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体制下居民投资行为分析[*]_投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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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居民的投资是指居民购买可以获得收入的资产。按照这一定义,不仅居民购买实物资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属于投资行为,而且居民购买金融资产,例如储蓄存款、买股票、债券等都属于投资行为。讨论居民投资行为时需要将居民投资的概念与另外两个概念,即居民消费与厂商投资区分开来。

这里所谈的居民消费是指居民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从事物品和劳务的购买与消费的活动,通常所说的衣、食、住、行都属于居民的消费活动。居民消费是消费者行为的一部分。在经济学中,抽象的经济行为主体有三个:政府、消费者和生产者。消费者是能够作出统一消费决策的经济单位,其目标是追求效用的最大化。生产者是能够作出统一生产决策的经济单位,其目标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政府是社会经济活动的调节者,其目标是追求社会利益的最大化。经济学中关于经济行为主体所做的这种假定对于从理论上抽象地讨论整体经济运行是必要的。但是,当探讨经济行为主体具体行为及其对经济运行的影响时,这种抽象是远远不够的。比方说,经济学中的消费者行为包括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与储蓄行为,因为储蓄只是消费者的未来消费。更抽象地讲,如果消费者的决策模型中包括了代际(包括了各代人的消费)决策,则根本就不存在储蓄问题。但是,实践中居民的储蓄是存在的。如果将经济学中抽象的储蓄具体化,居民的储蓄行为将以各种方式表现出来,例如居民持有现金,在金融机构存款,购买有价证券等。由于居民在金融机构存款、购买有价证券等行为可以获得收益,因此居民的这类行为属于居民投资行为。

居民投资属于自然人投资,厂商投资属于法人投资。自然人投资动用的是投资者的家庭财产,法人投资动用的是企业的法人财产,不涉及投资者的家庭财产(合伙制企业以及无限责任公司除外)。我国的个体户所从事的投资经营活动属于生产活动,但是其运用于投资的支出与运用于消费的支出都是家庭支出的一部分。个体户不象独立的厂商那样具有独立运用的企业财产,其生产活动与消费活动所动用的都是家庭财产。个体户集消费者职能与生产者职能于一身,其投资行为可列入居民的投资行为。私营企业不同于个体户,私营企业有自己独立于投资者家庭财产的企业法人财产,因此,其投资行为应该列入厂商投资行为。

根据上述概念的界定,本文讨论的投资行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居民作为个体户进行的实物投资,二是居民通过存款或购买有价证券而进行的金融资产方面的投资。仔细分析一下统计数据,我们将会发现,与经济体制改革前相比,经济体制改革后居民的投资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对经济运行方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本文将探讨这一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若干政策性建议。

二、居民投资行为的变化

首先,我们看改革前后居民收入与支出的变化(参看表1)。1978年,全国居民人均收入186元,人均消费支出149.49元。人均消费支出占人均收入的比例为80.4%。1995年全国居民人均收入是2904.22元,人均消费支出是1709.37元,人均消费支出占人均收入的比例为58.9%。不严格地讲,消费者收入中,凡是不用于消费支出的部分都是广义的消费者储蓄。严格地讲,消费者纳税后的收入,即可支配收入在扣除了消费支出后才构成消费者储蓄。其储蓄可以用于存款、购买有价证券、实物投资,或者以现金方式持有。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存在许多漏洞,因此,很难估计税收数额。为了简化起见,本文所讨论的收入均是指人均税前收入,除非特别说明。

