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的人口与家庭_菲律宾华人论文

东南亚的人口与家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南亚论文,人口论文,家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东南亚的人口转变

具体而言,整个东南亚地区的人口死亡率在50年代急遽下降,而人口增长率惊人加速。从60年代末起,死亡率继续稳定地下降,生育水平也下降了,下降之快出乎观察家的想象。结果有了自60年代末以来的人口增长率的逐步下降〔因为生育下降及死亡率下降在某种程度上互相抵消(见表1)〕。但是这一总体趋势掩盖了国别状况的差异:新加坡和泰国的人口转变接近完成阶段;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正处在人口转变的高级阶段;菲律宾、越南、缅甸的人口转变在进行当中但因种种原因而滞后;老挝和柬埔寨的人口转变尚处于萌芽期。这一地区人口增长率的急剧下降是由于诸如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等国的作用,在这两个国家,生育率下降超出了原来的估计。

在某种意义上,该地区人口出生率下降是不可避免的。战后早期死亡率锐减导致人口增长率的加速,如果这一状况持续下去,就会引发让人无法承受的人口“爆炸”。事实上,人口增长提供了乘以初始资产(这里为人口初值)的复利公式的应用的一个极好例子。

资料来源:联合国经济、社会信息与政策分析部《世界人口展望:1992年修订版》(1993年,联合国,纽约),1990-2025年的数据是估计值。

因而,援引“连续与变化”范例("continuity and change"paradigm),一旦战后死亡人数的大量减少结束了生育与死亡之间总是不稳定的平衡,并将人口增长率提高到六十年代末的每年2.5%,连续就不再是一种选择了。如果 2.5%的比率连续下去,东南亚的人口将从1970年的287,000,000翻番到1997年的574,000,000,再上升到2025年的1,178,000,000和2053年的2,356,000,000。尽管马尔萨斯模型危言耸听的几何增长太苛刻,无法用以估量这一形势,但毫无疑问采取某些调整措施势在必行。正是基于此种考虑,从60年代中期起,国际发展援助领域里“大联盟”("bigleague")行动者们--美国政府自1965年、联合国自1967年、世界银行自1969年--开始支援家庭计划活动,而且东南亚许多国家也先后纷纷出台旨在降低生育率的政策。尽管的确有要求开展计划生育的国际压力,但各个国家也同样有国内的原因。越南是最先采用具体政策来降低人口增长率的东南亚国家,这一事实鲜为人知,那是发生在1963年。接着是新加坡在1965年,印度尼西亚在1968年,泰国和菲律宾在1970年也采取了同样的措施。至1970年达成的计划生育的共识延续了10年,但80年代初开始瓦解了,部分原因是由于人口环境和发展环境在发生变化,部分是因为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在改变。1984年,马来西亚总理表示意欲达到7000万的人口规模,差不多是当时马来西亚人口的5倍。1983年,新加坡实行了有选择的鼓励生育的政策,旨在提高受良好教育者的生育水平,并在1987年采取了普遍鼓励生育的政策及一系列措施,目的是增加生育,尤其是鼓励受良好教育者多生孩子。菲律宾也于1987年科拉松·阿基诺当选总统后改变了人口政策。

过去坚持要降低人口增长率的东南亚国家有泰国、印度尼西亚及越南。泰国现在的生育已降至更替水平且有继续下降的迹象。因而,人们不至惊讶,象先前新加坡、泰国的决策者们也正在考虑对人口政策作可能的修改,以避免生育进一步下降的不必要压力。

虽然降低了生育率,该地区的人口还是会在可预期达到平衡以前增长得更为庞大。这是因为有一个适宜人口进一步增加的年龄结构。即使在10年内可达到更替生育水平的印度尼西亚,在人口稳定之前,预计也要增加至少七千万人,并有可能增加得更多。

通常官方的人口估计落后于变化中的现实。例如,对生育转型的早期阶段生育下降的记录存在误差。再者,这些下降记录来自事后几年的调查数据。因此,用于推测人口的假设倾向于高估在生育下降早期阶段的生育水平。许多官方的全国性估计甚至于联合国对东南亚、泰国和印度尼西亚依次进行的估计也不例外。1973年和1977年实施估计的人们没有接触到有关已经出现的实质性下降的确定数据。结果,他们没有考虑到生育下降的速度,他们对2000年东南亚人口的估计超出稍后在80年代实施的估计的同一年东南亚总人口大约70,000,000到87,000,000(或13%-17%)。对泰国2000年人口的估计比1977年的估计要少大约20%-23%。

