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的现状与发展_社会支持论文

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的现状与发展_社会支持论文

高校贫困生的非正式支持:现状与拓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贫困生论文,现状论文,高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支持是指一定的社会网络运用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手段对社会弱者进行无偿帮助的一种选择性社会行为。[1]社会支持有正式支持(formal support)和非正式支持(informal support)两种形式。相应地,高校贫困生的社会支持也有正式支持与非正式支持之分。前者是指国家直接干预并用财政和法律等的规范性来维系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的方式。后者是指由亲属、邻居、朋友以及社会组织等构成的初级群体对高校贫困生提供的经济、劳务、精神等方面的支持。这两种支持体系各有所重、各有所需、各有所依,共同担负着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的职责。

由于我国高等教育体制转轨刚刚起步,以前那种由政府包办教育的思维方式还没有完全转变,非正式支持特别是其中的非政府组织支持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非正式支持方式一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从世界教育的发展历史来看,非正式支持有着正式支持所无法替代的作用。在国外,无论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非正式支持在学校的财政、管理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在我国高等教育体制转轨的进程中,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探讨非正式支持在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构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体系的必要性

社会系统论认为,社会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贫困问题的产生并非个人之过,而是由社会大环境造成的。因此,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需要整个社会系统的参与,需要社会支持网络利用各种资源帮助解决。从政策论和资源论的角度来看,社会转轨、体制转型,造成贫困的原因增多,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特别是其家庭的贫困并不单纯是哪个组织或个人的事情,而是整个社会的责任。高校贫困生问题的解决单靠正式网络资源是不够的,必须充分利用非正式网络资源。[2]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来说,由于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人们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往往首先想到的是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所以,有必要推动非正式支持网络的发展,以适应高校贫困生资助的需要。可以说,非正式支持网络是一块很大的可供挖掘和利用的潜在资源,它能为高校贫困生在最需要资助的时候提供快捷和有力的帮助。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体系是高校贫困生正式支持体系的重要补充。

建构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体系的必要性,是由非正式支持体系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非正式支持体系具有正式支持体系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它能使网络里的每个人产生“多向的互动”和“资源共享”。具体而言,非正式支持具有如下四个特点:

第一,非正式支持是责任的而非交换的。由于非正式支持是基于血缘、地缘和业缘关系运行的,所以,非正式支持运行的双方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而不是简单的借贷和买卖关系,由此促成了非正式支持在满足高校贫困生需求方面的诸多长处。

第二,非正式支持是主动的而非被动的。正式支持由于其具有制度性和职能性,从而是一种被动的、等待的和无选择的资助;非正式支持则不同,它可以提供更多的主动的资助与服务。高校贫困生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服务组织也会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要求,甚至会根据情况主动地进行调整,以保证高校贫困生的需求。

第三,非正式支持是全方位的而非单一的。正式支持的资助方式往往比较单一,就目前来说主要是提供助学贷款和财政补贴。而非正式支持则不同,它提供的不是单一的资助,而是全方位的,如提供助学岗位、学前就业、捐款等。一般而言,这种非正式方式更受高校贫困生的欢迎。

第四,非正式支持是灵活的而非刻板的。非正式支持能为高校贫困生提供一种灵活的资助。高校贫困生急需得到什么资助它就提供什么,高校贫困生自己适合于那种资助方式就可以选择那种方式,基本上不受时间、方式和条件的限制。而正式支持则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

非正式支持体系自身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具有诸多功能。综合国外学术界的研究成果,非正式支持体系具有如下功能:

