陆、 欺骗台湾同胞、迎合美国心态、鼓励“台独”势力的“神灵妙药”,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

一是“决议文”的连惯性。“台湾前途决议文”受宠的基本原因是,作为基本政治文 件,符合民进党在分裂祖国问题上的一贯主张,并且成为“台独链”中的最后一个环节 。

就“台独”主张来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住民自决阶段”,出现在上世纪70年 代初一些“党外运动”时期,提出“台湾的将来应由台湾1700万住民决定”,民进党成 立之初也接过这一口号(注:全国台联研究室:《历史怪胎——台独》,1992年,第13 、14页;1979年1月5日美国《北美日报》;姜殿铭等主编《当代台湾大事典》,第266 、347页。)。第二是“独立建国阶段”。随着李登辉推动“宪政改革”的进程,“台独 ”组织合法化、“台独”活动公开化的深入,民进党先后通过“4·17决议文”、“10 ·07决议文”、“台湾共和国宪法草案”、“台独党纲”等“台独”文件,声称“基于 国民主权原理,建立主权自主自立的台湾共和国及制订新宪法之主张,应交由台湾全体 住民,以公民投票选举决定”(注:分别载于1988年4月18日台《民众日报》、1990年10 月8日、1991年8月26日、10月15日台《中国时报》。)。第三是“实质台独阶段”。“ 独立建国”成为“宪政改革”开始后的民进党候选人的基本文宣主题后,“台独党纲” 为主流民意所拒绝,因此民进党在上世纪90年代前半期的各类选举中结果一直不理想, 为此民进党开始对“台独党纲”进行重新包装。1995年9月13日,时任党主席的施明德 在美国公开宣称“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民进党若执政,不必也不会宣布台湾独立”( 注:参见1995年9月15日 台《联合报》。)。民进党“维持现状就是独立”的“实质台 独”,逐渐成为党内主流派的意见。在1999年5月8日的“八大二次会议”上,在陈水扁 等人的主导下,推出“台湾前途决议文”。因此,“台湾前途决议文”和其它“台独” 文件一样,在分裂祖国的道路上是一脉相承,只有形式、名称的不同,没有分裂本质的 改变。正如陈水扁自己所说:“台湾前途决议文更为台独党纲的进一步演绎与说明”( 注:《两岸对话 扁将坚持台湾前途决议文精神》,参见2002年7月30日台《自由时报 》。)。为此,本来在“台独兵器谱”中排行远不及“台独党纲”的“台湾前途决议文 ”,被陈水扁看成是唯此唯大的“台独宝典”。

二是“决议文”的欺骗性。“台湾前途决议文”之所以走红,是因为在伪装“台独” 问题上可以起到其他分裂纲领、主张、口号所起不到的作用,因而比其它“台独”文件 具有更大的欺骗性。

“决议文”给人的假象很多,通篇隐藏着政治陷阱。它的两大核心内容是“肯定”台 湾是“主权独立国家”与“公投拒统”。但在宣扬“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时,拉出“ 中华民国”作掩护,这在绝大多数怀有“中华民国情结”的民众中发酵,甚至能对泛蓝 阵营的支持群体产生分化效应。再则因为是“两岸两国,一边一国”,所以也能满足“ 顽固台独”势力的“心愿”。在宣扬“公投拒统”时,为“台湾主权独立”戴上“社会 共识”的光环,打着“尊重台湾人民民主权利、台湾人民有权选择前途”的旗号,大大 刺激了社会中存在的“台湾人民出头天”情绪和极端民主心理,蒙弊一些不明真相的群 众作为“公投拒统”的社会基础,再则因为是“公投拒统”所以也能满足“顽固台独” 势力的要求。

在两大假象下,“决议文”极易给社会民众造成一些错误印象。民进党在这一文件中 ,表示不再需要“独立建国”的形式和过程,“台独”就是“维持‘中华民国’的存在 ”,似乎给民众造成民进党已经改变“台独党纲”中建立“台湾共和国”的主张、因而 “台独”的危害大为减少的印象。民进党在这一文件中,对“公民投票”的功能与取向 重新进行包装,为“台独党纲”中的“公投方式完成独立建国”嫁接上“‘公投’维持 ‘中华民国’存在”的功能,将“台独党纲”中的公民投票“否定现状”变为“保持现 状”的取向,似乎给民众造成民进党的“公投”不是为“台独”,只是为了“保卫‘中 华民国’的生存”的印象,增加了“公投”对民众的欺骗性和操作过程中的可行性。此 外,民进党在这一文件中,把它的“台独”诉求和分裂立场,隐藏在反对大陆所谓“霸 权”、“民族主义”、“打压”的背后,似乎给民众造成民进党是在为台湾争取“独立 自主,在自由民主体制下繁荣发展”的印象。“台湾前途决议文”本身所含有的欺骗性 ,是陈水扁和民进党当局如今越来越看重它的价值所在的原因。

