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对我国电子通信产业的影响_投资论文

外商投资对我国电子通信产业的影响_投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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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也是外国投资比较集中的行业。外商投资特别是日本的直接投资对我国电子工业的发展发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现状和发展趋势

1.利用外资的基本状况

电子工业是我国利用外资较早、较多的部门。到1994年底,全行业累计对外签订各类外商投资项目约8000个,协议外资金额约70亿美元,实际到位外商投资超过40亿美元。

外商在我国电子行业投资经历了由小到大、由慢到快的过程。据有关部门统计,到1988年底,三资企业536个,利用外资额6.07亿美元; 到1991年,外商投资企业2846家,协议外商投资金额25.07亿美元; 到1993年,外商投资企业达到5000家,协议外商投资41.6 亿美元; 截止1994年底批准外商投资企业8000家,利用外资合同金额7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0亿美元。

2.利用外资的形式变化

电子工业利用外资的形式,经历了由以引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建立中外合作企业为主,到以外商大规模投资建立合资和独资企业为主要形式的过程。

从80年代初期至1990年底,全国电子行业共有外商投资企业1550多家,合同金额14.7亿美元,从业人员15万人,实现工业产值200亿元,创汇15亿美元。这时期我国电子工业利用外资主要表现为引进外国电子工业生产技术和设备,进行合作生产、合资经营和加工出口。

“七五”期间,国务院机电办和电子工业部采取优惠政策引导外资企业扩大出口,在1990年电子行业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为19个,其中合资企业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就占9家, 当年合资企业中厦门华侨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公司和华强电子有限公司,出口额均超过1亿美元。 努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是电子工业在“七五”国民经济调整期间得以保持一定增长的重要原因,然而由于外商投资规模普遍较小,尽管合营企业的中方人员努力吸收消化引进的技术,但是在引进外资扩大出口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出口产品档次低、换汇成本高、“三来一补”占相当大比重、附加价值高的产品少等一些问题。

“八五”是我国电子工业利用外资的重要时期。“八五”初期利用外资发展电子工业有了新的进展,1991年底全国电子工业共有外商投资企业2600多家,吸收外资22亿美元,其中仅1991年就批准1051家,吸收外商投资7.6亿美元,其中合资企业708家,吸收外资5000万美元,独资企业295家,外商投资2.6亿美元。到1992年外商投资企业超过5000家。电子部系统内较大的外商投资企业由1991年的186个发展到289个,三资企业的工业产值达到120亿元,占电子工业总产值的11.09%。

3.外商投资的地域和部门变化

80年代,外商在电子业的投资主要集中在我国的沿海省份,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生产和组装;进入90年代以后,外资不仅在沿海地区增多,而且也加快了进入内地的步伐。与此同时,外商投资的领域,也由制造业扩展到第三产业。

4.外商投资规模变化

外商在电子行业投资力度加大,到1993年全国电子系统累计协议利用外资41.6亿美元。这期间,外商对电子行业的投资规模也逐渐扩大,如电子部组织和参与的37个项目中,3000万到1亿美元的项目有10项, 1000万到3000万美元的项目有16项。一些大的跨国公司如美国英特尔公司、吉通公司、南贝尔国际通讯公司开始步入我国电子行业。日本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与北京国营798厂组建的北京村田电子有限公司, 总投资3000万美元。

可以说,外商对我国电子行业的投资在1994年发展更为迅猛。截止到1994年,电子行业利用外资协议金额达到7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金额40亿美元以上,各类电子外资企业800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共完成工业总产值532.1亿元,占全部电子行业的28.6%,比上年同期增长了58.6%。 技术引进、来料加工、合作生产等多种方式的合资合作空前活跃。

当前,我国通信行业是外商投资最热的产业,在几个高新技术产品领域,外商投资企业都占相当大的比例。在程控交换机领域有14家外商投资企业;在光纤通信领域,有8家外商投资企业;在移动通信领域,有10家外商投资企业。世界上几乎所有生产通信产品的大公司,如摩托罗拉、贝尔、AT&T、爱立信、富士通、北方电信、西门子、飞利浦、松下、卡西欧、NEC、诺基亚等等, 都在我国投资建立了通信产品生产企业。

