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四川粮食产量与出口量的估算_珀金斯论文

清初四川粮食产量与出口量的估算_珀金斯论文

清前期四川粮食产量及外运量的估计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外运论文,粮食产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1999)06—0083—07

粮食长距离贸易额的增长是清代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雍乾时期四川已成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有谓产米居各省之冠。“各省米谷,惟四川所出最多,湖广、江西次之”(注:《宫中档雍正朝奏折》(台北故宫博物馆1978年影印)第9辑第438页;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李卫奏。)。形成了以长江水运为主,从上游的四川,经中游的湖广,到下游的江浙的粮食贸易关系,所谓“江浙粮米历来仰给湖广,湖广又仰给四川”(注:《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3辑第400页,上谕。)。四川究竟有多少粮食外运,粮食总产量又是多少?成为清代农业经济与粮食贸易研究中的重要问题,而研究者估计的结果相差太大。以每年外运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川粮为例,全汉升估计18世纪中叶每年在100 万石至200 万石之间(注:转见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1644—1911》第207页, 王笛估计:“除去留作他途和运往滇黔外,每年能够沿江东下的大概有150石”第108—109页,第108— 109页,第207页注6。),王方中则估计约4000万石(注:王方中:《中国近代经济史稿》第37页,北京出版社1982年版。)。许涤新、吴承明主编的《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一书,对清代全国范围内的粮食长距离贸易量作了定量分析,但对川粮的外运量仍取审慎态度,征引有关资料,将外运川米包括在汉口外运数量之内,没有单独估计具体数量。邓亦兵对清前期全国粮食运输量作了更深入细致的研究,其对乾隆时川粮外运量的估计约为300 万石(注:邓亦兵:《清代前期内陆粮食运输量及其变化趋势》,《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3期。 邓文是依据乾隆时夔关平均粮税数值,将算出的外运粮食量折合标准石112万石, 再考虑商人漏税和官吏贪污的因素,得出修正数280万石,取整为300万石。)。

上述诸家估计,均有一定依据。其中邓文为最新研究成果,有较大参考价值。因川粮外运量首先要取决于四川有多少可供外运的余粮,而余粮的多少又取决于川粮的总产量及本省的消费量,故还可从估计川粮的总产量及消费量入手,进一步估计出可供外运的剩余粮食数量,为上述估计结果多提供一个参照数据。同时,中外学者关于四川粮食产量和外运量的研究中也存在一些有待商讨的问题。

计算清代粮食产量由于资料的限制,只得采取大致的估计以求得近似数。主要的方法有两种:一、亩产量×粮食种植面积;二、人均占有粮食量×人口数。采用第一种方法,首先需要估计粮食亩产量。美国学者珀金斯曾对乾隆四十一年(1776)四川粮食亩产量进行过估计,其结果为118— 151 市斤/市亩(注:〔美〕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第20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王笛曾采用珀金斯估计的亩产量及自己整理的粮食耕地面积资料,使用第一种方法计算出四川粮食总产量:康雍时为20—46亿市斤之间(按118 市斤/市亩计)。乾嘉时为60—100亿市斤之间(按151市斤/市亩计)(注:转见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1644—1911》第207页,王笛估计:“除去留作他途和运往滇黔外, 每年能够沿江东下的大概有150石”第108—109页,第108—109页,第207页注6。)。

王笛的这一估计结果及其整理的四川耕地面积资料有一定参考价值,但采用珀金斯估计的单产量作为计算基数则存在局限:第一,珀金斯估计亩产量的公式是:按人计算的粮食产量×人口数÷粮食耕地面积=单产量(注:〔美〕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第12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计算的第一步是求粮食的总产量,既然已经求出了总产量,就不必再用依据总产量算出的单产量乘以粮食耕地面积返求总产量。第二,与同期全国平均粮食亩产量比较,珀金斯计算的四川粮食亩产量明显偏低。据史志宏研究,清前期全国平均亩产量:稻谷为373市斤/市亩,旱粮为215市斤/市亩(北方为157 市斤/市亩,南方为314市斤/市亩),水田旱地亩产加权平约计约合310市斤/市亩。据吴慧研究,全国粮食平均亩产,雍正时每亩谷2.4石, 折合369市斤/市亩;乾隆后期亩产为2.5石,折合385 市斤/市亩(注:史志宏:《清代前期的耕地面积及粮食产量估计》,《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2期;吴慧:《清前期粮食的亩产量、 人均占有量和劳动生产率》,《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1期。以下凡引二人结论观点者, 均见此两文,不再注明。)。而珀金斯估计的乾隆时期四川粮食亩产量取高值也仅有151市斤,不及史志宏、吴慧估计的二分之一。 即使与珀金斯估计其他省份的粮食亩产量(163—518市斤/市亩不等)相比较,四川粮食亩产量也显得过低,属中下水平(注:珀金斯采用同一方法估计,亩产量比四川高的省份有(单位:市斤/市亩)安徽251,江苏293,浙江395,湖北247,湖南225,江西306,福建518,广东315, 广西404,云南291,山西163;见珀金斯:上引书,第20页。)。这不大符合当时四川产米丰饶、作为主要粮食输出省份的实情。所以,采用珀金斯估计的单产量来计算四川的粮食总产量,不论从方法上还是从结论上都有可商讨的余地。

