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探讨超声在胎儿中枢神经系统畸形诊断中的应用价值。方法:本文选取2011年11月-2016年2月我院收治的行产前超声诊断90例单胎孕妇作为研究对象,所有孕妇胎儿分娩后经随访或引产后尸检证实为中枢神经系统畸形,探讨超声表现与检查的诊断价值。结果:超声检查结果为:蛛网膜囊肿2例,脊柱裂5例,脑膜膨出及脑膜脑膨出22例,脑积水27例,无脑畸形34例。病理学检查结果为:严重小脑畸形2例,脊柱裂5例,脑膜膨出及脑膜脑膨出22例,脑积水27例,无脑畸形33例。与病理学检查相比,超声检查的临床诊断率为96.7%,误诊率为3.3%,这说明超声诊断结果与病理检查结果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超声在胎儿中枢神经系统畸形诊断中具有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能显著提高临床诊断率。并且检查过程简单方便,并不会对孕妇造成创伤及痛苦。因而值得大量地临床推广。
关键词:超声;胎儿中枢神经系统畸形;临床诊断;应用价值
胎儿中枢神经畸形是临床上较为常见的疾病,主要是指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颅脑结构出现先天性发育异常[1]。胎儿一旦患有此病,极其容易导致其出现智力肢体残疾,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患者及其家庭造成影响,并对患者的生活质量及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临床上采用超声检查可以有效防治胎儿中枢神经畸形,实现优生优育。因此,本文选取2011年11月-2016年2月我院收治的行产前超声诊断90例单胎孕妇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所有孕妇胎儿分娩后经随访或引产后尸检证实为中枢神经系统畸形,探讨超声表现与检查的诊断价值。现将具体研究内容整理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文选取2011年11月-2016年2月我院收治的行产前超声诊断90例单胎孕妇作为研究对象,所有孕妇胎儿分娩后经随访或引产后尸检证实为中枢神经系统畸形。所有孕妇年龄23-39岁,平均年龄(28.46±5.37)岁;孕周33-39w,平均孕周(36.13±2.03)w;其中初产妇76例,经产妇14例。所有孕妇均经产前超声诊断胎儿中枢神经系统畸形包括:蛛网膜囊肿2例,脊柱裂5例,脑膜膨出及脑膜脑膨出22例,脑积水27例,无脑畸形34例。
1.2 一般方法
所有孕妇在产前采用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以及二维探头,并将二维探头的频率控制在2.5-5.5MHz之间。在检查的过程中应该采用循序渐进方式,仔细地观察胎儿脑室周围情况。检查步骤为:①检查人员对胎儿脑中线的完整度以及是否存在透明隔腔进行仔细观察,若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胎儿脑侧室的宽度出现明显增加现象,则需要注意其他脑室扩张状况,并根据这些状况来确定梗阻或狭窄实际位置。②仔细观察胎儿颅内异常状况,排除因其他异常导致的侧脑室扩张状况。除此之外,还需要仔细观察第五第六脑室结构扩张压迫室间孔的情况。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③检查人员要对胎儿的小脑宽度进行仔细观察,主要目的在于排除胎儿因小脑发育不良而导致的小脑延髓池扩大状况[2]。
1.3 统计学方法
应用统计学软件SPSS20.0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计数资料采取率(%)表示,组间率对比采取 进行检验;计量资料采取均数±方差( )表示;对比以P<0.05为有显著性差异和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90例孕妇中87例引产,3例孕妇继续妊娠后生产。所有胎儿经病理检查证实为:严重小脑畸形2例,脊柱裂5例,脑膜膨出及脑膜脑膨出22例,脑积水27例,无脑畸形33例。与产前超声诊断结果比较(蛛网膜囊肿2例,脊柱裂5例,脑膜膨出及脑膜脑膨出22例,脑积水27例,无脑畸形34例),得出超声检查的临床诊断率为96.7%,误诊率为3.3%,这说明超声诊断结果与病理检查结果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0.49,P>0.05)。
3 讨论
胎儿中枢神经系统畸形主要是指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颅脑结构出现先天性发育异常,会导致围产儿残疾及死亡。中枢神经系统畸形在先天性胎儿畸形中所占比例在50%左右,而我国的西北及华北地区所占比例已达80%左右。胎儿一旦患有此病,极其容易导致其出现智力肢体残疾,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患者及其家庭造成不良影响,并对患者的生活质量及生命安全造成威胁[3]。目前临床上对胎儿中枢神经系统畸形采取超声诊断,阴道或经腹部B超检查属于优生优育重要手段。
产科对胎儿形态的观察主要采用B超诊断,并能测量胎儿的多种参数,从而便能够评价胎儿的实际发育状况,以此来判断胎儿是否存在胎儿畸形。本次研究中,所有胎儿经病理检查证实为:严重小脑畸形2例,脊柱裂5例,脑膜膨出及脑膜脑膨出22例,脑积水27例,无脑畸形33例。与产前超声诊断结果比较(蛛网膜囊肿2例,脊柱裂5例,脑膜膨出及脑膜脑膨出22例,脑积水27例,无脑畸形34例),得出超声检查的临床诊断率为96.7%,误诊率为3.3%,这说明超声诊断结果与病理检查结果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通过超声检查能够对胎儿颅内发育状况进行准确观察。且操作方式简单,并不会对孕妇造成痛苦及创伤,检测结果安全可靠,具有较高的临床诊断符合率。除此之外,通过超声检查能够有效地观察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及早发现胎儿畸形[4]。因此,临床上可以采用超声检查的方式来诊断胎儿中枢神经系统畸形状况,能显著地提高临床诊断率,降低误诊率,从而实现优生优育。
综上所述,超声在胎儿中枢神经系统畸形诊断中具有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能显著提高临床诊断率。并且检查过程简单方便,并不会对孕妇造成创伤及痛苦。因而值得大量地临床推广。
参考文献
[1]林建寨,杨生旭,陈景钗等.超声在胎儿中枢神经系统畸形诊断中的价值[J].福建医药杂志,2011,33(3):88-90.
[2]韩秋云.超声在胎儿中枢神经系统畸形诊断中的价值[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2015,09(20):114-115.
[3]邓学东,李红,梁青等.超声鉴别诊断技术在胎儿中枢神经系统畸形诊断中的应用[J].中华医学超声杂志(电子版),2011,08(4):711-718.
[4]花秋菊,关云萍,项宇识等.超声检查在胎儿中枢神经系统畸形诊断中的应用价值探析[J].中外医疗,2015,26(5):18-19.
论文作者:李菊芬
论文发表刊物:《医师在线》2016年7月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9/22
标签:胎儿论文; 超声论文; 畸形论文; 脑膜论文; 中枢神经系统论文; 孕妇论文; 脑积水论文; 《医师在线》2016年7月第1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