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报告的内涵、功能及管理机制_科技论文

科技报告的内涵、功能及管理机制_科技论文

科技报告的内涵、作用与管理机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管理机制论文,内涵论文,作用论文,报告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doi:10.3772/j.issn.1000-0135.2014.08.001

      2012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建立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立创新调查制度和创新报告制度”。2014年3月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要求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李克强总理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实行国家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科技部作为我国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全面规划和部署我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为此,深入分析和理解科技报告的内涵,全面领会和认识科技报告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科研项目管理中的意义和作用,系统阐述和论证科技报告在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所能产生的价值和功效,是寻求全社会对科技报告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不断推动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重要前提。

      1 科技报告的内涵

      科技报告是指科技人员为了描述其从事的科研、设计、工程、试验和鉴定等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按照规定的标准格式编写而成的特种文献[1]。科技报告既包括科研过程中成功的经验也包括失败的教训。政府资助科研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报告,即为政府科技报告,是科技报告的主体。由于科技报告的来源及其形成过程不同,与其他科技文献相比,科技报告具有专业性强、内容详尽、编写规范、时效性强等特点,具有其本身特有的内涵[2]。

      1.1 科技报告是政府科技项目的重要产出形式

      政府资助科技项目可以理解为一种由政府出资购买的科技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将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和实施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将科技报告作为政府公共科技产品和服务采购的重要标的物,是政府科技管理的基本制度。财政资助科技项目的政府采购,可以更清晰地明确政府和项目承担者之间的法律责任,提高社会各方的参与度,增加项目立项、交付和监督的公开性和公平性。科技报告作为政府资助科技项目的重要产出形式,即包含详细描述相关仪器设备的原理和制造方法、新材料的构成和制造工艺、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等有形资产的相关内容,也记录了项目研发过程中的相关研究过程、试验数据、研究结论等,包含着相关专利内容、著作观点和技术诀窍等无形资产,是政府科技采购的重要产出。美国联邦采办条例(FAR)明确规定凡承包由联邦政府拨款资助超过25 000美元的所有项目都应保留其非保密记录,所有研发合同承包商必须向联邦政府提交合格的科技报告[3]。因此,呈交科技报告是项目承担者即政府采购当事人的义务,收集、管理和开放科技报告是政府作为采购人或出资人的权利。

      1.2 科技报告是重要的科技资产

      政府科技投入产生的科技报告是国家宝贵的科技资产和知识财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公布的《2012年科学和工程学指标》报告显示,中国在科技研发方面的支出占GDP比例为1.7%,总额已位列全球第二位,仅次于美国[4]。但我国科技产出和科技进步依然有限,原因除了创新能力不足外,各自为政和科技积累不充分也是科技发展缺乏螺旋式上升和阶梯式递进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科技资产由各主管部门分散管理,并缺少资产追踪制度或报告制度,致使大量科技资产处于封闭、闲置甚至流失的状态。通过对科技报告的强制呈交、国家保存和统一管理,可以完善国家科技资产追踪制度或报告制度,实现政府对科技资产的有效积累和监督管理,将政府科技资产的产权和管理权限向国家层面集中,可以增加科技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强化政府对科技资产的控制、推广和共享。

      1.3 科技报告是基础性、战略性科技信息资源

      公共信息资源是指政府部门在公共管理过程中所形成和拥有的信息资源,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在自身事务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信息资源。科技报告主要产生自政府资助科技项目,科研人员撰写和呈交科技报告的目的是陈述研究过程、进展和结果,接受科技管理部门的项目监督,并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主要技术资料。因此,科技报告是一种公共的重要科技信息资源,作为面向大众的、开放的社会资源,应纳入公共信息资源管理范畴。政府部门掌握着科技报告产生的源头,也决定着科技报告资源的流向和管理模式,应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完整的提供、发布、传播、控制、反馈的运作机制,同时,社会公共组织在科技报告的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中不可或缺,政府科技信息机构和图书馆等可以直接承担科技报告公共信息资源的建设和开发服务,落实公共信息资源服务的职责,促进科技报告的全社会共享,加速科技信息的传播与利用。