关于消费与收入之间关系的统计资料表明,与改革前相比,改革后居民消费倾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改革前,居民的全部收入在扣除消费支出后剩下不到20%,经过18年的改革开放,居民收入在扣除消费支出后剩余部分超过40%。改革前后居民的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例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呢?这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居民收入绝对量与相对量的增长。从居民收入的绝对量看,按照不变价格计算,1995年居民人均收入是1978年的4.36倍[①a]。根据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原理,随着消费者收入的提高,消费支出增加占收入增加的比例将递减,这将导致平均消费倾向的降低。中国居民消费倾向的变化符合这一原理。改革前,居民收入很低,其收入仅能维持温饱,很少有储蓄。从统计数据上看,1978年居民收入中除去消费支出外还有19.6%的剩余。但是,占收入19.6%的剩余部分并非都构成居民储蓄。作为全国人均收入加权因素之一的是农民人均总收入,而不是人均纯收入。作为农民人均总收入构成因素之一的农民人均经营收入中包含了成本。如果除去这部分经营成本后再按加权平均方法计算全国人均收入,则居民储蓄占收入的比例远远低于19.6%[②a]。与1978年比,1995年居民人均储蓄的比例要大得多。该年居民收入中除去消费支出外还有41.1%的剩余。同样道理,占收入41.1%的剩余部分并非都构成居民储蓄。但是,即使除去农村居民经营成本后再按加权平均方法计算全国人均收入,居民储蓄占收入的比例也将会很高。分别从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收支情况看,1995年农民纯收入为397.60元,消费支出是317.42元[③a],消费支出占纯收入的比重为79.8%。1978年农民纯收入为133.57元,消费支出是116.06元[④a]消费支出占纯收入的比重为86.9%。1995年城市居民人均收入是4288.09元,人均消费支出是3537.57元,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为82.5%。1978年城市居民人均收入是347元,人均消费支出是300.2元,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为86.5%。无论是农村居民,还是城市居民,其收入中用于消费支出的比例都降低了。因此,我们可以说,居民绝对收入水平的提高导致居民消费支出占收入的变动。但是,我们也注意到,改革后城市居民消费支出占收入比重的变化比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占收入比例的变化要小得多。这种差别与他们的投资行为差别有关,因为农村居民很大一部分收入要用于经营性支出。

相对收入的增长是指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中,居民在收入分配中所占比例上升。1978年,全国居民总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9.6%,1995年,这一比例上升到60.9%[①b]。相对于企业和政府而言,居民在收入分配中所占比例的增加使得原来来自企业或政府的储蓄转变为居民的储蓄。因此,伴随收入增加和收入分配份额的增加,居民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例下降了。

第二,经济体制变化改变了居民的预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几乎没有什么选择机会,其职业几乎是终身不变的。城镇职工的收入由政府决定,国有企业职工工资的变动甚至都被纳入到中央计划之中。农村居民的收入大部分是通过生产队从事集体性农业劳动获得的,从家庭副业获得的收入所占比例很小。1978年,农村居民从集体获得的收入占其纯收入的比重为66.3%[②b],其余部分来自家庭副业收入或其他收入。在缺乏其他获取收入途径的情况下,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居民不可能改变低收入的状况。但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比,计划经济体制下不确定性比较小,对于城镇居民而言更是如此。城镇职工的职业大多是固定的,收入基本上也是固定的。国家几乎包揽了职工的各种福利。农村居民所处的经济环境虽然不确定性比城市居民要大些,但是由于他们无法改变自己的处境,无法改变自己的职业、收入等状况,因此,他们的预期基本上也是确定的。在这种确定的经济环境下,居民不需要保持较高比例的储蓄。

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居民选择的机会增加,与此同时,他们所处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也在增加。各种经济类型企业的存在为居民提供了职业选择的机会,也为居民创造了众多获得收入的机会。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即居民在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相对于企业或政府所占比重的大幅度提高的结果,使得企业或政府无力包揽居民众多的福利。不仅如此,以往的实践还证明,由政府或企业所包揽的福利事业的实施是无效率的。因此,在与居民福利有关的城市职工住房制度、医疗制度、退休与养老制度、教育制度等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这些已经进行或者即将进行的改革使居民所面临的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由于城市职工医疗、养老金等福利不再由政府或企业全部包揽,而需要由职工自己支付一部分;住房商品化改革将使得城市职工住房开支主要依赖职工自己而不是政府或企业;国家义务制教育以外的各种教育收费制的实施将使得居民要承担相当大比例的子女教育费,因此,居民需要将相当大一部分收入储蓄起来,以便应付未来这些方面的开支。所以,居民在新体制下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下降了。