二、对理论的挑战

解释生育下降,或缺乏这方面的解释,仍是人口理论家面临的重大挑战。但不管怎样,首先应注意到,生育倾向有可供选择的一些衡量标准,需加以解释。在日历年基础上(人口学术语称为期间测量)测得的生育下降有时只是十分粗糙地由同批人(cohort)生育下降匹配,因为给定的同一批人能及时地向前或向后调整他们的生育类型,以适应包括经济困难、饥荒或政治动乱在内的特殊环境。在更世俗的层面上,同批人也许因为结婚得迟些而推迟生育;而平均结婚年龄已经提高了,这能够不降低同批人生育水准而暂时降低同一阶段的生育水准。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现象看来已在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尤其在马来人中出现了,就在70年代期间他们的生育率锐跌之时。在新加坡,造成较少生育的作用力如此之强,以致于当结婚年龄升势放慢时,它们继续减少生育;但在马来西亚,马来人生育下降的现象在1976年止住了,生育还一度增加了。

有其缺陷的人口转变理论依旧提供一个适用于生育倾向分析的理论体系,也依旧给由联合国和世界银行完成的人口估计以理性的支持。简洁地讲,该理论认为,城市化和工业化、以及相伴这些进程的社会变革减轻了人们生儿育女的动力,而儿童死亡的减少强化了那种孩子勿需太多的想法。该地区的生育趋势大体上证明了这一理论。经历过生育最急剧减少的国家和群体,包括新加坡、泰国以及马来西亚的华人和印度人,也正巧是经济上表现优良的国家和群体。这一理论基本上也适用于印度尼西亚。

另一方面,就其解释欧洲十九世纪的人口趋势的能力而言,经典的人口转变理论已受到挑战。而且有争议说,东南亚某些国家生育下降的速度显示,不同于经典人口转变理论的东西正在起作用。接受这一论调需谨慎,因为在这些国家,比起经历人口转变时的欧洲,死亡减少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也推进得快些。不过,正如下面指明的,确实在东南亚可以找到不少说明人口转变理论不符合当地实际的例证,而且它们被一些人用来向该理论提出挑战。

要试图找到别的关于生育下降的解释框架,一个明显的要素是政府组织的计划生育工程。这些活动意欲让节育更为人们接受(在物质和心理的双重意义上)。东南亚有许多国家,特别是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和越南,它们强有力的计划生育有助于国家降低人口增长率的目标的实现。在提到的前三个国家,生育已急速减少,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是快速的。大量的研究试图估计,生育减少的多大份额是由计划生育取得的。已有的答案再次难以令人满意。粗活动效果(归功于活动中节育运用的生育减少)的测量通常给人深刻印象,但净活动效果(真正因活动而取得的生育下降)很难测量,也要小得多。一项近期研究估计,生育下降的如下百分比应归于计划生育的净效果:印度尼西亚64%,马来西亚45%,菲律宾45%,新加坡48%,泰国52%,越南55%。这些估计看来大得令人置疑。那些强调对孩子需求是生育的根本决定因素的人们争辩道,这些研究的方法论有缺陷,而且避孕药具的提供本身对生育极少有独立的影响。也许由格特勒(P.Gertler)和摩力诺(j.Molyneaux)给出的结论是最重要的一个:自1982年到1987年印度尼西亚生育下降的75%来源于增加的节育措施,但最初是由于经济增长、教育改善及女性经济机遇而引起的。即便如此,避孕药具需求方的避孕效果必须有一个运行良好的相应的避孕药具供应系统才能得以发挥。