四川素有“天府之国”之称,具有得天独厚的农业生产条件,粮食亩产量至少不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据郭松义估计,清前期四川全省粮食亩产平均约为2.8石,合每市亩425市斤(注:郭松义:《清前期南方稻作区的粮食生产》,《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1期。郭的估计为:全川15%的耕地粮食亩产为5石,15%为4石,20%为3石,30%为2石,10%为1.5石,10%为1石,平均为2.8石,折合每市亩425市斤。),这可能是一个略偏高的估计。为了便于与全国的情况比较,我们采用吴慧估计的全国平均粮食亩产量作为计算的依据,以369 市斤作为雍正时期的四川粮食亩产量,385市斤作为乾嘉时期的四川粮食亩产量, 粮食种植面积比例也采用吴慧估计的85%,计算结果如表1:

表1(注:计算公式:清亩×0.922=市制亩,市制亩×85%=粮食种植面积,粮食种植面积×亩产量=粮食总产量;耕地资料来源:雍正七年据雍正《四川通志》卷5,田赋; 乾隆三十一年据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第60页;嘉庆十七年据嘉庆《四川通志》卷63,食货志。)

年 代耕地面积 折合市制 粮食种植面积亩产量总产量

(万清亩) (万市亩)(万市亩) (市斤)(万市斤)

雍正七年(1729)

4590 42323597369 1327293

乾隆三十一年(1766)

4601 42423606385 1388310

嘉庆十七年(1812) 4698 43323682385 1417570

上表之所以采用吴慧估计的亩产量而没有采用史志宏的估计数,需要做一点说明。史估计的亩产量,虽然低于吴的估计,但其估计的全国粮食耕地面积(9.75亿市亩)又比吴的估计(8亿市亩)为高, 故二人求出的全国粮食总产量仍比较接近,吴为3180.9亿市斤,史为3022亿市斤。若以史估计的粮食总产量,按吴估计的粮食耕地面积折算,则亩产为378市斤,接近于吴估计的亩产量,这说明将380市斤左右作为全国粮食平均亩产量是大体可行的。正如吴慧所指出:“我们的计量研究,证实乾隆四十九年及嘉庆时亩产量数字正与之一致。”因吴的估计有雍正、乾隆时的不同数据,便于前后比较,故采用其估计的亩产量较为妥当。我们计算所采用的耕地面积为册载亩数,比实际数偏低(意味着估计的总产量也将偏低)。虽然也可以对四川册载耕地作适当修正,因考虑到后面计算消费量时所使用的册载人口数亦同样偏低(意味着估计的消费量也将偏低),而四川人口数的修正将更为困难。为了便于总产量与消费量的比较,故暂不作耕地数的修正。

计算结果表明,从雍正七年到嘉庆十七年,四川粮食产量大体保持在133—142亿市斤之间。比较王笛的估计数(雍正七年46亿市斤,乾隆四十九年60亿市斤,嘉庆十七年100 亿市斤)(注:转见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1644—1911》第207页, 王笛估计:“除去留作他途和运往滇黔外,每年能够沿江东下的大概有150石”第108—109页,第108—109页,第207页注6。),雍正时多出87亿市斤,乾隆时多出79亿市斤,嘉庆时多出42亿市斤,都是不小的数字。但与吴慧估计的全国粮食产量相比,雍正时占全国产量(2584.9亿市斤)的5.15%,乾隆时占全国产量(3108.9亿市斤)的4.46%。 而且我们计算时采用的是册载亩数,若采用实际耕地面积计算,总产量还要多些。故与全国比较而言,还是一个略偏低的估计。