第三,经济改革使得资产选择种类增加。经济体制改革以前,除了极其少量的个体户外,居民几乎不存在直接进行实物资产投资的机会。可供居民选择的金融投资也只在银行(或信用社)储蓄一条途径。由于除了购买消费品外,可供选择的资产种类很少,因此,居民的大部分收入只好用于购买消费品,尽管可供选择的消费品数量是极其贫乏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可供居民选择的资产种类逐步增加,可供家庭选择的投资途径也逐渐增多。投资渠道的多样化以及资产选择种类的多样化导致居民的消费倾向发生变化。与资产单一化的计划经济体制相比,经济转轨时期多样化的资产使得居民将一部分原来用于家庭消费的资产用于家庭投资,从而导致居民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例下降。

与居民消费倾向变化同时发生的是居民投资行为的变化,因为居民投资行为被包括在广义的消费者行为之内。居民储蓄大部分是用于家庭的未来消费。在储蓄额既定的条件下,居民要想在未来获得更多的消费,必须将自己的储蓄投资于能带来较大收益的资产,居民所投资的资产盈利率越高,他未来能购买消费品的能力就越强。

居民在进行家庭投资时不仅要考虑所投资资产的盈利率,还要考虑资产风险的大小。在具有相同期望盈利率的两种不同资产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厌恶风险者将选择风险小的资产,喜欢风险者将选择风险大的资产,对于风险中性者而言,两种资产是无差别的。但是,如果两种资产的现期或未来名义收益率相同而不是期望收益率相同,而两种资产的风险不同,那么不管是喜欢风险者,还是厌恶风险者,或者是风险中性者,都会选择风险比较低的资产,因为对于名义收益率相同的两种资产而言,风险较大资产的期望收益率要低于风险较小资产的期望收益率。

现在我们来看看我国居民在实际生活中是如何根据资产的风险性与收益率进行资产选择的。上面我们已经谈过,与改革前相比,改革后我国居民所面临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改革前,居民的选择机会少,经济活动中不确定性比较少。改革后,居民的选择机会增加,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也增加。风险和不确定性是紧密相关的。经济活动不确定性的增加也就意味着风险的增加。但是,由于选择机会增加,居民获取更多收益的机会也增加。改革前,对于居民家庭投资而言,基本上不存在投资的机会,因此,分析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居民投资行为是没有意义的,对于城镇居民来讲,尤其如此。因为在消费支出后,可供城镇居民选择的资产只有银行存款;对于农村居民而言,也许可以将少量的积蓄投资于家庭自留地,但是农民所拥有的自留地是微不足道的。农业中各种投资基本上是生产队集体进行的,而且大多被限制在传统农业方面的投资上。农民个人基本上被禁止从事集体农业以外的其他任何投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居民不仅没有投资机会,也没有投资能力。统计资料显示,1978年,全国居民人均储蓄余额只有21.88元[①c]。这么一点积蓄连应付家庭意外开支都不够,如何进行家庭投资?

改革开放后,随着多元化经济成分的出现,经济效率提高,居民收入增加,不仅有多种投资机会可供居民选择,而且居民也具备了投资能力。伴随选择机会增加而出现的经济活动不确定性的增加,也使居民投资选择成为必要。居民需要为自己年老后的生活保障、为应付失业、为子女受教育等目的而进行家庭投资。除了实物资产的投资外,可供居民选择的家庭投资资产有:金融机构存款、国债、企业债、公司股票等。以下我们来分析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居民资产选择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我们分别讨论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投资行为。