“八五”期间,电子工业利用外资出现了五大特点:

其一,国际大公司投资增多,日本的松下、夏普、富士通、建伍、索尼、JVC、东芝、日立、三洋;美国的IBM、惠普、贝尔、摩托罗拉、施乐、罗斯蒙特、GE、美孚、瑞恩、休斯、西屋电气公司、福特;德国的西门子、汉高、SEM;荷兰的飞利浦; 加拿大的北方电讯; 英国的BOC,以及韩国、香港、台湾的大公司、大财团纷纷来华开办企业。

其二,项目投资规模增大,如美国AT&T已与我国签了5 亿美元的合同,1994年又宣布再追加1.5亿美元建立交换机设备合资企业。

其三,高新技术领域合作增多,总的来说,与大公司合作的大项目加大了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方面的合作。

其四,项目增资额增多,一些效益好的合资企业进一步追加投资扩大合作范围。如日本三洋公司又向深圳华强电子工业总公司投资1360万美元成立了以生产经营高科技激光产品为主的三洋华强激光电子有限公司。日立公司在与福日公司合资生产彩电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投资合作生产摄相机。

其五,合资合作领域由南向北推进,由沿海向内地延伸。外商投资企业在粤、闽、江、浙等南方省市继续发展的同时,迅猛向山东、天津、北京、大连等北方省市推进。例如日本的佳能、东芝、TDK 等大批知名跨国公司在大连落户。

5.日本对我国电子行业的投资

日本是我国电子工业领域重要的外来投资者。截止到1994年,日本总共对华直接投资达到20.75亿美元,其中电子行业的投资占第一位。 日本对我国电子工业的投资经历了由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含量较高,由以销售日本电子生产设备为主到投资生产电子产品的转变过程。

——投资合作方式

“六五”和“七五”期间,我国电子行业利用外资以引进技术、开展“三来一补”即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以及兴办合资企业为主。1981至1985年电子工业从16个国家和地区共引进技术13.2亿美元,其中从日本引进技术折合资金5.9亿美元,占44.6%, 可以说当时引进资金和技术主要来自日本。1987年日本三洋电机有限公司在“三来一补”的基础上,与深圳兴办华强三洋电子有限公司,1979年公司初建时只有几十万美元的资金,到1987年产值已达到3亿元, 而且产品还大量进入国际市场。日资投资者进入我国电子市场的初期以设备技术投资、合作生产为主,合资经营企业股份占30%左右,所持股份较低,投资规模小。

到1990年,我国电子工业实际利用外资约10亿美元,其中以日本投资为主。例如家电主要引进日本松下、三洋等厂家的技术和设备,促进了民用消费类电子产品的较大发展。电视机、收录机、收音机年产都在1000万台以上。中日合资的北京松下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被评为电子行业最佳合资企业。

——项目规模

日本在我国电子行业大规模投资是在1991年以后,如富士通、索尼等大公司在华投资目前规模已达数千万美元乃至上亿美元,日本NEC 与北京首钢公司合资的集成电路项目, 总投资2 亿美元, 其中日方投资8000万美元。随着投资规模的扩大,日本开始在高科技领域扩大与我国的合作,如通讯领域与天津合资的日电公司生产100至200万线程控交换机;在光纤通讯领域成立了南京—富士通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武汉—日本NEC长江器件公司,其电话机年产量达5000万部以上; 在移动通讯领域成立北京松下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和长春日兴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日资进入我国电子行业是由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逐渐走向内地。

——趋势特征

近年日本对我国电子行业的投资合作还出现了这样一些趋势性特点:

第一,与“六五”和“七五”期间投资项目规模一般为200 万美元的项目相比,开始出现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大项目。这些项目中,日方控股比例增大,一般可达到合营股份的一半,并且还涌现出日方独资企业。一些著名的跨国公司成为投资主角。