下面我们再采用第二种方法估计,从另一角度提供参照数据。采用这一方法,首先需要确定人均占有粮食量。珀金斯根据中国有关的历史资料,并与30多个国家的人均占有粮食量比较,认为15世纪至19世纪初或20世纪之间,“中国按人计算的原粮平均产量”,很少低于400 市斤或高于700市斤。并参照1957年中国人均粮食产量572市斤这一相对可靠的数据,确定为500—600市斤(注:〔美〕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第12—14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国内学者在估计鸦片战争前中国粮食总产量时,曾按人均占有原粮580 市斤、人口4亿计,求得总产量2320亿市斤(注:许涤新、 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第187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按珀金斯的看法,根据572市斤估计的按人计算的粮食产量,已是一个较高的水平, 不发达国家很少有超过这一水平的,很可能明清时期按人计算的粮食产量长期处于500市斤之下。但问题在于, 他的这一估计是从全国范围内来考虑,以粮食不出口全部为本国消费(或不进口全部依靠本国生产),即生产量等于消费量为前提的。在全国范围内,大体是可行的。但由于各省人口数量和粮食产量不平衡,存在粮食输出省和输入省的不同情况,用统一的标准来估计各省的粮食产量便存在一定局限。珀金斯实际上已看到了这一点,在估计各省的粮食单产量时,考虑到有粮食输出与输入的不同而影响估计结果,指出了某些省份的数据应做适当修正。如在估计乾隆四十一年(1776)粮食单产量时,便视湖南、江西为主要输出省份,浙江、广东为主要输入省份,但却将四川视为不输出粮食的省份(注:〔美〕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第20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似乎意味着他认为至少到乾隆四十一年,四川已不再是粮食的主要输出省份了。虽然乾隆时四川外运的粮食可能已不如雍正时为多,但据邓亦兵的研究,从乾隆十九年至四十五年,四川年均外运粮食达300万石,并引《清高宗实录》卷1265, 乾隆五十八年所记载的川粮外运“常年动计数百万石”作为佐证。直到乾隆六十年(1795),夔州关粮税仍达28156两,按邓亦兵的方法计算, 外运粮食仍有300万石(注:邓亦兵:《清代前期内陆粮食运输量及其变化趋势》,《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3期。 邓文是依据乾隆时夔关平均粮税数值,将算出的外运粮食量折合标准石112万石, 再考虑商人漏税和官吏贪污的因素,得出修正数280万石,取整为300万石。),可见乾隆时仍有较多川粮外运。珀金斯在估计四川粮食单产量时,未考虑这一因素,其估计结果便难以接近实际。然而,四川人均占有粮食量应是多少才比较接近实际,在消费量不等于生产量的情况下,又难以事先确定。

在未提出新的四川人均占有粮食量之前,我们暂以珀金斯提出的人均600市斤计,选择三个年代的人口统计作出计算, 看看这一标准是否适合四川的实情(见表2):

表2(注:人口资料来源:雍正六年据《清朝文献通考》卷19, 原为户数,此处采用的是王笛按1∶5的修正数;乾隆四十一年据《清文献通考》卷19,为清查户口后的统计;嘉庆十七年据嘉庆《四川通志》卷65,此处采用的是经计算机订正的统计数(李世平、程贤敏主编《近代四川人口》第39页,表2—2,成都出版社1993年版)。)

年 代 人口(万人)粮食总量(万市斤)

雍正六年(1728) 335.7 201420

乾隆四十一年(1776) 778.9 467340

嘉庆十七年(1812)

2199.51319700

年 代 修正数(万市斤)

雍正六年(1728) 369300(以人均1100市斤计)

乾隆四十一年(1776) 779000(以人均1000市斤计)

嘉庆十七年(1812)-

计算所依据的人均占有粮食量若是一个比较接近实际的数据,则依此数计算的“粮食总量”是否也接近实际,便主要取决于人口数是否可靠。表中所采用的人口数都是经研究者初步考订,其中嘉庆十七年的人口统计,是据四川各厅州县呈报的户数、男女人口数和合计人口数汇总订正的,在清代四川人口统计资料中,统计项目较全,可信程度较高(注:关于嘉庆十七年人口统计数据质量的具体评估见李世平、程贤敏主编上引书第45—51页。)。

表2所列“粮食总量”雍正时约20亿市斤,乾隆时约47亿市斤, 分别比表1所列同时期的粮食总产量(133亿市斤和139亿市斤)少了113亿市斤和92亿市斤,都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嘉庆时为132亿市斤,比表1是年粮食总产量仅少10亿市斤,算是比较接近。