关于城镇居民的投资情况,没有直接的统计资料可资利用,但是我们可以从中国城镇居民的家庭收支情况中间接了解到这一点。有关中国居民家庭收支的情况,目前尚缺乏完整的统计资料。从1987年开始,中国才有城镇家庭收支的调查资料。我们只能透过这些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从一个侧面探讨城镇居民的投资行为。我们在表2列出了城镇居民家庭的收支情况[②c]。表中,借贷支出一项可以视为居民投资。实际上,居民投资要大于表中借贷支出一项,因为非借贷支出中包括家庭副业生产支出等投资,这些投资也可以给居民带来收益,因而符合我们上述关于居民投资的定义。由表2可以看出,从1988年到1993年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居民收入的提高、可供居民选择的资产的增加,居民投资占居民家庭收支的比重在波动中上升。1988年城镇居民借贷支出占其全部现金支出的比例为15%,1993年这一比例上升到19.3%。在城镇居民借贷支出中,用于有价证券方面的支出波动较大。1990、1991两年由于经济萧条,城镇居民在购买有价证券方面的支出额在绝对量上都比1988,1989两年要低。但是,1992年以后,随着中国经济的高涨,居民购买有价证券的支出开始增加。到1993年,城镇居民购买有价证券方面的支出占其借贷支出的比例达10.3%。1994年随着金融紧缩政策的实施,城镇居民购买有价证券方面的支出比1993年有所下降。尽管城镇居民购买有价证券方面的支出占其借贷支出比例呈现很大波动,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看到,随着资产选择种类的增加,居民的投资支出也随之增加。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农村居民投资行为也发生了变化。上面我们曾经谈到,居民消费支出占其纯收入的比重由1978年的86.9%下降到1995年的79.8%。消费支出比例的降低表明储蓄比例的上升。和城市居民一样,随着农民选择权的扩大和收入的提高,农村居民投资支出在改革后也逐步提高。我们仅仅从农村居民生产性经营支出占其总支出比例的变化就可以看到这一点。1985年农村居民家庭经营费用支出占其总支出的比例为25.0%,1995年这一比例上升到29.1%。这一比例的提高在某种程度上受农业生产费用上升的影响,但是在物价普遍上涨的情况下,这一比例的上升确实反映了改革的深入扩大了农民经营自主权,使农民的投资行为发生了变化。此外,农民收入的增加也使得农村居民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大幅度增加。1978年农村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是55.7亿元,人均7.05元。1995年农村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是6195.6亿元。[①d]

三、居民投资行为变化对经济运行的影响

居民投资行为的变化不仅会影响居民收入中储蓄与消费比例的变化,也会影响到经济运行。中国农村经济改革成功的经验之一就是通过家庭联产承包制给了农民经营自主权,这也就是给了农民投资决策权。农民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可以自主决定资金投向。除了经营传统的农业外,农民从事多种投资与多种经营,使得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由于劳动者有了自主支配自己劳动的权利,许多地方富余劳力外出做工,获得收入后重新投资于农业,增加了农业发展的后劲。

城镇居民投资行为的变化为城镇经济注入了活力。城镇居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由1981年的11.9亿元,上升到1995年的461亿元。城镇居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比例占全国居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由1981年的6.7%上升到的19.4%。由于由居民个体投资经营的企业产权明晰,该类企业效率较高。城市的个体企业是我国经济中最具活力的经济成分之一。尤其是在城镇的第三产业的发展中,个体企业更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1992年的第三产业增加值中,个体经济仅次于国有经济排在第二位。如果根据盈利额与投入的中间消耗之比作为测度不同类型经济成分的效率,那么个体经济的效率远远高于国有经济与集体经济。1992年,个体经济每1元的中间投入可以产生0.7元的利润;国有经济每1元的中间投入仅产生0.38元的利润;集体经济更低,每1元中间投入只产生0.21元的利润[①e]。城市个体经济还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1978年,城镇个体经济只吸纳了15万人就业,占城镇就业总量的0.16%,1995城镇个体经济则吸纳了1560万人就业,占城镇总就业量的8.9%[②e]。可以说,没有个体经济,城市的失业问题会相当严重,而这些个体经济正是居民个人投资增加的结果。

居民在金融资产方面的投资对金融市场的运作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改革开放后,可供居民选择的金融资产种类增加了,但是由于政府对金融的严格管制,金融资产的风险与收益率不对称,导致居民所持有的资产结构相对于经济正常运行所要求的资产结构而言不够合理。以城市居民金融资产持有结构为例,从居民借贷支出的结构(表2)可以看出,在城镇居民的借贷支出中,居民储蓄存款在金融机构存款中始终占很高的比例,基本上都在70%左右。居民所持有的有价证券虽然随改革的深入而有所增加,但是波动较大,而且,有价证券所占借贷支出的比例很低,最高年份(1993年)也只达到10.3%。

