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能级跳跃理论的煤矿安全事故致因研究论文_谢启兵

基于能级跳跃理论的煤矿安全事故致因研究论文_谢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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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煤矿安全现状,并以事故致因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煤矿事故发生的规律,提出符合我国实际的煤矿事故致因理论及模型。该理论认为,管理失误是导致煤矿事故发生的本质原因。管理失误产生人员、物质、环境及信息方面的缺陷,进而引起职工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因素以及不安全的生产环境,从而导致煤矿事故的发生,影响生产,并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关键词:煤矿;安全管理;安全生产

目前,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和消费国的中国,在较长历史时期内,仍保持发展态势。但是,在我们瞻望煤炭工业持续高速发展美好前景的同时,一直困扰着我国的煤矿企业的问题,即煤矿的安全生产问题:中国的煤炭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三分之一,煤矿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占70%。改变我国安全生产的这种状况已经迫在眉捷,我国政府近年来特别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且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国家不断加强监管整顿煤矿安全生产的力度,然而重大特大事故仍频繁发生。越来越多的关注严峻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一、能级跳跃事故致因理论

目前,国内煤矿安全事故研究学者普遍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环境的不安全性是间接原因,究其本质原因则是管理缺陷,形成了以“人、机、环、管”四个基本因素的煤矿安全事故致因分析观点。更有学者从社会因素、企业文化等方面对煤矿安全管理建设进行阐述分析,然而,目前相关研究仍是对事故致因的表象化的分析研究,未从人、机、环、管方面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至今尚未建立完善的理论体系和相应的技术来支撑。安全流变-突变理论指出,一切事物都具有其固定的危险承受限度,在事物形成后的最初一段时间内,其本质危险程度随时间呈减速递增发展,当新的平衡状态发展到稳定成熟阶段时,事物的本质危险程度呈现缓慢增加的趋势。最后平衡状态向无序方向发展,进而促使危险性加速增大。该理论对事物在一个周期阶段内从产生到结束的发展变化,解释了事物的本质安全特征,在现实生产过程中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煤矿井下生产系统的物理结构是由人员、机械设备、煤岩构成的,采煤活动的出现打破了地下原有自然平衡状态,人员、机器设备、煤岩的固有本质安全符合安全流变与突变理论。在不受外界控制约束下三者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不安全性逐渐增加;同时,人-机-煤岩各子系统相互影响制约,本质损伤的流变与突变过程伴随着能量的转化和释放,增加了交互干扰的强度,打破原有交互平衡状态,并进一步加快本质损伤的进度。由于系统各组员相互制约的限制,人员、机器设备、煤岩的本质损伤不会无限制增加,而是在破坏交互平衡前的某一时刻发生能级跳跃(危险突变),并形成新的交互平衡状态;当损伤量超过子系统自有承受能力与系统控制约束阈值后,系统物理结构发生显著改变,发生第二次能级跳跃,交互干扰层活动被破坏,对外释放大量能量,若系统预防控制能力不足,则生产系统遭到摧毁,事故产生。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能级跳跃首先发生本质损伤层,自生产系统开始运作起,人、机、煤岩的不安全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阶段递增,当其本质损伤超过承受能力时,出现能量的第一次跳跃,这一阶段产生的能量不足以破坏各子系统之间的交互活动,但会打破现有交互平衡,促使交互干扰层活动向着无规律方向加速变化;第二次能级跳跃发生在交互干扰层活动中,在发生第一次跳跃后,各子系统本质损伤在其他因素交互干扰的作用下加快其本身损伤变化速度及交互干扰的变化形式,当超出系统交互平衡(最大输出或最高强度)后,交互活动被破坏,发生第二次能级跳跃;如果释放的能量超过安全控制约束能级,则导致事故发生,否则在安全控制约束作用下衰退,导致生产中断。当各子系统再次达到平衡状态后,进入下一个相似阶段,以此循环。通过建立煤矿安全事故能级跳跃致因分析理论,为煤矿事故致因分析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分析模型,即本质损伤层、交互干扰层、控制约束层三层层级结构,每个层级中所包含的影响因素中存在相互干扰作用,进一步研究因素间的关系便可找出影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致因因素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及其影响度。

二、煤矿事故预防措施

(1)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我国煤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管理的失误,当前,我国实行“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该体制从个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不同的方面来推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贯彻实施,协调一致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今后,在坚持当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同时,我国应该积极发展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三方监督力量”,充分发挥“第二方监督力量”在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使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发展为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第三方监督、群众参与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

(2)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煤矿安全立法,历来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到目前为止,我国制定和颁布的有关煤矿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己达百余件,基本实现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和依法管理。如《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煤矿事故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煤炭行业的发展,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己经难以适应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我们需要加紧制定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完善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3)加强煤矿安全信息管理

信息在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安全信息在煤矿生产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开展安全监察工作提供信息支持第二,为煤矿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加强煤矿安全信息管理,其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发挥安全信息对安全监察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作用,提高安全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李万帮.事故致因理论评述[J].南华大学学报,2007.

[2]田水承.从三类危险源理论看煤矿事故的频发[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7.

[3]陈全.事故致因因素和危险源理论分析[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9.

[4]何学秋.安全科学基本理论规律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1998.

论文作者:谢启兵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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