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管理的改革方向与目标探索论文_刘洋

中国城市规划管理的改革方向与目标探索论文_刘洋

新疆富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富蕴县 836100

摘要: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城市建设不断加快,以往的时候城市规划管理更多的是以“人”的意志为主,这种规划管理具有非常明显的主观性,也容易影响规划管理的科学性。在当前城市化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法治化成为了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改革方向,开始受到社会各个层面的广泛关注,对于实际的规划管理更是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中国城市;规划管理;改革方向;目标探索

引言:城市规划管理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我国拥有960万平方公里,人口超过13亿,城市规划管理是建立在这些基本的数据基础之上的,这就使得我国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包括的内容非常多,牵涉到的部门也非常的广,如果还坚持以往以人为主体的规划管理方式,就不能很好的满足当前不断加快的城市发展需要。而法制化管理可以帮助城市规划管理有序开展,可以立足于当前各地的实际情况,对规划管理中的各种资源进行最大限度的优化配置,减少不必要的浪费,这对于构建节约型社会等也是有非常大的作用的。同时,坚持法制化规划管理不仅符合社会发展的大趋势,而且还能很好的减少各种外部因素的干扰。

1加快法制化管理对于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意义

1.1如果从法制化的角度上来推进城市规划管理,那么就具有法律的支撑,在实际的规划管理中,也不会因为某个领导工作的调整或者其他的方面的原因就出现波动等情况,确保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能始终如一的执行下去,这就是法的力量。立足于法制化的城市规划管理,也能很好的得到资金、人力等方面的支持,一旦城市规划管理依托于法治化,那么,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就可以得到各级人大、常委会等立法机关的支持,这也会使得相关政府部门会在资金拨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避免了以往城市规划管理和资金到位等相脱节的现象。法治化的管理,也让社会各界对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越来越多的新鲜血液就会加入到这个行业中,对于城市规划管理自然能够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大量的实践证明,从法治化的层面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可以实现城市规划管理与政府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同规划管理、同部署,很好的避免了以往城市规划管理一直处于附属地位的尴尬境地,这也使得人民群众对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性予以了重新认识。

1.2最大限度的确保相关的规划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突出规划管理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城市规划管理可以说是点多面多,在整个规划管理工作中,需要面对的对象也非常多,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系统工作,在规划管理中,需要制定各种类型的措施,一旦没有法律的硬性支撑,像以往遇到问题之后,许多措施就会打折扣或者被迫放弃,这些都会影响城市规划管理的质量和效果,而实现了法治化后,这些措施就不是人为所能干扰的,这些措施的法律化色彩确保了任何人、部门都不能对这些措施的实行等进行随意的干扰,如果存在这种现象,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自然会有相关的法律执行部门予以监督检查,这就使得这些部门会很好的约束自身的行为,也使得规划管理部门的权威性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法治化,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式,他不同于那种办公室拍脑袋做决策的人治模式,它是对城市规划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摸底,掌握了所有的数据,详细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之后才开展的相关规划管理,它充分考虑了在规划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冲突,对各种可能的利益进行了最大限度的维护。

1.3有助于城市规划管理长期发展管理机制的确立。随着城市规划管理法治化水平的提高,无论是最初的城市规划管理的启动,还是基本的规划管理过程,再到实际的规划管理措施的落实……整个过程都是一种遵法履职的过程,依托规划管理部门就会形成专门的规划管理机制,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就会体现出非常强的规范化、条理性的特点,也就是城市管理不再是个人的政绩行为,而是城市管理实际的需要。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城市规划管理法治化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很好的保障城市规划管理的订立和实际的落实,能够很好的遏制以往我国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无序现象,有助于确保城市管理与发展实现科学合理,避免相互之间的干扰影响,逐步建立起一个平稳、高效的系统,进而让城市现有的各种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使得城市经济、社会、自然效益等大到协调一致的最高水平,这也是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目标之一。城市规划管理不是短期性的工作,而是一个长期化且系统化的工作,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必须要实现城市规划管理的长期性,而把城市规划管理放到了法治化的轨道上,就可以很好的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减少了以往围绕城市规划管理的随意性,有力的保障了城市规划管理的稳固和持续不断的发展进步。

2推进城市规划管理法治化目标的探索

2.1积极融入当前法治化大潮,加快完善城市规划管理的相关法律体系。进入新时期以来,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化管理,社会各个层面和领域管理的法治化速度不断加快,无论是法治思维还是工作法治化都成为一种社会和时代发展的必然,因此,加快城市规划管理的法治化也是当前的基本要求。由于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的时间不长,这就使得城市规划管理相关的法律还不是特别的完善,虽然有不少法律作为支撑,但是,这些法律大多数都集中在宏观层面上,对于实际的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落实等没有进行科学有效的细化,现有的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在管理上明显的落后于城市规划管理的现实需要,所以在当前的城市规划管理发展中必须要加快法制化工作,加快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系统的构建,努力从体制、机制等方面着手,推动城市规划管理纳入到国家治理的范畴。政府要对城市规划管理效果的公共政策性质在法定上予以应有的重视,加强对于城市发展与管理的肯定,而公众则应当认识到法定规划管理是公共、个人利益需要的外在表现,也是保障自身权益的最为有效的途径。

2.2提升法律系统对行政许可的基本适应能力。政府是规划管理行政权能的行使者,应当关注行政法规对与规划管理措施的制约性,把依法行政的效率真正的提高上去。结合当前我国行政领域中的相关立法工作,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城市规划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理顺相关的主体关系,对于明显过时的内容要及时淘汰,并补充完善新的时代内容。对于以往围绕城市规划管理或者涉及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等进行彻底的梳理,按照相关的类型进行分类,确立施行成效明显的文件所具有的法律位置,保障法律和现实实践有着良好的契合度。

2.3大力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法治化思想认识,逐步抵消以往人治现象的影响。在以往的城市规划管理中,缺少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制化认识,经常出现一些影响城市规划管理的情况,为此,当前,各地必须要组织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牵涉到的部门,尤其是主要的党员干部进行城市规划管理法治化的学习,帮助党员干部从法的角度来认识城市规划管理,让他们对城市规划管理予以重新认识。同时,还需要完善相关考核奖惩机制,由政府牵头,对于各个单位在工作开展中落实城市规划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合列入单位和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中,凡是为了维护本单位利益而影响整体的城市规划管理的,都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进行处理,确保城市规划管理制定的法律法规等得到有效的执行,这样也能确保城市规划管理切实符合法治化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管理的地位。除此之外,城市规划管理还要完善相关的管理机制管理,政府对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要予以大力支持,在人员、资金等方面优先考虑,只有规划管理落实到位,整个的城市管理工作才能科学有效的进行。

结束语

在充分认识了法制化对于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意义之后,就需要有针对性的从多个层面加快城市规划管理法治化的探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城市的发展进步,对于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也是大有帮助。

参考文献

[1]张文华,《城市规划管理改革方向探讨》[J].城市建设,2016,11(07):41-43

[2]孟祥瑞,《中国城市规划管理的改革方向与目标探索》[J].城市建设,2017,14(11):21-24

论文作者:刘洋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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