      1.4 公共投入形成的科技报告应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畴

      政府信息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5]。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专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政府科技采购、财政预算、实施情况等[6]。然而,目前我国政府科技信息公开缺乏有效和统一的渠道,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方式和手段较少,社会公众一般只能从政府科技部门网站上的科技发展规划、科技发展年报、计划管理办法、项目申报通知等资料中了解国家科技投入的一些基本情况。二是公开渠道分散,由于国家科技投入渠道和主管部门较多,政府科技信息十分分散,缺乏有效的整合和统一的发布渠道。三是科技信息公开程度不足,多为政策法规、宏观规划、投入规模、成效统计等宏观数据,项目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监督检查、结题验收、成果描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较少。科技报告作为科技投入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实记录,是政府科技信息公开的有效内容,有助于公众真实了解项目过程、进展、最终结果和技术指标,提高项目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动科技项目公平竞争和信息公开公示。

      2 科技报告的作用

      数字化时代,我国科技报告资源体系建设以电子形态为主,可实现数字化撰写与保存,网络化呈交与服务,规范化管理和共享。因此,利用计算机手段和大数据技术对科技报告进行集成整合、规范组织后,对科研人员、科研机构、科技管理部门、科技信息机构、社会公众等多元责任主体将发挥更大作用,产生更大增值效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有利于实现科技产出效果的全面评估

      科技报告可以展示科技项目研究的实际水平和进展,也反映项目承担单位的研发实力。获得项目资助代表了政府和社会对其科研能力的肯定,对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报告进行统计分析,并将项目研究领域、项目承担数量、项目研究结果、科技报告内容质量以及科技报告所包含的论文、专利、成果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是评估科研机构科研能力的重要指标。与此同时,获得政府资助项目,并依据项目研究过程和结果撰写和呈交各类科技报告,是科技人员科研业绩的重要体现。科研人员承担项目的数量和参与程度,完成科技报告的数量和质量,以及项目产出相关成果等都能够体现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水平,有助于量化人才评价指标,从重学历资历向重能力业绩转变,客观真实地形成有说服力的人才评价依据。

      2.2 有利于实现与其他科技产出的集成与关联

      科技报告源于相关科研活动或项目,这些活动或项目除产出科技报告外,还产生论文、专利、标准等成果,以及软件、样机和相关仪器设备等。科技报告往往还是多机构、跨领域、跨地区人员的协同合作之结晶,科技报告内容中包含了大量的图表、数据、参数、设计、技术、产品等知识要素,通过科技报告各种属性的信息关联,可以组织成为强大知识网络和社会网络结构。同时,科技报告不但需要进行常规的元数据加工和检索服务,还要通过内容抽取、知识标注、数据挖掘等技术手段,将科技报告之中的内容、数据、知识产权信息与主题进行集成关联,实现科技报告的知识链接与发布,对科研人员、科技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都具有参考价值。

      2.3 有利于实现对科技活动相关要素进行系统分析

      科技报告不仅包含内容丰富的科研细节和成果信息,还包括了计划类别、技术领域、项目名称以及项目承担单位和承担人等科研活动的基本信息,对这些信息进行交叉统计和综合分析,可以为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进展监控、绩效评估等提供真实依据,为科技计划的发展规划、重点方向、领域布局、立项评估等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实现对科技要素的综合统计。因此,利用科技报告文献信息和项目信息相互关联的优势,构建科技报告统计分析工具,固化科技报告统计分析模式,可以建立起完整的科技报告统计分析体系。通过对科技报告部门分布、领域分布、机构分布、平均数量、时间进度等基本指标统计分析,结合项目任务合同书对研究内容、实施进度、科技报告提交的要求进行比对,可以获得项目执行情况、阶段进展、项目产出、成果质量等方面的基本判据。

