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领域值得关注的重大成就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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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03)03-0160-02

由黄顺基、苏越、黄展骥教授主编、中国社科院、全国多所著名高校学术带头人参编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逻辑与

知识创新》(以下统称“创新”)2002年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后,已引起逻辑界的普遍关注。可以认为,这是逻辑学界近年来的一部力作,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逻辑学界取得的重大成果之一。

一、确立大逻辑观念,有利于逻辑科学的全面繁荣与发展。在参加《创新》撰写的作者中,虽然不乏现代逻辑的名家,但是他们理性地、科学地正视当前的现实,坚持了大逻辑观的视野,把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纳入了一个完整的学术体系里。这就是说,逻辑固然要把研究的重心放在现代逻辑上,但也不能因此忽视与人类日常思维、言语交际密切相关的传统逻辑的挖掘与研究。现代逻辑的研究任务是为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或计算机的研制提供逻辑的工具。显然,它起作用的领域是自然科学或人工智能。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迫切需要现代逻辑取得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以满足科学技术的发展对逻辑工具的要求。我们的逻辑工作者不能辜负时代赋予的使命,必须承担起把逻辑研究引向深入的重任。传统逻辑的研究,则是为了规范人类日常思维程序,以提高人们思想交流的水平,它起作用的领域,显然主要是人类进行言语交际、思想沟通的各种场合。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切身体会到“学点逻辑”的重要性。传统逻辑关于概念的有关知识、关于判断的有关知识、关于推理的有关知识、关于逻辑规律的有关知识、关于逻辑论证的有关知识,社会需要我们逻辑工作者去普及。如果我们的社会成员都能掌握并运用这些知识,显然,其日常思维和言语表达就能少犯或不犯逻辑错误。在我们今天的出版物上、在人们的言语表达中概念混乱、自相矛盾、语无伦次、颠三倒四等现象的大量存在,说明我们逻辑工作者肩负的普及逻辑知识的责任还十分繁重。可惜的是:在我们逻辑界,由于还缺乏大逻辑观,一些从事现代逻辑研究的学者,往往轻视传统逻辑知识在人们日常思维和言语表达中的实际需要,主张“取代论”,这已严重影响了逻辑知识在社会的普及,逻辑已越来越失去民众,其领地越来越小。《创新》一书从大逻辑观出发,主张各种逻辑的相互并存,对各种逻辑在知识创新中的作用,都作了较详尽的阐述,其中对传统逻辑的阐述在全书中占有适当的篇幅,并使其成为《创新》一书的基础。我感到这其中的意义十分重大。《创新》作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一个项目,它凝聚了学界那么多名流的智慧,它所持的观点无疑对学术研究的方向将产生指导作用。逻辑学的研究,一要普及,二要深入。在二者的关系中,普及是基础,没有普及就没有市场,也就难以深入。我们只有坚持大逻辑观,促使各种逻辑互相补充、互相推进,才能满足社会各方面、各层次的需要,拓宽逻辑学的领地,推动逻辑科学的全面繁荣与发展。

二、论证了逻辑具有创新的功能,使恩格斯关于逻辑具有推出新知功能的观点获得了系统的理论与事实的支持。毫不含糊地提出逻辑具有创新的功能,这本身就是一种理论的创新。这是因为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一直存在着否定逻辑具有创新功能的思潮。在某些人看来,“创新”属于非逻辑思维的“专利”,而与逻辑无缘。但《创新》一书的作者们明确地肯定,“创新”乃是逻辑的本质之一。这是因为,创新思维的实现,是无序化思维与有序性(即逻辑的)思维交互作用的过程。当人们捕捉思想火花需要海阔天空进行想象的时候,这是“非逻辑思维处于十分活跃”的主导期(参看《创新》一书第20页);但是,无序思维不可能像脱缰的野马那样无限地奔驰下去,而是捕捉到思想火花之后,就应加以“聚焦”,适时地转入有序的亦即逻辑的思维,通过逻辑思维,深入事物的内部,把握事物的本质,形成新的科学的理论系统。脱离了逻辑的思维,即使脑子里有了新的科学的点子,那也不能转化为科学的理论或观点,从而实现理论或知识的创新。

