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_道德论文

论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_道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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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今年上半年,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本报连续发表了《论社会公德》、《论职业道德》、《论家庭伦理道德》三篇文章,并在“民主与团结”专刊开辟了“干部道德建设”专栏,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好评。江泽民同志在建党75周年座谈会上指出:要保证我国改革和建设事业顺利发展,保证跨世纪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干部。为了继续深入探讨道德建设,本报今天特发表《论领导干部道德》一文。文章认为,加强领导干部道德建设,对于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导向作用;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道德建设的实践,已经把领导干部的道德建设摆到了最高的位置上。领导干部道德主要包括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荣誉和职业作风八个方面,其核心是“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培养和完善领导干部的道德人格,需要从他律与自律、道德教育与道德修养等方面入手。

江泽民同志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7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干部。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素质,已经成为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加强领导干部的道德建设,既是完成这一重大任务的不可缺少的方面,也是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更加突出地位的关键环节。

领导干部道德的社会价值

加强领导干部的道德建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道德素质,是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获得成功的必要条件,对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导向作用。

领导干部道德所具有的重大社会价值,首先是由领导干部的职业特点所决定的。第一,地位突出:处于领导地位,手中掌握着权力。第二,角色多样:既是群体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又是群体意志的体现者和执行者,也是群体活动的组织者和教育者,还是群体关系的设计者和协调者。第三,对象特殊:面对各行各业的人、财、物,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归根结底是使社会有机体得以健康有序运行所必须的领导、管理、协调、服务等。第四,责任重大:“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毛泽东语)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业已证明,党领导的事业要取得胜利,不但要有正确的理论和路线,还必须有一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正是基于领导干部的职业特点,所以社会和人民赋予他们的道德以极高的期望值。

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道德建设的实践,客观上已经把领导干部的道德建设摆到了最高的位置上。众所周知,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作为全民范围的道德建设,无疑应该肯定人们践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道德原则。但是,必须清醒地意识到,社会主义是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前进的历史运动。作为社会中高层次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理应具备高层次的道德水准,即为了人民的利益和幸福,为了共产主义理想,站在时代潮流前面,奋力开拓,公而忘私,勇于献身。《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明确指出:“这种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共产党员道德是领导干部,尤其要坚定不移地身体力行。”“决议”还指出:“在我们社会的各行各业,都要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首先是党和国家机关的干部,要公正廉洁,忠诚积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从主流上看,我们的领导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也要看到,他们当中确有那么一些人的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和伦理道德素质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要求。有的领导干部缺乏艰苦环境的锻炼,政治上还不够成熟,甚至分不清基本的是非界限;有的领导干部作风漂浮,脱离实际,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有的领导干部忘记了党的宗旨,经不起考验,以权谋私,堕落为腐败分子、犯罪分子。这些情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告诫说:“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以身作则非常重要。”“现在,不正之风很突出,要先从领导干部纠正起。群众的眼睛都在盯着他们,他们改了,下面就好办。”(《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24、125页)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江泽民同志也指出,我们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无论在工作中还是日常生活中,都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注意检点自己的言行,以高尚的道德情操,为广大党员和干部树立好的榜样。这些精辟论述都阐明了领导干部道德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领导干部道德的基本内涵

领导干部道德,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

从主体性的角度分析,它包括两个方面:在领导干部个体作为道德主体的意义上,领导干部道德是指领导干部的道德意识、道德活动以及道德规范;在领导干部群体作为道德主体的意义上,领导干部道德是指领导集团、领导体制以及党政机关在从事领导、管理、协调、服务等事务中所遵循的政治伦理与行政伦理的总和。

从政治性角度分析,领导干部道德在本质上是一种政治道德。在中国传统道德中,政治道德曾居于核心地位。其内涵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即克明俊德、以民为本、立身为正、明道善策、举贤任能、教而后刑。在资产阶级道德中政治道德也占据核心地位。1893年,罗伯斯庇尔在建立法国资产阶级政权之际,即首先向议会发表了《关于政治道德的各项原则》的施政演说。无产阶级的政治道德是有史以来人类最崇高的道德。它是代表全人类的根本利益的。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江泽民总书记反复强调的“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即具有深刻的政治道德内涵。

