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学研究态度的几个问题--从“有政策有对策”命题的真伪谈起_经济学论文

关于经济学研究态度的几个问题--从“有政策有对策”命题的真伪谈起_经济学论文

关于对待经济学研究态度的若干问题——从命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真伪谈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上有论文,真伪论文,命题论文,若干问题论文,态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一命题之真伪,不同人的认识和态度大相径庭。有的认为这是干扰中央(或上级)的布置,对上阳奉阴违、甚至分庭抗礼,是丧失党性原则和立场的大逆不道与犯上作乱行为,是“令不行,禁不止”、酿成社会混乱无序与失衡的祸根,因而是极端错误与有害的;有的则不然,他们根据对策论与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并从客观现实的实证出发,认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对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充分肯定这一命题的正确性;有的人嘴上不说,实际这样干,而且从中尝到了甜头,得到了实惠,更坚定了这一命题的客观真理性;愈益增多的人则仔细观察、分析对比、悄悄仿效、试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在这一问题上感到盲然、无所适从。如此等等。

1994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三位从事对策论研究的学者,表明国际经济学界对对策论学术价值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当代对策论推动经济学理论发展作出划时代贡献的崇高嘉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正是对策论中带有中国特色的典型命题,也是在中国特定历史时期,当代中国人的历史性创举,完全符合对策论的基本原理。按对策论的观点,其正确性是无庸置疑的。然而这一命题却引起国人上述种种不同认识与态度。如同对待许多其它研究成果的态度一样,在不敢正面肯定,以至极力否定这一命题正确性的队伍中,甚至包括国内一些著名经济学家。这一事实不能不认为是我国经济学研究的悲剧。它不仅严重制约了经济学研究正常健康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到我国体制改革的理性与效率。无怪乎一些海外学者认为我们是在搞“没有理论的计量”、“没有学术理论的社会主义”、“没有资本主义制度的资本主义”。实践上,自改革开放以来,为“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围绕这一话题的文章、书刊连篇累牍、铺天盖地。而实际情况却与人们的主观愿望相反:国有企业在总体上越搞越死。其它如:政企合一、政资不分、产权模糊、欠帐不还、结构失衡、投资膨胀、国资流失,官员腐败、假冒伪劣、经济滞胀等等,不仅令不行,而且禁不止,大有愈演愈烈,扩大漫延之势。对此,人们抱怨世风日下,主体行为不规范、目无党纪国法,并归罪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期待着“雷锋”、“焦裕禄”再世,试图从法学、伦理学找到依据,借助于道德的力量和法律的威慑力量以解决之。但效果并不太理想。所以如此,其因颇众。以笔者所见,其根本原因,盖源于理论滞后;理论滞后的症结又在于对理论研究功能(重要作用)的认识和态度上存在误区。从而导致社科理论研究的“禁区”、社科研究的“御用地位”以及局限人们的认识视野,阻碍经济学“公理化体系”的构建。本文拟就上述问题谈谈浅见,以就教于理论界同仁。

命题1,政策应是充分对策的结果

事实上,无论是国家、地方,部门政策或是企业、单位的内部政策,都应当在充分调查研究、获取充分信息的基础上,综合权衡后制定。这一调查研究、获取信息的过程本身就可视为充分对策的过程,其中以政策制定者为一方,被调查对象为另一方构成对策的局中人。因此,政策原本是充分对策的结果。一项好的政策、应当体现并能够协调绝大多数相关者的利益与需求,从而获得相关者的拥护,表现为长效性与稳定性。否则,将必然被迫再对策、再调整,形成政策多变,导致短期行为与非规范行为,或干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了。我国政策多变的客观现实反映了长期以来的政策制定缺乏客观依据、缺乏“民情”、政策不是充分对策的结果。因而必然表现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命题2,改革是社会搏奕(对策)过程

围绕新制度经济学的各种非主流经济学理论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成为近几年来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主要得主。以研究交易成本为核心内容和“科斯定理”为标志的西方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生产活动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交易活动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买卖的交易或市场交易、管理的交易或企业内交易、配额的交易或政府交易(康芒斯1983)。这就使交易概念涵盖了人与人之间的全部关系和全部经济活动一般化;制度是关于交易活动的规则,遵循相同规则的交易活动的集合就是一种交易方式,一种交易方式就是一种制度安排,而“一个社会中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的总和”就是制度结构;制度通过界定和限制交易主体的选择集合,从而减少交易活动的不确定性,以降低交易成本。因而制度可被理解为有用的“物品”,并称制度成本与制度效用之比为制度效益;制度变迁是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过程,可被理解为一种更高效益的制度对另一制度的替代过程,因而改革是一个社会发生的制度变迁。制度变迁是一个社会发生的搏奕规则与“契约”的转变过程,故改革是社会搏奕过程。