第一,满足高校贫困生援助需求的功能。高校贫困生援助需求的资助有两类:一类是日常生活需要的资助。非正式支持体系能通过各种方式与渠道对高校贫困生提供经济上的援助,比如各种高校贫困生基金、勤工助学岗位等。这种资助具有差异性和多重性的特点,即对由不同原因造成的高校贫困生进行不同类型的帮助,或者同时对高校贫困生提供各种类型的帮助。另一类是紧急援助,即对高校贫困生由于突然的变故或发生的意外进行援助。尽管一般高校均有其紧急救助系统,但经费有限,要高校贫困生家庭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筹集大笔经费,并建立起一个有效的支持网络则几乎是不可能的。非正式支持组织能够通过自身的基金存款或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地筹集资金,为高校贫困生解决燃眉之急。所以,非正式支持能从紧急援助的角度弥补正式支持的不足。

第二,满足高校贫困生情感交流需求的功能。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韦斯将人的孤独分为两种:情感性孤独和社会性孤独。情感性孤独是指缺乏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社会性孤独则指的是缺乏朋友之间的交流。社会学家沃恩·本特森的研究指出,与好友、亲属和邻居进行的随意性交往活动会在生活满足感方面起到极大的作用。[3]部分高校贫困生由于长期的生活窘迫,形成了一种孤僻和不合群的性格,他们既需要亲情交流又需要友情交流。亲情交流不仅会减少高校贫困生的孤独感,而且能提升他们的自信心。友情交流则能够加强高校贫困生的社会交流,改变他们的封闭性倾向。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既包括亲朋好友、左邻右舍的支持,又包括各种非政府组织的支持,因此能够更好地满足高校贫困生情感交流的需求。

第三,满足高校贫困生心理安全需求的功能。非正式支持与正式支持的区别之一,就在于前者在为高校贫困生构建心理安全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这里所讲的心理安全是指高校贫困生的信任感、依靠感和减少生活中的紧张感。信任感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支持过程中高校贫困生与支持者之间的隔膜、矛盾和不协调,使双方实现默契,从而满足高校贫困生心理安全的需要。

二、我国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我国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的现状

非正式的社会支持作为高校贫困生支持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国外是很普遍的。但我国非政府组织进入高等教育领域起步较晚,目前尚处于萌芽时期。从我们在2004年8月至10月对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9所高校的调查来看,目前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高校贫困生支持的形式主要有设立基金、提供助学岗位、捆绑式就业和社会募捐等。

(1)设立基金。设立基金是非政府组织参与高校贫困生资助的主要方式。获得社会基金的资助也是广大贫困学子所企盼的。虽然目前大多数高校成立了各种各样的基金,来鼓励贫困生完成学业,如湖南师范大学就设置了华藏基金、杨树达基金等5种社会基金,但这些基金提供的资助额度较低,覆盖面很小。在我们对湖南9所高校的调查中发现,97.8%的学生认为应当设立社会助学中心,95.2%的学生认为资助高校贫困生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更应该是全社会的责任,86.5%的学生认为社会应该设立专项高校贫困生资助基金。但实际上得到社会资助的学生仅为30%,70%的学生没有得到过社会资助。其中资助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占35%,1000—2000元的占25%,2000—3000元的占25%,3000—4000元的占15%,4000元以上的没有。

(2)提供助学岗位。非政府组织支持的另一种方式是为高校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高校贫困生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因为他们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技能。社会企事业单位若能为他们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则可以达到双赢的目的。一方面,企事业单位可以用最少的成本获得优秀的人才;另一方面,高校贫困生可以通过自己的工作获得报酬来解决生活问题。但在我们对湖南9所高校的调查中发现,没有得到过社会各界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占85.7%,偶尔获得过的学生占14.3%。其中报酬在1000元以下的占62.8%,1000—2000元的占21.4%,2000元以上的占15.8%。可见,在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的问题上,同样存在着覆盖面小、金额过低的问题。

(3)捆绑式就业。非政府组织参与高校扶贫的第三种方式是捆绑式就业。其具体做法是,企业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学生在学习期间由单位负责其生活和学习费用,而学生作为回报,在毕业后到该单位工作(一般至少为5年)。这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但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在我们对湖南9所高校的调查中发现,了解捆绑式就业的学生占23.1%,听说过的占70.6%,完全没听说过的占6.3%。可见,这种方法也还没有完全为学生所了解,或者说学校宣传不够,企业参与也不够。