第二,增加对高新技术电子行业领域投资,包括计算机软件设计、通信产品等。

第三,对原来一些效益较好的合资企业,追加投资并扩大合作领域。

第四,在地域分布上,合资合作由南向北推进。

第五,对电子业投资倾向更加突出。日本对我国直接投资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共有123家,资金超过10亿元的有3家, 这三家都集中在电子行业。它们是,北京松下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首钢日电电子公司和松下万宝(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的影响

一、有利影响

1994 年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值约占电子行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 在1994年按销售额排序的我国电子百强企业中,中外合资企业就有28家。百强企业的销售额和利税总额占全国电子工业销售额和利税总额的69.5%和81.5%, 这18 家外商投资企业的销售额占百强企业销售总额的22%,占全国电子工业销售总额的15.18%。在百强企业中的3家日资企业的销售总额为53.5亿元,占百强外资企业的25.76%,占百强企业的5.67%,占全国电子行业的3.91%。1995年百强企业中的外商投资企业18家,含有外商投资的股份制企业10家。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所占比重有了进一步提高,在电子产品出口总额中,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为70.9亿美元,占电子行业出口总额的57.4%。利用外资对推动我国电子工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引进了资金和技术。

十几年来,我国电子行业实际使用外资40多亿美元,占电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三分之一,成为推动电子工业特别是沿海地区电子工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引进技术的档次不断提高,从以SKD、CKD、“三来一补”为主,到具有一定开发能力,产品的技术含量逐步提高。大量生产技术的引进,使产品成本下降,质量提高。

2.加速我国电子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外资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电子产品出口的主力军。1992年电子工业系统全年共完成出口交货值158.18亿美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占32.7%,全民与其他所有制合营企业占12.2%,集体所有制占9.66%,中外合资企业占22.55%,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占5.8%。 在1992 年出口额超过500万美元的93家企业中,外商投资企业占54家,占58.06%。在出口额超过6000万美元的7 大出口创汇企业中, 与日本的合资企业占两家。 1994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71亿美元,占电子工业出口总额的57.36%。

3.提高了我国电子企业的管理水平。

合资企业成立后,打破了铁饭碗,提倡有效劳动,控制从业人员,使原企业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外商投资企业由于管理水平高,企业决策能力、市场应变能力、产品开发和人才培训方面都有好的经验和成绩,给国内企业提供了榜样。

4.外资企业成为国内大的电子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内公司借助外资求发展,不少开始搞来料加工的小企业发展成为销售额上亿元乃至十多亿元的大公司,外资起到了重要作用。电子百强企业中,有外资企业18家,除此之外,其他电子百强企业也有相当部分利用了外资,举办合资项目,如名列第65位的武进芙蓉电子实业总公司(乡镇企业),也办了8个合资企业。

5.外资企业创利多。

电子领域的合资合作企业大都比较成功,效益较好。据对527 家电子行业的外资企业的统计,其实现利润总额为25.4亿元,占全国电子工业利润总额的39.3%。在实现利润最高的前10名电子企业中外商投资企业占5家, 其中中日合资的北京松下彩管有限公司和深圳康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第三和第五名。

二、问题和不利影响

1.在改革开放后的相当长的时间内,电子工业利用外资的项目很多,但大都规模较小,技术档次低,多数为劳动密集的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合作生产、补偿贸易和后部工序生产线之类,造成了电子工业的过度分散和低水平重复,使许多生产线闲置,未能发挥作用。近两年来,国外跨国公司纷纷进入我国电子市场,合资合作的项目规模有所扩大,但就外资企业总体而言,目前全国电子行业有外企8000多家,全国利用外资金额71亿美元,这样每个外商企业的投资平均为85万美元,如不算少数千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多数外资企业的投资也就是50—60万美元。

2.技术水平档次偏低,不利于尽快提高我国电子产业的技术水平。投资大、技术含量高的外资企业往往形成对我国部分高新技术产品市场的垄断。电子行业外商投资企业普遍存在四多,即CKD、SKD和后工序生产的多;劳动密集、来料加工的多;消费类、小家电产品多;零部件生产的企业多。有些产品虽属高技术领域,但外商实际并未将重要的技术转让给合资企业,而仅仅利用中方廉价劳动力。