三是“决议文”的实用性。“台湾前途决议文”如今高登民进党的“行动纲领”之首 ,成为陈水扁的“最高指导原则”,关键是“决议文”的对陈水扁和民进党来说,确实 存在“实用价值”。

从源头上讲,“决议文”由“八届二次会议”通过,在2001年10月举行的“九届二次 会议”上又将它的位阶提升到“效力等同于行动纲领”。“决议文”和其他重要“台独 ”文件一样,内容上有陈水扁的观点,形式上有陈水扁的推动,立场上有陈水扁的影子 ,都是他的图谋和“杰作”,因此他有权“厚今薄古,分出彼此”,突出“决议文”同 样有其“正当性”。从政治上讲,只要承认“中华民国”,民进党才有执政的平台。陈 水扁表示,作为民进党主席,“首先要面对这个严肃课题。以台湾前途决议文作为处理 两岸问题的最高原则,这是非常重大的事,换句话说,是‘用台湾前途决议文间接处理 有关台独党纲的问题’”(注:《陈“总统”公开诠释“一边一国”》,参见2002年8月 31日台《联合报》。)。显然,在涉及民进党执政前提时,“决议文”的实用价值高度 体现出来。从政策上讲,不少民众被接受“中华民国国号”这一“文字上的表述”所迷 惑,被维持“中华民国”现状这一“变性台独”所欺骗,放松了对“台湾前途决议文” 的分裂实质和“公投拒统”的批判,没有对“台湾前途决议文”形成应有的防线。这种 在“台独”危害上重“台独党纲”轻“决议文”的情况,成为陈水扁和民进党当局的思 考点。

“台湾前途决议文”中“两岸两国现状”成为陈水扁的“台独”基本定位,“维持‘ 中华民国’存在”成为他推动“台独”的最好伪装,“公投拒统”成为他对付统一的“ 最后绝招”。正是因为“决议文”在“台独”上的连惯性,所以成为陈水扁的“政治纲 领”;正是因为“决议文”的实用性,所以成为陈水扁的基本政策;正是因为“决议文 ”的欺骗性,所以一再受到陈水扁的重视。

二、对“台湾前途决议文”分裂本质的分析

“台湾前途决议文”1700多字,围绕“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和“拒绝两岸统一”展 开,分为“七点主张”和“关于‘主权独立’、‘参与联合国’、大陆政策的三项说明 ”,第一个要害为定位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

“台湾前途决议文”首先捏造了一个“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的事实。声称为实现台 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图谋,“通过党纲修改,主张‘台湾主权独立’,提出重新界定‘ 国家领域’、修改‘宪政体制’、发展‘新国民意识’等三项主张”作为争取“主权独 立”的途径;没有根据地评估说“朝野的差异已从国家认同的价值层面,缩小至确保国 家安全与主权独立的政策层面”,“不到十年,台湾主权独立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声 称“台湾是一‘主权独立国家’,其主权领域仅及于台澎金马与其附属岛屿,以及符合 国际法规定之领海与邻接水域。台湾,固然依目前‘宪法’称为‘中华民国’,但与中 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既是历史事实,也是现实状态”,强调“这不但是台湾生 存的条件,也是发展民主政治与创造经济奇迹的依凭”。近来,陈水扁和民进党又用“ 台湾与对岸的中国,是一边一国,要讲清楚”(注:《陈水扁:台湾与对岸“一边一国 ”》,参见2002年8月4日台《中国时报》。),做为对“决议文”的“最明白的诠释” 。“决议文”的主张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台湾是中国一部分、不是主权独立国家”。