(4)动员社会募捐。非正式支持最常用的方式是社会募捐。第一,单位发动募捐。如2004年暑期前后,湖北省直机关动员党政干部为高校贫困生捐款。许多高校也发动教职工捐款,有的高校在校庆活动中募集校友爱心助学捐款,均收效显著,明显增强了贫困生资助的资金实力。第二,新闻媒体募集。各地新闻媒体除宣传政策、宣传优秀贫困生的先进事迹、报道寒门学子艰难求学状况外,还热心动员社会捐助。如《武汉晚报》扶助行动中心2002年发起“为贫困大学生交学费”的活动,连年反响强烈,2002年和2003年共筹集善款234万余元,资助344名贫困生上大学,2004年截至9月1日又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款资助419名贫困生圆了大学梦。[4]第三,资助高校贫困生回家过年。如经《武汉晚报》牵线搭桥,2004年春节,武汉市内三大汽车客运站送车票800张,资助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10所高校的800名在校省内贫困生回家过年。[5]社会募捐的具体方法多种多样,极富潜力,今后应大力倡导。

2.我国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体系建立的时间不长,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非正式支持缺乏可靠性和持续性。非正式支持是一种自愿的资助形式,支持者随时有可能撤出或取消支持。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的非正式支持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支持资金缺乏持续性。一般而言,一个贫困生在校期间很难两次得到同一基金提供的资助机会。因此,非正式支持缺乏可靠性和持续性。另外,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的非正式支持强调独立解决问题,缺乏对资源的协调与统一。如各种基金一般是以个人或企业的名义设立,没有和整个社会与学校的行动协调与统一起来。因此,在具体的实行过程中,应考虑如何将非正式支持和正式支持的网络结合起来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

(2)非正式支持与受支持者之间缺乏沟通的桥梁。我国现行的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体系与受支持者之间缺乏沟通的桥梁。这个桥梁本来应该是高等学校,但目前我国大多数的高校没有成立专门的关于非正式支持的管理机构,对贫困生的非正式支持一般采取“施舍”的模式。因此,高等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关于非正式支持的管理机构。学校不仅要将贫困生的信息及时地反映给非正式支持组织,而且要努力争取更多的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贫困生非正式支持。

(3)非正式支持形式相对单一。目前我国非正式支持体系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形式比较单一,主要以资金资助为主。非正式组织拥有相对多的社会资源,在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上,应该有比正式支持体系更多的资助形式。非正式支持组织要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为高校贫困生提供帮助。

(4)非政府组织参与高校贫困生支持的热情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当今中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特殊历史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社会支持正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生产力的发展使得社会分层结构中出现了一个富有阶层,这个富有阶层主要由部分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企业经营承包者、股票证券经营者、房地产开发商等群体组成。虽然在这个富有阶层中不乏以实际行动支持社会弱势群体者,但更多的新富人却没有选择慈善事业,而是选择扩大再生产或个人享受。第二,一些社会组织的支持带有很强的选择性和功利性,它们的支持对象仅限于那些特别优异的贫困大学生,或者把这种支持活动作为一种公关、广告宣传手段,往往“雷声大,雨点小”。第三,虽然新的社会支持主体正破土而出,社会支持形式也日益丰富,但贫困大学生在现有各种社会支持客体中所占的比率并不大。因为我国青少年整体受教育程度不高,大学教育并非义务教育,在儿童失学率、辍学率较高的情况下,有限的社会支持侧重于支持初等教育或职业教育,对贫困大学生的支持比重自然就降低了。

三、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体系的拓展

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体系的拓展,就是要在原有基础上加大资助的力度,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资助方式。具体来说,一是加大非正式支持参与主体的拓展;二是进行非正式支持体系资助方式的拓展;三是完善非正式支持体系拓展的配套政策。