从层次性角度分析,领导干部道德包括社会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就是说,领导干部不仅要模范履行广大社会成员都需要遵守的社会主义道德,而且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尽管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仍然需要作为全社会价值导向的共产主义道德。因此,领导干部率先履行共产主义道德,便成为题中应有之义。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党和政府愈是实行各项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负责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视、愈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67页)

从职业性角度分析,领导干部道德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报告中指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94页)当前,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要深入理解邓小平同志提出的“领导就是服务”这一重要论断的伦理内涵。一定要明确:在党、政府以及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人民群众是主人,党、政府及其各级领导干部都是勤务员。“只有我们时刻记住党和人民群众的这种关系,我们才能自觉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我们的一切工作的重心始终放在人民群众身上。”(《张闻天选集》第569页)

从现实性角度分析,领导干部道德的主要内容就是党的十四大所明确要求的“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廉政,在领导干部道德建设中具有基础性的价值。“廉者,政之本也,民之表也;贪者,政之祸也,民之贼也。”在改革开放的全过程中,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都要带头廉洁自律,“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邓小平同志语)。在领导干部道德中,价值核心是勤政,即“勤政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都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改进思想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从体系性角度分析,领导干部道德包括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荣誉、职业作风等八个主要方面。领导干部要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特别是工农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坚定地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要模范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自觉拒腐防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善于开拓进取,具有唯物辩证的思想方法和高度的职业责任心;等等。

领导干部道德的公共监督

领导干部道德本质上是他律和自律的统一。从他律的角度分析,领导干部需要接受公共监督。这是保证领导干部道德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领导干部道德的公共监督包括多种形式,如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政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这里,重点谈谈立法监督与群众监督的问题。

加强立法监督,逐步使领导干部道德要求法规化,是加强领导干部道德建设的重要方面。

在以往领导干部的道德建设中,我们比较多地强调道德与法的区别,而忽视了二者之间的联系。其实,道德与法是联系最为密切的两类社会现象。中国古代就很重视德法并施,强调“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放眼当今世界,领导干部,或者说国家公务人员道德法规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例如,印度在1964年就制定了有关公务员从政道德准则的专门法律《中央文官行为准则》。该准则涉及范围很广,包括公务员的近亲在公司和商行任职,公务员在从政、参加选举、参加协会、示威游行、未经授权的信息传递、赞助、接受礼品、个人经商或受雇、投资和借贷、长期负债、饮酒和吸毒等方面的详细规定。1993年,韩国通过了《公务员道德法》,并以此为契机,在国家公务人员中开展了反腐败斗争。这些作法,无疑是值得借鉴的。但同时也要看到,在欧美一些国家,道德的法规与公务员的实践存在很大距离,形形色色的丑闻不断,这是由其国家制度的性质所决定的,是难以解决的。

近年来,我们党和国家也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准则。例如,《国务院工作人员守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以及一系列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特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和《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领导干部道德建设步入了新的阶段,其伦理价值不可轻视。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将“财产收入申报法”的立法列入规划。可以预期,我国领导干部道德建设将随着有关道德要求逐步法规化,会更加扎实地向前发展。

健全和完善民主制度,注意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对领导干部道德建设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谈到防止政府腐败问题时曾经指出:“我们已经找到一条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由领导干部道德的自身特性所决定的。具体地说,领导干部道德主要凭借三种力量起作用,即人民群众为主体的社会舆论,领导干部的职业良心,以及在日益完善的领导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优良传统。为此,应该通过各种途径,特别是增强党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健全民主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参政、议政,更有效地监督领导干部的道德。

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必须从两个方面做起。一方面,要同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官僚主义现象、腐败现象等作斗争。党和国家机关的某些领导者常常容易产生一种错觉,似乎他们是站在群众之上的官吏,可以为所欲为,发号施令。这样就把主人和勤务员的关系搞颠倒了。很显然,这种观念和行为是与党的领导干部道德完全背道而驰的。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由于长期以来缺乏民主意识,不少人容易以旧思想、旧习惯对待现在的党政领导者,把他们看成是“官老爷”,对他们唯命是从,把一切奋斗来的果实,都说成是他们的恩赐;许多人至今不了解或不真正了解: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主人。为此,需要从领导与群众两方面同时着手,教育广大群众以主人的身份切实行使监督权力,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名副其实的人民公仆。