上面的估计虽然暂时采用了以600市斤作为计算的标准,但是, 与珀金斯不同的是,我们认为,确切地说,表2 所列“粮食总量”实际反映的是册载人口可能消费的粮食数量,而不是实际的总产量。若四川粮食生产自给自足,没有粮食的输出与输入,那么消费量大体可视为生产量。但是,在存在较多余粮并外运的情况下,粮食产量显然大于本省的消费量。所以表2的计算结果, 实际上只是四川册载人口按珀金斯估计的全国平均消费水平可能消费的粮食数量。

雍乾时, 四川粮食丰饶, 人均占有量和消费水平都完全可能超过600市斤。因除了一般的民食外,还存在其他耗费粮食的方式。 道光二年四川平武县唐开兰向朝廷上一条陈,便述及四川存在大量耗费粮食的现象:

“川省地方西□平阳,民间种菽麦为小春,谷子名为大春。向种小春收后,始种大春。合计小春足补两月之粮,米价甚贱。至今人好吃烟,凡平阳膏腴之田,尽行栽烟,不种小春,专靠大春,一年已少两月之粮,米价甚贵。每逢新粮上市,又遭京果铺、糖房、染房、烧房争囤,致掯穷民不少。川省每州县城内京果铺、糖房多二十家,乡场市镇亦十余家。每铺约费钱三四百钏,通省约费钱千万余钏,则妄费米面不止两月之粮。川省各州县场镇染房染布,刷糨糊米每家数十余石,徒饰一时之伪,百姓穿衣一水洗去。有捐[损]无益。通省妄费之米,亦不止两月之粮。更有烧房一条,除绵竹县大曲烧房、中江县小曲烧房耗费粮食极甚外,每州县有名场镇数十余处,通省约万余处。每处烧房十余家不等,每家每日烤一桶约费粮食市斗一石余、仓斗二石余。每日一桶谓之单烤单煮,每日两桶谓之双烤双煮。每日合省共计约耗粮食数百万石。每年约耗粮食数亿万石(按:原文如此),又不止两月之粮。”(注:《四川平武县唐开兰条陈》,《历史档案》1995年第4期第38页。)

唐氏的说法显然有相当夸大成份,不过糖果、染织、烤酒等行业消耗较多粮食也可能是事实。嘉道之际川省余粮远不及前,尚存在上述现象,则余粮较多的雍乾时期除民食外耗费的粮食数量自然可观。

人均消费粮食量应是多少才比较接近实情?我们参照同期的全国人均消费水平作出估计。吴慧估计乾隆时全国人均占有粮食为1085.7市斤,史志宏估计1840年以前约为732市斤。而“四川产米颇多, 价值甚贱”(注:《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8辑第193页,雍正五年五月十一日李卫奏。),其消费水平应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我们将雍正时的人均消费修正为1100市斤,消费总量则为369300万市斤,取整数约37亿市斤。乾隆时的人均消费修正为1000市斤,消费总量则为779000万市斤,取整数约78亿市斤。至于嘉庆时的消费水平,表2的估计已经大体接近实际, 可不再修正。

在估计了粮食消费量之后,便能估计出雍乾时期可供外运的余粮数量。这里也采用两种算法。第一种算法:用表1估计的粮食产量减去表2经修正后的消费量,余数即为余粮数量:雍正时为133-37=96 亿市斤,乾隆时为139-78=61亿市斤,嘉庆时为142-132=10亿市斤;以150市斤=1石计,分别折合取整为6400余万石、4000余万石和近700万石。