1.非正式支持体系参与主体的拓展

非正式支持主体是一种基于初级群体的资源。初级群体主要由血缘、地缘、友缘、业缘等关系组成。在当代社会,慈善机构、宗教团体、NGO、企事业单位、俱乐部等都可以成为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体系的参与主体。[6]目前我国非正式支持体系的参与主体不多,积极性不高,地区性乃至全国性非正式支持组织发展不够。一般非正式支持只局限于一个或几个企业或学校。因此,为了拓展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体系的参与主体,必须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踊跃支持。

(1)必须让社会了解高校贫困生的现状。社会媒体要加大对高校贫困生现状的报道,让社会了解高校贫困生的需要。在这方面,湖南师范大学进行了有自己特色的尝试。1998年,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日报》、《长沙晚报》等多家媒体对该校贫困生的生活现状作了专门报道。借助媒体的大力宣传,许多长沙市民被高校贫困生的事迹所感动,纷纷捐款捐物或者挑选长期支持的对象。企事业单位和各界人士在了解了高校贫困生的生活现状后,也纷纷加入资助的行列。据统计,1998年度社会各界向湖南师大累计捐款达30余万元,受资助学生达162人。[7]2004年,《潇湘晨报》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助学帮学活动”,通过该次活动,长沙市有120多名高校贫困学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资助,资助金额超过20万元。各地媒体应在让社会了解高校贫困生,动员、组织对高校贫困生的社会资助方面开展大量的工作,发挥独特的作用。

(2)努力争取企事业单位、个人的无偿援助。这是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体系参与主体拓展的重点。应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社会新富阶层参与慈善事业,使他们成为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体系新的重要参与主体。企事业单位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为高校贫困生提供各种各样的助学岗位,建立各种有特色的互助关系。另外,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设立各种内部科研机构,吸引高校贫困生做助研、助教工作,为他们提供助学机会。目前企事业单位对高校贫困生支持的参与积极性不高,而且参与形式单一。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仅有23.4%的高校贫困生得到过企事业单位的资助,其中得到资金资助的占86.7%,得到勤工助学岗位资助的占11.2%,其他形式的占2.1%。这种状况亟待改变。

(3)动员有名望的专家学者、校友以及成功人士设立各种奖学金、助学金。诸如湖南师范大学的杨树达奖学金,江西农业大学的王芷川奖学金和周蓄源奖学金,以及南昌大学的陈香梅奖学金等。这种形式的资助方式不仅可以解决高校贫困生的生活问题,还可以激励他们奋发向上,早日成才。

(4)吸引海外教育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参与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体系。吸引国外组织和个人,特别是吸引爱国华人华侨参与我国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体系,是未来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体系参与主体拓展的重要方面。国外有许多组织,如国际教育扶贫基金会、福特基金会等,希望帮助中国发展教育事业,应充分加以利用。

2.非正式支持体系资助方式的拓展

(1)从“资金式”资助到“能力式”资助的拓展。以前的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一般是以资金资助为主,资金资助虽然能暂时缓解高校贫困生的生活困难问题,但任何基金的资金都是有限的,而且如果贫困生长期得到这种无偿资助往往会养成一种依赖思想。所以,只有提高高校贫困生的生存能力,才是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的根本办法。“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能力资助就是为高校贫困生提供信息与服务,帮助他们发展自己的生存能力、交际能力、创新能力和为人们服务的能力的支持方式,让高校贫困生通过自己的能力的提高去创造财富,解决自身的贫困问题。