台湾不仅是中国人在那里繁衍、生活、开发和建设,而且从具有国家意识和主权领土 概念起就一直处于中国政府的有效管辖之中;两岸关系是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不仅是 祖国大陆的一贯立场,而且“中华民国宪法”和台湾现行的整个法律体系都是以此为基 础的;不仅是两岸中国人的基本要求,而且两岸早在1992年底达成了“92共识”;不仅 是两岸中国人自觉遵守,而且还得到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赞同。因此,无论是政治上 ,还是文化上,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实中,无论是两岸间,还是在国际上,都可证明 “台湾是中国一部分、不是主权独立国家”。近10多年来,“台独”势力一再围绕“台 湾是中国一部分、不是‘主权独立国家’”这一题目做文章,想方设法、不择手段要搞 乱这一问题。只是“台湾属于中国”不是民进党当局想搞乱就能搞乱、想篡改就能篡改 的问题,更不是靠民进党几个“决议”就能改变的。民进党内的一部分人绞尽脑汁,大 胆假设,片面求证,为的就是对“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这一捏造的谎言进行百般辩解 。试问,一伙政治势力在一个国家的部分领土上,进行“重新界定‘国家领域’、修改 ‘宪政体制’、发展‘新国民意识’”的活动,本身就是非法的,怎么能够成为“主权 独立的途径”?至于“台湾主权独立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更是借民意以行私,什么时 候“台独”成为“社会共识”了?海峡两岸根本不存在什么“一边一国”,怎么能说“ 两个中国,互不隶属”“既是历史事实,也是现实状态”、“还是台湾生存的条件和发 展的依凭”?

“台湾前途决议文”还宣布接受“中华民国国号”的立场,这是分裂势力的一个新阴 谋。一是民进党的这一立场出于欺骗岛内民意的需要。在台湾同胞中不少人怀有“中华 民国情结”,泛蓝军的全部支持群体和泛绿军阵营中也有不少“中华民国”的支持者, 对于急于分化泛蓝军阵营、巩固泛绿军阵营,以巩固和扩大社会、政治基础的民进党来 说,“中华民国国号”当然有很高的利用价值。在“台独意味着战争”的民众心态下, 变“独立建国”为接受“中华民国国号”、并在这一“国号”下强调台湾是“主权独立 国家”,成为民进党的新思路。二是此“中华民国”不是彼“中华民国”。过去的“中 华民国”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是以国民党蒋介石集团为代表的一部分政治势力,与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争天下”失败后“逃台偏安”的结果,是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 上活动的割据政权;“台湾前途决议文”中的“中华民国”,是岛内一批分裂势力在国 际反华势力支持下,试图与祖国大陆“分天下”的依托,是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台独 ”组织。三是“台湾前途决议文”接受“中华民国国号”,不是说民进党“爱护‘中华 民国’”,而是在“打着红旗反红旗”,两岸中国人已经越来越清楚地认识看到,民进 党一边声称接受“中华民国国号”,一边在做破坏“中华民国”的基础性工作。特别是 近来猖獗起来的“台湾正名运动”和陈水扁力挺“台湾正名运动”,更加证明了“台湾 前途决议文”接受“中华民国国号”的虚假性,反映出民进党虚伪的一面。

民进党单方面对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的“假设”和“求证”,当然会让分裂势力 自鸣得意,甚至自我陶醉,只是无法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

三、对“台湾前途决议文”分裂目标的分析

“台湾前途决议文”第二个要害是“拒绝统一”。在民进党方面看来,台湾“已经独 立”,海峡两边的“台湾依目前‘宪法’称为‘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 属”已经成为“客观现实”和“基本现状”。在民进党捏造的“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 基础上,拒绝两岸统一成为“台独”的基本部署,成为“决议文”的重要内容,也成为 民进党的活动方向。

“台湾前途决议文”设定了“拒绝统一的程序”,一方面制订“拒统”方针,声称“ 台湾应扬弃‘一个中国’的主张,以避免国际社会的认知混淆,授予中国并吞的藉口” ;“台湾朝野各界应不分党派,在对外政策上建立共识,整合有限资源,以面对中国的 打压及野心”。并且对民进党以往的“拒统”行为总结,称“对外,‘我国’不再坚持 使用‘中华民国’,并以各种不同名称,广泛参与各类官方及非官方国际组织;对内, 则在打破国民党‘全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的迷思后,从事‘国会’全面改选‘总统’直 选、冻省废省等‘宪政’改造工程。在发展‘新国民意识’上,我们亦推动了国民教育 教材的本土化,重塑了国民对台湾历史文化的认知。一九九九年初,更制定‘领海法’,界定领土领海的范围,并宣布不再禁止以台湾做为‘全国性’社团的名称”,而且“ 一九九一年党纲的前瞻性已获得充分证明”。