第二种算法:在没有表1估计结果作参照的情况下, 也可以直接用表2 中嘉庆时的“粮食总量”(相当于总产量)减去雍乾时的经修正的“粮食总量”(消费量)来求得余粮数量:雍正时为132-37=95 亿市斤,乾隆时为132-78=54亿市斤,折合取整为6300余万石和3600 余万石。使用第二种算法是基于这样的前提:雍乾之际,特别是乾隆后期,因人口增多而消费量急剧增加,至嘉庆时,消费量已大约相当于雍乾时期(特别是乾隆后期)的总产量。所以,用这一相当于雍乾时的总产量减去其时的消费量,即求得余粮数量。事实上,早在康熙末年,“四川之荒田已尽开垦”(注:嘉庆《四川通志》卷首,康熙五十二年上谕。),大规模的垦荒活动已趋于尾声。乾隆元年(1736)四川布政使窦启英亦称“向之川土荒芜者今皆已垦辟,向之川民凋瘵者今皆已生聚”(注:雍正《四川通志》首卷·序。)。依靠大幅度扩大耕地面积来增加粮食产量的可能性逐渐减小。嘉庆时四川外运的粮食已渐少,道光以后甚至出现犍、乐、富、荣等盐场“有就食滇、黔者”的现象(注:鲁子健:《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下册第84页,四川社科院出版社1988年。)。新宁县的情况也颇具代表性:该县曾经“收稻最富,一岁所入,计口足供十年”。而人口增长亦较快,其“户口旧时(按:指清初)不过万余,而今(按:道光年间)已十倍于昔,生齿日见其繁,土田仍如其旧,人满可虞”(注:道光《新宁县志》卷4《风俗》,卷2《户口》。)。这说明嘉道之际,随着四川人口的增多,粮食基本维持本省自给,消费量与生产量大致相等,当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以上的余粮数量只能是一个粗略的估计,且与其他学者的估计结果有很大差距。如王笛估计:“乾隆中期川省生产粮食约60亿斤,按人均消费800斤计算,全川年消耗粮食约57—58亿斤, 那么每年约可剩余二三亿斤,合200 多万石”(注:转见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1644—1911》第207页, 王笛估计:“除去留作他途和运往滇黔外,每年能够沿江东下的大概有150石”第108—109页, 第108—109页,第207页注6。)。其实,“乾隆中期川省生产粮食约60亿斤”这一数字,当是一个与川省册载人口粮食消费量接近的数字,而不是实际的产量。若我们也以人均消费800斤计, 乘以乾隆四十一年的人口778.9万人,同样得出粮食消费量约62亿斤, 与王笛估计的生产量60亿斤十分接近。

雍乾时期,川省有多达约60—90亿市斤即4000—6000余万石的余粮,这是相当可观的数量。地方志中也不乏四川余粮甚丰的记载。如上引《新宁县志》所谓“收稻最富,一岁所入,计口足供十年”。嘉庆时官居湖北应城知县的四川蓬溪人奚大壮曾说:“予家隶巴蜀,来自田间。蜀中为产稻之区,一岁所出之谷,足备数年之用。”(注:光绪《应城县志》卷2引《嘉庆十六年知县奚大壮劝农开挖塘堰示》。)然而, 如此之多的余粮,仍令人难以置信。那么,是否是高估了总产量,或者低估了消费量,甚至是既高估了总产量,同时又低估了消费量?

从高估产量的可能性来看,四川粮食总产量仅占同期全国总产量的4—5%,作为雍乾时期中国主要的粮食供应地,这不算是一个过高的比例。可能高估的因素中,只有单产量高估的可能性最大。然而,我们采用的单产量,仅相当于同期的全国平均水平。参照民国时期更为详细的统计资料,20世纪上半叶, 四川九个年度的粮食平均亩产量, 最高仅312市斤,最低为186市斤,平均为263.6市斤/市亩(注:李世平、 程贤敏主编上引书第290—291页,表7—6。)。与之相比,雍乾时期的亩产量确是高了许多。从18世纪到20世纪,四川的粮食亩产量究竟是呈上升还是下降的趋势?珀金斯的估计则一直呈上升趋势:1776年为118 —151市斤,1851年为265—320市斤,1957年为495 市斤(注:〔美〕 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第20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不过,他计算采用的“按人计算的粮食产量”是一个常数,因此,只要人口的增长率超过耕地的增长率,据人口数估计的亩产量便会呈上升趋势。应该指出的是,乾隆以后,清政府对山区丘陵地带的小块耕地及瘠地,均予免课,不在统计之列;隐匿未报的新垦耕地一般也在较偏远的地区,故未统计的耕地的亩产量一般应比册载耕地低。当重新清查丈量后,耕地面积的统计数虽然增加,但是全部耕地的平均亩产量反而会下降,这是不难理解的。清末民初川省耕地面积已统计到1亿多亩,平均亩产量比清前期为低是完全可能的。 另据吴承明的研究,20世纪以来全国平均粮食亩产量确呈下降的趋势(最高210.6市斤, 最低140.1市斤)(注:吴承明:《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力的考察》, 《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2期。),四川恐不能例外, 且民国时四川粮食亩产量还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此外,我们采取两种方法估计雍乾时的余粮数(96亿市斤或95亿市斤,61亿市斤或54亿市斤)比较接近,依据单产量385市斤和人均消费600市斤两个基数,分别估计嘉庆十七年的粮食总产量也比较接近(142亿斤和132亿斤),这似乎都说明了369 —385市斤作为雍乾嘉时期的粮食亩产量,不能算是一个过高的估计。