《创新》一书根据这种观点,概括出了传统逻辑在创新中的四大功能,这就是:第一,确定创新目标,为进行“聚焦”提供逻辑的根据;第二,通过发现或揭露逻辑矛盾为创新开辟道路;第三,为创新提供行之有效的手段或逻辑工具;第四,为创新提供批判性思维的理论与武器。纵观《创新》全书,这些理论观点被贯穿在各篇各章之中,并根据各篇各章所要阐述的具体内容,具体揭示了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所具有的创新价值。例如:在第一篇里,作者从逻辑与知识的载体(语言)的不可分割关系入手,陈述了传统逻辑在知识生产“总结经验知识”、知识交流(写文章、演讲、辩论)与知识应用(法律、法规、侦查、诉讼)中所具有的创新功能;在第二篇里,通过对数理逻辑在计算机与自然语言中的应用分析,为计算机在新的发展与创新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在第三篇里,作者从分析逻辑所提出的哲学问题出发,深入揭示了逻辑与哲学的紧密关联。从逻辑哲学与哲学逻辑的全新视角,显示现代逻辑作为一种新的思维工具所具有的强大的创新功能。以《逻辑悖论与科学理论创新》一章为例,作者一方面对逻辑矛盾、辩证矛盾与悖论的矛盾性质作了明确的界定,另一方面,又以大量的事实说明悖论的研究极大地推动了自然科学的发展。例如,集合论悖论的研究,直接导致了公理集合论和类型论这两大新型学科理论的诞生;物理学悖论的探讨,产生了量子力学与相对论;而“可逆悖论”、“熵悖论”的深入研究,则导致了耗散结构论与协同学这样的自组组织理论的出现。(参见《创新》一书第244-245页)爱因斯坦所以能成为20世纪的科学伟人,正是通过“追光悖论”的科学思考与反复测试的结果;在第四篇里,作者们将逻辑的工具运用于科学探索的过程中,揭示了逻辑在科学理论、科学发展、科学解释与辩护中的创新作用,论证了逻辑是促进科学发展与繁荣的手段。

基于创新不只是逻辑思维的功能,非逻辑思维在创新的过程中也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创新》一书,特设其它思维形式在知识创新中的作用一篇来进行陈述。指出辩证思维在知识创新中具有中枢、导航的功能,因为“创新”本是辩证思维的内在本质。它的关于普遍联系的观点是创新中产生联想的理论基础;它的关于事物永恒发展的观点,是保证认识不断创新的不竭的动力;它的关于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创新思维火花不断绽放的燃烧剂。一句话,辩证思维是创新的方向塔,导航器,概括地说,无疑会给读者在从事创新的活动中以有益的启迪。

在这里,有一个令人疑惑的问题是:辩证思维本来有其自己的理论体系——辩证逻辑,但是《创新》一书没有提辩证逻辑而是提辩证思维,而且把它列入了与形象思维、创造性思维等非逻辑思维之中,据本人了解,这是为了克服学界对辩证逻辑存在不同看法而采取的大家都可接受的处理,这样的处理,并不影响辩证思维或辩证逻辑关于创新功能的论述,同时它又使创新的理论更为完整与全面。

三、《创新》一书创造了一个开放性的理论体系,这个体系是通过各篇各章体系的开放性而组成的有机整体。读者可以从《绪论》可以看出,主编们把各种逻辑的问世看作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过程,每一种逻辑体系,它不是拒斥科学的成果,而是不断把有关科学成果纳入自己的体系之中。在《创新》的作者看来,逻辑科学的本身是一门历史的科学,是一门不断发展、充实、修正、分化的科学。传统逻辑是整个逻辑科学的母体或总系统,由此发展分化出来的众多逻辑分支,则是由这个母体孕育出来的子系统,不论是总系统还是子系统,都有自己研究的特定领域与作用范围,因而《创新》一书认为,它们的作用不是互斥的,而是互补的,应该允许各种逻辑体系根据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不断发展与充实。《创新》一书强调这点非常重要,因为真正的科学体系,都不应是封闭的,一成不变的,而应该是开放的、不断充实完美与发展的,否则,它就会异化为形而上学的非科学的体系了,从而阻碍科学的繁荣与进步。

我个人理解,“创新”这个概念应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逻辑科学的内容与体系自身的创新;二是以逻辑科学为思维工具,促进其它科学内容与体系的创新。从《创新》一书的内容来看,显然包括了这两方面的含义。另外,有的同志认为应用并不包含创新,我对这种看法持相反意见。在我看来,凡是科学的有效的应用,都需要从实际出发,解决别人没有解决的新问题,因而有效的应用无例外地都包含着创新的颗粒,故本书关于“创新”的概念具有多层的含义。可惜的是,《创新》一书对于“创新”概念的多层含义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就进入关于创新的陈述,这使个别读者对创新产生了片面的理解,如果在绪论或第一篇的适当地方对“创新”的含义首先作出明确界定,能给读者一个更加明晰的更具有说服力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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