      2.4 有利于实现细分科技领域趋势预测和科研团队发现

      政府资助科技项目主要针对我国科技发展的战略重点,着力解决关系国家未来发展的重大科学课题和关键技术问题,瞄准前沿技术、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由此而产生的科技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当前我国科学技术的最新发展。因此,采用数据挖掘和主题分析的方法,对科技报告技术内容及其相关产出成果进行分析,使用科技报告中所蕴含的领域数据和技术数据,建立技术预测模型,形成各学科领域和专项技术的研发主题和研发状况的关系图谱,有利于发现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重大技术、核心技术和薄弱技术,识别技术发展的趋势、状态和路径,有利于识别和发现优秀的科研团队,为科技管理部门分析评价科技发展现状、选择优先资助领域、优化科技投入结构、科学设置计划项目指南提供决策依据。

      2.5 有利于形成产权凭据,避免政府重复投入

      科技报告作为项目产出和科研成果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科研人员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的有效凭据,经过多级审查并进入国家保存体系的科技报告作品,具有包含课题编号和基层单位编号的完整编码,也是科技报告及其所涉及的创新性研究结果的产权标识,可与论文、专著、科技成果同等对待,形成一种新型的著作权形式。同时科技报告发布是技术内容的首发权象征,在知识产权纠纷或侵权案例中,可作为相关知识产权内容拥有的凭证。

      目前各科技管理部门虽然建立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但项目信息和数据仍沉淀和保存在各自系统之中,并与各种申报信息、过程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相互混杂,无法实现项目信息的开放共享。科技报告可以形成跨部门的相对完整的项目信息数据库,作为项目查重、科技查新的重要信息源,根据科技报告所蕴含的技术内容和最新研究进展,对立项项目进行深度查新查重,从而减少不同科研管理体系中的重复立项和重复投入,逐步改变政府多头科技投入,封闭运行的状况。

      2.6 有利于对科研活动进行过程监控和规范管理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进展报告、最终报告等类型的科技报告,包含更多的技术内容和研究细节,并配备完整的数据、表图、照片等内容,可以有效监督项目实施的过程和进展,检验项目阶段研究任务的完成情况,评估研究成果的真实水平。对社会的有效开放,可以满足社会公众对国家科技投入和科技发展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对报告本身,以及科研项目过程和结果的公示效果,增加科研工作的透明性,促进科研人员树立诚信务实的科学精神,推动我国科研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也能为公众提供科技成果的线索,提高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效率。

      按标准撰写科技报告是科技人员系统完整地记录科研过程、凝练科研结果、总结科研经验、表述科研心得、分析科研数据、归纳科研方法的一种重要手段,是科技人员从事科研工作的一项基本业务能力,是规范科研活动过程的有效管理方式。通过科技报告工作能够强化科研档案的归档和保存,强化隐性知识的记载和分享,确保机构知识和技术的持续积累,促进机构技术能力演化,提升机构核心竞争力,避免本单位技术和知识随着时间流逝或者人员变动而流失,促进机构内部隐性知识的显性化,个人知识的机构化,零散知识的整合化,是机构知识管理工具,也是机构知识库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

      3 科技报告的管理机制

      科技报告作用发挥需要在建立良好的科技报告工作管理机制的基础上来实现,需要重点解决科技报告撰写、呈交、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相关关键问题。一方面正确处理国家、部门或地方、基层科研单位与科研人员间三级组织管理机制问题,实行统一的标准规范和管理平台;另一方面正确处理科技报告知识产权保护与开放共享关系问题,严格把控科技报告质量。

      3.1 建立三级组织体系间有效的工作机制

      根据国内外的科技报告体系建设实践经验,我国科技报告的呈交和管理需要按照“谁立项、谁管理”的原则,实行国家、部门/地方和科研机构三级科技报告组织管理体系,分级呈交,逐级汇总。在国家层面,应该统筹各部门、各地方,以及社会投入科技活动科技报告工作,负责全国范围内公开科技报告的集中收藏保存和统一开放共享,建立完整的科技报告元数据库和公开科技报告全文数据库,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统一检索和在线浏览服务;各部门/地方负责本部门/本地方立项项目科技报告的呈交管理和集中收藏,并定期将公开和解密的科技报告汇交到国家科技报告管理中心,在做好部门内部交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推进面向社会公众的科技报告开放共享。科研机构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是科技报告产生和呈交的责任主体,在科技报告三级管理体系中具有奠基作用,应结合自身科研管理实践,制定本单位科技报告工作的管理实施细则,将科技报告纳入机构知识库构建范畴,促进机构的知识技术积累。