一方面攻击祖国大陆,声称“中国国力更为显著的上扬及持续僵化的霸权思想,则是 台湾前途的重大障碍”;“中国片面主张的‘一个中国原则’与‘一国两制’根本不适 用于台湾”;“希望中国政府能正视台湾人民的意愿及台湾主权独立的历史事实,也希 望中国人民能摆脱过时的民族主义及思想框架,真诚体会台湾人民要求独立自主,在自 由民主体制下繁荣发展的强烈意愿”。“决议文”的炮制者们幼稚和无聊,在提出“两 岸两国”的同时,竟然还声称“台湾与中国应透过全方位对话,寻求深切互相了解与经 贸互惠合作,建立和平架构,以期达成双方长期的稳定与和平”;“从地缘政治、区域 稳定、经济利益着眼创造共生共荣、互信互利的美好前景”。不能不说,民进党的“拒 统梦”真是做得“尽善尽美”。

“美梦”做得越美越难圆,“幻想”越具体失落感越大,民进党的“拒统”图谋不仅 政治上反动,而且还是海市蜃楼式的空想。面对民进党的“拒统”阴谋,解决台湾问题 、完成祖国统一却是13亿中国人的共同要求。从两岸关系看,海峡两岸不能统一,给民 族给两岸带来巨大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损失,直接干扰民族的振兴和发展;两岸隔绝的 30年间,给台湾同胞和两岸人民造成的巨大伤痛;20多年来两岸和平对峙下交流的进行 ,证明了两岸统一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证明了统一必然带来两岸共同繁荣和中华民族振 兴的美好前景。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为解决台湾问题、早日实现国家统一进行 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制定出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八项主张”为核心,推动两 岸关系发展和完成祖国统一的正确、务实的方案。完成祖国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 归宿,也是21世纪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契机。民进党的“拒统”,是在与13亿中国人为 敌,是在和中华文化作对,是在以2300万台湾同胞的切身利益作为赌注进行一场必然失 败的赌博。

“台湾前途决议文”设置的“拒统程序”没有说服力,也没有可行性,但会破坏两岸 关系的发展和危害台湾同胞的基本利益。众所周知,是台湾属于中国,不是中国“并吞 ”台湾,当然也不存在“中国的打压及野心”,不存在国际社会对“一个中国政策”的 “认知混淆”,台湾各界也不可能对此建立所谓“共识”。祖国大陆强调一个中国原则 ,不是“台湾前途的重大障碍”,而是台湾前途的最佳保证;不是祖国大陆“国力上扬 及僵化霸权思想”的结果,而是尊重和保护台湾同胞利益的根本保证;不存在中国政府 需要“正视台湾人民的意愿及台湾主权独立的历史事实”的问题,不存在中国人民“摆 脱过时的民族主义及思想框架”的问题,而是“台独”分子必须停止分裂活动。民进党 的“拒统”立场,不可能带来两岸“全方位对话”、寻求“和平架构”、“共生共荣、 互信互利的美好前景”,反而在民进党和陈水扁这类“麻烦制造者”的挑衅下,两岸关 系将陷入新的危机,和平统一的可能性正在减少。

四、对“台湾前途决议文”分裂手段的分析

在分裂道路上,民进党由“独立建国”演进至“已经独立”,由“准备脱离中国”演 进至“已经脱离中国”,相关的“公民投票”内涵也发生了改变。对于如何完成“脱离 中国”、“独立建国”,民进党寄希望于通过“台独党纲”中鼓吹的“公投台独”方式 来实现;在“已经脱离中国”、“完成台独”的情况下,如何拒绝中国的统一,同样寄 希望于通过“公投”方式来实现。这是民进党念的“公投经”,也是“台湾前途决议文 ”的第三个要害。

“台湾前途决议文”的“公投定理”是,“台湾是一主权独立国家,任何有关独立现 状的更动,必须经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在面对中国的压力时, 朝野的差异已从国家认同的价值层面,缩小至确保‘国家安全’与‘主权独立’的政策 层面”;“台湾应尽速完成公民投票的法制化工程,以落实直接民权,并于必要时藉以 凝聚国民共识、表达全民意志”。为了增加“公投”的欺骗性,通过“陆委会”说帖解 释称,“‘公民投票’是最符合基本人权与民主的方式,如果未来中共压迫台湾人民改 变台湾现状,基于自卫的、自保的、被动的,台湾人民应该有权透过公投表达意见。” (注:《“一边一国”余波扁“八三谈话”“陆委会”提说帖》,参见2002年8月8日台 《联合报》。)显然,“公投”成了民进党进行分裂活动、拒绝统一的利器。