领导干部的人格升华

在领导干部道德他律与自律的统一中,自律是主导方面;只有自律主导之下的他律与自律的统一,才能实现人格的升华。

江泽民同志在《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的讲话中强调指出:“领导干部首先要堂堂正正做人。”这实际上提出了关于领导干部道德人格的问题。领导干部道德建设的目的,正是要形成完美的道德人格。领导干部的道德人格,是领导干部与其他职业者相区别的内在规定性,是领导干部的道德尊严、道德品质、道德境界以及所实现的社会道德价值的总和;是领导干部在社会生活,特别是职业生活中地位与作用的统一,是其长期的习惯性的道德行为的升华。这种道德人格,既具有普遍性,又为每一位领导干部所特有。

行政伦理学的研究表明,领导干部道德人格的形成大体要经历三个阶段,其间有两次升华。

第一阶段是领导干部道德的他律时期。一个人被迫或被动地遵守道德即属于他律。其特征是,“善”被理解为“服从”。处在他律时期的领导干部道德是低级的、不完善的。尽管在道德人格的形成过程中,他律道德具有某种基础性价值,但是领导干部的道德建设决不应在他律面前止步。

第二阶段是领导干部道德的自律时期。领导干部道德从他律时期向自律时期升华,核心是从道德义务向道德良心的转化。所谓领导干部的道德良心,就是领导干部在履行社会职责和道德义务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和正确的自我评价能力,它是领导干部所应具备的各种心理素质在主体意识中的集中体现和有机结合。良心的最基本特征是自律性。它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良心者,不特告人以善恶之别,且迫人以避恶就善也。”(《蔡元培全集》第2 卷第241页)具体地说,在领导干部工作过程中, 良心的自律作用突出地表现在三个方面:在行为前,对行为选择起机制作用;此时良心是“指挥官”。在行为进程中,良心起监督作用,对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予以坚持,反之予以纠正;此时良心是“检查官”。在行为之后,良心对行为的后果和影响起评价作用,使领导干部对自己违背道德要求的行为产生强烈的自责和内疚,并决心用实际行动予以改正;此时良心是“审判官”。

第三阶段是领导干部道德价值目标形成时期。一般说来,以良心为核心的道德自律优于以义务为核心的道德他律;但是,在道德自律时期,如果忽视作为他律的道德义务,也是片面的,并会走向道德意志论。所以,领导干部道德还应向第三个时期,即道德价值目标形成升华。道德价值目标是主体自律和他律的统一,道德义务与道德良心的统一。在这一时期,领导干部的道德达到成熟程度,道德的他律性与自律性、道德义务与道德良心交相辉映,发挥着强大功能。从根本上说,以道德良心和道德自律为主,在道德良心和道德自律中反映和遵从着道德义务和道德他律,是领导干部道德人格的总特征。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培养和完善领导干部的道德人格,需要从他律和自律,亦即从道德教育与道德修养两方面着手。道德教育过程应该与领导干部道德人格形成和完善的过程相一致。道德教育也必须是一个帮助领导干部提高道德认识、陶冶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确立道德信念并最后养成道德习惯的过程。道德修养是培养和完善领导干部道德人格的重要途径。它是领导干部在道德素质诸方面进行的自觉的自我改造、自我陶冶、自我锻炼和自我培养过程。注重道德修养,曾经为历史上许多有作为的政治家和从政者所践行。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指出,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如果能长期坚持与实践相结合的道德修养,“他就可能有很好的共产主义道德”;“他也可能有最高尚的自尊心、自爱心”;“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31页)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高瞻远瞩地指出:高级干部特别是省部以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尤其是政治水平如何,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我们不仅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提高现有高级干部的水平,而且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培养和完善广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道德人格。这样,我们的党和国家就会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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