在通信工业领域,虽然经过“八五”时期内外资金的合力发展,整个行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远远不能满足国内电信事业发展的需要,国内通信市场主要被国外产品所占领,特别是卫星通信和移动通信,国外产品的占有率分别达50%和95%以上,国内生产的移动电话和BP机基本上是来件组装的。外商投资企业整机产品中的关键部件的国产化率很低。

3.国外大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市场是近年的一大特点,它们多在高新技术领域投资,目的在于垄断我国市场。如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在90年代中期的短短几年里,已经向我国投资十几亿美元建立该公司的生产与销售中心。目前,摩托罗拉已基本垄断和控制了我国传呼机和移动通讯设备的市场。又如日本夏普公司在液晶显示器方面与无锡的合作,就坚决要求对合资企业绝对控股。日本松下电器公司驻华机构已在华建立维修服务站,并借科工贸结合的名义,实际是要在我国建立松下电子产品的全国性营销网。

4.国内电子企业急于兴办合资企业,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最近几年,电子行业出现了合资热,很多国内企业缺乏配套资金,为求得外商合资合作,竞相以土地、房产、设备乃至商品品牌作为投资股份,急于求成,往往缺乏合理有效的评估,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5.外资转让技术要价过高,使我国提出的“以市场换技术”的方针并不能得到真正落实。为引进先进技术,提高发展起点,我国电子业曾提出“以市场换技术”的方针。然而,外商往往分步骤有条件地转让技术,国内的技术开发到什么程度,外商开始转让到什么程度,目的还是以销售产品挤占我国市场。此外国内政策导向滞后,制造业与应用部门配合不够紧密,因而一些领域让出了市场却未换到先进技术。

6.外商投资对国内电子产业的冲击。一些外商以参股控股方式控制我国内已有完整体系的电子产品。如我国彩电生产已具备了相当完整的生产体系,并有较大批量的出口。香港港华电子公司以控股方式兼并了天津长城公司等4家国有中小型彩电厂, 在未提供先进技术的情况下,控制了企业的产、供、销渠道。有些知名度、技术经济实力都比较强的彩电企业,本来无意让外商投资,但怕市场被挤占、利益受损,也不得不匆忙寻找合资伙伴。

7.个别外商违背“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转移价格损害中方利益。在有些合资企业中,外商控制境外采购与产品销售权,通过在境外高价采购本公司的原材料、配套件、压低合资企业产品出厂价格,从中渔利,两头赚钱,甚至制造亏损假象,逃避税收。

合作前景

我国政府在“九五”发展规划中规定,对电子工业采取倾斜政策,加大投资力度,以增强民族工业的实力,特别是对微电子工业的投入,要采取超常规的发展措施,使电子行业取得突破性进展,为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撑条件。预计我国电子行业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电子工业的“九五”发展目标是到2000年,工业总产值达到6000亿元,估计国家需要投入1000亿元左右。按“八五”电子工业利用外资的规模判断,“九五”期间利用外资规模至少不低于25亿美元。

鉴于我国通信产品广阔的市场前景和民族通信工业与世界水准的巨大差距,利用外商投资和国际合作发展我国通信产业,是必然趋势。

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通信领域的国际合作分为三个层次:一是鼓励联合开发和人才引进;二是支持技术引进和资金引进;三是引导合资合作生产。

由此看来,外商来华投资开展通信领域的合作和生产,有着很好的发展机遇和前景。但是也有一些隐忧和问题值得注意。例如,在上一轮的外商投资高潮中,程控交换机、传真机、移动通信产品已经建立了多家独资、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加上国内的研制开发和生产能力,已经基本满足或超过国内市场总需求量,形成了国内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国内企业与之间多角竞争的格局。这些企业之间在技术、质量、价格等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较量。外商的进一步投资应该在技术层次上有所提高,对现有企业要加强技术开发,把目标对准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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