计划生育不应被看成只是供给一方的介入:它们正常情况下也试图影响有关理想的家庭规模和节育法可接受性方面的社会行为准则,以及人们对这些社会行为准则的认识。在一些国家,它们对人们施加巨大压力,让他们遵从有关适度的家庭规模的国家理念。因此,似乎可以把它们结合到两种可供选择的关于东南亚生育下降的解释框架中:一个强调机构因素(institutional factors),一个强调“观念因素”(ideational factors)。从机构观点看,“计划生育必需缠绕在各国的政治及行政系统中,并具有相应的类型和着色(coloration)。它们尤其反映出国家与个人关系的本质……”观念框架强调运输和信息革命,它打破了众多乡村的孤立状态,把人们暴露在城市人的(实际上是外国人的)视野下,并差不多同时把人们暴露在掠扫全社会的新观念下。在这方面,欲阻止变革的传统观念没有多少抵抗力。没有哪种理论已被普遍接受,因为多种多样的实际经验对它们都是挑战。例如,如果经济决定论唱主角,那为什么马来西亚的马来人(在马来人世界中最富裕的群体)经历了这么不景气的生育下降,至今总生育率在4以上,而同时他们在印度尼西亚没那么富足的少数民族同胞生育率在3以下,泰国南部穆斯林生育率略高于3呢?如果教育发展是主要的解释性因素,为什么菲律宾的教育水平历史地看在东南亚其它各国(尽管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正在赶上)之上,而其生育率要比许多东南亚国家的高呢?如果计划生育是最关键的,为什么缅甸虽有政府的鼓励生育政策,限制使用避孕药具,却经历了实实在在的生育下降?目前,我们尚未找到对东南亚生育下降的综合而全面的解释。单个国家生育下降的解释需要细微的认识,把社会政治的和机构的因素都考虑到,这胜过大理论的应用。

三、变动中的婚姻模式、家庭结构及家庭关系

东南亚所经历的社会及经济变革的最明显的表现是家庭模式与家庭关系发生了变化。帕森斯(T.Par-sons)、古德(W.Goode)、考德威尔(J.Caldwell)提出的一个众所周知的论点是,随着社会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家庭系统日益趋向于西方式婚姻类型。这一理论有它的批评者,但涉及到东南亚家庭变化,它的特殊困难在于,遵从双系亲属制(bilateralkinship system)的东南亚家庭过去总是核心的(nuclear),或至少不似在印度次大陆那么彻底地联合。比如在母系纽带最为重要的泰国,家庭在核心家庭与扩展(extended)家庭间有交替变更的阶段。男人在正常情况下落户妻子的父母家,呆上一到三年,然后再另立门户。这一形式在马来西亚的马来人、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也是传统习俗。然而,扩展的家庭关系十分亲密:卡斯蒂罗(G.Castillo)提到,菲律宾人的家庭“从居住形式看是核心的,但从功用看是扩展的”;麦考伊(A.McCoy)论证道,在菲律宾,家庭基础上的寡头政治集团强烈影响政治“以复杂的双系亲属形式组织起来的精英家庭把一个矛盾混合体--由统一的亲属网络和分裂繁殖的甚至极不稳定的派系纷争混合而成--带进了政治舞台。”

改变家庭结构有多种原因。一个原因就是在许多东南亚国家经历的生育下降。由于核心家庭是该地区的标准,当生育减少时,家庭就变小了。对泰国的近期研究表明,平均家庭规模已从1970年的5.8人降为1990年的4.6人,预计将继续稳定地降至2015年的3.3人。不仅如此,1990年泰国单亲家庭及孤身家庭的比例分别占17.4%及4.3%。扩展的家庭联合当然会加大交互作用网络,但不致于象过去的程度,以前每对夫妇平均有6个孩子,而一个普通人则有5个同胞,6个孩子,30个侄甥,10个叔舅姑姨,60个亲堂、亲表兄弟姐妹,120个父母亲的亲堂、亲表兄弟姐妹,以及720个远房堂、表兄弟姐妹。

社会变革和经济变革也有助于家庭结构和家庭关系发生变化。在该地区的一些国家里,繁荣的经济正提供多种多样的就业机会;比较以往,有更多的妇女参加工作,许多年轻女性离开她们的家园移居到城市去工作。劳务市场上女性与日俱增与减少生育有关,也与结婚年龄的上升有关,这将在下部分加以讨论。但这也意味着养育孩子的安排正在改变。在关于妇女角色的习俗重组中,教育水平的提高是主要因素。与家庭结构及家庭关系相关的社会准则及价值观念也能够因不同观念的传播而改变。这方面,正如教育尤其是针对女性的教育的发展,信息革命十分重要。东南亚文化过去赞同妇女的隐退角色,现在已发生了显著变化。

鉴于缺乏对东南亚家庭的高质量社会学分析,将对变化的简单调查建立在有关家庭方面的一些十分可靠的人口信息基础之上,这多少有些道理。首先,东南亚女性平均结婚年龄自60年代以来已经普遍提高了。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的马来穆斯林人口中,已经有了最惊人的变化。在马来西亚半岛,1957年至1980年的23年间,马来族女性的平均结婚年龄上升了5岁(从17岁到22岁)。印度尼西亚的上升速度慢些,但1970年至1990年的20年间女性的平均结婚年龄也上升了2岁。