如果再仔细观察居民所持有的有价证券结构,我们会发现,居民所持有的有价证券大部分是国债券,公司股票或企业债券只占很小的比例。我们无法获得居民所持有的股票、国债券、企业债券的准确数目,但是,可以根据上市公司发行的总股本、企业发行的债券总额以及国债券发行总额的对比,间接推知居民持有的各种有价证券情况。

截止1996年第一季度,深沪两地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数目仅有300多家,股市总股本800多亿元。其中法人股占大部分比例,在两交易所都在60%以上。即使按照自然人持股40%的比例计算,按全国人口平均,每人持股也只有20多元。企业债发行的数额也很少。统计资料显示(参看表3),1986年到1994年9年间,企业债共发行了663.24元。如果减去到期已经偿还的债务,以及金融机构等非居民持有的企业债,真正由居民持有的企业债余额数量很少。

与公司股票以及企业债发行额相比,国债券发行额则很大。自1981年以来,中国政府为了解决财政赤字问题,开始发行国库券,并逐年增加债券发行数量。截止1990年,国债及金融债券等发行总额已达2619.15亿元,余额达1753亿元。1995年国债发行达1500余亿元,是自1981年恢复国债发行以来规模最大的一年。到1995年底,国债余额达3300余亿元,占GDP的5%左右。预计1996年的国债发行规模会更大,达1900多亿元[③e]。1996年一年发行的国债券就超过迄今为止所发行的公司股票与企业债券的发行总额。国债券绝大部分都是居民个人持有,人均持有额远远超过公司股票与企业债券的持有额。

从各种有价证券的需求来看,国债券最受欢迎,企业债券最不受欢迎。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国债的收益高而风险小,企业债的收益低而风险大。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国债通常实行保值贴补,而企业债则不存在保值贴补。加之企业的经营风险大,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可能性始终存在。同时政府对企业债的利率实行管制,致使企业债收益远不能弥补其风险。因此,居民普遍不愿持有企业债。就股票而言,公司股票分不同类型公司而受欢迎程度不同。只有为数不多的公司股票受居民欢迎,大部分公司因经营业绩欠佳而股票不受欢迎。许多公司业绩欠佳的原因是公司股本结构不合理。上市公司的股票部分为国家股、集体股等法人股。由于股份公司的法人股缺乏终极委托人关心股票的收益,也很少有人关心公司的业绩,致使公司的经营失去有效监督。法人股占据优势的股份公司经营业绩普遍不佳。1995年上市公司年报显示,沪市平均每股收益0.27元,比1994年下降近20%;净资产收益年平均10.24%,较1994年下降26.5%。整体经营业绩普遍下滑。股票收益低导致股市不振。以沪市为例,沪市1995年上半年成交额仅1800多亿元,仅及1994年同期的一半。[①f]

居民手中所持有的不合理的金融资产结构给经济运行带来了负面影响。由于政府人为规定股份公司应保持较高法人股比例,并且限制企业发债利率,而对国债的发行与居民的定期存款给予种种优惠,导致居民在金融资产的选择中倾向于选择国债或银行存款。企业在无法通过股票或债券直接融资的情况下,只有向银行贷款经营,由此导致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由于银行与占企业很大比例的国有企业缺乏居民这类直接投资者的约束,导致许多企业经营效率低,企业亏损严重,无法向银行偿还债务,造成银行大量的不良债权。因此,在中国经济运行中出现了这样一种怪现象,多数股份制企业由于股权结构不合理而经营不佳、管理不善,股票收益低,使居民望而却步;居民因为缺少其他可供选择的金融资产而将大量的钱存入拥有垄断地位的国有银行或购买国债;银行将居民存款贷给国有企业以维持国有企业的生存;国有企业因缺乏产权与管理方面的约束而大批亏损;银行害怕企业破产收不回贷款而继续给国企贷款……如此形成恶性循环。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对居民在新体制下投资行为的研究得到如下几点结论。