民进党寄望于通过“公投”拒绝统一,政治上难于成立,实践上更行不通。按照国际 法和国际惯例规定,是否使用“公民投票”方式实现“住民自决”,有三条基本要求: 一是殖民地的独立,西方老牌帝国主义被迫退出亚非拉地区时出现过这一情况。二是因 为国际因素造成的争议性地区,尤其是一、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过此类情况。三是因为 地理、民族、历史、文化、语言、宗教和生活方式的不同,国际间也没有给予这些争议 地区合并的条件、内部也不存在合并可能的地区。“台湾属于中国”的属性没有改变, 海峡两岸暂时分离完全是由于国内因素造成的,三条基本要求中一条也不符合,当然也 就不存在有关重新决定“台湾前途”的疑问,因此按照“台湾前途决议文”在台湾地区 进行任何“公投统一”,在政治上难于成立。实践上行不通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公投 ”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即民主不能作为分裂国家的理由和手段。对台湾任何政党、团 体或个人来说,任何民主方式,任何民主的行使,必须以确保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为前 提,任何危及国家安全的行为则走向民主的反面,侵犯了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在台湾问 题上,“公投统独”作为分裂祖国的手段,超出了民主范畴,抛弃了民主内核,事实上 只能导致民主的灾难。实践上行不通的原因之二,是民主和人权的普遍性不能践踏,特 别是在有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问题上必须尊重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见,在一个国家内 部不能煽动、操纵一部分人的“民主要求”而否定其他人的民主权利。在台湾问题上, 无论是台湾居民,还是大陆居民都对台湾及中国的任何一块领土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 同样,中国的任何一块领土的归属必须由全国人民来决定,台湾地区的居民不能决定中 国的某一部分领土的前途。果真要使用“公投”途径决定台湾前途,应该由13亿中国人 一起投票,判断台湾的归属,更可以反映全国人民在台湾问题的民意。如果仅让台湾地 区居民决定中国某块领土的去留,岂不是同样违背了更多的中国人的意志。总之,台湾 问题的起源、性质和两岸关系现状、两岸实力对比和所有中国人的统一愿望,决定了民 进党在台湾地区搞“公投”是非法的,这种挑战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民进党在大谈特谈“公投”时,忘记了在台湾缺少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台湾问题上, 台湾不是“国家”,当然不存在什么“独立现状”,也不存在什么“有关独立现状的更 动”,更不存在此类“更动”“必须经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在台 湾地区,在分裂势力的挑唆下,台湾确实面对着“统一的压力”,确实存在着“国家认 同的价值层面”的差异。对此,如果唯恐天下不乱,借“落实直接民权”、“表达全民 意志”之名,采取“完成公投法制化”、推动“公投统独”的极端方式,煽动、教唆不 明真相的台湾同胞起哄,只能给台湾带来灾难。民进党应该清醒的是,“公投统独”的 种种理由,都是分裂势力单方面、挑衅性的产物,是错误估计形势、高估自己力量的产 物。

“台湾前途决议文”在谈及“公投”时,还针对两岸关系编造出虚假的“故事”,声 称祖国大陆一直在“打压”台湾,反复提及什么“中国并吞”、“中国的打压及野心” 、“中国的压力”、“中国持续僵化的霸权思想”、“歧视”、“中国民族主义及思想 框架”等谬论,提出台湾要“尽速完成公民投票的法制化工程”。“陆委会”也在“说 帖”中声称,如果大陆要坚持两岸统一,如果大陆继续反对分裂,如果大陆继续采取行 动遏制“台独”,民进党则要进行“自卫、自保、被动式的公投”。在这一问题上需要 搞清楚的是,一是“台独”与“打压”的因果关系。必须强调的是,多年来的两岸关系 现实是,先有“台独”行为,后有反“台独”斗争,在“李登辉访美”、“两国论”、 “一边一国论”三个问题上表现得特别突出。二是分裂祖国的行为必须制止。祖国大陆 只有惩治和遏制“台独”的壮举,没有打压台湾的问题,总不能只允许“台独”势力进 行分裂活动,不允许中国人民保卫自己的领土和主权完整。因此,只要搞“台独”、“ 公投”就是挑衅而不是“被动”,是玩火而不是“自卫”,是自残而不是“自保”。

陈水扁当局一再声称,制订“决议文”就是为了“进一步诠释台湾的定位与走向,向 各界表明本党现阶段对台湾前途的看法与主张”(注:“台湾前途决议文”,载于1999 年5月9日台《中央日报》。)。民进党的如此诠释,从反面证明民进党不放弃“台独党 纲”,不放弃“台湾前途决议文”,绝对无法得到两岸中国人的认同,“台湾前途决议 文”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没有丝毫前途。根据“台湾前途决议文”进行任何形 式的“公投拒统”都不可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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