结婚年龄增大,与年轻女性择偶时自主性日益增加密切相关。择偶传统上由父母包办的程度在东南亚有了极大的改观,比起在菲律宾、泰国或马来西亚的华人,在印度尼西亚或在马来西亚的马来人中的改观就更大些。有论述说,在看重女儿生育能力的地方,早些结婚更流行;在更看重女儿对家庭生产力贡献的地方,晚婚对父母有利;在认为婚姻于结盟方面要紧的地方,早婚会更流行;如果珍视女儿在感情方面的个人权利,女儿也许要花上很长时间寻找对象,结婚年龄可能会适度推迟。第2种情况,一定程度上还有第4种情况,60年代以来在马来西亚的马来人中已经大量涌现。而有几分“社会契约”的味道,父母亲放弃了早先他们对女儿婚姻选择的控制。多明戈(L.Domingo)和金(Elizabeth King)论证道,在菲律宾,婚姻推迟与如下事实有极大的关系:女儿尊重与父母的社会契约,由此获准婚姻决定的更多自由。

不仅仅平均结婚年龄显著增大了,通用的婚姻习俗也即将过时,在多数东南亚的人群中,只有少至2%或3%的女性在生育期仍未婚。身体健康、头脑健全的女性不结婚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但这一状况正在发生显著的变化。1990年,30-34岁女性中,在马来西亚半岛有大约15%,在泰国超过14%,在菲律宾超过13%未婚。在城市里,未婚的比例趋于最高。在新加坡及吉隆坡两地,相应的数据超过20%,而且40岁-44岁女性中有约12%仍独身。在大都市马尼拉未婚比例稍低,30岁-34岁为19%,40岁-44岁为11%。不过,在雅加达,30岁-34岁未婚比例还只有9%,当然这较以前而言也是实质性的上升。

目前还不能准确估计现时30来岁的女性中有多大比例在她们的生育期末仍不结婚。10年后会有更加清晰的迹象。但已经清楚的是,在该地区有相当比重的30来岁女性确会保持未婚;在该地区的许多城市里,超过10%的女性不结婚而度过了她们的生育期;随着时间推移,这一数字将升得更高。诸如泰国的一些国家,正延伸进这样一种状况:就全国范围而言,超过10%的女性将在生育期末保持未婚。这不仅使生育率显著降低,也导致生活安排的重大变化,大量单身的年轻女性离开家庭,作出别的生活安排:单独生活、与朋友共住、或不结婚而与一男伴同居--尽管这会引起官方的极大恐慌。

在结婚者中,生育较过去大为降低,在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的华人和印度人中尤其如此。菲律宾、越南、缅甸、马来西亚的马来人大致也是这样。在该地区,生育水平在城市较农村为低,在大都市尤为低。在吉隆坡,生育水平远在更替水平之下,因而其人口的持续增长是人口持续迁入和吉隆坡人口中高比重处在主要生育年龄段的结果,后一原因在极低生育水平情况下仍导致正的自然增长率。在新加坡和雅加达,生育也在更替水平之下,在马尼拉则远较菲律宾其他地方为低。新加坡1990年的数据暗示关于家庭规模和家庭生活的如下信息:年龄40岁-44岁已婚妇女中的16%或没有孩子或仅生育一个孩子。

伴随结婚年龄的提高(且与之不无关系),遍及伊斯兰东南亚的离婚率下降了。这一现象十分引人注目。50年代,整个马来穆斯林世界的离婚率普遍很高。在吉兰丹和西爪哇,那时的离婚率也许是世界上最高的。但现在,该地区的离婚率尚不及离婚盛行的西方国家的一半。离婚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越来越多的青年自己挑选对象并比以往结婚得迟。这样他们结婚时更加成熟,更加关切婚姻的成功,也就不必为逃避不满意的包办婚姻而重蹈前辈常见的离婚覆辙。但是,离婚趋势并非在东南亚任何地方都是下降的。导致马来穆斯林人口离婚率提高的因素对这一文化群体而言是极为特别的。在该地区的主要城市,离婚率已趋于上升,与世界其它的许多地方持平。这一上升的原因没有得到多少系统研究。可以合乎情理地假设,这些原因与下列情况有关: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社会出现了更多的个人主义倾向,在节奏极快的城市生活中婚姻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职业女性在完成工作及家务“双重角色转换”承受压力的增强,夫妇双方在工作地与众多异性的交往等。