1.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所带来的快速经济发展使居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居民收入的提高导致居民消费倾向降低,储蓄倾向上升。

2.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给居民提供了多种投资机会,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居民只有将储蓄存入银行的单一居民投资状况。居民除了可以进行实物资产投资外,还可以投资于国债、企业债、公司股票等金融资产。

3.经济改革在为居民提供多种投资选择机会的同时,也使居民所处的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增加。为了应付这种不确定性,居民需要安排一个合理的资产结构。居民的各种投资行为是为了实现这一合理的资产结构而进行的。

4.居民的投资行为、居民的资产选择结构既受到经济体制、政府政策的影响,又反过来影响经济的运行。政府对企业融资方式的限制与对金融业的控制,限制了居民对众多国有企业的直接投资,使国有企业不得不依赖于银行贷款,由此造成国有企业负债累累。这对整体经济的运行产生了负面影响。

根据上述结论,本文所得出的政策性建议是:

1.进一步拓宽居民的投资领域,不仅允许居民对国有企业直接投资,也允许居民对金融机构直接投资,使国有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运作既产生激励,又形成约束。

2.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改变企业对银行的过度负债状况,允许企业根据自身风险与盈利状况确定债券利息,以保证居民投资选择的多样化。

3.政府应当逐步放松金融管制,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作用,给居民证券投资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附录表〕

表1 改革前后中国人均收入与人均消费支出状况 单位:元

a.该栏数字中,括号外数字为城镇人均总收入,括号内数字为城镇人均生活费收入。

b.括号外人均总收入347元系根据括号内人均生活费收入316元估计得出。统计数据中没有1978年的人均总收入统计数,只有人均生活费收入统计数。1980年前后几年,人均生活费收入占人均总收入的比例大约为91%,根据这一比例估计出1978年人均总收入。

c.该栏数字中,括号外数字为农村人均总收入,括号内数字为农村人均纯收入。

d.全国居民人均收入系指人均总收入。该栏数值由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加权平均得到。

e.该项数值是估计数。统计数据中没有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数据。1980年前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大约占人均生活费收入的95%左右。300.2这一数字系根据该比例估计出。

f.该栏数值由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与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加权平均得到。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81年,1988年,1995年,中国统计出版社;《中国统计摘要》,1996年,中国统计出版社。

表2 城镇居民收支情况表单位:元

注:表中,借贷收入加非借贷收入等于居民现金收入,借贷支出加非借贷支出等于居民现金支出。存款与购买有价证券都属于借贷支出的一部分。1992年由于统计口径调整,国家统计局没有公布该年调查结果。

资料来源:中国城镇居民家庭收支调查资料,1988-1994年,中国统计出版社。

表3 1986——1994年企业债券发行额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金融时报》,1996年1月12日。

* 本文是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助的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该项目主持人是朱善利,项目参加者有刘力,梁钧平、姚长辉、崔兆鸣、章铮、江明华。

注释:

①a 1995年的收入按照1978年的不变价格计算为811.17元。该数值系根据零售物价指数折合而成。如果把1978年的零售物价指数视为100,1995年的零售物价指数是358。

②a 在用加权的方法计算全国人均收入时,作为权数之一的农民人均收入之所以采用人均总收入而不是人均纯收入,是因为为了和下面分析的人均总支出相对应,在农村居民人均总支出中包括了经营性支出。

③a 《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年。

④a 《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81年。

①b 全国居民总收入是农村居民总收入(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乘农村总人口)加城镇居民总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乘城镇总人口)得到。

②b 《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81年。

①c 《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5年。

②c 考虑到统计口径的可比性,我们利用了1988—1993年的城镇居民收支情况资料。1987年统计资料的统计口径与以后年份统计资料的统计口径不一致。

①d 《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年。

①e 《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出版社,1995年。

②e 《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年。

③e 参阅《金融时报》,1996年5月11日,《‘金边债券’正风光》。

①f 《95股市新特点》,《金融时报》199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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