命题3,科学研究无“禁区”

无论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研究,特别是其中的理论研究,其目的都是为了认识世界。现实世界及其变化规律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这就决定了科学研究的本质属性的“客观性”,即客观世界及其规律是什么就是什么。因此,不能人为地设置认识和研究的障碍和“禁区”,而规定人们不去认识、研究,承认它们。否则必将遭至客观规律的无情惩罚,付出高昂的代价。

客观世界错综复杂,科学研究要能担当其认识功能,至少还需要具备如下由“客观性”所派生的三方面本质属性;

(1)冒险性。客观规律并非显而易见,对客观世界及其变化规律的认识,特别是对深层次规律的探索通常需要研究者耗费毕生乃至数代人的精力,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人类所以有今天,得力于科学研究的这种冒险与牺牲精神,否则仍然处于远古的蒙昧时代。科学研究无疑是项崇高的事业,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一个文明社会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并尽量创造条件支持这一事业,而不是人为地制造“禁区”,令其甘冒原本不应存在的风险。

(2)批判性。对原有的认识不怀疑也不批判,就不会有认识的深化和发展。没有对“地心说”的怀疑与批判就不会有哥伯尼的“日心说”:没有对资本主义的怀疑和批判就不会产生马克思主义;不怀疑和批判牛顿的经典力学就不会出现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如此等等。因此,对科学研究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怀疑和批判的,也不应设置“禁区”,拒绝怀疑与批判。怀疑与批判不等于全盘否定与推翻,亦未必不是继承与发展。经得起怀疑与批判的理论才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3)冷视性。对客观规律的探索充满着理性思考,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不论喜欢于否,亦不受任何主观意志所左右。要对客观世界取得真知,就必须冷静地审视、甄别以往的认识,冷静地审视与研究客观、仔细考证,严密推理,而不能掺杂个人或社会恩怨,或者头脑发热,搞大轰大嗡,更不能置经济学研究于“御用地位”,规定其研究范围,下达“钦定课题”并令其“论证”或划定人为“禁区”,不许人们去思考与审视,去研究与探讨。

命题4,获诺贝尔奖的经济学项目是人类创造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精神文明成果

这是个不应有任何争辩的公认为正确的命题。同其它领域内获诺贝尔奖的成果一样,历史表明,获诺贝尔奖的经济学成果,无愧于它们所获得的荣誉;对于开启人们的智慧,揭示现实世界的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奥秘;给人类认识与重新认识变化莫测的世界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带来了全新的角度与视野、全新的观念与方法和突破性进展,从而为人类重新设计与改进现实世界创造更加美好的新未来奠定了全新的理论基础,这当然无愧于人类社会创造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精神文明成果。历史也表明,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评选具有崇高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命题5,经济学应有自身的公理

公理是指已由实践反复证实,其真实性已经得到公认,无须再加以证明的命题。在一门科学中,以一些公理为基础,运用演绎推理,推导出一系列定理,称为公理法或公理方法。运用这种方法建立起来的科学理论,称为公理系统或公理体系。在各门科学中,公理化程度最高者首推数学。具有逻辑严密性特点的公理方法有无可争辩的证伪功能。因而公理方法愈益受到各科学术界的青睐,并为本学科公理化体系的构建竭诚努力,且由此而获益。

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当然有其自身的基本范畴与公理。不遗余力地抽象出经济学的基本范畴,构建其公理化体系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极其主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例如经济学中的“资本”概念就是一个踞于核心地位,具有重要作用的基本范畴。没有公认的资本概念的科学抽象,则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无从谈起,市场经济运行亦将失去“核心”和“灵魂”而一片混乱。又如“资源是稀缺的”这一命题似乎是无须再行证明而为世人公认的公理。正是因为有了它和其它若干条公理为基础,才能推导出经济学中的其它结论,才能有整个经济学存在的价格。公理本身应是毫无阶级性与社会属性可言的。人类可用的一切资源并不因为姓“无”或姓“社”而变得无限起来。同样,资本是富有的表征。并不因为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厌恶资本,而宁可放弃富裕、甘愿受穷。

199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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