东南亚人口变化的另一值得注意的后果是青春期的延长。青少年以未婚状态在家里往得更久。与此同时,父母的传统权威受到挑战。这造成家庭关系调整的主要问题。在泰国,半数青年男子18岁以前就有过性行为,而且他们的第一次性遇通常是跟妓女。但很多人不仅与赢利的性服务者也跟非谋利的伙伴有性行为。在印度尼西亚,有证据显示,头胎的13%-28%是婚前怀上的,这意味着婚前性行为更加普遍。涉及印度尼西亚的两则近期报道,在痛惜住在工厂工人宿舍和学生食宿处的青年男女倾向于与共居者组成性关系的同时,暗示了在东南亚流动人口中这些类型的广为流行。随着婚前性行为的增加,怀孕经常别无他法地促成婚姻。人们已经注意到,虽然总的生育下降了,青少年母亲所占的比重却上升了。研究者们适应这一状况还是显得迟缓。色诺斯(P.Xenos)评论道,由于在多数生育调查中采用的选择标准的缘故,“关于该地区青年我们所知的大部分限定在结过婚者(……25岁以下人口中一直在缩小的部分”)。

有关变化中家庭值得注意的最后一点是人口老龄化趋势。今后的30年,东南亚国家的老年人口将锐增(这一趋势在新加坡不算十分明显)。例如,在泰国,65岁及65岁以上人口比重将从1990年的3.9%上升到2010年的6.6%,2020年的9.1%。老龄化,比起增长的寿命,更多地由生育下降(削减人口金字塔较低部分)引致。但寿命增加起部分作用。由于女性比男性寿命长,老年人中有更多的女性。而男性倾向于娶比自己年轻的妻子(尽管不如在中东国家或印度次大陆那么年轻),这些老年女性有相当比重是寡妇。在该地区,老年鳏夫承受要求再婚的巨大压力,但老年寡妇无此压力。目前在东南亚尚寡居的老年人中,有3:1至6:1的女性与男性之比,这一比例是比较典型的。

四、政策侧重点

多数东南亚国家政府将家庭内聚力(cohesion)和回复力(resilience)强调为他们社会极有价值的特征。1986年的菲律宾宪法第2条第12款将捍卫家庭设定为基本的国家原则:“国家承认家庭生活的神圣不可侵犯,并将保护和巩固作为基本自治社会机构的家庭。”在第6个五年计划中印度尼西亚官方的国家思想体系里,家庭被赋予特别突出的地位,用的是"kesejahteraan keluarga"这一醒目词语。他们强调kesejahteraan"意味着“幸福快乐”,暗示的不只是物质财富而是更深层的近乎精神上的内聚力。这不同于“福利”--通过政治手段易于“快速定位”("quick fix")的本义。马来西亚也重视家庭,设立国家人口与家庭发展局取代了全国计划生育局,并开始了一年一度的家庭日。家庭日有演讲,家庭活动和竞赛项目。

然而,家庭内聚力被认为受到了威胁。1984年新加坡老年问题委员会的报告评述道,就六、七十年代出生的年轻人来说,“他们与亚洲的讲究孝道、尊老敬弱的家庭导向的道德价值观的纽带,将会受到西方个人主义和实利主义价值观的腐蚀”。最近,新加坡立法机构已经考虑强迫不孝顺的家庭成员照顾老人的可能性,并通过了“1994年赡养父母法案”。

上面提到的新加坡委员会报告里所表达出的顾虑在东南亚是广泛存在的,但确保正确地认识这一问题十分有必要。可以再次援引“连续与变化”范例。在东南亚家庭系统中存在不受时间限制的连续及一贯的要素,这一点或许是对的。但很难相信,东南亚的家庭能回避其所处的快速变化中的社会和经济背景的深远影响。东南亚特别是大都会区的家庭发生的变化,可能更多应归于工业化不可避免的影响,富裕及城市生活的压力,而不单纯是“西方化”的问题。

(译自《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 Studies》Volurne26.No.1-March1995 Singapore University Press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标签:;  ;  ;  ;  ;  

东南亚的人口与家庭_菲律宾华人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