从低估消费量的可能性来看,我们已经将雍乾时期四川的人均粮食消费水平提高到1000市斤左右,高于珀金斯估计近两倍,尽管这仍是同时期的全国平均消费水平,但至少还不能说是偏低的数据。造成低估的因素中,册载人口数与实际人口数的差距过大最有可能。尽管册载耕地与实际耕地也有不小的出入,但耕地的低估只能造成总产量的低估,而人口的低估则将是消费量的低估。康雍乾时期四川人口数或许正是一个有待解释的谜。雍正时的册载人口比实际人口偏低已是无疑的,似不可能有多达90亿市斤的余粮。而乾隆时的人口数,特别是乾隆四十一年的人口数778.9万,是否接近实际,也值得研究。 是年人口数与乾隆三十六年(1771)的人口数(307万)相比,5年之间净增了472万, 故研究四川人口史的学者多认为这是清政府清查后的统计,比较接近实际(注:李世平:《四川人口史》第168页;王笛:上引书第71—72页。)。 其实,这一数字虽说相对可信,但也应视为当时清政府所能够统计到的人口数,并不等于就是川省的实际人口数。从乾隆四十一年到嘉庆十七年,川省册载人口从778.9万人增加到2199.5万人,36年间净增了1420.6 万人,其中有相当部分可能就是嘉庆十七年清查户口之前隐匿的人口。同时,乾隆时川省还存在数量众多的流动人口,这也是地方政府难以统计到的。如在川鄂陕交界处的老林中,“江、广、黔、楚、川、陕之无业者,侨寓其中,以数百万计。”(注: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14。)活动于四川各地的“啯噜”便主要由外省入川游民及本地无业游民组成。这种流动人口,即使采用现代的统计方法恐怕也难以得出接近实际的结果,更遑论乾隆时期。大量隐匿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存在,自然使粮食消费增加。可以说,嘉庆十七年清查户口之前,册载人口数比实际人口数偏低是造成估计粮食消费量偏低的最主要原因。

若考虑到雍乾时期册载人口数偏低这一重要因素,我们估计雍正时的余粮数便可能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乾隆时的余粮数也应低于我们的估计,这是显而易见的。即使以乾隆时的二分之一计,可供外运的余粮也约有2000万石左右。据王庆云《石渠余记》卷4《纪邻谷协济》称:“国初各省惟湖广常有余粟,江西次之。及四川生聚开辟,于是川米贯于东西,视楚米尤多。”冯桂芬则称:“闻往岁以楚米接济江浙,实数不过三四千万石。”(注:冯桂芬:《通道大江运米运盐议》,《采西学议——冯桂芬马建忠集》第106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川米的大部分确是经湖广转运而包括在楚米之中,但也应注意到有一部分是不经湖广中转而直运江浙的(注:蒋建平:《清代前期米谷贸易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引《朱批谕旨》雍正四年十一月二日法敏奏稿云,浙江曾“动银十万两,委员赴川买米”。嘉庆《四川通志》卷首,乾隆上谕:“如川省米船到楚,听其或在该省发买或运赴江南通行贩售,总听商便,勿稍抑遏。”等史料证明了这一点。见该书第71—72页。)。川米外运最盛时,数量比楚米为多当是事实。冯桂芬“三四千石”的说法,虽说不上是确数,但作为清代人估计,仍然值得重视。按其估计的楚米(包括川米在内)数量的二分之一计,川米也约有1500—2000万石。全汉升根据雍正十二年湖广总督万迈柱所奏情况,估计该年湖广运往江浙的食米约为1000万石(注: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第274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以二分之一计,川米也当有500万石。当然,可供外运的余粮, 并不等于就是实际的外运数。粮食的外运还要受到交通运输条件及全国粮食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制约。清代川粮的总产量及外运量虽然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但参照前面对雍乾时期四川余粮数量的估计结果,在外运量最多时,每年500— 1000万石,也是有可能的。

最后需指出的是,上述的估计结果只能说是在生产条件和消费水平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四川可能生产、消费以及剩余的粮食数量,难免与实际情况有一定距离,有待进一步验证。一些问题的提出也受益于上引诸家论著的启发并建立在他们研究的基础之上,这也是应该特别予以说明的。

收稿日期:199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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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四川粮食产量与出口量的估算_珀金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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