      为了避免科技报告的部门垄断、封闭管理、重复建设等现象的发生,在科技报告三级组织管理过程中,需要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沟通协调,强化逐级呈交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为科技报告管理工作的相互融合和科技报告资源的集成整合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

      3.2 建立良好的知识产权平衡机制

      科技报告是科研工作者科研创新劳动成果,内容翔实,数据准确,既蕴含科学原理、创新思想,又包含技术工艺和技术诀窍,自问世以来就有其特殊的知识产权问题[7]。在科技报告开放共享过程中,保护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权益,成为科技报告制度建设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也直接关系到科研人员撰写科技报告的质量和呈交科技报告的积极性。需要在国家、社会公众、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间建立知识产权平衡机制,深入分析和厘清科技报告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与客体、权利内容与归属、权利行使与限制等问题,建立严谨规范的科技报告密级划分和安全管理体系,对科技报告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由科技报告作者和项目承担单位标注科技报告的密级和使用范围,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执行。同时为了避免科技报告知识产权权利人对科技报告内容的过度保护,使社会公众能够充分享受国家科技投入产生的成果,应保证国家对科技报告的处置权利,确保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

      3.3 形成科技报告质量监控机制

      科技报告的质量是决定科技报告功效发挥好坏的关键因素,开展科技报告的质量审核和评价是科技报告工作的重要管理环节。建立严格的科技报告质量审核和评价制度,需要研究科技报告质量概念、用户满意度指标和测度标准,制定科技报告格式审查、内容审查和密级审查的标准、规范和评价方法,明确科技报告质量审核的多级责任主体和具体职责,确定各级审查主体的审查规范、审查制度和组织机制。从文献层面、专业层面及效益层面建立科技报告质量评价模型,开发科技报告质量审核和过程监控体系,实现科技报告质量在线评价功能。

      高质量的科技报告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产出形式,也应成为科研人员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的有效凭据,成为项目承担者科研能力的衡量指标之一。建立科技报告的认可激励机制和约束评价机制,充分发挥高质量科技报告在项目评审、机构评估和人才评价方面的作用,有利于激励科研人员撰写和呈交高质量的科技报告。

      3.4 建设统一的科技报告标准化体系

      建立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形成全国各部门、各地方和社会相关机构科技报告的统一管理,实现科技报告撰写、审核、呈交、保存、管理、交流、共享等环节的规范化运行,需要建立统一的科技报告标准规范体系,统一科技报告编写、编号、元数据等业务标准,统一科技报告的呈交、审查、保存和管理的工作流程,规范科技报告管理活动和管理行为,引领各级科技报告工作的有序发展,促进科技报告资源和服务互操作,确保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高度统一和协调一致。

      科技报告标准化建设需要强化科技报告相关核心标准的宣贯培训,并将标准化工作贯彻于相关管理平台和系统之中,落实于相关管理机制和过程之中,构建集成、融合、无缝衔接的应用环境,简化科技报告技术标准的执行和应用过程,统一用户权限,方便科研人员操作,有利于提高科技报告工作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效益,建立有效的数据和网络安全机制。

      4 结语

      科技报告作为科研活动的重要产出形式,是国家科技实力的重要表现,其有效采集持续积累,将形成国家基础性战略科技资源,作为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科技资产极具科研参考价值。同时,科技报告是规范科研机构工作秩序,促进机构技术积累的工具,是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避免项目重复部署的有效手段。总之,科技报告对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具有深远的意义,对当前深化科技管理改革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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