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业是社会经济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进行的经营活动应符合市场的规律。但是国有性质企业受计划经济影响严重,遗留问题较为严重。而国家和政府作为国企的所有者,在管理和经营上有一定的难度,因此需要引入职业经理人。目前,国有性质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制度还存在一定的表面化,没有与之配套的机制,如何解决该问题,成为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加快的重要一环。
关键词:国企;职业经理人;激励制度;
职业经理人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特征和组成部分,在深化改革这一新的历史时期,国有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对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职业经理人制度概述
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发展,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状况普遍存在,企业需要聘用专业的管理人员管理公司,这就促进了职业经理人的产生与发展。经济学家萨伊最早提出了“职业经理”这一概念,他认为职业经理是能够最大效率的使用经济资源的人,能够用有限的经济资源带来最多的产量。① 因此,可以说职业经理人是企业员工中最核心的力量。职业经理人制度是由许多制度集合而成的一种制度,它包含了企业经营、管理的若干个方面,并从对职业经理人的行为提供了规范。从人才市场配置,到行为评价标准再到针对经理人所采取的各项激励与约束措施,职业经理人制度涉及了经理人这一职业群体的方方面面,在为经理人职业提供评价标准的同时,也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了专业性保障。
二、加快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进程
通过多年的改革,国有企业已经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大都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但是,职业经理人作为企业最重要的人力资源,还没有真正采用市场化配置,这是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不彻底的主要表现。以市场化方式选聘职业经理人,是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重要标志和表现。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包括两种含义:一是运用市场的方法选聘职业经理人,即通过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从社会上选聘职业经理人。企业董事会可以制定统一的职业经理人选聘标准和条件,面向企业内外甚至国内外选聘职业经理人,开阔选人视野,拓展选人范围。二是到职业经理人市场选聘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市场是对职业经理人求职推荐、资质评价认证、信用考评、用人选人、薪酬谈判定价、流动配置服务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企业董事会可以根据企业需要到职业经理人市场选聘职业经理人。
三、实行职业经理人契约化管理和任期制
对职业经理人实施契约化管理,并实行任期制,是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核心内容。契约化管理是指在科学确定并认同企业主要工作任务、管理目标、发展指标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以任职合同的形式约定职业经理人担任职务,任期内的工作目标、指标和奖惩措施,以及在完成上述任务、目标过程中契约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共谋企业科学发展、职业经理人职业发展的一种管理方式。实行职业经理人任期制,就是打破现在国有企业以退休制作为企业领导人员退出机制的管理制度,赋予职业经理人一种全新的观念和意识,以时间划线来决定其升降去留,打破经营管理者不犯错误不“下”、不到年龄不退的传统观念。契约化管理和任期制紧密结合,有利于企业领导人员的优化配置,使职业经理人明确责任、目标、权利、义务,稳定任职预期,实现企业领导人员更替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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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完善
1.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选拔制度。在市场化的选拔机制下,我们首先要明确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任何选任工作环节都要遵循择优原则,根据职位的具体需求来寻找合适的人才。经理人需要运用专业的管理知识、投资知识和丰富的市场经验、资本运作经验,这些能力综合在一起才能做好本职工作。其次,在人才选拔方面,应该全面引入现代的公平竞争机制。实行科学的市场化选拔制度就要设置相应的聘任方式,要拓展视野,接纳任何符合条件的人才参与竞争,禁止由行政部门插手无理地限制准入门槛。可以采用民主推荐、考试录用、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人才,坚持“能为上”的原则。此外,选拔国企经理人的过程要足够透明,选拔的各个环节都要接受国有资产所有者与企业员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就要对选拔工作的负责人严肃处理,以示惩戒。同时,参加国企选拔活动的候选人也应该在正式出任经理人工作前签署诚信保证书,保证自己提供的材料为真,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
2.改革薪酬制度,完善激励模式。激励机制是为了鼓励企业员工而实施的有关工作制度、行为规范等激励措施的总和。企业设置激励措施主要是为了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从而促使他们更有效率、长期持续地为企业效力。由于国企管理者正在逐渐向市场化的方向发展着,建立成熟的激励机制已经是必然要求。在央企之中,绝大多数企业都对经理人采用年薪制度,管理者的薪酬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就是基本工资,另一部分是绩效工资。自央企实行年薪制度以来,企业管理者的收入已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是,从本质上说,年薪制还是属于一种短期的激励措施。这就有可能导致国企管理者过分注重短期利益,忽视企业的长期发展。因而,国企不能单纯依靠年薪制,而应该结合多种措施建立完整有效的激励制度。除了年薪制,股权激励模式也值得借鉴。2006 年,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办法》,国企也开始正式迈向了股权激励的模式。但是,在实行过程中仍存在着不少问题。我国目前没有涉及到股票期权制度的法律规定,缺乏有关股票期权制度基本构架和实施细则的具体依据。另外在管理层持股与出售方面也有政策性限制。国有企业应针对这些问题,完善激励制度。产权期权转让时,如果该国企属于上市公司,则应该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是非上市公司,持有者在职时,所持股份不得转让,不在职时,允许转让。
3.建立有效的职业经理人监管机制。要健全职业经理人的监督约束机制,立法是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手段。我国应设立专门的法律对职业经理人的工作职责、工作权力、工作责任进行规范,在法律层面上快速建立市场,并进行整合。立法的重点主要在两方面,一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方面,要明确的是职业经理人虽然不承担企业经营的财产风险,但要承担经营上的责任。这里指的责任指的是经理人完全由于主观臆断、滥用权力而造成的经营损害,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监督体系方面,上级监督固然重要,民主监督也同等有效。上级监督指的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国家,对经理人在企业管理过程中的工作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加强年度考核与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提升,通过官方的有力督促,防防范国有资产的流失。民主监督指的是经理人要接受企业员工代表大会的监督,这有利于企业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通过评议国企管理人、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等民主措施来增强企业的内部监督。对于管理不善,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经理人,应予以免职。如果因为失误造成企业破产的经理人,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职业经理人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其本质是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核心在于职业经理人形成专业化、职业化和市场化的队伍。
参考文献:
[1]王丽.浅谈职业经理人制度在国有企业中的破题引入.2017.
[2]刘冰.基于契约治理的职业经理人激励约束机制研究.2017.
[3]赵卫敏.职业经理人综合评价体系研究.2016.
论文作者:李玉红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23
标签:职业经理人论文; 制度论文; 企业论文; 经理人论文; 国企论文; 国有企业论文; 契约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1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