其具体做法包括:一是开展高校贫困生心理健康辅导与训练。针对高校贫困生在环境适应、学习、交往和就业中的各种发展性心理问题,依托心理健康辅导和训练实验室,开展团体训练和个案咨询,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为他们的学习成材打下基础。二是进行技能训练。技能训练是指非正式支持组织为高校贫困生提供设备或场所,对其进行基本技能的培训。高校贫困生通过参与实践活动可以基本达到经济自立,并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具有较高的自立意识和创新能力。通过技能训练,高校贫困生如果能够掌握一到几门谋生技能,就能从根本上解决其生活问题。如福特基金会“提高高校贫困生个人能力”项目,其目的就是要在福特基金的资助下,帮助高校贫困生改善学习条件,提高个人能力。福特基金技能训练具体包括四个子项目:“高校贫困生家教指导与服务”,“高校贫困生师范学生技能培训”,“高校贫困生就业培训与指导”和“高校贫困生心理辅导与训练”。助学金解决的是贫困生的生活问题,而福特基金要解决的是贫困生的发展问题。

(2)从“无偿式”资助到“回报式”资助的拓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体系必然要实现资助方式的拓展及多样化,要实现从以前的“无偿式”资助向“回报式”资助的转变。因为“无偿式”资助方式容易使高校贫困生产生依赖心理,不利于高校贫困生能力的培养。

“回报式”资助具有许多优点。首先,可以减少高校贫困生的心理压力。通过调查我们发现,65%的高校贫困生不愿意接受“无偿式”资助。湖南农大一李姓学生说,如果教育贷款的手续足够简便的话,他愿意选择贷款来读书。因为和银行签订合同是一种平等的交易关系,心理比较平衡。如果接受无偿资助,其中包含了太多的“情”分,让人感觉心理压力大。感情的东西往往一辈子也还不清。而湖南师大一张姓学生则说,他宁可打工凑学费也不愿接受社会资助而后去承担社会各方面的压力。可见,在接受“无偿式”资助的同时,高校贫困生在心理上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其次,能够调动企事业单位参与高校贫困生资助的积极性。“回报式”资助的一种很重要的方式就是企事业单位为高校贫困生提供助学岗位,高校贫困生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为其服务。这种资助方式各取所需,能够达到资助单位和高校贫困生的共赢,从而能够调动企事业单位参与高校贫困生资助事业的积极性。

再次,能够使贫困生资助基金实现滚动发展。“回报式”资助的另外一种方式是倡导受资助的高校贫困生在接受资助时作出承诺:毕业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愿向该基金捐款,使基金能够滚动发展,以使更多的高校贫困生从中受益。这种资助方式能够保障高校贫困生资助基金自身的发展,也能为以后的贫困生资助基金提供来源,是一种值得提倡的很好的资助方式。

3.完善非正式支持体系拓展的配套政策

鉴于非正式支持在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的重要功能,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和强化,建立起非正式支持体系良性运行的机制。

(1)建立非正式支持体系的配套政策体系。政策的作用在于努力增加非正式支持体系的参与主体。首先,政府应制定专门的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事业单位参与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对在这方面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荣誉和奖励。其次,政府要指导非正式支持体系形成规范的运作方式,使非正式支持体系高效有序地运行。再次,政府要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促进非正式支持体系在全国范围内的相互协作。比如,要协调好东部与中西部的非正式支持体系。东部地区经济发达,贫困生相对较少,但恰恰相反的是,东部地区经济实力强的企事业单位较多,它们设立的各种高校贫困生资助基金和机构也较多,这易造成一部分基金的闲置,需要加以协调和平衡,支援中西部地区的贫困生。

(2)建立能够保证非正式支持体系良性运行的机制。机制的作用在于提高资助者的责任心,同时确保非正式支持功能的实现。非正式支持的真正目的是让最困难的高校贫困生得到援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操作的不规范,高校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假贫困生”。“假贫困生”不仅挤占了那些真正的高校贫困生的资助资源,而且会大大打击资助者的积极性。所以,高校要建立起规范的高校贫困生甄别机制,杜绝“假贫困生”现象的发生。在政策和机制的前提下,政府要为非正式支持参与主体提供一个宽松的资助环境,特别是要从精神上给予他们以鼓励和支持。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要特事特办,为非正式支持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标签:;  ;  ;  ;  

高校贫困生非正式支持的现状与发展_社会支持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